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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魔王进化论-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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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出乎预料,队长因为没能第一时间逮捕偷渡者大发雷霆,把气撒到柯西身上,让他立刻狙杀已经跑到一百步以外的偷渡者。

他的要求,也算合情合理。

柯西在这支巡逻队里负责火力掩护,说白了就是狙击手,专门给他配置了一张“双绞盘十字弩”。弩的射程通常比弓箭差,但是这架弩的性能很好,射程比弓箭更远,精度也好得多。

柯西二话不说,端起十字弩瞄准那个渐渐模糊的背影,心里想的是:来吧,既然当兵,总免不了杀人,第一次是杀,第一百次也是杀,没什么大不了。

他扣动绞盘,淬火钢的驽箭带着刺耳的尖啸飞射出去,将那个仍在拼命飞奔的小小身影,钉在一棵白杨树上。

“好小子,干得漂亮!”队长面带笑容拍拍他的肩膀,接着,全队催马过去收尸。

柯西不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

他听见先到的人不约而同的惊呼,有人回过头来,用一种怜悯同时又带有谴责意味的目光看他。

柯西觉得莫名其妙,急忙下马查看。

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女孩被射死在杨树下,弩箭从背后贯穿前胸把她钉在树上,她的双手还死死抱住树干,指甲深陷进树皮里。

有人把弩箭连同她的尸体一起从树上拔下来,面朝天平放在地上。

她的脸本应该很美,长期的饥饿却让皮肤蜡黄,几乎脱了相。

她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本应生机旺盛的肉体,却只有一捧长长的秀发可以在缺乏养分的条件下尽情的生长。

柯西不敢多看尸体,径自失神的望着树,树上只有巴掌大的一小块血渍,以及弩箭留下的细孔,怎么也看不出一个活生生的女孩就死在这儿,而她,千真万确是已经死了。

被他亲手射杀了。

那时候,柯西完全傻掉了。

他无法确切回忆起目睹尸体时心情,只记得呆立了很久,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

之后队长用力推了他一下,差点把他推得跌倒。

接着队长说:“菜鸟,收队了!”

柯西愣愣看着他,问:“尸体不在这了?”

“已经收走了,难道还指望你亲自去抬吗?少爷!”队长嘲讽的问,“你是被吓傻了吧?”

“也许吧。”他苦涩的说。

“如果是别人,我会一耳光把他打醒,可是我只推了你一把,因为你是京城里来的少爷,是士官学校的高材生,你将来是要当将军的,我要是打了你,你会记恨我,将来你发达了,就要整我了。”队长愤愤的说。

“我……我……”

“得了,第一次杀人难免失魂落魄,不过现在边境的局势很紧张,没时间等你回魂儿,你明天就可以回去了,我会给你写上两句好评语,让你回到学校以后得一块银奖章。”

“我可以回去了?好吧……遵命。”柯西真觉得是死里逃生,他再也不想留在这个可怕的地方,再也不想回忆起这里的一草一木了。

“回去吧,小子,你会有出息的,如果你将来当了将军,千万记得报答我啊。”

…… ……

在那之后的日子,柯西从一个青涩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士官生,成长为优秀的战士,杰出的将领,也得到“冷酷无情”、“杀人如麻”之类负面的评价。

他前半生戎马倥偬血染征衣,杀过上百人,也上百次差点被宰了,杀人时他都不会手软,遇险时他也不会退缩,仿佛他一辈子的软弱,一辈子的恐惧,都在八年前边境线的那个正午,那棵染血的白杨树下,一下子给用光了……

幻术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利用人心深处的弱点,像一面镜子,反映出你最不敢正视的东西,让你知道明知危险却无法抗拒的去靠近,去纠正从前的错误。

这,就是“心病”。

柯西甩甩头,把不快的回忆抛在脑后,一脚踩碎那带来幻觉的果实。

母狼也是受到幻觉的蛊惑,以为自己看到的是一顿美食,才会走上不归路吧……

正在思索时,一道熊熊燃烧的长虹射入树林,将吃人的魔树拦腰斩断,残叶断枝立刻燃烧起来,散发出令人头昏的强烈香气。那些能发射催眠光线的果实,也一个不剩的全被烧焦了。

恢复六翼天使英姿的奥黛丽雅降落下来,手持一口燃烧着烈焰的宝剑,这是炽天使专用的天界武器“裁之剑”。

两头幼狼被天使的威仪吓得发抖,蜷缩在柯西脚下小声悲泣着。

连柯西这样目空一切的人,也不由得低下头,不能正视炽天使的威仪。

看到柯西没事,奥黛丽雅放心了,裁之剑和六翼随即消失,变回原来的样子。

“这是一株摄心树,我以前经过的时候,它还很老实,没想到现在居然变成了一个祸害。”

“它也只是想填饱肚子,从前这儿附近很多魔兽出没,它很容易就能捕到食物,可是现在,林子里的魔兽都离开了,树是没有脚的,只好千方百计的用幻术诱惑猎物送上门来才能免遭饿死,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强者生存。”

“你好像一点也不害怕。”

“刚才很怕,现在安全了,为什么还要怕?谢谢你出手相救。”

“我想要的不是你的感谢啊。”奥黛丽雅担心的说,“假如我离开魔山,谁来保护你呢?今后千万要当心点,不要一个人来这种危险的地方。”

“我会当心,但是不需要谁的保护,”柯西对这一点很坚持,“我在这里,是大自然的一份子,必须服从大自然的法则──想活下去,就得成为最强的野兽。”

树林里一时寂静,不久,一只小狼怯生生的呜咽,似乎提醒他们该走了。

“没打到猎物,倒有两只小猎犬送上门来,得把他们养大一点才能派上用场,现在只会跟我抢饭吃。”

“别对小动物那么凶,它刚才冒险救了你呢。”

柯西盯着一只幼狼,久久出神。

它无辜的眼神,很容易引起人的同情。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这小家伙把我拖出来,是为了救我的命,还是为了从摄魂树那里抢一块肉吃。”

奥黛丽雅打了个寒颤。

“你……你怎么会这样想,他们看上去没有恶意啊。”

“我这么想也许不够光明磊落,但为了保命,不得不这么想,你说是不是,小东西?”柯西笑着在幼狼鼻尖上弹了一下。幼狼呜呜鸣叫,似乎在表示赞同,接着在地上打了个滚,贴着孪生兄弟坐下,楚楚可怜的注视着他。

柯西继续向密林深处走,两只小鳞甲狼忠心耿耿的跟在后面,对奥黛丽雅却毫不理睬。

“小家伙真可怜,明知道你不是个好脾气的主人,偏要讨好你,跟着你,真是的!”被小动物无视的天使小姐,发出愤愤之声。

“他们跟着我,是相信我有力量保护他们,分给他们食物,带他们去安全的地方睡觉。”

“这些我也能做到。”

“你能做到,甚至比我做的更好,但是他们不喜欢你,因为你身上全是圣洁的气味,是一种让他们感到拘束和无聊的气味,他们是鳞甲狼,是嗜血的魔兽,怎会傻到投奔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柯西冷淡的说。

“可是你呢,你比我好在什么地方了!”

“我嘛,是一头人形的野兽。”柯西咬着一根细树叶,仰望渐渐昏黄的天幕,“小东西闻到我身上的血腥味,闻到我的杀气,知道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跟着我,他们不需要束缚天性。”

“可是……你也不该教他们学坏啊。”

“我让他们学着去做一条好猎犬,这要求不过分吧?”柯西仍然咬着树叶,冲她一笑,牙齿白洁漂亮,无疑是食肉动物的特征。

“我不指望它们变成乖巧的哈巴狗,但也不会要求他们每咬死一只兔子或者山雀之后就念经祷告,这样不是很好吗。”

奥黛丽雅一阵发窘,无力的说:“可是,你也得给它们取个名字啊。”

“我想好了,一只叫大王,一只叫小王。”

“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扑克牌中的大王和小王,没有特别的意义,只是取个好彩头。”柯西轻描淡写的说,“希望它们能给我带来好运气,不管是在牌桌上还是战场上。”

奥黛丽雅没有反对的机会,两只小鳞甲狼的名字就这样决定了。

柯西在树林里转悠了两个小时,没有任何收获。

这里真的已经变成一块死地了,除了没人想吃的地沟鼠,什么动物也没留下。

“前代魔王准是个暴君,他对待魔兽尤其残忍。”

柯西坐在树桩上休息,喝着水发牢骚。

“你怎么能这样说法尔斯……”奥黛丽雅小声辩驳。

“你看,她一死,奥特洛的居民立刻作鸟兽散,唯恐死掉的法尔斯再还魂,那时候就跑不掉了。你想,法尔斯这样让人害怕,她还不是暴君?”

奥黛丽雅深深的垂着头,感伤的说:“法尔斯是我的朋友,我不说她的坏话,也不想听。”

“那好,你总可以告诉我,法尔斯是怎么死的吧,她年纪轻轻,身为魔王,总不会平白夭折,难道是为情所困,殉情而死?”

“别胡说,法尔斯那么孤僻傲慢的人,是很难坠入爱河的,当然人间的爱恨天使也没有发言权,我只知道,她是被谋杀的,凶手一点线索也没留下。”

“被谋杀?魔王的力量,也挡不住刺客的匕首啊……”柯西摇摇头,“算了,这不关我的事,为可怜的法尔斯小姐祈祷吧,朋友,接着就要为我可怜的肚皮祈祷了,今次我们颗粒无收,除了大王和小王,什么也没捕到。”

“你不会吃它们吧?”奥黛丽雅担心的问。

柯西瞥了小狼们一眼,淡淡的说:“我现在不吃,真要饿极了,能有什么办法呢,我不吃它们,它们也会吃我的。”

他脚下垂着深深的阴影,仿佛预示着体内的魔王之卵正在贪婪的吮吸着养料,发育成长。

“对了,我们还有松露,可是太少,要是有几枚蛋一起煎着吃就好了。”

他掉头朝回走。

奥黛丽雅没精打采的跟着,仿佛找不到猎物,她也有责任似的。在天使中,她以狡猾淘气着称,人家都说,她不是一个好天使,甚至不能算一个淑女,但是在柯西身边,她就显得很温柔体贴了。

忽然,两只小狼竖起耳朵,焦躁的嚎叫起来,柯西也停下脚步,全神贯注的盯着树林,忽然一个箭步跃过去。

“等等我,当心啊──”奥黛丽雅连忙追上去。

空地上冒着黑烟,正是摄魂树所在的地方。这时树桩已经被连根拔起,地下凭空冒起一个直径十多尺的鼓包,柯西正蹲在鼓包上,侧耳倾听着什么,大王和小王也忠诚的蹲在他身旁,东张西望的警戒着。

忽然,鼓包抖动,泥土哗哗崩裂,接着,一只巨大的龟壳露出地表,迈开短而健壮的四肢,慢慢的朝林子北方走去。

柯西站在龟背上,一副茫然失措的样子,小狼也吓得狂吠。

奥黛丽雅攀着树枝,咯咯大笑:“是玄武啊,是一只冬眠的玄武。”

“玄武?世界上最大的龟,大地的守护者?”柯西吃惊的问着,一边稳住下盘,免得从龟背上跌下来。

“没错,玄武是沉睡在树林中的灵兽,他们吸食地脉灵泉,草木精气,凡是有玄武的地方,树木就长得特别好,别害怕,他很温和,不伤人。”奥黛丽雅一边追一边说。

玄武迈着四方步,走的很从容,可是他的步子很大,走起来快得很。他根本觉察不到背上驮着一人两狼,对它来说,增加这点重量就如同一根羽毛般无关紧要。

它在一条冒着烟的小溪中停住脚步,慢慢的沉了下去,最后,只有两尺宽的一点龟壳漏在水面上。

这条小溪是温泉的下游,玄武中意这里,打算在此继续冬眠。

溪水冲落龟背上的泥土,露出漆黑如炭的龟甲,上面还镶嵌着小块的岩石,玄武深眠的时候,矿脉就在它背上生长了,有常见的页岩,花岗岩,石灰石,也有动物的化石。

柯西掰下一块黑色矿石,跳到小溪对面,递给奥黛丽雅:“这是好东西啊。”

“是金矿吗?”

“是煤!是可爱的‘黑宝石’啊!”柯西按耐不住兴奋说,“煤矿通常是深深埋藏在地下的,很难开采,露天的就很少了,没想到摄魂树下面就有一个露天煤矿。”

奥黛丽雅不知道他为什么如此高兴。

“我知道在缺少木柴的地方煤可以用来取暖,可是魔山到处是树木,何必费力开矿挖煤呢。”

“北方山地人用煤来炼铁,比烧木炭的温度更高,锻造出来的铁器质量也更好。”柯西握着那块脏兮兮黑乎乎的矿石,爱不释手的说,“有了煤和铁,就能制造兵器、武装军队了!”

奥黛丽雅对他狂热的情绪很不理解,淡淡的说:“你连军队还没有,现在就考虑兵工厂的事,未免太早了。对了,我们再回去看看,如果找到玄武的蛋,晚上就有好吃的啦。”

“真的?”柯西立刻垂涎三尺,饥肠辘辘的时候,煎蛋比他那“可爱的黑宝石”更诱人。

他们不虚此行,果然在树坑里找到好大一堆龟蛋,玄武在此休眠,为的就是繁衍后代。

龟蛋很多,但孵化出来只是普通的三级魔兽“岩龟”,能进化成玄武的百中无一,多数会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被天敌捕杀掉。

在奥黛丽雅的强烈要求下,柯西没有把龟蛋全带走,要给玄武留一些后代。

他们用树藤编织口袋,每人背着一口袋龟蛋,带上大王和小王,心满意足的回家了。

黄昏的山景美不胜收,早起的星星在灰色的天穹里自豪的闪烁着,柯西手扶晾台,仰望星光,心中油然涌出一种重获新生的幸福。

虽说今天很辛苦,收获的只有一点点食物和两头不怎么听话的小猎犬,可这毕竟是一个好的开始,

如果不是奥黛丽雅,如果不是牢中的奇遇,现在的他,已经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躺在坟墓里,一点点,无情的腐烂了。

想到这些,柯西脸上泛起了微笑,任谁看到这笑,都会感到精神大振吧。

晚饭的餐桌布置的很有情调,烛光旖旎,鲜花吐芳,洁白的餐桌,明亮的刀叉,还有瓷盘中油黄黄香气扑鼻的松露煎蛋。

用餐之前,奥黛丽雅双手交叉按在胸口,虔诚的祈祷着。

柯西盯着她祈祷,不以为然的摇摇头。

“您不祈祷吗?”

“我不信神,也不指望神能赐福于我。”

“可是神把我送到你身边,救了你的命。”

“也许吧,但谁又知道你不来,会不会有别人来救我呢?谁又知道纳米克斯三世会不会突然大发慈悲,赦免了我呢?你救了我的命,我替你工作,咱们互不相欠,这与神明没有任何关系,我为什么要感谢他。”

奥黛丽雅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也就没有劝他信教的热情了,只淡淡的说:“你自己不虔诚无所谓,不该取笑那些虔诚的人。”

柯西放下刀叉,若有所思的说:“从前打仗的时候,开战以前,我的战友向神祈祷,希望神能保护他们免于战死,我问他们,‘敌人会不会也祈祷,不死族或威尔诺亚的士兵,是不是也这样祈祷?’他们说,‘是的,他们向他们的神祈祷’。我说,‘那就怪了,每个战士都在祈祷平安,可是打仗总会有人死去,今天他们的人死多些,明天我的人死多些,如此说来,他们的神,我们的神,总有一个不灵,或者全都不灵’,奥黛丽雅,你说是不是这么回事?”

奥黛丽雅没有跟他争论,和颜悦色的说:“这些事情你理解不了就不要去深究,信仰如果能使你内心平静,消除害人的念头,那信仰就是好的,如果你领会不到这些好处,那就不必勉强自己,有缘的人,自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方心灵净土。”

柯西被她的气度打动了,喃喃的说:“如果我所见到的神职者都像你这么好说话,或许我也会信教,可是他们多数是傻瓜,败类,比凡人更贪心,就知道搜刮信徒的钱去过荒淫奢侈的日子。”

“苹果林里总免不了有被蛀空的苹果,表面看去是好的,是光鲜的,可内心已经烂了,但是不能因为有烂苹果,就说苹果林不好。信仰也是一样,那些堕落的神职者,天界会派审判天使去处罚他们的,我做过两任审判天使,对那些人,我绝不手软。”

“别谈这倒胃口的话题了,亲爱的天使小姐,我并不打算改变信仰,可是今晚用餐之前,我却要像你一样虔诚的祷告。”

“那么,你祈祷些什么呢?”

柯西叉起一块松露煎蛋,一本正经的说:“祈祷这顿饭,不要做的太难吃。”

第一集 魔王转生 第五章 魔王领域

柯西保持着在军队中养成的好习惯,天刚蒙蒙亮就起床,在早餐以前,先做一点体能训练。

他的身体还没有恢复到最佳状态,但精神都比昨天好得多,为了不致伤口崩裂,他没有做大强度的训练,先绕着城堡慢跑一个小时,等到身体微微出汗,完全活动开了,再到训练场去演练几套击剑的要诀。

从“三步回荡”,“四步回荡”等基本的招式开始,到击剑表演中才会用到的繁复技巧,比如“皇家菲尔斯连环斩”、“献给女王的带刺玫瑰”、“洪登宝伯爵之换手魔术剑”,最后是他在实战中体会的最有效的杀人剑法,只有一两个简单的招式,但要调动全身的肌肉,精神力高度集中才行,否则犀利的杀人剑就会变成漏洞百出的自杀剑。

柯西从学生时代起就立志成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无论在什么样环境里他都不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努力让体能维持在巅峰状态,花心思钻研体术和剑术,渴望变强,渴望突破。

特别是现在,他没有了军队的保护,更要靠自己的能力来搏出一块生存空间。

冬天的早晨难得有这么好的阳光,天气冷,反倒让他倍感精神振奋。

他专注于磨练技艺,虽然觉察到奥黛丽雅曾经走进来,在旁观看了好一会,却没有主动向她说早安。

等到晨练结束,发现外衣兜里塞了一张纸条,是奥黛丽雅的留言:在二楼小餐厅等他共进早餐。

柯西去洗了个澡,用匕首刮掉乱蓬蓬的胡子,换上奥黛丽雅准备好的干净的新衣服,精神焕发的来到小餐厅。

奥黛丽雅坐在圆桌对面靠近落地窗的位置,一手撑着下巴,出神的凝望着窗外的日出山景,一手抚着冒着热气的茶杯,陷入沉思。

朝霞在她雪白的衣裙上镀了一层淡淡的金红色,秀丽的容貌更显得娴静高洁。

柯西是一个惯于克制内心情欲的人,可是看到奥黛丽雅,也免不了遐想:假如我精通绘画,立刻会把眼前的一幕画下来,作为永久的珍藏。

他在奥黛丽雅对面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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