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天妖皇 >

第68章

天妖皇-第68章

小说: 天妖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某天,他伸出左臂,用指划洞,大笑三声,乘鹤而去。当时留下功力的痕迹,因此叫五指洞。

而他的修炼之地,便叫紫阳洞。真君在修炼时布下聚灵之阵,留有仙气,因此洞中经常播云吐雾,尤其是山雨来前更盛。每当此时,当地山民都认为是真君显圣,对此山顶礼膜拜,却不知:“仙人已乘紫鹤去,此地空留播云洞。”

由于这里仙气缭绕,雨水充足,其茶芽长肉厚,醇香浓郁。一代茶圣陆羽,也曾慕名来此,品茶论道,不禁啧啧赞叹:“紫阳银针,真是茶中极品!”

当然,这些都是十二金仙过去的趣闻逸事。如今,他们都在仙界潜心修炼,已不会再回人间。

晴朗是上古神猿的后裔,自然对美猴王孙悟空的修炼心得,更感兴趣。

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腾云驾雾、毫毛分身和菩提金身,都是他首先要学习的。

当年,菩提祖师向孙悟空介绍此功,将其分为:按天罡数的三十六变、按地煞数的七十二变。

孙悟空贪多,选择了后者,也就是七十二变。

其实,所谓七十二变,并非指只能变出七十二种东西。这七十二只是一个虚数,意指孙悟空法力高深,能随意变化。

而腾云驾雾之法术,只需一个筋斗,就可以瞬间飞行十万八千里。

毫毛分身术为孙悟空独创,是以凝练菩提金身之法,结合道家的凝练元神之术,将身上的毫毛全部修炼成分身,而且每个分身至少拥有本尊的一半神通。

当年,孙悟空将此术修炼到极高明的境界,只需扯下一把猴毛,放入口中嚼烂,再吹口仙气,就会立即分化出许多孙悟空,十分厉害。

猴子的毛发极多,而人类是由猴子进化而来,毛发自然也不少。据说,一般人光是头发就有十万根,还有些人毛发忒多,又黑又浓。

晴朗决定先学习七十二变、腾云驾雾、毫毛分身和菩提金身这四种修炼法门,达到一定的境界后,再琢磨十二金仙、观音菩萨和菩提祖师的修炼心得。

这些功法博大精深,也不是短时间内就能修炼成功,因此晴朗先学习七十二变和如何凝练菩提金身,领悟后再学腾云驾雾和炼制毫毛分身之术。

此时,浩然宗的那些女子,已经帮助七仙女收拾完毕,正在殿外等候。

晴朗便将她们送进锦绣珠中,又在四周布置五行大阵,设好防御结界,随即开始修炼。

他一旦潜心修炼,便极其专心,不再管外界之事。不知不觉,又过去三年。

晴朗殚精竭虑,在那些浩然宗成员全心全意的配合之下,总算将七十二变学会。他还用凝练菩提金身之法,借助三昧真火,将本尊、金虫分身和业火金身,淬炼得更加坚韧强横。

不过,腾云驾雾和炼制毫毛分身之术,他依然是进展不大,有很多地方始终想不明白。

况且,地星的灵气如此稀薄,如果要炼制毫毛分身,恐怕是事倍功半。

因此,晴朗干脆暂时放下,要去欢喜宗的总部看看。

达刚和达强这两个大喇嘛,肉身已毁,元神也被晴朗炼化了。

晴朗只是意念一动,将身一晃,已变成达刚的模样,而且气息也完全相同。

这种顶级的变身术,就算遇到修为比晴朗高出许多的修士,竟也无法识破。

当然,如果晴朗变成某人,却遇到极为熟识的朋友,可能是晴朗的好朋友,也可能是他所变之人的好朋友,那么就有可能根据晴朗的一些小动作,而看出破绽。

幸好,晴朗是个极谨慎之人,之所以敢变成达刚的模样,是因为他早已炼化达刚的神识,对达刚的一切了解得十分清楚。

欢喜宗供奉的是欢喜佛,以密宗功法为精髓,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仪礼、俗信为其主要特征,宣传三密相结合的修行方式。

所谓三密,分别是:口诵真言咒语语密、手结印契身密、心作观想意密。

据说,欢喜佛供奉在欢喜宗,是一种修炼的调心工具,也是培植佛性的机缘。

曾有欢喜宗的大神通者,说什么“调心要令信所缘”,对着欢喜佛“观形鉴视”,渐渐习以为常,多见少怪,欲念之心自然消除。

佛教教义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利用“空乐双运”,产生悟空性,能达到“以欲制欲”的效果。

明王那些看似残暴凶恶的面目,不仅是用来吓退外界的妖魔,更主要的是可以用来对付自身,对付内在的孽障。而那些与明王合为一体的妩媚多姿的明妃,是明王修行时必不可少的伙伴。

明妃在修行中的作用,以佛经上的话来说,叫做“先以欲勾之,后令入佛智”。

她以爱欲供奉那些残暴的神魔,使之受到感化,再把他们引到佛的境界中来。

欢喜宗的典籍中,就有这样的传说:崇尚婆罗门教的国王毗那夜迦,曾经残忍成性,最喜欢杀戮佛教徒。释迦牟尼便派出信徒,化为美女,与毗那夜迦恩爱。而沉醉于女色的毗那夜迦,终于被美女征服,皈依佛教,成为佛坛上众金刚的头目。

在欢喜佛的图象中,便有着明王和明妃合抱恩爱之相。明妃搂抱其头,一足围绕其腰,正是所谓的‘大乐’形式。

欢喜宗的总部,在佛陀国的西南方,竟然极其隐蔽。

晴朗以达刚的模样现出身来,很轻易的蒙混进去。他刚刚来到达刚的禅房,还没坐下,正对着门口的那块墙壁,立即向外翻转,走出十多个妖娆的少女。

第144章

这些少女,便是佛陀国所谓的圣女,多数来自贫困家庭,也有的是被达刚掳掠回来。

她们穿得极少,都是三点式内衣装,以轻纱披肩,惹人情动。

晴朗早已见过大场面,锦绣珠中又住在三千多个绝色女子,却不会将这些庸脂俗粉放在眼里。

他只是随意的一挥手,便将木门关上,再迅速设置一个隔音罩和五行防御阵。

那些仿佛灵蛇一般缠上来的妖娆少女,被他轻戳几下,顿时无法动弹。

那些少女虽然无法开口,也无法挪动,却都露出恐惧的神色。

以前,那些高级僧侣,尤其是长老级的人物,一旦玩厌某些‘圣女’玩具,为着自己的名声,便会将那些女子吸成干尸,再炼制成人形傀儡。

这些少女都是达刚喇嘛的禁脔,因而知道不少秘密。平时,达刚一回来,都是十分猴急,连衣服还没脱光,就要提枪上马,纵横驰骋。他这次回来,竟如此反常,莫非是已经厌倦她们?!

晴朗的他心通之法,已修炼到极高的境界,结合天眼通扫视,自然明白那些少女的心思。

他微微一笑,轻声道:“放心吧,我绝对不会伤害你们。”然后屈起右手食指,轻轻一弹,冒出一点三昧真火,在禅房中飘舞。顷刻之间,禅房中已变得十分暖和。

那些少女又惊又奇,苦于无法开口和挪动,不过恐惧之心已渐渐消除。

晴朗轻轻的一拂袖子,将她们送进密室中,再关好那一面看似墙壁的暗门。然后,他潜入阴影中,赶去欢喜宗的藏宝室,观看那里的秘密典籍。

不到一天工夫,他已领悟了欢喜宗的不少功法,也知道不少秘密。

原来,欢喜宗是继承佛陀国土著居民达罗毗荼人的生殖崇拜文化,还有雅利安人的自然崇拜传统,再延伸发展而成。其哲学思想的核心,是宇宙的生命崇拜。

他们常常通过多种多样人格化的生命形态,包括多面多臂、半人半兽、半男半女的怪诞造型,来表现宇宙生命的勃勃生机。各种形象的身姿和手势,都赋有特定的象征意义。

欢喜宗也是纵乐派,虽然寻求解脱,却不在来世,而在今生。

它不禁绝尘世中的各种享乐,反而尽力挖掘种种声色之娱,以及‘山神’经验。

欢喜宗特别重视男女之间的结合,并且有着独特的信仰仪式,认为这是最大的创造性能源,可以将人类的灵魂和身体中的创造性能源,激扬起来,得以跟宇宙灵魂的大能合流,达到一种最高的精神境界。

为此他们直接把男女结合,作为一种宗教仪式,在恩爱中使得男女通神,称之为‘轮宝供养’。

这种仪式是在三更半夜,由已婚或未婚的数对男女,出席举行‘五种享乐’。前四种是鱼、肉、酒、谷物和饮食,最后一种是男女结合。

在结合之前,双方需要冥想和做好其它准备,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情,然后以多种形式进行欢好。男女在极乐中融为一体,能体验个人灵魂与宇宙灵魂合一的情景。

欢喜宗里的女神,形象众多,与华夏国佛教中几乎没有女神的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

欢喜宗认为,宇宙中的万物,都是由创造女神的生育能力,产生和繁衍。

欢喜宗注重以意念调息,从而出现瑜伽,包括静坐调息、禅定等,类似华夏国的气功。

欢喜宗传自佛教的密宗,其中彼岸的超验智慧‘般若’,代表女性的创造活力;而另一种修炼方式‘方便’,代表男性的创造活力,分别以莲花和金刚杵为象征。

他们通过想象的男女恩爱和真实的男女欢好,亲证‘般若’与‘方便’融为一体的极乐涅盘境界。据说,这就是欢喜佛的宗教寓意。

晴朗看完这些东西,不由得咧嘴一笑:“原来混沌星球的那些上古龙族,也喜欢参欢喜禅啊!”

晴朗白天就住在达刚的那间禅房,在夜深人静之际再潜入欢喜宗的藏宝室,观看那些摆在书架上的卷轴,揣摩刻在墙上的各种图形,对欢喜宗的功法领悟得越发深刻。

只不过,欢喜宗的那些高级僧侣,一旦出外办事,就再也没机会回来。

不到一个月,欢喜宗的高层,就被晴朗暗杀得七七八八。

如此一来,人心惶惶,哪里还待得下去?偌大一个欢喜宗,竟然只剩下十多个小和尚。

晴朗从藏宝室中拿出一批珍宝,在黑市中换成佛陀币,遣散了那些小和尚。

至于藏在各个暗室中的所谓圣女,居然有上千个。晴朗也懒得理会,将浩然宗的十多位女高层放出来,让她们处理好,而他却躲在藏宝室继续修炼。

苏樱等人非常能干,不到一天工夫,就将那些女子送回家中,并且每人赠送一笔不菲的钱币。

当然,欢喜宗在地星搜刮多年的财宝,大部分已被晴朗存在锦绣珠中的仓库。拿出这么一笔钱币,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欢喜宗的总部,灵气比较充足,又比较偏远,确实是个修炼的宝地。

晴朗也不离开,在四周设置一个五行防御阵,既可以防止灵气外泄,还可以隐藏自己的行踪。

他便坐在阵中,用玄冥分身和帝江分身保护自己,开始修炼腾云驾雾术和炼制毫毛分身之术。

不知不觉的,又过去三个多月。

原本平静的扶桑国东京都,却在一夜之间,沸腾起来。

天还没亮,一些仍在睡梦中的男女,突然遭到一批怪物的袭击,还来不及呼喊求救,就被那些怪物撕成碎片,三两下就吞个干净。

床单被鲜血染红,房间中弥漫着腥臭无比的气味,久久不散。

只不过,太阳刚刚出来,那些怪物立即遁入阴影,迅速的隐藏起来。

那些住在东京的华夏国修士,又惊又怒,立即行动起来,搜刮那些罪魁祸首。可是,那些怪物竟然隐藏得极好,众多修士全力搜刮,封锁整个东京,依然找不到它们。

那些修士无可奈何,只得全城戒备,希望可以揪出一两个凶手,看看它们是什么怪物。

白天没出现那些怪物袭击人类的事件,很快又到深夜,死一般寂静。

突然,阴影中冒出不计其数的怪物,有的像是鬣狗,有的像是蜘蛛,体型极大。那些鬣狗骑在蜘蛛的身上,竟然是从地底钻出,难怪华夏国的修士始终找不到。

那些蜘蛛将那些鬣狗送出地面,又慢慢的潜入地底,竟然没留下一丝痕迹。

那些鬣狗极其敏捷,轻松的攀着墙壁,来到窗户。然后,它们伸出锋利的爪子,轻易的划破玻璃,发出尖锐而刺耳的声音。

房间中的那些男女,立即发出惊恐的叫喊!

那些鬣狗飞扑进去,向那些男女发动攻击。

忽然,房间中光芒大盛,竟是极厉害的五行法术,白青黑红黄,五彩缤纷,绚丽夺目。

这些光芒,从上千个窗户中射出,将四处的街道照得亮堂堂的。

那些鬣狗被光芒射中,顿时惨叫起来,皮肤迅速溃烂,仿佛被硫酸泼中一般。它们强忍住痛,立即扑向窗外,又遭到另一批修士的轰炸。

战斗持续到天亮,在众多修士的努力下,终于将那些鬣狗一般的怪物,杀个干干净净。

众人依然不敢松懈,继续全城戒备。可是,又过去一个多月,再也没出现类似的流血事件。因此,那些驻守在东京都的华夏国修士,也渐渐放下心头大石。

六月初三,深夜,东京郊外,黑黝黝一片。

阴影之中突然遁出无数怪物,至少上万个,从郊外向城中心蜂拥而去。

这些怪物,有的像是鬣狗,有的像是蜘蛛,有的像是蝙蝠。

而带领着它们的,竟然是一个无头骑士,拿着一把水晶剑,骑着一匹骷髅马,显得十分诡异!

四周蓦然响起的凄厉叫喊,将那些正在修炼的华夏国修士惊动。

他们迅速赶到案发现场,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上次大家同心协力,做好充分的准备,才将上千只怪物消灭,并且付出不小的代价。

这次的怪物数量,起码是上次的十倍,又来得这么突然,还能怎么对付?!

如果这些修士迅速撤离,应该可以逃脱大部分;只不过,那些住在东京都的平民,可就惨了!

这些平民,有些是扶桑国的女子,有些是新移民,有些是来东京都游玩的。

华夏国的世俗势力,打算将扶桑国打造成旅游大国,而主要消费群体是有钱有闲的好色男人。

如果华夏国的修士,就这么离开,不理会哪些平民,那么东京都势必变成一座空城。坏名声传了出去,以后还会有谁敢来这里消费?

因此,那些修士明明知道,倘若硬拼下去,必定是死路一条,却不肯离开。

不知是谁大喊一声:“大伙儿,一起上!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

那些修士也是热血男儿,立即祭出各种法宝,以光罩护体,便向那些怪物飞扑过去。

那个无头骑士走在最前面,轻轻的一挥水晶剑。他身后的那些怪物登时躁动起来,迎上前去。

大战一触即发,异常惨烈!仅仅过去半个小时,地面上已堆满尸体,奇臭无比。

忽然,半空中响起一个男声:“各位兄弟辛苦了,小弟来助你们一臂之力!”

此人正是晴朗,飘浮在半空,放出三千多个浩然宗成员,协助那些修士,合力消灭那些怪物。

那些原本已是垂死挣扎的修士,顿时精神大振,杀得十分起劲。

晴朗一直留在欢喜宗的总部修炼,突然感应到,扶桑国的东京都怨气冲天,便立即用天眼通扫视。他瞧见那些怪物,不禁大吃一惊。

玄冥和帝江,都是他的祖巫分身,对那些怨念特别敏感,很远距离就能感应到,显得很兴奋。

晴朗将这两个祖巫炼化后,跟他们心意相通,自然也能感应到。

以前,他曾经炼化牛头阴神和马面阴神的元神,知道地府已被来自冥界的魔族入侵。而那些怪物,竟然都是魔族的初级兵种:食尸鬼、穴居恶魔、石像鬼!

第145章

食尸鬼是一种能变化成动物的变身恶魔,尤其是变成食腐尸的鬣狗。它们多数属于邪恶反叛的精灵,也有一些是无辜的人类,主要居住在沙漠。

有时它们也会在坟墓、旷野或有人刚刚死去的地方游荡,甚至劫掠墓地,以死者的血肉或是幼儿为食,亦会将旅人诱至沙漠荒地中杀害并吞噬。

它们一旦进入狂暴状态,就会变得难以遏制,可以免疫法术,而且攻击速度大大提升。

它们用利爪攻击对手,撕裂出伤口,然后吞噬对方的血肉,就可以恢复一定的生命力。

凡是被利爪撕伤的修士,会出现浑身麻痹、口吐白沫等中毒的症状。只有法力高深者,才可以将那些毒素清除干净。如果体内还残留哪怕一丝毒素,二十四小时之后,就会变成食尸鬼!

它们甚至可以控制那些已经中毒的修士,悄无声息的潜入并蛰伏在他们的体内。一旦那些食尸鬼觉得时机成熟,就会立即现形,吞噬并消化那些寄居的身体,以此恢复生命。

穴居恶魔形似蜘蛛,移动速度并不快,却懂得钻地和编织蛛网。而且,它们一旦获得死亡骑士的邪恶光环,移动速度和生命恢复速度,就会大大提升,变得非常恐怖。

食尸鬼只可以攻击地面的敌人,而那些穴居恶魔,却可以用蛛网将空中的敌人扯下来!

钻地技能可以让穴居恶魔钻入地底,除非对手有极高明的侦察手段,否则根本无法攻击它们。如此一来,它们可以快速回血,不过在回血阶段无法攻击对手。

那些石像鬼,面目狰狞,长着蝙蝠的翼和尾,有着恶魔之姿,可以变成石像形态。

相传,冥界中的那些亡灵巫师,会把生命灌入这些石像中,使之行动。它们有着石头般坚硬的皮肤,刀枪不入,弱点是畏光。

它们一旦变成石像形态,可以快速恢复生命,并且增加护甲,不过无法攻击对手。

那些食尸鬼、穴居恶魔和石像鬼,只是魔族的初级兵种,智商并不高。

但是,它们只知服从命令,在那个无头骑士的指挥下,悍不畏死,前赴后继,竟然使得一向训练有素的三千多个浩然宗成员,也不禁暗暗心惊!

幸好,那些女子组成星宿大阵,又有晴朗的玄冥分身和帝江分身相助,暂时还支撑得住。队伍的前面一旦有人受伤,立即退到队伍中间治疗,再由队伍后面的成员顶上。

晴朗用天眼通扫视,发现那个无头骑士,只是一副丢掉脑袋的骸骨,穿着生前的盔甲,骑着黑马形状的魔兽梦魇。他的那把水晶剑,竟然疯狂吞噬着四周的怨念。

梦魇有着不俗的攻击能力,四蹄可燃物,鼻息能喷吐硫磺烟幕。

晴朗立即祭出十二杆都天冥王旗,也疯狂的吸收着四周的怨念。

那把水晶剑吸收的怨念越多,那个无头骑士就越难对付,因此晴朗自然不会让他如愿。

在冥界中一共有四大种族,分别是:魔化人族、魔化兽族、魔化精灵族、魔化不死族。

那个无头骑士,是魔族的高级将领,又叫死亡骑士。他是魔化不死族中的高层,因此听从他指挥的那些怪物,自然也是不死族。

所谓的死亡骑士,曾经是正义的人类战士、圣骑士,或者是崇尚萨满教义的纯朴兽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