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王-第22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四百六十四章:大风起(6)你要战争,便给你战争
休整了一晚,当第二天朝阳升起的时候,以骑兵为先导,征东军全体开拔,一夜的修整,疲惫尽去,失去战友的伤痛,亦随着黑夜的逝去而被深深的埋在心底,这几年来,战士们早已习惯了这种生离死别,前边,还有无数的战斗在等待着他们,或许,下一次,就轮到自己长眠了。
除开成建制的军队,在长长的队伍之中,有多了赫连部数万丁口,这数万人中,能够上阵作战的精锐不足千人,基本上都是妇孺老幼,但高远却异常重视他们,这不仅仅是因为赫连部族这数万丁口之中有二千余童子,更重要的是,赫连部族在整个匈奴部族之中,是很有影响与威信的部落,不是贺兰部,公孙部以及布依一族所能比拟的。
赫连部的整体投靠征东军,会在草原之上形成极大的影响,会让征东军,让高远的名声响彻整个草原,这对于高远控制草原,集结整个草原的力量极为有利,接下来自己的处境有多险恶,高远用屁股想也能明白。
燕国不会放过自己,必然与自己为敌,而东胡人如果不想与燕人为敌,继续打下去,那向草原进军,与自己争夺原匈奴地盘是可想而知的,东胡铁骑犀利无比,特别是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之上,更加有利于他们作战,仅凭自己现在的力量,根本无法与他们在广袤的草原之上对抗,只有集合了匈奴人的力量,才有可能与东胡人一争高下,甚至击败东胡,完成这一次征东没有完成的伟业。
控制草原,拿下辽东,高远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如果再加上辽西,河间,琅琊呢?恐怕即便是燕国。也会在自己的力量之下颤抖吧!
策马缓缓行进在队伍之中,高远打量着一路逶逦前进的部队,在他心中,燕国也好,赵国也罢,从来都不是他对手,他心中只有一个敌人。那就是此刻还离他甚远,甚至于他毫无交际的,住在咸阳的那个伟岸的男人。
秦武烈王。
只有这个人,才会是自己最强劲的对手。如果有机会,与他正面较量一场,哪怕是败了,也会不负此生。
秦国冒了偌大的风险,甚至连秦武烈王都赤膊上阵这才一举击败匈奴人,将十数万匈奴精锐几乎一鼓荡平,像自己眼前的赫连部,以前可是控弦数千骑,可现在呢。却只有可怜巴巴的几百骑人马了。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秦国岂会只是想着扫平自己的后院么?难不成他们不想从草原上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然不是,否则,就不会有秦国设立山南郡的这一举措了。
想到山南郡。高远脑子里便浮起了另一个人,路超,路叔叔的儿子。自己虽然与路超谈不上什么交情,甚至见面都不多。但只是一个路鸿对自己的恩情,便足以让自己对路超另眼相待。如果以后自己与秦国起了冲突,自己该怎么对待他呢?
高远皱眉半晌。突地又失笑起来,这是哪儿跟哪儿啊?现在的自己,还是先想办法活下来,并活得更好吧,至于秦国这样的庞然大物,先让燕赵齐韩楚魏这些大块头去操心吧。
闷声发大财,声张的不要,悄悄的干活才是正理。
回望身后的大雁湖,这是一个好地方啊,有山有水,如果以后实力足够了,在这里建一座城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占住了这里,便可以成为进攻东胡的一个前进基地,再加上牛栏山大营,两边夹攻,会事半功倍。
看着大雁湖那已经重新变得澄清的湖水,高远的心中不禁隐隐作痛起来,这一战,他损失了上千士兵,那排在前头,持刀冲锋的可都是老卒啊。
老卒,是一支军队的精华啊,这样死在这里,真是不值。
回过头来,高远的脸色已是阴郁起来,自己为了燕国冲锋陷阵,几度险些生死,可到得头来,他们却是如此的对待自己,这笔帐,回头可得好好算一算。
对于燕国,高远本身并没有多少忠心,为燕国冲杀,或者只是由于身处其间的一个惯性,多年生活在此,他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将自己当成了一个纯粹的燕人,但这一次,周玉与檀锋将他心中的这一点念想完全击得粉碎。
以后,该为自己多想想了。想要自己活得更好,想要自己的亲人不受到伤害,只有自己拥有强大的实力,拥有让其它人望而生畏的本钱。
地盘,军队,资源,金钱。
“我们回家!”想到这里,高远禁不住心潮澎湃起来,望向远处的眼睛之内,看到的不是那满目的枯黄以前蓝天白云,而是冲天的大火,激烈的战场,挥刀拼搏的士卒,以及无数倾覆的残破旗帜,断刃残枪。
“你们要战争,我就给你们战争!”
他在心里大吼了一声。
琅琊郡与天河郡交界之处,叶氏打开了车窗,向后望去,琅琊已渐去渐远了,这里,曾经是她年少时的故乡,一场剧变,让她失去了一切,变成了偏僻扶风县的一介普通妇人,本以为这一生就这样辛苦而又平淡地过完,但却又是风起云涌,叶氏重新站到了这个国度的高点之上,琅琊失而复得,再次回到故居的她,本以为余生将要在这里度过,可世事无常,这才仅令几年功夫,自己与丈夫便又成了阶下囚。
车窗之外,负责押送自己一家人的燕翎卫不离左右,脸色阴冷。
重新关上车窗,叶氏担心地看着盘膝坐在另一边;双眼微闭的叶天南,自从离开琅琊郡城,叶天南没有再说一句话,让吃便吃,让睡便睡,整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经历过大起大落过,希望过,失望过,更绝望过,如今的叶氏的心理倒是坚强得很,没有过不去的坎,她在心里自我安慰道。
“老爷!”叶氏轻轻地抓住了叶天南的臂膀,摇了摇,“你,没事吧?”
不知过去多长时间,叶天南终于缓缓地睁开双眼,看着叶氏,“你相信高远会里通东胡么?”
叶氏坚决的摇摇头,“说别的我信,但说高远里通东胡,我坚决不信,老爷你是不知道,高远自从军以来,不知杀过多少东胡人,他对东胡人,似乎有着一股发自内心的痛恨。”
“能不痛恨么?东胡人杀了他的爹,他的娘也因此早逝,如果不是有路鸿照顾他,他能不能长大成人都很难说。”叶天南微晒道:“所以说,檀锋找得这个借口,真得很拙劣,根本不可能取信世人。”
“哪他到底要为什么这么做?他就不怕天下悠悠之口么?”
“哼!”叶天南冷冷地哼了一声,“悠悠之口!当年令狐灭我叶氏一门的时候,可怕过悠悠之口,史笔握在当权者手中,他愿意怎么描绘便怎么描绘,时间可以磨灭一切,当知道真相的人一代人都死去的人时候,真实的历史便会颠倒,英雄变成狗熊,奸佞化身忠良,黑白颠倒,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檀锋看上的是我琅琊郡,高远只不过遭了池鱼之殃而已。如今的我,实力弱小,毫无自保之力,微一的依障便是高远统兵在外,给高远安上这个罪名,一气儿剿灭了,便再无后患。”
叶氏身子一颤,“老爷,他要琅琊郡,我们给他便是,妾身也不求别的,但求后半生与老爷平平淡淡地过完也就罢了。”
“平平淡淡?紫儿,你男人是一个甘于平平淡淡的人么?”叶天南轻笑起来,伸手轻轻地抚摸着叶氏的后背。
这么多年以来,叶天南竟是第一次称呼叶氏的小名,虽是老夫老妻,叶氏的脸上仍是闪过一丝红晕。
“就算我想平平淡淡,檀锋会相信么?当年令狐杀我叶氏满门,我孤身出逃,十年之后便咸鱼翻身,前车之鉴,檀锋岂会重蹈覆辙?”
叶氏悚然道:“他想杀我们?”
“对,等他消灭了高远,回过头来就会杀死我们,斩草除根,方为上策啊!现在他不动手,只不过是因为高远还活着罢了。”叶天南平静地道。
“高远,他会有事吗?”叶氏颤声道:“我们也就罢了,可是枫儿他才十四岁啊。”
听到叶氏提起叶枫,叶天南脸上肌肉抖动了几下,“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外面传来御者勒马的吆喝声,叶天南闭上了嘴巴,窗格被从外面拉开,露出了一张死板的毫无表情的脸,“叶相,已经到了天河郡的罗城了,天色已晚,我们就在这里的驿馆歇息一晚,明天再启程。叶相看可好?”
叶天南闭目不语,叶氏却点了点头,“也好,老爷也累了,就先在这里歇一晚吧。”
车马重新前行,就在这些马车缓缓驶入罗城的城门洞口的时候,距离城门不远处的一幢高楼之上的窗户被轻轻地推开了一条缝隙,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那辆马车从小到大,然后又大到小,消失的视野之中。
第四百六十五章:道听途说
天河郡一直便是燕国王族的直辖郡,蓟城便处于天河郡之中,天河的百姓自有一股大燕别的地方无法比拟的傲气,虽然罗城只是天河郡与琅琊交界的一座不大的城市,但其繁华之处,却已不稍逊于偏远的辽西城了。
琅琊,天河本来就是燕国最为富庶的城市,而天河比诸琅琊,却又从来没有遭受过兵灾,像琅琊郡,十年来已经遭受了两次大的兵火,两大世家在琅琊灰飞烟灭,而天河的百姓就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苦楚。
所以天河郡的百姓都很富庶,体现在城市建筑之上的,便是高大华美的房子,占地极广的庄园,虽说只是一个县城,但规模却是极大,街道之上,一排排的店铺生意都是极好,漂亮的青石板街道之上一尘不染。
这个时间段,如果是在辽西,大多数的人肯定正是完成了一天的劳作,正脚步匆匆地往家里赶,肩上褡裢里装着这一天挣来的铜钱,这是明天一家子的饭食,而在罗城,街上却尽是步态悠闲正漫步而行的人,此时华灯初上,却正是酒馆,茶肆,饭庄,青楼的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
大汉走进了一间茶肆,选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坐下,要了一壶茶,一碟炸黄豆,便静静地坐在哪里,这个位置,身后是一扇窗户,随时可以破窗而出,落到外面人流如炽的街道之上,极易脱身,茶肆里所有情况又一目了然。
茶肆自然是打听消息的极好地方。无数真的假的消息,都会在这里飞舞,罗城虽然只是天河郡边缘的一座城镇,但这里的人却也有蓟城人那种豪气干云议论天下的习惯,似乎这里每一个人都可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大汉端着茶杯,慢慢地啜着茶。眼睛盯着身前的桌面,耳朵却在仔细地从众多的高淡阔论之中梳理出自己想要的东西。
有人在说征东将军高远。
此人显然极为愤怒,每说上两三句,都要拍着桌子,大骂一声高远这个王八蛋。
他说得自然是官方放出的消息,征东将军高远里通东胡,勾结敌人,陷燕国大军于死地的事情,随着他激昂的语调,他周围的人亦是愤然色变。桌子被拍得山响。
大汉的嘴角却是露出一丝冷笑,荀师说得真对,这个世上,话语权总是掌握在上位之人手中的,只要他们愿意,黑的可以说成白的,错的可以说成对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当真是不择手段。
高远里通东胡?当真是天方夜潭。恐怕也只有这些一直活在蜜罐里天河人方会相信吧,在边城一带,听到这个消息的人,第一反应只怕便是往地上吐一口唾沫。然后再上前对这些个大放厥词的家伙饱以一顿老拳。
“听说啊,现在朝廷已经出了大军去追剿这个叛贼了,他活不了多久了!”有人很是得意地道:“咱们天河郡,也派出了大军去了辽西扶风。这个叛徒就算能从东胡人那里回来,也逃不过最后挨一刀的下场。”
“万大人,现在咱们大燕十万常备军都陷在东胡。还从那里来的大军?”有的人质疑道,“咱天河郡出了三千兵这我们都是知道的,但我可听说那高远的军队凶得紧。这三千人说不定不是对手?”
被称作万大人的男人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却不搭话,两根手指拈起茶杯,小口抿着,眼睛却看着众人,一副吊人胃口的模样。
“别吵,听万大人说,万大人在郡府里主理文书,这些人大可,岂不比我们这些人清楚得多?”有人奉承道。
大汉心中微微一晒,不就是一个书吏么,也敢妄称大人,不过这类人倒真有可能接触到一些高级机密。
“别的我不能多说,大家只消知道,我大燕常备军在周玉将军的带领之下,已经有数万人突围而出了,现在就在扶风,去征剿高远的人马,便是这其中的一部分。”万大人压低了声音,道。
听到这个消息,大汉的身子微微一震,看着那万姓书吏,眼中露出了颇为玩味的神色。
那万姓书吏说了这句话之后,便再不肯多说,那桌茶客闹哄哄的再痛骂了半晌高远之后,便各自做了鸟兽散,大汉站了起来,结过帐,走出茶馆,眼神左右一扫,便从人流之中看到了那万书吏的身影,不动声色的便跟了上去。
万书吏在这一群固定的老茶友跟前,很是有面子。他并不是什么官人,更称不上大人,他只不过是郡府里一个书吏而已,不要小看书吏这个角色,很多的重要情报,文献,这类人都能想法子看到。万书吏本来还没有这个级别去接触到像周玉调兵这类的高级机密,不过机缘凑巧,前两天在府中之时,在顶头上司主薄大人的案头,他无意之间看到了这份关于周玉,檀锋调兵前往草原的消息,虽然今天只是微微透了一点口风出去,便让一干茶友目瞪口呆,看着自己的眼神都变得无比崇敬,他便格外的开心起来。
开心的他脚步都变得虚漂起来,在这些茶友的眼中,自己似乎也变得格外高大起来了。以后喝茶不愁没有人会帐了,心里打着小九九,万书吏哼着小曲,悠哉游哉地向着自己的家走去。
万书吏虽然在外面好像极有面子,但家中却实在有些窘迫,迫着他这份书吏的差使,几个饷钱是根本养活不了一大家子人的,今天喝了一顿好茶,又吃了不少的点心,这顿晚饭倒是可以省下来了。
走到自家的小院前,正准备举手拍打门环,一支胳膊突然从后面伸了出来,轻轻一勒,万书吏已是两眼翻白,金星乱冒,想要叫喊,喉咙里哪里能冒出一点声音。身后的那支胳膊是如此的有力,万书吏如同一只小鸡崽子一般被拖到了一边的寺墙角。身子被砰的一声按到了墙面之上,紧接着身不由己的转了半个圈子,整个人被扳了过来,脖子上的那条胳脖离开了,万书吏立刻张大了嘴巴,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但那一刻,万书吏只觉得自己离死亡也就那么一线之隔。
新鲜空气入腹,万书吏的下一个动作便是想张嘴大呼,离此不远处,行人仍然很多,只要自己一张嘴,便能引起他人的注意。
但他也只是张了张嘴,因为肚子上微微一痛,他低头,便看见一柄雪亮的匕首正顶在自己的肚皮上,自己或许可以喊出来,但下一刻,这柄匕首便肯定要钻进自己的肚子里去了。
来人微笑着盯着万书吏,右手持匕首顶在万书吏的肚子上,左手却持着一张银票,在他的眼前慢慢掠过,万书吏的眼睛立时便亮了,那是一百两一张的银票,自己干一年,也挣不到这么多。
“好汉,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您想知道什么,只要是我知道的,我一定都说,全说!”万书吏声音有些颤抖。看到刀子和银票,万书吏立时明白对方不是打劫,也不是寻仇,那么对方冲着的自己来的原因,恐怕就是因为自己的这个身份了。
大汉满意的点点头,这是一个聪明人,不需要多费口舌。
“你先前在茶肆里说,周玉已经率数万人突围而出,这消息可真?”
“是真的,是真的,周玉将军率部与胡彦超将军会合突围,现在就在扶风牛栏山大营里。”
“周玉调兵前往草原?”
“是是是,周玉将军带了一万人马,前往草原伏击征东将军高远,千真万确。”
“那檀锋调兵进草原是怎么回事?”
“檀统领派人追杀高远留在扶风的余部,却发现征东将军高远在草原深处积石山新建了一座规模极大的城池,在哪里聚集了超过十万的人丁,所以檀统领调集了天河郡兵,辽西郡兵等至积石山,准备一举攻破这座城市,将高远余部一网打尽。”
“一座新城?”汉子显然吃了一惊。
“是,一座新城,规模很大!”万书吏感觉到顶在肚子上的刀子有向内前进的趋势,顿时大惊。“好汉饶命,我知道的都说了。”
大汉此时心中却极是震惊,高远是怎么无声无息的就在草原深处建起了一座城池的,这可不是立一个营寨,需要的金钱,人手,物料都是难以数计的。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今天是不是押送什么大人物进了城?”
“是,送来的是琅琊郡主,也是我们大燕以前的国相叶天南叶大人。”
“叶大人现在被关在哪里?”
“就是驿馆里。”
“有多少人看守?”
“我不知道。叶大人身份不同,押送他的是燕翎卫,整个驿馆都被燕翎卫接管了,好汉,内里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
大汉点点头,这个书吏,也不可能知道燕翎卫的事情,不如只有燕翎卫看管的话,自己的事情就好办多了,如果内有燕翎卫,外头再来些郡兵层层包围的话,自己可就真没把握了。
他满意地收起了匕首,将那张银票随手塞进了万书吏的怀中,“回家睡你的大头觉去,如果你想死,倒是可以去报官。”
“不不不,不敢报官,不敢报官!”万书吏连连摇头。
大汉嘿嘿笑了一声,一个转身,三两步之间,已是消失在远方。
第四百六十六章:托孤
城中更鼓已敲过第三次了,叶氏终究是妇人,长途跋涉,又心怀忧惧,终于还是抵不过如山的疲倦,在叶天南还目光炯炯的时候,已是沉沉睡去。
叶天南却是毫无睡意,自出琅琊郡以来,他便一直在想着这其中的环节,时至今日,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脉胳,只可惜现在的他被燕翎卫看守着,外面的消息是一点也传不进来,不知道高远如今到底如何了?
高远大婚之时,他曾与高远说过一句话,叶氏今后是兴旺还是颓废,全系于高远一身,没有想到一语成谶,没过多久,就兑现了。
高远这一次如果战败身死,只怕自己走不到蓟城,便会一命归西,王上要的是琅琊郡,现在所忌惮的也不过是高远而已,高远战败的话,王上便再也没有了顾忌,在半道上赐死自己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