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枭-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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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牧云心里暗暗哼了一声,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他才不管呢,我管你们是人脑子打出狗脑子,都是你们这小门小户的事情,与我泱泱天朝何干,不管你们这巴掌大的地方谁做主,难道还敢不乖乖听话不成,要不是这涉及的是大明的叛将,他可依靠这个契机,小小的立上那么一番功劳,名正言顺的离开这个鬼地方,他连这人模狗样的朝鲜小官儿都不想搭理。
到时候这边打也好,和也好,他早就屁股一拍,到京师那花花世界去享受去了,这边的乱摊子,关他屁事情啊!
“窦公公……”那池青峰显然不是什么大胆之辈,这宣慰太监不做点什么许诺,让他这样卷起袖子就这样赤膊上阵,怕是他心里头也是七上八下的。
“怕什么,倒时候,你愿意继续做这个官儿也好,不愿意继续做这个官儿,咱家就给你走个门口,调你去天朝的四夷馆当差又有何难处,难道咱家在天朝,还护不住你一个藩国小吏吗?”
这话就说的有些不客气了,不过,有些人偏生就是一副天生的贱骨头,你要是客客气气的和他说话,没准他还疑神疑鬼,可是一番不客气下来,他倒是觉得安心舒坦了。
“那在下这就好生斟酌一番,明日直接上书给大王,绕过议政府!”池青峰信心又回来了:“这点门路,在下还是有的,不过,公公你看,这要是我单单一人上书,是不是显得势单力薄了一点,要不要串联一下……”
在汉城的另外一处,四海绸缎铺里的后院。
余宏伟将手伸进鸽笼里,从一只灰羽红喙的鸽子脚上的铁环里,取出了一个纸卷,拿到眼前,慢慢展开来,然后走进后院的厨房,将手中的纸卷,丢进了熊熊燃烧的炉膛中。
“小江,你过来!”他招呼一声,叫来了正在后院搬弄货物的江南水。
“来了,掌柜的,有什么吩咐!”
“你随我来,”余宏伟将江南水带进了自己的房间,从床头的小柜子里,拿出基本账本,交给了他:“我要进一趟崔府,这店子里的事情,你要管起来,若是子时以前,我还没有回来,你带着账本,立刻离开汉城,撤离的路线,在你来汉城之前你都记熟悉吧!”
“掌柜的,这是出事情了?”江南水进了一趟捕盗厅的大牢,整个人都显得成熟了许多,“是崔家?不要小的们为您做个帮手?”
余宏伟摇摇头:“不是崔家,不过,这人要是为难起咱们来,就是崔家都不太好出面,多你们几个,也无济于事,崔家的二小姐,只怕都要成为咱们的姨奶奶了,我担忧的不是他们!”
“我不走,掌柜的,你看我江南水可是贪生怕死之人 ?'…'”江南水腰杆子直了直,“就算留下来,为你通风报信,跑个腿也是好的!”
“很好!”余宏伟看了他一眼,点头赞许道:“到底是丘千总的兄弟,我没看错你!”
“不过,咱们总得防着点,不能叫人一网打尽了,你叫几个伙计,借着送货的名义,先离开铺子,你就在铺子里坐镇好了,记住,铺子里什么动心都可以舍弃,这两笼鸽子,无论如何,要保全下来,莫要断了那边的音讯!”
看着余宏伟佝偻着身躯,走出了大门,江南水又回头看了看身后的鸽笼,他知道,这半年多在汉城的悠闲日子随着二夫人的到来,已经彻底的结束了,而他,也将要和他的表哥一样,投入新城的大业中,为新城贡献出自己的那一份力量了。
第二百八十二章 原来大人是开武举
一场轰轰隆隆的大比武,在平壤开始展开来,而这一次比武的参赛人选,不仅仅包括了风字营各营(千户),更是连教习营,甚至全军所有的辅兵都包括了进去,只要你自认有一定的本事,经过下面层层的选拔之后,你就有机会去平壤参加这次大比武,去争夺那千两白银的赏格和百户的官衔。
前面早就说过,这辅兵类的军卒,大都是由朝鲜籍的士兵担任的,按照余风划分的范围,这些士卒,也是有这资格去参加这项比武的,别的不说,就冲着白花花的赏银,就足够这些过惯了过日子朝鲜土鳖们红着眼睛流着口水上了,更别说还有那正儿八经的大营百户的衔头,那造型精美的短火铳和盔甲了。
先是在平壤的迟青山的手下,有些坐不住了,这样的好事情,怎们能没有他们的份呢?这可是鲤鱼跃龙门的好事情啊,那些赏赐暂且不去计较,能够跻身到这天朝大军将官的队伍中去,对于任何一个朝鲜人说,都是有这莫大的吸引力的,这可是光宗耀祖,将来可以记载进族谱中的大事情啊!
于是,他们纷纷开始向迟青山请愿上书,总之,他们就一个意思,真算起资格来,他们比起那些现在是辅兵的降卒资格要老得多,眼下连这些人都能有这个机会,而他们只能干瞪眼的在一边看着,大人,这也太那啥了吧!
迟青山顶不住手下这前仆后继的请愿架势,不得已很是委婉的向余风转达了这些手下的意思。一个好的领导,若是不能给自己的手下带来好处,福利什么的,那么基本这个领导和手下离心离德的日子也就不太远了,人家做小的要是从做大的那里得不到好吃,他吃饱了撑了,为你干活,任你驱策。
余风自然是乐见其成,直接就允了他们,真要算起来,这些朝鲜籍的本地军队,尤其是迟青山掌握的这些人,也算的上是他的力量,现在能有这个机会,将这些力量揉捏在一起,他能有什么不干的,不管这些朝鲜人能不能在比武中拿到名次,获得什么好成绩,但是经此一役,毫无疑问,这些朝鲜士卒对于风字营的认同感自然是要大大的增强了,这对于整个风字营的实力的提升,也是有着积极的意义的。
接下来,这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不胫而走,在余风的控制的区域里,南浦,长渊,新城甚至一些较大的城镇里,余风都放置了人手,而新城民事衙门的田庄,已经逐渐在这些地方铺开,这样的消息传来,这些驻军和田庄里的那些半武装的庄丁们,也坐不住了。连那些新附的朝鲜人都能参加咱们大营的比武,咱们为什么不能参加,就算拿不到赏赐,凑凑热闹,见见世面也是好的,没准,自己祖坟上青烟袅袅,也能捡个百户回来当当呢,听说这次大人可是设置了十个百户的赏格。
允,都允!余风大笔一挥,在不影响正常的操练维持的任务的大前提下,只要是风字营所属,不管是何出身,均可在当地的军务衙门报备,然后选拔参赛。眼看着自己脑袋瓜子一拍想出来的点子,居然有渐渐朝着全民运动的趋势转换,这个结果却是他意料不到的。
不过,在民间,在军营里,人们的反应都不一样,甚至有的人暗暗推测,这样所谓的“比武大会”,和前朝的武举开科取士是何其的相似,只不过,现在余风没有言明,才如此换了一个名目而已。从这赏赐的物品也可以看得出,武器,盔甲,实职,这一旦中举,就是实打实的军职,这不是武举是什么?
据四城之地,沃土百里,这样的基业,就算是称王,也是毫不寒碜的,更何况,帝王将相,宁有种乎,远说太祖皇帝,也不过是淮右一布衣,不也就乱世中风云际会,成就一番大业了吗?近看这后金鞑子,嗯,现在叫大清了,他们的贼酋奴儿哈赤,出身不也是我大明总兵官李成梁的一个家奴而已,凭着十三副铠甲起事,如今不也是偌大的家业,割据辽东,开国建业了吗?
这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认真二字,怕就怕琢磨二字,要是认真琢磨,这世界上的事情,还没有什么让人看不透的。这些人通过余风这样的举动,细细一琢磨,顿时自以为把握到了余风的脉络,这心下也自然也就火热起来。
开府建衙现在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要不然,怎么会有民政衙门,内务衙门,军务衙门这些奇奇怪怪的衙门,这可是历朝历代都没有见过的名目啊!那么再进一步,裂土封疆似乎也是顺理应当的事情,只要有这个实力,难道还怕什么非议不成,这里又不是大明,上了天就是一个大明的藩国,换个主人来话事的话,也算不得是什么大事情。
既然是这样,今日的百户,未必就不是他日的副将总兵,这样的辉煌大道铺在每个人的面前,要是你自己还不知道踏上去的话,那就只能怪你悟性太差了。
至于悟性这个东西,很唯心,像金大大的书里面,悟性太好的,令狐冲杨过之流,能够成为绝顶高手,但是像郭靖这样傻乎乎的毫无悟性可言之人,也能睥睨天下,傲笑江湖。总之,这玩意就看人怎么去理解了。
但是对于风字营所属的大部分人来说,这个悟性,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能不能弄明白自己大人的意图,但是现在有聪明人自觉已经弄明白了,那些稍微愚钝一点的,在这些聪明人的解说下,也举得自己弄懂了。
统一了认识,那么,这次的大比武,你想不火红都不行了。每个人都火山爆发一样,毫不掩饰的迸发出了自己的热情,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机会,可比一刀一枪厮杀出来的功名更为露脸,更为快捷。
面对这平壤城里这一盛况的,还大感兴趣的,还有一位既不属于平壤本地的朝鲜军兵,也不属于风字营系统的人,准确的来说,这人的身份应该是俘虏兼肉票,对了,有的人已经猜出来了,这人就是那位傻乎乎的给新城送来了四艘武装炮船来,然后自己被逮住了的下一任葡西王国远东殖民地总督,兰顿勋爵阁下。
很明显,兰顿和余风之间的协议,以及兰顿的充分配合,让他得到了相对来说比较好的待遇。余风也觉得有必要在他的面前,显示一下自己的力量,至少,他要让对方知道这一次败在自己的手里,并不是一个偶然,当然,这其中的威慑的意思,就不用再说了。
新城派来参加大比武的人员,得到了直接来自平壤的命令,将这位一直在新城好吃好喝的勋爵大人给带到了平壤,而且因为有了余风的命令,除了必要的“警卫”人员以外,基本上,勋爵大人在平壤城里,还是很自由的。
因为这份难得的自由,兰顿看到了更多的他平时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内容,首先,这平壤城的高大,就已经让感叹不已了,乡下土鳖的样子显露无疑,他不是没有看到过大的城镇,里斯本也是人口超过十万的大城市,可是,和这座城市相比,简直就是一个乡下小镇和一国之都的区别。当然,爵士阁下没有到过大明的京师,以他所谓的见识,他也实在想象不出,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该是何等的雄伟壮观。至于在吕宋的殖民地城堡,那就不用说了,连里斯本都是乡下小镇,这殖民地城堡也就比镇上的猪圈强不了多少了。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些让他很是暗暗心惊的东西。军队!以他关注的重点而言,只可能是军队和军事设施,最容易引起他的主意。一队队荷枪实弹军容肃然的士兵,在城市里招摇过市的巡逻,一处处军营里传出来杀声整天的操练声,彻底让他打消了他对这个城市的一切不切实的幻想。如果说这些士兵,就是当初打败他的雇佣军的那些士兵的话,毫无疑问,即便是王国的皇家近卫军,也就是这样的战力了。
但是王国的皇家近卫军团,一共是多少人,这个城市里,这样的士兵又有多少人呢?他在身边的监视护卫的人员的陪同下,大街小巷里转悠了一圈,心里暗暗做出了一个估算,即便是这样的一个城市,这样的士兵,也大约在一万五千在两万之间,而且,他没有看到王宫,很明显,这里不是这个国家的都城,那么意味着,在其他的城市,也有着这样的士兵,在都城里,还有更为精锐,装备更为夸张的士兵。
我真是疯了!想想自己当初居然想就依靠几艘武装炮船和一群招募来的雇佣军就想征服这片土地,兰顿简直就是惭愧不已,一脑袋的瀑布汗。了解得越多,他越是心惊,不是说在东方只有大明帝国才是这东方的主人的吗?这里很明显不是大明帝国的疆域。什么时候,这样的偏僻小邦,也能有这样的武力,要是东方的真实情况是这个样子的话,那么,自己就任这殖民地总督,恐怕就不是一件美差了。
神奇的东方,危险的东方!他已经决定了,如果他能够一有机会回到吕宋的话,一定要迅速将自己的所见到的,所经历的这些事情,毫无隐瞒的写信告诉自己的皇后姐姐,这些该死的家伙,居然蒙骗了皇室这么久!
第二百八十三章 火枪兵的铠甲
比武分为团体和个人两个大项,其中,团体的比武,虽然看起来花俏一点,好看一点,但是,却是没有太多的人去关注,毕竟即便是比赢了对方,除了名头好听一些,作为团体中的一员,却是落不下多少好处,实惠不大,自然兴趣也就不大。但是个人大赛就不同了。
按照风字营目前的状况,在余风的点拨下,以陈敏之为首的大比武筹备处,详细的设置了很多的科目,骑兵科,步兵科,火器科等等,甚至为了激励匠户营的匠人,还特意为他们安置了一个技术比武科目,总之,只要你是风字营中的一员,总能在这些比武的科目中,找到自己的擅长的项目,当然,这些项目,根据实用性的不同,所给出的各种奖励,也略有不同。
除了十个百户的官职,另外还有一批总旗甚至小旗的官职即将在这次比武中放出去,整个筹备处摆出了这样的一种姿态:银子和官职,就放在这里,只要你有本事,你就过来拿!
这些日子以来,余风对于自己军队的战斗力,战斗阵型,经过深思熟虑集思广益之后,都做了一些改进。这就是后世穿越之人的长处了,他不会固步自封,拘泥于某一个桎梏,在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之后,就驻足不前了。他的眼光着眼的不是这朝鲜一隅,甚至不是这大明一隅,而是整个的世界。
说起来,这里面也有兰顿爵士和他的手下的功劳,和这些葡西王国的职业军人的接触,余风很清楚的意识到,他手中的力量,并不是像他想象中的那么强大,最起码的一点,在面对那些鞑子的攻击的时候,他无法保证自己的军队不像大明的其他军队一样的崩溃。
像这次的平壤之战,先是据坚城固守,然后是用计谋引诱敌军入伏,虽然是赢了这次战斗,但是,总是感觉不是堂堂正正的对阵。余风不是食古不化的人,虽然他不会迂腐到认为非得摆开阵势和对方野战一场,打败了对方才叫胜利。但是,退一步来说,这一次有坚城可守,下一次呢?若是行军途中遭遇了这些鞑子骑兵呢?他的风字营还能有这样的战力,还能取得这样的战果吗?
他记得明末民族英雄袁崇焕,似乎这一位也是他的做法差不多,都是据城坚守,然后等到攻城的敌军精疲力尽的时候,再来个防守反击。就是依靠这样的战术,袁崇焕当时博了一个“袁蛮子”的称号,后世更是博得一个“民族英雄”的大帽子戴。不管他后来的下场如何不堪,但是,作为这套防守反击战术的先行者,他还是值得名垂青史的,至少,努尔哈赤死在他的大炮下,不算是很冤枉。
想到了这一些,余风又努力的找了一些能够找到的资料,仔细的研究了一下,他发现一个看起来奇怪,实际上,在所有人的眼里都似乎是很正常的现象:自明太祖,成祖后,面对草原游牧民族的侵袭,中原政权基本上就是一个守字,守着守着的同时,还能出城打一下的,实在是屈指可数。好不容易明英宗大发神威,纠集了五十万明军,御驾亲征了一番,却是在土木堡被人打得落花流水,最后连自己都被人逮去了。
由此看来,以步卒为主的中原军队,和以骑兵为主的游牧民族,在先天上就有着战力的差异,这和士卒本身的战力没有多大的关系,袁崇焕之所以能够打出名气,除了他的这套防守反击为主的战术以外,只怕,更重要的还是和他手中有那么一只敢于和后金骑兵面对面死磕的“关宁铁骑”有着巨大的关系。
那么,在没有关宁铁骑的时代,那朱元璋,朱棣是凭着什么能将以骑兵为主的元朝势力,打得溃不成军,落花流水的呢?好在,关于这两位雄才大略的君主的资料文牍不并难找,余风将这些资料中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那些歌功颂德的东西去除后,仔细的研究了一下这两位的战例,他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防护,火器,机动!抛开一切的繁文缛节,这三个字,在对着这些骑兵为主的作战中,至始至终的贯彻着他们的作战思想,尤其是明成祖朱棣,更是将这种军事思想发挥到了极致。
在明军对待蒙古骑兵的作战中,始终都是用一种简洁干脆,而又是非常有效率的战术。
在野战中,一旦遭遇蒙古骑兵,火器部队(咱们暂且不去深究他们到底是用的是何种火器,反正就是用的火药发射,射程威力都远远大于蒙古人的威力的火器)迅速的自己军队的前列进行集结,进行第一拨的打击。在这个时候,如果遭遇的敌军骑兵的速度过快,那么,对于近战能力几近于零的火器部队,无疑是致命的打击,那么,作为防护的刀盾兵,就要为火器部队提供屏障,阻止敌军骑兵的靠近,为火器部队的打击,始终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
在火器部队对敌军的第一拨打击完成之后,随着他们阵前保护他们的刀盾兵,立刻就会撤退到两翼,为身后的骑兵让出战场,蓄精待锐的骑兵部队的快速机动冲击,对于遭遇了火器打击变得混乱的敌军,无疑是雪上加霜,更重要的是,骑兵的冲击,能够从根本上打乱对军骑兵的建制,谁都知道,骑兵如果没有了建制,各自为战的话,他们面对着手持长兵的步卒,并不见得有多少的优势。
最后,就是主力部队出场了,步卒,手持各类长兵器,诸如钩枪(长戟),长矛,斧钺钩叉什么长拿什么,这些步卒,将彻底将遭遇了两次打击,失去了建制的骑兵们送入地狱,这个时候,即便是敌军想脱离战场,完成了冲击任务的骑兵也会将他们堵截回来,而毫无优势的骑兵们,面对着蜂拥而来的步卒,没有建制,没有机动力,甚至连马匹发力奔跑的距离都没有,他们除了引颈待戮以外,没有别的选择。
一项一项比较下来,余风发现,自己的风字营,与屡次重挫元军的明军比起来,有胜过对方的地方,也有不如对方的地方。
胜过对方的地方,无疑就是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