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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辽东钉子户-第2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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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张虎对他们竟有些同情,拉起了胡有才,苦笑一声:“胡有才,这么说你投降鞑子,是别有苦衷,是朝廷的错?”

    “不!”

    胡有才突然摇摇头,悔恨地说道:“朝廷固然有错,可是小的也不该投降鞑子,相比起来,朝廷可恶,可是建奴可杀。他们做的恶,该千刀万剐!”

    这时候丁顺根也悲愤地说道:“大人,胡守备所言有理,实不相瞒,刚刚投降的时候,建奴待我们还算不薄,粮饷从来没有缺过。可是建奴掌控了整个辽东,就不把我们看在眼里,随意打骂,把我们当成了奴仆炮灰。家里头过的也不舒坦。建奴课征重税,一天胜似一天。我们替鞑子卖命,家里头孩子却饿着肚子,哇哇大哭。有的建奴更是凶残,他们,他们规定女人的第一晚要,要给他们!”

    张虎一听这话,顿时傻眼了。什么叫女人的第一夜,那不就是洞房花烛吗?难道所有女人要先经过建奴。然后才能和相公成亲。

    这岂不是说,在场的这帮人,脑袋上全都绿油油的一片!

    义州兵的将士听到,更是匪夷所思。一个个张大了嘴巴,吃惊地看着这帮家伙,不少人恨不得把脑袋塞进裤裆里,简直没脸见人。

    张虎虽然没结婚。但是好歹知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那是不共戴天啊!

    看着张虎吃惊又鄙夷的神色,胡有才脸上比苦瓜还难看。自嘲道:“当了汉奸,谁都不把你当人看,戴了绿帽子能算什么!这就是我们这辈子的报应。自从前些日子听说平辽公大杀汉奸之后,我们就惶惶不可终日,晚上都要被噩梦吓醒。我们虽然该死,可是也不是人人天生都是贱骨头,都想当汉奸。只是被逼无奈。再有,我们都受了惩罚了,还请大人能给我们留一条活路吧!”

    这番话说到了在场不少汉军旗的心里,他们低着头,纷纷抹眼泪。

    张虎想了想,说道:“你们知道,平辽公生平最恨汉奸,只要抓到,一定有十八般招数炮制。不过正如你们所说,凡事情有可原。只要你们能帮着本官杀进辽阳,就可以算作起义。等打完了仗,就给你们平民身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作恶,谁也不能拿你们的过去做文章。”

    没有什么封官许愿,可是丁顺根和胡有才听到耳朵里,却觉得很真实,他们也没指望能得到什么封赏。

    “弟兄们,咱们以前是半人半鬼,这回只要帮着大人,打赢了这一战,咱们又重新变成人了!”

    “太好了,要做人,不做鬼!”

    众人纷纷跟着大喊,张虎立刻下令,让他们作为前锋,向着辽阳杀去。

    一路上张虎就在询问丁顺根和胡有才,问道:“你们可有杀入辽阳的办法?”

    “启禀大人,我们认识西城的守将,他也是汉奸,叫李九如。只是这家伙和我们不一样,他深得建奴信任,眼下是二等副将,手下管着两三千人。奴酋出城打仗,特意把西城留给他守卫。”

    丁顺根笑道:“大人,姓李的有个毛病,就是贪财,我们不妨拿银子诓骗他。”

    ……

    狂风凛冽,吹得城墙上的士兵纷纷闭上眼睛,突然听到下面有人大喊。

    “李大人,李大人,小的有要事相告。”

    “谁啊?”

    “是我,老胡啊!”

    城上的士兵急忙看下去,果然是胡有才。

    “你不是在吉洞峪守卫吗,怎么跑回来了?是不是明狗杀来了?”

    这一嗓子吓得城上的人差点趴下,脸色惨白惨白的。

    瞧你们这点胆量!胡有才越发鄙视他们,只觉得自己太英明了。

    “有明狗来,早就被老子宰了!”

    “吹牛!”

    城上的士兵虽然这么说,但还是把李九如叫了过来。李九如一身盔甲,扒着垛口,大声问道:“老胡,有什么事情,值得你跑回来,擅离职守可是大罪!”

    “启禀大人,小事老胡也不敢回来。我和老丁在吉洞峪碰到了一支车队,是从辽阳跑过去的。”

    “胡说!”李九如一拍垛口,骂道:“城门早就关了,怎么会有人出去?”

    “是啊,小的也觉得荒唐,可是真金白银,足有好几十万两。”

    说着胡有才一摆手,从后面赶来十几架马车,车上摆着大量木箱,胡有才用手托着一串珍珠,举过头顶。

    “大人请看,多好的珍珠啊,车上还有不少呢!”

    李九如一见珍珠,顿时呼吸就急促起来,多好的珍珠啊,简直价值连城!再看看那些木箱子,他更是脸红心热,这要多少的银子!

    不过他也知道,战斗正紧,可不能因小失大。可是胡有才说的明白,是从城里运出去的,莫非是城中有人投降了明狗,偷偷潜逃?

    “来人,打开城门,派一队兄弟把马车都拉进来,给我好好查查。”

    手下人急忙行动,不多时,城门大开,从里面跑出一群人,走在前面的还笑着说道:“胡,好运气啊,没想到你竟然缴获了这么多银子,说说吧,你小子藏了多少?”

    “呵呵,我哪敢藏什么啊!不过还真有点好东西。”说着胡有才把手伸进了怀里,对方只当他拿东西,还把脖子伸过去,眼巴眼望地看着。

    “嘿嘿,你看看这个!”胡有才猛地掏出一支短铳,一搂扳机,枪声响过,顿时脑袋来了个大揭盖儿!

    “弟兄们,跟着老胡,进城啊!”(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三章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呵呵,老胡还挺有本事的。”张虎见他把鞑子骗了出来,笑着称赞。

    丁顺根刚刚在来的路上,悄悄打听了几句,知道张虎看似年轻,实则是平辽公袖管里的人,心腹中的心腹。只要能得到这位的赏识,以前的罪过不但能全都免除,说不定还能混出个锦绣前程,因此格外的谄媚。

    “全都是靠着大人的虎威,建奴愚蠢透顶,老天爷把大功送给您啊!”

    “哼,拍马屁也没用,义州兵只讲究功劳,功劳不够,就算国公爷也没法提拔。”张虎道:“鞑子出来了,都做好准备!”

    丁顺根碰了个软钉子,急忙闭嘴。

    这时候胡有才已经对鞑子下手了,丁顺根急忙招呼着部下,一起冲了上去。

    或许是老天帮忙,风沙特别大,隔着一百步之外,就看不大清楚,加上有车队掩护,大家距离城墙不远。听到招呼,立刻发足狂奔,向着城墙奔去。

    可是他们再快,也比不上神火飞鸦的速度,由于翻山越岭,张虎他们没法携带火炮,神火飞鸦就是唯一的重火器了。

    一百多个神火飞鸦几乎同时蹿上了天空,顺着风势,尖啸着向城中飞去。丁顺根猛地抬头,正好看到黑压压的一大片,吓得他恨不得骂娘!

    用什么武器不好,偏用神火飞鸦!

    这玩意是出了名的没准儿,正好这么大的风,搞不好就落到自己头上。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年青人就是坏事!

    丁顺根暗暗大骂,可是等了一会儿,竟然没有神火飞鸦落在他们中间,简直大呼侥幸。而就在此时,城中却响起了一阵剧烈的爆炸。一声接着一声,火光冲天而起,正好借着大风,火蛇到处乱窜,瞬间西城都陷入了火海之中。

    虽然看不到情况,但是城中凄厉的惨叫却传了出来,在城外的人一听,毛骨悚然,简直到了酆都城!

    “乖乖!怎么这么厉害?”

    丁顺根当然不知道,义州兵的神火飞鸦经过了大量的改进。装药达到了二十斤,甚至更大,射程超过一千步,而且加装了控制平衡的尾翼,精准程度大大提高。除了前端的爆破部之外,尾炎也能烧伤敌人。

    一轮火箭齐射,基本上都落到了城中,形成了一片宽大的火海,置身其中的鞑子有的被炸死。有的被烧死,还有更多的在火海里挣扎,根本无暇顾及城门口的情况。

    胡有才和丁顺根本来自诩有功,心说辽阳雄城。岂是轻易能打破的,可是看到了神火飞鸦之后,他们后背都被冷汗湿透了。

    这要是在吉洞峪用一下,他们只怕都成了烤家雀儿了!

    “弟兄们。还愣着干啥,杀鞑子啊!”

    丁顺根彻底心服口服,给义州兵卖命。算是做的最正确的事情了。

    他第一个冲上吊桥,正好有鞑子正在拉起吊桥,他手疾,急忙切断绳索,又连着砍了好几个鞑子。

    这时候胡有才也浑身是血地冲上来,平心而论,他们远远不是建奴的对手,可是城中大火燃烧,黑烟滚滚,他们失去了指挥,混乱不堪。遭到打击之后,更是毫无应变能力。

    丁顺根和胡有才倒不是这么认为,他们只觉得建奴太饭桶。

    “早知道你们这么不抗杀,老子何必投降你们!这对眼珠子真该挖出来当泡踩!”两个人越是怨恨,下手就越狠,吊桥上的鞑子被杀戮一空,他们冲进了城门。

    刚冲进来,一股强烈的热浪袭来,城中的大火丝毫没有减弱,相反因为风吹,火势快速蔓延。

    城中的军民百姓到处乱跑,像是一锅粥。

    “哈哈,老胡,张大人可说了,咱们要想重新做人,就要杀鞑子,就要用鲜血洗刷耻辱,大家伙都别客气,杀,能杀多少杀多少!”

    两人正要往前冲,突然从旁边石阶上有人破口大骂。

    “狗奴才,吃里扒外,忘恩负义的东西!大汗对你们天高地厚,你们还有良心吗?三姓家奴,不得好死,不得好死啊!”

    循声看去,两个人先是大惊,接着狂喜。

    原来叫骂的正是李九如,神火飞鸦爆炸的时候,他正准备下城去查看情况,结果一下子被炸得摔倒石阶上。断了一条腿不说,脑袋也摔出血。

    等他恢复一丝,竟看到两个部下领着明军杀进来,好大的狗胆,好个狗奴才!

    李九如骂的痛快,可是他忘了,此时他可不是建奴的红人,只是待宰的羔羊。

    “老胡,看到没有,这不是李大人吗!鞑子对你有恩,可是对我们没恩!不光没恩,还有仇!老子的闺女就被他们砸塌了,血汗深仇!”

    丁顺根红着眼睛,一刀刺进了李九如的小腹,手腕一转,顿时肠肚绞在一起,大口喷血。胡有才跑过来,一刀砍下了人头。

    提着死不瞑目的脑袋,胡有才浑身染血,大声的叫喊。

    “城中的汉家兄弟!王师来了!杀鞑子立功的时候到了!”

    士兵们顿时都跟着一起大喊。

    “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鞑子作威作福的时候过去了!”

    “杀鞑子,鞑子脑袋保平安,没有人头,王师杀来,定斩不饶!”

    “不做汉奸,对得起祖宗!”

    ……

    各种各样的口号不停响起,城中的百姓彻底惊呆了。由于建奴封锁,他们知道的情况不多,可是韩家岭那边炮声隆隆,前几天蒙古人大败,这都看在眼里,大家伙背地里都说鞑子气数尽了。

    说归说,可是并没有想到,建奴竟然会这么快完蛋!

    回想这些年,最初建奴还想着笼络人心,减免苛捐杂税,可是渐渐的,盘剥比起大明还要狠十倍百倍。不光抢钱粮还抢人丁,好好的自耕农变成农奴。

    大家以往光知道家徒四壁。一无所有,可是好歹不用把**献出去,不用顶着一顶绿帽子,管人家叫主子!

    尤其是为了应付这次大战,建奴抢走了一切粮食,也不知道哪个缺德带冒烟的竟然出主意,给百姓们发草籽当做粮食。

    那是人,不是鸟雀!

    怨气早就到了沸腾的顶点,只是摄于建奴的武力,不敢反抗而已。

    听到王师杀来。城中的百姓都是就沸腾了,拿起一切可用的武器,冲出来,疯狂攻击建奴,霎时间辽阳全城到处都是火光,到处都是喊杀,疯了一般的百姓屠戮着一切能见到的鞑子。

    有人哭着斩断了脑后的猪尾巴,丢进火堆,擦干眼泪。转身就去找鞑子拼命。

    辽阳彻底陷入了混乱,韩家岭下的战斗同样到了最惨烈的时候。

    皇太极见战斗越发僵持,义州兵拥有强大的纪律,而且开战之前。各级军官反复讲解战斗的意义,士兵的忍耐力超强,完全是拿着命在拼!

    可是建奴呢,他们是半奴隶制的军队。靠着抢掠为生,即便是皇太极用尽心力调教,却没法脱胎换骨。

    天色黯淡。要是不能在夜晚之前结束战斗,怕是局势就会逆转!

    皇太极咬了咬牙,一摆手,将最后的三千两黄旗铁甲集中起来。

    这是他手上最后的力量,皇太极甚至想过带着这些人逃走。打到了这份上,只有压上所有的底牌!

    “大金的巴图鲁!冲!”

    强悍的铁骑从山坡冲下来,荡起的沙土弥漫天空。大地为之震动,山河为之变色。顺着地面,强烈的振波传来,战场上的士兵心惊肉跳。

    仿佛地下埋藏着洪荒的猛兽,正要冲出来伤人。

    大家惶恐不已的时候,突然另外一股强烈的震撼从另一边传了过来,竟好像比建奴来的还要强!

    猛然回首,只见明军的队伍分开,一队骑兵飞速迎着鞑子冲上来。

    他们的人马也有两三千人,浑身穿着明光铠,熠熠生辉,手上的长枪透着森森杀气,好像一条条怪蟒。

    如此大战,义州铁骑岂能错过!

    张峰还留在草原上,不过张恪手上不缺骑兵的将领,马彪是最早更随张恪的一批人,虽然比不上吴伯岩岳子轩等人独当一面,但是却被提拔到了人人羡慕的骑兵统领的位置。至于副统领,名叫杨川,他的兄长是早年战死的杨龙,后来一直跟着张峰,这一次成了骑兵的副统领。

    两个人早就憋着一股子劲儿,要让建奴知道谁才是最强大的骑兵!

    战马如飞,两支骑兵,就仿佛两条张牙舞爪的巨龙,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冲撞在一起。

    “杀!”

    双方几乎同时举起了骑枪,刺向对方,显然皇太极也吸取教训,转而使用骑枪。长枪刺出,鞑子期盼着明军成片倒下去。

    可是事实总和想的不一样,他们的长枪距离明军还有三尺多,明军的骑枪已经刺中了他们的身体。

    瞬间第一排的骑兵纷纷落马,就像是下饺子一样。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建奴虽然学了用骑枪,可是他们学不来另一样东西,张恪早就向西洋人购买战马,几年光景,培养出一批高大强壮的战马,比起蒙古马优势太明显了!

    强悍的冲劲,让明军几乎成了陆地坦克。

    两军撞在一起,明军第一轮攻击得手,不顾伤亡,快速集结成一个个的攻击箭头,长枪手在前,拼命的刺出长枪,一轮又一轮的攻击,渐渐的鞑子铁骑单薄混乱起来。

    马彪兴奋地举起马刀,大声吼道:“杀奴!”

    义州铁骑踏着建奴的尸体,砍瓜切菜一般,疯狂屠戮着所有鞑子……

    “哈哈哈,皇太极,班门弄斧,这回你该完蛋了!”张恪在元戎车上放声大笑。(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四章 屠戮

    如果给皇太极一个选择的机会,他绝不会把最后的胜利希望寄托在铁骑上。骨子里皇太极还是坚信女真人骑射无双,就算是在广宁吃了亏,不过是明军装备了特殊的骑枪,讨巧而已。

    他败回之后,立刻下令仿制骑枪,也将长枪中间镂空。经过几次试验,果然新式的骑枪一击必杀,威力惊人,和蒙古人打了几仗,全都是大胜而归。

    皇太极重新燃起了希望,只要抵消了武器的优势,大金铁骑怎么会败给懦弱的明人?

    直到真正交战,他才发觉自己错了,而且错的非常离谱。

    明军骑兵的优势绝不是一根骑枪那么简单,他们装备的战马更加神骏高大,劲头足,冲力大。义州铁骑可以装备更长的马枪,披挂更厚的铠甲,还有更多的武器。

    更为重要的是义州兵的战法远远超过了建奴,他们不是一轮冲击之后,就陷入混战。而是冲击之后,立刻集结,再度冲击,如此循环,直到把对手冲垮为止!

    说起来容易,可是要知道每一次集结的时候,明军都要付出大量的牺牲,可是那些士兵却没有任何犹豫,对建奴的刀斧视如无睹。

    鲜血迸溅,模糊了视野,又一个同伴受伤,倒下去了。杨川心头在流血,他只能把泪藏在眼睛里,疯狂向前跑着。

    越来越多的骑兵聚集在一起,他们变成一个庞大的战阵。长枪手在前,他们奋力抽打战马,向前方冲去。

    长枪刺透鞑子,一片的尸体摔下去,残酷的屠杀让建奴魂飞魄散,不过他们还不甘心,有人奋勇冲上来,想要趁着明军长枪折断。占点便宜。

    义州兵当然不只是长枪而已,后面的士兵已经掏出了精巧的手铳,枪声隆隆,十几步的距离,手铳只要不哑火,基本上就没有落空的可能。

    硝烟弥漫之中,建奴脑瓜碎裂,身躯打残,一个又一个的血洞,胳膊腿漫天飞舞。活生生的人,转眼变成了一堆零件,血腥和硝烟混在一起,浓重的刺激,让老兵也要作呕。

    建奴几乎被打傻了,在他们呆愣的时候,义州兵完成了又一轮的集结,重新开始了屠戮。

    马彪和杨川带着各自的部下,就像是最高效的屠杀机器。把建奴引以为傲的铁骑击败,蹂躏,屠杀!

    只有跑起来的骑兵才有最大的威力,高大的混血战马。就像是从天上冲下来的神兵。当暮色降临的时候,建奴的铁骑被彻底冲破,队伍变得七零八落,乱成了一团。

    惶恐的建奴想不明白。他们到底是面对着什么样的怪物,竟然被训练的不惧生死!

    面对这样的敌人,他们再也生不起一丝争雄的念头。只知道转身逃跑。漫山遍野都是鞑子的铁骑,他们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能逃多远逃多远,不管是谁,只要阻挡他们,就是死路一条。

    建奴打不过明军,可是面对八旗的步兵,跟役,还有民夫,他们却是货真价实的陆地坦克,把人冲上天空,摔得大口喷血,马蹄踏碎一具具尸体。

    他们亡命逃窜,就算是督战队,也不会客气。

    “快回去,杀明狗,你们是大金的勇士……”

    扯着嗓子大喊的建奴章京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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