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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包光光-第2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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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在电影特技中,那些人在火里滚来滚去的镜头,就是这么拍出来的,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他如此执着地在这里用酒精,而不是像鬃毛处那样用荧光药剂凑合,还真是中了电影的毒。
  你想那尼古拉斯·凯奇骑着大摩托,一路燃着火上房的镜头多酷啊!
  可是这一酷,却酷出了问题:要知道马可不是摩托,畏火的天性,哪能说抗拒就抗拒?虽然腿上的火只是暖烘烘的,但眼看到自己腿都着了,那还有不惊的道理?
  无奈老包只好先把马眼给罩起来——用夜辉石。这也是为什么那拜恩斯玛特,不敢肯定“梦魇”的眼睛是不是喷火的原因所在了。


正文 第七百零八章 魔将之名
  好在那些马。都是经过训练的战马,蒙上眼睛也没什么了不起——事实上重骑兵冲阵的时候,通常都要蒙住马眼的,否则很难让马也做到视死如归。
  当然,给马吃红茶或者“刺血”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但前者红茶的价格不菲,不是什么人都买得起;后者则是以马完全失控为代价,而且马匹的死亡率,甚至比把它的眼睛蒙上还高。
  所以“蒙马眼”的法子,还是最为流行的,平时的日子里,骑兵们也会给战马做一些“有针对性”的训练——至少这比训练让马直面如林的枪尖而面不改色要容易得多。
  但无论怎么训练,蒙上眼睛的马,都不可能跑出最高速度来(当然骑兵冲阵也不需要最高速度),而老包这边,由于骑者大多都是新手,也不敢放它跑得太快。
  ——反正是驱赶平民嘛,万一跑太快撵上了,你砍还是不砍?
  虽然一刀下去,比什么都更有说服力,但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包某人,显然还没有那么丧心病狂;而且就“忽悠”这门艺术而言,有人流血,总归是落入了下乘。
  为此他还千叮咛万嘱咐,不要追得太急,如果有人动作慢或者有反抗的意图,不要动手,等身边的同伴聚过来,三五人就足够造成“碾压”的威势了,那时再缓缓地逼过去。
  谁知道那白痴城门官一句“放箭”,就让他一切努力都成了泡影。
  不但流了血,甚至还有人丢了命!——在那种情形下被人撞倒,几乎是不可能活下来的,而错手不及的老包,除了远远地用感知看着事情发生之外,竟什么都做不到!
  “混蛋哪……”原本完美的艺术,变成了一场闹剧,不,应该是惨剧才对,而老包本人也从一位“艺术家”,沦落到杀人凶手——起码也是帮凶;你说他怎能不怒,怎能不恨?一时间,包光光甚至都有了让那些“死灵骑士”真冲进去,挑了那个白痴城门官的心,但理智告诉他,这种想法并不靠谱。
  而且那些“死灵骑士”们,也并没有如计划中那样,在一箭之地外盘桓,耀武扬威一番,然后再返回本阵,而是直接就跑回来了。
  理由很简单,简单到让人喷饭:这些个威风凛凛、煞气腾腾的“死灵骑士”们……居然掉色!
  首先就是马。
  你想那四蹄上的火焰,再温和也是火啊!虽然有石棉裹腿,让马不会被烧伤,但那热度,可是实实在在的!肚皮底下时刻有这么四个“炉子”烤着,再溜达这么一大圈,马能不出汗么?
  这一出汗就麻烦了。毕竟给马上色的,都是普通的墨汁——大陆上可没有防水的丙烯颜料卖,而赫里斯用来变妆的那种……开玩笑,你算算一匹马等于多少张脸?
  于是骑士们不得不撤退了,再不撤,“梦魇”就会变成“斑马”,而“恐惧骑士”,也要转职“搞笑骑士”了!
  好在这时候,后面的亡灵大军也到了,唬得对方不敢轻举妄动。
  其实那所谓的“亡灵大军”,不过是几百个矿工化上僵尸妆,迈着经典的僵尸步蹒跚前行而已。妆很简单,就是涂黑了眼圈,再弄些破布红颜料地往身上披;头前的几排算是比较仔细的了,也仅仅是涂了点加了料“防晒霜”,让肤色显得黯淡……至于发绿,却是由于防晒霜本身纯度不怎么到位的关系。
  “僵尸”们两两一组,用长绳拴起来,绳子当中,还穿了几具骷髅架子;这样只要僵尸们两头一拽绷起绳子,中间的骷髅架子就好像站起来一样,“哗啦哗啦”地跟着大队行动了。
  一路走,矿工们还得一路喊口号以壮声色。口号很好记,就是一个字:“啊”,但想要喊出阴阳去入几种不同的音色,可就不容易了。
  而且老包的要求,还不止这些。
  尤其是被那白痴的城门官恶心到了之后。于是,一组碰巧从跟前经过的矿工哥们,就倒霉地被他拦下了。“我拜托你们,专业一点好吗?”包光光恨铁不成钢地训斥着,“我说了多少回了,表演,都是由内尔外,再由外而内的……你们是僵尸嘛,没有灵魂,所以声音也要显得空洞才行。来你跟着我做来——啊!”
  “啊!”
  “声音还不错,但手臂的动作也得跟上……不是说动作缓慢就行了,要记得你们是僵尸,全身的血液都已经凝固,所以还要表现出那种僵硬锈涩的感觉。再来一次——啊!!”
  “啊!!”
  有导演亲自说戏,演员的水平果然是上了一个台阶。包光光颇为满意地点头道,“瞧,这不是好多了……”谁知道刚说到这里,身后一个声音就响起来:“好个屁!”
  “你们杵在这旮不动弹,后面的还过不过了?”能这么跟老包说话的,眼前只有寇拉拉一人。
  此时大雪飘飞,他自然不会再光着膀子了,而是套了一幅纯黑的全身铠。铠甲的外型极度狰狞,不论是关节,还是甲片的接缝处,都有尖刺嚣张地探出头来,远远看去,就像一只黑呼呼的大刺猬。
  也许是光膀子惯了,多了层皮让寇拉拉很不舒服,因此他说话时,身子总是扭来扭去的,活像生了虱子一般。而那顶造型夸张的牛角盔,也被他摘下来托在手上。
  看到这里,包光光的脸也拉了下来:“喂,咋又把头盔摘了?戴上戴上!”
  “你咋不戴呢?”寇拉拉不满地抱怨道,“这玩意有多憋屈你知道不?还有啊……你让俺套着这玩意过去挑战,万一人真出来了,这可咋打啊?
  一边说着,他手上还一边敲打着身上的铠甲,只是敲击之下,铠甲发出的声音并不是响亮的“当、当”,而是沉闷的“笃、笃”。
  从这声音你就能听出来,这铠甲显然不是铁的;只是用硬纸板和石棉糊起来,涂黑了做个样子而已。想想也是,大雪天的弄一铁疙瘩套身上,没病也有病了。
  对于飞流直下的鼻涕,包光光可没有爱。
  其实纸甲本身并不重,那些看起来渗人无比的“尖、刃、勾、叉”也都是软的,根本不会影响到人的行动。之所以寇拉拉说没法打,根源上还是在他的心理上。
  当初老包为了骗寇拉拉洗澡,说什么“皮肤光滑”,可以避免被敌人抓住投摔,寇拉拉信了。是以他每次出战,都习惯于光着膀子并让老包往他身上拍点水……而这一身的累赘,显然与他的一直以来的格斗经验相悖。
  如果是一般人,没准就被这“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形势给将在那了。但老包是谁,作为“忽”坛新一代的开山怪,又怎会被这点小事难住。“你猪啊!”他眼睛一瞪,反而声色俱厉地吼了回去,“别忘了你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不被人抓住而已……全身滑溜让别人抓不住,是‘柔’,而眼下你满身都是刺,哪个不开眼的敢上手去抓?这,就是‘刚’!不管是柔还是刚,只要用到了极致,作用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所谓的‘阴阳相生,殊途同归’……”
  摇头晃脑地一通神喷,让寇拉拉的眼神都开始发散了。包光光趁热打铁,推着他的肩膀催促道:“现在的你,肯定是想不明白的,等什么时候你真做到了刚柔相济,也就神功大成了……要实在不放心的话,喏,这玩意给你,到时候泼身上点着,我看谁还敢碰你一指头!”
  说话间塞到寇拉拉怀里的,是酒精。末了包光光望着那有些失魂落魄的背影,还不忘叮嘱:“对啦!到时候别忘了用假名啊!”
  ……
  ……
  这样一支由骷髅架子和“丧尸”“连锁”的军队,移动速度想来也快不到哪去,但漫山遍野白森森的骨茬从夜幕中现出身形,并在你视线中颤巍巍地蠕动时,带来的震撼,可就不仅仅是恶心了!
  而且由于饮食结构的问题,大陆上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地,患有不同程度的夜盲症,即使是浮冰港这样相对富庶的地方也不例外。
  因此你借他们个胆,也没人愿意在黑灯瞎火中,与不死生物组成的大军战斗。
  在这种情形下,若还有人敢冲出来的话,那么不用犹豫,直接剁了吧……因为那不是疯子,就是狂人。杀疯子虽然犯法,但良心上,却不用背什么包袱,毕竟冯导都说了,“给一个垂死的人注射吗啡,那就是最大的道德!”
  一夜无话。
  倒是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史提夫·昆腾就亲自登上城墙,观察敌情了。当时正赶上寇拉拉穿着“无敌纸甲套”,在下面耀武扬威地溺战,不由得皱着眉头问了守城的士兵一句:“那家伙是谁?”
  “呃,”那卫兵显然没想到,眼前的大人物居然会和他这种小虾米说话,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啊,回大人的话。那是天威大魔将寇维克思·假名……他自己说的!”


正文 第七百零九章 明狙
  没错,是寇拉拉自己说的。
  以至于老包在后面听到的时候,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让你报假名你就真的叫‘假名’啊,是真傻还是真傻?”
  寇拉拉是真的缺心眼,还是故意要给他添堵,包光光不好说——毕竟被那混蛋骗过的人也不少,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家伙,绝对是他仇人派过来玩他的。
  其实让寇拉拉去城下溺战,并不是最佳的选择;如果可能的话,这种阵前长枪大戟的PK还是该让乌鲁那类力量型战士上——一来,对手很可能身覆重甲,没膀子力气怕还真撬不开;二来你连跑带颠的打,士气还要不要了?
  普通的士兵,可不认你什么“一击不中,远扬千里”。
  所以即使是敏捷型人物,也不得不跟对手在一个相对较小的圈子里周旋,那还有不吃亏的?
  而寇拉拉在力量方面,属实没什么优势。
  也许在穿越者眼里,他那大绝——大绝——还是大绝,偶尔有次普攻,也是为了攒下一次大绝的战斗方式极其另类,但实际上,他却是最没有特点的那种。论力量,他不如乌鲁和布鲁斯;论速度和技巧,又不如赫里斯这种纯粹的敏战;论附魔攻击的效果,他的火焰又远不如甘尔丹的电流那么立竿见影;论招式的诡异程度……比得了那只闻其剑,不见其人的哈比么?
  但是!这最没有特点,反而让他成了最不容易对付的那种对手。这就像不少网游中,平衡加点的战士,也许初期练级会很费劲,副本就更别想了,但后期装备起来了,往往会在PK方面大放异彩。
  为什么?因为“特点”,通常也意味着短板。
  就拿乌鲁来说。别看他近战时威风八面,狂化了之后,甚至能与傲狮那种九级的骑士(骑了马的)一较短长,但若换了刚刚准七级的老包,怕是十个乌鲁都不见得好使。
  道理很简单,你让乌鲁喷了液氮,也追不上老包的速度;而老包,却可以保持着三五十米的施法距离,用各种法术把乌鲁来回的虐。虽然狂化之后那一身肌肉的防御力相当不俗,但再坚挺,那也是肉啊!
  而三五十米的距离,也足以让一切飞刀啊、飞斧之类的投掷武器绝望了,即使那是乌鲁扔出来的。
  毕竟飞过去还得一两秒呢,有那工夫,普通人都躲开了!
  当然像老包这样的敏法师,普天下估计也找不出第二个,那么好,换了同样能破他防,速度又和老包差不多的斯诺呢?一样是无解,也不怪乌鲁两番与斯诺交手,都屈于下风了。
  但寇拉拉不同。虽然不见得克制哪种类型的对手,但至少,也不被哪种类型的对手克。再加上他野兽一般的战斗直觉,便成了一个相当麻烦的存在——即使打不过对方,也没那么容易被人杀死。
  老包不知道是否因为这小子怕死,所以武技才渐渐发展成这个样子,但在乌鲁必须坐镇寂静岭,布鲁斯,却由于身形武器都太扎眼怕被人认出来的情况下,派寇拉拉出战,也是唯一的选择了。
  那句话怎么说的——既然选择了他,就要容忍他的一切;是以老包也只好安慰自己:“罢了罢了,总算他没把‘滚石’这个词溜达出来,假名……就假名吧!”
  寇拉拉这边还是小事,除了每次报出那倒霉名字都让自己血压升高外,并不影响大局,但他忘了那边还一个祖宗呢!——就在老包第N次默念“心如冰清,天塌不惊”的时候,“嗡——”一声尖厉的鸣叫,拖着尾音从耳边飞快地划过,等老包抢出营帐,却只见到那条璀璨夺目的银线,在空气中缓缓消散。
  “坏了!哈比!”这是他脑海中唯一的念头。
  老包的营帐就设在军阵中央——自然是那些“僵尸”们搭建的,当然他们还得顺带着像插稻草人一样往地上栽骷髅,好显得他们这边兵强马壮。
  这下大家该明白,为什么当初《魔兽争霸》中设定,不死族采木头的兵种是“食尸鬼”了吧!
  由于是“亡灵”大军,无法用“增灶”来表示增兵,因此老包除趁着夜色,让余下的矿工拴着骨头架子陆陆续续出场之外,就只能用加设营帐的方式了。至于亡灵要营帐来干什么……笨,军中那不是还夹杂着一身黑袍,蒙头蒙脸的“死灵法师”吗?否则谁召唤这些“亡者”们归来?
  而哈比的营帐却在军阵的后部——老包怕对方派出高手,趁夜色靠过来探这边的虚实,因此除了让伪装成黑武士的三百光猪来回溜达之外,军阵的每一部分,还都得有高手坐镇。
  前边自然是寇拉拉,中间是老包自己,左右两边,则分别是布鲁斯和“剑与火”小队的巴尔巴斯;至于他们的另一个七级空骑士格芬尼,将会在处理完泰卢福特那边的琐事之后,和她的龙一起,以一个“万众瞩目”的方式过来与老包他们会合。
  “万人”的大军,铺开了那就是绵延数里;老包为了让军势显得浩大,还特意把这个距离扩到极限,因此当他从“中军”赶到“后军”,见到了长身玉立,一身法师袍并且神经兮兮地用剑指在身前比比划划的哈比时,城墙上都快乱成一锅粥了。
  “保护大人!”一群小兵兵慌乱的大叫起来——其实剑光刚起的时候,许多人都注意到了;因为哈比用的,本就是死鬼阿罗耶的那把银剑!
  煌煌几十米长的剑光,那是何等的不可一世!再加上那种刺耳之极的怪啸若还有人注意不到,估计除了睡着,大概就剩下缺心眼了。很显然,这算不得一次狙杀,说是示威可能更合适些。
  毕竟两边的距离,足有二里地那么远,就算是普通人也来得及藏桌子底下,何况仅仅是躲开。
  但史提夫不能躲——道理很简单,他是谁?他是大笑之史提夫·昆腾!堂堂的五老星之一,你让他在这么一群小兵面前,像只丧家犬一样遇到危险,就慌里慌张地往垃圾堆里钻?然后,再找个机会把附近所有看到的人都做掉灭口,或者全调去守盐场么?
  这显然不可能。
  而且他也不需要躲,因为在银光抵达之前,已经给了这群乌合之众们足够多的反应时间。有两个本来拎着长枪的,甚至还有工夫跑到武器堆那里换了块包了铁皮的木盾,重新跑回到史提夫身前,将史提夫,和自身大部分要害都挡在盾牌后面,半蹲起身体,做好了抵抗冲击的准备。
  但是这“众望所归”的一击,并没有出现!——就在众人已经能看清银光的真面目,是一把光彩照人的银剑时,那剑,却忽然间诡异地顿了一顿!
  也许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拽了一把,又或者,是在确认攻击的目标似的,总之这突然间的变化,竟给了众人一种极其别扭的感觉;尤其是持盾挡在前面的两个士兵,更是因为使错了力而差点一头栽倒,于是完美的防御,也出现了破绽。
  而就在这个时候,剑动了!
  好像那风中起舞的精灵,银剑,就那么轻盈地在空中滴溜溜地转了个身,贴着盾牌的上沿削了进去,痴缠着兵哥哥的脖颈,撒娇地邀请对方共舞,然后又在对方血气上涌时,调皮地跳到一边。
  当然已经上涌的血气,你就别想再压回去了,因为它们……都喷出来了!
  和之前的嚣张比起来,这一刻的意境显然太美,太旖旎,以至于热血喷洒出来的时候,周围的士兵全呆住了,而剑,却趁着这时候又娇笑着旋转起来,向舞池中央的“贵人”跃去。
  史提夫的眼睛已眯了起来,叼在上下牙之间的烟嘴,也因为两颚骤然间加力而被咬得粉碎;然而!他脸上仍保持着那种夸张的笑容,脚下更是没有丝毫闪躲的意思;因为他知道,即使再危险的局面,也仍有一个人会替他挡下来。
  蒂奇!
  这个沉默寡言的汉子平时话不多,走在光芒万丈的史提夫身边,更容易让人忽略,但关键时刻,他却是最可靠的!
  这一次,他同样也没让史提夫失望——就在剑临身的那一刻,他的人,已经出现在银剑与它的目标之间。
  也许是明白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比之前的士兵那么容易对付,银剑也没再用突然变速的小把戏——在短暂的犹豫之后,它微微地颤了一下,紧接着,便抖出了车轮般大小的剑花!
  冷冽的金属之花,在虚空中层层绽开,反射着迷幻一样的光。那一瞬间的瑰丽与雍容,已经盖过了初升的太阳!这,就是“幻剑”阿罗耶的招牌绝活——幻之光华。
  说起来那阿罗耶也是冤枉,因为他的绝技可不仅仅是一口气出十几剑那么简单,而是靠这把亮到了极点的银剑反射阳光,造成敌人眼中无数光影,让你根本无从去分辨哪一剑是真,哪一剑是假,这才是他“幻剑”称号的由来。
  之所以当初他三两下就败在还没狂化的乌鲁手里,压根就没表现出六级剑士应有的风范,这固然有实力不济的原因在内,但更多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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