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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美利坚大帝-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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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了不到200英里,终于,一座拥有近现代气息的大城出现在了李梦杨的面前,这就是纽约!

纽约呀,真的是纽约,看那……

好吧,现在那什么大楼还不是很高,什么帝国大厦还都没有呢,就是自由女神像也是完全不存在的,可这里是纽约呀!

李梦杨这个穿越者,如何不被这座城市所感染呢?在穿越之前,这座城市可以说就是李梦杨最熟悉的城市了,人都会这样,对他们熟悉的东西会有一定的特殊感情,但不过……

这天上黑乎乎的一片,可能不是雾霾吧?但眼瞅着比雾霾还吓人!

到处都在往外喷烟,也不知道那为的是啥,但有的烟是白色的。街道上拥挤不堪,而且还随处可以看到那些个找不到工作的无家可归者,这里面绝对有很多的爱尔兰人!

算是能找李梦杨找到一些个优点的,就应该是那半空中横七竖八的,乱七八糟的电线了!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人家已经用电了,还用的挺普及,这在现在的这个时代,绝对是高大上的好不好?

李梦杨心里明白,这并非全都是电线,而更多的是电报线。

好吧,其实,李梦杨绝不是什么崇洋媚外之人,只是他来到了一个本来应该很熟悉的地方,本来觉得这个地方应该跟之前见过的地方不一样,至少比较接近自己脑子里的形象,可是没想到,还是差距那么的巨大。

脏、乱、差,就这三字就可以形容纽约了,可是李梦杨一路上听到别人形容纽约,那都是仿佛天堂一般的所在,那么也就是说,这个地方的经济应该不差。

“你看什么呢!?”

经过了数天的冷战之后,埃莉诺终于忍不住了,她看到李梦杨这个家伙进入了纽约城之后,就像个十足的乡巴佬,看看这里,瞧瞧那里,没事儿还望个天儿,简直是丢人死了!

“没看什么。”李梦杨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尴尬。

“哈哈哈……”而这却引来了其他人的笑声,小山子跟麦有力尤为笑的厉害,因为他们刚才的表现也不比李梦杨强多少,他们等于躲过去了。

“好了好了,我们不要浪费时间了,还是马上去我们该去的地方好了!”李梦杨这是真的有重要的事儿。

“哼!”埃莉诺用鼻音回答。

李梦杨这一行,人数不多,只有他、埃莉诺、马修、麦有力跟小山子,可以说是轻装简行了,要知道,现在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可是闻名遐迩的超级大盗贼,他的手下有传说上千之数,而现在,谁也不会知道,他们就是超级大盗,而且他们的目的地……

“WHAT-A……”

“这个地方……”

一行人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反正李梦杨手上的地址是这么写的,这里是斯塔藤岛,不过,这个地方却让人大失所望。

呜呜……一阵小风吹过,一张张破纸迎风飘扬,这建筑的大门还很应景的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响声,啪嚓一声,一块玻璃掉了下摔了个粉碎!

“应该就是这儿呀。”李梦杨还看了一下门牌儿确认了一下。

“你是不是被那个混蛋给骗了?”埃莉诺这小暴脾气就要发作。

可就在这个时候,咵啦咵啦的传来了一阵马蹄声……众人一瞧,原来是一辆装饰的还算漂亮的马车。

“嘿!我亲爱的同志们!”

从马车上下来一个人,然后便热情洋溢的招呼着众人,这个家伙一身的装束非常的讲究,燕尾服,礼帽,领结,还带着个单眼的眼睛,金边的哦,胸口上还有一条黄链子,那恐怕是金表吧,不过,此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个子比较高。

“大个子比尔!你这个混蛋!这就是你花钱买的地方?”马修那边一看这家伙穿的,用的,这心里就不打一处来。

没错,这个打扮的像个财主老爷的家伙,正是大个子比尔!

“大个子比尔!你怎么这样了!?”埃莉诺本来对大个子比尔还是比较有好感的,但现在都抛到爪哇国去了。

被如此质疑,被如此的讽刺,那大个子比尔马上就做了可怜状。

“噢上帝呀!我亲爱的同志们,你们可是误会我了,伟大的克林特先生就是让我收购这样一家报社的呀。”一边说,还一边瞄着李梦杨。

“是这么回事吗?”虽然这个话没有说出来,但是其他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李梦杨,他们就是这个意思!

李梦杨只好尴尬的、挠着头笑道:“哎嘿,好像真的是这么回事。”

那这么说,这眼前的建筑就是个报社了?那干嘛要收购一个报社呢?

“你为什么要收购一家报社呢?难道你想从良了?当个记者吗?我的大盗先生!”

埃莉诺对于这一点,特别的纠结,她完全无法理解李梦杨的用意,可是李梦杨怎么回答的呢?

“说实话,我还真的是有些想从良的意思。”其实,他想说的是洗白,但干脆吧,跟着人家说好了。

“你!……”埃莉诺这个气呀,这明明是担心李梦杨这个混蛋乱花钱不是?

算了,不理他了,走了!

不过其他人嘛……

“你不想解释一下吗?”那边的马修这眼神很怪异。

“我们从良不好吗?难道非要干一辈子的强盗吗?”李梦杨双手一摊。

显然,了解李梦杨的那一定能看的出来,这家伙一定是有些事情不想说。

其实,李梦杨自己知道,这不是不想说,而是你们这帮人,根本就理解不了!

为啥理解不了?

因为李梦杨现在做的这个事儿,就是收购一家报纸,他其实就是想掌握一个自己的宣传机器。这个事儿,我们现代人都能听明白,可现在的人,就马修他们,就算上埃莉诺那也没办法搞清楚的。

别看美国此时就已经8000多家的报纸了,可是传媒这个东西,宣传的力量,那还是没多少人意识到。

别的不说,现在就有一家报纸没事儿就宣扬一下空想社会主义,而且还刊登恩格斯,马克思的文章。这家报纸此时就在纽约,还是一份大报哦,名字就叫做《纽约论坛报》!

之前,李梦杨在偶然之间看到了这份报纸,然后又看到了上面,他有些熟悉的文章,再一看那个文章署名,恩格斯。

几十年后的美国政府会把卓别林以共产主义嫌疑人的名头给驱逐,而现在,他们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却在公然的宣扬共产主义伟大导师的思想,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讽刺呀!

美国政府,那一帮子这个时代的精英都理解不了的事儿,马修跟埃莉诺这样的人,能理解的了吗?

那既然是看到了这一切,李梦杨如何能不插一脚进来呢?

于是,他就让大个子比尔收购了一家破产的报社,反正这样的报社太多了,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

报纸就是此时最尖端的传媒,也就是宣传口,也就是未来革命的喉舌。在李梦杨的计划中,他必须掌握这个东西!

那大个子比尔为啥这么听李梦杨的话呢?这家伙怎么可能如此呢?李梦杨就这么放心的把钱交给自己的大个子比尔吗?

你还别说,李梦杨还真的是非常的放心,这里面是有故事的……

第七十章终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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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一家破产的报社,这其实只是一桩小事,李梦杨还让大个子比尔干了不少的大事呢。

简单来说,那就是他让大个子比尔变成了一个投资商,来美国东部,找到什么好东西,你就可以投资一下。

那这是生财之道呀,可以理解,可是这个事儿,安全吗?

李梦杨也知道在这样的一个年代,你很难去相信什么人,除非是至亲,除非是铁到不行的哥们,但大个子比尔这个家伙,明显这两样都不占。

但是,李梦杨他没有别的选择呀?

他如果想要投资什么的话,如果自己不好出面,那咱们的队伍里,似乎就只能找这个大个子比尔了不是?

就他看着还算是精明的,至于马修,他典型的爱尔兰人,埃莉诺、小山子就不用说了吧?

等等!

这个投资得用钱吧?那怎么来的呢?

简单,抢的呀。

没错,就是用抢来的钱去干革命!

难道那些个爱尔兰人就会同意李梦杨把抢来的钱,都拿去投资?难道他们对于分配方式这个关键性的东西,已经可以接受‘公家’这个概念了吗?

现实情况是不行的,就是爱尔兰人,还有华工,大家还是觉得那什么‘公家’不靠谱,你李梦杨说的是收归共有,可是咱们这个心里……

算了,人就这样,真的,你很难改了他们的这个习性,但李梦杨还是得‘集中力量办大事’,那这个‘力量’可怎么集中呢?

李梦杨就用了一个办法,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那就是,他不管爱尔兰人,你们愿意怎么闹,怎么作,随便!

但,不管就成了?那爱尔兰人不会把抢来的钱挥霍了?

当然会挥霍掉了,而且还是特别快的就挥霍掉了!

是呀,这个钱都是抢来的,也就是来的容易,罪犯,抢匪什么的,他们从来不会很好的珍惜自己的胜利果实的,就比如李梦杨记得那个张子豪,绑架了首富的儿子拿了赎金之后马上就去赌了,没多久就又两手空空了。

你看人家首富的建议是啥?

买首富公司的股票!

这就是为啥人家是首富。

而李梦杨现在,就是利用了这一点,他什么都不管,就看着这帮爱尔兰人拿了大笔的赃款,赌博,喝酒,搞女人……

很快就没有了,速度非常的快。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这样的情况,爱尔兰人总是没有钱,一直都穷,虽然会有那么几天的高兴的日子,可时间太短了,那再看华工呢?

华工这边的钱,也就是所谓的赃款都在李梦杨的管理之下,这些个钱都被合理的分配以及应用,反正华工总是有钱,李梦杨的手上从来都不愁钱的事儿!

爱尔兰人那看着都眼馋呀,这可怎么办?

如果是一般人,那么就抢好了!

可那是李梦杨,也就是克林特·斯特伍德不是一般人,真的不是一般人,这是一个可以带来胜利跟财富的男人,所以,抢是绝对不行的,于是乎……

借!

向李梦杨,向华工借钱,这样一来可就有意思了,这就诞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金融行为。

最后成了一个什么状态呢?

不断的借债,甚至是用借来的债,还之前的债,没办法,爱尔兰人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花销,最后这日子真的是过不下去了。

李梦杨便控制了爱尔兰人的债务,而且他还好心好意的帮助了他们。

“你们反正也管不住自己的钱,干脆吧,你们把钱存到我这里,我来统一的帮你们攒着,平时也好控制你们的大手大脚,你们要有急事儿,难事儿,那就从我这里拿就好了,多简单呀,对不对?……”

想不到吧,李梦杨这个家伙成了一个‘银行’!

一个,只在华工跟爱尔兰人之间运作的银行。

这样一来,李梦杨实际上就等于是成了那个‘公家’,就是他可以把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自己的手上了,而至于爱尔兰人,因为自己的钱袋子被李梦杨给管住了,那就很自然得听李梦杨的话了。

当然了,这个‘听话’,是潜移默化的,李梦杨并没有什么夸张的要求,也没有什么过分的命令,但李梦杨还是感觉自己应该是把这些个爱尔兰人抓的牢靠了很多。

钱有了,财富越积攒越多,这年头的钱也就是美元,不小啊,还挺沉,李梦杨是没办法一直就那么的拿在手里的,所以,他是去存在银行里的。

有些个银行是不靠谱的,可是来到了东部,那倒是看到了很多靠谱的银行,比如摩根银行!

充分的发挥一下自己穿越者的优势嘛,那这样的,至少不会倒的银行,还是可以存一下的,李梦杨这样也就可以吃些利息了,不过,这个利息是不够看的,还的投资呀。

要投资,就得找个能代理投资人,就以李梦杨现阶段的团队来看,无论怎么看都是只有大个子比尔了。

其实,还是出于一种观察,那就是李梦杨发现大个子比尔这个家伙比较的精明,反正是比爱尔兰人精明的多,要知道,投资这个事情,这个年代,你必须要找一个精明、厉害的家伙才行,因为大家的联系是没那么顺畅的,往往是投资人他自己去拿决定。

李梦杨自己也知道,如果要让大个子比尔做个投资人,自己的代理人,那绝对是很有风险的,精明就意味着忠诚度不够,这种事儿谁都懂。

那怎么办?

还挺巧的,李梦杨还发现了大个子比尔的一个优点。

这家伙是个游医,他当时自报家门的时候说的,而且他还真的在卖药呀!

“兄弟,你相信我,现在在你眼前的这颗药,是我祖上家传的,秘方配置,包治百病,吃了就好,立马见效……”

就诸如此类的,那咱们抢劫大队,就算是计划的再好,那也是会有伤员出现的嘛,可这大个子比尔完全就跟天桥上卖大力丸的没什么两样!

那既然如此,李梦杨便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有那么一次,李梦杨就跟大个子比尔聊了一下。

“我总看到你在卖药,这样,我手上也有这么一丸药,这个可是我们东方医疗的精粹呀,这里面有数十种独特的草药,而且经过了……”反正是跟大个子比尔说的差不多,只不过是李梦杨说的是东方中医。

“那这个……”大个子比尔那能不感兴趣吗?

“我跟你说,就这个药丸,吃下去了之后,会让你精力充沛,身轻体健,夜御十女……”李梦杨这个忽悠的能力也很强。

“真的这么好?”大个子比尔能不好奇?

这都夜御十女了,来一丸吧……

等这家伙吃了之后,果然感觉有些不同了,不过,李梦杨说了这样一番话。

“这个药丸吧,虽然会让人身体强健,可是也是有些副作用的。”

“副作用?”

“呢,你把手伸出来。”

当时大个子比尔自然依言而为,李梦杨便一手搭住了他的手腕,然后另一只手,看准了地方一摁!

“哎呦!”好似杀猪一般的惨嚎,那大个子比尔疼得汗都冒出来了!

“这个药丸的副作用就是这样,最后会演变的更加的厉害,那个,总之来说吧,很可能会死的……”

“……”大个子比尔当时的表情可是老精彩了。

“不过你别着急,我这里还有解药,但是吧,这个解药不能一下子就让你好了,你得按时服用才行……”

得,就是武侠小说里经常出现的那什么七日断肠散,三尸脑神丹的戏码,但你还真别说,那大个子比尔他真的信呀!

当然会相信了,你看吃了药之后,一摁那里就疼不是?

大个子比尔是个卖大力丸的,那么他就容易相信这种事情,也许有人说骗子不是更应该明白骗术吗?但其实并非如此,李梦杨曾经在某本书中看过,‘想要别人相信你说的东西,那你自己首先要相信。’

所以,大力丸,神药,夜御十女这些个不靠谱的事儿,大个子比尔这样的人还就容易相信,特别是据说他当晚还真的去找了失足女,第二天还真的是一副春风得意的表情。

大个子比尔为啥会疼成那样呢?

简单呀,李梦杨摁的是他的肾疼点,能不疼吗?

这就跟‘大嚎一声,嚎的缺氧了’是一个道理,李梦杨还没使出,‘走两步,没事儿走两步’、‘跺脚,使劲儿跺’等奥义呢……

从此以后,那大个子比尔对李梦杨可是老服帖了,让他干啥就干啥。

又得益于此时美国东部的邮政系统的发达,邮信跟电报都很方便,所以,把大个子比尔放出去也没关系,李梦杨可以遥控。

控制了爱尔兰人跟大个子比尔,李梦杨终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也就是用抢来的钱干革命!

咱这也是劫富济贫,劫富济贫……

可是,这个报社都破产了,李梦杨能搞的起来吗?他一个华工,一个大盗,难道要变身当记者?

这个事儿吧,李梦杨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他准备把这个报社的报纸改个名字,就叫做,《纽约晚报》,而且还真的就在晚上发哦。

晚报?那咱们家的新闻还能比别家的新鲜吗?……

第七十一章革命的种子到加州!

(那啥,其实黑车这两天来病了,就是沈城这边的天气太怪了,但黑车还是不说啥,给大家加更,明天依旧有加更!求推荐!求收藏!求支持!黑车拜谢!)

呵~呼~呵~呼~

拖着沉重的脚步,拿起早已经干瘪的水囊,杨广仁仰头想要喝上几口,但却未能如愿。

虽然已经是九月份了,可天上的太阳还是让人无法直视,这就是传说中加州的阳光了吧?

这个事儿,李梦杨跟自己说过……

“杨大哥,我们是不是到了?!”

“嗯!”

三藩市,这就是三藩市了,也是杨广仁的目的地,之所以要来到这个地方,而不是随便在落基山以东找个矿场就去发动华工,那是因为杨广仁带着李梦杨的重托!

可算是走到了地头!

这一路行来,虽然身上的盘缠不少,可也真的是提心吊胆,艰苦卓绝,比之唐僧师徒当年西天取经不遑多让,可还成,总算是到了!

杨广仁眼中甚至都有泪光,不过,一旁的孟凡庸还在,自己这不能失了脸面。

孟凡庸就是当初在圣胡安山银矿华工的一员,年纪也不大,当时是19,今年应该有22了,这小伙子是杨广仁留在自己身边的最后一个华工,算是自己的徒弟,也算是帮手了。

按照李梦杨的计划,所有西行的华工都在途中找到了自己的地方,都是有华工的地方,李梦杨管这些个人叫种子,革命的种子,这就是在播种!

至于为什么这么干,杨广仁不知道,但是他相信李梦杨一定有他的想法,他也不多问,但是现在有一桩要事,他必须要完成,这是李梦杨唯一一个额外的托付……

“杨大哥!我打听了,这条街就是三藩市的杜邦大街!”

“好!干的好!”

俩个人,无论是从远看,还是近瞧,那都是一脸的灰土色,那再配上这段对话……这好像跟李梦杨他们在东边干的事业也差不多,莫非他们是来踩点儿来了?

真的吗?

“金鳞阁!就是这儿!可这……”

“啊?这,这怎么了?饭店呢?人呢?”

杨广仁跟孟凡庸两个人沿着杜邦大街就走,结果便来到了金鳞阁饭店的前面,可是现在这饭店的大门禁闭,窗户有些破碎,而牌匾更是歪歪斜斜,似乎马上就要掉了!

“我,我,这,这可如何是好?!”杨广仁没成想,自己一路西来,结果到了地头竟然是这样的一个结果,这一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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