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缥缈录-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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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风铃,”和铃声同样低沉悦耳的男人声音从头顶上方传来,“宁州的特产,木风铃。”
羽然抬起头,看见了那个贩卖木风铃的男子。他的衣着简单朴素,像是个并不富裕的东陆商贩,可是他极高的身材和兜帽里露出的一缕淡金色的头发,都说明了他的来历。那是一个羽人,一个混迹在东陆的羽人商贩,他们学会了东陆人的生存技巧,却还谨慎地把自己的一头金发遮盖在兜帽里。兜帽里露出来的一张脸清隽和蔼,却不年轻了,岁月的痕迹刻在他的眼角,可是显而易见这是一个年轻时候极英俊的羽人。
“木风铃?”羽然被那些抓着铃铛的猴子吸引了,“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贩卖木风铃的人沉默了一下,彬彬有礼地躬身行礼:“尊贵的人啊,您也是来自羽族吧?那么原谅我夸大其辞描述了我的货物。木风铃并不算宁州的特产,不过是我家乡那片森林里的小东西。当我们那里的乌檀树太老了而自然枯死的时候,我们挖掘出它的根部制作这种风铃。这种树木的木质坚硬如铁,当它被制成风铃,风铃的壁打磨得极薄的时候,就会发出悦耳的声音来。”
他冲着羽然微微地笑了,那些皱纹微微打开,谦逊而温暖。
“为什么都是猴子啊?”羽然喜欢这个异乡相逢的同族。
“仅仅是风铃在宛州这样的大城市不好卖啊,”羽族商贩有些窘迫,“这里稀罕的东西太多,而我只会制作这样简单的小玩意儿。”
他拿起一只猴子演示给羽然看,用猴子弯曲的长尾挂在另一只猴子的脖子上,一只一只往下挂,这样一串猴子头尾相连地攀在他的横杆上。羽然“噗哧”笑了起来。
“那个好肥的!”她指着最胖的那只。
“还有会鼓腮帮子的。”商贩拿起羽然最初看上的那只捣蛋小猴,炫耀般晃动,“客人买一只回去挂在窗前吧。”
“那一只那一只……那一只看起来凶巴巴的!我要那一只!”羽然看见了角落里一只瞪眼睛的小猴。
“水牛水牛!跟水牛一样!”她兴奋地挥舞那只猴子。
商贩分明不理解她的话,猴子怎么可能像水牛?但他也只是微笑着看着这个好动的小姑娘。
“那个鼓着腮帮子的我也要。”
“真谢谢客人的惠顾了。”商贩彬彬有礼地摘下另一只风铃递给羽然。
“这个就像我了。”羽然笑,“那我还得再买一个送给阿苏勒,不然他会不高兴。”
“他是你的朋友么?”
“是啊,”羽然在木风铃中挑选着,“他其实是个很闷的人,不高兴也不会说,总要别人去看出来,然后你哄哄他,他就没事了。”
她最后选了一只眼睛最大的猴子,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个像他!眼睛比我还大!老板,多少钱一个?”
商贩竖起了一根指头:“小本经营,只是卖一个手工钱,一个银毫一只。”
羽然于是摸了摸自己的腰带里,她脸色有点难堪,低着头,期期艾艾的。
“小姑娘,你带的钱不够么?”商贩非常善解人意。
羽然看着手里的三只猴儿,点了点头,噘起嘴来。她只有两个银毫剩下了,她现在想刚才买那个纸包金丝杨梅买错了,否则她现在正好有三个银毫。她又在心里埋怨那个阿苏勒,这个总是该他付帐的财东居然兴高采烈地跟着姬野他们出征,害得她那么为难。如果不是要买一只也送他,她便不会缺钱了。
“那我都不买了。”羽然恋恋不舍地要把三个木风铃都挂回横杆上去。
“您有多少钱呢?”
羽然感觉到了希望,她狡黠地抬起眼睛看那个商贩,在面颊边竖起两根手指摇晃。
“是为了买给两个朋友吧?”商贩低声说,“那么,客人自己喜欢的那一只就算是我送的好了,两个银毫,三个风铃。我还可以为客人在风铃上刻下每个人的名字,这样就值得珍藏起来了,最好的朋友们,永远都不会互相忘记。”
“嗯!”羽然笑了起来。她心底欢喜,笑得毫不遮拦,露出她白净可爱的两个门牙。
商贩从怀里取出刻刀,在第一只猴子的背后刻上了“水牛”二字,他下刀稳健有力,两个字几乎是瞬间就刻完了,吹去木屑,露出工整流畅的东陆楷书。
“第二个刻乌龟吧,”羽然说,“会凫水的那个乌龟。”
商贩笑着点点头,在那只大眼睛的猴子背后刻下“乌龟”二字。
“你呢?”他问。
羽然微微愣了一下。她不知道是否要说出自己的名字来。她是羽姓,最高贵的姓氏之一,她的姓氏在宁州的森林里意味着尊荣和权力。
“刻小名吧,和乌龟水牛就相配了。”商贩说,“尊客在神使文的小名是什么?”
“萨西摩尔,那么帮我刻萨西摩尔吧。”羽然说。
商贩微笑:“好特别的名字,很少看见这样的名字啊。作为一个羽人,这个词对我可还是那么陌生。”
“是一种花,东陆更多,叫做槿花。萨西摩尔·槿花!”羽然觉得这个名字真是好听,听着就让人想到满树重锦般的红色,不由得大声说了出来。
商贩的刻刀在猴子背后刻下了这个羽然给自己起的名字。这个名字很多年后被这个女孩写在她的日记中间和信件末尾,她钟爱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是一个秘密,仅属于她和另外两人。可惜后世的历史学家们却并不知道,所以他们想从汗牛充栋的胤末文典中寻找一个传说中的女人时,总是和一个名叫“萨西摩尔·槿花”的古怪名字擦肩而过,以此署名的文字意境飘忽不可琢磨,像是一座文字的迷宫,虽然明显看出是一个女性的手笔,却很难说明白她在表述什么。有些人猜测这是一个大贵族家的女史,在森严宅邸中的寂寞春情,并因此在深夜翻阅的时候多少有些想入非非。而最后这些不入流的文字总是被放在旧书堆里积灰而已。
羽然交付了她仅有的两个银毫,兴高采烈地捧着三只木风铃跑远了。
她的身后,那个羽族商贩静静地看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当她彻底消失在人群里之后,商贩把所有的木风铃抛入一旁的流水。不知多少只可爱的猴子像是结伴跳水那样咚咚咚咚地从桥上坠落,乌檀木太重了,它们直接沉向了河底。
当周围的人察觉这落水声的时候,商贩已经不在那里了。
六
十月十六日,弦月缓缓地滑入云层。
殇阳关里,息辕仰首望着天空里斑驳的云层,弦月在薄云背后,四周辐射出柔和的光晕。
“天黑黑,要下雨。”他喃喃地说。
他忽然想起了他老家的这句俗话,尽管此时的天黑并不是因为云遮蔽了太阳,而是夜已经很深了。这是第四夜,这四个夜晚里他没有见过姬野和吕归尘,也没有见过叔叔和白毅。他受命守侯在这个据点,不得有瞬间离开。而这里基本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两人高的巨木堆,结实的方木横竖交错起来,像是方方正正的一座房子。里面塞满了浸透火油的干草。息辕不理解这是要做什么,这堆巨木被点燃之后,岂不是像远方烽火台上的烽火?
不过他是军人,他只有服从军令。他受命的时候息衍的神色异常郑重,息辕从未看见叔叔那样说话。
“你或将看到最可怕的事情,不过即便如此,你也不能离开那里。”息衍如是说,“还有,始终带着我的剑,手不要离开它的剑柄。”
“最可怕的事情?”息辕想,“大概没有比丧尸更可怕的事了吧?”
这个据点除了他还有五百人,都是从楚卫、下唐、晋北三国精锐中精心筛选出来的,筛选的标准无人得知。五百个精壮的军士,供给两倍的口粮,却放在一个毫无意义的据点里。五百人绝不是小数目,在前朝,五百条汉子建立起一个军队,也许都可以开邦建国了。而且无疑城里的七个据点都配备了五百人,那么是整整三千五百精锐。
三千五百精锐,若是在城头一阵乱箭齐发,也把几百个丧尸钉死在地面上了。
息辕看向他的五百人方阵,他们在那个巨木堆前列队,倒像是要守卫那堆大木柴。此时这些精锐军士席地而坐,将长柄战戈横置在膝盖上闭目休息。但是他们不能睡,每过一刻他们会互相唤醒彼此。已经有整整四天四夜,他们只是这么短暂地睡一刻,立刻被叫醒。
息辕觉得现在自己站着都能睡着了,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比睡觉更舒服,没有什么东西比枕头更柔软。
他咬了咬自己的手指,强迫自己清醒过来。不过前两天还很管用的这招如今已经失效了,他的手指已经迟钝到不觉得痛的地步了,虽然被咬得满是血痕。息辕想接下去这些丧尸若是还不攻城,自己将是天下少有的因为困而发疯的人了。
“就一会儿。”他对自己说,他盘膝坐下,微微低下头小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困而产生的幻觉,他觉得那堆巨木被点燃了,正在熊熊燃烧,大火在风里呼啦啦地作响,风浩荡地吹。
“不可能的。”他想,“那些军士不会犯这种愚蠢的错误。”
但他还是担心,他想要起身看一看。可是真是太疲倦了,他用了几次力,还是没能克服那可怕的睡魔。
“听错了。”他心想,“要是真是不小心点着了火,他们还不忙着救火?不会那么安静的。”
是啊,很安静,太安静了。
天黑黑,要下雨。
“你叫息辕么?”有人在他面前问。
息辕悚然,一下子从困倦里挣脱出来,像是一只被蛛网裹住的虫子得了自由。他不由自主地回答:“是!”
“跟我走吧。”那个人说。
息辕抬起头,看见了他的叔叔,息衍。
天启城,桂宫。
殇阳关的云没有覆盖到这里,帝都的夜空晴朗如碧洗。长公主的宫殿中以山石做流泉,雷碧城和长公主相对坐于泉上,他们身下是嶙峋的山石,山石下水流潺潺。一名黑衣从者站在雷碧城的身后,百里宁卿微笑着站在长公主身边。
雷碧城和长公主之间是一座巨大的沙盘,它从屋里被挪了出来,仿佛棋盘一样被平稳放置。沙盘上以草扎的人偶做为标记,黑衣从者和宁卿不断地把人偶移动到新的位置上去,他们下手都迅速而稳定,仿佛对弈的高手。
“宁卿公子,有的时候真的不相信你是个目盲的人啊。”雷碧城低声说,“没有一次你需要摸索。”
“我的棋艺还算不错,下棋的时候也可以记住每一步的落子。”宁卿谦恭地回答,“这就是天生目盲的人和普通人的区别吧?在我的世界里,没有光和颜色,记忆和想象便是我的一方天地。所以我记着很多事情,比明目的人要清楚很多。”
“宁卿,不要多嘴。”长公主喝止了他。
“领命。”宁卿退回来向着长公主鞠躬,他忽地驯服如绵羊,“沙盘的进军方略已经推演完毕,黑色的人偶是亡者,红色的是谢玄的一万赤旅,黄色的羽林天军在北面按兵不动,而白色的则是白毅的大军。按照碧城先生的战略,我们的军队很快就可以吞掉所有的白兵。请长公主过目。”
长公主对于复杂的沙盘推演有些目眩,只摇了摇头:“这些推来推去的小人儿,我不懂的。不过是心里惴惴不安,睡不着,所以来找碧城先生说说话。”
“我们的战略,已经被前方的人完全理解了吧?”雷碧城凝视着沙盘。
“完全理解了。”黑衣从者回答,“大约还有三刻,这场战斗便会开始了。”
“在三百八十里之外。”雷碧城低声说。
“是!”
“那么时间将近,我该回去休息一下了。”雷碧城整衣起身。
“碧城先生难道没有兴趣等着看结果?”长公主略有些诧异,“我命令厨下准备了一些精致的饮食,准备和碧城先生彻夜长谈,等待前方的消息。”
雷碧城恭谨地鞠躬:“运筹帷幄,就像武士射出利箭。我们现在距离殇阳关三百八十里,飞鸽也需要大半日的时间传递消息,而我的命令都已经被下达,决战即将开始。此时这场战争的结果已经离开了我的掌握,我是否观望,都无助于改变战局。我的箭已经射出,不能收回,也无法改变轨迹。”
“碧城先生此时气度不凡,真是军法大家。我听说弓箭之术有射声之说,说弓箭高手箭羽离弦便不再观看,凭着中箭的声音便可以判断是否命中目标。碧城先生是这个意思吧?”长公主赞叹。
“我在军法上,是同学们中最好的。”雷碧城转身离去。
“但是若没有命中目标,是否明日碧城先生就要按照许诺交出自己的人头了?”长公主以袖子掩着嘴低笑。
“失败的人,如果一颗人头还能用来抚平尊长的怒气,也是令人欣慰的事情。”雷碧城转身鞠躬。
“我可是一个心软的人呢。尤其是像碧城先生这样风姿绝世的男子,真到那一步,怎能不令人惋惜?”长公主一双妩媚的眼睛把有意无意的目光飘向雷碧城,“可惜碧城先生永远是这般英雄气度,如果真的输了,还要靠我这般女流的怜悯而活命,才让碧城先生颜面扫地吧?”
她收去了一切笑容:“我会好好珍惜碧城先生的头颅的!”
息辕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一只手,那只手的拇指上套着铁青色的指套。
息衍没有说话,静静地伸出手。息辕看向周围,此外再无一人。这座城忽地空了,五百精锐和数万大军都是他的一个梦而已,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燃烧着的巨木堆。他坐在木堆边,他的叔叔向他伸出手。
息辕有点分不清了,他想自己做的梦太长了,梦里面有那么多人,一个勇猛的持枪少年,和一个端静的蛮族少主,还有一座辉煌富饶的大城。可他的世界里其实没有这些,他的世界里只有这一座城,这座城是他的囚笼。
他试探着伸手摸了摸息衍的手。那只手是温暖的,稳定的,没有一丝摇晃。这不像是幻觉,确实是他的叔叔站在他面前。可是息辕觉得这个人很陌生,他们血脉相连,却从未谋面。
“我不走,你害死了阿爹和阿妈。”息辕说。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这些话出口的时候他自己都诧异,可是这些话是真的,从他心里流出来的,息辕能够感觉到。
息衍没有说什么,他回头走了,背影渐渐消失在黑暗里。
息辕仰头看着天空,天黑黑,要下雨。
这时候古月衣走进了寂静的城。
这不是一座真正的城,它斑驳矮小的土墙和仅有一个吊桥的城门都说明了它仅仅是个边防的小镇。
古月衣知道它的名字,它叫做贞莲镇。以前,他以为自己要在这里戍守一生,娶镇子上仅有的几十个女孩里的一个做他温柔朴实的妻子。她会纺织棉布,古月衣会种一些燕麦,卖给军营去喂马。
此时这个小镇寂静得令人恍惚,像是一个很古老的部落被埋在沙漠里数百数千年之后,再有一个旅人踏进了风化的围墙。
古月衣走在贞莲镇的兵道上,人们夹道等待着他。可那些人都沉默着,古月衣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
沙、沙、沙……
那些人不可能发出声音的,因为他们都已经死了。古月衣看见那个矫健的枪骑兵什长,他被自己的骑枪贯穿了,被钉在了墙壁上,他静静地靠在那里,像是平日偷懒时抽着烟发呆。还有那个一身虬结的马夫,他只是个马夫,甚至骑马都骑不好,可在这个骑兵小队里,却是力气最大的人,一身贲突的肌肉。可他现在使不出力气了,他的肌肉已经被片片削去,只留下巨大森然的骨架和一个瞪大眼睛的头颅。古月衣看见那个第一次教他握弓的老兵了,他被一根弓弦吊在高处,随着风幽幽地摇晃。
古月衣并不诧异,他一步步往前走。他知道这些人都死了,当他获得晋北侯封赏的时候,他的战友们被埋在贞莲镇外的墓地里。而他们现在只是偶尔走了出来,在这座寂静的镇子里休憩一下。
古月衣停下了脚步,他终于看见那个人了。她躺在镇子中央广场的石台子上,皎洁的脸蛋平静地对着天空,像是睡着了。她长得算不得很美,但是温暖甜润得像是一块饴糖,她是镇子里最出色的女孩。骑兵们有意无意地跟她说话,流传她的一点一滴,当兵的想这就是一个好女人了,甜甜的,还能织出耐用的棉布来。可惜她的父亲防着这些当兵的,保护着他的女儿像是抱窝的母鸡。
古月衣觉得自己忽然记起来了,那时候他是小队中最沉默和腼腆的,也是最年轻的。他总避开老兵们关于那个女孩的猥亵讨论,他偷偷站在小街的拐角处,看女孩盈盈地走出来,在手心里藏着一把小米喂食用来传递军报的信鸽。
而她现在静静地躺在那里,她的衣服被撕成碎片,她丰润的胸口被干涸的血覆盖。
古月衣曾听说夜泽盗贼的首领李长根,这个人是个凶猛如毒蛇的领袖,他喜欢割下少女的乳胸生吃。
古月衣觉得眼泪流了下来,他的心里空荡荡的,似乎并没有悲痛。可他的眼泪流了下来,悄无声息。他转过身,面对着夜空下漆黑的土墙。土墙背后巨大的身影正在注视着他。那个身影比土墙还要高大几倍,他踏前一步,踩塌了墙身,阴冷地笑着。
古月衣从未见过如此高大的人,比北方的夸父还要魁梧,可他记得那张脸,夜泽的盗贼,李长根。
千千万万的盗贼在他的周围出现,屋顶上、土墙上、小街的拐角、高处的旗杆,他们都出来了。而古月衣只有一个人,他的同伴都死了,镇子里的人也都死了。
古月衣摸向自己的腰间,那里没有弓。
盗贼们狂笑起来,笑声像是狂风卷成了旋涡,风在古月衣的身边摩擦,风里像是有妖魔舔着尖利的獠牙。
“最后一个了,我们杀了他。”
“懦弱的小东西,让他看着其他人先死。”
“你们看看他在哭呢,他是不是尿都吓出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他刚才藏在哪里,我没有找到他,否则我又多了一颗人头可以领功。”
古月衣环顾那些狂笑的面孔。他记起来了更多的事情,是啊他们说的没有错,当他向李长根发出那一箭的时候他的兄弟们都已经战死。他还活着,因为他是最小的,兄弟们把快马留给了他,让他去报信。可他的腿上中了箭,他不能逃走。他躲在隐蔽的地方,看见李长根抱着他憧憬的女孩走过。
贞莲镇已经破了,剩下的只是杀人和搜刮了,李长根要享用他的胜利了。
而最后一名出云射手在茅屋的夹缝中颤抖。
“是啊,这才是真实的。”古月衣对自己说,“不是战报上的那样,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