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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帮主万岁-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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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

沈风被自己的想法弄得一愣,随后突然无比怀念起那一丝火光就能燃烧出来的香烟,那股吞云吐雾的感觉,沈风好久都没有尝试过了。

“帮主,我们要进去吗?”

黄小天看见沈风在发愣,还以为沈风在想什么呢。

“进,当然进,”沈风回过神,指着撞钟和尚道,“你先进去。”

“凭啥是我啊,我只是跟班的,我才不会冲在前面做探路,要是里面有什么古怪的东西,那我不完蛋了。我可是知道,之前就有过几任方丈,进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撞钟和尚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副打死也不进去的坚决。

黄小天怂恿道,“你是忠诚的佛门弟子,心中有佛,斗战神佛是战魂定能感觉到你的忠诚,绝对不会攻击你的,你就放一万个安心吧,再说,就算是里面有危险,只要你大叫一声,我们还不会马上冲进去救你吗?”

沈风点头道,“没错,小天说的就是我要说的。而且,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我是在命令你,懂么?”

“你确定要我先进去?”撞钟和尚看着沈风,突然眼睛一转道,“实话告诉你吧,第一个进去的话,才会被默认为庆云寺的方丈,要是侥幸得到了斗战神佛的一丝战魂,就只有那个人,能够吸收。”

“哦?”沈风一愣,挑了下单眉看着撞钟和尚道,“你丫的不会是在坑我吧?”

“怎么可能!”撞钟和尚一下子誓言旦旦的说道,“出家人不打诳语,佛祖都知道,我撞钟可是最虔诚的佛门弟子,心中有佛,永远都不会说谎话。”

“好吧,暂且信你一次。”

沈风转过头,打量着那座半掩在沙堆里的寺庙,发现寺庙四周都是密封的,只有那留在空气中的一半的门,一米不够的高度,要想进去寺庙里面,恐怕要趴下来像条狗一样爬进去才行。

撞钟和尚看见沈风终于相信了自己的鬼话,安心的擦了擦手心的冷汗,但是还没来得及舒一口气,就看到沈风缓缓的抽出腰间的长剑,虚指着神佛寺庙的屋顶,举剑欲劈。

撞钟和尚一下大惊失色,连滚带爬的跑到沈风身边拉住他的手道,“帮主,你想做什么啊?”

“没什么啊,反正一间破庙嘛,直接劈开进去不就得了,不然你看那道门,简直像狗洞一样,难道还要爬进去不成?”

沈风理所当然的说道,心中对于爬洞穴,可谓是有着莫大的抵触。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当初在神龙教被大蛇拖进万蛇窟时候,留下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阴影。

“劈不得,劈不得啊帮主,这座神佛寺庙是庆云镇,不,是这个开辟出来的空间的阵眼,平时都是隐藏起来的,就是为了不让人给破坏。不然,整个庆云镇就是崩溃,里面所有的生物,所有的一切,都会被混沌给搅碎!”

“有这样的事?”

沈风一愣,倒是不敢轻举妄动了。感情这座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寺庙,还是一个国宝级的阵眼啊。

黄小天道,“要不,帮主,我施法把这些沙土吹走好了。”

撞钟和尚不屑道,“这里是庆云镇这片空间的阵眼,早就被历代方丈施展大手段,隔绝了金丹与天地的联系,根本就用不出来天地巨力,你没有办法的,而且地上的沙土都被无上佛力加持过,坚如金刚,寻常的武器都劈不开丝毫。”

“你妹,说白了,你们庆云寺的和尚,就是要恶搞来这里寻获战魂的人。要么像狗一样趴下企求,要么直接滚蛋,这就是你们专门捣腾了这么多东西所要的效果吗?”

沈风恼怒道,心中有一股骂娘的冲动,真想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一剑把这座什么鸟阵眼神庙给劈了算了。但是想想庆云和尚的恐怖,沈风也只能作罢。

撞钟和尚不敢顶嘴,黄小天只好道,“帮主,那爬还是不爬?”

沈风面上阴晴不定,看得黄小天两人心惊不已,担心他一时想不开,意气用事真的要把神佛寺庙给劈了的话,两人都不知道能不能拦住沈风呢。

突然,沈风脸上一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用一种教导别人但更像安慰自己的话语道,“大丈夫能伸能屈,要是连这么点小亏都不肯吃的话,那我跟庆云和尚的迂腐有什么分别?”

“帮主大能,英明无敌!”

黄小天连忙大拍马屁,还顺带撞了撞身边不知所以的撞钟,后者也不是笨蛋,马上醒悟过来,跟着黄小天一阵肉麻的马屁。

沈风固然是受用无穷了,但是却听得不那么顺畅。

“哎,还是那句文成武德来的好听啊。”

沈风叹了一句,。突然无比怀念起自己那帮从不讲义气的混蛋而可爱的帮众。弯身伏在地上,沈风准备往寺庙爬去

叩,叩叩,叩,叩叩~

就在这时候,神佛寺庙里,突然传出来一阵敲木鱼的声音。声音本来很小,在外面狂风呼啸的天气之下,本来应该是听不到的才对,但是恰恰相反,三人都听得清晰无比。

叩,叩叩,叩,叩叩,~

一下两下,震动在耳边,钻进脑海里面,直接影响着人的精神意志。心脏跳动的节奏频率,好像被同步了,居然跟着木鱼声,一下一下的跳动,木鱼连敲两下,心脏就跟着连续跳动两下,木鱼声停,心脏也跟着停止跳动。

那一刻的感觉,简直无法形容,好像就是心脏已经不属于自己,生命也已经不属于自己,完全掌控在寺庙里面的那个神秘的木鱼上面。

“撞钟的,这是什么回事?”

黄小天捂住自己的胸口,感觉自己的心脏随时都要跳出来似的。调动体内的金丹,却联系不到天地的无形巨力,只能发出一股股狂暴的元力波动。无奈之下,黄小天只能在体外召唤出一个蛋形的土黄色的光幕,形成保护罩保护着自己。

但是即使如此,木鱼敲击的声音,依旧不依不饶的穿透进来,震动人心。

撞钟和尚此时却没有时间理会黄小天了,自一听到木鱼声开始,他仿佛就想着了魔一样,双腿盘曲的坐下,神情肃穆虔诚,口中喃喃自语,跟着木鱼声,在朗诵着不知名的佛经,和神秘的木鱼声相辅相成,有一种默契的感觉。

黄小天更是抵挡不住,连连大叫,问沈风怎么办。但是沈风此时却趴在地上,眼睛死死的盯着神魔寺庙里面,半分都舍不得挪开。

“奇怪,怎么会呢,这里面,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存在啊,难道是我的幻觉吗?”

第七十四章 有求必应

沈风看到了什么?

透过门口那不到一米的高度,寺庙里,一个白衣赤足的青年,留着一个光溜溜的头,上面烙着六道戒疤,正盘膝坐在地上,一尘不染,身前放着一个牛头大的木鱼,手中一个木槌,不紧不慢的敲击着。

但这些不是重点,不足以让沈风发愣。而真正让沈风震惊的是,那个脸上带着一丝痞气的青年,嘴里斜斜的,正叼着一根烟。

一根香烟!

“发明?穿越?现代人 ?'…'还是洞察人心?”

沈风脑海一时之间不知道冒出多少个念头,而后,他突然一动,身如泥鳅,嗖一下就从不到一米的高度,在他口中如同狗洞一样的洞口一跃而进,进入了寺庙。

“帮主!”

黄小天惊叫一声,就要跟着进去。突然,一道身影横加阻拦,一句话也不说,一拳就往黄小天身上轰过来。

黄小天想都来不及想,一拳同样硬轰上去,发出轰然的爆响,两人同时退开。

“你个混蛋,临时反水了不成?”

黄小天看见自己的对面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的撞钟和尚,不禁破口就要大骂,但是还没等他骂出口,黄小天突然发现撞钟和尚此时的模样,有些诡异。

只见他双目好像瞎了一般,全是白色,看上去恐怖异常。身上发出一丝呆板的气息,如同一个被人控制了的木偶,任人操纵!

黄小天刚想问话,突然双手一紧,低头一看,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撞钟和尚的两条眉毛,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长长的如同两条鞭子,居然无声无息的绑住了自己的双手,而自己丝毫没有察觉!

“吱吱吱吱~”

撞钟和尚突然咧嘴一笑,发出一声声如同猴子的笑声,挠头抓耳,全是眼白的两只眼睛,死死的看着黄小天的方向,黄小天整个人都被瞪得毛骨悚然,身上的鸡皮疙瘩一大片一大片的涌现起来。

“你妹!居然是被附身了!”

沈风咕咚一下从狗洞一般狭窄的洞口钻了进去,原本只有一间房间大小的寺庙,突然在眼中无限放大。而里面的空间,也不断的跟着变大,本来已有一门之高的高度,突然变得像是天际一般,沈风自己,就是突然出现在不知道有多高的天际之上,四周一片碧蓝的景象,飘荡着无数白色的云朵。

神佛寺庙的内部,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小千世界!

“守护天使,天使之翼!”

沈风对突然而来的情景暗暗心惊,但是却没有丝毫慌乱,背后释放出来洁白宽大的羽翼,在空中盘旋着飞翔下来,举止之间,轻松淡然。

但是自始至终,白衣青年,却从来都没有看一眼沈风!哪怕是瞄一下,都没有!

沈风降落到地面,刷一下收起了别后宽大的羽翼,打量着四周,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无边的广场上面,地面是用一些珍贵的大理石打造而成,光滑平整,有种一尘不染的感觉。广场的正东方的尽头,是一座寺庙,上面立着一只猴子的模样,跟外面看起来的神佛寺庙一模一样,又或许说,这才是真正的神佛寺庙。

“那个,来跟香烟来抽抽?”

沈风坐到白衣青年的正对面,看着青年嘴上的那跟香烟,还有空中飘荡着无比熟悉的丝丝烟味,简直快要让沈风完全陶醉进去。坐下来了才发现,这个敲打着木鱼,一脸痞气的白衣青年,居然刷的有点令人发指,几乎都比得上沈风至今见过的第一美男子,遗尘子。

白衣青年听了沈风的话,从怀中掏了一掏,掏出来一包红色的烟盒,还有一只黄色的打火机。

沈风眼神一亮,连忙从青年手中接过香烟和火机,如同接着世上最珍贵的宝贝。

“双喜哇,经典的双喜哇,还有这个打火机,太熟悉了啊。”

香烟是六块五的软双,打火机是那种大街上随便都有得卖的货色,一块钱,上面还印着一些个火爆的比基尼洋妞。沈风记得还是年少的时候,就是看着这些比基尼女郎大流口水,还偷偷的不知道藏了多少个,放在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在地球上是孤身一人的孤儿仔沈风,穿越唯一的遗憾,是没有把那一堆珍藏的劣质打火机,带到神州大陆上来!

当然,有火没烟,就成了来到神州大陆上的有一个遗憾!

但是,此时,两样东西,都在这里聚集了,白衣青年就好像是上天派来的专属愿望之神,专门来弥补沈风的遗憾一般!

“谢了!”

沈风双手都有些颤抖,抽出一根香烟放在嘴里。

叮~

火机一声清脆的响动,一跟细小的火苗点燃出来,把烟头的位置嘶一下点燃,烧红了香烟的味道。

嘶~

沈风深深的吸了一口,手指熟练的把香烟夹在无名指和中指之间,那是他惯有的手势,很少人会这样子夹烟。久久,沈风才长长的吐出来一口浊气,烟雾弥漫在面前,显得有点乌烟瘴气的,让人看不清楚他的神色,是多么的怀念。

白衣青年此时也吐出来一口浊气,但是香烟却依旧停留在他的嘴角,不曾有半丝松动。袅袅上升的白烟,不曾把他的眼泪给熏出半滴。

显然,他也是一个老烟枪。

“哥也是来自地球?”

沈风惊叹,心中万千思绪,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悸动,忍不住的都想要上去抱一抱白衣青年了。

白衣青年并不理会沈风,一心放在敲木鱼上面,要是没有嘴上那根香烟挂着那里,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少年得道的高僧。

沈风也不在意,干脆半躺在地上,香烟一根接一根的抽着,耳中听着木鱼的敲击声,心神突然变得无比的宁静。

一些陈年往事,一些不忍心回想,一些刻意收起的记忆,突然破开了封印的恶魔一般,慢慢的流溢出来,荡漾在沈风的心间。

沈风的穿越,并不是真的就是坐在电脑前面莫名其妙的就发生了。那是一个大夏的热天,沈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证明了自己所进行的事业,就是世人闻之色变的传销!折腾了那么久,身边的人都厌恶了他,但是最让他受不了的,是一起厮守了六年,就快到达七年之痒的女孩,突然决绝的离开了他。

那个曾经山盟海誓,乖巧的如同小孩子一样单纯的女孩,在社会摸爬滚打了几年后,终于成熟了,知道了,清楚了自己心中所想要的,了解了沈风不能给到她心中的所要的,走得那么绝然!

走得那么绝然!

沈风不知道到底是哪里牵绊了那个女孩,他也不想知道了,两个人的爱,如果参合了太多的现实,那就不是爱了,最终走到一起的,只能是婚姻。

但是那还是爱情么?

于是,那一晚伤心透顶了的沈风,终于意识到了,世上好像已经没有关心自己的人了,也没有自己需要关心的人了,他把身上所有仅剩的一百多块,买了几瓶二锅头,在百米多高的楼顶,一夜孤独,把从未尝试过的白酒,一下灌下去了两三斤的度量。

“狗日的爱情!狗日的现实!狗日的狗日!”

沈风大吼三声,从楼顶一跃而下!

思绪万千,脑海里突然回忆起那些尘封的记忆,沈风脸上闪烁着变幻的神色,时而青涩,时而感动,时而温馨,时而轻笑,但是到最后,通通化为悔恨,遗憾,可惜。

哎~

长叹一口气,沈风长长的吐出一口白烟,指间的香烟已经燃烧到了头,滚热的温度接触在手指上,他却依然不知觉。

“往事如水,一逝不回头。”

白衣青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下来,眼神闪烁着智慧的目光,口中说着看似安慰的话语,透露着一股窝心的感觉。

“嗯?”

沈风惊醒,把手中仅剩的烟屁股丢掉,伸手想要去再从烟盒里拿烟,却发现烟盒已经空空如也,仿佛还没多长的时间,一包烟就已经被抽完了,烟头丢落在四周,如同前尘往事,搁在那里,不起眼,却的确是发生过在自己的身上。

白衣青年默默不语的从怀中再度拿出来一包香烟,递给沈风。

“谢谢。”

沈风此时只知道道谢了,心情低落的不像话,全身懒懒的,动都不想动一下。

“是不是觉得还少了点东西?”

白衣青年拿起打火机,帮沈风点燃香烟,随后把嘴上快要烧尽的烟头取下来,夹在手上,放于无名指和中指的位置,跟沈风一样。

沈风看见这个动作,突然露出一个微微的笑容,道,“是却了点东西,此时要是有二两烈酒,再添一些花生,当是一个好享受。”

“如你所愿。”

白衣青年笑了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堪称完美。随后他的手伸入自己的怀中,仿佛怀里藏着一个有求必应的宝库,没两下子,就拿出来两瓶小装的二锅头,还有一大袋子花生米。

二锅头的牌子,赫然是沈风跳楼前的那一个红星牌,而那些花生米,也是干炒出来的,又香又脆,剥两颗丢进嘴里,在灌一小口白酒,酒香夹合着花生的味道,简直是人间极品。对那时候仅能保温饱的沈风来说,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谢谢你,无论如何,真的谢谢你今天的款待。”

沈风抽着烟,不时灌一小口二锅头,花生米在手中捏到梆梆作响。那一瞬间,就好像回到了地球上的那段时光,那个曾经发誓相伴一生的女孩,总是在自己抽烟的时候,捏着鼻子,眼中翻着赤裸裸的鄙视,却一声不吭,要用眼神的杀伤力,杀得沈风落荒而逃。

那些曾经快乐相伴的日子,突然一股脑儿的涌现出来,如同狂潮,要把人完全淹没。

沈风吃着吃着,突然很没出息的,掉出两行老泪。

“嗨,真他娘的丢人,让你见笑了。”沈风慌忙把眼泪擦掉,看着白衣青年一脸理解的表情,突然说道,“哥你出家做和尚,想必也是经历过了一些难过的事情吧?”

白衣青年垂下眼睑,深深吸了一口烟,缓缓道,“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谁能一帆风顺,只有大悲大彻,才能醒悟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什么才是自己最想要的。”

“哈哈,这句话真他妈的耳熟呢。”

沈风好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把手中的一瓶二锅头,一口给灌了下去,呛得面红耳赤,连连咳嗽不停。

“今天尽兴,是地球人的日子,哥,把所有的酒都拿出来吧。前世穷得慌,一点闲钱都没有,什么都没有尝试过。不知道哥你这里,有没有什么人头马XO,什么法国红酒之类的,有的话,都通通拿出来吧,让我好歹也尝试回味一下,大不了出去之后,我给你一千八百斤黄金,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开心就好。”

白衣青年听了沈风的话,当真的从怀中又取出来几瓶样貌矜贵的洋酒,每一支看上去都价值不菲,沈风都只是以前从电视上看到的模样,根本都不知道是什么味道,而最让人叫绝的是,白衣青年在最后,竟然还拿出来两只高跟大口的玻璃杯。差点让沈风疯狂。

看见白衣青年还在怀中掏着什么,沈风不禁笑道,“哥,你可别拿出来两根红蜡烛之类的东西,咱两个大爷们,经不起什么烛光晚餐啊!保持纯洁,坚决不要基情啊!”

白衣青年一愣,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自然,随后从怀里掏出来的,是一个纯金打造的开瓶器。

“哟,这东西都有啊,我还不知道怎么个弄法呢。”

沈风神情雀跃,一把从白衣青年手中抢过来开瓶器,拿着一瓶红酒,对着瓶口的木塞,死命的折腾。

但是这厮从来没有喝过红酒,开瓶器捣腾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法门。沈风把求救的目光看向白衣青年,白衣青年却微笑着作了个请便的动作,然后自顾自的把自己手中的那瓶二锅头,学着沈风的样子,一口干净。

“骂了隔壁的,什么破玩意,气死老子了,弄这么多花样,还不是葡萄兑酒的玩意,弄得这么高级,只能满足那些欺世盗名的混蛋的虚荣罢了。”

沈风手上金元力鼓荡,形成一把锋利的金刀,往红酒瓶口一挥而过,把整个瓶口切走一半,直接过滤掉了木塞的位置,露出一个平滑的切口。

“来,哥,干杯!”

沈风把两个高跟大口玻璃杯倒满,递给白衣青年一杯,随后碰了碰酒杯,愣了半天,蹦出来一个洋文单词道,“去死!”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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