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爬坑王-第14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们现在想在这里找一个长条形的物体都很难呀。”
事到如今,众人也只能一边暗骂杨凌的无耻,一边悻悻而返了,实在是没想到杨凌会做得这么绝,一点后路都不留给自己啊。
杨凌被两个丫鬟扶进新房内,孔映雪吓了一跳,也顾不得什么叮嘱了,赶忙查看杨凌的状况。杨凌在桌子边坐了下来,揉了一揉发胀的脑袋,虽然有解酒丸顶着,头还是有些痛的。
“正好,口干死了!”杨凌开心地叫了一声,然后端起桌上的茶水就灌了下去。孔映雪本想告诉杨凌他刚喝的那一杯,是自己刚刚喝过的,上面还有自己的唇印。不过想到今天两个人已经正式成亲了,从此夫妻一体,还是红着脸,将到嘴的话给咽了下去。
一杯茶下肚,杨凌立刻感到舒服不少,这才环顾四周,对孔映雪的两个丫鬟摆摆手道:“行了,这里不需要你们了。”
“是!”两个人应一声,心头有些埋怨,这姑爷也太心急了一些。
等两个人走到门口的时候,杨凌忽然开口叫道:“若兰!”
若兰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小姐,又看了一眼杨凌,才回道:“姑爷还有什么吩咐吗?”
“额……”杨凌歪着脑袋说道:“没什么吩咐,就是想告诉你一声,两年前我就想跟你上一课了,明天记得把人都叫上,我给你们上一课,题目都想好了,就叫做,怎么做一个好丫鬟,你们的敬业精神还不够啊。”杨凌显然还记得自己刚穿越那会的事情呢。
房间里终于只剩下杨凌和孔映雪两个人了,静静的,仿佛连对方的心跳声都能听清楚。杨凌不是第一次看见孔映雪了,只见孔映雪敷了一层粉,将原本白皙的皮肤衬托得更加白皙,好像上好的白瓷一样,有些不真实。低垂的睫毛才快速扇动着,显示出她内心的一些焦虑,而那琼鼻之下,则是一张小小的檀口,似乎唇红有些多,却也平添了几分妩媚。
孔映雪低着头,不敢去看杨凌灼灼的眼神,可是偏偏却能够感受到杨凌正在盯着自己看,这让孔映雪又是有些害羞,又是有些期待,没有哪个妻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的目光不在自己的身上。
杨凌使劲咽了几口口水,呼吸也粗重起来,他又不是孔映雪那样未经人事的人,自然情绪表现上也就更明显了,杨凌笑了一笑,哑着嗓子说道:“那个天色不早了,我们困觉?”
杨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蹦出了阿q的名言,这句话让孔映雪的脸更加的红了,耳朵好像在烧一样,孔映雪指着桌上的酒壶说道:“还没喝合卺酒呢!”
“瞧我这猪脑子!”杨凌猛的一拍额头,这玩意可是被教了好久的事情,并且一再叮嘱不能忘的。赶忙拿起桌上的一个匏瓜葫芦,只轻轻一分,原来浑然一体的葫芦便分成了两个瓢,之间还有红丝线相连。
合卺酒俗称交杯酒,卺,一种瓠瓜,味苦不可食,俗称苦葫芦,多用来做瓢,新郎新娘各拿一瓢饮酒,同饮一卺,象征婚姻将两人连为一体,而且喝的这酒也是蜜酒,不是一般的酒,象征夫妻一体同甘共苦。
不过喝完酒就想困觉,这个就想得太简单了,只见孔映雪又将杨凌手中的酒瓢给接了过去,跟自己的那一半重新组成一个完整的葫芦,然后走到床边,虔诚的拜了一拜。
杨凌心说,这是要搞收藏啊,不过这收藏价值就有待商议了。不过下一刻,孔映雪就将那葫芦给丢进了床底下,看了一眼,轻呼了一声,好像更加害羞了。
杨凌不明所以的,也凑过去看了一看,只见还是那个葫芦啊,又没多出安全套什么的,而且两个瓢一正一反的,似乎有些不对称啊。杨凌不知道的是,如果恰好一仰一合,它象征男俯女仰,美满交欢,天覆地载。这阴阳合谐之事,自然是大吉大利的了,所以孔映雪才会更加害羞。(未完待续。。)
第二七三章 洞房花烛夜(二)
孔映雪忽然“哎呦”一声叫了出来,杨凌赶忙关心地问道:“怎么了这是?”
孔映雪蹙着眉头说道:“今天坐了一天了,动也不感动,所以腰有些僵硬。”
“那……那要不我帮你揉一揉?”杨凌有些不自信地说道,其实杨凌还真没想好怎么做出下一步动作,总不可能两个人聊天到天亮吧?
“嗯!谢谢!”孔映雪犹豫了一下,脸上仿佛要滴出水来,还是点了点头。
其实杨凌说这话的意思就是打破眼前比较僵的局面,真没想过怎么样,现代男女相处,牵手、拥抱或者揉一揉什么的,只要别揉什么重点部位,都是没什么大碍的。于是杨凌伸出手去,在孔映雪的腰上摸着,一边摸还一边问道:“是这里吗?”
杨凌今晚喝了很多酒,所以手上是一片火热,杨凌的手刚一接触到孔映雪的腰间,孔映雪立刻就僵直了身体,比刚才还要正上几分。这是第一次有除了至亲之外的男性触摸到自己的身体,孔映雪觉得那感觉很奇怪,酥酥麻麻的,好像千万只蚂蚁爬过一样,可是偏偏那手却是热热的,好像要融化自己一般。
杨凌就这样帮孔映雪揉着,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话,还是孔映雪咬了咬嘴唇,忽然开口道:“杨家……夫君!”
杨家……夫君?这什么称呼?难不成你除了我这个杨家的夫君,还有沈家的夫君,李家的夫君不成?杨凌只好装作不在意地应道:“嗯。有什么事吗?”
“当初,你为什么要退婚?可是觉得我不好?”孔映雪转过身来。目光炯炯地看着杨凌。
女人啊,果然有些事情还是挺在意的。杨凌苦笑一声,说道:“怎么说呢,你也知道我做事跟一般人都不一样,那不是天生的,我父母去世之后,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我好像去了一个神秘的地方,在那里仿佛生活了几十年,所以我弄出来的这些东西。都是照着那里的样子给弄出来的。那里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男女之间的结合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自由恋爱,他们相互吸引,然后在一起变成亲密的朋友,如果相处之后,彼此觉得合适,才会结婚,反之则会继续寻找自己要共度一生的伴侣。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当初之所以会选择退婚,不是因为你不够好,而是我们俩对彼此一无所知。你喜欢什么,我不知道,我讨厌什么。你也不知道,如果两个一无所知的人结合在一起。肯定会产生许多矛盾。人们常说夫妻应该相敬如宾,可是这个宾到最后却只能变成冰块的冰。父母不会陪着我们一辈子,孩子也不会陪着我们一辈子,只有夫妻才能携手走完这一生,所以我希望自己的妻子,最起码要彼此相知相守。”
听了杨凌的解释,孔映雪这才放下了心,轻轻地问道:“那么,你现在了解我了吗?”
“嗯,了解了,你是一个善良、温柔、美丽的好女孩,所以我愿意我跟你一起度过我们的一生。”杨凌说着牵起孔映雪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珍重地说道:“现在我们,将会一起手牵手,走到这世界的尽头。”杨凌再次发散出自己文艺青年的气质,就这样的情话,都是前世被发无数次好人卡后的深刻教训后。
不过杨凌显然低估了孔映雪,自己是一个文艺青年,人家又何尝不是一个文艺女青年呢,只见孔映雪甜甜地笑着,也握住杨凌的手,说道:“今天你唱的歌实在好听,可是当时人太多了,没怎么听清楚,夫君能重新给我唱一首吗?只是唱给我一个人听的歌,别人都听不到。”
“额……”杨凌心想这尼玛洞房之夜就要变成演唱会了,自己虽然肚子里的歌很多,但是大部分都是失恋的歌曲,就今天那两首,还是选了好久的。不过显然这点小问题还难不倒杨凌,杨凌歪着头想了一想,缓缓唱道:“因为爱著你的爱,因为梦著你的梦,所以悲伤著你的悲伤,幸福著你的幸福,因为路过你的路,因为苦过你的苦,所以快乐著你的快乐,追逐著你的追逐,因为誓言不敢听,因为承诺不敢信,所以放心著你的沉默,去说服明天的命运,没有风雨躲得过,没有坎坷不必走,所以安心的牵你的手,不去想该不该回头,也许牵了手的手,今生不一定好走,也许有了伴的路,今生还要更忙碌,所以牵了手的手,来生还要一起走,所以有了伴的路,没有岁月可回头……”
如此温婉缠绵的歌曲,显然正对孔映雪的胃口,孔映雪感动地说道:“真好听,谢谢你,夫君!”
“不用,不用,唱歌而已嘛!”杨凌笑着笑着忽然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不知道何时,两个人的身体已经紧紧地贴在了一起,显然小杨凌已经先一步做出了反应。
显然文艺女青年暂时还没发觉杨凌身体上的变化,孔映雪忽然从一旁摸出一把剪刀,然后从自己的头上剪一下一簇头发,这才把剪刀教交到了杨凌的手上,杨凌没法子,只好也剪了一簇下来,孔映雪郑重地将两绺头发互绾、缠绕成同心结,轻轻按在胸口,绝美的面庞上,泛着神圣的光,用无比虔诚的语气说道:“结发与君知,相要以终老,一生不离弃,哪怕贫又殇。”
怪不得有人说过,古代的女子,看起来越是温婉的那种,其实内心里越是闷骚,当然也可以解读为文艺气息浓厚。
孔映雪将那同心结压在枕头下,忽然声如蚊呐地说道:“夫君,我们休息吧?”
声音虽然小,杨凌还是准确收到了传递过来的信息,诚不我欺啊!不过杨凌还是慢慢走到孔映雪身后,深怕是惊走了猎物,待确定孔映雪已经习惯了自己在她身后,这才轻轻揽着她的腰肢,将她环在自己的怀里。
孔映雪嘤咛一声,立刻融化在了杨凌的怀中,闭着眼睛说道:“夫君,我是你的人了。”
孔映雪的这话,比任何春药都还要厉害,已经经过无数洗礼的杨凌,终于也败下阵来,脑袋彻底当机,想也没想就吻了下去。
杨凌怎么说,这吻技也是经过训练的,瞬时就那孔映雪只觉得天旋地转的,紧紧抓住杨凌的臂膀,一条美人舌也被杨凌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两个人呼出的气喷在对方的脸上,好像带了甜甜的香味,那是最原始的催情药。
杨凌轻轻带着孔映雪向床上行去,孔映雪只是紧紧环住杨凌的腰,紧闭着双眼,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杨凌的嘴唇终于不再同孔映雪的嘴唇纠缠,害得孔映雪忽然感到有些失落,不过下一刻,孔映雪就不再失落了,因为杨凌的热气已经喷在了自己的耳垂上,然后顺着路一路下滑,到自己的脖颈,再到自己的……
孔映雪忽然反应了过来,叫道:“夫君,蜡烛……还亮着呢!”
杨凌嘿嘿笑道:“如此美丽的妻子,就是一辈子都看不够啊!还是点着吧!”说着继续下攻。
孔映雪似乎也不想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离开自己的身体,只是伸手将床边的帷幔给放了下来。
杨凌好歹也是玩战士的,破甲技能可是很熟练的,而且孔映雪身上的礼服还是自己设计的,想要脱下来实在是太简单了。不一会孔映雪就在杨凌的手脚并用下,只剩下亵衣亵裤了。杨凌看着孔映雪胸前的花开并蒂的大红肚兜的时候,眼里似乎要冒出火来,颤抖地为孔映雪揭开这横在两人面前最后的束缚。孔映雪也仿佛知道了些什么,紧闭着眼睛,仿佛整个身子都变成了熟透的番茄。
直到此时,杨凌终于认识到了孔映雪的身材是有多么的好,在朦胧的烛光之中,孔映雪胸前的两点蓓蕾都变得有些不真实。杨凌使劲吞了一口唾沫,忽然化身为猛兽,扑向了自己的猎物。
孔映雪觉得这滋味是自己从来没有尝试过的,好像清风拂过山岗,好像明月照着大江,好像春天又回来了,满世界都是五彩缤纷,那种暖洋洋的感觉从心底升起,向四肢百骸不断发散、发散、再发散。
两个**的人儿纠缠在一起,当最终总攻的时刻来临的时候,杨凌抵在城门口,甚至能感到那桃花源道路的泥泞不堪。
杨凌再一次轻轻地吻在了孔映雪的耳垂上,轻声说道:“都说女人是水做的,而男人则是泥巴做的,当这块泥巴遇到这潭水的时候,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再将咱两个,一起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那能再多一个泥人吗?多一个我们的孩子!”孔映雪羞不自胜地说道。
杨凌还没听清孔映雪这句话,就发起了总攻,只见孔映雪忽然头向后仰,身体绷得僵直,双手紧紧环住杨凌的脑袋,嘴里说道:“夫君,我是你的人了!”间或伴随着如泣如诉的呻吟。(未完待续。。)
第二七四章 回门
杨凌这一觉睡得很是香甜,昨天真是累了,话说杨凌禁欲很多天了,按道理说昨晚应该是当一个快枪手的,不过昨晚这酒喝得实在有些多了,所以不论杨凌如何冲刺,这精关始终坚守不懈。可怜孔映雪刚刚破身,虽然起初还有些不适应,到后来羞人的感觉上来以后,居然不知不觉就缠住了杨凌的腰间,这一场大战到最后以一种皆大欢喜的方式结束了。
杨凌恍惚中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半睁着眼睛,懒洋洋地问道:“几点了,这么早就醒了啊?”
孔映雪欢喜中略带着羞涩的声音响起来:“夫君,你醒了?”
夫君?这个称呼怎么这么奇怪?杨凌使劲拍了拍胀痛的额头,这才恍然想起,自己昨晚好像结婚了,还是个二婚,齐人之福啊,就这要是搁到现代,一个重婚罪是逃不了的,杨凌乎忽然觉得古代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嘛,最起码关于男人的需求方面还是挺开放的,当然前提还是得能养活。“不再睡一会吗?我这人一向都是提倡睡觉睡到自然醒的。”杨凌建议道。
孔映雪也不叫伺候的人,自己坐到梳妆台前,对着铜镜梳妆起来,两个人好像结婚很久的夫妻一样。孔映雪羞涩地说道:“虽说公公婆婆不在了,但是还是要早起,准备一天的事情了,要不然该让人笑话去了。”
杨凌恍然大悟,感情是怕羞啊,也是。洞房第一夜,就两公婆双双爬不起床来。要是让人知道了,杨凌倒是无所谓。以孔映雪的脸皮看来的话,估计是没脸见人了。
这时候孔映雪已经打扮完了,走到床边,看着还在赖床的杨凌,然后指着在窗口将要燃尽的龙凤花柱,说道:“咱们忘记守花烛了。”
孔映雪今天换下了昨天的礼服,不过看样式似乎是另一套礼服,应该是自己给自己准备的嫁衣了,也是很好看的。杨凌看着春情还不减的孔映雪。歪着头问道:“这难道有什么讲究吗?”
“婚俗里有一条,需要我们通宵守着这花烛,左边的是夫君,右边的是我,哪边先燃尽,则是谁先亡故,夫妻结发,同生共死。”孔映雪一边解释着,一边看向窗边的花烛。这时候左边却是快要烧完了,孔映雪赶忙走到窗前,看着左边的花烛将要燃尽的时候,赶忙将右边的也给吹熄了。回过头,甜甜地看着杨凌。
杨凌心下感动,也不好意思再赖床。只得下了地,走过去揽住孔映雪的肩膀说道:“这些我向来都是不信的。再说了,女子的平均寿命本就比男人的高。就算将来我比你先死……”
杨凌话还没有说完,孔映雪就将自己的手覆在了杨凌的嘴上,嗔道:“不准说!”
两个人就这么安静地站着,谁也没有再说什么,过了很久,孔映雪忽然想到了什么,赶忙从杨凌的怀中挣开身子,说道:“该去给公公婆婆上香了。”
孔映雪返身走向床边,去取来还有自己点点落红的白绫,看着自己昨晚和杨凌疯狂的证据,孔映雪不知不觉脸又红了,赶忙掩饰好,对杨凌说道:“夫君,换衣服吧,该去给公公婆婆请安了。”
等孔映雪在杨凌父母的灵位前,烧尽了那张白绫,又亲手奉上茶,敬了香,孔映雪这才算是正式的杨家媳妇。
所有的家人此刻都已经在大厅里等着拜见新主母了,孙猎人当着众人的面,恭恭敬敬朝孔映雪磕了三个头,敬上自己的茶。孔映雪笑着将孙猎人给搀扶了起来,杨凌怎么看怎么觉得诡异,这一切好像是看古装片一样,不过这一次男主角换成了自己。
待所有人都拜见了新主母,孔映雪温言鼓励了几句,就让众人归位了。孙猎人则从自己房里找来库房的钥匙和账本,移交给孔映雪。中国人讲究“男主外女主内”,孔映雪虽然不排斥孙猎人,但是这是她的权利和义务,也就点点头接下了。
一上午,孔映雪都在孙猎人的带领下,重新熟悉这个家,虽然她以前也没少来。可是换了一个身份,她现在可是这间房子的主人了。
杨凌自己坐在书房里,一个上午都痴痴傻傻的,一半是累的,一半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老子这就结婚了?外面那个如花似玉的人,就是我的妻子?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进入十一月了,孔映雪也很快熟悉了杨家的运作模式,她的贤良淑德得到了家人的一致拥戴,搞得杨凌忽然都有些吃醋了。
这一天是三朝回门的日子,孔映雪很早就起来打扮了,杨凌则在一旁仔细清点着礼物,一样一样,都不能落下,没办法,谁让自己老丈母娘本来就看自己不过眼呢,现在虽然把女儿嫁给自己了,难不成一个礼数不周,又要发飙,杨凌可吃不消。
女儿回门,按规矩是由新娘的兄弟来接姐姐和姐夫,杨凌本想着孔映日还小,不过到最后终究还是这倒霉孩子来的。天气已经很冷了,穿着胖胖的,跟一只小熊一样,被韩福牵着,一跳一跳地进了门,似乎由于三天没有见到自己姐姐了,赶忙撒娇地叫了一声:“姐姐!”然后转过头,对杨凌伸出手道:“姐夫!”
“干嘛?”杨凌这一次是他的正牌姐夫了,不过见到这熊孩子伸手,还是不由得扶额。
“娘说,姐夫今天要给我包一个很大的红包!”这倒霉小舅子比了一个大大的手势。
“还有这规矩?”怪不得大清早的右眼皮就直跳呢,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这话不假啊。杨凌这红包还真没准备,杨凌是自己不知道,而孔映雪则是不好意思提醒,不过不要紧,杨凌过去牵起小舅子的手,说道:“红包啊,姐夫没准备呢,不过姐夫带你去库房里看看,你要是看中什么了,都搬回家去,总行了吧?”
这个决定真是一个犯贱的决定,杨凌恨不得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