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光光-第2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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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当初他三两下就败在还没狂化的乌鲁手里,压根就没表现出六级剑士应有的风范,这固然有实力不济的原因在内,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当时刚好是在晚上。
但现在不同了,展现在蒂奇面前的,是百分之百的幻剑!
正文 第七百一十章 自由的剑,羁绊的拐
不,也许是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才对。
当初在高尔特的第三团里,哈比就曾经随阿罗耶学过剑——当然那时的哈比,还远没有入室弟子的资格,只是冲着同僚的面子上,稍加点拨而已。
正因为有这种关系,阿罗耶平时练剑时,也没防备着哈比,反而大大方方的将绝技展示在哈比眼前。
倒不是说阿罗耶的境界,已经光风霁月到了这种地步,实在是因为绝活之所以是绝活,那都是经过了千锤百炼的——一瞬间发十几剑,对力度,出剑的角度,节奏的掌控都有着极高的要求;以哈比当年的实力,离入门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再说了,你以为每个人生下来,就双和阿罗耶一样柔若无骨的手腕吗?
显然不肯能。因此阿罗耶不怕看,他知道,就算哈比看去了,也绝对学不会。他又何必为了这点注定了不会受到的损失,和团长大人的亲戚闹得不愉快呢?
但阿罗耶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当有一天,剑脱离了手腕的束缚,哈比非但使出了这一招;而且剑花,开得比正版的还大,转折间也显得更加如意。
这,才是真正自由的剑!
阿罗耶追求了一辈子,都没能达到的境界,哈比却用了另一种形式,轻易就使出来了,也不知那死鬼如果还活着,看到这一幕,到底是嫉妒还是欣慰。
不管怎么说,这一式“幻之光华”,哈比总算是使出来了,而且威力绝对不会比正版弱上半分。一时间,城墙上的众人只觉得闪亮的剑光,已经充塞了天地的每一个角落,让你无处可逃,无路可退。
蒂奇也不例外。
然而,他从没想过要逃,要退!虽不是专业的守护者(大陆上一种少见的战斗职业,盾卫者的分支),但他有必须守护的东西。所以他的选择,是以强破强!
既然分不出真假,那就索性都当是真的好了!只见他双臂一并,就朝剑圈的中心捅了过去——那里,正是剑光最盛的地方。
剑光最盛,当然也意味着剑势最强的一点,如果换个人贸贸然地将胳膊伸进去,绝对会被如轮的剑光搅碎,但蒂奇不会!
倒不是说他能看破剑势的虚实,而是因为他的武器。
如果包光光看到这一幕,绝对会老怀大慰,叹一声“吾道不孤”;因为蒂奇的武器不是别的,正是一双铁拐!
当然了,不是老包用来拄地那种,而是类似保安、校警所用的那种半米多长,一端有个横枝作为握把的T型短拐。不过和保安所用的不同,蒂奇的拐,三个顶端都是削尖了的,上面还带血槽,这若是捅身上,那就是一个大洞,没有神术治疗的话,基本上你就不用指望伤口会合拢了,流血而死,那是唯一的结局。
总得说来,这就是一件结合了短拐和三棱刺全部优点的绝世杀器!
而拐这种兵器,优势从来就不在进攻。在这方面无论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的哪样都比它强,就算是一把匕首,使起来都更加隐蔽和灵活。而拐,特别就特别在它攻击的同时,也能兼顾防守。
毕竟它的力臂为零,而且长枝收回来,恰好能包裹住整条小臂,所以我们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只要你使好了,它不比一面真正的盾牌差多少。
——就比如现在:蒂奇双臂一合,两条小臂都收在双拐中间,所以即便是剑光轮转,斩在外侧的铁拐上发出“叮叮当当”,有如马车开道铃般一长串悦耳的声音,也仍无法阻止蒂奇这一击刺破剑幕。
如果使剑的人是阿罗耶本人,剑势被破,没准都已经手忙脚乱了;但哈比不会。
“御剑术”,最变态的地方就在于,它可以放长击远。
当对手好不容易突破了剑的防御,结果却发现,之前的一切努力,全都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剑的后面,根本就没有操控它的人!
而现在还不止如此,蒂奇是突破了剑势不假,但这同样意味着,剑也突破了他啊!当他终于确认这把剑后面,的确没有人运使,而不是使了高级隐身术之类的障眼法,剑,已经在空中高高地划着弧线,向他背后的史提夫落去了。
大笑的史提夫,如今终于是笑不出来了。如雪的剑光,晃白了挡在他身前那些士兵的脸,同样也将史提夫的表情映照得十分狰狞,而他的右手,也悄无声息地探进了怀中。
但就在这个时候,就听一声大喝响起,紧接着就是一道乌光,从后面直直地飞过来,正好撞在下落的银剑上!
是蒂奇!
他扔出了右手的铁拐,也诠释了什么叫做“两点间,线段最短”。
很显然,铁拐是比剑重的,而银剑的后面,又没拖着个百十来斤重的人。因此即使银剑及时地反应过来,转身斩在了铁拐上,但没把拐磕开不说,反而被拐推着往前飞了一段距离。已经足够蒂奇重心赶回到史提夫身前,将剩下的单拐舞得跟风车似的了。
这是拐这种武器的另一个特效:转!
以握把的短枝为圆心,整个拐身做急速的圆周运动,这下子,连防御面积都跟盾牌差不多了。
只可惜,双拐只剩下一只,护住了史提夫,就顾不上护自己——因此蒂奇的右半部身体,其实都暴露在“盾牌”外边。而他自己,显然也清楚这一点;于是当银剑在空中轻巧的转了个圈,剑尖斜斜地指着自己露出破绽的右肩时,蒂奇没有半点惊慌,反而面无表情地,将自己的右肩迎了上去。
“这个笨蛋!”史提夫阴着脸咕哝了一声,深入怀中的右手,已经握住了一样东西——那是矮人火炮。
嗯,也有叫矮人火枪的,反正都是一种东西。百年前三族大战的时候,矮人的火枪手们就靠这玩意,一度打得人类抵抗组织和北边的绿皮大个子们抬不起头,甚至占据了浮冰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若不是最后,人类的指挥官派轻骑一举端了矮人们存放弹药的营地,天知道战争的结果会不会被改写。
而史提夫手里这支,是他爷爷德雷克·昆腾从一个矮人指挥官手上缴获的,论工艺,自然比那些粗制滥造的普通货强上不少,“出土”了几十年,外观和性能还跟新的一样。当然以人类的锻造水平而言,矮人的“粗制滥造”,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精品了。
而从小就抱着这玩意长大的史提夫,无疑对它的性能,是无比熟悉了。在这么近的距离之内,绝没有理由打不中。
然而连史提夫都没想到的是,这一剑,居然没刺下去。
是的,剑明明已经奔着蒂奇的破绽去了,但眼瞅就要临身的时候,却突然诡异地顿了顿,然后仿佛做了什么决定似的,头也不回地划了一个大圈子,又绕到另一侧去了。
“嗯?”史提夫的眯眯眼中,精芒闪烁。
怕是陷阱?不,刚才蒂奇已经完全陷入了被动,这一点,连周围的士兵都能看出来;没理由使出那般惊艳一剑的对方,反而看不到……手下留情?也不可能,毕竟就在刚才,它还毫不犹豫地割开了两个士兵的喉咙。而蒂奇从小就跟在自己身边,他认识什么人,自己无疑比谁都清楚。
蒂奇对此显然也有些困惑,为此他还特意又露了一次破绽,而试验的结果,让他本来完好的右肩变得鲜血淋漓。
然而这样的结果,却让史提夫心里的石头落了地——道理很简单,两边开洞的贯穿伤,无疑是比这重上许多,而对方明明有了机会,却只是造成了一道不疼不痒的“割伤”。
这点伤对蒂奇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
很显然,不是对方不想捅,而是不敢!——虽然不明白问什么,但史提夫已经认定,里面绝对有不能捅的理由。
于是接下来的战斗,蒂奇应付起来就颇为轻松了——尽管失去了一手的武器,让他的防御不再完美,但每当快要应付不来的时候,他都会故意将手臂、大腿、肩膀这些不足以致命的地方送上去,以换取重整旗鼓的时间。
到这个时候,史提夫才算是彻底放心了。他甚至还有心情拿边上的士兵寻乐子——“别挡着我啊!”他大笑着对身前一脸紧张的士兵道,“别挡着我看戏……哎?挡着?看戏?……哈哈,我明白了!”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一章 被制
史提夫清楚地记得,剑光初现,是在对面军阵中一公里外快到两公里的地方——那里很可能,就是对手的所在!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如何隔空操纵这把该死的剑(这无疑比最好的军用狙击弩的最大射程,还要远上一倍),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是如何隔着那么远的距离,观察这边的?
光是“看见”,不可能跟蒂奇打得这般有声有色,还必须得“看清楚”!
所以“魔力神眼”这样的低级法术肯定是不够的,至少得是“法师之眼”这种等级的东西,但法师之眼,施法距离仅仅是在法师脚下;这就意味着你要想在什么地方插“眼睛”,就必须亲身去过那里——这显然不可能。若是连魔法师都能上城墙,那他们的先头部队,还不一早就打进市政厅了?
唯一的可能,就是“鹰眼术”。
“鹰眼术”原本不是法术,而是游侠弓箭手的一种类法术能力,能暂时性地提高人的视距,并让视野里的东西变得清晰。当然,也只有能在几百米外发动攻击的他们,才需要这玩意。
后来,凯奥凯的那个老东西,从上古的文献中找到了法术增远叠加的技巧,让超远距离的施法变作可能,法师们,才不得不转而研究增加视距的魔法——毕竟埋首书卷中的他们,眼神和专业弓手比起来,那就是瞎子。
“鹰的眼睛吗?”史提夫冷笑着说了一句,“是否能穿透……历史的迷雾呢?”
……
……
不得不说他的这番分析,还是很有些道理的,但离真相,差得就像浮冰港的海岸线那么远,因为人家哈比,压根就不会什么“鹰眼术”。
只是他本身的视力,比“鹰眼”还鹰眼而已。
其实异形幼体的寄生,说白了就是一种基因掠夺的过程。它们会掠夺宿主基因中,那些优秀的基因片段来强化自己——因此孵化出来之后,才有了普通异形,猎杀者异形,以及“铁血”异形的分别。
然而这个过程,让老汉斯的“祈愿术”生生给打断了。因此异形没有能够掠夺哈比的基因,反而把他体内隐性的卓尔基因给激活了。
要知道人类与卓尔混血,本就是一种相当优秀的基因——这一点,从卓尔们口中“诅咒之子”的传说就不难看出来。在异形的基因失去了反抗能力之后,哈比自身的基因,又怎可能放过它?
于是,就出现了这种奇怪的“同化”,或者“共生”的关系。
当然这个过程极其凶险,也极其偶然;但不管怎么说,哈比成功了。他掠夺了一部分异形的基因,因此本身变得更加完美,更加强大。不管是肌肉力量。还是神经反射速度,抑或是五感的敏锐程度,都不亚于修炼多年的武者,甚至精神力方面,还远在他们之上(你让别的武者隔空控物试试),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已经是一个典型的“超能英雄”了。
这其中强化程度最大的,是嗅觉和听觉,视觉和这两项比起来,撑死了算个添头而已,就是能在黑暗中视物还算不错。
但即使这样,他的眼力已经比专业的弓箭手还要恐怖了!这还是大雪天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如果天好,没准他隔着二里地,都能看清史提夫脸上的痦子长没长毛。
史提夫自然想不到,这世上还有人的眼力恐怖到这种程度,但他接下来的应对,也算是歪打正着——他居然命人,在大白天的点起了火把。
不但是火把,还有火盆,火堆……反正能点起来的,他是一样都没落下。
你想这大雪已经断断续续地下了几天,摆放在城头的木料,那还有不受潮的?这一点起来,好家伙那简直是浓烟滚滚啊,不知道还以为城头失火了呢,别说是见招拆招,连谁是谁,都够呛能分得出来。
“该死!”哈比咬牙骂了一句——这是他出剑以来,第三次忍不住骂街了。第一次是蒂奇看穿了他“能进不能出”的弱点,第二次是见短时间拿不下蒂奇,准备让“卓拉”上去助战时,剑刚出鞘,就被一只突如其来的手给按回去了。
是包光光。
“你想……干嘛?”也许是跑得太急,质问哈比的时候,包光光还有些喘息,因此也谈不上什么气势。
反观哈比,就显得从容得多了。“当然是在帮你。”哈比理直气壮地说,“你不是一直想把‘五老星’拉下马么?现在机会来了,喏,那个胖子,就是五老星之一。”
“拉下马,跟干掉是两码事好不好?”包光光瞪圆了眼睛,但见对方一脸不信的表情,只好曲线救国道,“好吧,就算要动手,也不能等这时候嘛!寇拉拉还在前面呢……你把头头给做掉了,人家还不得出来跟他玩命啊?”
“那小子……”哈比嘴角一撇,状作不屑地说,“放心吧,你死了他都不会死!……闪开,别碍事。”
“不行!这事咱还得从长计议。”
“还议什么啊?就像你说的,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你让不让?”
包光光是谁,从来都是他唬别人,哪会让人两句话就唬住,因此他非但没让,反而一个魔绳术下去,用绳标将对方的“月精灵剑”缠了个严严实实:“就不让!咋的,你咬我啊?……我靠,你还真咬?”
就这样,俩人在营帐前算是撕扒开了,看得一众“光猪”们面面相觑——能被哈比留在身边,那自然是平日里与他相熟,且又交情不错的;另一个就更不用说,再怎么不着调,那也是主将啊!如今打起来,这架让他们怎么拉?
干脆,当没看见吧!于是周围的人,在短暂的惊愕之后便纷纷走开,该干嘛干嘛,留出场地来让二人自由发挥。有那嘴欠的,走时还装模作样的念叨:“哎?帕夫先生呢?刚才还在这的啊……”
场中“奋战”的二人,并没有跟这帮白眼狼计较的意思,因为顾不上。谁让这俩人对到一起,正好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呢?
没有评话里面,大战多少多少回合的场面,两个“小将”只是胳膊抱着胳膊,脑袋顶着脑袋,在那里都牛一样地划着圈——若论身体素质,哈比无疑是占上风的,但摔跤可不是光劲大就好使,毕竟老包不管是经验还是技巧方面,都稳压哈比一头;而哈比还得分心二用,去照顾城墙上的那支银剑。
因此当城墙上的烟冒起来,让哈比为之走神的时候,包光光终于抓住了机会,俯身抱住了对方的大腿,上身一拱,就将哈比掀倒在地,并顺便扭住了他一条胳膊。
“服了没?”骑住哈比的腰眼,确定他无法发力,包光光才意得志满地问;可就在这个时候,城墙那边,却爆发出一阵巨大的喧闹声,连隔着老远的此地,都能清晰地听到。
“坏了!”包光光心里“咯噔”一下,“不会是真的失手,把那死胖子给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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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提夫当然没死,只是那铁青的脸色,比死人也强不到哪儿去。而他身边天生一张死人脸的蒂奇,此时也一言不发地为自己的伤口涂着药膏——就像一头默默舔着伤的独狼。
“我说,你就不用去了。”史提夫道,“反正是例行的会议。你在前面教堂门口下车,找个牧师。”
“……不急。”
见蒂奇拒绝,史提夫的心绪又是一阵烦乱;因为他知道这个手下,绝对是说一不二的,甚至有时侯自己这个主人说话,都不见得好使;除非他确定了身边,再没有任何危险的因素存在。
马车最后在市政厅的门前停了下来,一下车,墙上那比正门小不了多少的洞,就猛地刺痛了史提夫的眼睛;最让他火冒三丈的是,当他命人把马车上的铁链搬下来时,守在门前的卫兵队长,居然还傻愣愣地问他那是什么。
“怎么?”史提夫怒极反笑,“什么时候我带点东西,也要向你报备了……伊万?”
“不不不,大人!”那叫伊万的队长连忙解释,“小的只是想问,需不需要派人给您送到府上去……”
“不必了。把东西抱到里面去……小心别弄散了,知道吗?”
为了挽回在大人眼中的印象,伊万队长决定亲自背负这堆东西,即使那捆成了蛹的铁链,看着就不下一百斤。然而等离近了他才发现,铁链当中,居然还露出了一截剑柄,在靠护手处,还镌刻着两行小字:“站着活,好过屈膝死。”
正文 第七百一十二章 浮冰港的隐患
“站着活,好过屈膝死……很熟悉的箴言。这,应该是传统剑士的训条吧?”虽是疑问句,但用的,却是一种肯定的语气,显然说话之人,心里面早已经有了答案。
发言者是一位看起来很有派头的老太。她头发稀疏,根根银丝一丝不苟地拢在脑后,脸色白中泛青,仿佛罩着个金属盖子般没有半点表情,若不是眼球偶尔间转动一下,你很难相信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活物,而不是一具炼金术制作出来的傀儡。
阿曼达·德·赛特卢斯。五老星中,唯一的女性。
你别看她现在这个样子,想当年,也是远近闻名的美人——红姬(红姬是开在沙漠中的一种花)阿曼达的名字,让多少北地的男儿为之疯狂;就连克虏伯年轻时,也曾经疯狂地迷恋过她,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俩人最终也没能成事。
道理很简单:两个“五老星”如果结合,权势过大,这不符合浮冰港整个上流社会,乃至外面一些“大人物”的利益。
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克虏伯就变本加厉起来;而阿曼达,也匆匆嫁给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贵族,从此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然而半年之后,那位小贵族就暴病而亡,阿曼达又改回了原先的姓氏,重返政坛,这让一些好事的不由暗暗猜测:里面的事,恐怕没有他们看到的那么简单。
而强势回归的阿曼达,也一改之前长袖善舞的风格,变得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