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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大唐仙踪-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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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犯了大事,否则不可能连秦川也被惊动了。智永又想到辩才为人颇为清高倔强,一旦牛性子上来了,谁也不畏惧,谁都敢顶撞,结果越想越怕,赶紧开口向秦川请罪求情。弄得秦川也很不好意思,自己一时口无遮拦,结果又闹出误会了,于是赶紧解释:“听闻贵徒辩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果然是名师出高徒啊!”

智永虽觉得秦川这话有些离谱,不过只要不是辩才犯了事,自己也放下心来,连忙谦虚几句。送走智永之后,石青璇和独孤凤好奇心起,询问秦川为何会莫名其妙的提到辩才,秦川无从解释,只好干笑几声,却不回答。两女还想追问,却被秦川的一双贼手摸上身来,结果身子软了,只好羊入狼口了。

历史上,智永临死前将传家宝《兰亭序》传给了弟子辨才和尚。智永挂了后,辨才在卧室梁上特意凿了一个洞,用来藏这件宝物。唐太宗李世民听说《兰亭序》在辨才那里,就来索要,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俺李世民可不是强盗,《兰亭序》本来就是俺的东西,俺要它也是理所当然的。可是辩才和尚很硬气,说“经乱散失不知所在”,摆明了欺君也不肯交出来。李世民也没有办法,即使砍了辩才,仍旧得不到《兰亭序》,于是徐徐图之。智慧过人的唐太宗就想出了一条“高,实在是高”的妙计来。李世民派监察御史萧翼乔装成穷酸书生,和辩才老和尚弈棋吟咏,论书作画,结果臭味相投,很快成为忘年之交。某天穷酸书生萧翼拿了几件王羲之的作品给辨才欣赏,情深义重道:“俺虽穷酸,但家中也有几件祖传宝物,只是不屑于在俗人面前炫耀罢了。若非我们是知己,我也不会拿出来。因为宝物易得,知己难求啊!”辨才大为感动,觉得自己若不回报知己的厚意,未免太不厚道了,同时也起了点争强好胜之心,于是他说:“虽是真迹,但并非王羲之的颠峰之作。”结果辩才就从屋梁上取下《兰亭序》的真迹给这位好知己看。情深义重的好知己萧翼立即变脸,出示诏书,将《兰亭序》真迹夺走了。辨才追悔莫及,感慨自己有眼无珠,竟然引狼入室了,不久郁郁而死。李世民得到《兰亭序》真迹后十分高兴,也没有再落井下石追究郁闷无比的辩才欺君之罪,顿时赢得汪汪们的一片赞誉声,“看,俺们的皇帝是多么的睿智啊!多么的仁慈宽厚啊!”结果李世民死后,将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兰亭序》随葬了。由此可见,只要当了皇帝,不管是做强盗也好,搞诈骗也好,都是天经地义的。也不能怪李世民太过卑鄙龌龊,实在是整个社会制度的问题。

第二天,秦川闲暇的时候,智永又来相邀,秦川欣然赴约。到了智永的帐篷里,智永果然不出秦川所料,打开一口箱子,取出不少祖宗们的真迹邀请秦川赏评。令秦川喜出望外的是其中还有不少王献之的真迹。看到王献之的真迹,秦川心中便忍不住对李世民有气。

曾经一度被李渊等人看成是“扬广第二”的李世民同志早年是信奉青出于蓝的,最后果然不负众望,杀兄弑弟逼宫篡位,名副其实的成为了第二个扬广。不过扬广老前辈的悲惨下场却深深震撼了李世民,有了老前辈的失败经验引以为戒,李世民这个皇帝做得还是很优秀的。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扬广成就了千古一帝唐太宗。两人的经历,所走的道路何其相似?只不过扬广是郁闷的开路铺路人,而李世民则幸福的走在阳光大道上。扬广所做的一切也不光只是为李世民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劳民伤财、大兴土木的扬广背负了千古骂名大力发展交通建筑事业,虽说只是为了自己享乐,让宝物奇珍运送方便些,但是客观上也有“功在千秋,造福子孙”的效果,正所谓“要想富,先修路”。结果扬广的子孙没有享受到先辈的遗产,李世民却毫不客气的占为己有了。

李世民这个皇帝做得挺舒爽,赢得了一致的好评,拥有了无数的粉丝,其中自然以唐朝帝王李家的粉丝最为铁杆。粉丝们历来都喜欢模仿偶像,有样学样。李世民上台后的文治武功也就罢了,不过起家时杀兄弑弟逼宫篡位这一套实在不怎么光彩。正因为有李世民这个千古一帝偶像级人物带的好头,唐朝李家逼宫夺位的好戏可是唱得极为勤快,不光是李家的王子喜欢逼宫,就连公主们也时常来凑热闹,甚至连罕见的太子逼宫的压轴好戏也唱了好几出。

李世民自己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怕子孙们学自己来逼宫篡位,可是又该如何是好呢?总不能明说,逼宫篡位其实是错误的,是属于禽兽行为,那不是自己扇自己耳光吗?英明神武,济世安民的自己永远是对的,所以玄武门之变也只能是光明正大,大义凛然的,换句话来说,逼宫篡位也是可取的!于是李世民苦恼了,陷入了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的怪圈。不过李世民智慧过人,很快想出一个办法,开始操纵舆论,极力打击青出于蓝,儿子胜过老子的异端邪说。结果苦命的王献之便成了牺牲品,被贬得一文不值,他的作品真迹几乎被朝廷封杀光了,搞得王献之流传后世的真迹寥寥无几了。李世民的舆论攻势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他死后,宝贝女儿高阳公主因为怨恨李世民狠心杀了自己的情人——唐僧玄奘的高足辩机和尚(不是孙悟空or至尊宝),结果带头密谋逼宫篡位。虽然失败了,可是却掀起了一阵大唐逼宫篡位的狂潮。此后皇宫成了大戏台,逼宫篡位的好戏不断上演,当然成功的寥寥无几,毕竟李世民的才能与心肠不是每一个李家子孙都能拥有的。

唐太宗李世民的历史名声远远强过了残暴冷酷的秦始皇与好大喜功的汉武帝,而且他操纵舆论的手法以卑鄙无耻为特色,相比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独尊儒家的手段而言,就显得温和多了,高明多了,也虚伪多了。有了唐太宗这个好榜样,后世的权利者们玩起操纵舆论,颠倒黑白的把戏来,也一个个理直气壮,得心应手,搞起媒体封锁来,也变得恬不知耻了。

秦川拿起一本王献之的《洛神赋》真迹,心中激动万分,要知道王献之的著名书法作品《洛神赋》,传至宋代只存13行,有玉版刻本,世称《玉版十三行》,而秦川此时拿的却是全本,怎能不喜出望外?

秦川全神贯注,一边一页页的翻阅,一边伸出手指临空摹划,很快便入迷了。智永见秦川如此推崇自己的祖宗,心中既欣喜又得意。不知不觉,一首《洛神赋》欣赏完了,秦川接着下翻,却又是一首《洛神赋》,较之第一首,体势更为秀逸,笔致也更为洒脱。这本真迹合订本里足足收集了十二首王献之写的《洛神赋》,从中可以看出王献之的笔法渐渐脱离隶意,字形由横转纵,走向成熟。

看完王献之的《洛神赋》真迹之后,秦川赞叹之余,又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何王献之如此喜欢写《洛神赋》?”随即又恍然:“哦,他和曹植一样,有个神仙嫂子啊!”

王献之的嫂子谢道韫可是历史上最完美的才女美眉,若要在中国历代女子之中评选一个神仙美眉,惊才绝艳的谢道韫绝对是当之无愧的。谢大美女的父亲是安西将军谢奕,公然叫嚣着“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的大枭雄桓温虽然牛气冲天,不可一世(如果不是被更牛的慕容垂打得灰头灰脸,丧失信心,底气有些不足了,早就篡位为帝了),但是对谢奕也尊敬万分。某天两人喝酒,谢奕喝多了,发酒疯,拉住桓温强灌。桓温吃不消,只好朝内室逃跑,结果谢奕追了进来,仍旧要灌。万般无奈之下,桓温只好跑到冷战多年的公主老婆的闺房里去避难了。公主感慨道:“没良心的家伙,如果不是谢奕发酒疯,你又怎么会进我的房呢?”由此可见,谢大美女的父亲有多牛了!

而谢美女的叔叔更加是了不得,就是李白的生平偶像——大名鼎鼎的千古风流人物谢安。谢安一边和人下棋,一边运筹帷幄,真可谓力挽狂澜,一手擎天,淝水一战,杀得领兵百万的符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强大的前秦就此瓦解。符坚同志与王莽一样,是个超级理想主义者,不过符坚的性格更为浪漫主义,比王莽可爱多了,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个性最可爱的皇帝,算是中国的唐吉柯德吧!他作为一个胡人,却毫无半点民族偏见与种族歧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在反对种族主义之上做得最为真诚彻底,而且宽厚异常,放在二十世纪,肯定是世界人权主义分子们的头号骨干。相比之下,那些自命不凡,狭隘民族主义者,我的奋斗之辈就显得恶心多了。不过他那宽容厚道得有些离谱的性格,其实并不适合搞政治,他可是成就了大把大把的野心家中山狼,好比鲜卑白脸狼慕容一族等,结果他死得比王莽同志还要郁闷三分。这种“舍己为人”的悲剧式搞笑英雄既可爱又可怜,难怪才能不弱于诸葛亮的王猛情愿顶着半个汉奸的骂名也要当他的诸葛亮。相比起忘恩负义的慕容一族来,舍己为人的符坚成就了名士谢安的大名,实在也算不上什么遗憾。

据《世说新语》记载,一日大雪,谢安问道:“白雪纷纷何所似?”其侄儿谢朗道:“撒盐空中差可拟。”这时谢道韫咏道:“未若柳絮因风起。”这个故事在当时就传为美谈,咏絮也成为形容才女的典故了。谢道韫不但美若天仙,而且才华极为出众,也写过不少诗,只是流传下来的不多而已,毕竟那个时代的诗文无法和唐宋时期的诗文抢市场。时代不同,衡量的标准也应该有所不同,好比二十一世纪随便找个不学无术的混混yy回到古代,也能成为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军事家,国士无双一个道理。李白杜甫若生在那个时代,也未必就能强过谢才女,而谢才女若生在唐朝也未必就会输给李白杜甫。

这位神仙美眉后来嫁给了王羲之的儿子王凝之,王献之也就成为了她的小叔。王凝之的名气虽不如父亲和弟弟,但家学渊源,甚工草隶,又先后出任江州刺史、左将军、会稽内史,也算得上是个理想中的如意郎君了。可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与弟弟王献之比起来,这个金龟婿就黯然失色多了。

王献之字子敬,小名为官奴(衰到家的小名,真不知道王羲之夫妇为何会给儿子起个这样衰的小名,结果王献之真的应了小名,后来日子过得极为悲惨),乃王羲之的小儿子,“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是个名动天下的超级大帅哥。如今网络上网名为“毛主席夸我长得帅”或者是“帅得震惊党中央”的比比皆是,不过大都是些自吹自擂之辈,而人家王献之可是货真价实的“天子夸我长得帅”,“帅得震惊金銮殿”的超级美男子。皇帝挑选女婿,也要拿出王献之来做衡量标准,说道:“挑选驸马可千万不能选上类似王敦、桓温这种没人性的白脸狼,要选就该选类似刘炎、王献之这种门第高贵,长得帅又有才华,品性又好的人才。”后来,正是因为王献之过于完美,结果被皇帝和公主看中了,强招为驸马,最终造就了王献之一生的悲剧。

晋朝人喜欢清谈,才子们一相聚,往往便提出一个论题大打口水战,就好比现代大学生经常开辩论会一样。不过与赛前临时抽签决定正方反方,选手们事先都做两手准备,毫无个人原则,纯粹靠强词夺理,耍嘴皮子的现代辩论会还是有些不同的,那些古代的才子们极为鄙视颠倒黑白,毫无原则的汪汪派作风,都是有个人的独特见解与原则的,辩论起来也往往是真刀真枪,全身心投入,针锋相对,据理力争的,因此场面往往火暴激烈异常。那个时代没有什么娱乐传媒,体育赛事,所以“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清谈也成为了天下名人雅士们最喜欢的一项流行赛事,就好比现代风靡全球的足球赛事一样。

才华出众的王献之书法功夫虽超强,但口才却没有达到天下无双的至高境界,其口才水平大概就相当于现代的贝克汉姆级别的足球水平吧。某天“凝之弟献之尝与宾客谈议,词理将屈,道韫遣婢白献之曰:‘欲为小郎解围。’乃施青绫步鄣自蔽,申献之前议,客不能屈。”王献之帅哥虽然与小贝一样长得帅又有一只黄金右脚,但是也有遭遇西蒙尼这种聪明人,领红牌吃瘪的时候,这个时候,美若天仙,才华过人的嫂子谢道韫前来相助了。谢仙子妙语连珠、舌灿莲花,当即说得那些才子们统统理屈词穷,甘拜下风了。可见谢仙子拥有贝利、马拉多纳球王级别的才能,同时最难得还是她身为女儿身,又长得神仙样,而且落落大方,超凡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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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样一个神仙嫂子,也难怪王献之要狂抄曹子建的《洛神赋》了。谢仙子也极为欣赏这个小叔子,觉得老公远远比不上他,某次回娘家和叔父谢安诉苦道:“不意天壤之中,竟有王郎!”意思是说天地间怎么会有王凝之这样的(烂)人啊!足见谢仙子的眼界是何等之高!当然也可以将“王郎”yy曲解为王献之,天地间怎么会有王献之这样的(出色)人啊!

尽管王献之和嫂子谢仙子相互欣赏,但两人都是出身名门大家的杰出人物,风流而不下流,其情义也是光明正大,霁月光风的,没有半点男女淫欲之情在内。其实那个时代,正是最为风流开放的晋代,非汤武而薄周孔,狂放豪情之士层出不穷,如嵇康、阮籍等,即使两位天下无双的才子佳人当真有了一腿,也必然会是千古风流一佳话。不过谢仙子可是天仙气质,高雅脱俗的大家闺秀,贵族名媛,而王献之也是重情意,感情专一的大好男儿,所以两人也只能是神交而已。

秦川又细细欣赏了王献之的《洛神赋》一遍,心道:“看来王献之也忍得极为辛苦,所以只能从老前辈曹子建身上找到一些安慰罢了。王献之还真是个超级悲情才子,不但活得郁闷,死得伤心,就连死后也要遭受李世民这家伙的污辱迫害,实在是凄惨到家了。”

秦川当即拿起王献之的作品一一仔细欣赏,其中也看到了不少因李世民封杀而失传于后世的佳作真迹,例如《招隐帖》、《赠子猷湘妃帖》、《秋水帖》等,这些在后世根本听都没有听过的作品。欣赏完后,秦川仍旧意犹未尽,朝智永问道:“还有子敬的真迹吗?”一时之间,反而将大王“书圣”王羲之的作品暂时撩到一边去了。

智永迟疑了片刻,犹豫道:“有是有,只是。。。。。。”说到这里,却又哑口了,赶紧从箱子底取出一个油纸包裹,恭恭敬敬递给秦川。秦川如获至宝,小心翼翼的一层层打开油纸,最终取出白锦一段,却见上面血迹斑斑,就连字也是血红的,竟似用鲜血写成的,秦川不由得悚然一惊。智永低声道:“这是先祖王子敬仙逝前,临终呕血为墨之遗作。尚未完成,子敬公便已仙逝。”

秦川小心翼翼,虔诚的展开白锦血书,却见上面歪歪斜斜,有气无力的写了七个大字:“茕茕白兔,东走一”显然是王献之病入膏肓,垂死之前,呕血强写的,那个“一”自然是“西”字尚未写完。秦川喃喃道:“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哎!”平心而论,王献之临死前的遗作的确写得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但是秦川心中遥想王献之灯枯油尽,垂危迷离之际,仍旧放不下那段伤心断肠的生平恨事,呕血强起提笔,想一吐心中的苦闷,奈何时不利兮笔难动,一个超级书法大家,最终连一句心声也无法写完,便恨然逝世,实在是可悲可怜到了极点。

王献之少年时,便很有志气,不甘心生活在父亲“书圣”王羲之的阴影之下。有次谢安问王献之:“你的书法和你老头子比较起来,谁更好啊?”王献之答道:“我的比他更好些。”谢安又说:“外界的议论并不这样看啊!”王献之接着又说:“世上的俗人那里真正懂得书法的真谛!”晋朝人虽然狂放,但敢直言青出于蓝,儿子胜过老子的人还真不多,这也是后来李世民大搞“大王蜜小王黑”的主要原因。

其实王献之的话也并非吹牛皮,放狠话,王献之的确有明显强过父亲的地方。王献之书学思想极为高超,特别有远见。十五六岁的时候,他便认为藁草与行书之间可找到突破“往法”的途径,建议父亲应当“改体”。王献之知道艺术是最怕不断重复、缺少创新活力的。王献之不光继承发扬了王羲之书法的精髓,而且大胆地寻求自己的突破,追求“我自为我”、“自有我在”的境界。王献之成功的在父亲王羲之这座高峰面前重新耸立起属于自己的另外一座高峰,其所经历的路程可谓十倍艰难于他人,此后,“书至子敬,尚奇之门开矣。”由此可见,王献之的眼光和思想远远超越了其父王羲之,对中国书法的贡献当真作到了青出于蓝。

而王献之的作品与王羲之的作品各有所长,难分高下,众人评价不一,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一般普遍认为王羲之以“骨鲠”而著称,王献之则以“孤高”而闻世。不过事实上在李世民操纵舆论之前,王献之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王羲之。

即使王献之的作品真的不如王羲之,但也绝对是相差无几。然而年青的王献之才练了十几年便能与练了几十年的王羲之并驾齐驱,假以时日,王献之要完胜父亲也是水到渠成,不可避免的,届时便能完美的结束这段“两王谁优谁劣”的千古争论。可惜惊才绝艳的王献之真印证了“天妒英才”这句老话,也成了一个短命鬼!而造成这一超级悲剧的原因也恰好是因为他过于完美了。

等“帅得震惊金銮殿”的王献之到了二十六、七岁的时候,已经是名满天下的无双名士了。此时,老爹王羲之已经挂了,琅琊王家,早已不复当年“王与马,共天下”的声势了,家族势力开始走向衰落,而王献之的岳父家更是败落的一塌糊涂。此时,皇帝和公主看中了他,要招他为驸马。而王献之早已娶了表妹郗道茂(那个时代的人不知道遗传科学,一致认为亲上加亲是头等好事),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甚笃而婚姻美满。可是皇帝却强迫王献之休了郗道茂,娶新安公主为妻。

情深义重的王献之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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