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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谈性正浓-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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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过分强调见仁见智,否则就失去了评判标准。其实有一些女人,即使是在女人的眼里也是性感的。
  鬼子:这是一种“共识”的升华,一种对美的共识,这种共识是本能的,与性别无关。
  汤海山:性感通常有点情Se味道,从女人或男人的身体上散发出来,接近于女人味或男人味的说法,是性别的天赋特征中飘忽出性灵的那些成分吧。
  陶文瑜: 女人看男人的性感,应该看一个整体,不然这个“性”就是局限性,这个“感”就是感冒的感了。比如就拿荆歌来说吧,有朋友说荆歌的鼻子很性感,但如果你提着他的鼻子从街上走过,看看别人是什么反映?
  汤海山:特定情景中,自然之物也显露性感,床单上的月色,深夜不经意听到的裙链声,还有某种高跟鞋发出的节奏,以至散漫的喘息、呻吟,有时,如一闪念,从自己的身体里渗透出来。这时候的性感,是孤独的,但它并不会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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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感是性欲的密码。性感与性欲的联系与区别,我想是这样的:性感是阅读,性欲是创作。虽则阅读者未必创作,创作者也未必阅读,但阅读者更容易去创作,创作者也较常人更喜欢阅读。
  陶文瑜: 我还有一个想法,就是特别熟悉的异性朋友间,反而没有性感的体会,可能就是太要好了,太熟悉了,就像自己的亲人似的,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说,性感也是一种距离吧。
  荆歌: 文瑜显然是把老婆一棍子打死了。不过神秘感确实很重要,神秘的女人总是性感的。所以小时候看电影,觉得女特务都很性感。但我认为话不能反过来讲,不神秘的女人就一定不性感。性感是各种各样的,千姿百态的,所以要给出一个“性感”的精确定义,才会那么困难。
  魏微: 总而言之,性感这东西主要是针对异性而言的(同性恋除外),可爱的男女有很多,而可爱的男女无一例外都是性感的,他们的性格举止给人以愉悦、享受和回味,他们给我们的精神带来很多妙不可言的东西,让我们活在这世界上,不至于太乏味,让我们对交流充满了向往。
  荆歌: 魏微这话说得多好!本来按照惯例,我会在谈话的最后,自以为是地总结一通,好像我这个主持人不说一番屁话,我们的座谈就不能结束,大家就不能去吃饭似的。现在我决定什么都不说了,就用魏微的话来充当“代总结”。谢谢魏微!谢谢大家!
  本期嘉宾
  李洁非
  四十岁的男人,有妻、子,在某研究所领一份薪水,写文章、读书、上网、下棋度日。
  张梅
  女。张梅,广州人,作家,出版著作十余种。擅长小说散文创作,一直生活在广州。曾任《广州文艺》杂志主编,现在广州市文学创作研究所专业作家。
  储福金
  小说散文家。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雪坛》《心之门》等八部,中篇小说五十余篇,短篇小说百余篇,散文集《禅院小憩》《放逐青草地》等。
  丁丽英
  女。诗人,小说家。得过刘丽安诗歌奖,翻译出版《伊丽莎白·毕肖普诗选》。另有《孔雀羽的鱼漂》、《时钟里的女人》等小说出版。
  顾艳
  女。作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杭州女人》、《夜上海》、《疼痛的飞翔》等。部分作品被翻译到海外发表和出版。为浙江当代作家(1949—1999)“五十杰”之一。居杭州。
  包办婚姻
  荆歌: 我在鲁院学习的时候,曾与张梅讨论过包办婚姻与自由恋爱的利弊优劣。张梅后来还写了文章,对“包办”大唱颂歌——虽然她的婚姻并非包办。由自由恋爱而走入婚姻,婚姻是不是已经是“热情已经耗尽”的状态了?而包办婚姻,许多时候,也许真的可以是“先结婚后恋爱”,“冷水泡茶慢慢浓”吧!而且,“自由”与“包办”相比,后者显然更为理性。而理性无疑是婚姻稳定而持久的重要保证。但是理性如果导致一辈子都没有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对人生来说,显然也是一大遗憾啊。今天非常荣幸地请到了包括张梅在内的五位男女嘉宾,欢迎大家对此发表各自的高见。
  李洁非:荆歌和别人讨论了一下“包办婚姻”和“自由恋爱”到底哪个更可爱的事情。奇怪的是,他只引述了对方的观点,自己呢,藏了个严严实实,像塔利班时代的阿富汗妇女。
  储福金: 这是一个遥远的话题。张梅的说法也许是对荆歌或者荆歌的话题开个玩笑吧。因为荆歌本来就喜欢玩笑人生的。
  张梅:我在鲁院只是随口说说的,本来就是胡说八道,并站不住脚。
  荆歌: 那么你写的文章呢,也是胡写乱写的?
  张梅:当然是乱写的。婚姻的事情,谁说得清呀!
  荆歌: 正因为说不清,我们才有不断言说的可能。今天既然话题是从我们当初谈及的“包办”与“自由”开始的,就让大家来聊一聊吧。
  李洁非:说实话,真没想到会搞出这样一个话题让我们探讨。“五四青年”“新女性”们早就解决掉的问题,还拿来难为我等?有一瞬间,我疑心这会不会是荆作家兼主持设了什么圈套,让我们钻进去表演出一些情节,以后再被他写到小说里面。
  荆歌: 洁非脑子里,阶级斗争的弦绷得也太紧了吧?讨论一下“包办”好还是“自由”好,只是一时兴起,哪里敢设什么圈套?我们这个“与名家谈情说爱”的栏目,主旨就是请大家来饶饶舌,磨磨牙,抖抖机灵的,基本是一个娱乐节目。我们的原则是,聊什么是无所谓的,但聊得有趣,说得快活,才是最重要的。
  张梅: 我对婚姻有一种虚无的态度,因为看到了太多的不良好状态的婚姻。但我还是相信婚姻的,这里有一种理想所在,而且对婚姻我们很难采取一种固定的态度,年轻时有冲动,婚姻容易完成,但也容易犯错,等你成熟了,明白了自己要找的是什么人,但已经没有热情了。就像某个讲公公的段子:“晚了。”
  荆歌: 这个段子倒是没听过。能讲一讲吗?
  张梅:我听过许多段子,就是不会讲。我的段子,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听荆歌讲的。这一个,也许就是他说给我听的。荆歌不要装傻了。
  顾艳: 我首先赞成张梅的观点。但我所指的“包办”,不是传统意义上盲目的包办。所谓现代人的“包办”,就是青年人在紧要关头,多听取一些家长们的正确意见。这样会利多弊少。如果说青年人图的是感觉和燃烧的激|情,是感性多于理性的,那么家长们看问题一般都是经验、理性和冷静。他们更多的是考虑,“过日子”的实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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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歌:  好啊,又多了一个赞成“包办”的!我想,多半是自由过了的人,自由得乏味了,才想要尝一尝“包办”的滋味。就像现在的人,吃喝玩乐都腻了,就觉得坐牢也许是件挺有趣的事。因此就有了花钱买牢坐着玩的营生。
  顾艳:从前讲的“门当户对”真是有它一定的道理。也就是说两个家庭背景差不多的孩子,结合在一起,许多地方比较容易走近、适应,反差不会太大。婚姻的基础也因此会牢固一些。虽然不会有青年人喜欢追求的大起大落,却是可以过得比较温馨和理解。因为这与从小的生活习惯有关,也与自己骨子里的根性有关。要知道,根性里的东西是很难改变的。
  青年人大多热衷于自由恋爱。他们急于摆脱父母的管教,把父母的意见误解为“管和压迫”。他们的爱情往往是“双脚”不落实地的。他们不太会去考虑“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等一系列生活常识和细节问题。因此一旦落到“实处”他们就缺乏承担和责任。因此婚姻的稳定性相对而言,就会逊色一些。
  我的某个朋友,年轻时不听父母的意见和劝告,固执地嫁给一个在父母看来都不太适合她的男人。但她当时认为这是他们真正的爱情,爱得死去活来。可结婚后她觉得她并没有真正爱过他。她爱的只是青春期自身冒出来的爱的激|情,是很盲目的一种爱。然而生米煮成熟饭,不想离婚就得痛苦一辈子,也怨不得父母,因为是自己找的。
  荆歌: 真没想到顾艳比张梅还要赞同包办。但顾艳的说法,须得遇到通情达理的父母,才能够成立。如果是势利的父母,只是向钱看,只是攀高枝,而全然不考虑子女的感受,不顾及子女的死活,嫁女儿差不多等于是卖女儿,这样的把关,恐怕是要出问题的。
  张梅: 我其实哪里是喜欢包办,我是在对婚姻失望的时候,觉得与其自由,还不如包办。正像顾艳说的,包办的婚姻如果不幸福,还有个怪头,怪父母不好呀,害了我呀。但自由恋爱之后的婚姻如果不幸福,怪谁去呢?谁都怪不着,就更郁闷了。
  顾艳: 一般来说,家长对孩子的婚姻,具有一种纵深的目光和理性,而孩子是横向面的。他们只重视当时的感觉。“一切跟着感觉走。”这当然没有错哦。可是感觉这东西在许多问题上,是承载不起重量的。人需要理性的升华,才能走向成熟和高贵。
  丁丽英:我想结果大概都一样。这是一个人的命。命运一般很难改变。如果他注定是婚姻幸福的,不管怎样都会美满,反之,总是别别扭扭的,不乏缺憾。这就要讲到所谓的缘分问题,我想,大凡能做到夫妻的,并不是偶然,不管包办还是自由恋爱,其中的概率,一辈子也就是这可数的几回,不可能无限的频繁吧。其实,一个人喜欢的总是同一种类型的人,这是恋爱的根基,加上外部条件适宜,婚姻就得以稳固。从这个意义看,包办婚姻就比较优越。因为一开始它就奠定了理性的基础:门当户对,或者八字匹配,并已做好一切结婚的准备。这对保存情感的纯洁和新鲜度很有好处。而自由恋爱并不是每次都能顺利地进入婚姻,每次恋爱的失败都会导致身心的伤害,这种阴影对人的幸福构成了障碍。有些人因为多次恋爱受挫,即使后来得到了很好的婚姻,也不会再有幸福的感觉。幸福的感觉很重要,惟因它珍贵,现代人恐怕已对此不敢奢求。当然,成功的自由恋爱在这方面更有优势,但怎样把成功的自由恋爱变为成功的婚姻,难度却很高。
  荆歌: 真是有意思啊,又冒出一个“我爱包办”的来了。
  储福金: 其实,现在基本上都是自由婚姻了。就是男女两方是由人介绍认识的,哪怕是父母先认定的,最终也必须男女双方“谈对象”,都满意了,才会结婚。很难缺少了“自由恋爱”的过程。
  说到包办婚姻的妙处,先结婚再来慢慢恋爱,于当今时代,这只是一种好玩的说法,或者说是一种展示想像力的说法。因为男女当事人都不可能愿意在不知对方心性甚至相貌的情况下,“赌一把”,期望结了婚以后有很长很妙的恋爱过程等着去享受。
  特别是父母对女儿说:你如果再跟他,我就打断你的腿。或者说:你跟了他,就别再回这个家,等于我没有这个女儿。凡如此,女儿还偏“爱情至上”跟了那个男人,那婚姻的结果惟一有可能的是父母不同意子女的婚姻,在于反对而不在于“包办”。往往父母反对的婚姻,是要失败的。因为父母都是过来人,是用理性看问题的,浅一点看的是经济,深一层看的是人品,而被情感冲昏头脑的小儿女们,偏偏是越反对感情越浓,天涯海角跟尔去。多少年后再流着泪叹“怎么跟了这么一个人”,再悔当初不听父母老人言。时已晚矣。
  顾艳: 我以为先理性后感性,倒是一条比较好的出路。对个体来说,你要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人做你的伴侣,你的心里要有一个尺度和标准。这道理仿佛就像先“结婚”后“恋爱”一样。你的大方向(硬件)把握住了,那么(软件)就比较容易处理,再难也不会偏离跑道。
  储福金: 这只是理性的看法,我不是理性主义者,也觉得感情的花是最美艳的,爱是人生最浪漫最幸福的,哪怕前面是火坑,哪管对方将来显出来的是恶魔形象,爱时尽管爱着,哪有心思计较对不对该不该。如果时时要听从理性的指点,而压抑了自己,一生都没尽情燃烧过,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正因为此,有多少女子,朝着荆歌之类富有男人魅力者,“飞蛾扑火”而去。
  张梅: 要是能看见火光,当然是要扑上去的。但是许多人,一辈子都见不到这个火,这蛾子当然就心灰意冷了,就会想,还是由父母为自己办一办吧。不管弄来的是什么东西,放到篮子里,就是菜了。据我所知,不少现代人,真的就不会爱了,不知道怎么去爱了,因此懒得不得了,不要这权利了,交给父母算了。这种“包办”,是因为根本就不需要自由,觉得自由是个很无聊的东西,所以还是包办好。
  丁丽英:包办婚姻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让你一开始就死了心,不可能有其他选择,从而节省了时间精力和情感的投入。如果加上一辈子不准离婚,两个人就会格外地小心维护,为了整体和谐而修正自我。惟因妄想全无,才可以宁静致远,达到生活的和谐。但包办婚姻更适应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如果外部条件变化太快,人的情况跟着在变,其古板的结构必定受到威胁,难免履不适足,削足适履之苦。反过来讲,自由恋爱也会导致婚姻跟不上情感的变化,所谓跟不上趟。现在的婚姻一般都是自由恋爱,但离婚率却有增无减。离婚容易也导致了婚姻的轻率。一产生好感就结婚,稍不如意就离,人们好像越来越普遍地缺乏耐心。什么东西都需要培植,感情更是如此。
  李洁非:我估计荆歌绝不愿意被“包办”的,他这种人,假如被“包”而且“办”了,就不知道会干出甚等狗急跳墙的事来。所以,他会庆幸自己是生存在“自由”之“恋爱”的时代。
  荆歌: 那么,洁非是喜欢“包办”还是“自由”呢?你能不能不做塔利班时代的阿富汗妇女,把该掀开的掀开?
  李洁非:我不是喜欢“包办婚姻”,我只晓得绝对不能对“自由恋爱”大唱赞歌。凭良心说,没有比“自由”更可笑可骗人的字眼了——即使后面再跟上一个同样动听的“恋爱”。真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自由恋爱”,我打赌。人是什么?人可不是天上的飞鸟、地上的走兽;动物才自由呢,人是社会物,天生被制约、被规范的命,什么自由不自由的?
  丁丽英:是啊,尽管说了包办婚姻的这么多好处,这种形式在现代社会好像也不怎么吃得开。有时看韩剧,发现他们居然还在那里订婚相亲什么的,觉得特别奇怪。即使如此,有人介绍,总比自己认识机会来得多,网恋的机会更是接近于无限,但到头来,一个人只能找到一个最适合自己的配偶。这类配偶的数目有可能大得不得了,但你要是运气不好,永远也不可能碰到一个,如果运气好,早晚总是碰得到的。我的意思是,该学会怎样把自己的运气弄得好一点,因为婚姻是包办还是自由恋爱,很大的因素也是由命运决定的。人应该学会听天由命,最好不要瞎折腾。
  荆歌:  丁丽英的“听天由命”说,倒是无懈可击。不管是包办还是自由,幸福了,你就拍拍手,说自己命好,不用表扬任何人。若是痛苦了,你就跺跺脚,怨自己命不好,也不用怪三怪四。这种婚姻自我麻痹法,对社会稳定,是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比较适用于张梅这样的恋爱懒人。
  张梅:我倒不是懒,我是觉得,是成长的过程制约了人在婚姻恋爱上获取最大的幸福。有热情的时候不懂事,懂事了呢,又没热情了。要是倒过来,有热情的时候是最懂事的,那么就不会犯错,就会好好把握。等到不懂事了,热情也没有了,也就不会胡来了。
  李洁非:把“自由恋爱”说成20世纪以来中国人性的最大解放,是顶顶搞笑的。其实什么也没解放。以前“包办”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无非不讲这个,讲别的。比方说现在,讲票子、车子、房子——没有这些东东,则既不恋,也不爱。“自由”了吗?的的确确,父母是不“包办”了,社会俗见却开始“包办”我们。有何区别?再早一些年,是政治在“包办”婚姻爱情,出身不好没人敢要,臭老九也基本上跟半残废一个档次;最好是老干部(牛啊!),次一点,弄个军属当当也凑合——须知,这一切跟户口、升学、参军、提干、工作调动、肥皂票、肉票全都大有关系哟。
  荆歌:  洁非这真是横扫一切。不管是包办还是自由,他都认为不好。包办固然不好,自由呢,骨子里还是不自由,还是包办,因此也不好。
  李洁非:不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挑对象,就叫“恋爱”而且“自由”?这说法真傻。包办、包办,其于人也在劫难逃。不被家庭包办,便被社会、时代包办。包你没商量、办你没二话。如是而论,则如荆歌者流,跳得再高,亦属枉然了。哈哈。
  荆歌: 被洁非这么一深刻,我们真是没日子过了。我们到底是应该自由呢,还是包办?我们被你说得都不敢婚姻了。但我相信,我这么说,你一定会让我知道不婚姻的害处,你会告诉我,不婚其实与婚姻是一回事,是一样的可怕,那么我就会在恐惧婚姻的同时恐惧不婚,真正是无路可走了。
  李洁非:鲁迅早年提过一个问题:娜拉走了以后怎样?是呵,怎样?我看不怎么样。二三十年代的“娜拉”们,阮玲玉式的不少(虽未必走到那一步)。五六十年代的“娜拉”们,张洁《无字》写得比较典型。“文革”时代的“娜拉”们,误了终身的不要太多噢。至于八九十年代以至今天的“娜拉”们怎么样,嘿嘿,俺不说也罢。
  顾艳:最理想的是有一次自由恋爱,爱得死去活来。完全是激|情喷发,与落到实地的婚姻又有一段距离。待冷静下来了,解剖一下自己,听听父母和朋友的意见,这个你爱的人是否真正适合你,是否真正是你的另一半。哈哈,说来说去新式的“包办”,就是给恋爱中的自己,多几双眼睛。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荆歌: 顾艳这是两头都要。先是自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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