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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魔王进化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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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真的有碰到你吗?”

“是真的,当你的手穿过水镜,就能接触到镜中映出的物体,不管有多远。”奥黛丽雅举起一颗草莓,“来做个实验吧,你伸手过来拿草莓,拿到了就可以吃喔。”

柯西也兴起童心,伸手去抓。

真奇妙,手指触摸到水面以后就像空气一样消失了,与此同时奥黛丽雅那边的草莓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抢走了。

柯西保持身姿不动,想仔细观察自己的手通过水镜以后,变成什么样子。

观察的结果让他感到惊讶,手臂是完全透明的,只能在空气与手臂的临街面看到一层光线扭曲形成的薄膜,就好像水面上漂浮的一层油脂。

这手臂比真实的肢体更长,更灵巧。他可以在水镜的范围以内随意伸长,缩短,也可以变大变小,简直就是随心所欲。

“你看,我的建议果然有效,你刚一出门散心,马上就领悟第三级力量了。”奥黛丽雅开心的笑道。

“这水镜,还有这魔手,就是第三级魔王力量?”

“自由的开通水镜,自如的运用魔王之手,正是第三级力量的体现。”

好像忽然想到扫兴的事,奥黛丽雅的神态变得有点不自然。

“也就是说……我们分手的日子就快到了。”

第一集 魔王转生 第六章 征服的序曲

这是三月里的一天,奥特洛城堡迎来新主人已经一个月了。

随着春日临近,天气日渐转暖,城堡中的积雪已经开始融化,小草吐露新芽,松树枯黄的叶子,也逐渐变成春意融融的嫩绿色。

天气转暖固然让人心情愉快,但是对于城堡居民的生计,也造成了一些小小的烦恼。

比如此刻,奥黛丽雅正对着厨房里一大堆解冻的兽肉发愁。

连日来柯西热衷狩猎,一大早就带上小猎犬出门,傍晚回来,猎物袋总是装得满满的。

算上猎犬,城堡里总共四个居民,根本吃不了这么多猎物,奥黛丽雅把剩下的一部分熏制成腊肉,一部分用冰块保鲜。

冬去春来,积雪消融,用来保鲜的冰块也开始融解,如果不赶紧想个办法,肉就要腐败了。

厨房后面有一间很大的空仓房,奥黛丽雅决定把这里改造成四季如冬的冷库,用于贮藏食材。当然,想要达到目的,就得使用一点魔法手段。

能产生冷冻效果的魔法可不少,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无法永久维持低温。

奥黛丽雅不愧是天使,她想出的办法绝妙极了,任何魔法师看到她在仓库地板和天花板上绘制的冷冻魔法阵,都会赞叹不已,甘拜下风。

魔法阵的好处是只要别人不主动破坏图案,它的魔法效果就会永恒的起作用,奥黛丽雅把一个盛水的玻璃瓶子放在法阵中央,想实地检验一下温度是不是足够的冷。

几分钟后,瓶子里的水开始结冰,又过了一会,瓶子咔的一声被冻裂了。

奥黛丽雅非常满意,哪怕到了盛夏,这间仓库里的温度也始终保持在冰点以下,用来贮藏食品正合适。

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现象发生了。

瓶子里的冰突然融化,水从瓶壁裂缝里流淌出来。

奥黛丽雅吃了一惊,不明白魔法阵为什么会突然失效。

她仔细检查,法阵是好的,没有任何疏忽。

她拿起瓶子,翻来覆去的端详,正纳闷的时候,感到异样的魔法波动侵入了仓库,抵消了法阵的冷冻效果。这个发现没有让她惊慌,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苦笑。

她放下水瓶,对着空荡荡的仓库喊道:“柯西,是不是你在捣乱?”

“很抱歉打扰你工作,我只想实验一个魔法。”空中传来柯西懒洋洋的嗓音,他的人并不在这里,声音是透过水镜传来的。

“这是一个奇妙的魔法,能够驱散大多数魔法效果,为了进行实验,我必须找一个被施加了魔法的环境,显然,除了你这儿,我找不到更合适的地方了。”

自从半个月前领悟三级魔王力量以来,柯西一直在着手研究魔法,这件事奥黛丽雅是知道的,而且多次提供帮助,告诉他如何才能更快捷更有效的发动魔法。

需要说明的是,柯西的魔法与人类法师、天使或魔兽的都不同,不需要念诵咒语,也不需要向神祈祷,更不需要借助药物,随时可以释放。

但是有利就有弊,无法学习任何其它系统的魔法,更让他意外的是,魔王的魔法,并不像事先设想的那么强大,到目前为止,他已经掌握了七个魔法,其中一个攻击性的也没有。

但是柯西并不失望,因为他从学习魔法的第一天开始,就凭一个军事将领的头脑认识到,自己所学习的与其说是魔法,毋宁说是各种“战术”。

比如刚才他所使用的“驱散术”,表面看来没什么大用,其实在战场上有着扭转乾坤的神效。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从前和亡灵作战的时候,柯西经常为亡灵巫师麾下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骷髅兵所苦,这些无穷无尽的兵源,就是亡灵敢于入侵人类领土,敢于挑战人类精锐军队的保障。

因此,人类部队在与亡灵作战的时候,首要猎杀的目标就是亡灵巫师。当然了,亡灵巫师也不傻,怎么会冲到阵线最前头给你杀?这件事是很难办到的。

假如让现在的柯西回去指挥军队对抗亡灵巫师的骷髅海战术,一个驱散魔法打过去,方圆三百尺(对应三级魔王能量,魔法的覆盖面积就是三百尺)内的骷髅兵,顷刻间便会灰飞烟灭。

也许有人会说:这没什么了不起,高级神官也会使用驱散术,效果也不见得比柯西的差。

事实上不但有差,而且差很多!

再强的神官,他想释放魔法,就必须到前线去,至少要看得见施法目标。

万一不幸被敌人发现,一通乱箭,魔力再强也得变成刺猬。

柯西的战术魔法就没有这种弱点。

他根本不需要出现在最前线,甚至不用靠近战场,因为战术魔法可以通过水镜来释放。

比如刚才,他人在城堡二楼的魔法研究所,对着一面水镜释放驱散术,驱散了一楼仓库中奥黛丽雅设下的冷冻法阵。

他是怎么办到的?

说穿了很简单,利用水镜和魔王领域。

水镜照出仓库,然后他把手伸入水镜,以魔王之手的姿态出现在仓库内,这时候,普通人无法觉察到这条隐形的手臂,通过魔王之手就可以释放魔法了。

而这一切的先决条件,正是魔王领域。

如果柯西的领域足够大,他完全可以在千里之外的战场上释放魔法,试问,谁又能找出他的藏身之处呢?

这就是战术魔法的最大优势。

有了这个优势,小小的驱散术都会变得价值连城。

午餐时间到了,奥黛丽雅等了一会,见柯西没有像往常那样按时下楼用餐,就把他的那份饭菜送到二楼的书房。

柯西果然在那里专心致志的绘制地图。

一个好的指挥官必须重视地理学,战场上植被土壤水文矿产等等要素,会对战争产生重要的影响,东方的军事学家,形象的称其为“地利”。

占据地利,战争就赢了一半。

柯西就是一个非常注重“地利”的军人。

他可以通过水镜观察城堡周围的地理环境,但水镜的视野毕竟有限,一副详尽的地图是非常必要的。

奥黛丽雅把餐盘放在茶几上,给空茶杯添满柯西挚爱的红茶,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静静的在一旁看他工作。

过了许久,柯西终于从全神贯注的绘制工作中解放出来,端起茶杯啜饮一口,发觉早就冷掉的茶水居然变得温热适口,这才发觉奥黛丽雅在旁边。于是,感激的冲她微微一笑。

“不好意思,我错过了午餐。”

“快点吃吧,饭菜还热着呢。”

“你不一起吃吗?”

“我已经吃过了,你吃饭的时候,我可以欣赏一下这幅地图吗?”

“当然可以,但是请别用画家的眼光来看,因为我对绘画技巧一窍不通,只求精确的复原地理概貌。”

奥黛丽雅看着地图,微微笑道:“就算用画家的标准来评价,这也是一副无可挑剔的好图,咦,你用炭笔在图上画了四个圆圈,是什么意思呢?”

柯西忙不迭咽下一块烧鹿肉,兴冲冲的解释道:“是四家邻居,也是四个潜在的敌对势力。”

“邻居?我没发现附近有人居住啊。”

“当然不是人类,亲爱的天使小姐,我指的是聚居在奥特洛城堡附近的四支魔族部落,我打算为这些好心的邻居做点什么,我的意思是……征服它们。”

“征服乃是魔王的天职,我对此并无异议,但是只凭我们两个人的力量,会不会有点太勉强了?”奥黛丽雅谨慎的提出异议。

“不、不需要你出手,我要独享征服者的荣耀,奥黛丽雅,你只管看好戏就行了。”

奥黛丽雅错愕的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是细看地图。

上面注有说明文字,四支部落分别是“鳞甲狼的巢穴|”、“刺麋之泉”、“杀人蜂树林”和“半龙沼泽”。

看到这里,奥黛丽雅再也忍不住了。

“你是认真的吗?据我看,这四支部落,你一个也对付不了。半龙沼泽里有上千半龙人,随便一个都有接近三级的力量,单打独斗都很困难;鳞甲狼和刺麋也有二级力量,而且喜欢集团行动,单枪匹马与之对抗根本没有生还的希望;杀人蜂虽然是一级魔兽,但数以万计,倾巢出动遮天蔽日,所过之处没有生灵能够幸免,你怎么会异想天开打它们的主意呢!”

柯西放下茶杯,笑着说:“半龙族的力量太强,暂且不用管它,至于其它三族,我在今晚日落以前就能全部收服,你敢不敢跟我打赌。”

“赌什么?”奥黛丽雅不服气的挺起线条优美的胸脯。

柯西用一根指头挑着茶杯把手,悠然道:“如果我赢了,今后泡茶时你要记得多加一羹匙酒。”

奥黛丽雅脸一红,知道自己的小花招被他看破了。他担心柯西喝酒太凶,有损健康,所以泡茶的时候总是比他规定的标准少加一些甜酒。

“怎么,你不敢吗?”

“当然敢!你如果输了怎么办?”奥黛丽雅凶巴巴的反问。

“爱怎样就怎样,给你当一辈子奴隶也行。”

“你真的这么自信?”

“这件事已经很清楚了,我是必定会赢的。”

奥黛丽雅狐疑的盯着他,心想:我自问已经很了解他了,可是为什么他总会有办法让我大吃一惊呢?

柯西看到奥黛丽雅眼珠乱转,立刻警告:“记住,你只准旁观,不许偷偷使坏拖我的后腿。”

奥黛丽雅噗嗤笑了,娇嗔道:“真是的!无论我想做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她和柯西有一个共同点,说好听点叫做“好胜心强烈”,说难听点就是“为了赢可以不择手段”。

“现在是午后一点钟,离日落还有不到四个钟头,你的征服计划打算从哪里开始?”

“就从这里。”

柯西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圆盒,放在桌上。

透明的玻璃盒里盛着一只拇指大的蜂,正在嗡嗡叫着乱撞,想逃出牢笼。

奥黛丽雅认出这是一只“杀人蜂”,被这小东西蛰一下,轻则中毒昏迷,重则当场死亡。魔山藏龙卧虎,高级魔兽比比皆是,但谁也不敢招惹杀人蜂。

这小东西报复心强,一旦触怒它们,会被发疯的蜂群追杀到死。

想想看,铺天盖地的蜂群涌上来……连天使也会吓得夺路而逃。

在奥黛丽雅纳闷的目光注视下,柯西打开盒盖,杀人蜂立刻飞出来,布满猩红绒毛的翅翼在阳光下嗡嗡作响,令人望而生畏。

趴在桌脚下打瞌睡的大王和小王立刻警惕起来,冲着杀人蜂狂吠。

柯西拍拍猎犬的脑袋,让它们安静下来,随即摊开手掌。

杀人蜂盘旋着落在他手心,亲昵的爬来爬去。

奥黛丽雅恍然大悟,轻声说:“你给他下了锁魂咒?”

“没错,现在我命令它把同伴带到城堡花园里来。”

“带到这儿来?你确定?”奥黛丽雅表情古怪,女性的本能使她不敢接近这毛茸茸的小昆虫。

“为什么不?春天到了,我们需要蜜蜂帮助花卉传粉。”柯西一扬手,杀人蜂飞出窗外,渐渐远去。

为了方便观察,柯西在花园里设置了一面巨大的水镜。

水镜的基座原是日晷,他在里面注满清水,用来观察杀人蜂群居的小树林。

这里有上百个蜂巢,以一窝五万只计算,总数超过五十万只杀人蜂盘踞在这片林子里,天气冷,杀人蜂害怕暴风雪,不敢出远门采蜜,只靠蜂巢中积攒的蜜糖省吃俭用的度过漫长的冬季。

这时柯西的小间谍飞了回来,在蜂巢里大跳八字舞,告诉同伴,离这不远的城堡里有一大片盛开的熏衣草花田,可以供大家吃个饱。

杀人蜂本来就没什么高明的智慧,听到同伴说有吃的,那还不争着去,一瞬间倾巢出动,直扑奥特洛城堡。

其它巢里的杀人蜂看到同伴出动,立刻明白,只要跟着它们就能找到食物,赶忙追上去。

就这样,几乎所有杀人蜂都出动了,在“间谍”的带领下,通过敞开的城堡大门,一直飞入走廊。

它们可没想到,走廊两头的门已经被柯西悄悄锁上,变成一个死胡同,蜂群被关在里面前进不得,后退不能,没头没脑的乱撞。

就在这时,走廊尽头的大门突然敞开,阳光斜射进来,带给蜂群一线生机。

刺鼻的、带有樟脑气味的浓烟从门外涌入走廊,熏得群蜂晕头转向,接二连三的跌在地上,仿佛喝醉了酒,没有一丝力气。

同一时间,大王和小王也忙碌个不停,叼着一捆捆接骨草、樟脑树枝和蛇麻子丢进火堆,柯西守卖力的扇着扇子,把呛鼻的浓烟驱赶到走廊里。

不出半个小时,杀人蜂群在麻醉烟雾的袭击下全军覆没,走廊的地板上堆积了半尺厚的一层,它们大多数没有死,但是已经被熏得飞不动了。

柯西大摇大摆的走进去,一面通风换气,一面下咒,收服群蜂。

杀人蜂的数量实在太多,哪怕他下咒的技术已经无比熟练,仍然费了一个多小时才告成功。杀人蜂渐渐回复了活力,除去少数被熏死的,剩下的数量仍然极为巨大,柯西没有时间,也不可能数的清。

奥黛丽雅对他这一手佩服的五体投地,主动帮他在花园里搭建蜂房。

从此,杀人蜂群就搬家到城堡花园,按照柯西的指令授粉采蜜,绝不伤害城堡内的居民。

杀人蜂的蜜糖是绝佳的美味,可这并不是柯西收服它们的主要目的。

半数蜂群被派往麋鹿之泉,袭击栖息在那一带的刺麋部落。

刺麋这种动物柯西已经很熟悉了,既有鹿科动物的灵巧敏捷,奔跑起来快如疾风,也有刺猬的特点,浑身长刺,剧毒无比,危急时刻还可以把身上的毒针当做箭矢射击,五十步以内百发百中。

然而天生万物,总会给它找个克星。

成群结队的刺麋不怕猛兽,不怕凶禽,唯独害怕杀人蜂。

杀人蜂的体型很小,刺麋很难射到它们,它们却能钻到刺麋身上,避开毒刺,狠蜇皮肤。

因此刺麋看到蜂群过来,立刻相互报警,朝相反的方向撤退,打算等蜂群经过以后再回来。

然而出乎预料,蜂群穷追不舍,一直把它们赶到奥特洛城堡的吊桥前。更可怕的是左右两侧的树林里又有大群杀人蜂乌云一般涌出来,迫使它们只能选择进入城堡这一条路。

显然,这是柯西早已做好的布置。

刺麋列队逃入城堡,立刻追悔莫及──

深厚吊桥突然悬起,前方等待它们的是乌云蔽日似的杀人蜂群……

群蜂四面合围,刺麋纷纷被蛰伤倒地,四肢麻痹动弹不得──这是蜂毒发作的必然效果。

柯西透过水镜向蜂后传递指令:凡是受伤倒地的刺麋,不许再行攻击。那些蜂后再把他的命令传递给战斗中的群蜂。

柯西自己可以直接指挥普通的杀人蜂,但是数量实在太多了,实在指挥不过来,而蜂后自有一套神秘的方法,可以同时向所有子民下令。

杀人蜂群就好比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柯西是总指挥官,蜂后们则是他的下级指挥官,分别领导一个连队,负责执行他所下达的战术命令。

在柯西的眼睛里,没有数十万计的杀人蜂,只有分割成数十个战斗集团的连队,这些连队就是独立的生物,连队的行军运动就相当一个生物的行走或奔跑,他不用管具体某一只杀人蜂在做什么,只要牢牢的控制住队长(蜂后)就行了。

因为他的队长很清楚,自己连队的某一只杀人蜂正在做什么,应该做什么。

如果哪一个连队出了问题,他就责罚队长,队长再去抓具体犯错的那些战士。

只有用这样的眼光去审视战场,才不会感到满眼都是人……自己人和敌人都分不清楚,简直抓不到北,轻松愉快的指挥大规模战役──简而言之,这就是为大将者的眼光。

围猎刺麋的战役,如柯西预想顺利进行。

其间有几头特别强悍的雄刺麋,突破蜂群围堵,试图冲入街区。

奥特洛城的街区都很大,如果真让它们藏进去,再搜捕就麻烦了。

柯西这时候果断的祭出“魔王之手”,把夺路而逃的刺麋打倒在地。

他没有杀死它们,这些强悍的家伙,将来会成为刺麋中的小队长,成为他赖以运作整个兵团的下级军官。

那些被打倒在地的刺麋也很费解。

为什么明明四周没有敌人,自己却莫名的被打倒了?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大手,重重的压在身上。

为什么锋利的刺甲不起作用?难道对方不怕毒刺?

疑问一个接一个的冒出来,但是它们很快就放弃弄清真相的企图──在被魔王之手击中的同时,柯西已经在他们身上下了锁魂咒。

这些被收服的刺麋返回战场,用悦耳而独特的鸣叫劝说同伴放弃抵抗,归顺魔王陛下。一小部分刺麋真的放弃了抵抗,趴在地上,低垂着头纳降,因为那些发令的刺麋,正是本家族的首领。

红日西斜的时候,五百多头刺麋终于全部归顺。他们以毒草为食,本身血液里就有剧毒,对蜂毒的抵抗力很强,被蛰伤后只是暂时的麻痹,并不会造成重伤。

柯西趁热打铁,让所有的雄刺麋出列,编成三支百人队,由三头最强壮的雄麋的带领,突袭鳞甲狼的巢穴。

余下的雌麋编成预备队,以防不测。

其实对于刺麋这种以远程攻击为主的魔兽来说,头上的鹿角并不是主要杀伤武器,雄刺麋力气大,但敏捷性逊于雌刺麋,整体战斗力相差无几。

柯西没有让雌麋去打冲锋,不是出于战斗力考虑,而是发现一部分雌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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