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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天魔教父-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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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叔叔!”白依白了唐老一眼,挽着我的手臂说:“你不要挑拨离间了,萧哥哥才不会生气呢!他要是看到我带回来的那个留学生,高兴都来不及呢!”

我有些疑惑地看了白依一眼,说:“那个人到底是谁啊?你怎么能肯定我看到他会很高兴?我在国内都没有什么朋友,在A国就更不用说了。”

白依眨了眨眼睛,笑着说:“先不告诉你,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我苦笑了一下,惊喜?我还能有什么惊喜?

唐老这次又没开车来,结果所有的人都挤上了我的车。唐老、木老、火少坐在后座,我抱着白依坐在前座,老杰瑞在唐老的指点下,开着车往唐人街里面黎耀华的私宅处开去。

一路上,唐宋给我详细地介绍了一下木老和火少的来历。

原来所谓五行门,是中国一个古老的修真门派,呃,修真这个词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我马从天魔留下的知识中对修真了解了一点。原来修真就是指那些闲得没事想当神仙的人,抛弃原本十分美好的红尘,在深山老林中炼气啊,炼丹啊,借助各种功法和器具药材改变自己的体质,练个百八十年能有小成,一两百年略窥门径,四五百年道行就不错了,上千年的老怪物可能有机会飞升。说起来,修真比练绝世武功还要困难,天魔说过,人欲成仙天必诛之,练武的人有走火入魔的危 3ǔωω。cōm险,修真的人也要面临天劫之难。

和天魔同处一个时代的上古之人,修真成功的仙人非常多,但越到现代也就越少了,主要是因为现代社会环境越来越恶劣,适合修真的环境少得可怜,而且可以帮助修真人士渡劫的什么神器仙器之类的东西也都渐渐消失。随着时光的流逝,许多修真门派都渐渐没落,遗失了无数修真的法门。

而五行门在古时只是一个很小的门派,当大门派渐渐没落之后,五行门却像蟑螂一般生存了下来,为数甚少的门人弟子们继续着他们修真的事业。呃,不过五行门从古至今绝世高手出了不少,修真成功的却半个也没有。据说门派内道行最高的一个长老,三十年前被天雷打得灰飞烟灭了,现在门派里面已经没有一个道行超过八十年的高手。

木老是五行门的长老,据说今年已经有了七十岁,道行刚够五十五年,功力非常深厚。嗯,看他那样子并不十分显老,但是身体却硬得跟僵尸一般,想来七十岁的年纪不是骗人的。而火少今年竟然有了三十五岁,看起来却跟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没什么区别,这倒有点令我吃惊。我不由啄磨着是不是让白依也去学学那修真的法门,至少对美容是没有坏处的。

木老和火少两个虽然是修真人士,但对红尘却仍然非常痴恋,两个家伙耐不住寂寞,偷溜下山,仗着一身本事抢了两间银行,杀了百八十个人,嫖了几个月小妞,最后被师门的人发现,将他们两个开革出五行门,还派出人手来清理门户。两人杀了执行清理任务的门人,却对付不了门中绝世高手级的长老们,背着一身血债逃到纽约,找到年轻时和木老关系非常好的唐老,在他这里躲了大半年。

听了唐老的介绍,我忿忿地说:“曾大牛那老浑蛋不是说真正用气的高手,一百万人中也才有一个吗?怎么现在听你们说起来,好像一抓一大把了!”

唐宋说:“地球上有七十亿人口,一百万人中有一个绝世高手,你算算高手能有多少个?加上那些常年隐居深山之中的世外高人,不是用气但仍有非常强大力量的异类生物,比如吸血鬼之流的,你算算能有多少?而且许多出高手的门派都是聚齐在一起的,你遇上一个,就等于遇上一批。你境界高了,所遭遇的自然与凡人不同,你不去找那些高人,高人也会主动来找你的,避不过,也逃不开。”

唐宋这话有道理,全世界七十亿人,绝世高人就算才百万分之一,也足有七千人。不过我想我应该不会这么倒霉,把这些高人全遇上了。说到主动来找我,小和尚是一个,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头脑发热想要降妖伏魔的修真界人士来找我。不过就算来了我也不怕,大不了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火少嘿嘿笑着说:“萧门主,我们师门那些老不死的还在追着我们,好像前一阵子有几个怪物级的人物来到纽约找了一阵子,到现在都没离开。我们是没办法对付他们的,所以窝在唐老那里躲了好几个月,现在我们出来跟萧门主办事,如果遇上那几个老怪物,还要请萧门主帮我们把他们干掉,我和木老以后做起事来才放心。”

我点了点头,说:“没问题,你们的事就是我的事。火少,以后别叫我萧门主了,生份。叫我阿锋吧,你们都比我年长,就和唐老一样,叫我阿锋。”

一路谈话间,车子开到了唐人街中央位置的一片豪宅前。曼哈顿地皮价格高得吓人,这片豪宅却占了老大一块地皮,放眼看去,这建筑面积只怕不少于一万平米。周围围着一圈两米高的院墙,院墙上还嵌着铁制栅栏,院墙里面是一幢三层别墅,现在别墅里灯火通明,我坐在车里可以看到二楼的走廊和阳台上,站满了许多打扮得非常高贵的绅士淑女。院子的大铁门前站了十个打扮成MIB的守卫,不时有车辆通过检查之后才被放了进去。

到底是有钱人,华人教父啊,虽然没有看到里面的摆设,但是光凭外景,我想黎耀华这豪宅,只怕比皇宫也差不了多少吧!

车子开到铁门前,被黑衣人截了下来。一个黑衣人往车子里面看了一眼,看到唐宋之后,马上恭恭敬敬地弯腰说了句:“唐老好!”说完挥手放我们过去了。

院子里有一个大型的露天停车场,现在已经有一大半被各种名牌汽车停满了,几个黑衣人正指挥着新到的车辆依次停靠。停车场旁,是一个直升机着陆点,那架蛮拉风的直升机现在正停在那里。

别墅大门前有一个不是很大,但是设计非常精致的游泳池,现在也有很多绅士淑女在游泳池前端着酒杯进行着他们的社交活动。十多个长相甜美的服务小姐托着托盘在客人们中间穿梭,为客人们提供着最周到的服务。

停好车之后,唐宋带着我们朝小洋楼大门处走去,从我们现在这个角度看去,大厅中也有很多人,不过没人跳舞,看样子舞会还没正式开始。

“萧哥哥你等一下,先别进去。”白依说着,硬拉着我停下脚步,掏出手机打起了电话,“喂,是松子吗?我到了,你在哪儿啊?哦,那你快到大门前,我带我男朋友来见你……”

松子?这名字有个性,白依想让我见的人就是松子?想到白依说起这个叫松子的男人时神秘的样子,我不由对他产生了浓厚兴趣,不知道这松子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一路往大门处走去,唐宋不时彬彬有礼地和客人们打着招呼。看唐宋现在这样子,谁会相信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老魔头?

慢慢走到了大门前,我仔细地打量着周围的人群,没发现一个有印象的。这时白依忽然跳起来挥了挥手,我朝她挥手的方向望去,整个人顿时如同被雷打中一般,呆立当场。

头脑中一片空白,思维好像停顿了,目光紧锁着那从灯火通明的大厅里穿过大门走出来的年轻男子,一阵濡湿的感觉充满了我的双眼,鼻子一阵发酸,喉头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让我呼吸不畅。

我看着那男子,他穿着一件剪裁得体的西装,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端着杯红酒,细碎的留海搭在额前,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他迈着适中的步子向我们走来,看着我时神情有些疑惑。嗯,我失态了吗?我这样子是不是会吓到他?

唐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男子,猛地一拍手掌,叫道:“我明白了!你小子有龙阳之好!侄媳妇儿,赶紧甩了他,你看看他这样子,见到一个男人就痴了!”

老杰瑞、木老、火少都奇怪地看着我,火少更是神情古怪地向旁边迈了一步,离我远了一点。

白依摇着我的手叫道:“萧哥哥,你干什么?怎么傻了?还不快过去和松子打招呼!我说吧,你看到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终于恢复了思考的能力,对着白依微微一笑,说:“谢谢你。”又对着唐宋等人说:“你们几个浑蛋别瞎说,他是……我的兄弟啊!”

第三卷 天高地阔我是王 第二十四章 … 刺杀黎耀华

我只有一个兄弟,他的名字叫程浩昆,花名靓昆。

他做到了我和他的誓言,有难他挡,可是到了有福同享的时候,他却已经离开了人世。没有靓昆死前的那一声大吼,没有他用生命为我换来逃命的时间,我萧锋也不会有今时今日的成就。

一起发的誓犹在耳边,靓昆那一声如震雷落地,虎啸神州一般的大吼犹在耳边。

“萧锋,程浩昆今结为异姓兄弟!有福同享,有难我当!你杀人,我帮你磨刀!你放火,我帮你浇油!你坐牢,我帮你劫狱!你死了,我为你烧香!”

为什么覆行誓言的是他而不是我?为什么一个向来唯唯诺诺的人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就因为“兄弟”这两个字!他是我的兄弟,就算死了,也是我萧锋这一生的兄弟!

面前的这个让我失态的男子,虽然眼神、气质与靓昆截然不同,可是他的长相却和靓昆一模一样!

我强抑着心中的激动,向被白依称为“松子”的男子迎了上去,努力调整着面部表情,露出最能令人感到亲切的笑容,伸出手,说:“你好,我叫萧锋,是白依的男朋友,见到你很高兴……请原谅我的失态,你长得实在是太像我一个朋友了。对了,你是不是姓程?”

松子握住了我的手,很有礼貌地说:“幸会幸会,萧先生,今天白小姐刚见到我的时候也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呵呵,可能我真的长的很像你的朋友吧!我姓唐,唐松子。今年刚到纽约大学留学,主修法律,和白小姐刚巧是同级同班。”

我疑惑地看了唐宋一眼,唐宋说:“别看我,我不认识他,他跟我不是一族人。”

“恕我冒昧了!”我紧握着唐松子的手,用力摇了两下。不姓程不要紧,我认定了你是我的兄弟,你就是我的兄弟。看着唐松子,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阿昆,这个人是你送到我身边的吗?要不然为什么白依第一天上学就会碰上他?你放心吧,在你身上未完成的誓言,我会在他身上兑现的,我的兄弟啊!”

※             ※             ※             ※

我们几个人进了大厅,大厅里果然堂皇地跟皇宫一样,中央的舞池还没人跳舞,主人家也没出来。现在松子也跟我们走到了一起,他并不认识黎月姿,是白依征得了黎月姿的同意后邀请他来的,跟我们在一起反而有人可以说话。

唐宋一边和厅里的客人们打着招呼,随意地聊着天,一边把那些客人们小声地介绍给我。客人们中间既有洋人也有中国人,看上去都很有风度。听了唐宋的介绍,我才知道原来这些人中间,不是商业巨星就是影视明星,要么就是政界要员,难怪一个个矜持得跟白天鹅似的。

八点整,穿着黑色晚礼服的黎月姿挽着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年轻人的手臂,从正对着大门的楼梯上款款走下。今晚黎月姿并没有刻意打扮,但剪裁得体的晚礼服衬着她凹凸有致的身材,显得分外迷人。她旁边的年轻人也是帅得不像话,让我有一种痛扁的冲动。

唐宋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月姿旁边的,是她的哥哥黎天明,你别看那小子一副好人样儿,其实是个花花公子,常带老子出去花天酒地,是个一流的情圣。”

在黎月姿和黎天明出场之后,厅里的客人都停止了私聊,门外的客人们也都三三两两走了进来,我们一群人混在人群中并不是很显眼,只是我这一身黑色中山装和现在的环境不大合拍。

黎耀华跟在黎月姿和黎天明的后面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后面还跟着十多个客人,看起来是地位比较高的。黎耀华站在楼梯转角处的平台上,微笑着说:“今天是小女月姿二十岁的生日,耀华非常感谢各位好友的到场,希望大家玩得愉快!……”

开场白说得非常简练,到底是跑江湖的,废话不多,干脆利落。说完之后,黎月姿便和黎天明走下舞池,跳起了第一支舞。

黎月姿和黎天明跳完之后,客人们也都纷纷下场跳起舞来。有的则聚到一起继续私聊,这么多商业明星和政界要人聚在一起,肯定有很多东西可谈了,只不过我暂时还没办法和他们搭上界。

一些年青俊少开始邀请今晚的主角黎月姿跳舞,而黎天明则一脸淫笑着端着酒杯在来宾中的美貌少女间拈花惹草了。黎月姿一一拒绝了邀请他跳舞的年青人们,径直走到我的身边,对我伸出了手:“萧先生,能和你一起跳支舞吗?”戴着黑色丝质手套的玉手近在咫尺,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半截玉臂如同嫩藕一般引人垂涎,浅笑盈盈,眼波荡漾,好一副佳人美景,引得我心旌一阵动荡。吸血鬼美女的黑魔法勾魂术对我无效,可是黎月姿则纯天然的清纯甜美的样子,却令我险些抵挡不住。

我看了看白依,微笑着摇了摇头:“对不起黎小姐,我不会跳舞。”

黎月姿的脸色稍变,仍笑着说:“萧先生,一个绅士好像不应该拒绝一位淑女的邀请。”

我呵呵一笑:“对不起,可是我并不是绅士。”

这时几个年轻的中国人走到了黎月姿身后,其中一个长得稍有几分姿色的家伙鄙夷地看着我说:“你不要给你不要脸,月姿请你跳舞是看得起你,就你这品味,嗬,参加舞会穿中山装,你以为自己是陈真啊?”另外几个年轻人也都用鄙视的眼神看着我,看样子他们对我非常不爽。

我眯起眼睛,眼中红光一闪,“勾魂摄魄”魔功透过眼神中发出的寒光直射进那说我的家伙眼中,给他下了道心理暗示:“打自己嘴巴,脱衣服,说自己下贱。”

那家伙愣了一下,眼神渐渐变得迷茫,然后一手狂打自己嘴巴,另一只手猛地剥起自己的衣服,啪啪地巴掌声中,那家伙扯着喉咙大叫:“我下贱!我下贱!我下贱!……”

黎月姿和她身后的几个年轻人都愣住了,呆呆地看着这个中了我迷魂功夫的下贱家伙。

周围的客人们都惊呆了,舞池中的客人们也停止了跳舞,围过来指指点点地看着这个已经脱光了上衣,正在脱裤子的下贱家伙。一些少女遮着嘴巴浅笑着,两眼放光地看着这家伙白花花的肉体。

“正邦,你在干什么?”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钻出人群来到下贱家伙的身边,抓着他的手臂大叫。下贱家伙一边喊着“我下贱”,一边奋力挣扎着要继续脱裤子,客人们忍着笑看着这一出好戏,老家伙气得面红耳赤,狠狠地扇了下贱家伙两记耳光。

唐宋碰了碰我的手臂,挤眉弄眼地说:“好小子,厉害啊!勾魂摄魄都用得这么纯熟了。”

我微微一笑,轻声道:“简单得很,别忘了我现在已经达到了天魔第七变,三十六种魔功,我已经全部学会了。”

这时那老家伙一边连连对周围宾客道歉,一边把下贱家伙拖了出去,他那荡气回肠的“我下贱”的呼喊声回荡在整个大厅中,许多客人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看了这一出好戏,黎月姿身后的几个年轻人已经没心情在我面前叫嚣了,他们神情古怪地看了我几眼,灰溜溜地走掉了。而黎耀华也被这一出闹剧吸引了过来,他走到黎月姿身边,看了我一眼,眼神灼灼地看着我,语气相当不善地说:“听说这几天布鲁克林区新冒出个很疯狂的家伙,一夜之间连扫十五个场子,是个中国人,名字叫萧锋,是你吗?”

我微笑道:“黎先生,我对你这盛气凌人的说话方式相当不满。不要以为在A国多混几年,地位比我高上一点,就可以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我萧锋,不是来听你指手划脚的。”

唐宋和黎月姿在一旁连打眼色,我装作没看到,笑吟吟地看着黎耀华的反应。

黎耀华脸色微变,说:“我并没有请你,或许是我女儿请了你,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这里并不欢迎你,以后也请你离我女儿远一点!”

我冷笑,“黎先生,你又怎么知道,我很乐意到这里来呢?实话告诉你,我来这里,是受我女朋友之邀,来见我的兄弟的,并不是来见你女儿的!你们黎家如今有权有势,就忘了你自己原来是什么身份了!赚了钱漂白了,就看不起我们这些黑人,我告诉你,黑的就是黑的,永远也别想漂白!你黎耀华是华人教父,我敬你担当得起耀华这两个字,才不和你翻脸,不要以为我怕了你!我还是那句话,要取你性命易如反掌!”

我这番狠话扔出来,唐宋和黎月姿一齐变了脸色。黎耀华更是脸色大变,两眼喷火地看着我。“唐叔!”黎耀华硬梆梆地道:“这个人是你带来的吗?我今天给你面子,就不教训他了,你把他带走,以后不要让他再来这里,也不要让他接近月姿,这个人绝对会带来灾难。错了,以后绝对不能容许他踏进曼哈顿半步,要是让我知道了,就别怪我心狠!”

我哈哈大笑:“黎耀华,终于露出你的本来面目了吗?什么不想杀人,你骨子流的是凶悍的血,你永远都别想摆脱在A国打拼时残暴嗜杀的凶名!还有,你没有资格限制我的行动区域,我告诉你,”我靠近他,眼睛里闪烁着暗红色的凶光,脸上却挂着最斯文的微笑,一字字地说:“我横行无忌,任何人都别想阻挡我的脚步!”

说完这句话,我哈哈大笑着,拉着白依,带着木老和火少扬长而去。唐宋看了看黎耀华,又看了看我,嘴张了张,叹了口气却什么都没说出来。走前我看了黎月姿一眼,她脸色苍白,眼神中含着淡淡的哀怨,无声地望着我。我摇了摇头,黎月姿啊黎月姿,在我的天魔眼下,你的心无所遁形,可惜的是,我已经有了白依。而你的父亲,对我又太不友好了!

世上有这么一种人,他们总以世界是为他们存在,地球都得绕着他们转动,做了一些对他人有好处的事,就以为可以对所有人指手划脚,以为所有人都得听他们号令,黎耀华无疑正是这种人。

他太自大了,常年的身居高位,已经令他滋生了自大的心理,现在的黎耀华,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火拼各大黑帮时,谈笑间取人性命的英雄好汉了。现在的他,只是一个仗着自己的地位,便想随意指定他人道路的老糊涂,这样的人,活着对我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经过松子身边时,我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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