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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穿越之谁是绕指柔-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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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五百两。”少谦也毫不逊色,打从他看到洛澜那神情,便下定决心,定要将此物拍下赠予她。
  “三千两!!”晋轩也当仁不让。
  一时间,口琴的竞价就在蓝、晋两人之间展开,底下坐着的众人原本就对这从未见过之物兴趣不大,倒也乐得见二人标价。
  几轮下来,口琴的价格已经升到了五万三千两,成为今晚竞价最高之物。连乐遥都不明所以的望着二人,要献爱心也不必如此疯狂的盯着此物吧。
  “阿轩,今夜此物我势在必得,请你割爱吧。”少谦站起身,冲晋轩作揖。
  晋轩看了一眼洛澜,沉吟片刻,道:“既然少谦如此坚持,那我自然不能夺人所爱,但此次筹款既是为了灾区百姓,那刚才我所出的价格,岂有收回之理?也一并捐了吧。”
  底下众人忍不住惊呼,刚才晋轩喊价五万两,少谦喊了五万三千两。
  如今晋轩主动放弃喊价而成全少谦,那此口琴的最后标价便是五万三千两,但是晋轩却愿意将刚才自己所喊的价格也一并捐出,也就是说,这个众人从未见过的稀奇乐器,最终以十万三千两的天价被拍定下来。
  一时间,众人面面相觑,鸦雀无声。
  
  




10

10、被狗皮膏药缠上 。。。 
 
 
  如此天价,竟然是为了这个闻所未闻的口琴,众人皆忍不住倒吸一口气。
  蓝少谦接过乐遥递来的口琴,转而走到洛澜身边,笑着道:“小澜可喜欢?”
  “我……”洛澜有些迟疑,她承认自己的确喜欢这口琴,但这样天价而且又当着众人的面,她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少谦,这太贵重了,我受不起啊。”
  晋轩在一旁轻轻的嗤笑一声。
  少谦把口琴往洛澜手中一塞,道:“这口琴已经送给你了,倘若你不喜欢,拆了扔了,都随你。”
  犹豫片刻,洛澜起身行礼:“多谢少谦,那我就却之不恭了。也替灾区的百姓多谢你的倾囊相助。”
  竞拍继续进行着,洛澜把玩着手中的口琴,爱不释手。虽然制作没有现代那么精良,但这是她唯一会的乐器,又是在这样陌生的时代里,一时间,竟看得有些伤感起来。
  终于轮到最后三样拍品,乐遥也按照计划那样宣布,最后的三样东西,允许没有收到邀请函的宾客也一起参加竞拍。
  顿时气氛变得更加热烈起来,后三排的宾客也都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现在竞拍的是状元郎参加科举时所用的文房四宝,也正是这套文房用具,陪伴着状元郎一路乡试、会试、殿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说不定也能给拍得者带来及第的好运。”乐遥按照事先的台词介绍着这套用具。“起价一百两。”
  “我出五百两。”宾客中一个浑厚的声音喊道。
  古人其实非常迷信于这种讨彩头的物件,所以一听说是状元郎所用过的文房四宝,皆都有竞拍的意向。
  “我出七百两!”
  “八百五十两!”
  “我出一千两……”喊价的人络绎不绝。
  “一千两一次。”乐遥手里举着金锤,环顾四周,其实这套文房四宝是状元郎贫穷潦倒时所用的,所以本身的价值甚是廉价,甚至不超过二两银子,如今被炒到一千两,已经比他预计的价格高了许多了,“一千两第二次……一千两第三……”
  “五千两!!”一个女子的声音自人群后面传来。
  顿时场面像炸了锅一样,人们纷纷回头去找声音的主人。
  只见一位身穿白底蓝碎花的女子,款款而出,她面若芙蓉,眼若春杏,神情冷艳。众人一见是她,顿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不绝。
  “她是谁呀?”洛澜忍不住开口询问左边的蓝少谦。
  “倾眠楼的玉蓉姑娘,京城的第一花魁。”晋轩没等少谦开口,便率先回答。
  “花魁?她可真有钱啊,花五千两买这么些破文房四宝。”洛澜感慨的摇摇头,看着玉蓉上台去领取拍得的物品。
  “说到这玉蓉姑娘,也算是个奇女子,可惜啊可惜……”晋轩摇头晃脑的一阵感叹,吊起了洛澜的好奇心。
  “可惜什么呀?”洛澜果然忍不住开口询问。
  晋轩但笑不语。
  “阿轩,你就别卖关子了。还是我来说吧。”蓝少谦看着洛澜一副好奇的不得了的表情,忍俊不禁,道:“玉蓉姑娘当年还未成名之时,曾钟情于一穷酸秀才,为了让秀才能够顺利参加殿试,将自己存的所有银两,全部用于给秀才打通人脉和筹备考试。没想到秀才高中之后,竟然舍弃了她,转而同当朝权归之女订下姻缘。而一年来,玉蓉姑娘却始终不能对他忘情,所以才出高价拍下那人当年所用的文房四宝。”
  “那个负心人便是状元郎?”洛澜气愤不已,这样的穷酸书生与多情青楼女子的故事,古来比比皆是,“这样忘恩负义之人也配做状元?薄情寡义辜负玉蓉姑娘的深情,这样的男人简直是垃圾。”
  越说越愤慨,越说越激动,一把握住少谦的手,道:“状元郎应该有收到邀请函的吧,少谦你指给我看,哪个是那负心的状元。”
  蓝少谦第一次见到洛澜如此激动气愤,一脸忿忿不平的样子,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世间的情事虽然多有负心薄情之人,但当初皆是你情我愿,人生的变数却是多端,谁也不能否定当初状元对花魁之情,但谁也不能阻止状元力争上游之心。男人的世界里,并非只有情爱。连花魁都不怨恨,你又何必如此义愤呢?”
  说罢朝第二排南面第四个,身穿深紫色长衫的瘦弱男子指了指,“这便是状元郎,也是太尉高寅的爱婿。”
  这状元郎长的最多只能算是周正,既不如蓝少谦的秀美,也不如晋轩的俊朗,还不如乐遥的儒雅,真不明白这如花似玉的花魁怎么会看上这样一个男子。
  或许那状元郎只是出现在花魁最需要温暖的时候,贫难时的彼此慰藉,往往更能彼此吸引吧。洛澜的目光始终看向那状元郎,淡淡道:“这就是所谓的只可共患难,不可共富贵吧。”
  谈话间,只见那花魁接过陈旧的文房四宝,朝自己的座位上走去,而状元郎始终垂着眸,没有抬眼看过她。
  洛澜越发的替花魁感到不值当,无奈的叹了口气:“世间男儿皆薄幸啊……”
  殊不知,她在发出这句感叹时,一左一右的晋轩、少谦皆是怔怔的望着她,不发一言。
  最后一样拍品是段太妃捐赠的物品——白玉咏梅扳指。
  据说是当年太祖皇帝赠与段太妃的祖父,历朝三代传予段太妃的,意义非凡。
  “白玉咏梅扳指,起价五千两。”乐遥振臂一呼,这是今夜压轴的拍品,其价值甚至高于帝后所捐之物。
  “七千两。”
  “我出九千两。”
  “一万两,老夫出一万两。”
  “本宫出一万三千两。”长公主也忍不住出价。
  说起这扳指,渊源深长,是太祖皇帝最心爱之物,据说太祖皇帝每次带着扳指上战场,都是平安而返,因此被寄予平安符的用意,所以当陪伴太祖近三十年的段将军病危之时,太祖毫不犹豫的将它赠与段将军,以祈求他度过难关,果然段将军身体逐渐康复,直到九十多岁才安详离世,所以白玉咏梅扳指是一种友情的信物,平安的信物,胜利的信物,它代表着一切美好的象征。
  “我出三万五千两。”一个熟悉的声音。
  洛澜伸长了脖子朝人群中望去,竟然是坐在第四排北首第二位的她的大哥——洛彬。
  “十万两!”一个清宁的嗓音传来。
  众人皆忘了言语,怔怔的望着发音之人,洛澜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去,竟然是太子殿下晋墨。
  他持扇含笑,唇红齿白,目光扫向了洛澜。
  再也无人出价,且不说十万两的天价,只说这太子乃是未来的储君,他看中之物,又有谁敢与其争抢呢。
  “十万两一次!”乐遥执起金锤,“十万两第二次……十万两第三次!成交!”
  咚一声,一锤定音!
  太子晋墨在万众瞩目之下,走上台去,接过乐遥递送的白玉扳指,底下众人皆忍不住鼓掌。
  晋墨并未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而是径直朝着主席台旁的蓝、晋、洛三人走来。众人皆不明所以的望着他。
  晋墨停在三人面前,三人赶紧起身,向他行礼:“太子千岁!”
  “这位莫非就是此次慈善拍卖会的主创者,洛公子?”他轻佻的目光停顿在洛澜秀美的脸上。
  “正是草民。”洛澜恭敬的作揖。
  “洛公子一表人才,本宫一直揣测,能想出如此点石成金的好法子之人,该是如何风貌,今日一看果然不凡。”太子说的诚恳亲切,目光始终灼灼的定在洛澜脸上,甚是殷切,“今日本宫便将这白玉咏梅扳指赠与洛公子。”
  底下一众达官权贵,名媛千金都忍不住惊呼,整整十万两买来的如此意义非凡的扳指,竟然赠送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而且这是今晚的第二次,之前少将军蓝少谦也是将重金拍下的口琴赠予她,顿时人们皆忍不住揣测,这仪表不凡的少年郎究竟是何方神圣。
  晋轩的脸色有些难看,冲太子晋墨说:“皇兄真是豪气,只是洛澜乃是一介草民,怕是受了如此贵重之物会折杀了她的福气。”
  晋轩这话虽说的不中听,但洛澜本心也无意受如此厚礼,于是便附和,道:“宁王所言极是,草民福薄禄浅,受不起太子殿下如此厚爱。”
  “本宫所出的十万两,乃是授予灾区之百姓,至于这扳指,权当是个纪念吧,本宫有心结交洛公子,莫非洛公子嫌弃不成?”晋墨半眯起眼睛,阴柔的面容微微有些不悦。
  太子爷要生气了!!
  洛澜赶紧很狗腿的赔笑:“既然太子殿下如此盛情,草民便不再推辞,多谢太子殿下,祝太子殿下千岁无极!”
  晋轩不动声色的伸手在洛澜背后拧了一下,洛澜一痛,忍不住惊呼一声。
  “小澜收到殿下的礼物,怎么如此激动呢?莫要失礼于人前啊。”晋轩说的语重心长,嘴角却挂着坏笑。
  洛澜背上疼痛,又不能当众发作,只得忿忿的瞪了一眼晋轩。
  整整两个时辰,第一届慈善拍卖会完满落幕,最后由展乐遥宣布此次筹得的善款总数,竟然比皇上之前规定的数额更多了二十七万两。
  洛澜随着展乐遥在大门口恭送宾客,今晚的拍卖会非常成功,展乐遥脸上的笑容始终没有停顿过,如今压在他肩头的重担总算可以卸下,他的心情自然是极好的。
  太子晋墨走到门口的时候,别有深意的回过头,看着洛澜,道:“洛公子,待有空还真希望你能常来东宫坐坐。”
  “呃。”这个太子殿下也太亲民了吧,洛澜怔怔的傻笑,道:“草民不敢,草民不敢。”
  晋墨只是淡淡一笑,便转身离去了。
  晋予成,也就是那十四岁的小鬼,太子的嫡子,紧随其后,在经过洛澜身边时,先是恭敬的朝晋轩唤了一声六叔。
  随即眼神如利刃般瞟向她,冷冷低语道:“无耻!”
  洛澜气结,正欲上前找他理论,不料被晋轩拉住手臂,于是侧目怒道:“他骂我。”
  “是你自己活该。”晋轩的态度不温不火。
  “我哪里惹到那小鬼了?”洛澜越发觉得委屈,“你们叔侄都是一票货色。”
  看她生气的样子,晋轩笑了笑,也不辩解,凑在她耳畔,低喃,“你请我吃晚膳吧?”
  “为什么?你可是堂堂宁王啊,还要占我这小老百姓的便宜不成?”
  “我没钱了。”晋轩说罢,拍了拍自己的荷包,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我所有的家当都放在那口琴之上了,难道你忍心看我饿着肚子吗?”
  “我为什么不忍心?你饿不饿肚子,关我什么事?再说那口琴本是少谦拍下的,是你自己硬要把钱捐出的,如今倒来怪我,这算什么道理?”洛澜瞪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
  晋轩似乎料到洛澜会拒绝,倒也不生气,只是笑的有些顽皮:“看来我要和少谦好好谈谈了!”
  “你敢威胁我??”洛澜趁旁人不注意,使劲拧了一下他的胳膊。
  “少谦,少谦!”晋轩边揉着被掐疼的胳膊,边朝着少谦的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JMS喜欢哪位男性呢?给点看法吧……




11

11、宁王推荐的路边摊 。。。 
 
 
  少谦正同乐遥一起送客,听到晋轩的叫唤,便抬头望了过来,道:“阿轩何事?”
  “你知不知道,其实小澜她……唔……唔。”话说到一半,便被洛澜一手捂住了嘴。
  其实以晋轩的男子之力,想要挣脱洛澜这般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子,简直易如反掌。但看她此般又气又急的模样,煞是有趣,一时间,便任由她钳制着。
  少谦不明所以的望着两人。
  “阿轩他有点不'炫'舒'书'服'网',少谦,乐遥,我先送他回府,告辞告辞!”说罢赶紧拽着晋轩就朝门外跑去。
  “小澜,明晚在少谦府上有庆功宴,千万别忘了啊。”乐遥在身后高声喊着。
  “知道啦!”洛澜摆摆手,死命的扯着晋轩,一路小跑,直到跑出了府邸,来到了无人的后巷,这才松开手,怒目圆瞪,“好你个晋轩,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做事切莫太绝,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我奉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晋轩忍不住啧啧,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笑的促狭:“看来你之前那番谦谦有礼,温文尔雅的样子,都是假装的吧。如今这般张牙舞爪,牙尖嘴利的模样才是小澜你的真性情吧。”
  “怎样是真,怎样是假,与你何干?你倘若敢拆穿我,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见洛澜似乎真的动怒了,晋轩敛了敛笑容,正色道:“别说的如此严重,其实堵上我的嘴很容易,请我用膳吧。我身上真没钱了。”
  为了让洛澜相信,晋轩还取下钱袋倒了倒,里面果然没有分文。
  洛澜狐疑的看了看他,从自己袖袋中取出所带的钱,摊开在掌心,道:“呐,我身上就只有一两三钱,你自己看吧,想吃什么?”
  晋轩从洛澜手中取走这一两三钱,道:“走吧,我知道一个地方,既好吃又便宜。不过……”他的目光朝洛澜身后瞥了瞥,“能不能让你家小厮回避一下?”
  洛澜回头望去,阿超正一脸郁闷的紧跟在她身后一丈处,神情切切,一副不愿意离去的样子。
  “阿超是自己人,让他跟着吧,没事的。”洛澜道。
  “你就只有一两三钱,两个人吃都勉强凑合,再多一个人来分食,你我可就不够吃咯。”边说边把银两在掌心抛了抛。
  “小的不吃东西,就站在旁边候着。”阿超忍不住插嘴。
  “那就更不行了,你站在旁边看着我们,那会影响我的食欲,我一旦食欲不好,可是很容易乱说话的哦。”晋轩一副无赖的表情,挑眉看向洛澜。
  洛澜迟疑片刻,被这难缠的家伙抓住了把柄,越想越郁闷。转身走到阿超身边,低语:“阿超,你先回去吧,乖,我陪这家伙用完膳便会回来,放心吧。”
  阿超还想再坚持,但看洛澜朝他使了使眼色,便垂眸,道:“是,小的这就回去。”
  晋轩看阿超这个跟屁虫终于离开了,这才笑容可掬的拉着洛澜,一路小跑到汇容桥,此时天色已暗,汇容桥边却是热闹非凡,灯火阑珊。
  原来这里就像是现代的小吃夜市,往来人群络绎不绝,食物的香味弥漫四周。
  晋轩熟门熟路的带着洛澜来到最东面的一个摊贩前:“老周,给我两个烤番薯,两碗馄饨,还有凉拌肚丝,凉拌酸蕨菜。”
  “好来,马上就到。”这个被称作老周的小贩赶紧将两人迎到一旁的矮桌前。
  这里的夜排档只有桌子,没有椅子。桌旁只放有正方形的软席,倒是有几分汉朝的味道,席地而坐,别有风味。
  晋轩熟练的替洛澜摆放碗筷。
  “你经常来这里吗?”洛澜疑惑的问。
  “是啊,整个汇容桥的小吃里,还是老周家做的最干净,也最好吃。你一尝便知。”
  “我还以为你这样身份的人,只会去那些个大酒楼用膳。”突然洛澜好像想到些什么似的,刻意压低嗓音,凑在晋轩耳边,道,“莫非你的俸禄太低?不够花销的?”
  晋轩忍俊不禁的哈哈大笑起来,连连点头,称赞:“对,对。小澜你真是聪慧,其实我本来钱就不多,如今又悉数捐去了灾区,估计这个月都要没钱生活了,你可要负责啊。等我下个月领了俸禄,再请还你啊。”
  洛澜将信将疑的哼了一声,并不答话。
  四周人来人往,甚至还有专门做烤鸭的小贩,洛澜闻着那熟悉而又诱人的香气,简直垂涎三尺。可是今天自己出门就带了那么点钱,而且现在悉数被晋轩拿走了,于是暗暗决定,下次一定要带阿紫,阿超,刘妈三人过来吃烤鸭。
  “香喷喷的烤番薯来了!”老周端着一个盘子,里面放着两只还冒着烟的番薯,放到桌上,“两位小心烫,请慢用。”
  晋轩边吹气边剥皮,道:“这个是紫心番薯,又甜又糯,趁热吃吧。”
  三下五除二的便剥了深褐色的外皮,露出浅紫色的番薯肉,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说我表里不一,我看你也是这样。平日里吃起东西来斯斯文文,细嚼慢咽的。如今看来,这般狼吞虎咽的吃相,才是你的真性情吧?”洛澜将他之前的那番话,稍作修改的便回敬了过去。
  晋轩也不生气,笑着道:“你还真是小肚鸡肠,瑕疵必报。”
  “对了,那个小鬼头,就是你侄子晋予成,他怎么好像很讨厌我似的,我好像没有得罪过他吧?”洛澜想到临出门时,那小鬼的神情和话语,就气不打一处来。
  “谁叫你和太子殿下眉目传情,还当众收下他如此贵重的赠礼。”晋轩端起杯子,喝了口茶,不疾不徐的说。
  “我和太子眉目传情??他哪只眼睛看到了?我是正好与太子目光交汇,这才客气的笑一笑,这是基本的礼貌常识啊,再说我收下那礼物,也是盛情难却啊,总不能当众驳了太子的好意吧?”洛澜义愤的辩解。
  “所谓‘无事献殷勤……’,这句话你总该听过吧?”晋轩并不说后面一句,但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后一句是——非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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