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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重生混元道-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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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回家,石像成了铜像。教我政治的校长说,学校付出的钱,郑佑之当年却是付出的生命。

初中的时候,总在想:为什么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听起来总是那么刺耳。后来啊,老师说,因为我们叫社会主义。

初中时候,总在想:为什么学习是最重要的。语文老师说,明天我们复习一下三年级课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后来啊,直到上了(最后一课),我开始知道,有样东西,叫文化与爱国!

初中时候,总在想:为什么每年操场上,都会有人敲锣打鼓地送一些新兵去入伍。后来啊,我才知道,那叫光荣。直到我因为视力不过关,却依旧死心眼在提前批的军校名单上涂了一个圈时,我才知道,这辈子,军绿色不属于我了。

初中时候,我做过好事,把零钱给了一个三十厘米高地儒孩子,后来,因为没钱买笔,用了一个月铅笔。我做过坏事,翻墙出去看寻秦记,结果感冒了,还被罚站了半天。

我已经忘了是初中是如何结束的,但我却记得了三句话,一句叫GDP突破万亿美元,一句叫中国入世了,一句叫中国使馆被炸了。

高中时候,升国旗时,一个四千人地高中学校的嗓音,还没有初中时候两千人的声音大。大家都在唱,唱的却是,难以忘记,你的眼神……

高中时候,总在想:为什么自己不能是一个天才?那样就能多拿几个诺贝尔奖了。后来啊,我才知道,中国人早已经拿了,只是这些人多了一个称呼,叫华人。因为他们都入了外国国籍。同桌开玩笑说,如果是他,绝对不出国。另外一个同桌笑道,是啊,有能力的都跑了,没能力的,都留下了。

高中时候,总在想:为什么不能考上清华北大去?结果我努力了,志愿撞车,去了二本。

高中时代的结束,伴随着两样东西,奥运和神舟飞船。

大学时代了,我想不明白的东西更多了。

不明白:每周升旗唱国歌,我都唱了,结果同学问我,你觉得国歌很好听吗?还是要显摆?我无言以对,我很难解释,对于我来说,报国无门,唱国歌就是聊以自慰了。我也很难让他相信,国歌其实比他身上挂的MP3面,那哼哼哈嘿好听……

不明白:路边的乞丐,每天赚地满满一盆。城市里流浪的人却每天靠捡垃圾,睡天桥。吃剩饭存活,他们却不愿去端上那只碗。

不明白:东西总是外国好,买牌子第一选欧美,第二选日韩,第三选港澳。我去买一卷胶卷,结果老板告诉我。国产无货……而最贵,最尖端地商品,总是印着我现在也看不完全明白的英文…

不明白:电视剧总是韩国的好,有些人鄙视说是泡菜,有些人却天天抱着吃。

不明白:神州都六号了,龙芯才到4

不明白:谈论国事,已经成了大学里最被人看不起的事。比下名牌,才是大家最爱。我只能逃开,报纸我买过很多,名牌却一件没有。不对,半件也没有。

不明白:穿着裙子的人。可以一巴掌扇向穿着军装的人,就因为她叫“超级”女“生”。而穿过日本军旗地女人,却能大张旗鼓地登台亮相。事后她哭着告诉大家,她不知道。其实我很想告诉她,我小学就知道那东西叫鬼子旗。她小时候不看电影吗,电影里面。那些旗子到处都是……

不明白:中国雄鸡地图据说应该有个翅膀,有个角,现在却连一个岛都要时刻面临强敌的凌辱……而本应该是聚宝盆的南沙群岛,西沙群岛,却成了一个火药桶。我知道,他们是想趁着中国还在睡午觉,放点血,他们不知道,有一天,债总要还的。

不明白:爱国叫愤青。不爱国叫现实,爱国叫落后。不爱国叫与时俱进,叫全球一体化,地球是一家……

不明白:我们党已经在尽最大努力做好,外国却依旧每年发布中国人权报告……总理为了人民,能不顾危 3ǔωω。cōm险 3ǔωω。cōm,深入灾区。而外国人,一个莎猪的,却在一边跳着脚,说是报应……

……很多,很多。

零八年,我终于看到了希望,都说危急关头,民族凸显真情,民族凸显团结。零八年,是中国一个前所未有的,凝聚民族之魂,凝聚世界华人之魂,凝聚五千年华夏文明之魂的好时机。零八年,我看到了中国在各处世界问题上,开始敢于说不,敢于在伊朗,敢于在朝核问题,敢于在津巴布韦,敢于在一系列问题上说不。零八年,我看到总理能为平民哭,但我从未见过,民主国家,有人哭过……

中国是一条隐忍的巨龙,韬光隐晦是必须的。但是中国也到了崛起的时候了。无数人期盼地社会主义生活,正在向我们迎面而来。

我经历的,只是一个平凡布衣地二十二年,但我却真心希望,中国能以奥运为契机,迎来真正的强大。改变过去种种,一跃龙门,迎风化龙!我很平凡,甚至在汶川大地震中,我只能捐出最后的晚餐十元。父亲问我,为什么稿费交税那么多?我说没事,虽然穷点,就当是捐给灾区了,虽然我家也是灾区,却没有领到一分钱……

希望国人能以奥运为契机,凝聚在一起,在党的正确领导下,真正实现三十年或者更长期的,真正地赶英超美。

奥运只是一场比赛,却又不只是一场比赛。运动场上,是运动员在竞赛。实际上,北京奥运却是中国和世界在竞赛。

以五千年为本,比的是凝聚力;以今天为本,赛地是未来……

鱼泪满江C8…8…8。,前半夜心忧私事;为奥运所激,后半夜身系国人。奥运来临,普天同庆之际,谨以此短篇献给我心爱的祖国,虽然,我只是一个废物,虽然我心情极度不好,但,但我真地深爱着她……

非常感谢昨天晚上关心小鱼的所有兄弟!感谢罪及天下兄,飘飘姑姑,随风,大雪纷飞,更多的是无名的读者。是他们让我熬过了最难受那段时间,甚至我朋友也带我出去散心……书的事,今天是奥运普天同庆之际,我不想细说,反正一不太监,二不乱写,为了支持我的兄弟们,我不会放弃。从开始是如此,现在是如此,只要我以后还写书,都是如此。当然,我很难保证我写得好看,如果大家觉得不好看,暗地骂我两句,下架吧。我不是人民币,不可能大家都爱我,我唯一能保证的,只是我尽力写了,一直都是……

第007卷 中华再起

第236章 … 新生活的开始 神仙开始混江湖

次回家,周成感触颇深。

他虽然是圣人,而且道行也还在,照说眼界应该也还在的,但是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前神话时代,周成为了以一己之力,让圣人不出,从而燃烧圣人法力,逆天封印了除元始天尊,后土,女娲以外的其余所有圣人。圣人法力,只要还有一丝,自然是无穷无尽,但是当时他不是使用了圣人法力,而是完全燃烧了圣人法力。蛋是鸡下的,鸡不死就能一直下蛋,圣人法力只要圣人道行还在,自然也是生生不息,说到底也就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但是,周成是以秘法燃烧了圣人法力,等于是透支了自己的能力,是圣人的保命手段。所以短时间靠自己修炼回去,无异于痴人说梦。

其实,周成的法力问题,关系并不大,后土和女娲说过,只要周成留在地仙界或者和她们隐居天外天,恢复法力也不用多长时间,毕竟他们二人还是圣人。

鸿钧也说过,如果周成真是对那圣人法力念念不忘,而不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去追寻大道,他鸿钧就能以天道的实力,让周成转瞬间恢复法力。鸿钧是天道,自然说话有信服力,而且最重要的是,鸿钧掌管着天道法轮。

当年的通天教主修为大进,不过只是被那天道法轮一照之功。不超越天道,不成就混元大道,圣人始终只是寄生天道之下的大蝼蚁。

但是周成不愿意。圣人境界已经不是他想要地了,他最终想追求的。还是那天道之上地混元大道。

周成回到现代之前,曾经被困在一阵虚无之中,最后还是鸿钧的出现解救了他。

当时鸿钧很明确地告诉他:“周成,你是宁愿抱着过去不放,还是选择暂时放下?是宁愿我帮你恢复圣人法力,还是你自己去追寻大道?是让别人帮你。还是你自己帮自己?”

周成没有让鸿钧失望,更不会让自己失望,他选择的是前方的大道,他选择的是挑战自己,他选择的是不一样地人生,不一样的江湖。

但是,鸿钧也明确告诉他,如果每天抱着自己曾经是圣人不放,那一个只有化神期实力的修仙者,却有着圣人道行。最后不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是非常危 3ǔωω。cōm险 3ǔωω。cōm的。

鸿钧的话。周成哪里不明白,自己本来就是不愿坐吃等死,混着一个圣人位子过终身,方才放下那些所谓的无上尊崇,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周成从来不会舍不得那些尊崇,他可以在茅屋中住上亿万年。他可以在外人看起来贫瘠的青丘山待亿万年,这已经就说明了一切。

他享受的是大自然,享受的是生活,不是让生活来享受自己。

于是,鸿钧把他地圣人道行和谐了,当然绝对不是镇压。这种和谐,在周成想来,就是如同连通器一般。自己不可能再每天沉浸在那圣人道行中,而是自己在这凡人世界中,找寻到了多少大道。圣人道行也会分给自己多少。连通器,比得不是多少。而是一个高度差。

现在的周成,有很高地见识,也有不错的实力,道行也还可以,但绝对不是圣人,虽然他依旧是不死小强。

也没什么可怕的,反正现代社会,不是一个返虚遍地走,天仙不如狗的古神话时代。有了混元剑的周成,也只有欺负别人的份。可以说,周成和别地修仙之人的区别,就是超强的抗打击,攻击能力,但也不会夸张到一颗石头和山比的地步。

这次回家,周成感慨很多,他也被家里的事弄得一头雾水。家里爷爷奶奶一辈的三人,似乎没有一个是正常的。但周成没有用元神去查看,甚至是尝试查看自己的亲人。这元神探视,说的好听叫观察,说得难听叫偷窥。周成这种性格,要是让他去偷窥自己家人,不入一混元剑砍了他。

如果周成真愿意用自己的元神去探视亲人,虽然他只有化神期地实力,道行也高不了多少,但是元神探视,加上曾经作为圣人的一些眼界和经验,他完全能看出家里人有问题。

别地他不能肯定什么,但是他能肯定,爷爷看出来了那道符上,有自己的气息,不然他不

大做。但是,即便如此,他也看出来,爷爷和二老人,绝对有不低的实。虽然他不能确定究竟修到了哪个阶段,但绝对不是那些普通修仙者可比。

爷爷和二爷爷,应该是周成回来后,最先遇到的修仙者。这里就又有了一个矛盾,为什么周家人就他们两人修仙?连自己奶奶,都不能修仙?

还有那三代之约,那对于周家人来说,残酷到极致的驱逐,虽然看似给了离去的族人一切,但是,却断了他们的根。

周成唯一知道的就是,周家人有意地保持低调,害怕引来什么未知的危 3ǔωω。cōm险 3ǔωω。cōm一般。而且特别讲究家族的传承,既传承了那未知的使命,又控制了家族的规模。

摇了摇头,周成暗道道,本来以为回现代就是一帆风顺,就是自己横着走的日子,但是显然很多东西,不知道是时间造成的,还是因果造成的。

周成第一次感觉到,前方的路,不只有那令人疯狂的大道,还有一些潜在的危 3ǔωω。cōm险 3ǔωω。cōm。既便如此,周成也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做人立场,就是做自己,做周成,做中国人。

边走边看吧,事情难道能比以前那些岁月还难吗?这是周成最心底的想法。

“门没关,自己进来!”

一声冷淡的,颇为沧桑的男子声,从办公室里传出来,打断了周成的思绪。周成听得一愣,这声音怎么听着怪怪的。苍老,却又中气十足,但是却又让周成听出了一丝病象,这人不简单,看来,爷爷介绍自己来,果然不是随便找了一个地方。

“你好!我是周家周成!是我爷爷周世玉介绍我来的。”

周成望着办公桌后正在看报纸,连头都未曾抬一下的老者,声音不卑不亢地说道。

“周世玉?他还没死?”

周成差点没一下跳起来,这都什么人啊,见面就问别人死了没,看来爷爷古怪,这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周成仔细一看,这老爷子颧骨高耸,瘦的跟猴子有的一比,一双躲在厚如瓶底的眼镜后面的老眼,却射出一道道摄人心魂的目光。

老头自以为自己隐藏的比较好,或者说是一个病态的老头,但周成的眼界自然还在,即便通过老头的面相,通过这老头的双眼神光,就能判定,这人,又是一个扮猪吃老虎的主儿。

但是,这老头,绝对有病,或许还是一种能要他命的病。

“爷爷还健在!还叫我向你问好,说是让你不要比他先走!不过吗,现在看来……”周成饶有兴致地说道。

“现在看来怎么了?是不是我要比他先死啊?”老头放下报纸,盯着周成道:“你就是那老不死的介绍来的?不错,不错!”

“多谢!这是爷爷给你的信!”周成把周世玉老爷子的信递给了这白老头。“敢问老先生如何贵称?”

“免贵,白向南!”

白向南老头子看了半响信,随即感慨道:“三代之约啊,当年如此,现在还是如此!人果然有很多种活法,却只有一种使命啊!”

顿了顿,随即望向周成道:“从明天开始,你就去代课考古专业的学生。每周课也不多,你看着上就行了!”

“我应该讲些什么?”

“你爱讲什么讲什么,只要不发表叛国言论,你就是天天让学生睡觉,我也不管!”白向南挥挥手,示意周成可以出去了:“去隔壁秘书办公室,她会帮你安排好手续的。”

说完,刷刷地写了几个字,递给周成拿去给那秘书。

就这样,奇怪无比的,周成做了四川大学考古专业的一名代课老师,还在他不知道究竟应该教些什么的时候,教学秘书已经通知他,明天就是正式地第一天上课了。

“这是明天上课的学生选课表名单!你先看一下!”

周成拿着单子就朝分给自己的宿舍走去,有个学生帮他提东西,带路。

“白雪灵……这名字有些怪怪的!”

看到名单上第一个学生,周成直觉道,以后估计事多了。

第007卷 中华再起

第237章 … 为人之师

不好意思,做完八个菜已经晚了,拖欠的一章,明天

一大早,周成就起床了。

周成的宿舍是一处很老的房子。这是一幢有着七十年代文化气息的小楼,小楼是两层的,墙壁上还能隐约看到“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u哪里可以大有作。”的字样,应该是当年,川大号召学生上山下乡的时候留下的。

小楼的第一层是空置起来的,看样子是多年前做过教室,窗户很大,没有封闭的玻璃,还透着风。一眼望去,便能看到砌墙的黑砖,斑驳的水泥墙壁,房顶的房椽也露出一些焦黑的色泽。房子真的很古老。

倒不是川大穷到只能给代课老师安排这么一个地方,而是周成要求的,第一要安静,第二不要高楼,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房子要一个人住。

教学秘书一通电话后,便找到了这个隐蔽的地方,来了以后,他自己都很惊讶,他在川大那么多年,都不曾走到这个地方。

周成却是很满意的。从教学区到这幢孤零零的小楼,会穿过一个小广场,然后是一片偌大的荷花池,接着还有几个人才能合抱的树组成的林荫道,最后绕过一座小山,走过一条碎石铺成的路,就能看到尽头的小楼,楼前凌乱地摆着一些石凳,想来是校工为了给那些寻求安静的学生,提供一个坐的地方。

房子最大的特色,是非常幽静。从穿过小山后面地时候。碎石路两旁,就是爬得满满的爬山虎。小楼前有几棵几十米高地大树和香樟树,都要好几人才能合抱。也幸亏这里地势偏僻,学校也没有想过要把这些树给砍掉。而房子背后,是一片望不到边的树林。

“好一处闹市中的蜗居!所谓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想来也不过如此!”

周成迅速地整理了一下。他此时已经脱下了在老家的那身行头,当时他穿越回来的时候,鸿钧果然想得周到,随手给他穿了一身运动服,虽然没有牌子。周成穿上了一件中山装,挺合身的。

相对于古代长袍地拖沓和现代衣服的过于时尚,周成都不怎么喜欢,家里拿到周家分给的钱后,在宜宾城里开了个小店,专门卖些抄手(馄饨)。凉面之类的,还拉着周成去订做衣服。结果周成就选择了几套中山装。

想到这里。周成也有些不懂周家的隐秘,这又不是没钱,却偏偏要到等于是遣散族人的时候,方才拿出来分。幸好自己是修仙之人,如果是凡人,他铁定很难想明白。为什么爷爷掌管着那么多所谓的财富,却宁愿天天穿着补丁衣服,还活得那么有精神。或许,他心中对周家的信仰,超过对生活的享受!

人,总是要有追求的,当然,有使命也不错。

“嘿嘿,想不到中山装穿在我身上,还是蛮帅地。可千万别把谁给诱惑了!”周成哼着小曲,随手抓起桌子上的学生名单。便下了楼,对着旁边早起地鸟儿吹了几句口哨后,也不理睬下面一对早起出来透风的情侣,径直向食堂走去。

去食堂喝了点粥,其实以周成的实力,这些东西都是可有可无的,但是喝粥对于周成来说,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接近凡人生活的方式。

生活是拿来享受的,不是拿来受罪地。不然即便证了混元大道又能怎样?让自己天天像块石头一样,坐在那受众生参拜?那简直是吃饱了撑的。

周成喝完稀粥,再要了一大纸杯的豆浆,就准备去教室了。拿着豆浆刚要出门,就感觉面前一阵疾风袭来,顿时就想让开,结果旁边又有几个人刚要出去。一时间,周成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要撞向自己,以为是谁要摔倒,也就没让开了。

其实,虽然周成只有化神期实力,但是如果一天到晚让神识处于活动状态,那即便是百米外的一只苍蝇,也逃不过周成的法眼。但是周成不喜欢那样,自己是来寻找大道的,是来体悟最底层,最普通的,所谓至简之道的凡人死活,怎么能一天到晚,怕神怕鬼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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