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枭-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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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余风手里抱着襁褓,正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满脸褶皱的小家伙。他实在是很难想象,这个和自己血脉相连的儿子,居然生出来是如此的……嗯,如此的“高古”,不过话又说回来,不管小家伙刚刚生下来,是多么的难看,但是他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抱着自己的儿子的感觉,还真的很好。
也许是屋子里的烛光有些刺眼,小家伙费力的将脑袋动了一动,用后脑勺对着光源的方向,小拳头捏的紧紧的。余风有些捉狭的走动几步,让烛光再度泼洒一些在儿子的脸上,小家伙闭着眼睛,嘴里很不满意的张合了一些,然后,毫不给面子的大声啼哭起来。
“好了,儿子给我,他饿了!”雪娘有些虚弱的躺在床上,对着面对儿子的啼哭有些不知所措的余风说道,她的相公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一副胸有成竹镇定自若的样子,眼下看到他这副窘状,雪娘不仅不觉得有损他的形象,反而觉得有几分温馨,一家人,不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吗?
“饿了?我去叫奶妈进来!”余风小心翼翼的将手里的襁褓,平摊在手上,像捧着一件极其珍贵的瓷器,送到雪娘的手上。
雪娘有些笨拙的解开衣襟,露出雪白的胸脯,见襁褓中的婴儿送入怀中,哭声戛然而止。
“还是我自己奶几天再说吧,自己的亲生儿子,都没吃过娘的奶,那像什么话!”看着怀里大口大口吸吮着乳汁的小家伙,雪娘的脸上露出幸福温柔的神色。
“那是,那是!”余风连连点头,眼睛确实直盯盯的看着雪娘胸前的那一抹腻白,和正在努力工作的儿子,嘴里附和着雪娘的说话。
“看什么呢?”雪娘扫了一下他,脸上微红的娇嗔道,余风这样肆无忌惮的眼光,虽然他们都是老夫老妻了,还是在给儿子喂奶的这种情况,她仍然是觉得有些害羞。
“我真羡慕咱儿子!”余风咂咂嘴:“如果我是咱儿子,爹娘要是给我找奶妈,我第一个不答应,非得闹得一个天翻地覆不可!”
“净说些疯话!”雪娘白了他一眼,“稳婆说了,这些日子,你还是少来我房里的好,女人家坐月子,男人进出这里,对你不好的!”
“有什么不好的!”余风夸张的说道,顺势坐在了床边:“相公看娘子,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我说真的!”雪娘有些急了:“相公你是做什么的,雪娘还不知道吗?要是因为女人家的秽气,触了霉头,那雪娘以后还怎么做人,你要是想和我们娘俩呆在一起,等到越儿摆了满月酒之后,还不是随你!”
余风的神情有些黯淡下来,刚刚生完孩子的雪娘是何其的敏感,一瞬间就发现了余风情绪的低落。
“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
“越儿的满月酒,我可能赶不上了!”余风有些败兴的说道:“我可能过几天,要出去一趟!”
“去哪里,有危险吗?”雪娘关切的问道。
“去北边,鞑子出兵朝鲜了,你也知道,那个叫崔阳浩的朝鲜人,就是一个草包,带的也是一群草包兵,打顺风仗可以,真要是和鞑子干起来,那是不是鞑子的对手的,三天啊,仅仅三天,这几个月打下来的地方,就全部拱手送给了鞑子,一夜败退百余里,我都不知道这些朝鲜草包,除了会跑路,还会干点什么!”
室内没有他人,余风的说话,也有些似乎肆无忌惮起来,当然,这也间接的说明了,这个直接他对这个让他不能参加自己儿子满月酒的朝鲜人,他是一肚子的怨气。
“相公要出兵?”
“是啊,这家伙一溃千里,咱要守住咱们这点家当的话,那就得御敌于家门之外,总不成等鞑子到了自己家门口了再去和他们较量一番吧!”余风脸上虽然有些郁闷,但是倒是也没有多少忧色,这让雪娘稍稍放下了一点心!
“鞑子人数很多吗?”
“不清楚,反正这崔阳浩是打一场败一场,连对方多少人都没有搞清楚,给我来信求援的时候,已经丢了平壤北边的安州,介川,德川一线,现在他的兵马,大部分都退到平壤一线了!”
雪娘沉默了一下,刀兵凶险,她作为一个军户的女儿,又如何不知道,虽然她的相公眼下不需要亲自上阵去于敌人厮杀,但是,战场之上,会发生什么事情,连老天爷也拿不准,要说他心里不担忧,那是假的。
“相公!”她从被子里伸出手来,握住余风的手,轻轻说道:“对于男人们行军打仗的事情,我一个女人家不懂,也不能为你分忧,只不过,这此去凶险,相公一定要保重自己,不可轻涉险地,我只要你要知道,不管如何,我们娘俩,都会在这个地方等着你的!”
“嗯!”余风也紧紧的握住她的手,两夫妻就这样静静的坐在一起,不再言语,屋子里温馨的气氛,悄悄的弥漫,直到吃饱喝足的余越心满意足的睡去,余风才缓缓的从雪娘的手中,抽出手,站了起来:“你好生在家里休养,看你的相公,为咱们的儿子,去打下一番大的基业下来!”
四月二十三,风字营第二次扩军。
同时,已经成军的教习营全部,风字营大部以及部分内务衙门的兵丁,在新城城中的大校场,开始一队队的集结,然后,随着自己的长官,朝着营外,朝着北方开去。
在长渊,南浦一线,风字营都驻扎了一些兵丁,这些兵丁也将被新招揽尚未完全形成战力的新军所替换,而替换下来的他们,也将随着风字营的大队,一同开往平壤。由卝炫卝书卝网卝整卝理
在平壤,还有一个千户的风字营官兵的协防,如果加上这次前往平壤的兵力,最终在平壤城里,余风的直接力量就可以达到八千余人,再加上余风可以间接使用的崔阳浩麾下的朝鲜兵丁和池长青的手下,余风的总兵力,直接就超过了两万,有了这样的力量,余风有信心,即使是鞑子出动万余精骑,他也能独卧孤城,以据鞑奴。
“八旗不过万,过万不可敌!”这句话,余风是知道的,不管是不是后世的大清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总之,这可以说明一个事实,那就是真正的满清八旗的骑兵,数量上是不多的,真正值得考虑的,倒是那些为虎作伥的蒙古仆从军,汉军软骨头仆从军,甚至那些倒戈投向鞑子的朝鲜军兵,正是这些人,充当他们的爪牙和走狗,为他们撑起了动辄出兵“十万”、“八万”的大旗。
实际上,余风的估计,还是过高的估计了大清对于朝鲜的重视,至少,在大清的眼里,朝鲜还是那个软弱无能的朝鲜,那个一打就散的朝鲜,对于余风的存在,估计大清的高层,是一点儿都不知情的,那曾经在余风手下吃过亏的鞑子,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隐瞒了他们失利的消息,反正,在皇太极的眼里,既然这朝鲜李倧如此的不合作,连个儿子都舍不得送来做人质,不服气之心昭昭可见,那他也不必客气,直接出兵打得李倧服气就是了,至于这兵力,他觉得,三千足矣,至于其他的那些依附的家伙,是不是想趁此就打打秋风,他就不考虑这些了,反正八旗子弟,他就打算出三千人,而就这三千人,他还觉得,有些多了。
在余风的历史上,这次来教训朝鲜小兄弟,那是皇太极亲自出马的,很明显,这是一次杀鸡骇猴的举动,但是在余风出现的历史中,皇太极显然对于朝鲜的兴趣远远没有他对于大明的兴趣这么大,所有,出征朝鲜的任务,就光荣的落在了睿亲王多尔衮的身上。
崇德元年三月,也就是崇祯九年三月,睿亲王多尔衮、贝勒豪格,分别率军自沙河堡,长山口入朝鲜,兵分两路,开始了征服朝鲜之举。除本部八旗精兵,蒙古,汉军朝鲜附从一万余人,号称五万大军。
大军一路南下,攻城拔寨,势如破竹,一时之间,告急文书雪片般的飞向汉城,与此同时,满清还派大将马福塔率三百余人,扮作商人,潜入朝鲜国都汉城,大肆进行袭扰破坏,朝鲜举国上下,一片惊惶。
第二百一十七章 接手平壤 斥候之战
马福塔的袭扰行动,显然比他们想象中产生的影响要大,虽然在不长的时间里,在汉城的李倧立刻就反应了过来,而且很是迅速的就四门紧闭,大索全城,但是,这些潜入进来的奸细,造成的恶劣影响,却是也再也挽回不了的。
原本对于和满清的战争印象还比较模糊的官吏和民众们,一夜之间,发现原来战争居然离自己是这样的近,人心一旦恐慌起来了,朝鲜小朝廷那自上而下的辟谣,就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了。所有人都意识到,刀光剑影,怕是不仅仅是远在北方的那三道的事情了。
汉城一片风声鹤唳,说是草木皆比也不为过,这个时候,北方的告急文书雪片样的飞过来,别说汉城是一国都城,需要重兵把守,分不出多少援兵来,恐怕就是能够分出援兵,这住在汉城的王公大臣,也不会将珍贵的兵力,填到北方那个无底洞里去了,他们自个的安危还靠不住呢,这次是几百奸细,下次没准就是几千了。
所以,对于崔阳浩而言,与其期待从国都来的那虚无缥缈的援兵,还不如就近抓住“维拉斯科商团”这根救命的稻草还实在一点,至少,在眼前,维拉斯科商团给予他的帮助,那是实实在在的。
他就没有搞清楚,为什么明明形势一片大好,那些望着他的大军,毫无斗志的这些大清国的强盗,怎么就能一夜之间,好像变成另外一支军队一样。他们露出了他们的锋利的爪牙不说,还张着一口大嘴,往着任何他们能够下口的地方咬去。
而更要命的是,他发现他一向寄以厚望,并且为之自豪的“精兵”,和他的前任带的那些军兵,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打不过的,还是打不过,逃跑起来,也还是一如既往的神速,这一点,让他沮丧不已。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头上的那顶“定国大将”的帽子、那帽子四周的光环,似乎有点不怎么靠谱了,就是一个傻子现在也醒悟过来了,眼下这光景,光是凭着他的人马,怕是抵挡不住这些穷凶极恶的强盗的。
还好,他还是有底牌的,和“维拉斯科商团”交往以来,他一直积攒下来的交情,现在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这支军队,不管是他听说的、还是看到的,都证明他们曾经在和这些北方强盗的战争中,并没有吃多少的亏。
尽管,他也不是毫无察觉,这个维拉斯科商团的背后,肯定是有些猫腻的,要不然,也不会一个小小的梦金浦里,眼下他们叫做新城的租借小村,能够拉得出那么好几千的装备精良的军队。但是,与迫在眉睫,即将除掉他头上那层光环的北方强盗相比,这点隐患,根本算不得是什么,眼下他就是一个饮鸩止渴的人,就眼明知道眼前的是一杯鸩酒,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喝下去。
因为他十分的清楚,一旦再度战败,被他的对手剥离了他头上的这些光环,那么,他所拥有的财富,赞誉,身份地位等等一切,都会离开他而去,而那个时候,朝廷里要找一个为北方战局负责的替罪羊出来,绝对是非他莫属,如果说国人皆曰可杀,那么,就是他的父亲也保不住他。
他如同一个赌徒,已经将全部的身家全部的希望,都压在了“维拉斯科商团”这只牌上面了,所以,余风率着大军一到平壤,提出要接过平壤的指挥权的时候,崔阳浩很是配合的交出了他手中的权柄,只留下他身边的几百亲卫。而平壤城中的池长青,更不用说,他的立场坚定得狠,无论什么时候,他都站在余风的这一边。这样一来,这平壤城里,无论军民,无论中朝,所有的人,余风都可以一言而决生死了。
平壤,已经成了余风的平壤。
余风一旦拿到了平壤的指挥权,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自己营中的斥候,全部撒了出去,尤其是马队的斥候,他们的侦查范围,已将远远超过操典规定的三十里,甚至有的斥候,已经跑到五十里,甚至更远的地方去了。
尹胜就是这些斥候里面的一个。
他的出身,现在以及没有多少同袍知道了,大家都只知道,尹小旗是在很早的时候,就随着丘千总一起跟着大人转战南北的了。不过,对于尹小旗昔日的伙伴,如今一个个都身居高职,再不济都是一个总旗,而尹胜却一直在小旗的位置上,好像被铁钉钉住了一样这个疑问,他的属下们多少有些不解。
不过,等到他的这些属下,和他们的小旗逐渐熟稔之后,就没人再提这个事情了,连闲聊的时候都没人再提。
尹小旗人很不错,讲义气,对部属又格外的关照,打起仗来,也是不甘人后,这样的汉子,再议论他的是非,就有些不厚道了。可惜的是,就是这样的一个汉子,却是总管不住自己的裤裆,总是惦记那裤裆里面的那点事情,甚至为了这事情,屡屡违反军令,这也难怪他老是升不上去。
虽然他从不用强,除了是驻地周围娼馆的常客以外,了不起勾搭一下附近的那些虎狼之年的小媳妇大婶子,但是因为这事情,他都被人家的亲属来营里告过几回了,虽然上面往往为这事情将他训斥得狗血淋头,但是事情过后,他依然是我行我素,对于这样惫懒,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却又打仗是一般好手的家伙,最后,连上面训斥他的兴趣都没有,好吧,只要你不给我捅出大的篓子,你爱咋滴咋滴吧!
不过,除了这些,尹胜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胆大,当然,要是胆儿不大,他也干不出这么多色胆包天的事情,值得欣慰的是,在战场上,他的胆子同样的大,比如现在。
“头儿,咱们怕是已经走得够远了吧,今个还回不回去啊?”说话的是一个着短衫的家伙,刚刚他站在马鞍上,伸长了脖子,朝着前面看了半天,只可惜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远处的景物有些灰蒙蒙的,实在看不到什么东西。
不知道这里距离平壤多远,但是这几个斥候都知道,决计不会只有三五十里地。
“多宝,看见啥了?”尹胜双腿搭在马腹上,对着这个重新坐回马鞍的属下问道。
“啥都没看见!”多宝撇了下嘴,“要是咱今个儿不回去的话,就得找地方过夜了!”
“前面就没个庄子啥的?”另外一个骑在马上的斥候,对着多宝儿问道,“咱们又不能生火驱赶蚊虫,叫人在这野外呆一晚上,那可要了老命了!”
他们一行,是四个人,四匹马,除了小旗尹胜,其他三人都是刚刚调到马队不久的步卒斥候,对于如何骑马侦查敌情,尹胜无疑是个中老手,经验极其丰富,趁着这个机会,带带这几个新人,也是情理当中的事情。
“头儿……”多宝还想说话,只见尹胜把手扬了起来,对着他打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松开缰绳,利索的从马上跳了下来。
他将手里的缰绳递给身边的同袍,整个身子趴在地下,耳朵贴近地面,仔细的聆听起来。
这番动作,让几个新丁都有些紧张起来,他们可是清楚,如果不是尹胜的大胆,和上面有将军护着他,他们是决计不敢违背军令,将搜索范围扩张这么远的,换句话说,如果是尹胜听到了什么马蹄声啥的,那绝对不会是自己人,至于是鞑子,还是附近的朝鲜人,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两到三个人,可能无甲,速度极快,是斥候!”尹胜腾的站了起来,这个时候,三两个骑士,以这样的速度而来的,只可能是搜索的斥候,而他也不认为,自己马队里还有其他的人会到这个地方来。
众人将眼光投向尹胜,斥候们为了行动快捷,很多都是不带武器的,但是在风字营中,余风却是没有这个规矩,在余风的认为中,斥候们作为大军的眼睛,在保持机动性的前提下,保障自己的安全,那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所有,风字营的马队斥候,也许不会披甲,也许没有大刀长矛,但是,身边无论何时,决计不会没有一只三眼火铳的。
而尹胜,有两只。
“兄弟们,想不想让咱们大人破点财!”尹胜见到三个一脸肃穆的手下,笑嘻嘻的说道,“要是来的是鞑子,一个脑袋十两银子,这可就是二三十两白花花的银子呢?”
敌我双方的斥候,在相遇的时候,互相对掐的事情很少,大多数时间,都是双方远远发现了对方的存在,然后然后就是互相避开,毕竟这种厮杀并不是他们的本行,他们只需要见侦查到的信息,传递回去,供给统帅决策就行了。就像一个人的眼睛,那是只管观察,动手打架的事情,那是胳膊大腿的事情。
可惜的是,这一次,这几骑遇见的是不按规矩出牌的尹胜。
“咋了,熊包了,没尿裤子吧!”尹胜见三人没有反应,讥诮的说道。
“头儿,说啥呢,这里可没有一个熊包!”多宝儿涨红了脸,瓮声瓮气的说道:“不就是几个鞑子吗?他们又没有三头六臂,俺听头儿的,头儿说料理了他们咱们就料理了他们,头儿说咱们回头就走,咱们立刻就走。”
第二百一十八章 铁锁横江万人敌
马蹄声“答答”的从小道的那一头传来,从半人长的青草中望去,隐隐可以看见马上骑士那和风字营的青布短衫迥然不同的装束,而骑士头上光溜溜的脑袋的后面,一根根筷子粗细的辫子,随着他们起伏的身形,左右晃动着。
“金钱鼠尾”!躲藏在草丛中的三个人,几乎是同一时刻,肯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测,鞑子,是鞑子,只有鞑子才会有这样的装扮。
在他们身后五十来米的小树林里,一个瘦削的斥候,手里牵着几条缰绳,正有些紧张的看着灰蒙蒙的前方,虽然他什么也看不见,但是他知道,只要枪声一响,就是生死立判,到时候,前面的兄弟跑回来,藏在这里的马匹就用的上了。
草丛里的三人紧张的看着前面五六丈的地方,在那里,有他们刚刚匆忙布置上去的一根绊马索,若是天色尚好,这样的绊马索,很容易远远的就被发现,但是,此刻阴暗的天色下,马上的骑士,除非能未卜先知,否则的话,只可能有一个结果,不是马上的骑士摔得筋断骨折,就是疾跑中的马匹被绊折了马腿。
越来越近,多宝觉得自己攥住火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