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猎手-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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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道临没想到这“蝙蝠人”居然动作那么快,本想先声夺人的用杀气吓唬他一下,没想到金发青年没事人一般的含笑躲了过去,正大有兴趣的瞧着自己,暗叹了一声失算,本着峨眉天道门“输人不输阵”的派训,同样学着金发人挤出来一个比哭都难看的笑容,跟金发青年笑嘻嘻的对视着。
金发青年在发觉来人杀气及体而止,就知道面前这个紫发小子对自己,只有杀势而没有杀意,否则刚才在自己身前那人早就被这股雄浑杀气灌胸震死了,只是不明白眼前这个紫发小子冲自己傻乐什么。
两人王八瞪绿豆的对眼了半晌,一个为了保持微笑的动作弄的脸皮发痒,另一个笑嘻嘻的乐得嘴唇发麻,到最后钟道临实在是坚持不住了,猛然收回笑容,伸手抖了抖脸皮,用汉语囔起来道:“金毛小子,你是干嘛的?”
金发人闻言一脸迷茫,眨巴眨巴眼,无奈的耸耸肩,明显不知道钟道临说得是什么。
第十二卷(西域惊魂)第八章吸血伯爵
不过好在钟道临不是狼人,金发人对他的敌意也不大。
钟道临眉头大皱,暗想这金毛小子不会就懂刚才那人的一种语言吧,苦恼道:“我是问,你是谁,干嘛来的?”
前句话是用拉丁语转化的法语问的,中间一句是阿拉伯语,最后一句却是英语。
金发人眼神一亮,或许想不到这个东方人居然会欧罗巴大陆的语言,颇有些兴奋道:“噢,弗朗机语跟法语我都说得不好,倒是曾在英伦三岛的一些小国久居,为了表示在下对亚瑟王首席骑士兰斯洛特的尊敬,请允许我用英语同阁下交谈。”
钟道临闻言大为郁闷,这小子回答自己的同样是三种语言,居然每种语言都字正腔圆,显然是听到自己只有前世法兰西“圣女贞德”的英语吞吞吐吐的还能勉强撑门面,这才提议用双方都“熟悉”的语言交流,尽管心中暗骂眼前这“蝙蝠人”跟自己臭屁,却对这小子如此善解人意,而又能不露痕迹的照顾别人面子,深感欣慰。
钟道临的脸皮早练出来了,微微一红就恢复了常色,欣然点头道:“我叫钟道临,来自峨眉山天道门,哦,差点忘了你不懂这个,你就把我当成东方修道士好了,不信上帝,不信耶稣的修道士,我信这个!”
说着伸手指了指天,又点了点地。
金发人听到前面一脸迷茫,听到中间杀机充盈,听到最后眉开眼笑,点头笑语道:“我也不信上帝,相反,我恨他,如果能见到他,我还会杀了他,我是血族族长该隐的十三子以诺亲王最小的儿子古莱,家族伯爵,很荣幸认识你!”
“伯爵?不小的官哦!”
钟道临小声嘀咕一句,却被古莱听到了,也不恼怒,微微欠身笑道:“这只是家族中的品阶,为了区别血统而已,并非什么爵位。”
钟道临哈哈一笑打岔过去,掩饰刚才的唐突,猛然间笑容一滞,顿时想起了前世的传说,愕然道:“血族……与狼人的世仇……血统……怪不得,原来你是吸血鬼?”
古莱金发一甩,并没有被钟道临直呼吸血鬼而动怒,傲然道:“那不过是诋毁我血族的万恶杂种们故意丑化的说法,那些人跟神魔的仆人交配,后裔都是些血统不纯的杂种,杂种们杀鸡鸭羊牛那些牲畜来整个吃掉,却不许我们吸血活命,你要是喜欢,同样可以称呼我为吸血鬼。”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钟道临不在乎古莱的讽刺,反而欣喜道:“我正要去大马士革,之后还要去西方,你们累世居住在那里,不如顺道一起如何?”
此时与古莱一起飞来的那三个吸血蝙蝠,已经清理完了现场,也不知道是跟古莱通过什么方法交流的,围着古莱的上空盘旋了三圈便朝西飞去,自始至终双方都没有交流过什么。
古莱眯眼看了眼飞走的同伴,神情中颇有些不屑的对钟道临说道:“我亲爱的东方修道士,阁下既然明白我血族的由来,为何还要提出这么不符合逻辑的要求,虽然我对阁下敢与我同行的勇气深感钦佩,却对您的智力深表怀疑。”
“逻……逻辑?”
钟道临茫然道:“什么是逻辑?”
古莱像白痴一样盯着钟道临看了少许,等发觉这人脸不红心不跳的望着自己,渴望着答案的模样,无奈道:“两千年前柏拉图的哲学,就是如今欧罗巴大陆所谓的逻辑,就像不符合事实的要求,不符合利益的行动……噢,或许以阁下的智力来讲,理解这些比较困难,这么说吧,当一头野猪提出要跟狮子同行,当你我身处沙漠,阁下却提出要洗个热水澡,您觉得提出这样的要求合理么?我如果当答应,那不是有病吗?”
“呃……”
钟道临被古莱不带一个脏字的讽刺闹了个烧鸡大窝脖,再厚的脸皮也有些发烫,讪讪道:“这不是跟你商量嘛。”
“不不不!”
古莱仍保持着风度,语气中却有些不善:“当一个人提出了损害他人利益,而自身得利要求的时候,这个人的品行就一定有问题,阁下是我千百年来第一个愿意交谈的东方人,或者称呼您为东方修道士,遗憾的是,您却曲解了我的善意,幸亏阁下不是传道士,不然你的脖子上一定会出现两个血洞的,请相信我。”
“世间藏龙卧虎,说不定真会这样!”
钟道临赞同的点点头,轻松道:“不过在我脖子上出现血洞之前,您的脑袋肯定已经离您而去了,也请您相信我,这真的对我来说不难,如果动作快点,说不定我还能收回前一句话,只保留把您的脑袋弄飞出去。”
说着,冲古莱眨眨眼道:“谁让您的眼光不行呢,我们东方有拌猪吃老虎的传统美德,当然,我只是说说,并不希望把将个优良传统通过您失去的脑袋传到西方!”
“藏龙卧虎”与“拌猪吃虎”这些成语对于古莱来讲比较难理解,尽管他不明白为何假的母猪能够吃掉真的老虎,却明白眼前这个紫发小子同样充满着对自己的蔑视跟不屑。
这样的蔑视在古莱以千年计的悠长生命里是很难碰到的,平常人对于他来说不过是食物,那些传道士跟教廷圣骑士碰到他也是恐惧多于挑衅,再说欧洲大陆上充斥着假的传道士,跟名不符实的教廷骑士,配让自己出手的寥寥无几。
可这个突然出现的东方人就比较奇怪了,不但兴冲冲的提出要跟自己这个人见人怕的吸血伯爵做伴同路,还隐隐的有想要自己当他免费向导的可恶想法。
自己是什么身份?是眼前这个小子脸皮真的那么厚,还是真的不怕死,莫非跟自己一样厌倦了千年不死的岁月,想要享受一下死亡的感觉?
按说不能啊,眼前这个嬉皮笑脸的小子怎么看也不像是高龄青年,莫非是跟自己一样,早已克服了衰老死亡这些的生理表相?
这小子莫非真跟自己一样,同属于纯种血统?
也只有血统的纯洁才能产生像自己这样的人物啊。
钟道临瞪眼看着古莱神色不定,苍白的脸庞越发惨淡,喜怒不定的样子,也是一阵纳闷,他还不知道古莱已经对他有些惺惺相惜之情,仍以为古莱要出言讽刺,不由得微愠道:“金毛小子,你以为我是耗子陪猫睡,真的胆肥儿呀,我们东方人有一句俗语说得好,没有金钢钻,就别揽瓷器活。知道什么是金刚钻吗?就是很坚硬的石头,就是本事,就是实力,就是……”
钟道临说着说着猛地停嘴不言了,呆呆的望着古莱伸出的右手,那翘起的中指上正戴着个八菱蓝钻戒指,在月光下闪烁着璀璨耀眼的光芒,讪笑道:“咳……原来你知道啊!”
古莱也是一脸郁闷之色,心想何止是知道啊,我这都戴了千八百年了。
其实钟道临不知道,血族的传统,或者说是传宗接代,并非是交欢后生孩子,血族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种族,并非是中土那些死灵僵尸可比,他们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没有体温,但永生不老。
正因为这样,血族繁衍后代并非是生子育女,更不是去逮谁咬一口就算,而是必须将自己的血液给予选中的后继者,被吸血者同时接受吸食者的血液,这个过程被成为“初次拥抱”,两种血液融合才有可能跨入血族门槛。
当然,被允许成为血族一员,甚至在家族中担任职位,则要经过数以百年的考验,并能够继承纯正的血统跟能力,其中过程九死一生,能继承传承之人的能力并受封品阶者,古今更是寥寥无几,毕竟这种能力太为强大,因为传说他们的祖先就是世界上第三个人类,亚当与夏娃的第一个儿子——血皇该隐。
一夜暴富容易,三代却养不出一个贵族,血族更是贵族中的贵族,被血族选中的传人,几乎都是婴儿时代,一旦选出,此继承人的近亲包括其父母都会被杀死,继承人还要通过数百年的残酷考验,做到恨断情无,从几个继承人中脱颖而出,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血统传人,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洁,其余几个继承人都会最终死在唯一血统传人的手上,这一过程,俗称血族传人的“斩俗缘”。
按照族内密党的戒律,血族不能随意发展自己的后裔,而且一名血族族人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残酷的竞争胜利后,继承者这才算是被血族承认为族人,俗称“入族”,之后的争阶竞品,则更是天赋,血统跟能力的综合搏杀。
古莱让钟道临看的那颗蓝钻戒,正是他在血族地位的象【炫|书|网】征,不但说明了它的血统与能力,更能够号令族内低品阶,甚至连身份都没有的族人跟外围血族奴仆,钟道临这个连钻石都没见过的土老冒跟富可敌国的古莱得意洋洋的谈论金刚钻,也难怪人家郁闷不已。
钟道临泄气道:“如今已经地处西域,想必你大老远的赶来追杀这些人狼,也是人生地不熟,不如我帮你领路寻找这些人狼,你则在欧洲大陆帮我寻找几件我所需要的东西,咱们互通有无,好不好?”
“不好!”
古莱昂首看了看月亮的角度,此时离天亮尚远,也就不是那么赶着离去,虽说感觉跟这个东方人谈话颇有些意思,却一点面子都不给钟道临,摆手淡笑道:“这些狼人聚居的村落,千百年来被我族四处出击,挑了不知道多少了,寻找这些死对头,我们血族应该比阁下更为拿手,而且我猜测阁下根本就不知道这些是狼人,否则也不会让你的那些同类与这些狼人呆在一起了。”
古莱嘲笑的看了眼钟道临,若无其事道:“千百年我们都等了,还在乎多等上百八十年么?今日找不到这些狼人,我们明日接着找,今年杀不光,明年接着杀,我族对依靠外人的帮助没有兴趣,连我族族长的弟弟亚伯都会因为一盘肉食陷害我们,一直以来想跟血族亲近的人,无一不是想依靠我族获得利益,你说我会依靠阁下的力量去寻找狼人么?”
钟道临愕然道:“怎么你对别人有着如此深的戒心呢?”
古莱鲜有的收回了一直挂在嘴角的轻松笑容,严肃道:“这不是什么戒心,这是血族能否延续下去的根本,狼人对我族来说,不过疥癣小疮,如果失去了戒心,才真正会引发灭族惨祸,借助别人的力量,这股力量就不会被我完全控制,甚至有可能反噬,伤害到我族的利益,还不如依靠自己,我不喜欢那种被人操纵的感觉。”
说着,对钟道临真诚道:“我真的很高兴能够和你这样的一个不信上帝的东方修道士交谈,我族一向看中实际,少有那些华而不实的承诺跟同情,所以很不讨人喜欢,到处都是诋毁我族的言论,把我们说成是吸血恶魔,天啊,难道他们吃肉,我们喝汤都不行吗?正因为我们很少承诺,才会注重承诺,我不答应与阁下同路,是因为对我来说,这根本就是毫无利益的事情。”
钟道临摇头苦叹道:“你这是否有些死脑筋了?假如你是游牧民族,缺少铁器跟粮食菜蔬,我是农耕民族,缺少肉类马匹,咱们相互交换,岂不是什么都不缺了?这怎么能说是谁被谁操纵呢?我不需要什么帮助与承诺,就像你说的,这叫利益交换。”
“阁下开始懂得逻辑,或者说哲学的意义了!”
古莱赞许的点了点头,又摇头笑道:“可惜却没有了解我的意思,按照你的比喻,我现在铁器粮食菜蔬也好,肉类马匹也罢,什么都不缺,即使缺了,我也会命令族人自己解决,否则缺少哪样,哪样就容易成为敌对的一方控制我族的软肋,自己做还能够积累不足的经验,归根结底我并非不赞成交换,而是你手头没有我需要的东西,或者说值得交换的利益,很遗憾。”
两人说话的这段时间,村落内除了死去的狼人跟殃及池鱼死伤的一些囚犯蒙兵,只要是能够爬动的,基本上是连影子都看不见了,就算铁穆都跑了个无影无踪,说到底还是这些吸血蝙蝠太骇人,从村口到村内,跟变身成狼的村民腥风血雨的折腾,半柱香的时辰就连撕带啃的咬死一片。
面对这种从未见过的诡异情况,或许也只有钟道临这个对妖魔鬼怪见多识广的半吊子道士才能不想着逃跑,反而不要命的先想着找向导,其他人有马的骑马,没马的哭喊着撒丫子就跑,就算被捆翻的囚犯跟那些腿软的蒙兵也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
这个破败而又到处血迹斑斑的村落内,此时只剩下这两个大胆人物,金毛的是对紫毛的东方修道士身份感兴趣,紫发之人是对金头发那位的向导潜力有所憧憬。
这两位主儿都是见多了死亡杀戮的,地上躺满了死尸,血腥气冲天,他俩人愣是都没当回事儿,一个想拿对方解闷,顺便灌输西方思想,另一个则想把对方骗过来当向导加认路的毛驴用,两人至今还是谁也没能说服谁。
幸亏俩人性格中都有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一个自恃伯爵身份,始终温文尔雅,轻易不会动怒,想杀人的时候比动怒的时候多,另一个则根本啥都不在乎,爱咋咋地,缺点太多可以不计,优点就是脸皮厚,被人讽刺无所谓,全当你放屁。
这一正一邪,一魔一道,一中一西,古古怪怪的两人没有一言不合而打起来,反而拐着弯的想把对方给绕进去,文斗始终未能升级成为械斗,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钟道临一看这金毛小子油盐不进,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说了,暗想大不了我独自摸过去也就是了,忽然脑际灵光一闪,想到了阿里当初谈到古兰经时提起的东西,摇头晃脑的冲古莱得意道:“我有个东西或许是你感兴趣的,咱们打个商量,你帮忙找到我要找的东西,我帮你找到你希望得到的东西,如何?”
古莱以为钟道临又要来个假猪吃真虎,或者是什么金刚钻做瓷器,大感无趣,不以为意道:“多谢阁下关心了,能让我感兴趣的东西不多,在下也不缺钱用……”
眼看古莱又要把自己穷光蛋的本质加以揭露,钟道临赶忙出声道:“那圣器碎片如何呢?”
“什么!”
古莱闻声双目红光一闪,情绪第一次明显的波动起来,忍不住喝问道:“阁下说的什么圣器碎片?”
“就是传说中上帝与大魔王争斗时毁坏了的圣器,遗留在人间的碎片,只要齐集这些碎片,引入圣婴的鲜血重新组合,便能够重现可以毁灭大魔王跟你们血族的……”
钟道临故意瞟了眼身旁脸色越来越凝重的古莱,才深深吸了口气,淡淡道:“上帝武装!”
古莱闻声,终于色变。
第十二卷(西域惊魂)第九章大马士革
“上帝宠爱谁,就把谁安顿在大马士革。”
座落在长辛山旁,巴格达河畔的大马士革,建城已经有四千多年,被誉为“天国里的城市”,大概是世界上同时期唯一能跟大宋东京开封比人口的地方。
大马士革确是一座巨大的城市。平坦的原野上葱绿一片,玉带般的巴格达河波光闪烁,蜿蜒其间。
这与远处茫茫无际的沙漠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绿荫丛中,掩映着一幢幢别致典雅的白色房屋和清真寺的尖塔。
当东方的曙光还未透过地平线,高昂而又拖着尾音的古兰经吟诵声就划破了万籁俱寂黎明,人们涌向清真寺静听身着白袍的阿訇讲经,接着,人群中响起了一片片祈祷声,一天的斋戒便从此开始了。
钟道临与古莱到达大马士革的时候,正是伊斯兰历十月穆斯林的斋月,阿拉伯语称“拉马丹月”。
在整个斋月里,教徒从每天破晓至日落,实行严格地斋戒,黎明前吃“封斋饭”,日落后吃“开斋饭”。
封斋日内,除士兵、孕妇、幼儿和老弱病残外,每个教徒都要戒除一切饮食跟酒。
伊斯兰教徒以虔诚的信念,排除一切杂念,心中想着安拉,忍受着炎热干燥的气候,自觉地过着一年一度的斋月。
天已经蒙蒙亮了,古莱早就为了躲避阳光而找地方藏身去了,任钟道临如何苦口婆心的说服他藏身于自己的乾坤袋,古莱仍是不为所动,尽管开始还一直保持着风度,微笑始终挂在嘴角,可钟道临明显的发觉了在自己拿出袋子的时候,古莱对他的不信任。
古莱自然不会把自己珍贵的生命托付于钟道临的那个破袋子里面,所以当钟道临拿出粘满黄泥的“乾坤袋”想要动员古莱钻进去的时候,古莱的脸色就不好看了,任钟道临把乾坤袋吹得天花乱坠,古莱仍是面色铁青的摇头不止,笑的也不那么自然了。
无奈放弃了点化古莱这个“迷途的羔羊”,钟道临只得自己找地方开饭,学着阿拉伯人在巴格达河畅快淋漓的洗了个澡,他就穿着湿漉漉的衣服,兴冲冲的一头扎进了大马士革,当他来到拱形城门的时候,身上的衣服早已干透。
一队围着黑头巾,穿戴着皮甲的卫兵正在城门处检查着进出的商队货物,钟道临位随着一个牵着六匹骆驼的老汉,跟随着蠕动的人群,慢腾腾的朝城门前挪动。
钟道临想要进城简单的很,其实根本不需要通过城门,只是他心血来潮的想入乡随俗,也就扮作远行旅人的模样,大摇大摆的跟着排队的人群骆驼队走着。
黑褐色的头发的阿拉伯人群中突然出现一个满头紫毛的东方面孔,这倒是让正在枯燥等待进城的阿拉伯人来了兴趣,尝试着用各种语言跟钟道临打着招呼,一旦能够彼此理解对方的语言,就马上笑眯眯的交谈着。
热情的阿拉伯人还会不时从脑袋上顶着的一个个大包裹中掏出各种果子跟椰枣递给钟道临,也有从骆驼背上摘下皮囊,让钟道临尝尝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