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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小农民的快乐生活-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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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模仿电影里的情节也是很管用的,因为艺术就是生活的再现,电影里的情节也是从生活里来的。

沉住气。。。。。。不要慌。。。。。多观察。。。。。。知己知彼。。。。。。随机应变。。。。。。消耗对方。。。。。。保存自己。。。。。。敌动我静。。。。。。敌静我移。。。。。。敌打我隐。。。。。。敌现

我打。。。。。。

这些都是大帅在电影和游戏来里得来的军事皮毛,此刻全让大帅用上了。

为节省子弹,大帅不贸然开枪,却千方百计地让对方多开枪,只要对方开枪,不光消耗他们的子弹,他还可以启动透视能力,看到对方的准确位置,从而开枪射杀他们。

大帅把一支冲锋枪倒背在后背,把另一支冲锋枪丢握在手里,作好射击准备,然后,对那群家伙所在的大致方向喊道:“唐莎莎,你们开枪啊,你们的本事哪里去了?”

其实大帅很想和他们近身博击,那样虽然自己这一方人少,但是他也有八成胜利的希望。因为大帅知道自己的力量有多么大,拼力气这一点,他一点也不怕几个杀手,就是他们一齐上阵也不怕。大帅也知道马唱的太极功夫多么深,近身格斗,马唱不会吃亏。

现在的情况是,大帅有两杆枪,马唱有一杆枪。对方那边至少有六杆枪。

终于,对方有人动了一下,大帅启动透视能力,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要大帅启动透视能力,看到平时看不到画面的时候,随之而来的,他也可以听到平时听不到的远距离声音。这就像打开电视的效果差不多。

他可以听到一个用枪高手在那边压制着自己的声音和另一个人说话,而他的旁边,似乎是一个男人,不是唐莎莎。不过他们隐身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而大帅启动的透视能力,只能穿透半尺左右的石头,所以他看不全面。看不全面,声音便也听不清楚,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到他们似乎在商量怎么行动。

要是自己修炼出目光可以穿透几米厚的大石头就好了。

看不清楚,也听不清楚,但大帅持枪在手,大帅想,只要对方敢露出一个头发丝,我就能被他一枪给打掉脑袋。

这就是传说中的百步穿杨的功夫吗。不是的,大帅可没有这个本事,而是大帅相信自己的夜视本领。有了夜视本领,就看得到对方,而对方却看不到自己。

不过对方的隐身本领极好,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练的。他们比一般的军人还有素质。

让大帅感到欣慰的是,现在毕竟脱离了刚才那个绝境。不管怎么说,这是在相对安全的一块石头后面。

子弹要节省,有没有其它攻击物?山头上什么东西最多?

那当然是石头。大帅用手在身边摸了一下,像沙子一样的碎石里面有一些鹅蛋大的小石头。于是大帅打上了鹅蛋大小的石头的主意。

山上石头有的是,这将是大帅源源不断的火力。

石头怎么是火力,就是因为大帅有力气。嗯……用石头耗费他们的子弹,他们那边六支枪,我们这边三支枪,要是打光了他们三支枪的子弹,就是个旗鼓相当的局面了。

唐莎莎这一边。

唐莎莎刚才中了大帅的诈术,而唐莎莎也没有让大帅和马唱轻易跑掉,所以唐莎莎还是有信心就在今天夜里完成让大帅从燕京商业圈消失这个任务的。

经过今夜几番较量,唐莎莎不敢再马虎了,她这一次精心布置,六个人把大帅和马唱压制在这个三角形的小区域里。不过唐莎莎知道大帅和那个年轻女人身上都有枪,现在也没办法向大帅和马唱所在位置靠近。

唐莎莎指望着大帅或者那个年轻女人先行动,要是他们一行动,自己这边就是六枪齐射,火力网足可以把他们打成马蜂窝。

然而大帅和马唱却一动不动,玩起了消磨战术。

大帅担心马唱,却又不能大声向马唱说话,想了下,来了一个古今战场上不多见的通信方式,掏出手机给马唱发了一条短信:“不要动作,不要开枪,耐心等待他们先行动!”

大帅认为,唐莎莎那边应该是没有自己这一方有耐心的,因为他们干的是黑道勾当,而自己是正义一方,要是耗到天明,让警方发现的话,唐莎莎他们就完蛋了。

果然。唐莎莎终于耐不住了,她指挥杀手开始了第一轮的攻击。

五个黑衣人和唐莎莎本人,分成三个小组向大帅这边摸了过来。

三个组六支枪,无论大帅伸出脑袋打那一组,都将暴露目标给唐莎莎和其它的队员创造机会。

不过大帅没有露出头来。他伸手在地上一阵摸索后,将一些细沙给漏掉,然后择取了一些个头比较大的石子握在了手里。

大帅屏住呼吸,侧耳听着不远处那些黑衣人踩在石头上发出的沙沙响声,通过声音来确定他们的位置。

山头上的夜,很静很静。

突然之间,大帅的身体像平地窜起一道黑色的火焰一样,猛的从大石头后面跃了起来,黑暗中,只见他单手一扬,大手抓住的五六块石头便飞速掷了出去,大帅的力气是常人的十几倍,他的胳膊像古代那种投石器,他投掷出的石头像炮弹一样飞出,六块石头向那群黑衣人罩了过去。

大帅这个动作,快得无法解释,也就像幽灵般的地闪了一下,甚至超过了一般人的视觉能力,所以唐莎莎和几个杀手没有发现他。

在大学里,大帅平时练习的就是腕力。而且在农村生活时的少年时代,扔石头是他的绝活之一。而自从身体变异之后,手上的力气大得真是无法形容。

大帅的这一招是极其有效的。只听不远处几声“啊”“啊”的惨叫声传来。

大帅听声音的次数就知道。有三个人中了他的“石头炮弹”了。

只是大帅的夜视本领是不能随意动用的,因为这要消耗他的大量功力。不启动透视能力,对方具体的中弹位置大帅并不清楚。他也没有冒险伸出脑袋去查看。他知道唐莎莎那无处不在的子弹一直在等着自己冒头呢。

大帅想想,怎么让自己遇上唐莎莎这么一个人呢。说实话,唐莎莎那张俏脸真是一个东方面孔中的姣姣者,是大帅遇到的第二个让人感叹的魔鬼面容,然而这么一个漂亮出众的美色,不去当个明星之类,却要当个随时可以送命的杀手。有时候,一个人的志向,真的是莫名其妙。

而唐莎莎却以当上世界知名杀手而自豪。确实,目前在燕京,除了背影就是唐莎莎用枪最为强悍了。

要是光线够用的话,唐莎莎真是指哪儿打哪儿。没有一点儿偏差。对她而言,枪已成了她身体的一部分。就是光线微弱,只要对方露出头部来,唐莎莎也可以一枪将其击中。

这里说唐莎莎可以一枪将其击中,而不是一枪将其击杀,是因为大帅有左手化掉子弹的本事。这是让唐莎莎大为头疼的一件事。

马唱听到了大帅哥刚才也好像有什么动静,她却也没有能力发现大帅的动作,然而杀手那几声“啊”,马唱却是听到了。

大帅继续保持静默,细听对方的动静。突然,脚步声又沙沙地响了起来。看来,大帅刚才那三块飞石,只是打伤了对方,并没有击毙对方,也没有让对方丧失战斗力。

如果说之前的那些黑衣人是在慢慢移动的话,现在这几个人就是大步奔跑了。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

他们就这么大胆地暴露在大帅和马唱的面前?暴露在两人的枪口之下?

好似对方要用一种决战的方式,不顾一切地向大帅躲藏的这块大石头这里冲了过来。

“恐怕又是唐莎莎玩的花招吧。”大帅心里默念一声。

杀手这样的人,都是受过精神洗脑的。他们的人生观不一样,他们随时随地都能冲上来,像鬼一样抱着你同归于尽。而且他们的身体经过魔鬼训练的改变。当一个黑衣杀手出现在你的面前时,一个个魔鬼般的身体,都跟个定时炸弹一样让你深感忌惮。

他们要玩野的?大帅知道,不能让他们冲过来。

要是让他们冲过来的话。自己虽然不怕肉博,可谁知道他们身上绑炸弹没有,要是唐莎莎使用人体炸弹攻击自己,自己可能就完蛋了。

现代人体炸弹,威力可怕得很,一个人体炸弹,就足以把这块巨大的石头给夷为平地了。

大帅在电视里看到过,知道人体炸弹爆炸时的恐怖程度。

脚步声更近了,大帅顿时作出了决策,不能再等了。

还是像闪电一样,大帅猛的窜了起来,双手抬枪,瞄准那三个向自己冲过来的黑衣人的脑袋,狠狠的扣动了扳机。

“呯!”

“呯!”

“呯!”

这一次,大帅是启动了透视能力的,他看得分明,而且他手腕上有一股莫名其妙的神奇力量,这股力量促使着*作射击。这是一种超人的力量,所以他枪枪爆头。每一发子弹都击中一个黑衣人的脑袋。子弹强大的穿透能力击穿了他们的头盖骨后。还呼啸着向后面飞去,打在石头上,发出呯呯地响声。

这三个倒霉的杀手,他们被突如其来的子弹打中之后,下面的脚步突然间一滞,然后便缓缓地向后面栽倒下去。

就在这时,利用三名杀手吸引大帅露头、一直在十米远的地方隐蔽着的唐莎莎于等到了开枪的机会。

大帅能够看到唐莎莎黑漆漆不断放大的枪口,甚至能够看到那个东方丽人般的面孔的杀手嘴角浮起的淡淡笑意。

“难道,她对自己开的这一枪还是那么有自信?”大帅心里想道。

是的,这一枪,唐莎莎非常有信心。她相信,自己的这一枪的速度,可以打破自己的速度记录!

唐莎莎最快的开枪记录,是百分之一秒。

而刚才这一枪,绝对要在百分之一秒之内,这是被大帅这个能人给*出来的。

这么快的速度,唐莎莎坚信,刘大帅,他来不及伸出左手化掉子弹。

因此,当唐莎莎开完这一枪之后,仿佛看到,躺在他对面的,一定会是具不会说话不会思考不能开枪不再躲闪的尸体了。

因为唐莎莎瞄准的是大帅的脑袋。确切地说,是大帅的脑袋眉心,子弹从这里打进去,正好把大脑打爆。而唐莎莎射击准确度为正负差零点一毫米。

想当年,唐莎莎向枪神背影请教枪法诀窍时,枪神背影送给了他三个字:快。准。稳。而这三个字的具体诠释是,让子弹打中十米之外的头发丝,而且要百发百中。

打中十米之外的头发丝!而且要百发百中!从此,这种境界便成了唐莎莎忘我苦练和必定实现的目标。在三年时间里,唐莎莎把修剪下来的头发,全部用来瞄准打枪了。

祝来读书的朋友们周末愉快!!!

章节 第261章 唐莎莎五枪破解“不动规避”

只要懂得玩枪的人,都会知道举枪时要稳,射击时要准,开枪速度换弹夹速度和移动速度要快得常人无法达到的地步。

可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当一个人玩枪玩到一定的境界时,去掉了那些繁复花哨的动作,也唯有快、稳、准这三个字而已。当然,其中的准字,是要义中的要义,因为没有准头,你再快再稳也没有用。

练枪练到至高境界,那已经不是打枪,而是一种魔术。一些电视电影里面,经常看到一名顶尖枪手在开枪之前,先把枪放在手心里转上几圈的情节。其实,那不过就是玩镜头,生活里容不得这个,现实中要的不是花样,而是要达到人枪合一去杀人。

不过唐莎莎对花样动作是不屑一顾的,她认为这只能称之为浅表性的人枪合一枪法,不能称之为魔术性的枪法。

试想,就算你有十成击中把握,但你那个玩花样的所谓人枪合一的过程,已经给了对手时间,玩枪的人,最忌讳的就是玩过程。假如,唐莎莎的对手在和自己对决时,也来上这么一个过程。那么,唐莎莎会为之暗笑,因为在他的枪还在手中转动的时候,唐莎莎已经打爆了他的脑袋。

枪神计算的时间,不是秒,而是微秒,甚至比微秒还要短暂,仅仅需要一微秒的时间,枪神就能够干很多事情。比如,杀一个别人认为杀不掉的人。否则他就不是枪神了。

沉稳,快速,准确,这里全表现在一个人的修炼境界里。这也是唐莎莎对枪械如此痴迷的原因,一击必杀,傲走天涯。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实际上就是现代剑客。用枪杀人,自然比用剑杀人来得更便利,但那是你像古代剑神一样把枪玩神了。

今天,唐莎莎不得不承认,她对面的那个年轻男人是个难缠的对手。这个男人,不是一个用枪高手,却有着独到之处,比如他可以用左手化掉子弹,比如他那让唐莎莎已经感觉出来的别人不具备的超级反应能力和别人所没有的灵性。

如何对付大帅这样的人,唐莎莎看过一些秘密资料,上面对杀掉这种人的枪法要求并没有多做解释。可能是过去的一些组织也没有收集到太多这方面的信息吧。

不过一些资料里说,对付这样的人,可以对他进行近身博击,资料里对这种能力大加赞赏,并罗列了死伤在近身肉搏中的一长串名单。

在唐莎莎意识到大帅难以对付的时候,唐莎莎在心中琢磨过,要不要和这个年轻男人进行近身博击?

这时候唐莎莎忽然对资料上说的战法嗤之以鼻。近身搏击,那实际上是抛却枪手的优长,枪手就是那些博击者的噩梦。只要能够找到一个隐蔽的地点,枪手就能够一枪把这些战绩辉煌的博击者给送入地狱。

唐莎莎还在书中看过,以前,有过太多太多的先例了。无论是欧洲的博击冠军坎布斯,还是美国的三届黑人拳王泰森,全都倒在了杀手的枪口下面。

真正的枪神,在遇到麻烦的时候,也就是遇到大帅这样特别人物的时候,不过唐莎莎此时不是沮丧,而是兴奋。枪神,就是在这样的战斗中成为枪神的,所以,大帅这个对手,甚至给了唐莎莎不一样的意外和惊喜。

或许,在计算子弹落点和通过弹道以及物体折射空气阻力等各种各样的因素来判断子弹运行轨道方面,这个年轻男子远远不如自己。但是他的潜意识里的东西,却是别人不能比拟的。

唐莎莎也看到了,这个年轻男人在开枪的稳定性和速度上,是个十足的菜鸟,可是他的另外莫名其妙的本领,却让她咋舌。

刘大帅,这个年轻的董事长,究竟是怎么回事,他那如幽灵一般的身体实在是让人伤透了脑筋。明明他前一瞬间还在自己的枪口下面,等到她想要按下扳机时,他已经没有影子了。

唐莎莎知道自己开枪的速度有多快,而在这样的速度下,她竟然还来不及按动扳机,由此可以证明这个家伙隐身的本事到底有多么的强悍。

另外,大帅的机智也让唐莎莎很是头痛。刚才明明把他置于一种不可能逃脱的绝境,然而他却逃离了这种绝境。

武术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擅长近身博击的,一般使用远程攻击性武器都不是非常出色。至少,很少人能够把两方面都做到极致境界。这个年轻的董事长,是不是擅长近身搏击呢,所以唐莎莎决意尽量避免和这个年轻男人进行近身肉搏。

刚才大帅突然掷出石头,并以这种鬼使神差般的动作,伤了唐莎莎的三个杀手,看似他那杂乱无章地投掷,却让每一块石头都落在自己的杀手身上。再接下来,大帅突然开火,在极短的时间内废掉了三个杀手。这使唐莎莎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杀伤力,并不完全来自于训练,而是可能来自于别的方面。

这个年轻男人那一手天女散花般地抛石手法很是让唐莎莎吃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古华夏失传已久的仙人级别的暗器术吗?可是一个年轻的集团董事长,竟然身怀这样的绝技,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不过唐唐莎莎终于以牺牲三个人作为代价,等来了机会,唐莎莎知道,她必须抓住这个机会,不能再和这个年轻男人玩下去了。

现在已经是下半夜了,是要拖到天明,很快就会有警察赶过来,少量警察,唐莎莎不怕,然而警察有的是救兵赶来进行人海战术。

唐莎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面前这个男人击杀,完成组织交给她的任务,拿到两个亿(十个亿已经不指望了)的财富,当然更是为了为她的亲父报仇。

虽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枪神背影是唐莎莎的师父和义父,可是,这个世界上却有不少人知道,唐莎莎有个从小就疼爱她如掌上明珠般的父亲,为了父亲,唐莎莎必须要杀掉面前的这个男人。

不过唐莎莎这种情愫,只是在心怀里一闪念而已。枪手的心中是不能有所牵挂的,特别是在战斗中,她要抛除心中一切的杂念。

“结束吧!今天到此为止吧!”唐莎莎声音不高地说了一句,“上天会证明,我才是最强大的枪手。”唐莎莎在用微秒来计算的时间里射出一枪的时候,心里涌起这么个一闪念。

这也是他的师父和义父背影每次在有把握击杀对手的时候常常要说的一句话,因为背影是一个非常自负的人。

唐莎莎打出这一枪之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唐莎莎的心里这一刻非常的激动,甚至有些解脱的释然。因为她听到了一声子弹打中人体时的“噗”地一声闷响。

这一枪果然打中了!哈哈,这是一颗威力极大的穿甲弹!那个狂傲的男人就要死了吧!?

唐莎莎上前一步,想看看大帅中弹后的情况,要是这一枪没有把大帅打死,那么唐莎莎选择的是活捉大帅,要是大帅还有战斗力,那么唐莎莎选择的是再给大帅补上一枪。

然而,非常诡异的一幕出现了!

唐莎莎惊异万分地发现,她确实打中了刘百帅的身体,而这个年轻男人却没有倒下,相反,这个年轻男人竟然一步一步向她走来!

难道这是个打不死的人 ?'…99down'!

不!唐莎莎坚信,世界上没有打不死的人,打不死,那不过是个神话!除非面对的不是人,而是神仙!而唐莎莎是个无神论者!她只相信手中之枪!

退一步讲,就算你是传说中的由人修炼成的所谓神仙,我的金枪也要把你放倒!

在昏暗的光线之中,唐莎莎毫不犹豫地,又举起黄金镶有钻石的手枪,向着对面那个向自已一步步走近的男人,没有任何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砰!”

刚才打第一枪时,唐莎莎对准的是大帅的眉心,而这一枪是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打的是大帅的咽喉。假如,他的移动还不停止的话,那么唐莎莎就选择继续开枪。直到把这个鬼神一般的男人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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