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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卡厄斯的棋局-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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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玩过刀吧?”青坎子现在可把小鬼当作心肝宝贝儿了,指导了一下其他人后,他就站在小鬼身边看着。

毕竟在荒芜幻境里练了几年刀子,如果连基础都不会那小鬼还真的是头猪了。那时小鬼主要针对的是妖刀那细长的刀身而苦练刺术,至于这样宽厚的军刀这种劈砍他还是真的头一次使用,不过触类旁通,使起军刀来倒也有几分模样。

“这刀多要靠腕子来发力,挥动手臂砍起来力气是大,可太容易被对方借机反击。”青坎子虽然不用刀,可毕竟和人拼杀过,自然知道一些技巧。在他眼中小鬼用刀的手法很松散,估计是没有人指导而自己瞎琢磨的。

看了小鬼砍几下后,青坎子干脆让他停下来看着自己的动作,野路子就是野路子,小鬼这样练下去永远也用不好军刀。

“手腕子是轴,手臂是干,腰背发力,腿脚是根!你看清楚啊。”青坎子说完,身体微屈,随着他一条腿猛地往地上一跺,腰部一拧,一扬手将腰上的战刀唰啦一声抽了出来,借着胳膊的伸展战刀像条脱困的恶龙,砰的一声直接砍进了那大腿粗的木桩子。

青坎子的动作小鬼看了个清清楚楚,跺脚,拧腰抽刀,伸臂含腕,青坎子这一刀在这一系列发力动作下居然差点儿将大腿粗的木桩子给砍断了,如果这一下子砍在人身上,就是有牛皮甲护身估计也能一刀砍死了。

“哎呀,他奶奶的,你给我出来!”可惜青坎子却没有维持住教官的形象,他正努力的将砍进去的军刀从树桩上拔出来。

刀身牢牢的被木头卡在里面,青坎子拔了几下都没拽出来,最后干脆一脚踢在树桩上面直接把它踢断了才将军刀抽回来。

“奶奶的,还真丢人了……”青坎子嘿嘿的笑着说道:“这要是朴刀或斧子的话老子肯定一下子就把树桩子给劈开,这军刀太薄太软,吃不住多少劲儿。”

青坎子混佣兵时一直都用厚重的朴刀,他那把家伙厚重到就是和斧头对砍都不会吃亏,劈断这么粗的木桩子那就根玩儿似的。

如果今天手里这个是朴刀的话,他还真能给小鬼来个一刀断桩来显示一下自己的力量,可惜今天用的是普通的军刀,薄薄的刀身实在无法完全实现那一劈的威力,最后闹了个刀拔不出来的小笑话。

不过这个示范完全给小鬼打开了一个新的领域,刺只重速度,只要够快,刺能在对手还没反应过来前扎在要害部位上一击毙命而不需要多少力量,可手里这把军刀显然是另一种风格,它同样凶狠泼辣,却处处都透漏出力的韵味。

军刀能展现出和诡异刁钻的刺完全相反的厚重凶悍,这才适合铁血沙场百战不殆的彪悍军人。

小鬼隐隐的感觉到,当年叶族征战大陆时只能搞搞暗杀而无法进行两军对垒,其原因就是叶族的技巧和刀术都不适合真正的战斗,叶族所讲究的一击毙命也仅仅属于个人刺杀技巧,完全无法适应大开大阖的群体劈杀。怪不得法典上记载在最后的平原战役里,叶族损失了大批的战士,想来那也是因为叶族的战士不适应正面的拼杀而空有一身实力却硬是栽倒在普通的军阵战术上了。

青坎子看见小鬼有些发呆,还以为他在琢磨自己的实力,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他赶紧补充道:“老子当年可是一刀一盾跑过整个大陆的佣兵,要是给老子一张盾一把朴刀,这个军营里还真没什么人能奈何得了老子的……”

看着他意气风发的样子,小鬼也忍不住嘴角挂起笑容来,从见到青坎子第一天小鬼就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将自身的缺陷变成了最大的优势,可以想象本来青坎子的个子不高再加上他横练出来的力气和下盘功夫,如果往盾牌底下一藏再在下面抡起那能砍断树桩的朴刀,应付起来的确十分棘手。

“这些小子出了咱们营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摸军刀喽,”青坎子看着噼里啪啦劈砍木桩的新兵们感叹道:“按照他们的体格,几个月后肯定会被送到各个技能学院去学习生产,到时回家再务农几年,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把他们完全变成善良的百姓了……”

“个人有个人的命运,他们就应该老老实实的回去当个良民,而咱们则必须要握紧刀枪为这个国家去拼命。”青坎子看着小鬼说道:“你和他们不同,在你和督查队那群牲口打架时我就看出来了,你更享受这样的战斗,呵呵,你也不用害羞,老爷们哪个不是心怀热血想像黑斯廷大帝那样一统江山!”

青坎子走到小鬼面前低声说到:“我知道你和我们这些老兵一样,一沾上血就嗷嗷的兴奋,嘿嘿,挨了五棍子又举着五袋沙子时老子还真担心你扛不住,可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你小子站在那里眼睛中不是无奈和委屈,是兴奋,是灼灼的战意!你是那种压力越大越高兴的小变态,嘿嘿……”

小鬼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惊诧,他真的无法想像这个外表粗壮的矮子怎么变得这么敏感,小鬼承认打架和举沙包时他并不怎么难受,只是觉得那是对自己的锻炼,至于是否像青坎子说的那么兴奋,小鬼不敢肯定,不过确实挺享受那种过程的。

到现在为止,小鬼一直就把突破自己超越自己当作一种乐趣。

“晚上跟老子喝酒去……”青坎子还是拍了拍小鬼的肩膀又走开去继续调教其他的新兵了。

青坎子相信,凭着他几十年混迹佣兵的眼力绝对不会看错,这小子一定不是一般人!他的体力、耐力、心性都是最适合当个武士,这就是那种传说中天生的武者!

部队虽然能帮他打好基础,但这样的雏鹰必须放到狂风暴雨中去锤炼才能成才,青坎子相信这小子以后百分百会是个优秀佣兵,也许是个金徽章也说不定呢。所以他决定私下里多教他点儿有用的东西,这小子不管以后变成什么样的牛人,他都是从这个新兵营蹦出去的,是他青坎子带过的兵!

“来,坐这儿,”军营外一个低矮的小酒馆里,青坎子拍着身边的凳子让小鬼坐到身边来,他一抬头叫了两坛子烈酒和一些肉食,本来新兵是不允许随便离开军营的,不过有青坎子这个老油条打点,自然没人来找他们的麻烦。

一金十银一千铜,这是大陆上通行的货币换算单位,一个金币兑换十个银币,一个银币兑换一百个铜币,青坎子当个教官还在军部里领饷,一个月也就三个银币而已,所以他也只能在这样简陋的酒馆里吃喝。不过爱酒的青坎子知道这家酒馆的酒最纯,辣辣的很够劲儿,其他酒菜倒也量足。

第一章 乱世序曲 111 经验

菜还没上来,青坎子已经干喝了一碗烈酒,他抹着嘴笑着说道:“老子这身子如果没有它们来撑着,早就垮掉了。来你也喝点儿,这才是爷们儿喝的东西!”

小鬼自然也不禁酒,一口喝下去,那种火热的感觉立刻从胃里直冲脑门,这家的酒比前几天食堂喝的更劣更冲些,喝下去马上就让人热血沸腾。

几口酒下肚,青坎子那满是横肉的大脸泛起了油花,说话也大声起来,反正这里就是乱哄哄的酒馆,倒也没有人在意他在这里吵吵。

“小子,我看好你,哈哈,跟我说说你的情况。”青坎子抓过一块牛肉扔到嘴里,随着他鼓动的腮帮子时脸上那两条横肉蹦蹦的跳着,这家的牛肉煮得可不太烂。

“我是山里人,这次出来是想看看大陆上是啥样的。”小鬼随口说了一下,反正隐族神子的身份是不能公开的,其实就是他真的说出来,眼前这个像土匪更胜过像军人的家伙也未必会信。

“嗯,出来就对了,这外面的可精彩了。咱们外面是格兰帝国,这可是个富的流油的国家,到处都能赚到金币!往北走有黎加帝国,那里气候特别冷,有白色的雪,哈哈,你一定没有见过啥是雪吧?那里的山里可冷得吓人,不穿上兽皮就能把人冻死!”青坎子看着瞪大眼睛仔细倾听的小鬼哈哈的笑起来,在南方温暖地方生长的孩子,他哪儿见过那能把人冻死的暴风雪啊……

喝了几口酒吃了几块肉后,青坎子继续说起其他国家来:“往西走有个法西帝国,那里的人都娘里娘气的,不过他们会魔法,能发出火球或闪电来,很是厉害!而东边则是大草原,那里是德利仕帝国的地盘,他们都是从小就生活在马上的骑兵,一手马刀耍得即漂亮又厉害!”

“这些地方你都去过?”小鬼在脑袋里和部族的法典对应了一下,不过法典上面记载得模模糊糊,这四个盘踞大陆的帝国都是黑斯廷大帝消失之后几百年才出现的,那时叶族基本已经归隐起来,法典里自然没有多少记载。

“当然啦,这些国家都有俺的朋友,当然了,也有俺的敌人。你小子好好干,等几个月后老子把那些废柴都打发了再帮你找个好点儿的佣兵团介绍过去,到时跟着他们四处都走一走你就知道自己出来是多么正确的事儿了,哈哈哈,让你在外面混几年,你肯定不不想再回到那个山沟沟里了。”

“我总听你说佣兵佣兵的,这佣兵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法典里记载的佣兵都是千年前的情况,那是些失去土地的农民为了吃饭而被贵族们雇佣出去打仗抢地盘,这显然和青坎子说的可以走南闯北的佣兵不是一个概念。

“佣兵就是一群收费的战士,只要有人出钱,佣兵就负责帮他解决麻烦。只要去佣兵工会注册一下身份,找个满意的团队加入进去就行了,在佣兵工会会有任务发布,如果完成了任务就能得到悬赏的金币。”青坎子大口喝干了碗里的酒,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说道:“各个帝国都有自己的佣兵团,这个大陆上的商人都需要人来保护他们,所以参加了佣兵团就能跟着任务去很多国家。”

“等你干上佣兵时,去黎加帝国和德利仕帝国那边可都要多注意些!黎加人都是群没开化的野蛮人,他们生活在缺衣少食的苦寒地方最喜欢抢劫商队,不过他们那边油水太少,很少有商队愿意去那边遭罪。而德利仕帝国的战马却是全大陆最好的,经常有商人去买马,德利仕那帮人野得很,一句不合抽刀子就砍,根本就不讲什么规矩,而且德利仕的战士特别注重名誉,如果他觉得自己被侮辱了,可以选择不死不休的角斗,或者带着部族一直追杀你到草原边上。”

青坎子双手使劲儿抹了一把脸上的油汗,特别感慨的说道:“去过德利仕的佣兵没有不跟他们干架的,几乎每个去过德利仕的佣兵团都杀过他们的人,所以德利仕帝国对待外国的佣兵可不友好哟,铁蚂蚱那个老小子原来有个弟弟,不过参加佣兵团后都死在德利仕的草原上了,那群来去如风的德利仕崽子在马上还真的挺厉害的。”

小鬼和青坎子碰了一下默默的喝了一碗烈酒,算是对那些死在草原上的黑斯廷佣兵们的祭奠。

“至于格兰帝国这边到没什么,格兰人也并不是那么不好说话的,咱们毕竟还是他的附属国,他们也把咱们当作半个自己人。而法西帝国就跟个贵族庄园似的,几乎所有法西人都高傲的跟只公鸡似的,如果你不招惹他们,他们甚至连看你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嘿嘿,不过法西的女人可是真的很漂亮!”青坎子显然酒劲儿上来了,话题开始滑向那些男人感兴趣的话题。

男人感兴趣的,除了武器自然就是女人!青坎子继续往肚子里倒着酒肉,一脸坏笑的继续说起来:“法西的女人一个个的长得就跟画上似的,那声音就好像百灵鸟在鸣叫,让你听过后好几天耳朵里都还在响着回音儿……”

“德利仕的女人都是烈马,她们也个个都会骑马射箭耍刀子,不过要是被降伏了那就对男人百分百的忠心,听说在德利仕那边如果有个丈夫让他老婆马上自杀,这女人能立刻就抽出刀子来勒断自己的脖子。”

“哦……”小鬼听到有人居然能这么干脆的自杀,不禁低呼了一声。喝了不少烈酒下去,他和青坎子也熟悉起来了。

“哈哈,德利仕人可是把老婆当作财产的,老婆越多代表自己的能力越强大!奶奶的,这群兔崽子过得倒是逍遥,我听说有的德利仕武士能娶十几个老婆一起生活,哈哈哈哈~~”青坎子一脸羡慕的坏笑着,他又想起来铁蚂蚱被他那个城镇娘们扯着耳朵骂的样子,要是给这家伙找上十几个城镇老婆,那他肯定天天都生活在天堂和炼狱之中。

“黎加的女人都是跟男人一样的大身板子,除非有特殊的爱好,好像除了那群黎加的山民外,没人会对他们的女人感兴趣,”青坎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想起来什么有趣的事儿,他居然带点儿回忆的惆怅评价起黎加的女人来:“不过黎加的女人性格可是很豪爽,那喝起酒来从来不用杯子,高兴起来能跟你抱着坛子干,哈哈,你小子现在的酒量就未必能喝得过一个黎加女人,老子当年都被她们灌倒过好几回,哈哈哈哈~~都是一群贼爷们儿的娘们儿!”

微醉的小鬼并没有弄明白青坎子最后这一句话,不过等他弄明白时,也不得不感叹青坎子描述的无比贴切,黎加的女人还真是很独特,是一群贼爷们儿的女人!

“格兰的女人最随和,既不会耍刀骑马也不会大口喝酒,哈哈,是群养在笼中的金丝鸟。除了这四大帝国外那些附属小国数也数不清,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色,哈哈,小子等你多走几个就会发现里面的乐趣儿。”

两个人乱七八糟的又聊了半天,直到把两坛子酒都喝干了才晃晃荡荡的回去,青坎子一直都没有成家,连最要好的铁蚂蚱都不知道这个老小子是为什么,除喝酒和操练新兵青坎子就没有任何乐趣。

现在小鬼的突然出现,就像一个大宝石横跨天际直接砸到了青坎子的面前,这老小子马上扑了上去,恨不得把自己懂的都灌输给他,再在小鬼脑门上打上青坎子徒弟的标记,青坎子已经决定过几天就联系那些几乎断了线的老朋友们,看看现在那个佣兵团比较有发展,宁可舍得这张满脸横肉的老脸他也要给小鬼找个好出路。

他青坎子这辈子如果能把这块埋在土里的金块子给挖出来,就是死了也能瞑目了。

新兵营的训练还在继续,除了每天例行的列队走步跑步外,青坎子开始教授大家部队标准的军刀套路,招式虽然不繁琐,可这都是历届前辈们在战场上总结出来最能发挥军刀杀伤力的简单招数,不但将军刀的劈砍刺割都尽量发挥出来还融合不少战场中的搏杀经验,小鬼这队新兵虽然身材在营里是最弱的,可几十人同时的挥砍倒也形成几分气势。

第一章 乱世序曲 112 返乡

艳阳高照,官路上一队骑士带着一辆马车晃晃荡荡的中速前进着。

“黑牛,离你家还有多远啊?”一个骑士靠近马车大声的问道。

“再走两天就到了。”马车里一个沉闷的声音回答。

简单的一问一答后,马队又闷着头的继续向南赶去。

骑士们各背刀剑,一身青黑色的衣裤因为长途跋涉沾了不少尘土,可胸口的徽章却闪闪发着银光。他们都是火焰斗士佣兵团的人,一个隶属于黑斯廷军部的银徽章二级佣兵团。

佣兵是群为了利益而为雇主卖命的职业武士,他们有时会成为商队的保护者,有时会成为聚啸山林的强盗土匪,有时会成为贵族身边的武装护卫,有时又成为四处投机的寻宝者。

只要有人出钱,佣兵们会为了合适的价格去付出相应的武力,可也有些佣兵是为了理想或者个人喜好来确定自己的角色的。

火焰斗士团恰恰就是这样一个连黑斯廷军部火字部队长官都头疼不已的佣兵团。

这个二十几人的排级战斗部队最倒霉的就是跟了他们那个被称为地狱三头犬的好战排长,从一个做做护送押运任务的佣兵团沦落到角斗场上的职业佣兵角斗士。

在几百年安定的大局下,人们四处钻营着各种刺激行业来消耗那过剩的精力和金钱,赌场、赌船甚至赌城这些人类原罪的发泄场所很快就占据了大陆的各个角落。

厌倦了屠杀动物,厌倦了蹂躏美女,厌倦了成堆的金币交换,不少人都把目光投到了最原始的角斗场上,那人与人,人与兽的搏杀总能激发人类心里最原始的野蛮基因。

看着那喷涌的鲜血,听着那愤怒的嘶吼和痛苦的呻吟,眼见着一个个强壮的身体被垃圾一样拖出去,角斗场里所有的参与者都变得歇斯底里的疯狂,他们扯掉绅士和淑女的面具,露着最真实最原始的纯粹面目疯狂的嘶喊着,拼命的为自己投注的斗士叫嚣。

角斗场的赌金从几十银币到几十万金币的巨大诱惑造成很多武士和佣兵为了高额的奖金而进入这个囚笼成为众人观赏的斗犬。也有批心理扭曲变态的武士为了寻求杀戮的刺激而站到这个血肉战场上来尽情释放自己的杀戮欲望。

火焰斗士佣兵团原来是什么名字已经没有人记住了,甚至就连它的团长自己都因为太沉迷杀戮而干脆忘记了。当初从黑斯廷军部带出这只部队本是打算按照正常途径发展一个巡游战斗部队,地狱三头犬柏洛斯原本也是个优秀的排长,可是一个无名的小佣兵团想发展起来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受多少的委屈。

作为一个部队培养出来的杀戮武士,柏洛斯在一次次无聊乏味的护送和商人间无尽的讨价还价中几乎耗尽了精力。

万幸老天并不想让这个顶着败落贵族名头的男人沉沦下去,一个商人无意中把他给引入了角斗场,于是一头被拘禁了恶狗终于得以展露他那血腥的獠牙。

柏洛斯先是自己成了一名雇佣角斗士,接着他把自己的队伍都带进了角斗场,成为一支专驻角斗场的佣兵团。

火焰斗士的名字就是这个时候改的,而柏洛斯也因为凶残好斗赢得了地狱三头犬的恶名。

军部对他这种沉迷杀戮的做法十分不满,可柏洛斯那一套“战场才是真正战士的舞台,战斗才是提升的最快途径”的理论,再加上火焰斗士佣兵团的人确实个人能力提高得特别快,倒堵住了上面的诸多不满,军部也期望保持战士的旺盛战斗力,所以默认了他的做法。

唯一让军部头疼的是这个火焰斗士佣兵团的减员速度实在是太快,平均三个月左右他们就要补充新人,而且送回来的不是骨灰就是伤残,只要还完好的战士,都被柏洛斯留在了角斗场上终日厮杀。

远远的看见城镇的影子,这队人马不但没有加速,反倒放慢了些速度,马车上的人感觉到速度慢下来,也挣扎的坐了起来,将一直挡着尘埃的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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