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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生秀色-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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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秀闹得厉害,我就去问了主治医生,她的情况算是比较稳定,挂水主要都是消炎的,开药回去吃也是可以的,只是效果慢些,主要是身上的淤青和胳膊上的擦伤有些麻烦,一般人处理不好,还可能有感染的危险,你可以专门请一个护士回家照顾。”看对方眉头紧皱,表情沉凝,她接着道,“病人的情绪是会影响到治疗效果,她这样抵触时间久了也不是办法,秀秀其实是个懂事的,定是心理很不好受才……”后面的声音低了下去,顾湘没说了。
  点点头,于牧表示知道,问她:“药膏一天要擦几次?”
  “两次,早晚各一。”
  “好,你找个人来教我,我自己就可以照顾她。”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屈原投汨罗江后,当地百姓闻讯马上划船捞救,一直行至洞庭湖,始终不见屈原的尸体。那时,恰逢雨天,湖面上的小舟一起汇集在岸边的亭子旁。当人们得知是为了打捞贤臣屈大夫时,再次冒雨出动,争相划进茫茫的洞庭湖。为了寄托哀思,人们荡舟江河之上,此后才逐渐发展成为龙舟竞赛。百姓们又怕江河里的鱼吃掉他的身体,就纷纷回家拿来米团投入江中,以免鱼虾糟蹋屈原的尸体,后来就成了吃粽子的习俗。有唐代文秀端午》诗为证:“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堪笑楚江空渺渺,不能洗得直臣冤。”

亲们,端午节快乐!
今天起早更了一章,接下来两天因为过节,可能事情比较多一点,暂不更了。
请大家见谅,等节日一过,就恢复更文!
后面的故事会越来越精彩,敬请期待~~~~~




20

20、暗地密谋 。。。 
 
 
  五一劳动节是全国人民放假的日子,明秀恰巧赶着这一天出院。趁着假日来来往往探病的人很多,多数都捧着鲜花和果篮,鲜艳的颜色跳动在人眼前,一改医院往日的清冷,反而呈现出一幅热闹的场景。
  于昶远远站在高大的松树下看着。高健挺拔的男人拥着瘦弱娇小的女孩,从住院部大楼走出。打开车门不知和女孩说了什么,女孩扭着身去推他。
  看不清二人脸上的表情,但于昶能想象到,秀秀现在一定是嘟着淡粉的薄唇,面色不虞,不知道在闹是什么别扭。想着那可爱的模样,嘴角不经意流露出微笑。
  满园的碧绿植翠争相竞艳的向上生长,只有角落里的这一棵松树,陪多少人熬过了冬季的严寒,一直静静的伫立在这里,无声无息。男人的笑容是自然而静寂的,配合着古朴的松树,不知是人衬托了树,还是树体现了人。
  其实并没人通知他明秀出院。他昨天来的时候,明秀正在休息,是闲暇的小护士和他闲聊抱怨时无意间透露出这个消息。今天他来了却没有现身,就这么远远的看上一眼都已经觉得开心,再靠近一些恐怕就再也不愿离开。
  车子载着人走了,他仍站在原地,一手保持插在裤子口袋的动作似乎都僵硬住,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是镌刻在画卷上的最后一抹静静绽放的春色——还未盛开就已凋零。悲伤蔓延开来,路过的行人无不感到怜悯心酸,不知是不是他的爱人已经离他远去……
  
  开车回家要路过市中心。车辆行人往来格外多,平日宽敞的街道一时间也显得拥挤狭窄。红灯像是出了故障停住了一般,司机们烦躁的按喇叭声此起彼伏,有赶时间等不了的乘客干脆下车。
  明秀并不觉得烦,只是无聊。人行道上的行人密密麻麻,你挤我,我推你,明明是件让人讨厌的事,在明秀看来都似乎成了乐趣。还有老师举着小红旗领着小孩子排队过马路,不知是去哪里游玩。
  明秀目露羡慕之色,她苦苦搜索脑海里的记忆,好像从小到大在节日期间几乎都没上过街。太小的事情她记不住,大些了是于牧不愿意,他自己厌恶的事也不让她干。
  商场打折扣喊价,年轻人驻足小吃摊外……明秀看的兴起,把头也伸出窗外。刚露了头,便被一双男人的大手按了回来,还顺带摇上车窗锁死:“车辆随时都可能开动,这么危险,你也敢做,等着,安分些!”
  明秀怒瞪他,眼睛都泛酸了也收不到任何效果。
  一个男人走过来,话语带了外地口音,问路怎么走。明秀瞟了于牧一眼,趁他不备,行动间如脱兔般敏捷,拉门,跳跃,出跑,一气呵成。
  她的动作快的让人措手不及,于牧只来得及抓住一片衣角,人已经窜了出去。后排的喇叭声不绝于耳,于牧恼怒地捶了下方向盘,发出一阵刺耳的鸣叫。他极快地松开袖扣撸起袖子,一边打电话一边打开门追了出去。
  明秀并没有跑多远,她来到街对面的一家小铺前面。不同于别家的红火,这里好像才开店门,有两个伙计正在打扫摆凳。
  她说:“我要一份麻辣小龙虾。”伙计们鄙视地看她一眼,穿着打扮一看就知道是富贵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不去理睬她。
  明秀不明就里,以为他们没听清楚,又放大了声音道:“我说要一份龙虾!”
  伙计嗤笑一声,哪有人大早上的来吃这种东西:“小姑娘,真对不起你,我们这中午才开张。”
  明秀难掩失望:“你们就不能先帮我做一份?”
  “呵,我们没这个先例,请你……”话还没说完就愣住了,一个男人堵住半面门,因为背光看不清面孔,全身散发的气势却令他不寒而栗。
  两张大红纸票甩在他面前,男人冷冷地命令:“去!现在就去做!”
  伙计忙捡了钱,跑不跌地去了后面。
  东西做的比想象的快,老板亲自陪着笑脸端上。一大盘龙虾,个个泛着油光,红彤彤的外壳极为好看。明秀感觉自己的口水分泌都快了,拿起木桶里的筷子就要开动,于牧好死不死的又拦住她,望着老板:“我们要一次性的。”
  老板忙擦擦汗去拿。
  于牧帮她拨开一个,白嫩嫩的虾肉让人食指大动。终于尝到嘴里,入口是鲜,嚼起来是辣,吞到喉咙里又觉得麻。第一次吃这么辣的东西,眼泪都快出来。斜里递过来一瓶开了盖的酸枣汁,也不知什么时候就准备好了的。
  明秀转头去看于牧,只见他双手抱胸气定神闲地看着她,笃定了她只能吃一只,看了就让人生气。酸枣汁咕咚咕咚顺着嗓子下去,觉得好点了,又开始吃第二只,还没吃完,身上就痒了起来。想要伸手去挠,于牧先一步替她去摸,奇迹的没有说教训她的话。
  正疑惑今天怎么会这么纵容她,于牧开口道:“今天是你生日。”
  明秀怔忪,小时候爸爸妈妈从不给她过,只有于牧雷打不动的每年一份礼物,要不是他,自己可能都忘记是哪一天生的。怪不得之前在医院门口,说要带她去东北饭店吃饭。
  她垂下头,也不逞强了,脑袋耷拉着显得极为丧气。辣味一只渗透进心里,刺激的眼睛泪腺分泌。
  
  站在药房门口,低着的头恨不能埋进胸里,自己的脸上肯定出了很多红斑,真是不能见人,死活不愿进去。
  但她忘了行人你来我往,这样站在外面,被看到的更多。
  “秀秀姐姐!”
  听到这个声音,明秀在心里大声哀嚎:这个小捣蛋鬼这么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想着当做没听见应该就不会过来了吧。
  可是她猜错了,盛嘉心情极好,爸爸难得有空带他出来玩,一路上这里看看,那里摸摸。一个眼尖看到药房门口站着的明秀,更高兴了,也不管她听没听见,隔着马路就冲了过来。
  他个子矮,抬头正好看到明秀的脸,一声惊叫出口:“呀,秀秀姐的脸怎么成这样了。”
  明秀赶紧捂脸转身,心道:就猜到是这个样子,这下子真没脸见人了。
  盛岩看出了女孩子的羞恼,及时解了围,拉住围着明秀转个不停的盛嘉,说道:“小孩子怎么可以对长辈这么不尊敬,站好了别动。”他的语气严厉,盛嘉不敢动了。
  他又去看明秀:“听说你住院了,一直没有时间去看你,现在好些了么?”
  明秀点点头,瓮声瓮气:“都好了,谢谢盛大哥关心!”
  于牧终于拎了袋子出来,明秀松了一大口气,忙跑到他身后站好。这么乖觉,哪能猜不到她的心思,把人揽到身侧,头埋进自己怀里,对盛岩解释说:“秀秀吃海鲜过敏,我刚给她买了点药。”
  盛岩点点头表示知道,对他们的过于亲密也没表示什么疑惑。倒是盛嘉又开始蠢蠢欲动,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他们两人,哈哈笑:“秀秀姐比佳佳妹妹还小,还要小舅舅抱!”
  明秀动了动身子,不自在了,于牧眉头微蹙,把怀里的人揽紧了些。
  注意到这个细节,盛岩捂住盛嘉的嘴,警告地瞪他一眼。
  
  盛岩看看腕表:“难得见上一面,一起去吃个中饭吧。”
  于牧不置可否,秀秀早上只喝了杯牛奶,也该是吃饭的时候。就近找了间环境雅致的茶餐厅,要了包厢。
  于牧先喂明秀吃药,十几颗药放在手心,看得男孩子目瞪口呆:“这还没上菜呢,秀秀姐光这些药都能吃饱了。”
  明秀仍不敢抬头,心里也是无耐,一颗药一口水都吞咽下去,末了还打了个嗝,果真是饱了,乐的盛嘉在一旁直笑。
  盛岩说要请客,便拿了菜单点菜,期间问了两位客人喜欢吃的,于牧代答,只说了几道简单的菜,盛嘉在一旁吵着又要吃澳龙又要吃羊排,盛岩一概不理。
  等菜全上来,清一色的清淡,盛嘉吵的实在没办法,才又给他加了单人份的羊排,一桌的清菜补汤一见就知道是为了照顾刚出院的明秀。没想到这个外表粗犷豪放的汉子,居然有这样细腻的心思,于牧不禁深深看了他一眼。
  说是为了明秀,事实上,她吃的很少,多喝的一大碗乌鸡山药汤还是被于牧逼着灌下去,两个男人吃的也不是很多,一餐饭结束的很快。
  结完帐,盛嘉要去卫生间,盛岩怕他找不到地方乱跑,拜脱了明秀陪他一起。
  包厢里就剩下两个大人,盛岩抽出烟去递给于牧,被他拒绝了,笑了一下,自己凋了根再嘴上却不点。于牧看在眼里,盛嘉几次做事都顾忌着自己,显然不会自恋到他是因为敬畏才这样。他于牧说白了只是个打工的,因着于丰玉私生子的生份才在于氏占了一席之位。所谓无事献殷情非奸既盗,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也不知道今天摆的这桌是不是鸿门宴!
  盛岩没卖关子,上来就开门见山:“我想请你帮个忙。”
  于牧不动声色:“如果我能帮的绝对没问题。”言下之意,并不一定会帮。
  回答的滴水不露,也不会让人觉得过分,年轻人果然没让他看错。把烟按断在碟里,他说:“我在海南延海那一带结交了几个朋友,他们帮了我很多,尤其是这次能调回N市,他们在其中出力不少,我这人向来最讲义气,别人进我一尺我就还他一仗,所以这次朋友有求,我没有理由不帮。”于牧点头表示理解,他继续说:“他们在沿海那边弄了些货物,但不太好弄进内陆地区,需要有人能够接应一下。”
  话说的不太白,于牧已经听明白,就是走私的想找人打通关卡。这是件犯法的事情,于牧道:“你为什么不去找我大哥,他认识的人多,权利也比我大,甚至可以去找作为秘书长的二哥,哪个都比我方便。”
  盛岩架起腿笑起来,他都考虑清楚的了:“你那个大哥不过是个花天酒地的顽绔,成日里呼朋引伴,不过都是些狐朋狗友。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目中无人还骄傲自大,做事情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他顿了一下,粗大的指节敲击桌面,“阿昶倒是个不凡的,但他为人正直,很讲原则,这种事情他肯定不会答应。”
  说来说去,只有找他了。
  盛岩仔细观察他的面色,见他眼神闪烁面露迟疑,又道:“听说那个领头的不良少年在狱中死了!攻击秀秀的幕后主使暂时没了头绪……”
  见于牧眉头皱的死紧,沉吟不语。盛岩轻松的举起茶杯喝口茶:“嘉嘉最近总吵着要到祈福山去看大佛,不如你也带着秀秀一起去,也许可以帮她拜拜佛转转运,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说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节日归来
大家看文愉快!




21

21、寺庙祈福 。。。 
 
 
  听着前排传来的异动和喘息,明秀再次后悔,为什么要听一个小孩子的话来看电影。片是经典美国爱情大片,泰坦尼克,场景都是浪漫而唯美的,奈何明秀早就看过两次,已经失去了当初看片时的热情。
  荧幕上JACK和ROSE躲进了旧汽车里,两人对视笑了起来。然后开始拥吻。他们的热情让车窗玻璃都升了温,染上一层迷幻的雾气。
  四周都是黑暗的,感觉器官就变得格外灵敏,旁边有温热的躯体慢慢靠上来,双手禁锢住她的腰。她的心跳加快,却不敢动,有些心虚,深怕别人也听到了他们的动作。
  男人的呼吸有些急促,喷在她耳边挠人心肝的痒,她忍不住挪了一下,碰到座位旁的把手发出暗沉的一声轻响,她真不敢动了,甚至都不敢将视线转向四周,生怕看到别人投向这边的异样眼光。
  她一动不动地盯住屏幕,身子直挺挺的僵着。心思却全部集中在脖颈处,男人火热干燥的唇正在那里四处游移。
  明秀全身气温不断上升,也不知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男人。
  不知什么时候手也摸上了她的胸,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服或轻或重的揉捏,好不让人难堪。明秀把身子尽量往另一边倾斜,不平衡的坐姿让她很累。
  身体忽然悬空,她被抱了起来,于牧竟然把她抱坐他的腿边,两人挤一个座位,大腿贴着大腿,慢慢摩挲着。
  中间没有了阻碍,于牧的动作更加放肆,直接把她的搂进怀里,两人之间几乎没有了距离。
  明秀刚想惊呼,被于牧狠狠地吻住了唇,力道之大像是要把她吞进肚里。他的吻霸道中含着缱绻的温柔,明秀晕晕乎乎的大脑完全放空,手不知不觉扶上了他劲瘦的腰。
  于牧的手从背后渐渐地伸进了她的衣服,由下而上感受女孩光滑细腻的肌肤,又顺着向下一直伸进牛仔裤里,触手满手温软。不由得更加用力摁向自己,只想近一些再近一些。
  明秀的大脑开始觉得有些缺氧,她开始不自觉的挣扎,无意间腹部碰到什么坚硬的异物,以前有过的几次不好的经历浮现出来,人一下子清醒了,猛然发力推开于牧。
  撞击的声音绝对大,四周的责怪眼神像激光灯一样射了过来,明秀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脸上火辣辣的热,赶紧低下头,竟然还能想到自己上午吃海鲜,过敏了,脸上红斑根本没有消退,丑的不能见人,于牧怎么还能又亲又啃像是在品尝天下最好的美味。
  影片终于闭幕,明秀还是忍不住心酸:难道世界上美丽的爱情都不会得到美好的结局么?
  于牧的脸在黑暗中像是大卫手下的雕像,轮角刚硬,岿然不动,在暗光的照影下找不到一丝缺陷,极富男人的魅力,一点也看不出任何表情,好像刚才的不愉从来也没有发生过。
  他突然凑近明秀耳边,低沉地说:“I jump;you jump。 You jump;i jump。”——我若不能和你一起活,便愿和你一起死。
  
  祈福山之所以如此命名,有一个传说。
  从前有一个农夫,从小父母早逝,家境贫寒,天天为生计发愁,于是他决定发奋图强,出人头地。听人家说读书能当官,当官又能赚钱,他就开始读书。起早贪黑,吃尽苦头,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18岁的时候考上了秀才,手里有了一些小钱,想着自己一个人又要读书又要种田,便听别人的劝说讨了一房妻子。妻子原是一个村子的,不仅长相貌美还极为能干,种田家务样样精通,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秀才没了后顾之忧,把心思完全投入到考取功名,头一年落榜,下一次再考,三次以后有人劝他放弃,开个小学堂教孩子念书。他这次不听了,心心念念想了这么多年的愿望哪能这样就放弃,他还想离开这个小村子去富贵的大城里去发展,住美房,拥娇婢,那将是件多么风光无限的事情。
  妻子再次在村头送他去赶考,直到看不见人影才返回家中,米缸里空的连老鼠都不愿再钻。她只能吃吃糠咽菜充饥。她没告诉任何人,丈夫每次赶考的大笔费用都是她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舍不得给自己做,总是穿着补了再补,洗的发白的旧衣服。这么多年过来了,别说不像别的姑娘家,有丈夫知冷知热,就连最基本的养家糊口,丈夫都不能做到,然而,她从来没有抱怨过。
  秀才又落榜了,已经数不清是多少次了,看他那成天垂头丧气的模样,妻子实在忍不住,到处打听有没有什么法子。有人告诉她,山上有一座小庙,庙里的大佛很灵,但是必须要人的真心来换,999级台阶都要跪着上去。妻子信了,从此天没亮就去爬山,不管刮风下雨,冰雪酷寒没有落下过一天。终于有一天她的腿不能动了。
  丈夫在床头看她,昏黄的灯光下,妻子满脸蜡黄,枯瘦如柴,连头发都已经花白。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他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这还是当年那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妻么!
  妻子油尽灯枯之时,娘家的人打上了门,他这才知道这些年妻子为他一直做的傻事,当场震在那里,一句话都说不出。
  妻子弥留之际他跪在床边,听妻子说出了最后一件未了的事,竟是希望自己再背她上一次后山。他答应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背起妻子,一步一个脚印踏上台阶,背上的人轻的没有一点重量,他却觉得自己快被压的喘不过气了。终于来到山上,妻子久久跪在佛前没了气息。
  这一年,秀才考上了功名,离开村子时第一次回了头,可是后面已空无一人,再没了妻子伫立期盼的身影。他猛地呕出一口血,鲜红的颜色是他心头的颜色。他突然仰天大笑,直到泪花都散了出来,痴痴颠颠地跑出村去,不知所向。
  “从此,村民就叫这座山为祈福山。”
  盛嘉听明秀讲的入神,急急问道:“真的很灵么,爬上去拜佛真能梦想成真?”
  明秀看他那双眼亮晶晶的样子,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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