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大秦-第2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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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栋都要冤死了,原本看小鹿聪明伶俐,还想过略做调教让她服侍娘亲,现在看来还是算了,让小鹿呆在齐国就好,谁让儿子谁都不爱就爱这个小妖精呢?
老夫人白越氏倒是很喜欢小鹿,去岁中秋时赢姝归秦,在白家庄偷偷住了一段日子,老夫人见乖孙孙如此喜欢这个玲珑娇媚的女孩儿,还曾想过要她做岳宝宝的腾妾,这在老秦就不算什么,常常有富贵人家为还在吃奶的孩子找个大了十几岁的妾,服侍‘大丈夫’们吃奶撒尿什么的,风俗一直流传到后世。到了新华国建立才算彻底断绝。还好白栋对这种风俗深恶痛绝。娘亲说了也不成。否则小鹿现在早就是岳宝宝的大老婆了。。。。。。
小鹿很聪明,来到华夏没有多久就学会了华夏语音,平日没事的时候就乖乖呆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盯着华夏人看,一年多下来,早就成了个华夏通;比起衣冠锦绣的华夏,她记忆中那个弱肉强食朝不保夕的‘故乡’就没什么好留恋的,她现在早就把自己看成是华夏人了。
小鹿知道。如果没有那个比部落头领更强大的人,如果没有可爱的岳宝宝,她现在就算不在恐怖的家乡也会像那些同乡‘猴子’一样被关在笼子里,或者去可怕的矿洞,或者被皮鞭督导着学习歌舞,然后再被卖给华夏人中的‘贵族’。岳宝宝喜欢她,她其实也是非常喜欢岳宝宝的,虽然没能做成宝宝的‘大老婆’,可她却早就将岳宝宝视为自己的男人了,每天抱着岳宝宝一同入浴、透过花瓣羊奶水摆弄他的小**时。她感觉自己都要被幸福充满了,心里热热的。娇嫩的身体都像要爆炸了一样。
“华夏真是个神奇的地方,那个强大的人原来叫白子、女主人原来是秦国的公主,这个地方叫齐国,女主人住在这么大的宫殿内,是因为她是齐国国君的女人。。。。。。可为什么女主人回去秦国的时候,会住在白子家里?那个晚上小鹿偷偷躲在草丛里看过,白子把女主人紧紧抱在怀里,虽然没有像部落中的人一样抱住了就开始交~配,可是也非常亲密呢。。。。。。岳宝宝会是那位白子的孩子麽?”
从蛮荒野岛上走出来的人也不可小窥,至少在性~教育方面小鹿比一些华夏贵族子女的眼界更为宽阔,在她的家乡部落中,那些‘男人’抓住女人就会露天做那种事情,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的简单。若不是她的年龄还小、又被十几个部落中的勇猛异性同时看上了彼此争夺不休,她也会生好多好多孩子,皮肤变得像那些部落中的女性一样粗糙。
拥有蛮荒世界的生活经历和华夏的神奇际遇,让小鹿比同年龄的女孩子更为早熟,也更懂得趋利避害;很多人都当她是个蒙昧初开的小野人,在白家庄的时候,就连那位据说非常非常了不起的白子也没太过关注过她,却不知道她这只漂亮的小母猴早就变成了一只又美丽又聪明的小狐狸。
小狐狸比任何人都清楚,她能在华夏拥有安定的生活,完全是靠了岳宝宝,所以她会比任何人都更细心、体贴地照料宝宝,每天都要起得很早,去齐宫的后花园采花露;岳宝宝最喜欢在洗澡时放入这种花露,她也喜欢在采花露的时候偷听那些宫女和内侍说话,有一次还偷看到某个宫女和内侍在花丛中做那种事情呢,不过她没有声张,从此与那名宫女和内侍成为了好朋友。
今天的收获很丰富,不但听到了很多消息,上次见过的那个内侍还送给了她一份据说很珍贵的报纸,据说上面有很多关于华夏的‘新闻’,拿过来看了一眼,已经认识数百个字的小鹿一眼就看到了关于那位白子的消息,他现在正在用银子收购铜铁做成的钱币呢,银子是什么小鹿不懂,铜钱她可是见过的,为什么白子要用银子收购铜钱呢?看那名内侍兴奋的样子,这似乎是件好事情?这些小鹿其实并不关心,她认识得字不多,只想知道这张报纸上还写了什么东西,女主人会因此再回去秦国吗?齐国这里虽然很好,饭却远远没有白家庄的好吃,也没有慈祥宽厚待她仿佛亲人一般的老夫人;小鹿想家了,这个一心系在岳宝宝身上的小妖精早就将自己看成了白家人,谁让老夫人说这话的时候,被她偷听到了呢?
***
“十铜换一银,而且不分各国币种?宝宝,你可怜的父亲一定是疯了。”
赢姝从小鹿手中接过报纸,大秦时报的事情她也早有耳闻,只是没想到会如此快就传到了齐国;齐国有了大秦时报,第一时间看到的人居然不是她,这本来就让她有些气愤,当看到头条新闻时就更加气愤了,孩儿他爸一定是疯了吧,这样摆明了是赔本的买卖也要做?而且光是白家也就算了,报纸上大张旗鼓的宣传,这次参与推广新银的居然还有几个天下闻名的大商设,就连魏国国府和齐国国府也表示要支持,赢姝就更晕了。
好吧,男人做的事情女人家不掺和,这是去年归家时娘亲的嘱咐,更何况自己的男人不出手则已,出手就是从来坑人、绝不自坑,就不该怀疑他的能力;不过百家讲坛是怎么一回事?报纸山连篇累牍地报道了第一位即将登上讲台的居然是当代扁鹊秦越人!医家拔了诸子百家的头筹也就罢了,而且这位卢医先生要开讲的居然是《从巫禁之道说开去》?
看到这条‘新闻’,赢姝不觉眼前一亮,压低了声音道:“小鹿儿,这些天你去花园采露,可听过有关君上的事情麽?”
田因齐再是如何心胸豁达也很难顶着绿~帽子整日出入赢姝的朝华宫,往往以政务繁忙为借口,十天半个月也难得来过一次;深宫中消息难入,赢姝有时还真不知道她这个名义上的丈夫去了哪里,前段日子田因齐去了宋国就是一走二十多日,若不是小鹿儿听到了消息,赢姝都不会知道丈夫的去处。
那个冤家最近又是推广新银、又是举办百家讲坛的,任一件事都会震动天下,赢姝就不相信田因齐耐得住性子?巫禁之道可是他最上心的事情了,之前不是就请那位子与老人为齐国炼制神仙药,虽然后来没有成功,他仍旧不肯死心,又在与那个冤家联手,在齐越沿海建立造船坊组建出海船队了。
“细君就不用问小鹿儿了,她如何得知寡人的消息?这段日子寡人颇多忙碌,倒是冷落了细君与小世子,赔罪赔罪。听闻百家讲坛开讲,主讲者正是寡人最推崇的卢医先生,寡人有心前往,细君可肯同去麽?洛邑离秦国不远,待听完卢医先生的讲说,寡人正好陪伴细君前去秦国,也该见见我那位外兄了。。。。。。”
没让人通报,田因齐大步流星走入宫来,带来的竟是赢姝期盼已久的好消息,让她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太阳从西面升出来了麽?
第四百六十二章【为岳宝宝正名上】
秋风紧、战马却不催,西域的孙宾和庞涓不知道有没有着急?以孙宾的性情或许还能安心演练军伍、推演沙盘,庞涓这种战争狂人估计已经着急跳脚了;说好的打败阿里巴巴后就兵发西方呢?不周山算什么,‘而今迈步从头越、擎天古峰做泥丸’,这不是你白子做出的新诗麽?怎么自己却忘记了!
从洛邑归来不久,庞涓的传书就如雪片般不停飞来,生怕白栋不当紧,还煞有介事地插上了鸡毛。白栋接到这种传书,一律是拔掉鸡毛扔去一旁;请战心切是好事情,不过波斯帝国的情况比他预想中的还要复杂,如今景监和木西京这个波斯通已经潜入了波斯帝国,根据他们传回的情报,老秦的机会很快就要到来,如今却是不着急。
推广新银和百家讲坛都是眼下最紧要的事情,这两件事做成了,老秦就有了霸主气象,国力倍增再也不是什么梦想,那时再放出庞涓这头嗷嗷叫的恶狗,他就一定能帮老秦拣回无数根带肉的骨头。。。。。。
不知为什么,一想到着急跳脚怒气值满溢的庞涓白栋心情就格外的好,看看洛邑将近,猛催座下那匹大宛良驹,呼啸一声道:“孩儿们,洛邑去者!”就像戏台上的土匪头子山大王一样,西君白子也放纵了一回,马蹄的的声中,他的笑声不绝。
远远就见洛邑城下疾风般卷来一匹枣红马,马背上的人儿一身火红色劲装,体态袅娜多姿。一头乌发没有像这个时代的人们那样或卷或盘。而是尽情披撒开来。说不出的纵意姿狂;人还没到面前,熟悉的声音已经远远传来:“夫君!跳蚤是要回家了麽?”
一个多月不见,跳蚤还是那个跳蚤,并没有因为身份的改变消了巾帼意气,一早接到白栋的消息,她连护卫都没有带,就骑了马出城来接,周王姬扁派出的迎客仪仗都被她远远甩在了身后。百家讲坛已经建成了。她这个王女也在王室住了很久,算是履行了王女的义务,现在总该走了罢?比起王室的安逸生活,跳蚤最喜欢的还是披发仗剑行走于墨血梅林之中,又或者伴随夫君千里决荡杀敌,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嘛?整天跟那些连只鸡都不会杀的贵族女子呆在一起,真是闷都要闷死了。。。。。。
“夫君!”
还是会功夫的老婆够辣,两马距离还有丈余,跳蚤便纵身而起,越空跳入了白栋怀中。银铃般笑道:“什么时候带我去西域,我还是喜欢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夫君说过的,这首诗描写的是西域,是更西面的波斯帝国,那里有更广阔的天地!”
“你如今是王女了,怎么还是一副游侠儿的秉性?你知道不知道,就连你的师兄禽滑西如今也还在洛邑,昨日还与我通过书信,说是要登上百家讲坛呢。你是周王的女儿、也是我的妻子、生为王室女,就有王室女的责任与担当,怎么可以说走就走?”
白栋意似责怪地望着她,忽然转了转眼睛:“不过我的亲亲跳蚤说了不爱呆在这里,这才是最重要的,管他什么责任担当,管他什么王室之女呢?都是狗屁!不如这样好不好,咱们看过了卢医先生的讲演,夫君就带你去越国,咱们还要登船出海,去那个叫日本岛的地方看看,喜欢麽?”
“喜欢,夫君去哪里,跳蚤就去哪里。。。。。。”
提到秦越人,跳蚤忽然红了脸,压低了声音在白栋耳旁道:“卢医先生帮跳蚤看过了,他说跳蚤体质好得很,若是生孩子一定能生一大堆。。。。。。”
“这么多啊?若是我养不起可怎么办?”看着跳蚤娇媚婉转的样子,白栋心中一动,算起来苦酒今年也快二十一岁了,跳蚤比她也不过只是小了半岁,而且这还是按照周岁计算的。。。。。。
远远看到白栋骑着匹通体雪白的神骏大马,马被上红衣飘飘香风微闻眉目传情你侬我侬,姬扁真想找条地缝钻进去,这还要不要礼仪颜面了?这这这居然是自己的女儿?
东阳君在背后轻轻捅了他一下,提醒王侄你可要想想清楚,形式比人强,也不看看你这位‘外儿’来到洛邑后给洛邑带来了多少改变?放开百家讲坛这种开历史先河的伟大创举不说,文华超市一开、白家分社一成立,涌入洛邑的商家就足足增了十倍,洛邑终于有税赋可收了!比起这些来,王女跳上人家丈夫的马背亲密一下又怎么了?这才不算是违反礼仪呢,这叫做‘大礼者非~礼’。。。。。。咳咳。。。。。。东阳君有时都会特别佩服自己,太不要脸了,这就是成功者的基本条件啊!
“王叔你捅寡人做什么?涓儿的事情也就罢了,田因齐那个逆臣居然也要来洛邑!他竟也是白栋的好友,秦齐联盟、亲密无间!寡人曾经发誓,王师东进之日,必擒此贼,他。。。。。。他竟敢前来洛邑,而且竟不通禀寡人!他眼中还有寡人这个天子麽?”
东阳君看了眼盛怒的姬喜,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也难怪姬扁会如此愤怒,他私~通嫂~嫂气死了哥哥后,天下诸侯即使听到些风闻也没说什么,毕竟这种事情在各国君室也是喜闻乐见的妙事,若是有个千娇百媚的嫂嫂,大家也都有兴趣试一试,男人最能理解男人。可那时还只是齐国世子的田因齐却偏偏不买账,父亲田午身体不好,派他去王室致哀,他不肯去,就找了小母前往,而且还是个齐宫中地位低下的侧夫人,这一下姬扁大怒,齐侯田午他惹不起,就骂田因齐是个无礼的小子,田因齐是何等‘洁身自好’的男人,本来就对他勾引~嫂嫂的事情羡慕嫉妒恨,听闻姬扁居然敢骂他,立即回骂过去‘叱嗟,而母婢也’,意思是说姬扁名不正言不顺,是个婢女生的,这个仇可就深了。(有注,见本章尾作者话中)
“王即为天子,便该有四海之量,当知隐忍。。。。。。”
想了想,东阳君还是得劝:“王室能否中兴图强,首在秦国、首在白栋也,现在田因齐是白栋的客人,王若是得罪了他,那便是扫了白栋的颜面,对王室不利。。。。。。”
“哼!”
姬扁冷哼一声没搭理他,东阳君暗暗叹息,真想着用心苦劝,却见自己这位天子王侄竟然跳下了天子仪仗,也不顾袍服拖沓难行,竟然一溜儿小跑到了白栋的马前,放声笑道:“外儿外儿,勿辜我女;外儿外儿,可见尘旅;外儿外儿,且住且息。”东阳君眼一黑,好啊,堂堂天子也说出这样的话来?先是拍人家马屁说你没有辜负我的女儿啊,又问人家路上可辛苦,衣裳都沾染尘土了,快下马休息吧,我已经准备好为你接风洗尘了。。。。。。看来自己是瞎操心了,天子可明白着呢。
“怎敢劳动‘外舅’亲迎,白栋有罪啊。”
白栋的马术实在一般,只好被跳蚤抱着跃下马来,好在他脸皮够厚,也不会脸红,见到天子就在面前,忙不迭行诸侯之礼,他现在是天子亲封的伯爵,公侯伯子男,已经是高等贵族了,因此略为恭身就算见过了大礼:“适才听涓儿说了,在王室的生活好不舒适,白栋多谢外舅了。”王女嫁出去也就是白家的人了,他自然要感谢王室对跳蚤的照顾。
“自家人不必如此,栋儿,田因齐这个逆臣是你的好友?是接到你的邀请前来洛邑的?”示意东阳君和卫士们都退往一旁,姬扁拉着白栋的手,压低了声音问道。田因齐当日骂他骂得太凶了,这口气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就算冒险也要探一探白栋的口风。
“齐侯?朋友倒算还朋友,好友就说不上了,而且臣下与他还有一段难剪难理的恩怨,哎。。。。。。还是不说了。”白栋连连摇头,满脸都是苦涩之情,好像是受到了极大的委屈一般。
“哦?”偷眼看看已经远离自己的东阳君和护卫,再看看同样距离白栋丈许远的白家卫士,姬扁不觉精神一振,当年勾引嫂~夫人的劲头儿又来了,重重握住白栋的手、压低了声音道:“栋儿,你是涓儿的夫君,那就是寡人的亲儿子一般,天下哪里有儿子藏了心事,不肯对父亲说的?还是说说罢。。。。。。”
“外舅有所不知,我与田因齐。。。。。。哎。。。。。。这个。。。。。。难以启齿啊。。。。。。。算了算了,就算是我对不住他好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哎。。。。。。还是不说了。”白栋真是太为难了,就知道你想听,本子也正有一番盘算要着落在你这个便宜外舅的身上呢,可是不能就这么说啊,你得更着急一些才好。
跳蚤奇怪地看着白栋,夫君今天是怎么了,变得如此吞吞吐吐,这可不像他的性情。
ps:ps:战国策上说齐威王不去亲自吊唁周烈王,而是派了王后去,这才引起了君臣骂战。可这完全不对啊?周烈王姬喜是公元前369年死的,田因齐是公元前356年才登基为君(本书还帮他提前了两年呢)可就算是提前两年,周烈王死时他最多也只是个齐国世子,哪里来得王后可派?可见史官记载的‘齐威王’只是一个统称,是因为他日后做了齐君,才如此称呼,此时的田因齐还是个世子,王后云云就更不靠谱了。
解释一下,免得引起误会。
第四百六十三章【为岳宝宝正名下】
宫中燃起了儿臂粗的南海沉香木,臭咸鱼到了这里估计都能熏成香喷喷的,天可怜见,这可是王室库中最后一根南海沉香了,决定点燃这东西的时候,姬扁心疼的要滴血。
还有幽王时期秘制的好酒,向往酒池肉林的著名昏君治成的酒能差?而且埋在地下都不知道多少年了,一直就没舍得喝,今天全都拿了出来,按姬扁的话说,今天不醉不归,醉了也不许归,外儿睡在外舅这里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了。
白栋很给外舅面子,进了洛邑城就打发跳蚤回去,让白家车马自行安顿,然后就来到宫中陪姬扁喝酒;姬扁也是心领神会,连东阳君这个整日跟着他身旁的心腹王叔都没招呼,万分鬼祟地拉着白栋进了后宫,喝到畅快处,醉眼如丝地望着白栋,很没有仪态地咂巴了两下嘴巴:“如今就你我两个,说说罢?”
抬头看看这个一脸八卦精神的老家伙,白栋很是迷茫:“说什么?”
“别在外舅面前装傻!明日出了天子宫室,你还是做你的西君白子、我做我的名分天子;今天喝了我的酒,你敢不说?这可是幽王时代的美酒,寡人自己都舍不得喝,却拿来招待了你!”
姬扁很郁闷,老子裤子都脱了,你却是什么都不给看,天下有这么做事的麽?换了平时间要维护天子的威严,这种蜚短流长的事情做不来,这不是酒壮怂人胆麽?天子也有没脸没皮的时候。
“我与田因齐。。。。。。哎。。。。。。”
白栋长叹一声,拿起酒坛又给自己倒了一大尊;姬扁挥退了内侍。一个天子一个西君。就像粗人那般自斟自饮。还别说,感觉特别亲切。
姬扁看得一阵肉疼,真想冲过来抢下这最后一坛幽王时期的好酒,你小子倒是说啊,总是喝个什么:“栋儿,堂堂的西君白子,痛快些好不好,田因奇与你有仇?”
“没仇。倒是有旧。我曾做过送婚使,带公主去齐国完婚,与田因齐颇多交往,多蒙他盛情款待。”
“呵呵,原来你与这乱臣贼子倒是有些交情!”
姬扁心中一冷,完了,白瞎了这一坛好酒,原来这小子与田因齐不但没有仇恨,还是交好的朋友。自己想着借助白家财势一雪遭辱之仇原来只是个幻想而已。心中一失落,喝酒也变得落落寡欢。多好的酒也顿时变得没有滋味了。
“当然有交情,交情还不浅呢。为了儿子,我得拿他当最好的朋友。。。。。。妻子与儿子都在人家的屋檐下,我还能怎么做?外舅,你倒是说说,我还能怎么做?”
“嗯?你说啥?再说一遍!”
足足有三斤酒下肚的周王姬扁猛地一个激灵,霍然睁大了双眼,瞳孔中寒光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