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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帮主万岁-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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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风凑在周齐耳边道,“不好意思,刚从地上跳起来,方位有点估计错误,手放错地方了。但是我还是要发表一下我的意见,嗯,虽然小了点,但是手感不错。”

“我要杀了你!”

周齐面若寒霜,下半身稳如磨盘,上半身猛然一抖。沈风顿感一股大力从周齐身上传来,左手情急之下一下子抓住周齐的腰带,但是腰带哗啦一下崩裂,沈风整个人居然从周齐后边横飞出去,摔到街边的一间武器店里面去了。

周齐娇喝一声,抽出自己的佩剑,就要追过去,把沈风剁成肉酱。

就在这时,大街上突然一阵喧闹慌乱,一大群牛啊猪啊什么都有,尾巴上绑着燃烧的鞭炮,轰隆隆的冲过来。

士兵们急忙让开道路,让这它们冲过。周齐咬着牙誓要冲到对面杀沈风,却被她亲兵死死拉住,这群猪牛还没过去,大街的屋顶上,突然又丢下来无数的炮仗,一时间整条大街上烟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众人在其中被烟呛到眼泪都掉出来了,没办法只能往外走。

大概十多分钟后,烟雾散开,周齐挣开亲兵,跑到武器店里一看,哪里还有沈风的影子。

“沈风,等我抓到你,一定要将你抽筋扒皮,千刀万剐。”

此时,沈风已经出了城门往回走了。

原来,陈大龙刚刚正在收拾刘进的士兵的时候,突然见到二当家,在边上一个隐蔽的地方挥手叫他。陈大龙刚过去,周齐的兵就到了。

幸好吴达在刚刚见到沈风的时候,就知道不妙,立马去找人去找到了李德书。李德书听了之后,说了一声没事,随后就吩咐吴达如此这般那般准备,等到时机一到,放出了猪牛群,用鞭炮驱赶,冲乱了士兵,然后还让大小宝等人在屋顶丢鞭炮,再度搞乱环境,陈大龙就趁机救走了沈风。

这一切算不上是天衣无缝,但却取得了圆满的效果。沈风在步出城门的时候,心情大好,随手把一袋子起码有五斤重的黄金,丢给了那个叫莫辛的守门官。

“我沈风说话算话,好好拿着。”

莫辛打开袋子一看,当场惊呆了。随后听到周齐的声音,自动忽略过了。

沈风听了,笑笑道,“哼,到时谁抓谁还不一定呢。”

第十三章 一群暴发户

入夜,沈风回到虎头山。帮里的人,大多数都已经回来了,就剩下李德书和李黑,还有老鼠,不见人。

沈风坐到大厅上,沉思着今天可以算是一无所获,武功秘籍没得到不说,还凭白惹了苍茫城千金这么仇家。

“哎,不行,还是先向大龙讨教一下吧,再不行,问吴达拿他那本拳脚招式的书看看也不懒,大宝小宝不是学得挺好吗,诶,这帮家伙,怎么回来后一个个都不见了?”

沈风站起来,踱步来到山寨后面的澡堂,才发现,原来这帮家伙,全部都在那里洗澡,等他们洗完出来,沈风吓了一大跳。

包括陈大龙在内的,所有的人都换上了新衣服。沈风一个个的看过去,这帮暴发户,一个个都他玛的的衣冠华贵,每一件衣服都他玛的镶金戴银,玉佩扳指,锦丝冠,黄金靴。

那二当家吴达,一身的金气闪烁啊,只见他头上那顶帽子,居然是纯金的,看样子最少都有十斤重,然后是脖子上那条狗链子,纯金,每一节都他玛的有两只手指粗,从脖子上一直吊到膝盖的位置,比腰身要大两倍的金腰带,金黄色的丝绸裤子,那双黄金靴,每只都有三斤,还有,他是个手指上,都他玛的戴满了金戒指。

大小宝被打扮得跟吴达一个德性,全身金光闪闪,俨然两个小号版的吴达。

沈风很蛋痛的问吴达道,“兄弟啊,你累不累啊,挂这么多金子?”

吴达呵呵一笑,突然想起什么,弯腰把黄金靴脱了,从身上摸出来十个指环,一个一个的往脚趾上套。

沈风直接无语。玛的,要是让他知道,地球上,包括屁股都能上戒指,那不知道两百斤黄金,到底还够不够他用!

接着是陈大龙。

总体来说,陈大龙还是比较靠谱的,当然,如果把他身上的那套黄金盔甲,换成普通的盔甲的话。

陈大龙这厮,不知道从哪里倒弄出一整套黄金甲,让沈风以为是看到了‘菊花残满地伤’了。

“结实吗?”

沈风拿起一把斧头,跃跃欲试。吓得陈大龙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摇摇头,沈风又看到一个家伙,居然买了一个黄金的鸟笼,里面养着一只不知名的小鸟,看样子挺珍贵的,这家伙叫李德全,是李德书的亲戚。沈风就看着这家伙一手托着鸟笼,一手拿着一把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纸扇,摇头晃脑的在那里,嘴里不知说些什么,自娱自乐。

好吧,你们这帮败家子,都他玛的是大腕,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沈风看着眼前这帮暴发户,全部都愣在那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都挂着傻笑。

或许,这就是他们心中的幸福。

沈风想着,然后正色道,“好了,你们买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不管,但是,我记得我交给你们一个任务的,你们的武器呢?都拿出来看一看。”

“是,帮主。”

众人一声应允,纷纷跑回自己的房间,一会儿又全部跑出来,手里都拿着一些武器。

沈风不看还好,一看之下,鼻子都气歪了。

吴达手中拿着一把玉如意,大小宝分别拿着一个聚宝盆,一个金铜钱。那个李德全手里拿着一把琵琶,之后的人,纸扇,雨伞,镜子,瓶瓶罐罐,葫芦芭蕉,什么都有,那样不中用就来哪样,真的无所不包,无所不有。

沈风一个人在风中凌乱着,这就是他的兵,他们手上的,就是他们认为最好的武器。

陈大龙最后一个出来,他手中托着一尊人头般大小的黄金方印。

众人看着那个方印,纷纷倒吸冷气。

“这是什么东西?”

沈风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尽量让语气平稳一点。

陈大龙憨笑道,“帮主,这个叫镇天印。”

“厉害吗?”

“当然厉害了,传说中,它可是翻天大神的神器,能大能小,最大的时候,比大陆最大的天周山都要大,一砸之下,大地皆为齑粉,是传说中杀伤力最大的神器。”

沈风眼眉直跳,嘴角一直在抽,他忍着强怒,道,“那么厉害,那你试一下给我看看,嗯,就去把黑风寨给我砸平好了。”

“呃,这个???。”陈大龙说不话来。他背后的众人纷纷偷笑。

沈风气不打一处来,他指着吴达骂道,“还有你,二当家,你这是要当财神了,还是准备大葬了?李德全你也别笑,你拿着一把琵琶,是准备对敌的时候,弹一曲用噪音击退敌人是吗?还有你,你拿着个镜子,是不是要你敌人自愧而死?还有你???!”

沈风一个一个的骂过去,足足骂了两个多小时,一大帮人全都被骂得抬不起头。沈风自己也骂得筋疲力尽,口干舌燥。

大小宝递上一杯茶,看见沈风喝了茶,大宝开口道,“帮主,大伙这身行头,只是用来摆显的盛装,真正打架的家伙,都在屋里放着呢。”

沈风一听,差点晕过去。

“那你们怎么不早说,害我白白说了这么久,当我猴子看吗?”

陈大龙急忙道,“不是的,帮主,屋里的其实都是精钢的武器,也是普通货色,真正的好东西,我已经叫武器铺去定做了,都是天梯纹的钢材,削铁如泥的好东西。那家武器铺叫鬼斧神工,在大陆上有上千家分店,信誉很好。大概要一个月就能凑出五百把天梯利器。”

沈风点头道,“我今天看到你背上有把双手剑,难道也是精钢而已?”

陈大龙自豪道,“那是他店里唯一一把天梯武器,被我用一百斤黄金买了下来。”陈大龙说完,转身回屋拿了那把武器出来。

大剑被抽出来,发出一阵寒光,一阵锋利的气息从剑刃上传来,人用眼睛看着剑刃,都好像有种被刺伤的错觉。

沈风看着这把双手大剑,长度接近一米五,剑身上有着梯形一样的纹路,十分独特。剑身宽度大概有二十厘米,十分吓人。沈风试着把剑提起来,发现这把剑起码有一百斤重,普通人根本用不了。

沈风对陈大龙道,“你之前不是用刀的吗,怎么现在改了?”

陈大龙憨笑道,“我觉得用剑比较好看。”

沈风嗤之以鼻,但是想想这么大的剑,用起来跟刀的区别不大,也就不说话了。刚刚骂了那么久,他也累了。

“一百斤黄金黄一百斤天梯钢,不知道值不值得。”

沈风说着,用自己的手指在剑刃上一抹。

陈大龙神色一紧,急忙道,“帮主,小心点。”

沈风举起手指一看,只有一条白印,皮都没破。不由哈哈笑道,“没事,你看,天梯钢不过如此。”

哪知陈大龙接着说,“帮主,我不是担心你叫你小心,我是担心我的剑啊。”

“你妹咧!”

沈风骂了一句,突然看见老鼠火急火燎的跑进来,开口就喊,“帮主,大事不好了。”

“等等。”

沈风伸手叉着老鼠的下巴,叫他张开口。老鼠很听话的配合,露出一满口的金牙!

“玛的,比财神爷还牛!”

吴达他们一听,纷纷围上来,对着老鼠的金牙评头论足。老鼠得意的笑着,嘻着一张嘴,露出金光闪闪的牙齿在那里炫耀。过了好一会,他才想起什么,急忙拉着沈风道,“帮主,不好了,军师从城里带回来一车车粮食和武器,在山下被黄村帮的人拦住了!”

“什么!”沈风大叫道,“强盗还被打劫,真的是岂有岂理,兄弟们,抄家伙,干?死他们!”

第十四章 霸气

沈风随手抄了两把小号的斧头,带着虎头帮二十多号人,兴冲冲的往山下赶去。

路上听老鼠说着,原来黄村帮离虎头帮不远,今天得知虎头帮上下全部出动,就联想到飞龙堡上的怪事,可能已经怀疑了,但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所以在老鼠回来报信之前,还没有下手,只是在试探。

黄村帮的前身,是苍茫城外的一条村子,因为躲避战乱,所以举村上下,都搬到了苍茫山中,无奈的做起了强盗。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自从陈王起事,占领了大半个南蛮州之后,众人都认为南蛮州迟早是陈王的天下,所以黄村帮大部分都迁移到了陈王的领地,安养生息,黄村帮现在剩下不肯走的,全是一些好吃懒做的地痞无赖,他们在苍茫城里收揽一些志同道合的街市恶霸,平时里持强凌弱,无恶不作。

“黄村帮的帮主黄霸之,这次带了整个帮出动,有五十几号人。”老鼠紧紧跟在沈风身边,一路说个不停,“那些城里送货来的人,看见情况不对头,全部吓跑了。幸好大黑子勇武,新买了两杆大板斧,暂时镇住了局面,但是黄霸之为人奸险,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沈风骂道,“妈拉个巴子,一群二打六,自寻死路,今天要是军师和大黑子有什么损失,我就把什么捞子黄村帮给抹灭了!”

陈大龙等人神情肃然,一声不吭的跟在身后。

夜里山路不好走,点着火把,基本也是睁眼黑,但是凭着平时的记忆,才能摸索着行进。众人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来到山脚。

但是山下早已经没有了动静,小路上一片战斗的痕迹,到处都是血迹。李黑一个人躺在路中间,浑身上下都是血,两把小桌子一样的大板斧紧紧的握在手中,不曾松开。

吴达翻开的他的衣服,发现腹部上一个拳头大的伤口,正在泊泊的流血。

“帮主!”

老鼠看见了,不禁悲呼一声,语带哭音。

沈风强制怒火,看着吴达居然从身上取出一些瓶瓶罐罐,在李黑的伤口上敷药,之后还撕扯了一些布条,包扎处理了一下李黑的伤口。

“怎么样?”沈风问道。

吴达道,“有我在,死不了。”

沈风点点头,对吴达会医术,一点都不出奇。他连寻宝探穴这种传说中的事都懂,再懂点医术,也没有什么奇怪的。要是他不懂,才真的是奇了怪了。

虎头帮的众人,表面看上去好像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但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各种各样的本事,透露着一股神秘的气息。沈风隐隐约约觉得不对劲,但是却有说不出来关键。

陈大龙把两把大板斧从李黑手上卸了下来,面色沉静的看着沈风。

“帮主,军师肯定是被他们抓走了,让我们投鼠忌器,不敢乱动。”

“哼!”

沈风冷哼一声,从身上抽出来一条断掉了的腰带,“只有我们威胁人,没有人能威胁我们!今天我就单刀赴会,杀了黄霸之!”

黄村帮中。

黄霸之与帮中的骨干成员,都坐在黄村帮的议事大厅里,审问着李德书,但是李德书却一脸硬气,眼神里还有不屑,除了开始说了一句话,他就再没有开口了。

被抓进来议事大厅的时候,李德书就道,“等我虎头帮帮主到来之时,就是你们的末日!”

黄霸之很是恼怒,之前听说飞龙三圣带人去攻虎头帮,但是还没知道胜负,飞龙堡那边又好像出了状况。今天他派人去飞龙堡打探的人,却一直都没有回来,倒是快要天黑的时候,收到消息,说虎头帮从城里大量购物致粮,才急哄哄的带人,先把货劫了回来再说。

但是不想,在这一地带一直都是最弱势的虎头帮,居然有李黑这么一位猛将,手持两把大板斧,居然伤了十多号人,要不是最后自己借机偷袭,恐怕还不容易能拿下这批货。

黄霸之越想就越气,特别是看着李德书那副‘你就要死到临头了’的表情,黄霸之就想立刻下令把他杀了。

就在这时,门外有人来报,说一个自称是虎头帮帮主的人求见。

李德书一下子瞪大眼睛,满脸喜色。黄霸之的倒三角眼一转,冷冷阴笑。

沈风走进黄村帮的门口,就被排在两边的黄村帮帮众收去了两把小斧头,一路走进大厅,发现里面站着坐着三四十号人,每人脸上都挂着一丝冷笑,一副等着看好戏的面孔。中央坐着一位身材消瘦,长着一双阴险的倒三角眼的中年人,正是黄霸之。

黄霸之此时正在用布,拭擦着一干长枪上的血迹。沈风走进来,连看都不看一眼。

沈风一看,马上就明白,黄霸之是要摆阵势吓唬自己,如果猜得不错的话,那把枪上的血,就是李黑的。

“很好!”沈风心中说道,脸上却不动声色,对着李德书点一点头,示意李黑没事,然后才朗声,开门见山道,“黄帮主,我要跟你单独会谈,请你让你的兄弟,先下去。”

黄霸之冷笑一声,“有屁就放,我跟我的兄弟们同吃同喝,没有什么事需要隐瞒的。你别想着刺杀我,我可是对你很害怕的,因为你的军师说了,只要你一来,我们就死定了!”

黄霸之说完,大厅里的黄村帮帮众都哄笑一堂,不少刺头出声讽刺,对沈风不屑一顾。

沈风淡定的从身上取出一块玉佩,抛给了黄霸之。

黄霸之接过玉佩一看,发现那块玉佩十分珍贵,不是寻常之物。而且玉佩上,还刻着一个‘周’。黄霸之看到那个周字,脸上一变,随后竟然把自己手下都叫了出去,顺便还把门给带上,李德书也被带了下去。

对于黄霸之口上说一套,手上做另一套,黄村帮的帮众心中有怨言,但都积压在黄霸之的淫威之下,只能敢怒不敢言。待大厅门被关上,众人一哄而散,就留下几个黄霸之的心腹,守在门前。

几个黄村帮的帮众骂骂咧咧的走回自己的寝室,突然,山寨外面亮起一抹金光,一闪而过。几个帮众相互看了看,低声招呼了下就跑了出去。

议事大厅里只剩下黄霸之,沈风两人。

黄霸之道,“说吧,你跟周通化是什么关系,你怎么会有周家的令牌?”

沈风看着自己计划的第一步成功,心情大好。今天在苍茫城里,被周齐震飞的瞬间,扯断掉了她的腰带,玉佩自然也就是从那时候得到的,当时沈风急于逃命,随手就把玉佩收好,却想不到在这里起到了大作用。

“此事关乎甚大,是城主大人从秦王爷那里得到消息,说大圣宫已经投靠了陈王,??????”

沈风故作神秘,声音越说越低,身体慢慢的凑近黄霸之,最后根本就在他耳边低声说道,“我家城主大人,不日就要出兵扑杀大圣宫!”

“什么!周通化要派兵进攻大圣宫?”

原本在太师椅上坐得四平八稳的黄霸之,吓了一跳,转头不敢置信的看着沈风。

沈风脸上尽是阴笑,看了看黄霸之的脖子,又看了看黄霸之旁边的长枪,心中不断计算着。

“玛的,怎么样才能弄死你的呢?”

第十五章 灭帮

黄霸之看到沈风脸上的表情,吓了一跳。他抄起身边的长枪,一下子从椅子上蹦出老远,举枪摇摇的对着沈风。

“哼,苍茫山是群妖的地盘,历来与人世是井水不犯河水,陈王就算有盖世手段和气魄,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妖族同流合污。你不知从哪里偷来周家的玉佩,就跑来这里鬼话连篇,就让我杀了你,拿你的人头去苍茫城里邀功。”

黄霸之说着,挺枪就要刺杀沈风。

沈风却丝毫不在乎,他大大咧咧的坐在黄霸之原来的椅子上,神态自若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淡定道,“黄帮主不知道我的身份,当然是会有所怀疑了,不满帮主说,我可是周城主的未来女婿,周齐周大小姐的未婚夫。”

黄霸之一愣。

沈风从容的在怀里取出那根,从周齐身上扯下来的腰带,走到黄霸之身前几步,摊开给黄霸之看。

“黄帮主请看,除了刚刚那块周城主送的玉佩,我这里还有周大小姐的定情信物。”

黄霸之低头一看,果然是一条精美华贵的腰带,上面还传来一股淡淡的清香,仔细看,腰带上,还有一些细细的白色粉末。

黄霸之看见那些粉末,脸上稍露疑惑,但是下一刻,他立马脸色大变。

沈风阴阴一笑,手中的腰带往黄霸之脸上一抖,一团白色的烟雾顿时扑向黄霸之,把黄霸之弄成了一个大白脸,眼睛都睁不开。

那些白色的粉末,都是生石灰。是沈风在有感于李德书在虎门关,用火灰抵挡飞龙堂时的话,特意准备的。

黄霸之被突然偷袭,惊慌之下大吼一声,一杆长枪如同一条毒蛇,刷一下就刺向沈风。

沈风还在得意之中,心想黄霸之二级高手又如何,中了生石灰,等于是瞎了眼了,剩下来的,就看着自己怎么磨死他了。看着黄霸之的长枪刺过来,他懒得闪躲,其实也躲不开,硬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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