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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章

异人傲世录-第620章

小说: 异人傲世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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嵴椅衣榉常 �

  “那只是你说的官方语言——”

  “那什么那,被抓住要背书的!”没等乌鸦把话说完,科恩已经拖住他:“跑吧!”

  于是乎,三道身影,绝尘而去。

  “抓住他们!抓住那些贵族余孽!抓住他们,重重有赏啊!”

  后面,是人吼马嘶的一大群追兵。

  《全书完》

  全集完成感言

  不说什么了

  此刻的心情

  相当复杂

  相伴数年的朋友

  终于敲上了一个大大的“完”

  再见

  异人

  曾经的点点滴滴

  偶们不会忘记的

  这天凌晨,我写下异人六十一集最后一句话。于是,呃,我终于是一个有完整作品的作者了——尽管我写的长文短文不止异人,但异人是我的开端,她不完结我就只是半个作者。

  我认真的分析此时心中到底是什么感觉,结果发现很复杂。长达九年,小说完成的高兴当然是毋庸置疑的;长期疲惫后的如释重负也多少有一点,毕竟压力很大;最后还有一点点惋惜,这个版本的异人肯定是我的最爱,但经验会随时间积累,以几年后的目光去看前文,确实有抱憾之处,这点很让人无奈。

  不管如何,这些感受是我当初预料不到的。于是我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消息,顿时被惊叹和哀怨淹没……其实面对读者,小明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异人的小说在这里,大家在看,我也在回顾,这里面的点点滴滴,瞒不了你们,也瞒不过我自己。

  毫无疑问,描绘自己的想法,写出自己的梦想,这让我非常快乐。然而明寐这个笔名,异人这本小说,带给我远远不止是快乐,这个笔名这本小说已经与我的生命融合在一起——我不会说这九年的黑白颠倒的生活苦不堪言,因为我有稿费;我也不会说我的摸索道路有多曲折,因为我已经是职业选手。付出这些代价我心甘情愿,因为写小说真的让我很快乐。

  我希望,大家也会有我这样的快乐。

  有关慢

  终于说到重点了。

  我知道异人最大的问题,那就是慢。在别的小说每日都有更新的时代,小说写得慢是原罪,这点我没有什么可辩白的。作者写慢了,读者受煎熬,出版社中盘商租书店都压力剧增,我对此感到无比抱歉,但这些年来,我真的努力在写,认真在写。

  慢,并不是因为我懒,而是被更深层次问题拖累。

  仅依靠天分写小说,就会陷入一个怪圈,那就是思路中断,也就是俗称的卡。卡主线、卡情节、甚至毫无预兆的卡在细节上,你会因为一段故事,一个场景,甚至一句对话而卡住,大脑里一片空白,茫然而找不到方向,进而失去信心,开始大段的删除前文。接下来的就是逃避,躲开电脑,不去看键盘和写了一半的文档。

  这是因为我没有去寻找解决的方法,当然,我也寻找过,但现在想来那不是真正的寻找——我的办法是苦熬,从散步到连续乘公车好几个小时,用自己的坚毅和偶尔闪现的思绪去突破。我也跟别人讨论,甚至半夜里跑去翻看之前的读者评论,以求找到亮眼的点子。

  但说到底,我还是吃“天分”这个老底子。天分是珍贵的,但这不能表明天分能取代技法——我有一个故事,我有一段感情,我想要展示给大家,但我没有能掌握将之有序罗列出来的方法。这本来应该在我动笔之前就要掌握的。

  也许我天生就会讲故事,但这个故事真是太大太长了。

  能撑过前面的情节,是依靠我并不丰富的生活经验,依靠一堆懵懂的、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感觉。当这些存货变成切实的文字印发之后,我的积淀也在逐渐减少,剩下的要么是未经验证的猜想,要么是急躁情绪下催生的一种模糊的东西——慢慢的,我试图去搭建,我试图去解释,但带来的效果并不好,而且变得易受回馈意见影响。

  所以跟任何事情一样,行动前的谋划是必要的。放到写小说上面,就是要做好提纲。但在写异人的过程中,我没有做提纲,而且整个架构一再被内容与人物突破,直至到后来,几乎每一处都是全新而特殊的,绝大多数情节都要殚精竭虑的处理。老实说,这非常艰难。

  但之前我为什么不喜欢做提纲呢?大概是因为性格,因为我潜意识里不愿意做——也许写小说本身就是一种不愿低头或受束缚的行为,所以对提纲这种“框架式”的东西产生了敌视。或者我认为一件狂放的事情就应该狂放到底,提纲什么的腐朽玩意儿应该丢垃圾堆。

  当时,我并没意识到提纲才是完美表达故事的保证。没有提纲,所以写到中途产生疑惑跟迷茫,进而影响到整体节奏,这是异人实质上最大的问题。异人是连载,每六万字一个单位,所以在六万字以内必须完成一个节奏上的循环——做好了,大家就看得很乐;没有做到,大家就会觉得郁闷。

  幸好我现在已经懂得这些,故事、提纲和节奏。一本完整的异人,也让我信心倍增。

  之所以先把一个郁闷的话题放在前面,是因为异人有长长的六十一集。我很清楚各位在等待下一集时所受的煎熬,所以身为作者的我必须向各位说明,异人没有拖戏。我始终用严肃的态度在对待小说。

  如果说,轻慢是我犯下的最大一个错误,它所造成的结果是我最感郁闷的一件事,那么,你们允许我改进,你们依然支持我,就是我最感激和最骄傲的事!

  六十一集,你们支持异人写了六十一集!

  连我妈都说“六十一集!”

  在写异人的这段时间,我换了三份工作,也经历过很多事情,但心里从来没有中断异人的念头,其实别无原因——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作者,之前是我最青涩、最艰难的阶段,异人是我第一本小说,这样你们都肯支持我写下去,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谢谢各位读者跟出版社的编辑,对你们的关爱和宠溺,我铭感五内!

  有关异人

  很早以前,也是在一个凌晨时分,小小的网吧里,异人傲世录的第一节诞生了。在那个时候,异人还说不上是一本小说而仅仅是个故事。我没想过要靠她来发泄什么或是证明什么,就像我按门铃都会搞出花样,我只是为了让自己开心。

  好吧,异人的故事到底是怎么来的?

  这也令我颇感疑惑,因为在异人没有面世之前,谜之编辑老汪不会跑来跟我说:“写本小说,说频帮你出版。”如果他真的这样干,我想他肯定是穿越了。因为在那个时候,我跟大家一样,只是个幻想小说的读者。

  虽然我很想自我标榜一下,但我真实的生活跟大家差不多,平淡而普通,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在自家开的餐馆内帮忙,偶尔有些有趣的事情发生,例如遇到不打算给钱的食客或是跟恶意竞争的对手打对台,但这种事情毕竟很少。

  我生性不耐寂寞,但想保持刺激的生活,成本将会非常高昂。所以,**常的消遣就逐渐演化成看小说和上网。这两样消遣能满足我的要求,还很便宜。

  看过一本又一本小说,从开始的惊奇到后来的习惯再到后来的平淡,我常常会有“如果是我,我就这样写、就那样写,一定更有趣”的念头,然后又被自己打消。但我没有意识到,这些闪念已经在我心中堆积起来,并慢慢的开始滋长。

  终于到了某一天,能找到的小说都给我看完了,游戏后的空虚感又令人难以忍受,而且想到一早又要去店里帮手,于是我才做出改变我整个人生的决定——不去管可能的嘲笑和白眼,我要写一个我的故事,然后偷偷的传上网去,反正也没人知道我是谁。

  简而言之,就是豁出去了。

  回头想来,我的人生就是由这些偶然构成的。

  开始敲打键盘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懂。幻想的世界很大很广阔,但不是让我跳进去乱搞的。所以我开始做新手都会做的事情:模仿。幻兽很流行啊,来一个!魔武双修也很流行啊,来一个!恶搞很有亲和力,那就贯彻始终吧!

  那时候我仅是在娱人娱己,我不会想到,这类模仿行为会让**后付出代价。每当有读者跳出来说:“阿布哪里去了?”“菲谢特的幻兽哪里去了?”“水神分身到底是谁啊?”我都觉得很尴尬,实在、实在是装不下它们了啊……

  坦白说,直到异人写到几十万字时,我都不清楚自己真正擅长的方面。我能做的只是堆砌,把各种各样的原料积累起来,让异人看上去很壮观,很热烈,我没有想过小说要怎么发展怎么结束,我只想进入一段梦幻般的经历,我只是单纯的想:“到时候自然就想到了。”

  看到这里,大家大概会有被人打了一拳的感觉吧?但事实上,异人前面一部分内容,特别是跟说频签约之前,故事是没有方向的,写到哪里算哪里。

  什么时候签约的?大概是在第五六集的时候,当时我上传小说到龙空和幻剑,不但得到网站编辑的帮助,而且发现有很多读者喜欢看这本书,于是我每天翻看读者评论并以此为乐——我甚至觉得这比数钱还爽。直至发现盗版,我才惊觉自己写的小说居然能变成铅字,但令人恼火的是,这个过程不受我的意志掌控。

  我萌发了投稿的想法,辗转找到了说频,并跟谜之编辑老汪一起战胜了简繁体中文显示问题之后,异人傲世录终获通过——这个过程很奇异,也很折磨人,明明是一封绝对重要的邮件,而你只能看到乱码。

  竖排版的合同到了我手上,首先在我家刮起一阵风暴,进而持续到网吧和我的朋友圈里。或许是内心觉得自己还不够格,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有跟人说我在写小说,以至于夜里出去早上回家的我在别人眼里显得很神秘。好人们猜测我在开网吧,坏人们说我在混黑道,隔壁大妈也用审视的目光看我……

  虽然误解会带来些麻烦,但我当时完全顾不上,因为小说出版初期成绩不好。这样下去肯定不行,于是我第一次开始主动思考起来,从故事想到人物,然后茫然不知所措。嗯,我迫切的需要有个人出现,然后伸出他的手拉兄弟一把。

  幸运的是,这个人立即就出现了。

  对我而言,对明寐行营的很多人而言,这个人就是天使。他的魅力几乎无人能挡,他的言行改变了很多人,以至于后来,很多人的言行中都有他的风格存在。

  他就是天照。

  英明神武、风华绝代、善良而犀利,有人形电脑主机之称的天照君。有多少作者因为他的评论而泪奔,有多少帖子因为他的参与而爆掉……跟天照君一起吃过饭买过碟的沙包姐姐还打我来着,因为天照QQ上唯一“对其可见”的人是我,但我其实并没有跟天照君见过面,我们一直并始终都是传说中的“网友”。

  有件事我也必须说明,小说中的天照,是我被他蹂躏无数次之后的无力反抗。作为狭隘而卑微的报复产物,小说中天照的形象很不堪。但遗憾的是,我不能让他看见天照精神抖擞起来,我甚至不敢再去触碰这个角色。因为真正的天照君像一个真正的天使那样,在改变了我和很多人的生活后就回归神国了。

  剩下一大票人飙泪。

  其实我们当时怎么飙泪跟读者没有关系,我只是想向大家说明,是他改变了异人,他把一个菜鸟作者点拨到了正途上。如果说,异人这本小说让你看的开心快乐,那么这个叫“天照”的男生,他功居至伟。

  他跟我解释什么是“张力”,跟我解释什么是“节奏”,跟我解释什么是“读者心理预期”……我想我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才能得到这样一个朋友。

  事实上,我应该是九世善人那种才对,因为我拥有的不仅是天照这一个朋友。按照时间排序,我还有楼兰雪、飞凌、谜之编辑老汪、武术指导冰萧、不着调的山猪、吓坏沙包姐姐的新杰和沙包姐姐……我有明寐行营,我很多热心的超级读者,有仔细寻找每一集错漏、整理年表的版主们……最重要的是,异人有你们,喜爱和收藏每一集小说的读者!

  异人的故事线进入正轨之后,我面临的是另一个难题。即是否要把异人强行分类,并按照一般提纲架构去写。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有类型,就有参照和比较,会节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我最后的选择是顺从自己的想法,于是就有了今天大家眼中的异人。

  在写异人的时候,毫无疑问我代入进去了。故事的发展,情节的走向,都是由我做出的选择。如果说某些情节会因此显得幼稚,请原谅,那是因为我幼稚。但我心中的世界,我心中的世界观,已经真实的反映在小说中了。

  如果你喜欢异人,也就意味你喜欢我,我荣幸之至!

  有关人物

  在这本很大程度上是靠本能写成的小说中,科恩·凯达这个角色肯定会有作者的影子。科恩的一部分,其实是我心中的自己,是我心中那个可以不受束缚可以无所畏惧的小人,被现实欺负羞辱之后跳出来安慰我的那个小人。

  没有错,科恩的那个理想,其实也是我的终极理想(至于是什么理想,你们应该懂的)。

  你们说,这种人物是可爱呢,还是可爱呢,还是可爱呢?

  科恩是个复杂而单纯的人物,也是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善良而体贴,另一方面他邪恶而残酷。但认真想想,其实科恩并不矛盾,他只是把事情分得很清楚,把“公”和“私”分得很清楚,把“敌”和“我”分得很清楚,而且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也许,我们让一个很感性的人去处理需要极端理性的事物,就注定会出现这种矛盾的局面。

  科恩在这个过程中有无奈也有变通,却没有丢失自己。他的心始终如一,只要认定的东西就会坚持到底。不正经的风格、狂放的行事无损于他的形象,反而成为他独特魅力的一部分。荒诞包裹下的纯真、残忍掩盖下的温柔、邪恶遮蔽下的善良……我不知道女生会不会爱上这样一个人,但在男生的立场,这是很梦幻的人物。

  所谓男人的(炫)(书)(网)浪漫,表面看是门板那么大的剑、水桶那么粗的枪、绝不弯曲的面部线条。但其实呢?内心的强大才是真正关键的地方,不因为对方强大而卑微,不因为事情艰难而放弃,而且终能带领同伴成功达成愿望。毫无疑问,科恩就是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物无疑会非常引人注目,如果在短篇小说中科恩会是完美的主角。但异人是个超级大长篇,所以必须要有一群人来配合他。

  首推菲谢特。

  作为科恩融入比斯世界的关键,菲谢特的出现是顺理成章的,但时至今日我依然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读者喜欢他,因为我写菲谢特的时候并不用力。很多时候,菲谢特都是以标准损友的面目出现的,难道是因为“王子”的头衔吗?好,让我记下来,新书里要有王子。

  菲谢特是王子,这点表明他的初始地位是跟科恩是持平的,至少不会沦为主角的手下,所以这对组合的未来很广阔——无视对方的出身,这种事情说起来简单其实很难,只有在两个同样优秀的人中间才会产生这样的状况。

  如果说科恩是经验累积性的选手,那么菲谢特就是体系研究型选手,因为他没有科恩的前世经历,没有超前的社会认知,但他通过分析和推演得出了结论,最终决定去推翻旧世界。从这个方面来说,他比科恩更优秀,所以他能弥补科恩率意而为的缺憾,也使计划更加周密……当然,他还是金发碧眼不拘俗套的少女杀手,嗯,形象好气质佳的人总是占便宜。

  然后是科恩的同伴们。

  莫亚、海尔特、玛法和杰克,这是令科恩后顾无忧的小团体,也是不可复制的忠实盟友。危难时的援手外加共同成长的经历,使这四个人不可能背叛科恩。当然,他们出现时过于脸谱化,执笔的我过于理想化,所以在后来,我有意在他们四个人的性格中增加了特征。

  世界在四个人眼中剧烈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他们对科恩的忠诚。但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遗憾,因为他们原本可以更加出彩的。如果我成熟一些,他们就不会打包似的一起出现,如果我当时谨慎一点,他们就会有更加美好的故事。

  然后,是科恩的夫人们。

  我想她们是异人中争议颇大的一群人,以至于我不得不在小说中解释她们的选择。诚然,在她们出场的时候,后宫类设定是非常流行的,而我当时也乐于跟随潮流,根本没想到会让部分读者反感。而另一些读者觉得不正常的地方在于,小明你写的这不是恋情啊,分明是包办婚姻啊,哪有这种别扭的恋爱方式?(特指菲琳)

  我承认爱情的确是狂热的,你可能因为一句话、一个眼神甚至一个动作而迷恋上某人,你也可能因为某人的姿色而产生强烈的占有欲,这都很正常。但是爱情不同于婚姻,在你决定跟某人一起生活一起战斗并分享一切的时候,你会慎重很多。而科恩这样手握千万人生死的人物,他在做决定时,个人因素其实已经被压缩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了。

  菲琳与科恩有不同时代的心态,能走到一起已经非常不容易。作为作者,我爱菲琳这样的女生。但同时我也爱丽瑞塔的善变,爱米妮的娇艳……嗯,省略的内容你们也应该懂的。

  曾经有读者抱怨说科恩是个清心寡欲的丈夫,异人中也没有关于他们有实质进展的桥段。但我觉得我已经给够了暗示了啊……至于激情一点擦边球一点的段落,嗯,大家脑内补完可以吗?

  其实关于人物,我想说的很多很多,但是考虑一下篇幅,还是另找机会吧。

  最后,是科恩的敌人们。

  表面上,科恩有两个宿敌,斯维斯公爵和尤里西斯亲王(赞一个,这俩名字起得真好)。但其实这两个敌人都是标杆一样的存在,虽然也对故事有很大的推动,但角色本身很脸谱化。斯维斯公爵跟科恩的互动,其实是我在后期对这种脸谱化描写的弥补。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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