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大秦-第6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才实行了几天,秦军的‘政治面貌’就有了很大提升,有了信仰的军队连唱起军歌来都特别有力量,人人心中都憋了一团火,准备为老秦而战,为精神信仰而战,义渠人的游击战术只会让他们更渴望战斗。
军歌嘹亮,一路深入草海,终于在‘凃余城’遇到了义渠的第一只千人骑队,接触战在瞬间爆发,义渠人的快马似乎被热晕了,兽骨磨成的箭头甚至无法射穿秦军的外袍和纱甲,秦军没有太多骑兵,却有天下闻名的犀利弓弩,于是这场战斗很快就演变成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义渠骑兵只能不停的围着秦军快速移动,试图用他们精准的箭法杀伤秦人,可惜战车叠出的防护带没这么容易突破,他们那蹩脚的弓箭也远远比不上秦军的射程,没有像样的盔甲,因为天气太热,有些义渠人甚至还是光着上半身的,除了变成秦人练习准头的箭靶子,还能如何?
义渠人撤退了,留下一地残尸,最先冲进凃余城的老秦士兵惊喜的发现,这算是一座较大的军城,不但有适合官主居住的官邸,还有一些民房,虽然已经空了。粮仓内居然还有些粮食和一些未曾转移走的牛羊,义渠人的牛很少耕作,干脆就是养来拉运物资或者杀肉吃的,不受秦法保护,这可是犒军的好东西啊!看到这些肥牛,士兵们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发出阵阵欢呼。
不一刻,上将军令下,今日就在凃余城休整,杀羊宰牛,犒赏全军,顿时欢呼声响彻了这座戎人军城,无数士兵唱起了白栋创作的那首《兵者》,能顺利夺下这座军城,一战歼敌数百,白副将当居首功啊,若是没有他的绑腿纱甲,热也要热晕了,开弓时能有准头才怪。
***
小院中景色还不错,建筑风格很像老秦,方正沉厚,有几棵桑木,一眼水井,井边有小石桌、小石凳,坐着还算舒服。
公子少官打扮的像只老狗熊,身披厚厚的皮甲还不算,脑袋还戴了顶皮帽子,面部也用厚厚的纱布裹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纱布都快被汗水湿透了,还不肯取下来,秦越人皱眉看着他,总想一把扯下他的面巾和衣甲,这样下去会中暑的,对健康不利。
“哈哈哈,你这鸟鹰,如今还抓不抓得到老子了?老子偏偏不信,耗死你!”
包裹严密的左手臂上架了只灰背隼,这只鹰被一条细铁链系住了,只能紧紧抓住公子少官的手腕,公输家临时赶制的厚皮护腕都被它抓出几道血痕来,似乎还不肯死心,时不时扇动翅膀挣扎几下,爪尖划过皮甲就是一道白痕。
白栋微微皱眉:“不是对你说过了麽,熬鹰不能着急,要慢慢来。你这样日夜不分的熬,究竟是你熬鹰还是鹰熬你?会热死人的!还不快把它扔回笼子里,脱了衣甲喝些凉茶?我可不想老秦手中又多一个病人。”
“不行,我很着急,急得都不行了!公父整天骂我不学好,这次就让他知道,驯兽小道用好了,也能建功!哥哥,你说我这样日熬夜熬,半个月下来能熬出来不?”
“能是能,不过这样熬法,让你手下那帮负责驯鹰的士兵怎么办?也学你?你这个主官要被埋怨死了。。。。。。”
“由得他去。狗熊一样的身子,还能热死了?平安郎,二哥倒是很期待你的驯鹰法,这玩意儿熬出来真的有用?就能帮助我们找到义渠主力?”
嬴渠梁走到灰背隼前左看右看,很怀疑这东西能有大用。
“鹰只是用来通讯的,草原上鹰多,用鸽子可不行。不过要找到义渠人,此物会有大用。”
白栋笑着走到插在院中的一面红色旗子前,先动几下旗子吸引住灰背隼的目光,才从旗后取出放了鸽肉的竹篓子,取出一块肉扔给它。灰背隼反应极快,一口叼住吞入肚中,然后死死盯着他,似乎在等待下一块。
“二哥看到了麽?等这鹰被熬去了性子,就会认人类为主,见到红旗,就会降落找肉吃,用它来联系军情可比什么都快。。。。。。”
第一百五十九章【情报战】
ps:关于义渠的资料真是太少了,绝对属于想买书都买不到的情况,所以写这段其实很艰难,今天手感不是太好,这章短了些,请大家原谅。
雄鹰在草原上空飞翔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只是最近却多了一些奇怪的鹰隼,它们很少做无谓的盘旋,甚至不去捕捉飞鸟和野兔,常常沿着一条直线飞行,突然下降,降落地点必有一面红旗和某个鬼头鬼脑的家伙。
公输家为此出动了数十名弟子,他们都是最好的工匠,也是草原部落最欢迎的人。公输家和墨家不同,墨家弟子是扶弱除强,会无偿贡献他们的技术,公输般就相对自私一些,公输家的子弟行走天下,是要出售自己的技术,这种捆绑了金钱利益的关系其实更牢固,至少不会引人疑窦。这个时代是离不开木匠的,建房要用,做个条案木几要用,就连编织个席子也要用,而且他们还是最好的裁缝,所以天下工匠多出公输,就算不是公输家的直系子孙,也必然与公输家不清不楚。
这一次并非白栋的要求,而是公输家主动请缨。从欣赏到襄助,再到彼此的利益紧密捆绑,公输家已经将自己牢牢拴在了白栋这辆战车上,若非白栋从军出征,公输家主会亲自来到栎阳参与他的婚礼;这次为秦军出力,固然是看在白栋的面上,也是公输家登堂入室的契机。
义渠缺少类似景监这种专业情报人员,更别说建立一个情报机构了,到今日还是靠流动的牧民传递消息,不关心天下风云的后果是可怕的,居然并不清楚老秦出台了两部新法,不知道公输家申请了两项专利。而且无偿转让给了白家。白五大夫的名声已经传遍了山东诸国,可在陇东草原上,他甚至比不上一头狼王的影响力。
白栋打的就是情报战。屁股下藏了面小红旗的公输家人带上他们标志性的锯子和木锤出发了,战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工匠组成的情报网暗暗在陇东草原张开;个个都是面相憨厚的汉子,一看就是靠手艺吃饭的人,他们两只手都有老茧,而且都是集中在指根位置,右手食指的指侧是没有茧子的,只有被墨线勒出的痕迹。若是练习过射艺的士子或者老秦士兵,食指侧面一定会有厚厚的老茧。擅长骑射的义渠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这些手艺高明的工匠将会受到义渠人的热烈欢迎,他们不会去寻找义渠主力,万一被拉进队伍免费修城墙就惨了,他们只会接近那些热情好客的牧民,用自己的手艺换来他们的羊奶酒和手抓肉。吃饱喝足之后为牧人提供最满意的服务,然后免不了就会闲聊几句;这些挑选出的工匠都是行走天下的行家。多半都会几句戎狄语。交流不成问题。
义渠人多半性格外向,从他们口中一定能套出某些秘密来,哪怕仅仅是只言片语,当这些信息组合到一起后,就成了有用的情报。情报专家景监如今就坐镇在老秦军营,就等着接收这些情报。然后从中找出对老秦有用的信息,这是他的专业,白栋也是比不过的。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杜甫老先生一定没用过飞鹰传信,有了这玩意儿,简直再方便不过了,一名白家丁壮带上灰背隼随运送补给的大军回去了,同时回去的还有白栋给娘亲的家书,给苦酒的情信,不过一日功夫,这头灰背隼就带着家书和苦酒的回信来了。
娘亲的家书应该是托杨朱写的,笔势孤峻、文字却是温暖的。家里的一切都好,草儿已经开到《春秋》了,杨先生还在夸她呢,娘亲最担心的不是白栋忘记了她,反倒是白栋太过想念她,别再伤了身子,一个人离家在外,要当心身子,就算有秦先生在身旁也是万万不可大意的,军营里的饭食还能吃得惯麽。。。。。。这就是慈母心思啊,儿行千里母担忧,白栋就是到了八十岁,在娘亲眼中也还是个需要叮嘱的大孩子。白栋还在苦酒的信中看到了她的笑脸,很美,仿佛花朵一样;她笑着对白栋说自己正为婚事做准备,新嫁衣都做好了,上面还绣了美丽的花朵,你一定会喜欢的,对了,还记得人家提出的两个条件麽?你可一定要做到,否则人家可不会嫁。。。。。。
白栋笑了,应该不会用太久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义渠人躲不久了。
***
墨线不姓墨,其实他是公输家的旁支旁系,祖父本来就是公输家的庶出子弟,父亲又是庶出中的旁出,所以他连用公输姓氏的资格都没有。公输家对这些旁出子弟还算照顾,名分上还会承认他们是公输家的人,也能入家族学习手艺,艺成后可留在族中听侯家主安排,或者自己出门谋生,墨线曾经游历三年,手段性情都告圆满后却又回到了家族。
他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获得家族认可,以旁支身份使用公输家姓氏的机会,整整等待了五年啊,想不到最后却是老秦国的白五大夫给了他这个机会。藏好了用来接引信鹰的小红旗,带上几只肉鸽,背上行囊,连一封家书都未曾留下,他便大步走入了陇东草海。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回来的,就算要写家书,也应在为家族建功、得用公输姓,得以列身祠堂之时!
每隔几日,就有像墨线这样的公输家子弟走进了草原,或许不等找到义渠牧民,他们就会被狼群吞噬,被毒虫咬死,能有一半活着归来就属万幸了,每一次有公输家的子弟离开,白栋与菌改他们都会登上望楼,目送他们的身影远去,公输直并非容易动情的人,却每次都哭得像个娘们儿一样,这些子弟中有庶出,也有嫡系,是否赴险并非以身份决定的,只与能力相关。
这些公输子弟是在为自身拼搏,也是在为公输家的命运拼搏,公输世家再也不甘心只以工术闻名于世了,紧紧围绕在白五大夫身旁、亲近老秦、最后列身朝堂,才是家主定下的大计方略,为此就算牺牲再多的家中子弟也是值得的。
最后一名公输子弟离开的那天,菌改转头看看嬴渠梁:“大军该出动了。”
“不错,我们已经在涂余等待了太久,不能再等下去了,是应该打上几仗了,越是牵动义渠军,越方便这些公输子弟找到我们需要的消息。”
嬴渠梁重重点头、目光有些冷冽:“千万不要让我找到义渠獂王的主力所在。。。。。。”
ps:感谢‘燕子白’兄弟的万币打赏:)感谢‘猴子请の救兵’‘好冷的冰’‘黑暗骑师’‘毒你万遍’兄弟的打赏支持:)
感谢‘xf10’‘丁洪斌’‘pan88’‘天道雨尘’‘马桥’‘jinjie718’‘杀手の鹰’‘菲尼克斯的原罪’‘黄小博’‘萩水落’‘kazmodan’‘泪情人’‘jfs810’‘琉璃天使’‘jfs810’‘changxing’‘青空±流云’‘花爵’‘星辰邪帝’‘砍砍政委’‘虎愤仕’‘qwe79’‘威廉李白’‘hxjnhpl’‘青火)’‘狼魂儿’‘岛津’‘爱飞的猪’兄弟的月票支持:)
第一百六十章【草原烽火情】
绿油油的草海中偶尔会出现色彩缤纷的野花,像极了后世的写实油画。
陇东草海真的很像海,百年不遇的炎热天气让人类和动物都有些受不了,草却像发了疯一般的生长,真的是风吹草低才能见牛羊,当然也可能见到狼。
两条牛犊般的狼冲到面前,墨线却没有丝毫慌张;这个时代游历天下的人都有对抗狼的经验,何况手中还有白五大夫发明的一种叫做‘哨棒’的东西,这次入草海的每个公输家弟子都有一根。
迅速立定了身子,瞪起眼睛望着两条草原狼,墨线将哨棒的一头放在口边,撮唇猛吹,顿时发出一种凄凉哀绝刺耳无比的声音,两头狼被惊呆了,不等他继续吹第二下,便夹着尾巴迅速逃开,估计是准备找个地方狂吐一会儿。那种声音就不是狼能听的,在它们听来那就是同类临死前的哀鸣。
墨线松了口气,正准备快速离开这里,忽然感觉小腿剧痛、然后就开始发麻,不好!被蛇咬到了。真后悔没听白五大夫的叮嘱,只为贪凉去了绑腿,若是有厚厚的绑腿在,就算被蛇咬到也未必就能伤及皮肉。
眼前黑乎乎一片,好像看到了满天星星,腿没了力气,再也站不住了,顺着草坡就滚了下去。。。。。。
我就这样死了麽?娘亲还在等着我回去,不可以死的!
眼皮似乎很重,要花费很大力气才能睁开,眼前白花花的是什么?像是一张模糊的人脸。脸蛋圆圆的。长长的头发没挽起来。而是梳成无数根手指粗细的小辫子垂在鬓旁和脑后,高高的鼻子、深深的眼窝,略带淡黄色的瞳孔。。。。。。只能勉强认出这是个女人,是她救了自己?
“来自华夏的男人,你终于醒了。一定是光明天不许你死去,否则被乌梢蛇咬到的人,是很难活下来的。快喝了这碗羊奶吧,等你有了力气。木卓贝要和你说话,你是个木匠麽?我看到了你的锯子和锤子;你的心地一定很善良,因为木卓贝看到了你随身携带的鸽子,那是光明天最喜爱的动物;可是,为什么你屁股下会藏了一块红布呢?我们义渠的小孩子最多到三岁就不会用这种东西了。。。。。。”
这个义渠女子的皮肤不够白、也不够细腻,双手甚至还十分粗糙,五官最多只能算是不太难看,可是她笑得很爽朗,鼻子很高,眼睛很大、很明亮。看到她的笑容,刚从昏迷中醒来的墨线仿佛是看到了雨后的彩虹和阳光。
“谢谢你救了我。木卓贝。我就是一个流浪的木工,希望在草原赚取足够的金钱,才好回家娶老婆;娘亲每天都在催我,她想要个孙子。”
尽力让自己放松下来,墨线无所谓地看看被木卓贝取出的那面红旗,脸微微红了下:“这块红布是娘亲要我藏在身上的,说是可以带来吉祥。你。。。。。。你是怎么取出来的?”
“当然是从你屁股下取出来的!”
木卓贝的笑声几乎要穿透了帐篷:“原来是个没见过女人身子的男人啊,脸红什么?我要为你吸出蛇毒,当然要脱去你的裤子了,哈哈哈。。。。。。”
似乎笑了几声还不够,她又放肆的大笑起来,像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墨线呆呆地望着她,不觉紧了紧盖在身上的薄布被,脸变得更红了。
木卓贝是个作风粗线条、其实很细心的女人,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帐篷外只有十几只羊和一头瘦弱的牛,她吃的多是青稞粑粑,最好的食物就是栗面了,这还是战争开始前从秦人那里换来的。可每天给他吃的却是香喷喷的羊奶和热腾腾的手抓羊肉;墨线坚决要同她一起吃,她就拍拍自己还算纤细的腰肢,笑着说她已经吃饱了。
真是个热心肠的义渠大姐姐啊,就是有些坏毛病,总爱找机会亲他的额头一下,摸摸他的手背、拍拍他的屁股。墨线开始很害羞,到后来居然开始变得期待了,木卓贝若是某天不来占他的便宜,就好像丢了魂儿,连细嫩香美的羊肉都会变得没有味道。。。。。。
木卓贝发现了墨线的变化,顿时就更加得意起来,作风也越来越是泼辣。墨线为她修理农具的时候,她就会故意弄来一桶水,打散了自己又黑又亮的头发,一面洗着,一面大声歌唱;义渠人很少会洗澡的,这不是水多水少的问题,是他们认为洗澡会损伤元气,而且一旦因此着凉生了病,草原上很难找到医生。木卓贝知道墨线喜欢干净,不爱她身上的味道,所以就每天坚持洗头洗澡,有一次在冲澡的时候还被墨线无意间撞见了她硕大的奶~子。只有嫁过人的女子,才会有这样大的**。
那个晚上木卓贝脸红了,一头撞进墨线怀中,好半天才抬起头用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望着他,轻轻告诉他自己是个寡妇。丈夫原本是老獂王帐下的勇士,结果却在义渠内乱中战死了,她的孩子也在不久前病死,她是个可怜人,她爱上了来自华夏的男人。。。。。。要我就给我吧,不然就用你的锯子杀了我!得不到爱就选择死去,这就是草原儿女的性格!
墨线居然没怎么犹豫,小处~男哪里经得住这种**~裸的诱惑?压抑了二十多年的男人本性在那个晚上彻底爆发了,他把这个风韵迷人的寡~妇狠狠压在草地上,一下两下三四下,五六七**十下,百下千下万万下,飞入丛中皆不见。。。。。。
木卓贝的‘丛中’留下了墨线探索的痕迹,当秘密保守了近一年的‘古迹’被这个小男人成功发掘后,风韵犹存的俏寡~妇顿时变成了纯情少女;洗过了身子,躺在小男人的怀中,她咯咯笑着对墨线说,还要继续欺骗你的女人麽?说吧,你到草原来究竟是为了什么?草原上是有很多流浪的工匠,他们总爱用一些小东西骗走牧人最珍贵的牛羊,可你不是那类人。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故事,你在寻找,那是什么东西呢?难道比木卓贝更珍贵?
“你恨新獂王吗?”墨线微微犹豫了一下,问他的女人。
“恨!是他害死了木卓贝爱过的男人。就因为木卓贝曾经是草原明珠的侍女,这个该死的家伙每过几天就会叫人家去他的大帐中。。。。。。不要误会啊我的小男人,那家伙就不是个真正的男人,他才比不上你呢。”
墨线其实还是有些在意的,不过当看到木卓贝比星星更明亮的眼睛,顿时就释然了。木卓贝口中的草原明珠原来就是老獂王的独生女儿,怪不得她会如此聪明呢、不像那些毫无见识的义渠女人,原来是做过獂王王女的侍女。
“等等,你知道那个混蛋在哪里?你知道的,我说的是新獂王,木仲屠!”
墨线突然跳了起来,用力握住了木卓贝的肩膀,力量大的让她都有些疼痛了,不过她很开心,大声问自己的小男人:“你是要去杀了他麽?木卓贝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是个英雄,是草原上翱翔的雄鹰!”
“是的,我要他死!为了我的木卓贝,也为了公输家,为了大秦!”
墨线放声大笑,狠狠亲了木卓贝一口:“快告诉我,那个新獂王和他最精锐的部队藏在什么地方了?”
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有个最大的软肋,无论新獂王有多麽阴险狡猾,他的大军也离不开普通牧民的支持,与秦军不同,这些牧民拥有的牛羊就是他的补给。
木仲屠其实已经做得很小心了,他已经留下了足够的牧民散落在草原上用来迷惑秦军,可惜却遇到了一个运气逆天的公输家小子,不但成功探得军情,还顺手收获了爱情。
听完‘新婚妻子’的话,墨线不觉挺起了胸膛。他知道自己抓住了机会,以后他不会再叫墨线了,他的名字叫公输墨,他将有能力给木卓贝一个完整的家。。。。。。
ps:ps: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