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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权柄大明-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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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少数人,则会变得更加勇猛,脑袋掉了,碗大的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总之,是不能失了尊严。

二当家就是后一种人。

“哼,你们等着,我大哥很快就会来救我了。”二当家说道:“这次是我不小心,中了暗算,你们若是识相,就把我送回山寨去,奉上三千两银子,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否则,我大哥带着三百多兄弟过来,你们这里的人,全都得被屠了。”

三百多兄弟?原来这二当家,也会说谎话啊,干脆,自己就诈一诈他。

“我大哥不会来了,二当家,你就别这么傻了,等明日,就把你送官府去,虎山的寨子,就是我大哥的了。”陈风说道。

?听到陈风这么说,常遇春立刻反应了过来,同时更加佩服,这么审问这个不服气的二当家,更能够套出真话来。

听到陈风这话,二当家马上就楞了一下,随后,说道:“你胡说,不可能!”

“辣块妈妈的,”陈风说道:“死到临头了,也让你死得明白点,反正明天,交给官府你的尸体,也是一样的。我大哥到你那里去,就是为了强占虎山寨子。这次,派你来,就是送死的。我们才是大哥最信任的人,我们跟随大哥,已经五年了。”

“我跟大哥,已经二十多年了,虽然大哥之前一直没有和我联系过,但是,我们早年都在干无本买卖的时候,早就是生死兄弟。你就不要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了,虎山离这里,也就四个时辰的脚程,最晚日落之前,大哥就会来救我。”二当家说道。

虽然二当家这么说,但是,当他听到辣块妈妈的几个字,内心已经开始犹豫了。因为他知道,大哥之前,都是在扬州居住的,而在扬州城,这句骂人的话很常见。

第126章 原来是钟老板

陈风这一听,算是知道点什么,原来是早年就在干这行当了,后来,大当家洗手不干,直到现在,才重新入伙,还又当了老大,这就更容易挑拨了。

“辣块妈妈的,”陈风继续说道:“那我问你,你这次来抢劫我们瓷窑之前,是不是大哥说过,这里很容易打劫,但是,为了保险,把所有的人都带上?然后你一拍胸脯,说道三十人就够了,就带着这三十来个人,送死来了?”

陈风这么说,就更是诈他了,而且,说得越详细,就越容易让人上钩,至于究竟说得对不对,那就看眼前这个家伙的表现了。

果然,这个家伙脸色一真发白,不知道是身体虚弱,还是心里空了。

二当家想起早晨来的时候,他们是这么说过,大哥让把所有的兄弟都带上,而他觉得没什么危险,带上三十个人,就足够了,现在想想,难道是大哥在激自己?

“还有那个瞎眼的家伙,其实是他背叛了大哥,所以,大哥才把他刺瞎了,但是,要去虎山山寨,只有加上他,才好容易得手。”陈风继续说道。

“你说,是三哥背叛了大哥?不,这怎么可能,当初三哥还救过大哥的命!”二当家说道。

原来那个瞎眼的是三哥啊,看这个二当家的年龄,不是老四,就是老五啊。

两人对话,越说越神,常遇春心里的佩服,也越来越多,恩人和自己的年龄差不多,但是,查探别人心中所想和联系各种刚刚出现的事务的能力,却是一流的,这样的人,值得自己效忠。

想要当老大,不一定武功有多高,但是,眼光却一定要高才行,心思也一定要敏锐,能洞察人心。

其实,他不知道,陈风只是在瞎懵而已,只是,他懵得很准。

“三哥偷了大哥的女人。”陈风说道。

能够让过命的交情还反目成仇,那么,女人是最好的选择,陈风按照自己的思路,继续地说道。

“你是说,三哥偷吃了薛婉瑜?怪不得,我向大哥提起过薛婉瑜,大哥默不作声,原来中间有这一档子事,大哥将仇人的女儿当作干女儿,养了十几年,原来是留着自用的,被三哥给占了先,这也难怪。而薛婉瑜双腿残疾,难道是大哥干的?”二当家说道。

这些话,却在陈风的脑子里轰的一下。

薛婉瑜,干女儿,那么,这大当家,真的就是钟老板!

当初在扬州城,四处通缉,却没有他的下落,连那两名跟随他的人都不见踪影,其中一人,确死无疑,而另一人,只是瞎眼。没有想到,他们确跑到了这里来当强盗!

还有,那个倒霉的薛婉瑜,一直认贼作父,钟老板,是她的杀父仇人。

“薛婉瑜现在在哪里?”陈风问道。

“卖给了保定路一所大户人家,做了个填房,双腿残疾,能卖二百两银子,那所大户人家还真是吃亏了,不过,这也不影响生养。”二当家说道,他现在,似乎已经认定自己被大哥出卖了,因为,这些抓自己的人,似乎什么都知道。

等等,他们如果是大哥的亲信,怎么不知道那个薛婉瑜被卖了?

二当家的脑袋里轰了一下,糟糕,被骗了。

“你们,你们根本就不认识我大哥!”二当家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喊道。

“怎么不认识?”陈风继续笑着说道:“钟大哥在扬州,开了一家百花楼,在那个时候,我们就效忠钟大哥了。”

既然他说出了薛婉瑜,还是干女儿,那肯定就是钟老板了,这还能有什么错?

谁知,这么一说,却再也诈不了他了:“你们绝对不认识,虽然在扬州城,我大哥是钟老板,但是实际上,我大哥并不姓钟!”

糟糕,戏演不下去了,陈风没有料到,钟老板居然是个假的,那他姓什么?

这个钟老板究竟姓什么,陈风恐怕是问不出来了,因为,他终于露馅了。

“你们这群人,日落之前,大哥一定会来救我的!”二当家恢复了开始的语气,说道:“你们等着,到时候,他会把你们这里,屠个干干净净,你们现在放了我,再向山寨交三千两银子,还可以留你们性命…”

不过接着,他已经说不下去了,常遇春上前,只用了一只手,就将他的下巴卸了下来,这样,也是防止他咬舌自尽,虽然这个可能微乎其微。

“日落之前?明日日出之前,你大哥都不会来的。”陈风说道:“留你到明天早晨,死个明白。”

说完,陈风使了个眼色,常遇春又把这个二当家,拖回了瓷窑内。

走回了窑厂的两间正房内,刘四二问道:“恩人,虎山离这里,六十里开外,强人大当家知道消息后,很可能会来救二当家的,天黑之前,就可能到,而你刚才说的,明日早晨,都不会到,怎么那么肯定?”

常遇春兄弟俩也有很多疑问,刚才恩人的话,让他们知道了很多有用的信息,这个大当家和二当家,早年曾经一同做过无本买卖,而且,大当家的身份,似乎恩人也知道了。虽然挑拨两人的关系没有成功,也是一个不小的收获。

“天黑之前就能到,但是,我们还少算了强人们回去报信的时间啊。”陈风说道。

对,一听这话,几个人才反应过来,刚才光想着按照这段距离,强人们在天黑之前,就能来了,但是,他们都没有想到,还得有人回去报信,这样,又得多三四个时辰,等到大当家得到消息,再赶来,那就是半夜了,夜间行路,可不怎么好走,那么,等到明天早晨,很有可能,那个大当家,也无法赶到。

“而且,我们也不能确信,那些逃跑的小喽啰,是回到山寨里报信去了。”陈风说道。

打了胜仗,抢劫回了东西,整个山寨都大肆庆祝,但是,要是没有抢回东西,还把二当家失陷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可都是没有管二当家,立刻就逃跑了,所以,这几十个人,敢不敢回山寨还两说呢,即使回去了,惩罚恐怕也不轻。

所以,陈风很有把握,那个大当家,不可能那么快就赶到。

“那些小喽啰,很可能不敢回山寨,这样,等到大当家发现,二当家没有按时回来,恐怕就是晚上了,而在晚上,他又不能立刻出动,只能是派零星几个人来查探,这一来回,一晚上就过去了,所以,那个大当家前来复仇,很可能会是在明天中午。”常聚分析道。

“那么,万一要是小喽啰抄小路回去,然后,大当家又迅速赶来了呢?”常遇春问道:“那样的话,有可能在入夜之后,大当家就会赶到。”

未言胜,先言败,把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常遇春能够成为先锋,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常兄弟,那你说,该怎么办?”陈风问道。

“我们现在,得做好准备,应付可能出现的新的强人。”常遇春说道。

既然那个大当家,有可能会在半夜的时候出现,那么,他们就一定得做好准备。毕竟,他和二当家那是二十多年的老交情,现在,二当家被他们抓了,要是他得到消息,怒气冲冲的大当家,连夜赶来。而半夜他们又都在休息,防不胜防之下,很可能,会被强人得逞。如果那样,他们这些人,全部被强人杀了,都是有可能的。

常遇春等人身手矫健,逃跑不成问题,但是瓷场里的很多其他的人,恐怕就要惨遭毒手了。

“恩人,看来,我们只能是通知官府了,没有官兵,我们恐怕难抵这些强人。”老刘头插了一句。

“刘叔,恐怕不行,这里离曲阳县城一百多里,离中山府三百多里。我们即使是过去求援,到了那里,也就天亮了,而官兵出动又慢,明天日落时分,能到这里就不错了。”常遇春说道。

“那怎么办?今天打跑了强人,只是偶然而已,今晚或者明天要是更多的强人来了,恐怕就不好对付了。”老刘头说道。

“到我们这里来的,有多少青壮年?”陈风问道。

“一共五十多个。”老刘头说道:“我们这里需要有手艺的瓷匠,这些青年人,主要是从事不需要技艺的活计的。”

“常兄弟,从这些人里面,你挑出三十个人来,我们得组织一支我们自己的窑社来,以后半天劳作,半天由你训练他们。刘叔,人手不够,可以再去附近村子里雇佣人手。”陈风说道。

陈风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今天的这个危机,其实是个不错的机会。

在乱世之中,只有自己有武功,还是保护不好自己现在的这份越来越大的产业以及自己的家人的,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一支小型而精干的队伍,陈风一直都想建立起来,由自己去训练他们。但是,第一,陈风没有时间;第二,陈风没有借口,私自拉起一支队伍来,随时可都是会遇到麻烦的。而陈风想过,让刘狗儿任这个队伍的首领,也有些不现实,刘狗儿没有武功,当这个队伍的首领,得有一番不错的身手才行。

第127章 布下机关

而现在,这个机会太难得了,这里远离官府,又受到了歹人的袭击,出于这些理由,自己将窑厂的工人组织起来,反抗歹人的袭击,完全说得过去,而以后,半天干活,半天训练,这支小型的队伍,就会是以后自己东奔西跑的护卫。他们都是很淳朴的,叫自己恩人,忠诚度的问题,不用考虑,有奶就是娘,自己给他们的,可是比原来好一百倍的生活。

并且,又有常遇春这样的一个猛人,他在自己这里,如果只干体力活儿,那就太委屈他了,就先让他操练一番。

听到陈风说要组织这样一队人,常遇春满脸兴奋:“恩人,伯仁一定尽力而为,我们现在,从强人手里,得到了九柄长枪,一柄长刀,四把腰刀,剩下的人使木棍,也能够保护起我们瓷窑来。”

常遇春,字伯仁,今年十七岁,正是初生牛犊的年龄。

刚才逃跑的强人,为了逃跑方便,长枪都扔了,那情形,他们不跑得快点,就被戳死了,战场上,败兵丢盔弃甲,不就是为了逃得快点吗,因此,人没干死几个,武器捡了十几件。

“恩人,朝廷是严禁私人拥有兵刃的,我们拿了这么多武器,没有上交官府,自己用起来了,这,会不会犯禁?”老刘头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刚说完,一旁的刘四二就不满地叫了声:“爷爷!”

现在,老刘头一直小心翼翼,连刘四二都感觉到丢人了。

陈风知道,深受数千年历史文化的熏陶,平凡的汉人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对于官府,那也是绝对的害怕和顺从。老刘头人毕竟老了,现在,又有了这份家业,就更舍不得冒险了。

其实,在边境或地方不安定的时候,村子里,庄上,便纷纷结社自保,这种情况,在前朝非常普遍,虽然不能与正规军队对抗,但是,应付强盗匪人,却能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来。

只是现在,蒙古人怕汉人造反,这种自保的武装组织,就销声匿迹了。最开始的时候,连菜刀都得几户用一把,还私人拥有武装组织,开什么玩笑。

但是现在,就已经不同了,现在,蒙古人的中央政府,其实已经开始衰弱了,各个王公贵族,都有自己的私人武装,就是那些有钱有权的大地主,也都有自己的武装。而这个,可是没有蒙汉之分的。

在后来,和反贼的斗争中,大地主李思齐的武装,就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而这个李思齐,就是纯种的汉人。

陈风不是大地主,也不是王公贵族,但是,他现在特殊的身份,让人对他的行为,根本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敢去摸他的屁股?丞相府上的常客,皇后和皇上的红人,到现在,皇上还夸那本书好看呢。

听到了老刘头的话,陈风知道他是害怕,看来,得给他吃颗定心丸了。

“只要我做出的事,这里的地方政府,根本就无权过问,就是大都,那些权贵也得卖我三分面子,区区一个县尹或者州府,他要是敢来找我们麻烦,他的官就做到头了。”陈风说道。

老刘头这么一听,顿时眼神一变,开始只知道恩人背景很大,没想到居然这么大,连这里的父母官,随时都能够罢免。

陈风这么一说,老刘头胆子也大了,没再提什么反对意见,他哪里知道,陈风这是狐假虎威。

“恩人,为了保护我们瓷窑,我想立刻就动手,选出的兄弟们来,先布置一些机关,防止强人半夜偷袭。”常遇春说道。

“好,立刻就动手!”陈风斩钉截铁地说道,布置机关,这是个不错的选择,否则,他们这些人还没怎么训练,无论常遇春如何勇猛,想要取胜,都很难。

有了常遇春,陈风顿时就轻松多了。

接下来半天的时间内,陈风看着常遇春,从这些人里面,选出了三十个人来,这些人,除了身体强壮之外,更重要的,是目光坚定,他们都是附近村子里的,有的人的村子,也被强人袭击过,原来的时候,他们只能忍着,但是,今天的战斗,让他们知道,强人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因此,他们都更加希望,自己能够打垮来袭的强人。

他们在常遇春的带领下,在通往窑厂的两条道路下,布置下了机关。

路旁的大树,被用绳子拴了起来,接着,用树枝做成的排子,上面是尖尖的木钉,被举到了最高,机关被触发之后,就会从上掉下来,下面的人,一定会死得很难看。

而在道路的两旁,又被挖了一些深坑,里面,也是同样的装备。

“常兄弟,你以前的时候,打过猎吗?”看到常遇春熟练的布置,陈风不由得问道。

“小人在家务农为业,每逢冬季,就到山里去打猎。”常遇春说道。

原来如此!

看着这些布置,陈风也不由得信心满满,如果大当家来,那么,就先让这些机关,消耗了他的锐气,然后,趁他们惊慌失措的时候,再一同杀出,一定可以将这些强盗彻底消灭。

这次,一定要将钟老板抓住!

虽然他不姓钟,但是,他打劫玉寒,又伤了小雪,是绝对不能让他逃脱制裁的。而且,这个禽兽,居然将薛婉瑜给卖掉了,就算是仇人的女儿,养了这么多年,也该有感情了吧?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听二当家的说法,钟老板养这个女儿,居然是为了当作自己的女人?要不,自己说是为了女人,二当家怎么直觉上就想的是薛婉瑜呢?既为干爹,又想要霸占,这就是乱伦,这种行为,更是让陈风不耻。

这次,一定不能让钟老板跑掉!陈风握了握拳头。

同时,对于薛婉瑜,陈风也感觉到一阵惋惜,这样一个才女,被卖入了大户人家当填房,而且,两腿不便,相比原来的风光,恐怕,得整天郁郁吧?等到这件事结束,自己是不是该把她救出来?要是她能够为烟雨楼出力,也算是给玉寒找了个好帮手。

不过,这事,恐怕得先和玉寒商量一下,毕竟,两人曾经可是对手啊。

天色,渐渐地黑了。

一块巨石,仿佛凭空出现在山顶一样,与四周格格不入,而这块巨石,有颇似蓄势待发的猛虎,所以,这座山被称为了虎山。

这里,一直都人迹罕至,所以,也被二当家选做了山寨的位置,就在巨石的下面,也就是三尖梁,一座山寨,已经建立得有模有样。

孙玉泉在山寨的大堂内,反复地踱着步子,眼看太阳就要下山了,但是,二当家出去,还没有回来。

孙玉泉,虽然这个名字文绉绉的,但是,看他的样子,却一点都不像。本来,在扬州城,作为钟老板,他衣着光纤,穿着体面,颇有一番贵族气质。

而百花楼,也是扬州城数一数二的大勾栏。薛婉瑜,更是在他的教导下,成了当家正旦。

薛婉瑜,本来是仇家之女,当初,孙玉泉屠了整个薛家,留下了襁褓之中的薛婉瑜,的确是有某些恶念的,因为,薛家的儿媳妇,是他在幼年的青梅竹马。

父债子偿,这个道理,在孙玉泉脑海里根深蒂固,既然娶不到曾经的初恋了,那就把薛婉瑜养大,然后,糟蹋了她,也是一样的。

那时的孙玉泉,心理的确已经有某些变态了。

然后,随着薛婉瑜长大之后,孙玉泉的想法却慢慢地变了,利用薛婉瑜,完全可以实现他的某些目的,比如,结交权贵,走上高层。

在扬州发展,也只是一个经过,最终的,是要走到大都去,他的野心,也很大。

但是,在薛婉瑜的两腿失去知觉之后,随着各位名医束手无策,孙玉泉终于失望了,此时的薛婉瑜,已经失去了价值。

没有价值的,孙玉泉自然也不在乎了,在离开扬州的时候,他并没有带多少资金,于是,将薛婉瑜卖了,换些银两,也是不得已而又很自然的选择。之后,他才打探到,自己当初的一个兄弟,在这里落草了,才前来投奔。

兄弟情,依旧是最重要的,就像他,哪怕抛弃了薛婉瑜,也没有丢下瞎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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