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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7章

权柄大明-第4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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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宅院是当初打下应天之后,皇上赏赐的,以他们的俸禄,也雇不起太多的仆人,所以,一般的大臣家里,能够有上十个仆人,就算是多的了,而李善长,作为丞相,家里也不到二十个仆人。

收入多少,开支多少,这些,都有刘基在查,所以,作假不得。

现在,这不到二十个仆人,都被聚集到了院子里,包括李善长的老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在人群之中。

但是,却唯独少了李善长的大儿子李琪。

亲自前来查抄的杨宪,忧心忡忡,他知道,这次查抄李府的主要目的,就是抓捕李琪,因为,他是那本账目的撰写人。

“李琪呢?李琪到哪里去了?”点着火把,院子里很亮。

众人都在忐忑不安,今日,冲进来的这一堆锦衣卫,将他们都控制住了,又四处搜查,这简直是在做梦一般。

“这里是李府,你们怎么能这么做?等到我爹爹回来,看你们还有几颗脑袋?”李善长的女儿不由得说道。

你爹爹?杨宪看着眼前的这女子,说道:“你爹爹现在正在大牢里,他能不能出来,还不知道,这次,本官是奉了皇上的圣旨,前来查抄李府。”

在大牢里?听到这话,李善长的老婆,顿时眼前一黑,就昏倒了。

“你说,李琪到哪里去了?”杨宪向一个仆人问道,那两个李善长的儿子,说不定有骨气,不愿意泄露自己大哥的消息,这些仆人,就没那么多顾及了。

“是,是。”果然,这仆人很识相,说道:“启禀官老爷,大公子早晨就出城去拜访好友了。”

早晨就出去了?出去的还真是时候啊,不会是听到陈王爷要来,然后就赶紧逃走了吧?杨宪心中这番想着,问道:“他拜访什么好友去了?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大公子喜欢四处结交好友,有的时候,出去会走几日,尽兴之后才回来。”

四处结交好友,这不是心存不轨吗?顿时,杨宪心里又有了个念头,这是个新的罪名啊。

“将这些人,都押到牢里去,其余的人,跟我出城去追捕李琪。”杨宪说道。

在众人的惨呼中,都被戴上了脚镣,赶上了囚车。

杨宪带着大队的锦衣卫,迅速出城。

就在这宅子的一旁,一个男子,眼睛里冒出了怒火,因为愤怒,牙齿将嘴唇都咬破了。

“我要出去,我要去救我爹!”他不由得说道,这个人,就是李琪。

本来,他是出城去访好友的,但是,因为临时有事,又改变了主意,返回自己家。

还没有回府,就已经有两个他不久前认识的人,悄悄将他拉到了这里来,告诉他,他家里出事了,被抄家了,他要是回去,肯定没命了。

于是,他暂时躲在了这里。

李琪虽然平时社交广泛,但是,根本就没有他爹爹的胆识,今日之事,除了愤怒,就没有别的办法,他知道,他要是自己上去,恐怕,就是白白送死。

“公子,现在,应天已经不安全了,您若是信得过我俩,我俩带你去一个隐秘的地方,在那里,呆上几年,待这件事过去了,您再出来,至少,您也得延续李家的香火啊!”

这个人说着,手里已经做好了准备,若是李琪不同意,那手里的这块蘸了能够麻醉人的毛巾,就会堵到李琪的嘴里,然后,让他昏迷过去,放进装污秽之物的马车中,明日离开应天城。

现在,所有的关键,都落到了这个毫不知情的李琪身上,陈宁大嘴一张,已经把那账目的事,喷到了李琪的身上,如果锦衣卫抓获了李琪,那么,自然也有方法,让李琪承认这件事,不过,毕竟还是有风险。

所以,出来之后,陈风突然动了另一个主意,帮助李琪逃走!只要李琪逃走了,那么,就是畏罪潜逃,这件事,就被坐实了。

到时候,已经中风的李善长,知道了这件事已经确定地安插到了李琪的头上,不知会不会气得再清醒过来。

“好,那我先离开此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李琪说道。

李琪居然这么爽快就同意了,两人放下心来。

夜色,越来越黑了。

整个大明朝的领土,都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包括大江南北,包括边陲要塞。

上都。

其实,大都和上都,都是蒙古人的称呼,这些地方,落入了大明朝的手里之后,就该改一个响亮的名字了。

但是,朱元璋却放着,一直都没有给这些地方起名字,因为,那个名字,现在还叫不得。

朱元璋现在的都城叫应天,但是,应天这地,其实并不是最好的都城,朱元璋一直都在想着该迁都到哪里去,最为合适,其中,除了老家凤阳,汴梁和大都,都是备选的方案。

汴梁是曾经宋朝的都城,而大都,是元朝的都城,这些地方,如果合适的话,就成为大明朝的新的国都,现在的应天,就成为陪都。

这样,正好和大都和上都的地位类似,大都是旧朝的都城,而上都是陪都,当夏天的时候,大都太热,就到上都去避暑了。

因此,现在的大都还叫大都,上都还叫做上都,但是,统治者已经变了。

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黄金族,已经消失不见了,留下的,大部分都是汉人。

当然,只是大部分都是汉人而已,毕竟,不是所有的色目人都是坏人,北驱胡虏,主要打的是蒙古人,除了蒙古人之外,还有另外一些少数民族,对于这些民族,明朝,其实也就是陈王爷的意思,是能拉拢就拉拢。

毕竟,大明朝也是需要战马的,优良的战马,只有草原上有,只有这些游牧民族手里有,而大明朝,想要得到战马,那就有两个过程,抢,或者买。

陈风并不提倡前者,要是时不时地去抢一些,那么,礼尚往来,对方就会时不时地也来抢抢汉人,虽然上都,大都,城池都很坚固,但是,城外还是有很多村庄的,驻军不可能顾及到所有的地方,若是这些胡虏打起了游击战,还真是会让守军疲于应付。

所以,就成了买,胡虏抢劫中土,也是因为比如铁器之类的东西,他们买不到,自己又不会造,他们除了马匹,牛羊,什么都没有,于是,就只能抢。

所以,在大都和上都城中,虽然守卫严密,还是有一些色目人,在这些城池之中的,他们规规矩矩地做生意可以,但是,若有什么不轨的举动,就会受到严惩。

但是,今晚,在这黑色的夜幕中,一场惊变,却开始上演了。

第1023章 上都遇袭

城门口,闪烁着火把的昏暗的光芒,几名士兵,抱着自己的武器,就在这火光的映衬下,睡得很香。

一个人,口水都要流到自己胸前的毛皮大衣上了,没办法,北方的冬日,太严寒了,只有这厚厚的皮衣,才能够抵挡住严寒,每个出来守夜的士兵,都必须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否则,第二天,有可能会冻成了冰棍。

至于那厚重的盔甲,已经被他们扔到了一边,在这种地方,盔甲也变得非常冰冷了,如果手一摸的话,那么,会立刻和自己的手粘到了一起,这是因为手上的热气,遇到了冰冷的盔甲,凝结起来的原因。有经验的人,只能立刻找一个热的地方,慢慢呵气,才能让手完好无损地下来,否则,硬拉扯的话,只能连皮肉一起下来。

至于他们的兵刃,也都在手握的地方,提前缠了一圈麻布。

在这里驻守,可不是什么好差事,简直就是受罪来了。

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抱着打鞑子的想法,为自己家乡的亲人报仇,但是,来了这里之后,一连几年,都非常安全,根本就没有看到过鞑子兵,就连色目人,都是客客气气,于是,在这里,就变成了没有理想的苦差事了。

站岗的时候睡觉,是非常严重的失职,平时,他们也不敢,不过,这几日,蓝将军的夫人,从老家来看他了,所以,蓝将军这几日没有像往常那样来巡哨,晚上就更不可能了,他们抱着自己的武器,都睡得很香,睡一觉,天亮了,就该换岗了。

他们不知道,远处,一双双的眼睛,正在望着他们。

“现在到了三更天了吗?”一个人悄悄地问道。

望着那漆黑的夜空,谁都不知道,现在究竟是几更天。

“梆,梆梆。”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更夫的声音:“深更勿灶,小心火烛。”

果然,就是三更天了!这些人顿时心中一喜。

更夫的声音,越来越近,一个人做了个手势,另外两个人,立刻在黑暗中,悄悄地走了过去。

“深更勿灶,小心火烛。”更夫不知道大难临头,还在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突然,一双手,从后面伸了过来,正好捂到了他的嘴上,他惊讶地想要扭头,却感觉到脖子上一凉,一柄弯刀,已经划破了他的喉咙。顿时,他感觉到自己的前胸,透不过气来,他大口大口地喘气,却感觉到胸部越来越憋闷,眼前,越来越黑。

灯笼,掉到了一边,蜡烛一翻,整个灯笼,就烧了起来。

笨蛋,做这么简单个事,都做不好!领头的人在心里骂道,嘴上却说:“兄弟们,为了皇上,为了大元朝,冲啊!”

冲!黑暗中,一队人,直扑向了城门。

此时,不论是城头上,还是城门口,士兵们都睡得正香甜。

“唰,唰唰。”刀光闪动,接着,惨叫声就传来了。

怎么回事?城头上,守城的百户眼睛睁开了,好像是有人在惨叫?还是自己在做梦?实在是睡得太香了,他在城头的城楼内,一翻身,又睡过去了。

“吱,嘎吱吱…”随着这厚重的声音,巨大的城门,正在慢慢打开。

打开城门的声音,惊动了城头的人,他们再次睁开眼睛,这次,他们确认,自己没有听错!

怎么回事?

“第一队,下去看看!”百户喊道。

城头下,那是城门打开的声音,在这种时候,城门怎么能打开?是哪个笨蛋干的?

第一队的人,从睡梦中醒来,还没有向下走,就听到了远处,一阵地面颤动的声音传来。

脚下的城墙,似乎也在跟着微微颤抖。

怎么回事?睡意朦胧的人,反应一向都是很迟钝的。

“糟糕,敌袭!快,放警报!”直到看到了那黑暗中出现的朦朦胧胧的骑兵的身影,这百夫长才恍然大悟,立刻大声喊道。

“嘭,嘭。”随着这两声响,两颗彩色的礼花弹,飞上了天空,全城都亮了。

外面,急速奔驰的骑兵,已经看到了城门口,那大开的城门,是他们的内应,已经完成了任务,现在,就看他们的了!

“成败在此一举,冲!”一员大将,手执长枪,威风凛凛,正是此时大元朝最后的名将,扩廓帖木儿。

到了草原深处,呆了数年,这几年,扩廓从来都没有忘记,要打回到大都去,要重新恢复蒙古人的统治!

召集族人,平定内部的纷争,训练军队,等待着反攻的机会,这一切,扩廓都在有条不紊地做着。扩廓并没有感觉到孤独,因为,一个人,已经与他并肩作战。

脱脱大人,扩廓在这种最劣势的情况下,依旧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就是因为脱脱大人,有脱脱大人在,大元朝,就不会倒!

皇上和脱脱大人留在了和林,而扩廓,带领着自己的军队,重新踏上了征程。

强大的陈王爷的军队,几乎就是他们的梦魇,直到现在为止,他们都没有找到克制陈王爷的那些火器的方式。

还好,现在,这个威胁,已经很弱了,陈王爷的军队,主力尽出,远征岛国。

岛国,对于大元朝来说,也是一个沉痛的回忆,当时,大元朝出动了数万军队,远征岛国,结果,全军覆没,之后,岛国就被列入了不征之国。

而现在,陈王爷居然出动主力,前去攻打岛国,要是也和大元朝的军队一样,遇到了恶劣天气而出事,那简直就太好了!

当然,不管怎样,这一来回,至少也得半年,甚至是数年,这,是上天赐予他们的一次机会。

所以,趁着这次机会,扩廓亲自率领主力,先下上都,再下大都,然后,横扫整个北方!

这第一站,就是上都!

扩廓并没有把大都作为自己攻击的第一站,因为,相比上都,大都的防守,要严密得多,而且,更重要的,就是他长途跋涉,到了这里,已经几乎用尽了补给,只有先找一个容易攻打的城池,得到了补给,然后才能够继续行军。

至于上都会有人逃出来,到大都去报信,扩廓不这么认为,现在,外面都是冰天雪地,跑出去报信的人,十有八九都会冻死在道路上。

在上都休息两日,补充了粮草补给之后,养精蓄锐,再去大都!

扩廓不知道,他自己犯下了一个很大的错误,若不是陈风有意放水,他最后根本就逃不掉。骑兵马快,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奔到了城门口,此时,从城头上下来的明军士兵,开始与下面的内应交战。

那些内应,几乎都要战死了,还在抵抗着,他们的抵抗没有白费,自己的军队,终于到了!

扩廓一马当先,将自己的长枪压低,几乎没有费力,就将几名明军士兵,统统扎了个对穿,然后,又用马蹄,从他们的身上踩过。

“夺取城头!”扩廓喊道。

说完,他的马,已经到了城头的台阶上,这里,源源不断地涌下士兵来。

白痴!如果明军这时候指挥正确的话,不应该是这般地轰隆隆地下来,而应该是在城头上,依靠高度的优势,用箭矢来杀伤自己,下来交战?城头的明军指挥官,脑袋让马给踢了吧?

扩廓这般想着,脸上露出了笑容,手里的长枪,舞得更快。

一个个的明军,都掉了下来,此时的扩廓,已经跳下了战马,冲上了城头。

跟在他后面的,是最勇敢的蒙古勇士。他们一鼓作气,冲到了城头上。

看到这混战的情形,看到对方势不可挡,守卫这里的百夫长,顶不住强大的压力,居然,灰溜溜地主动逃走了。

“第一万人队,上城头,夺下整个城墙,第二万人队跟我去驻军大营!”扩廓大喊道。

只夺了这一个城头,还不算完成了任务,得夺取四面的城头,而且,还得将本地驻军,全部杀光,才算是完成了任务。

当看到那两颗信号弹的时候,大营里守夜的人,还算是及时收到。

守夜的人,也睡着了,只是,白日里喝的水太多了,所以,半夜被尿憋醒了,出来之后,得找个避风的地方,否则,裤裆里的小伙伴,会被风吹得难受。

这士兵刚刚放出了水,得意地哼起了小调,这最舒服了。

突然,两道亮光,划破了夜空,顿时,他全醒了。

敌袭,警报!

“咚,咚,咚。”他顾不得提裤子,也顾不得剩余的尿全部淋到了裤子上,几步跑到了一旁的报警鼓上,卖力地敲了起来。

这鼓声,让整个大营,都立刻惊醒了,士兵们穿衣,拿起自己的武器,迅速地跑了出来,百夫长和千夫长,在费力地召集着自己的部下。

兵器的碰撞声,脚步声,但是,喧哗声却很少,这也显示了这支部队,是支精锐的军队。

听到了报警声,蓝玉从自己的被窝里,迅速地起来。

“夫君,怎么回事?”一旁的蓝玉的夫人,在被窝里问道。

“没事,你暂且在此歇息,我去去就来。”此时,蓝玉已经披挂整齐。

第1024章 弃城

出了营帐,蓝玉来到了哨兵前面:“怎么回事?”

“城门口发来警报,有敌人来袭。”

此时,不用哨兵说,蓝玉也能够听到,远处城头的嘈杂声,士兵们的惨叫声。

而且,地面也似乎在微微颤动,那是骑兵的马蹄的声音。

蓝玉突然匍匐在了地上,营帐内的积雪,都已经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但是地面依旧冰冷。

“大队的骑兵,人数在数万之上!”蓝玉说道,他的脸上,此时现出了喜色:“立功的机会,终于来了!”

“王弼,率一千人,守护营地。”蓝玉说道。

王弼是蓝玉手下最信任的大将,由他守护营地,可以非常放心,再说,蓝玉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守卫的上都城会失守。

由于蓝玉的军队,主要是守城的,所以,他的军队,主力是步兵,骑兵只有一千人。

在这种紧急情况下,蓝玉的骑兵,还是汇集了起来,除了几个告假没在的人之外,其余的,都已经整装待发。

“兄弟们,咱们守城几年,也没碰到鞑子,今日,鞑子居然敢来偷袭我们的城池,我们这就冲上去,把鞑子赶出去!”蓝玉的话很简短:“咱们大明朝的军队,还没有打过败仗,今晚,就让我们再用漂亮的歼灭战,来给皇上献功!”

“冲!”

骑兵们骑着战马,跟着一马当先的蓝玉,冲上了街道,后面,是大队的步兵。

街道漆黑,很多骑兵,都手持着火把。

前面,喊杀声几乎停止了,是已经打退了入侵的鞑子,还是?蓝玉正在想着,突然,就感觉到了危险的来临。

“嗖,嗖嗖。”无数声音飞过。

对面,已经与鞑子骑兵遭遇了,鞑子骑兵们看到对方打着火把,正是射击的良好机会,纷纷拉开弓,向着对面射击。

密集的箭矢飞来,很多骑兵,就倒下了。

对方居然在密集的居住区,使用箭矢射击!蓝玉不断地用自己的长枪格挡开箭矢,一边气愤地想到。

“快,丢下火把!”蓝玉喊道,他没有想到,一打个照面,自己就先吃亏了。

后面的士兵仿佛已经看出了打着火把的人,是最容易受到打击的目标,纷纷将火把扔到了地上。顿时,黑暗重新来临,只有地面上的积雪,反射出光芒来。

双方依旧在很快地接近,蓝玉已经与最前面的鞑子骑兵遭遇了。

对方手执长枪,向蓝玉刺来,蓝玉的身子,在马背上突然消失了。在对方一阵惊讶之中,躲到了马背另一侧的蓝玉,已经用自己的长枪,刺入了对方的胸膛之中。

接着,还没等蓝玉回过神来,左右两边,两名拿着弯刀的骑兵,分别向他砍来。

蓝玉用长枪横着一扫,格挡开两人的弯刀,接着,左右攒刺,将那两人,也都挑下马来。

血淋淋的战斗开始了,蓝玉闻着空气中的血腥味儿,听着周围的那些濒临死亡的惨叫声,居然有种莫名的兴奋。

这,就是战场,好男儿,就要在战场上,建功立业!

蓝玉一直向前冲杀,身边的鞑子越多,他就越兴奋,一杆长枪,挥舞得如同一阵旋风,他周围的鞑子,纷纷倒下马去。

“鞑子,拿命来!”蓝玉大喊着,继续向前冲杀。

他却没有发现,自己的身后,己方的骑兵,越来越少。

虽然蓝玉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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