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剑证诸天 >

第95章

剑证诸天-第95章

小说: 剑证诸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海涛之中练功,海水压强和浪涛势能对武功高手并不危险,危险的是海水中的水底暗流!躲避水中暗流似乎很容易,因为暗流流向往往有着提前征兆,小心谨慎,提前应对就可以了。

这样一来,不仅能增强功力,还能加强武功应变能力。可是,如果只以水中暗流练功,增加应变能力,不得不说,有些浪费。水中暗流诡异无比,便是小山一般的庞大战舰也会因小小暗流而沉没,可是水中暗流却又源自自然循环,非人力而为。

若有高手能从中悟出暗流至理,武道巅峰,未必不可再立上一人。可是,古往今来,借水流浪涛重压锤炼功力的武学之士固然不多,却也绝对不少,这些人的努力不可谓不艰辛,可惜他们都差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

天一以千斤坠武功稳稳站在近岸的海底,其实这儿并不能称做海底,水深仅够淹没一个人,抬头甚至可以看到阳光在水面的反光。

天一双目紧闭,静静站立在水中,身形凝然不动,仿佛镇压深海的定海神针。实际上,天一护体劲气不时从身体各处击发,抵消连绵不断的暗流潜劲,做到这一步,已然是将护体劲气练透全身,达到了一蝇不能落,一羽不能加的高妙境界。

这还只是细微处的功夫,蓦然间,天一双目一睁,精芒大射,双掌击出,一股磅礴浩瀚的掌力击出。

“轰!”

只见天一双手掌前,一寸之地,却无海水。他竟是一掌将海水击远了一寸,此等掌力,的确称得上排山倒海!

而且,天一还不一定用足全力,如果还不是全力,他内力强横之深渊莫测,超迈前人。除了某些规格外的变态天才,天一这个努力型凡人,可以让那些一般天才掩面泪泣了。

这股排山倒海的掌力打出,天一也微微气喘,运气千斤坠,沉实的步子,一步一步迈着,登上海岸沙滩。

“今天修炼到这里,已经可以了。这个阶段的修炼基本完成,以后可以进行第二阶段的训练,从护体真气凝聚成气墙,隔避海水到掌力化势,一掌击出一个制空圈。”天一喃喃自语。他的壮丽一掌的确有排山倒海之威,只是威能所限,仅有前方一寸。

每一次练功之后,天一都会远眺前方大海,练功疲惫的心神立刻豁然开阔,心胸敞开。

“嗯,那是………………”

可是,当他今日远眺大海,忽然眉头一皱,远处大海波澜起伏,有一个黑点正随波逐流,朝着岸边行来。

一个人,有一个人抱着一块木板,驾驭着季风暖流卷起滔滔海水,急速朝内陆漂行。古时候的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古代船队同样如此,海洋航行依靠的不是人力,而是风力水流。

一条船和一个人相比,自然后者体积小,重量轻,顺流飘行,比船快很多。

“终于到了。”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天一看到了踏浪漂流的莫七,驾浪漂流的莫七,也看到了天一。确切说,莫七眼中看的不是天一,他看到是海岸。

旁人根本无法理解,莫七在海水漂流数年,一直泡在水里,起起伏伏的生活,当他看见陆地时,那种喜极而泣的心情。

莫七和白衣公子花月影的目的一样,都是寻找其他大陆,可是他们却并非一路人。

白衣公子集一个大陆王朝的力量建造了一列庞大舰队,到了东大陆就只剩下一艘行将沉没的旧船。

莫七就比较惨了一点,他只有一条小船…………自己掏腰包。不过,终究是一位巅峰强者毕生积蓄,莫七的小船虽然小,却是沉木所制,铁皮包木,防水防潮,还有很强的抵御海浪潮汐之力。

只是,无论多坚固的船,经历了数年的大海风浪,水流侵蚀,如今能剩下一块木板,已经算很好了。故而,莫七虽然在白衣公子一行五人前面出海,却落到了他们后边,这一年里借洋流力量才渐渐赶上。其中还有一事,就是白衣公子和莫七,英雄所行略同,其实却并不认识,或许也有,花月影单方面对莫七的神交已久。

里海岸还有数里距离,可莫七已经不想等了,几年的海水漂流生涯,中间只有偶遇荒岛的时候,在陆地上休息过几天。使他对海水深恶痛绝,以前别无选择,一眼望去,前后左右,只有海水,只能忍受。但是现在,陆地正在眼前,莫七就觉得,海水什么,从此以后,有你无我了。

“嘭。”

一脚蹬在海面上,方圆一里的海水蓦然下沉了半尺,借助强大的反作用力,莫七飞腾空中,一身衣服在海水浸泡下已是衣衫褴褛,他将上衣一掀,做成了一张披风,仿佛大鹏展翅,翱翔天际。


第九十五章 追魂

“列子御风,也就如此了。”天一喟然低语道。

莫七乘风而行,轻虚飘渺,微妙无比,一飘九万里,天一赞叹之际,他已经飘然而落,登陆海岸。

莫七落到海岸沙滩,脚掌定定抓住地面,像是一根立根山岩的苍劲古松。咳咳,因为海洋漂流的关系,莫七的鞋子,早已马革裹尸,命丧沙场了。

他静静的站在陆地,微微闭目,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一脸回味的表情。脚踏实地!这种脚踏实地的充实感充实心中,这种满足感,实在无法用语言表达。

天一眉头一挑,看着莫七旁若无人的沉浸自己幻想,心道:“这人,是不是有病?”

心中思忖着,天一思绪纷飞,想着自己日常繁重的工作,忙里偷闲的努力修炼,整整一天都没有休息时间,确实很劳累,可更多的却是充实感。

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天一对自己说:“你的一生并未虚度,也不是碌碌无为,你已经将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献给了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为了我们游戏玩家的利益而斗争。”

这个世界并非游戏,更不是玩家的乐园,这是一个乱世!

作为外来者,游戏者本就是弱势群体,即便对于土著人员游戏者是不死的,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所以,游戏者必须联合起来,可是当一个间隙——“游戏者可以杀死游戏者”出现,任何一个游戏者的消失,都会令这个团结出现致命破绽,因为,消失的游戏者必然为另一个游戏者杀死的。

一个组织必然有着纲领,一个庞大的组织必然有她的利益核心,而藏剑山庄作为游戏者第一组织,其纲要条例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游戏者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尤其是游戏者,不得已任何利益剥夺另一位游戏者的生命。

就是这一条核心法则,为笼罩在黑暗恐惧中的游戏者,拉开了光明序幕。藏剑山庄也由此跻身江湖巅峰势力之林,可堪与少林、武当、明教相媲美。

先不说其他人或势力如何,只说游戏者的利益,作为藏剑山庄二把手,天一可以自信的说,我做的事业可以流芳千古。

“嗯!不对。”

天一神色一怔,蓦然一惊,自己竟忽然失神。这几乎不可能的,武者心念通明,不为外物动摇,又怎么会在敌友未明之人前,忽然失神了。

天一自从突破200级,他就可以感知到周围天地元气的变化,此时,他心中一动,感到天地元气有异样波动,细细体会,似乎是被一种意志或情感影响了。

一种充实且满足的意念充斥在天地元气中,甚至一度压制了天地元气流动,将方圆范围内凝聚成一个伪领域。

天一的目光回转,凝视莫七,一动不动。莫七一身褴褛,衣不裹身,狼狈不堪,比之乞丐都有不如,却自有一股令人不能瞩目的强大存在感,一股对天地万物生杀予夺的强大心魄。

“能够以个人意志干涉天地意志,这种境界,深不可测啊!”并非是武者意志干涉天地元气的天人交感,而是更进一步,以个人意志侵蚀现实的天人化生境界。

天一眼眸动了动,开口道:“阁下踏海而来,可是海外高人 ?'…'”

“高人!”莫七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自己,一脸惊讶。

“谦虚,还是装傻?不过这样开来,这人还不错。”天一心里想道。

莫七仰头望天,一连不可一世,狂妄道:“高人,这个称呼怎么配得上我,我可是…………”

“神!”

天一一怔,继而讥诮冷笑,这人武功虽高,却是有些年少无知,狂妄过度了。

莫七蓦然回头,看着天一道:“你不相信我是神吗?”

天一淡然摇头,也不知他表达意思,究竟是不相信,还是不是不相信。

莫七嘴角翘起危险的笑容,说道;“看你也是一个武功高手,我们就用武功高手之间的方式,来辩论辩论。”学者之间的学术辩论是雄辩滔滔,武者之间的武道争执自然就是大打一场啦。

天一神色一凝,腰间一抹,一柄软剑落入手中,真气一摧,无物不斩的锋利剑锋已然迸射出光芒。他知道自己无法拒绝,这是弱者的悲哀,也是强者的权力,他们有资格,有能力命令弱者服从。

“好!”莫七赞赏地看了眼天一。识时务者为俊杰,聪明人总是令人喜欢。

自认神明,高人一等的莫七,自不会以大欺小,天一用剑,他则有自己不很擅长的拳法出招。不过,到了绝顶层次的高手,如何武功只有用心,登堂入室都不太难,如果肯下苦工,练至大成也不困难。

“轰!”

莫七一拳击出,天一只觉脑中一声轰响,几乎握不住剑,他知道,这是莫七雷霆一击,瞬息之间将周围之内的天地元气打得飘散,变成真空,而天一借助天地元气的感知,随着天地元气消失了,灵觉一时失常,只好用视觉捕捉莫七拳势。

莫七的拳势包容天地,混沌帷幄,此拳一出,令人避无可避,只能迎接。仿佛皇天之命,不容更改,所有人只能遵从,不得允逆,倒是不负莫七自称为神的气魄。

天一先机已失,仗剑抵挡,用剑挡拳,总不会出现更槽糕的情况了。可是,莫七的拳势不止浩大,其中还似乎包罗万象,内藏奇妙劲道,天一几乎弃剑。仅仅一招,逼得天一两次近乎弃剑投降。

莫七哈哈一笑,说道:“我这一招【混沌帷幄吐奇气】如何?”

莫七一生所学,就是三大奇功——翻天三十六路奇,忘情天书,破体无形剑气。

破体无形剑无双,翻天奇功霸天下,忘情天书得仙道。

奇门三大绝学,莫七一人全部学会并融会贯通,当年在他家乡亦是一段佳话。只不过,这三门巅峰绝学,任何一门一个人穷尽毕生精力都不一定可以修炼完成,何况莫七一人身怀三部。

他虽然天资绝伦,却有自知之明,明白一个人的精力终有极限,兼容并包不如专注其一。于是,他就只选择了其中一门全心钻研,其他两门则是浅尝则止,并没有深入研究。

“《翻天三十六路奇》吗?”天一若有所思,眼前这个狂妄之人的底细,果然有些问题。

不过,这里并非追究莫七底细的时刻,现在是决战之时!

天一摒除杂念,心湖无波,软剑一转,发起凌厉攻势。他一连刺出数十剑,而且剑剑夺命,丝毫不留情。

可是,这般仅仅追求技艺的武学,如何能伤到到底武学巅峰境界的莫七,只见莫七只是淡然地后退几步,就避过了连环数十剑,没有一丝费力的表情。

“一般高手刺出一剑的时间,你竟然刺出了三十六剑,只论技艺的话,你也算努力了,甚至超越了身体,呃,灵魂敏捷的极限,但是,没有灵魂的招数,如何伤得到我!”莫七高声道。

脚步一顿,莫七准备反攻。他之所以后退,非是天一快剑所迫,而是为了看看天一的武功如何,只是,这种有形无神的剑术,入不得莫七法眼,他也就不想再继续下去了。

不过,就在莫七准备结束这个娱乐的时候,天一眼神一凝,本就快绝天下的剑速,竟又猛增一倍,“嗤嗤!”“嗤嗤!”刺破空气的爆鸣声连在一起,连绵七十二剑,接连刺出,迅如急雨,骤然降下。

“教而不改,朽木不可雕也!”莫七摇着头,一脸蹉叹,一副为人师表,可学生不可造就的失望表情。

不过他依旧不想以强力压人,仍是只躲不攻,欲让天一深刻理解一件事……………剑不是技艺的快就可以,更有要境界充实。

“嘭嗤!”似乎护体劲气被刺破的声音。

天一表情黯然,收剑而立。他知道,自己胜了。

“好快的剑,不止是技艺上的快,更是境界上的快绝人伦,超出了人类反应极限的一剑!”莫七震撼的看着胸口要害的一道剑痕,推翻了方才对天一剑术的批判。

那是浅浅一道剑痕,看似仅仅刺破匹夫而已,其实凌厉的剑气已经斩断了莫七心脉。

对于武林高手来说,突破了对方的护体罡气,就等于掌控了对方的性命。强弩之末,力不能穿鲁缟。这句话说的是弩箭,不是武林高手,武林高手可是能随时追加气劲的。

莫七看着伤痕,又是摇头,不过上次对天一摇头,这回却是对自己摇头,叹息道:“骄兵必败啊!面对一位绝顶高手,任何时候都不能小觑,一个够资格称上一个【绝】字的人,必然有着远超他人的惊人艺业,甚至是可以一招定胜负的绝招!”

莫七肃然问道:“此剑何名?”

天一黯然答道:“追魂!”

第九十六章 快剑

天一今日所使的剑法,叫做《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当今江湖高手辈出,绝学问世,这门剑术不是第一流的剑法,也不有名。而知道的人其实多喜欢称这门剑术叫无尘快剑。不似《九阴真经》或《九阳神功》这般传奇武学,武功本身比著作者出名许多。这门剑术名扬武林,更多缘由在于无尘的事迹,除此之外,也不过是一门快剑而已。

当初天一向无尘道长求教这门剑术,无尘哈哈一笑,也不敝扫自珍,倾囊相授,将七十二路剑式的要点,法门,衔接一一道出,既称追魂夺命,自然剑法需要更快,更狠,还有更稳。

然而,天一尽心修炼《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虽有小成,可是剑快则快矣,狠也够狠,却没有无尘本人施展时快绝人伦,惊艳江湖。是练法不对,还是有一些剑法精奥理解错误。

天一再次求教无尘,无尘道人哈哈一笑,答应告诉他快剑秘诀。

无尘领着天一去喝酒,很快,无尘醉了,还醉得很厉害。无尘问天一道:“你说,我的剑是不是还太慢?”

“不是,当然不是!”天一也是久经江湖,但只说剑法之快,无一人超越无尘的快剑。

可是,无尘却不满意,剑还是太慢,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剑客和管家小姐的故事:

剑客喜欢一个女孩,一个官家小姐。剑客是江湖人,总是在江湖上行走。终于,官家小姐不高兴,说剑客总不来陪她,还说,如果剑客真的爱她,就切一条手臂给她,她看见手臂,就好象剑客就在她身边。于是,剑客斩下了自己的手臂,但是,等到的却是房间外头忽然进来的好多官兵!

剑客有很多好兄弟,劫了监狱救剑客出来,两人再一次见面,官家小姐剑客的俘虏。

剑客觉得,自己是江湖人,快意恩仇,他应该杀了她的,所以剑客出剑!

只是,剑客的剑太慢了,每次还没有刺到她,剑客的心就软了。所以剑客决定要练成真正的快剑,在他来不及心软的时候,就杀了她。

无尘说道:“剑客一直再练剑,他已经是江湖第一快剑。可惜他忽然发觉,他似乎永远快不到他希望的程度了。因为,有些事有些人是永远做不到有些事的,比如那个剑客想练的快剑,能快过感情的快剑!”

无尘又对天一道:“我感觉,你能练成。”

那一天无尘醉倒了,快剑的秘密,天一也知道了。

天一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天资不出众,依靠努力成为了高手。

他很平凡,没有天才波澜壮阔的奋斗史,只有十年如一日的刻苦修炼。江湖上,努力的人很多,努力程度超过天一的人,也很多。这些人今日站做及武林格局的高层,是大多平凡江湖人的偶像,可是,他们是为了来日的天才做踏脚石的。因为,努力所取得的成就,终究有一个极限。

可是,平凡人也可能有着不平凡的经历。天一就有,他智谋出众,为藏剑不可或缺的帮人,任何事都能坦然以对,但是,他平淡的面目下,其实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也许,情殇!

无尘快剑,招在意先,剑比情快,如果没有刻骨的感觉推动,即便一瞬间刺出七十二剑,也只是技术上的极致,不能臻至武学的高妙境界。

情到浓时方转薄,刻骨的感情往往会渐渐趋之平淡。天一用来推动无尘快剑的激烈情绪,超出了一般人理解的极致,正是情深致淡,以莫七的武学修为,都没有察觉那凝聚成一滴的激烈剑气,一剑破防。

“追魂!”这快过心魂的一剑,无尘做不到的一剑,天一仗之而一剑败巅峰强者莫七。

“好剑法!这一剑,已窥武道至极,可惜…………”莫七注视了天一片刻,惋惜摇头。

他说道:“你只有一剑之力,情绪宣泄后,你无法再使出这样的剑了。”

有些事情,天才可以很容易做到,而凡人却终究少了一分天资,即便一时灵光闪烁,创造了奇迹,过后凡人依旧还是凡人。

天一降临此世,一直到方才积蓄的情绪,经此一剑,全部宣泄出来,固然击败了一位尤胜霸刀的强者,可是,天一心中却无喜悦,只感到心中空落落的,像是失去了什么,又似乎忘记了什么。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心中茫然,作为胜者,天一反而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了,开口几次,说道:“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问一个快死人的身份,会不会太晚了一点!

恍惚间,天一看到莫七微微一笑,身上似闪过了一种辉光,受重伤而衰弱的精神气势,像是倒带一样,又变回了先前“万千豪雄我为王”至尊气场。

“你……怎么会!?”天一目瞪口呆,看着莫七,一脸不敢置信。

莫七的伤势,除了被直接打爆之外,可谓已然离死不远的沉重伤势。

天一的掌力可以逼开海水一寸,绝对称得上排山倒海了,这般强劲的掌力,将一个人打爆,确实不困难。莫七强大的护体罡气,削弱了天一的剑气,不过剩下的威力也足以令人五内俱焚,濒临死亡。

但是,这么沉重的重伤,莫七竟于一息之内,“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