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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生神犬-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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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斑鳖一般生活在大湖深泽中,在古代虽说稀少,但想要捕捉却不是一件苦难的事情。现在不同,由于人们的滥捕滥杀,别说斑鳖,就是寻常的老鳖在野外很很难见到。这东西今天全球已经发现的只剩下3只,全部在人工饲养环境下存活。

    仅从斑鳖胆这一味药材上就能看出想要凭借个人之力凑齐方子上的药材有多难,简直和登天没什么两样。

    因此孙德彪师兄弟才会依附在薛家当保镖,以期望借助薛家的势力将这些东西收集齐。

    说来也算他们运气好,这十几年的时间,竟然让他们把方子上的药材凑得七七八八。尤其是那斑鳖胆得来更是机缘巧合,孙德彪有一次在酒桌上吃饭时,无意中听人说有个老渔夫几十年前曾在云梦泽击杀过一只斑鳖。他赶忙和师弟一起赶过去打听,最后花了二十多万从老渔夫的购得斑鳖胆。

    现在更是只缺狗宝这味药材,可是孙德彪却难住了。寻常的狗宝易求,但是上了年份的却难找,这药膏方子中特意需要上年份的狗宝佳品。这些年他每次闻听哪里发现狗宝就赶过去,可是次次都是失望,那些狗宝质量都太差。

    想想也是,现在的犬类和人类一样,大多生活在安逸的环境中,少了那份野外搏杀的历练,又怎么能够蕴化出“天才地宝”呢。

    其实寻常的狗宝配药未尝不可,可关键孙德彪不敢冒着个险,这里边很多药材都只有一份,万一因为狗宝的原因不过关,最后这药膏全废掉,以后就很难再凑齐,自己到时候哭都哭不出来。

    正当孙德彪以为此生练筋无望的时候,却没有想到柳暗花明,竟然发现了凶犬。因此他得到大黄狗在金明湖附近栖身后才飞速赶过来。

    不过等见到徐磊后,他又开始犹豫起来。

    这种凶兽可遇不可求,最好能活捉,等它体内的狗宝摘除后,以后还能继续培育,源源不断为自己提供大补之物。可惜他这次来的匆忙,并没有带趁手的武器,手中只有一把弩弓,现在心中十分犹豫,到底杀不杀这凶兽。

    徐磊不知道对面这人打的什么主意,不过肯定不是个善茬。他能够在自己面前隐藏气血,显然已经超脱练皮的层次,要比自己高出许多。徐磊虽然不怕事,但也不是傻子,见识过那老者和红日酒店保安队长的功夫后,他自然知道凭自己的练皮层次的修为,在这些人面前还真不够看的。

    严格地说徐磊并不是嗜杀之人,击杀薛仲明不过是有怨抱怨,有仇报仇罢了。虽说不怕此人,但是和他无冤无仇,最后斗得两败俱伤实属不智,不如自己避走得了。

    想到这里,徐磊身子一纵,重新跳进水中。

    孙德彪只一愣神的功夫,没想到就让凶兽逃脱。

    看来有些想当然,原本以为凭借自己练骨层次的高手,捉住这狗最多比击杀多费些力气。没有想到这狗反应如此敏锐,稍微发现事情不对,立刻跳入湖中逃走,根本不给他留半点机会。

    而且从它的速度上看,如果事先不计划好,自己怕是很难拦住。凭一个人的力量很难将它捉住,只有借助警察,等他们捉住之后再让薛家来讨要。

    徐磊游到湖心,看着那轿车离开后才从另一侧重新上岸,在公园将皮毛晒干后踱步回家。

    ***

    “记者昨日从XX区执法大队获悉,最近一段时间我市频频出现流浪狗袭击路人事件。为防止流浪狗扰民、发疯咬人造成疾病传播的隐患,保障市民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XX区分局特意成立流浪狗专项治理执法大队,将集中执法力量对城区内开展狗患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晚上躺在客厅里看到电视上播放这则新闻时,徐磊本能的感觉到这事儿是对冲自己而来。

    还真让徐磊猜着了,他一连击杀六人,属于重大恶性案件。如果行凶的是人类,警局早成立专案组实施抓捕,可是行凶者却是一条大黄狗,这让人头疼起来。

    这事儿说出去令人觉得匪夷所思,因此市里边很多领导都对警局为了一条流浪狗大动干戈,浪费警力的事情不满。当然这其中也是有人抱着看笑话的心思。

    被薛家压制这么多年,他们不敢背后使绊子,说几句风凉话还是可以的。

    薛家也很为这事儿气恼,他们在省内虽然势力庞大,但还没有到一手遮天的地步。调用这么多警力捕杀一条狗,确实说不过去。

    不过薛家历经数次政治斗争不倒,积累的政治智慧不是盖得,最后给捕杀大黄狗的行为挂上一个专项整治行动的名头。这样从私事变成服务市民的好事,也不再害怕有人歪嘴。

第一卷 第二十六章 杀意再起

    因为早从电视上看过所谓的流浪狗整治行动,徐磊知道这些警察会继续找自己的麻烦,所以当看到他们在湖边出现的时候并没有惊讶。他只是在心中叹了一口气,恐怕以后白天不能再来湖中游泳了。

    “汪汪”那群警犬看到徐磊时在岸上狂啸起来,有两只更想挣脱主人的束缚跳入湖中和他争斗。

    不过它们被主人死死地拉住,来之前这群警察都看过徐磊捕捉乌鳢的视频,知道这家伙在水中也相当凶猛,警犬下去根本不是对手。

    看到几个警察把小游艇推下湖,徐磊冲着他们连叫几声,脑袋一甩,钻进水中消失不见。

    “大家都做好准备,等这黄狗在水中一露头我们就开枪把它打死。”穆长清早考虑到黄狗在追击之下会潜入水底,因此并未惊慌,扭头吩咐自己的手下。

    金明湖虽然湖水清澈,但是比较深,站在船上朝下看,只能看到昏暗的一片。

    徐磊在水下则不同,抬头可以清晰的看到游艇的轮廓,甚至连游艇上警察手中拿的防暴盾牌和微冲也看的清清楚楚。

    没有想到他们为捕捉自己下的本钱一次比一次大,连微冲都拿出来了。

    如果在陆地上徐磊倒是害怕那些枪支,可是在水中他还真不怵,记得以前曾经在电视上看过一般的枪械在水下5米的时候连10米处远的西瓜都打不烂。子弹在水下的弹道并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划出个扭曲的大S型;根本没有准头。

    他现在潜伏在游艇的前方,离那群警察不过六七米的距离。不过由于他四肢踩水的时候小心翼翼,因此那群警察竟然没有发现湖中的变化,只是端着枪戒备。

    十分钟,大黄狗没有在水面上出现。

    二十分钟过去,仍然没有见它的踪影!岸上的人以为警察要捕捉什么呢,纷纷站在湖边围观。

    一群人在小游艇上面面相觑,这都半个小时了,那大黄狗根本没在水面上出现过,好像完全消失一般。

    “队长,这狗不会已经溜走了吧?”开游艇的警察弱弱的问道。

    “不是吧,我们岸上还派了几个人守着,它怎么可能跑的掉,说不定溺水淹死了。”一个刚加入这次捕狗行动,姓名叫魏虎晨警察半开玩笑道。

    “不好说”穆长清的脸色阴沉的可怕。来之前他特意恶补过犬类潜水的知识,一般的土狗能在水下呆四分钟已经算是很了不起,而犬类潜水的世界纪录也不过是十几分钟,是由美国一只叫哈司的博美犬创下的。哈司不慎落入池塘中,十七分钟后重新浮出水面。

    这条凶兽能在水下呆半个多小时?想想根本不可能,即使是练骨层次的武者也做不到。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头狡猾的大犬又悄无声息的从他们的包围圈中逃走了。至于魏虎晨所说这凶兽溺水而亡的白痴结论,他根本懒得理会。

    上次也是这样,众人原本以为守住安全楼梯它就无处可逃,谁知道那家伙竟然偷偷进货梯逃掉。

    这次为防止出现类似情况,他不但在岸上也布置了警力,更让五大队派了六条警犬出马,分别守护在湖边,只要那大犬窜上岸,他们能立刻知道。

    可事情的发展再次出乎他的意料,那凶兽从水面露一次面后彻底消失不见。

    看着岸上越来越多的围观人群,他突然有一种自己是个小丑的感觉。这次局长顶着压力出动警力,如果再抓不到流浪狗,怕杀自己的心都有。

    有家庭实力做后盾,穆长清当上警察后一路顺风顺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竟然被一只狗给耍的团团转。不过越是这样,穆长清越不服输,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大犬给抓住。

    如果有人知道他心中的想法,肯定会耻笑都三十岁的人了,还带着孩子气。可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一旦执拗在那里十头牛也拉不回。

    徐磊当然不可能在水下潜水半个多小时,他最初也打的偷偷潜水到岸边逃走的主意,可是还没等他计划实施,护栏旁边就围满看热闹,打酱油的观众。

    如此一来,他只好打消念头,想要找个藏身的地方,等警察离开后再上岸。

    金明湖由于经常清理的原因,湖面非(提供下载…)常干净,连个可以遮挡藏身的东西都没有。眼看着自己的潜水时间已经快到极限,无奈,徐磊只好冒险潜到游艇下方,然后在游艇侧面悄无声息的探出脑袋呼吸。

    这是典型的灯下黑,游艇上的警察由于视线的原因根本看不到底部的情况,而围观的群众则由于艇身的阻隔自然也看不到徐磊。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这句话真没错,那群警察陷入惯性思维,总以为这大犬见到警察会潜水逃走,却没有想到它就躲在众人身旁。

    将近一个小时过去了,穆长清见那凶兽始终未露头,就知道围猎再次宣告失败。他刚要命令手下将游艇开回岸边,突然自己的手机响了,一看是局长打来的,他赶忙接过来,“什么……什么,找到了,好的,我马上赶过去询问他们两口子……”

    接完电话,穆长清的脸上郁闷的脸上露出几分喜意。他大手一挥,冲手下叫到:“不用在这里傻等了,刚才城管局有人提供线索,说是找到这大黄狗的老巢,局长让咱们现在立马赶过去。”

    “我的老巢……城管局?”徐磊在游艇下方将穆长清的话听的清清楚楚,立刻明白过来,他们知道自家的地址了,肯定是最初捕捉自己的那群城管提供的。

    自从击杀了薛仲明那人渣后,徐磊进出家门都变得小心起来,每次回家都要绕几个大圈子,就是害怕警犬循着气味找到自己家,让父母因此受到骚扰。

    泥人也有三分火气,徐磊虽然嗜杀,但是却不乱杀。原本想着自己和这群警察无冤无仇,因此没有痛下杀手,每次被堵截的时候都是躲避了事。按照以前警察抓罪犯的惯例,他们抓不到自己过点时间肯定会放弃。没有想到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纠缠,竟然敢把主意达到父母身上。

    等那群警察上岸离开,徐磊也跟着窜出水面,立马惹得尚未散去的人群一阵惊呼。

    “我X,这狗也太神了吧,刚才躲在什么地方,那么多警察都没有发现?”

    “就是,一大群警察连条狗都捉不住,传出去真是丢咱们K人的脸”

    ……

    徐磊并没有关注人群的议论,他转身飞窜朝家中赶去,只担心自己回去的太晚让那帮警察会把父母带走。一路狂奔,徐磊的眼睛越来越红,身上充满了暴虐之气。如果父母真的受到什么伤害,他不介意为此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真的?”当穆长清听说这黄狗的主人是谁后满脸的愕然。这大黄狗是由一对中年夫妇所养,而他们的儿子正是两个月以前被薛仲明撞死的。

    “嗯,正因为如此,局长才让我们将这两口子带回去询问。”一个手下接口道。

    “真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呀”不知道谁一声感叹。薛仲明是什么东西,警局内部的人早就知道。他被杀后,不少警察还暗自叫好。现在知道那大黄狗为什么杀人后,警车上的人都感到不可思议,比小说还玄幻。

    “队长,我想起来了!那两口子不会就是这些日子天天到咱们警局报道,询问是否找到肇事车辆的那对夫妇吧,如果是他们指示的大黄狗,没有道理不知道薛仲明已经被杀掉了呀?”这时一个警察开口叫到。

    “对呀,城管局那帮人不会搞错了吧。”另有人跟着附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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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 大杀四方(1)

    徐磊抄的是近路,加上他一路狂奔,等赶到家中时,那群警察还没有到。

    刚才惦记着父母的安慰,他跑得非(提供下载…)常急,根本没有时间控制节奏。等赶到家中陡然停下,浑身的气血立马开始沸腾。

    有了上次的经历,徐磊并没有惊慌,他将脖子微微前探,脑袋高高的扬起,宛如黑夜中对着月亮吞吐月华的猛虎一般。在悠长的呼吸下,那腹部时鼓时凹,仿佛钻了一只小兔子不断在跳动。

    几个呼吸吐纳,沸腾的气血渐渐平息,耳边也传来了警车急促的声音。徐磊身子一闪,已经躲在巷子的拐角处。

    等领头那警车从旁边经过时,他猛然窜到路中间停下。

    “吱……”那司机开的正猛,突然发现前面出现一道黄色的身影,他下意识的踩住刹车,扳动方向盘打了个转。车内的人猝不及防都一个趔趄,差点没栽倒前面。

    “我X,老李你想谋杀人是不是……”一个年轻警察捂着脑袋大声叫到。

    “那大黄狗……”这个时候老李才看清楚刚才拦车的身影是什么,正是他们苦苦寻觅的凶兽。

    徐磊并没有逃走,反而大摇大摆的站在路中间对着警车狂啸。

    这是赤裸裸的挑衅!!一群警察刚才在金明湖被耍的团团转,围观的群众更是称之为饭桶,他们本就恼了一头火,有一个当即按耐不住要举枪射击。

    徐磊却早有感应,身子一窜,远远的跑开。

    “给我追……”接二连三的追捕失败,穆长清彻底失去耐性,挥手让首先全部跟上来。

    这次徐磊并没有急速奔跑,而是放慢速度吊着那群警察和警犬朝自己追赶。

    这片城中村尚未来得及改造,虽然可以行车,但是道路七扭八拐。警车的速度根本施展不开,一群警察坐在车上干瞪眼没有办法。

    倒是有人想开枪,却被穆长清摆手制止。这里是居住区,万一开枪出现意外,谁也承担不起。

    徐磊迈开四肢一路小跑,最后把这群警察引到白条河边的几栋别墅中。

    这几栋烂尾别墅建于1998年,盖好后还没有开始入住,地产商就因为资金诈骗问题坐牢。

    最初倒是有几个老板对别墅感兴趣,只是这里离河很近,地势比较低,一下暴雨一楼就被淹没。那些老板考察过实际情况后,纷纷打退堂鼓。

    早些年这里还有个老头看守,后来那老头也消失不见,这片烂尾别墅群彻底荒芜下来。

    本来区领导想把别墅拆除,将这里规划成绿化用地,只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解决清楚,拆迁工作一再耽搁。慢慢的这几栋别墅就成了流浪汗和乞丐的乐园,一到冬秋季节成群结队的在这里住宿。

    现在随着天气转热,草丛中蚊蝇众多,那些乞丐也搬到了其他地方。

    因此别墅显得此时特别荒凉,不少地方都长着膝盖深的荒草,那些绿化树没有人修剪也开始横向发展,形成小灌木丛。靠近别墅,可以清晰的看到墙上的铝合金窗户连同玻璃不知道被谁摘得一干二净,墙根屋檐下到处都是粪便。这群警察刚靠近,就有人忍不住捂住鼻子。

    “汪汪”领头那两只警犬似乎没有受到影响,发疯般的朝楼梯口冲去。

    “把警犬都放开,让它们把这大犬赶出来。老李,你等下拿着数码相机在车上守着,把这场面完全拍下来。”

    穆长清为捕杀这条大黄狗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只是在金明湖的时候根本没用上,现在把它堵在烂尾别墅内,这次终于可以大显身手了,因此急切想留下珍贵的画面。

    看着渐渐围上来的群狗,徐磊明白眼前这群警察打的主意:他们是想要将自己逼进别墅内呀。这里可没有电梯,上了楼根本无处可逃。

    可是他们也低太估徐磊了,他咆哮一声,下一刻已经纵身窜出,欺身近前,大口猛张,没等那群狗反应过来,已经咬在其中一只的喉咙上。

    既然打算立威,下手自然不会留情。一击必杀,然后抽身退回楼道内,两只眼睛冷冷的盯着眼前的群狗。一时之间,除了伯爵和巴顿外,其他的犬类都不由自主的尾巴将尾巴夹起。

    在狼群中,夹尾巴是强烈的信号,是弱者对强者的臣服,一种谦卑恐惧的表示。

    狗狼同源,它们很多动作表达的意思相似。经常养狗的人会注意到,当一只瘦小的狗走过比它强壮许多的同类身边时都会垂下尾巴。如果双方实力相差很大,这狗把尾巴紧紧地夹在两腿之间,直到很远时才敢重新抬起尾巴。

    这群警犬虽然从小就被训练,可是它们的本性并没有泯灭掉,看到比自己强大许多的同类一样会恐惧。

    “碰”随着一声沉闷的声响,那狗躯重重的砸在地面上,脖子上咕咕的鲜血流了一地。

    “嘶”在不远处持枪观察的警察都吸一口凉气,那大黄狗这么厉害,只一个照面,就丧失了一条优秀的警犬。

    果然是凶兽,到现在穆长清可以完全肯定眼前这条狗已经变成凶兽。

    “汪汪”领头的巴顿开始急躁起来,冲着身边的几条狗大叫几声,跟着猛的朝自己扑过来。

    徐磊早注意到这头大犬,它的身形要比其他警犬高出一头,应该是它们的首领。

    在他看来,这警犬虽然凶猛,但是却根本不懂得气血运行,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和自己相比都差一个档次。因此他根本没有躲避,而是反身迎上去,伸出利爪朝警犬的脖子抓去。

    那警犬本能的感觉到危险,慌忙侧身躲闪,不过徐磊奋力一击,又怎么可能让它躲开。一只利爪抓过去,有三四百斤的重量。两犬侧身而过,那巴顿的脖颈处被划出个大口子,露出血肉模糊的肌肤。

    不等它站稳身子,徐磊又扭头咬住了脖子,巴顿跟着身体砰然倒地,血肉糊糊得身体在草丛中抽搐几下,就悄无声息。

    击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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