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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狐色生香-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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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在日见丰满的翘臀上狠狠搓揉了几把,让花舞月浑身都湿淋淋,这才算惩罚完毕。

这一主一仆闹腾完后,相拥着躺在软榻上,夜露甚重,凌玉把外衣盖在花舞月的身体上,小婢子用幼鹿般羞怯的眼神看着凌玉,忽然说:“少爷,你。。。好像也越来越俊了,莫不是连你都会蜕变?”

这话,说的凌玉哑然失笑,他抚着自己的面庞。虽然才几天的时间,可凌玉对自己这身体却早已经熟悉,而且随着妖术在人体上的运行,也发觉了一些美妙的地方,譬如人身也照样可以长出狐尾,又譬如这张脸蛋虽然是以前身体的,但随着妖术的运转,已经越来越清秀俊朗,甚至眉目间,还带着几分妖气。

如果再这样下去,凌玉的外容,可能与从前的慕容雪鸯靠近了。

花舞月伸出小手,怯怯的抚着凌玉面孔:“少爷,就算女人也比不上你漂亮,这张脸在人族,一定有很多美女喜欢。”

凌玉淡然一笑。

“只是,人家会不会怀疑,朝廷大官的儿子,怎么会长成这么俊俏。”

凌玉抓住花舞月的手,笑道:“傻妮子,你又不是人家,怎知人家不信呢。再说也没那条道理规定,尚书家的儿子,就一定不能英俊的,若都是妖魔鬼怪样,那云朝岂不成了妖国。”

这主仆两人嘻嘻哈哈,竟在这露天的软榻上,安眠了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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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天色灰暗阴沉,似乎老天都在为连续的战乱和杀戮不满,阴云始终聚在天空上,大雨却将下不下,这灰色的天气,弄的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

从东胜镇往同州走,这一路上原本都是草场,到秋季时,草地虽然没有从前的翠绿,却应该会呈现出金黄、红色等各种诧异色彩。

但触目惊心的,却是一片片焦黑,虽然蛮族军队这次尚没有杀到这里来,但以前日复一日的劫掠,已经让这里的草场变成了荒芜。

兵荒马乱下,就连挑夫和轿子都租不到,幸亏凌玉他们还有一匹马。这马儿是凌玉重生时夺来,一直都没有丢弃过,花舞月更是喜欢健马的雪白,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雪雅。

凌玉当然是不满,雪雅和雪鸯只差一个字,万一别人当他们是兄弟,那就大事不妙了。但历来公子爷都是拗不过俏丫头的,所以雪雅这名字就定了下来。

两人骑马,巨犬破战还是那么酷酷的跟在后面,这个四人妖兽组合看上去还是蛮搭调的。

东胜镇往南二十里便是同州城,而差不多距离,稍微偏东一点,还有个归林镇,是同州府下辖一个县,凌玉他们要去的就是同州,虽然眼见着蛮兵就要攻过去,但他们想能够尽快越过同州,只要进了北疆三卫之内,基本就安全了。

这一上午,走了将近十里地,虽说雪雅马没什么疲惫,可花舞月还是有点心疼,看见路边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茶亭,就吵着要歇歇。

凌玉也觉得渴,就下马进了茶亭。

花舞月赶紧用白色的丝缎当抹布,替凌玉擦干净桌面和凳子上的土尘。凌玉坐下时,那副公子哥的模样,倒是一露无遗。

“呀,幸亏有这个茶亭,要不然这路上的人,怕都是渴死了。”花舞月笑嘻嘻的招了老板过来道,“这么兵荒马乱,老板还开着茶亭方便过路人,真是功德无量啊。”

老板身材不高,粗黑壮实,脸上有如刀削斧砍般深刻的皱纹,在北疆讨生活的人,都是这样的面容,反倒是凌玉这种细腻公子哥儿,才会令人诧异。

茶亭老板已经主动沏茶过来,硕大的黑茶壶看上去不起眼,可是倒出来的苦茶,却是香味扑鼻,老板嗯嗯换了两声,请凌玉他们用茶。

花舞月这才知道,原来这茶亭是个哑巴,所以一直闭着嘴,就嗯嗯着回答客人的招呼。

“这样的好人,怎么会是哑巴呢?”花舞月皱眉,轻抿了口茶,“哇,好烫。”

凌玉却没急着喝茶,朝这茶亭里仔细逡巡了一番,虽然是个才四张桌子的小茶亭,可人却不少。

老板是刚才见过的粗黑汉子,似是停不下手来的勤快人,不是给客人蓄水,就是一次一次的擦桌子,眼睛时不时的瞟向另一桌在凌玉他们之前就到了的客人身上。

如此小的茶亭,还有两个伙计,一个很懒散,手臂包着布条,应该是受伤了,却坐在空闲桌子上,也不帮老板干活。另一个伙计闷闷的,坐在地上折树枝烧火,脸色很是不豫,似乎正埋怨只有他干活。

看了这情形,凌玉心中已经了然两分,再闻闻那茶的香味,更是冷笑,只给天生避毒的花舞月倒了一杯,自己却没喝。

另两桌的客人,倒是喝的欢畅。在凌玉进来之前,他们已经坐了一会,这两桌人本是一伙的,都是云朝人打扮,只是三个侍卫仆人样貌的坐一桌,三个主子自己坐了一桌。

凌玉发觉老板一直在看的,就是那三个主子。这三个人长相倒是各有特色,很是有趣。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满脸拉杂胡子的粗鲁莽汉,这个人足有六尺高,身形巨大,说话声音犹如洪钟一般,喝茶也是大口大口的灌,丝毫不怕水烫,是个正宗的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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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狐媚子

第十三章 … 皇家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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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两人也都佩着剑,却要斯文许多。其中一个国字脸,不过三十岁而已,脸色虽白,但隐含黑气,宛如心中有所郁结,这个人坐在莽汉的上首,却不时的为莽汉倒茶,显得没什么架子。

坐在首座的,却是个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喝茶看人,都颇有威严,虽然穿着一般老百姓的衣服,但那种官威是隐藏不住的。更重要的是已经垂到胸口的黑色长须,这是云朝中高官的象【炫|书|网】征。

这么小的茶亭,进来两个象凌玉和花舞月这样夺目的人物,就算不想注意都不行。就在凌玉坐下不久,那桌上的莽汉就已经双目直视过来,看了一会,又哈哈大笑,对同桌放肆道:“你们看那边的小哥儿,细皮嫩肉模样长的俊,就连我家娘子,也没这身好皮肉啊。”

有官威的中年男子瞟了凌玉一眼,却对莽汉皱眉,显然对他的粗鲁很是不满。

倒是那个国字脸拦着莽汉道:“铁男兄,轻声轻声,看那两人的打扮,怕也是哪里的贵人,切不能这样说人家。”

“什么贵人。”叫铁男的莽汉嗤之以鼻,“宣府城逃难出来的富家少爷吧,看那手脚纤弱的,怕连只鸡都抓不住。北疆之中,人人习武,除了富家子弟,哪有这么文弱的。”

国字脸看铁男越说越不像话,连忙阻道:“那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我大云朝读书人,向来斯文,就算模样俊俏,那也是人家父母生养的好,铁男兄怎可这样开玩笑。”

说着,国字脸便遥遥的朝凌玉拱拱手致歉。凌玉淡然点头,目光洒向一旁,寂寂草场,似乎孕育着一些不太平的变化。

有官威的长须男子喝了口茶,目光却朝着东胜镇瞟去,担忧道:“东胜离这儿不过十里,此刻应该已被蛮兵攻破,东胜镇一失,同州再无屏障,真是岌岌可危。”

“大人。”国字脸急道。

“沈廉。”被称为大人,有官威的男人似乎不快,“无需慌张。”

国字脸沈廉自知失言,立刻改口道:“御守兄,昨夜宣府城破,蛮兵屠城杀了三万人,剩余二万人和无数钱财被掠夺回草原。如今北疆三卫的鼎足之势被破,蛮兵下一步行动更是诡秘难测。”

其实沈廉称那男人为御守兄,同样是泄露了这个中年男子的身份。如果有蛮族将领在,必然知道这个御守兄就是同州总兵谭盾。

谭盾字御守,名如其人,在北疆三卫里,更是以守城闻名,蛮族数年来从未攻破同州府,大多是谭盾镇守边疆的功劳。

谭盾见沈廉的分析才开头,便点头问道:“沈廉老弟,你觉得蛮兵会有何行动。”

沈廉皱皱眉,又喝了口茶才道:“蛮族年年劫掠北疆,但大多是抢夺财物人口而已。只是今年突然兴起重兵,先是天木堡之难,灭我大云二十万军队,又攻克宣府城,显然并非劫财那么简单,说不定,是对我大云朝有所觊觎。”

谭盾不置可否:“蛮族的黄金家族一门野心颇大,想来也不安于草原劫掠。”

“北疆三卫,是云朝的门户,昔日三足鼎力尚可力撑危局,可惜宣府已失,这势也就破了。如今蛮兵气势正旺,他们尚有两条路可选。其一是攻下同州,三卫去其二,蓟州当然不可能再守,从此北疆就是蛮族的天下。但这条路却不好走。”

“哦?”谭盾捻须。

“同州有御守兄,名将之名自然不是虚得。”沈廉本还想说,可谭盾已经使了眼色,让他切勿再泄露身份,便转言道,“总之,蛮兵要攻下同州,绝不是轻松的事情。但他们还有第二条路,那就是疾出奇兵,弃同州而转攻蓟州,若被他们得逞,蓟州一失,皇都就危 3ǔωω。cōm险了。”

谭盾面色一变,点头沉吟道:“沈廉老弟不愧是饱读兵书,此话有理,看来我们还要联络蓟州总兵,让他小心防范才好。”

听两人嘀咕说半天,那个铁男早就不耐烦,一拳敲在桌子上,恶狠狠道:“管他蛮人攻同州还是蓟州,只要敢来,我便杀他们个落花流水,只叫他们有来没有回。”

“铁男切不可大意。”沈廉劝道,“这次领兵攻入宣府的,是蛮族大皇子。这位大皇子也是一代名将,多年来骚扰北疆,没有尝过败绩。甚至连天木堡之变,都是这位大皇子的计策。我听锦衣卫昔日同僚说,蛮族巫师从十万妖山里拘了不少超品妖兽,如今蛮军所驱策的妖兽,无论数量还是品级,都远远超过我们,蛮人本来战力就强,加上有妖兽相助,我们可不能小看。”

本来叫铁男的莽汉还面露不屑,可听到沈廉说起天木堡大败,却也变了脸色,颓丧的压低声音道:“天木堡一战,输的真是太惨了,朝廷数年积蓄的兵力和妖兽,一夜之间赔光,就连皇帝自己都。。。。。。”

谭盾突然仰天长叹,目光中有复杂的神情。

铁男粗粗的喘了几口气,还是咬牙问道:“大人,到底有没有确定皇帝的下落,如今这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怎么办才好。”

铁男问的是谭盾,可谭盾却似乎也不知情,反而去看沈廉。

沈廉低语道:“前几日,我和几个锦衣卫的同僚碰面,他们带了镇守太监寻找陛下。诸位也知道,小皇帝年方十六,终日藏在宫中,只有太监和内阁大臣才见过。之前也不知听了谁的唆摆,居然要御驾亲征讨伐蛮族,这一败,却把皇帝给丢了,我们这些边疆大臣,就连御守兄都没见过小皇帝本人,怎么个找法,只有将镇守太监带出来,暗地里寻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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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狐媚子

第十三章 … 皇家的事情(中)

“连你都没见过皇帝?”铁男奇道,“你来北疆前,不是锦衣卫的红人么?”

“连边防大将都没见过圣面,我这种小人物没见过,又有什么好奇怪。”沈廉却又说了句要紧的话,“找了几日,连蛮族控制的天木堡都潜入了,天木堡当日陛下指挥所用的营帐早已经被烧掉,尸骨无存。”

“那是被俘了还是死了?总该有个说法。”铁男粗声粗气,“这仗输的,连皇帝都丢了,京都的天恐怕都塌了吧。”

“唉。。。。。。”沈廉摇头道,“皇宫中自是乱了,可朝中大臣却。。。。。。”话说一半,却因事关重大,沈廉也不敢再说下去。

反倒是谭盾,闭目喃喃道:“国不可一日无君,皇帝陛下不管是被俘还是被杀,都对我朝不利。阁老们拥立新君,也是明智之举。”

“大人也知道了?”沈廉惊道。

其实,连他这个被贬的锦衣卫都知道的事情,没道理边疆大将毫无风闻。

谭盾点头道:“天木堡之变后,吏部尚书凌实和三十多个大臣联名发加急快递给我,要我支持拥立皇帝陛下的弟弟为新君,我已经同意了。”

沈廉张大了嘴,他很清楚,刚才谭盾话里面的每个字,搞不好都有杀头的罪过。皇帝御驾亲征大败后生死未卜,朝中大臣就急着拥立新君。如果皇帝死了还好,要是没死赶回京都去,那时候两个皇帝闹起来,可不是一场好戏那么简单。

历来帝王家杀伐就多,而如今这一个个的表态,更像是新一轮屠杀的序幕。

谭盾何尝不知道这点,但做为边疆掌军大将,每逢皇室突变,他一定要站队,而且必须站的正确,否则,将要被清洗的,又何止谭盾自己,他手下的将领、亲信、门徒都难逃一死。

这三个人说这些生死攸关的话,声音自然是极低极低,就算坐在一张桌子上,也难以字字听的清楚。

可偏偏这些话,还是落入了第四个人的耳朵中。

就在他们不远处,正坐着耳力超强的妖狐凌玉呢,本来他也只是好奇,才用妖术窃听三人说话,那些人蛮之间的战事,凌玉不是很感兴趣,可听他们说起天木堡,想到自己当日也在,便多听了几句,可谁知那三个人话锋一转,居然说到了凌实的身上。

凌实是什么人?那可是凌玉的挂名老爹,凌玉就是冒充凌实这位吏部尚书的私生子。有这层关系在,自然要继续竖着耳朵听下去啦。

说到凌实,沈廉开口夸赞道:“吏部尚书凌公,确实是老成谋国之人,朝中要不是有他,怕早就被那些谄媚小人弄的乌烟瘴气了。”

“凌公确实有辅国之才,吏部做为六部之首,有这样的人镇守,我们边疆将士,也可放心不少。”谭盾话锋一转,“只是这次拥立新君,似乎太仓促了一点,英宗生死未卜,不找而另立新君,就怕将来有些转折。”

沈廉却又低语道:“御守兄尚不知道,京都早就得了蛮族的消息,说是俘虏了陛下,只是还未确认罢了。”

谭盾倒抽一口冷气:“确实么?”

“不晓得是蛮族也先的虚张声势,还是真的抓了英宗。”沈廉道,“我想朝廷中的阁老,是怕受也先的要挟,这才会。。。。。。”

谭盾点点头,脸色忧色却是更重。如果云英宗早死,谭盾拥立新君有功,未来自……然有好处,可旧君未死已经再立新君,那就不是一回事情了。

谭盾想了一会,还是摇头叹息,淡淡道:“朝中大事自然有朝中阁老处置,我们北疆将士,只管做好份内事情,御蛮族与疆域之外,这才是我们的大事。”

“是!”另两人脸色肃然,一起应道。

他们三个人消停了,可凌玉那边却满肚子好笑,在他看来,这些云朝人实在是奇怪,连皇帝都是想立就立,想不要就不要的。万一真的立了新君,而旧皇帝又敢回去,那朝堂上面戳着两个皇帝,到底是谁听谁的呀。

更关键的是,这件事情,居然是那个便宜老爸搞出来的,也不晓得和自己偷霓月衣的计划,有没有影响。

就在凌玉开始琢磨云朝古怪文人的想法时,这茶亭中却有了突然之变,竟将这份安稳平静,给彻底打破了。

谭盾他们三个的侍卫,忽然唉呦一声,便趴在桌面上没了知觉。

叫铁男的莽汉反应倒是极快,立刻跃起,射到三人身边,一摸脖子,急道:“是迷晕了。”

沈廉心中巨震,抓起茶杯便闻,那茶中飘着异香,与普通苦茶没什么不同。

谭盾双目如电,射到茶亭老板身上:“这茶里面有迷药?”

话音未落,他们三个也已经感觉到不对,周身力量犹如被什么东西抽干,甚至连手足也抬不起来。

这还是他们三人实力高,才能勉强保持清醒,但一身的力气,却再也使不出来了。铁男咬着牙坐回谭盾身旁,这铁铸一般的汉子,竟然满头冷汗,正在用功力硬逼毒性。

旁边的凌玉冷眼看那两桌都倒了,也不好意思鹤立鸡群,趁着茶亭老板不注意,生生的将花舞月头摁在桌面上,花舞月心思聪明,立刻知道少爷要做什么,就闭上眼睛装晕。

凌玉自己也颓然而倒,那动作真叫潇洒利落。

见所有人都已中招,茶亭老板终于不用再装,哈哈大笑起来。有一条鲜红色狭长分叉的舌头,从老板嘴中不时伸出,正是要掩饰自己被妖化的长舌,这个人才装哑巴不敢说话的。

“你是蛮族?”谭盾恨然道,“装的果然很象。”

“要是装不像,怎么能够迷倒你御将谭盾呢?”茶亭老板狞笑着扯开衣服,赤裸出上半身,他一身古铜色肌肤与人族相似,可是胸口上,却有古怪图案的纹身,那并非人族文字,应是蛮族巫师所画的符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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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狐媚子

第十三章 … 皇家的事情(下)

“你这是什么迷药?”沈廉浑身无力,可还是紧抓着茶杯,一脸不敢置信,“我在锦衣卫时受过专门训练,世上的迷药,没有哪种能瞒得过我,你在茶里,下的究竟是什么?”

“锦衣卫?”茶亭老板嘎嘎大笑,“锦衣卫算什么东西,就算你们云朝的药师来了,也必然分辨不出茶中名堂,为了能抓住御将谭盾,我们真罗道可下了血本,金道首特意赐了十滴七里香给我,如今果真一网成擒,真不负千金奇珍的名号。”

“七里香?”沈廉听都没听过。

“你自然不知道,就算是我族中,也只有巫师和我们真罗道知晓。”茶亭老板看几人已经没了反抗能力,干脆来个大放送,让他们死个明白,“七里香是十万妖山中孽妖谷里七寸蛇尾巴上分泌的液体,这种香本来就带着苦茶的香气和味道,看起来毫无用处,可是只需一滴,就能让整壶苦茶都变成天然迷药,而且不会变色变味,就算是药师来了,也查不出究竟。这种七里香药性厉害,纵你是几品高手,吃下去就算不立刻晕倒,也必然功力全失,没十个时辰别想恢复。”

茶亭老板为了捞住谭盾这条大鱼,今天一狠心,将五滴七里香掺入了几壶浓茶中,此刻想想,还颇有几分心疼呢。

七里香的来源七寸蛇很是稀少,又只生在孽妖谷里面,平日一百个蛮族战士进去,也就一、二个人能带回一滴,所以连真罗道要用,都必须以千金一滴的价格,向巫师们买。

可不管怎么样,能够抓住谭盾,一切都值得了。

茶亭中另两个伙计,也拆掉伪装,站在了谭盾他们身旁。这两人一个假装手臂受伤,其实那是一只妖化的兽爪,而另一个则更不堪,竟然是跟棍子似的尾巴,硬生生戳出裤子,刚才坐地上烧火时,是将这尾巴插在土里面才没有露馅。

谭盾三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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