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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大唐虎贲-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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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便是机动性。
  蒙古骑兵的机动性在那个时代无可比拟,他们行军之快令人乍舌。他们能够神出鬼没,在不可思议的时间段里出现在不可思议的地点,从而给他们的敌人与致命一击。记得历史上就有那么一出,蒙古大将苏布台远征欧洲,他率领蒙古骑兵从鲁斯卡山口越过喀尔巴阡山脉,出现在多瑙河流域的格兰城下时,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要知道这两地不但布满积雪,地势险恶,还无路可行,面对如此情况,蒙古骑兵依旧能够在三天时间行军六百里,实在是极为可怖的。
  蒙古人拥有如此速度,固然是跟蒙古人具有极为坚韧耐劳的性格有关,但真正促成他们如此的原因在于蒙古马。
  蒙古马身材矮小,跑速慢,越障碍能力也远远不及欧洲的高头大马,比起汉朝利用西方的战马培训出来的河曲马也有着天壤之别。但是蒙古马是世界上忍耐力最强的马,对环境和食物的要求也是最低的,无论是在亚洲的高寒荒漠,还是在欧洲平原,蒙古马都可以随时找到食物。
  就比如奔袭,寻常的马想要远行奔袭,必须要喂养最好的精粮,养出一身的膘肉,然后才能长途奔袭。一但膘肉耗尽,必须重新补膘,不然在如何优秀的战马也受不住长途奔袭。蒙古马就不一样,它不需要补充精粮养膘,就算是啃雪渣吃树根树皮也能维持一定的行军速度。
  因为了解这一段,罗士信非常注重军马品种的选择。冲锋陷阵的战马,只要一匹就足够了,用来奔袭用来行军追击的战马以蒙古马为先,没有蒙古马也以拥有蒙古马血统,长于耐力的马为主。
  罗士信的手上有马痴斛斯正,斛斯正是当世伯乐张万岁的徒弟,精于驯马养马之术,能够很准确的分辨出各种马的品种,能够看出什么马擅长什么,加以分类培养训练。
  因为罗士信很重视骑兵的速度,在当初将多余的战马转送大唐的时候,留下的都是长于吃苦耐劳的战马。
  所以速度正是他行军的强项。
  为了提高速度,罗士信还特别训练了骑兵在马上睡觉休息的能力:士兵趴在马背上睡觉,让马儿自己以一定的速度前进。速度固然不快,但在双方休息的时间里,能够缩短彼此数十里的距离。当初罗士信在锻炼如此能力的时候,可将一个个骑兵整丢了半条命。
  习惯仰卧着睡在床上的中原人,让他们趴在马背上睡觉,实在是一种折磨。
  罗士信也知中原人有中原的长处优势,不可能如蒙古人一样,能够几天几天的在马背上吃喝拉撒睡,但是这马背上养精蓄锐的休息技能是必须掌握的,也强迫兵卒训练这方面的能力。
  睡不着,没问题!
  那你今天就别睡,几天不睡,睡意涌上来,莫说是马背上,就算卧刀山也睡得着。
  至于会从马背上摔下来,那就把自己给绑在马背上……
  以这种非人道的训练方式,强行让他麾下的骑兵掌握了这一门卧在马背上抱着马颈睡觉的能力。
  便是因为有擅于奔袭能够吃苦耐劳的战马又有能够在马背上生活休息的兵卒,他们追击的速度奇快。
  就算颉利先行了大半天,罗士信只是花了四天的时间就追上了颉利的大部队,将一同追击的李世绩甩开了一截。
  追击速度之快,连颉利都预料不到。
  当然除了他们骑兵拥有足够的实力外,跟裴青衣、王虎、侯杰这三位门客也有莫大的关系,他们混入了突厥逃民之中,给他们指引了正确的方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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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锁定老对手

  这草原上的视线是相对的,这突厥能够发现罗士信的追兵。
  罗士信一行人自然也是同一时间发现了颉利的突厥逃兵。
  “我们追上了!”薛万均吊着一条手臂,兴奋的以马鞭遥指前方,但想起自己的伤,眉头便皱了起来,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
  这一路来最苦的不是兵卒而是他这个地位仅次于罗士信的大将。
  薛万均出身将门,父亲是是隋朝大将薛世雄,薛世雄早年就被官拜帅都督,隋文帝开皇时期,累迁仪同三司、右亲卫车骑将军,也是隋朝一名地位极高的大将。薛万均身为薛世雄的儿子,自幼就得名师指点骑射之术,骁勇善战。但是就算等同马背上长大的薛万均,也不曾想过马背上睡觉,这近乎荒唐的事情,从未在这方面下过功夫。
  罗士信也不可能因为他一人而耽误追击,只能让他现学现用。
  结果睡着睡着,也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折了右臂。
  薛万均性子倔强,也不愿意脱队,强撑着跟了上来。只是短短四日,他亲自体会才发觉掌握这门技能,对于骑兵来说是多么的有用。只恨自己当初有那么多的时间,却没有想过进行这方面的练习。出了丑了就罢了,现在他们追上了突厥,而他却因手臂受伤,没有办法参加接下来的战斗,有些郁闷。
  “哈哈!”罗士信精神状态都是极好,瞧着远方。浩浩荡荡的兵卒百姓,也大笑起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当初若不是强逼着兵卒练习马上睡觉这本事。他们也不至于追击的如此迅速,付出的努力,在这一刻也有了回报。
  “传我命令,稍微加快一些速度,但无需太急,我们现在就跟着他们走,咬着他们。吃死他们。”罗士信没有任何的犹豫,下达了自己最新的命令。
  作为三军主帅,罗士信的目光已经看在下一场战役上。对于追上突厥如何打。怎么打他已经实现考虑过了。
  他们虽然只有一万五千兵马,论兵力远逊于突厥。但是直接压上去,胜率至少也是七成。现在突厥兵已经没有士气可言了,逃跑追击完全是两个概念。士气的起落。不能以同日而语。这种打法,能够胜的干净利落,可却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他们只有一万五千兵马,就算在如何的勇悍,也不可能将对方八万人给杀的干干净净。
  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打乱打散,这数万人一起溃逃,乱成一团,罗士信又如何能够分辩颉利的所在?
  当前的局面。唯有将颉利擒杀才是真正的获胜,逃了颉利都是一种失败。
  现在跟着大军就等于跟着颉利。一但将他们的大军打散,想要准确的找到颉利,那无疑是大海里捞针。
  所以他选择了另外一种战术,咬着颉利吃死颉利,让他们不断的受到威胁,受到死亡的恐惧,从心里击溃他们的防线,逼得他们自己承受不住,自行溃逃,同时消灭他们的殿后军,蚕食他们的队伍,等他们数量削弱到一定的地步,或者等时机出现,然后在在发动总攻,以确保将颉利擒拿。
  对于罗士信的命令,苏定方、薛万均之流智勇战将能够明白罗士信的用意,席君买、燕沛他们一时半刻无法领悟,不明所以,但罗士信在军中有着绝对的威信,诸将没有任何的迟疑,毫不犹豫的就执行了。
  这还未前行一里,罗士信意外瞧见了对方竟然分出了一队兵马向他们这里掩杀而来。
  “所有人整备,换坐骑,迎敌!”
  这败逃之军,面对追击上来的敌人,以壮士断腕的战术,牺牲部分兵马,拖延对方速度,以保障大军安全,这是最常见的战术。
  罗士信的蚕食打法也有歼灭他们殿后军的意图,这两军冲杀,矮小的蒙古马就比不上河曲马或者西北战马了。
  他命令一下,兵卒果断的停止了追击,换马整队。
  罗士信也换上自己的爱驹赤骠,赤骠拥有汗血宝马的血统,不论速度耐力都很出色,但是就算是汽车飞机也需要加油,何况是马?他爱惜赤骠如同第二生命,不舍得让它受长途奔袭之苦,奔袭时起的都矮小的蒙古马,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才会上赤骠的背上。
  赤骠高大壮硕,跑得又平又稳,睡起来特别舒服……
  见兵卒准备就绪们罗士信高举起了银白色在阳光下闪着光芒的长枪,喝道:“我们一路追来,对方情况如何。打架都清楚,他们不过五千落荒而逃是丧家犬……对付他们,不需要什么战术打法,跟在我的身后碾压过去……”
  罗士信所向无敌的神勇,早已深入人心!
  见他此刻威武霸气!
  兵卒上下也是斗志高昂,齐声高喝:“碾压过去。”
  大唐骑兵队目视着他们前方的敌人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呐喊声。
  两军逐渐逼近!
  罗士信这时也瞧见了对方为首的竟然是老冤家罗艺……
  笑容浮现脸庞,心念电转,虽然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但可以肯定一点。罗艺成了弃子,不然以他的为人,以他的能力,这殿后拖延时间的必死之局,怎么样也轮不到他。
  “老家伙,是了却恩怨的时候了!今天我倒要看你怎么跑……”
  罗士信目标已经锁定了罗艺……
  在罗士信发现罗艺的同时,罗艺也瞧见对面的罗士信。相比罗士信的高兴,罗艺此时此刻的心情,可想而知了。
  对于罗士信,罗艺恨归恨,但恨到了极致,却衍生了一股惊惧……
  尤其是此时此刻,深知罗士信盖世武勇的他,到了今时今日他竟然要跟罗士信正面冲杀……
  罗士信在冲锋陷阵上从来不落与人后,只要是他带队突杀,永远是第一个杀进敌军的人物。而罗艺现在却被逼着冲在队伍的最前头,他不能慢下来,只要稍微慢下来,左右的突厥兵便会在背后狠狠的给他一刀,夺取了他小命。
  双方都在加速冲刺,距离越来越近……
  一箭之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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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罗艺之死

  一箭百步!
  瞬间即至。
  罗艺突然将手中长枪当做标枪一样甩向了罗士信,自己没有任何犹豫的猛拉缰绳往斜刺里冲过去……他太了解罗士信的神勇,知道自己就算超常发挥也奈何不得罗士信:避开他,才会有一线生机,正面跟他对上只有死路一条,避开他,哪怕情况在恶劣也有一线生机。
  长长的铁枪笔直地刺来,竟然带着锐利的气劲,罗艺连忙一个翻身滚下马鞍,百忙之中迅速瞥了一眼,只见战马悲嘶着重重摔倒在地,枪尖直透过它粗壮的脖颈钉入马鞍,忍不住冷汗直流:适才自己的反应若慢上半拍,只怕刺穿的就不止是马脖子了。
  原以为避开罗士信,其他人不足为据,却想不到随意一个兵卒都能刺出如此强劲的一击。
  他哪知道罗士信身旁的兵卒是他一手训练亲自传授武技的捷胜军,人数只有五百,但便是其中随意小卒的战斗力都可与寻常队长相比。
  罗艺拔出腰间横刀,趁那名唐军尚未拔出长枪的时候,冲了上去,一刀将他刺下马来。罗艺此刻身子如若猿猴,一边闪避着骑兵的冲击,一边以横刀格挡刺来的长枪,直往兵群中钻去:他宁愿对上千军万马亦不愿接受罗士信的正面一击。
  罗士信麾下的骑兵在练习冲杀的时候就被传授一条知识,只管前冲理会面前之敌,身旁背后的敌人自有袍泽为你料理。
  一招杀不得罗艺。唐军骑兵不会特地停下来再给罗艺一下,免得削弱冲击力,而是直接飞驰而过不再理会与他。
  罗艺武艺也是高明。左躲右闪,不断的避开长枪的刺杀,还不时的以横刀将路过身旁的骑兵给捅下马背。
  随着骑兵不断的从他身旁掠过,他已经身处战场边缘,捡起了地上的一根铁枪,瞅准机会跳上一匹无主的战马,心里这才略微安定下来。
  抽空环视战场。在交战最激烈之处,已经是遍地的死尸。细细一看,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双方的冲刺突击战术一模一样。都是最直接最普通的战术,但产生的效果高下立判:几乎是一个照面之下,自己率领来的五千名精锐骑兵已经不成建制,让唐军直接从中撕裂成了两段。
  就算突厥兵士气低落兵无战心。但是这殿后军都为了族人抱着必死之念来的。抱着死战之心的他们竟然让唐军直接碾压了。这支唐军是铁打的嘛?
  罗艺狡猾诡诈,就算在这般情况下,他也不打算就这样白白的牺牲自己,一开始他就做着独自逃离的决定,打算利用唐军作为掩护,避开罗士信与突厥,在借用突厥拖住唐军,独自逃跑。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唐军追击的如此迅速。还能保持可怕的战斗力。
  眼角余光所及,忽然发现一个在阳光下闪闪生辉。夹杂这红白光芒的身影向他这边冲来。
  罗士信!
  罗艺手忙脚乱,失声惊呼,险些掉下马来,没有任何犹豫,拉转马头就跑。
  罗士信也想不到罗艺在关键的时候会耍这一手,直接逃跑了。因为赤骠的速度太快,在他磕飞罗艺长枪的时候,人已经冲到了突厥兵面前了。他这时若是要掉头去对付罗艺,倒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若是他掉头去找罗艺的麻烦,势必会捣乱己方的攻势,减弱己方的冲击力会给大军带来可怖的伤害。
  罗艺固然是他的仇人,必杀的人物之一,但是他还不配罗士信依靠牺牲己方将军的性命去可以对付他,他没那个资格。
  电光火石之间,便做了决定,不再理会罗艺,专心的对付面前之敌。
  五钩神飞亮银枪强行破开人海,这主帅冲在最前头,将士用兵,士气如虹的唐军直接将突厥视为五千殿后军杀穿。
  罗士信穿透敌阵,正打算回头再次从后边再次杀入的时候,意外的瞧见了罗艺方刚摆脱唐军最后面的骑兵,抢上了一匹无助的战马,想着那老家伙的可恶,当即将冲锋的任务交给了席君买,让他代替他冲锋陷阵,直接找罗艺而去。
  赤骠奶罕见的千里驹,这迈开步伐的加速冲刺便如风驰电掣一般,直追罗艺而去。
  罗艺回头看着罗士信越追越近,心中惊惶难以形容,他早已知道罗士信有一匹千里驹,现在他坐下是寻常的河曲战马,如何能够跑得过?
  河曲战马固然爆发力强劲,速度快,但耐力却一直是它公认的弱点不足。与罗士信的千里驹比起来,天地之别。
  罗艺调转马头,看着罗士信那充满杀机的双眸,,喝道:“狗杀才,大爷我横行天下之时,你小子还未出娘胎,真当我罗艺怕你不成?”
  此时他满面戾气,竟然一拉缰绳直接对冲了过去。
  罗艺本就是一员脾气暴躁的悍将,史书记载他任气纵暴,一言不合就大大出手,只凭性子行事,威震幽州。只是后来降了唐,不得不收敛性子,但依旧满意掩盖那股嚣张跋扈之气,多次与罗士信杆上。来后几番起落,罗艺流落异域,性子也改了一些将往日的脾气都收了起来,耐心的养兵耐心的发展,也因此得到了颉利的器重,成为部落首领。
  可是今日他成了颉利的弃子本就憋了一肚子的火气,现在又见心底最仇视的人物非杀他不可,那股潜伏在性子里的凶狠横暴,全爆发了出来。
  昔年在幽州称雄一方,不可一世,嚣张跋扈的幽州总管罗艺,多多少少又出现在了他的身上。
  眨眼的工夫,两人了两丈之距。
  漆黑的长枪在罗艺手中如同毒龙一样刺向了罗士信的脑袋。
  罗士信的字典里从来没有退让两个字,毫不犹豫的正面相迎。
  罗艺久经战阵,一身枪术极为高明,变化多端,就在双枪接触的时候,手腕急转急旋,借转动之力,铁枪由直刺变成横扫。变招之快,就在转瞬之间!
  罗士信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他向来瞧不起罗艺小人行径,却想不到他此时此刻能够施展出如此高明的枪术,也不闪躲,将枪杆向下一压,枪杆与罗艺的枪杆触碰在了一起。
  只是轻轻的触碰,但罗士信这一枪的霸道迅捷,难尽管只是触碰都有一种山崩地裂般的威力,直接将罗艺的长枪磕飞了出去,震得罗艺几乎握不住长枪。
  罗士信第二枪当胸点到,罗艺将心一横,索性丢了手中的铁枪,在同一时间抽出了横刀,以身子对着罗士信扑了过去,长枪刺穿了罗艺的肺部,穿过了他的身子,将他挂在了空中。
  但是此事的罗艺已经忘却了生死忘却了仇恨,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谁要杀我,就杀回去。他强行忍着身上的痛楚,控制着身体前扑,运足全身气力,左手挺刃直刺。这一刀之快之猛,他相信纵使是武功无敌如罗士信,也决难躲闪!
  对于他这一击罗士信毫无反应。
  罗艺狰狞这脸,一刀已逼近罗士信的前胸。
  就在这时,他意外发现自己这一刀竟然仿佛是撞上了一道钢墙,前进不得:罗士信空出来的那只手竟然直接从横刀的上方握住了刀身,在他的力量下,他的刀竟然前进不了半分。
  此时罗艺的身体已经从枪尖移动到了枪尾,身体就挂在罗士信的面前一寸,面面相对。
  罗士信从罗艺的眼中看出了暴戾凶横狂傲就是没有恐惧……
  感觉到手心有点吃重,知道罗艺就算在这个时候杀他之心依然不死。
  手下用劲,“当”的一声,横刀竟然让他硬生生的折断。
  罗艺手中的断刀只剩下不足半尺的一小截,但他依旧发出了野兽一般的嘶吼,割向了罗士信的颈部。
  罗士信后发先至抓住了罗艺的手腕,再度用力,硬生生的将他的手腕扭向一边,断刀也掉在了地上。
  罗艺咬紧牙关,竟然一声也没吭。
  罗士信看着近在咫尺那不羁无惧的目光,咧嘴一笑道:“原本想好好的羞辱你一下,你丢了我们姓罗的脸。不过难得见你如此凶悍,如今的表现也算是条汉子,倒也少了这份心思。”他说着长枪一甩,将罗艺的身体丢弃在路边。
  罗艺给甩飞了出去,在地上弹了四五下,面朝着蓝天,感受着血液一点一点的从身体里流失,想着罗士信说的是条汉子,突然想起了自己早年时期的事情,那时候的他无所顾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现在呢?
  在这临终之前,他突然涌现一股感觉,一股羞愧的感觉,面对无耻的自己,竟然无法正视。
  随着鲜血的流失,罗艺的意识一点点的模糊直至消散。
  罗士信策马而回,对面薛万均缓缓的走了过来。他因为摔折了手,没有上战场,将一切都看在了眼底。
  “大将军,能否允许我给罗艺收尸?他固然不屑,终究与我父亲与我兄弟俩有恩,不忍见他曝尸荒野。”
  “去吧!”罗士信道:“我还不至于跟一个死人计较。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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