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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生秀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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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现代都市都有着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着巨大的生活压力,他们生活在崩溃的边缘,他们耐受不住黑暗的寂寞,他们喜爱夜晚的味道……
  他们需要释放和沉醉,所以有了不眠的夜生活。
  
  明秀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加入,在她的概念里,夜生活和她简直是一个世界的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出现交叉。
  魏延带她来这里是怎么都想不到的。
  
  闪烁的灯光,迷离的音乐,在舞池中尽情扭动着腰肢的人们,悠然地坐在吧台前等待别人上前搭讪的人,他们的表现或落寞,或强势,或痛苦,或无助,或兴奋。
  
  明秀是害怕的,从小她的教育理念里全都是: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在外面要听长辈的话。
  早晨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光,夜晚是一天最安静的时候。
  酒吧里的环境完全与她的世界背道而驰,没有老师,没有家长,只有一个必须要听从的上司。
  没有美好,没有安静,只有空气里烟酒香水混合在一起糜烂的味道。
  
  低着头与陌生人擦身而过,每一次的肢体触碰都让她全身紧张,她听见口哨肆意的叫嚣,听见有人在哄然的大笑。心里忽上忽下,难受极了,有种反胃的感觉。
  走进狭窄的暗道,她停住了,悄悄拉住魏延的衣袖,音乐的响声让她不得不扯着嗓子喊出话来:“我想回去,可不可以?”
  魏延暗自讥笑,小姑娘从小生长在温室里没见过世面,一面严肃了脸做出威严的架势:“那怎么行,之前不是说好了,你要充当我的秘书,帮我拿文件!”
  
  现在哪个人不讲究排场,一个老板走到哪里就自己一个人,肯定会被别人所轻视。明秀理解,觉得自己拿他的钱,理应替他办事。但她没想到谈事的环境竟然是这个样子。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既然答应了别人的事就应该做到。明秀试了一次没有成功,觉得已经是件很丢脸的事,第二次是怎么也开不了口的了。
  
  她随着魏延继续往前走,转过一个弯,进入一间包厢。里面的光线比外面还要暗,这让她的心里愈发的不安。
  魏延看出了她的忐忑,使劲拉了一把,人就这样被拉了进去。
  
  明秀被她拽了一个趔趄,头一低,正好看见一个折射了闪烁彩光的圆形秃顶。她一惊,连忙后退,秃顶已经手很快地把她拽坐在身边。
  “哎~小姑娘,坐稳啦!”男人声音粗噶的刺人耳膜。 
  
  明秀求助地看向旁边。
  魏延在一侧沙发上也坐了下来,立刻有性感美丽的女郎也坐到他身旁。明秀看到他脸上明显带着得意的笑。
  一瞬间好像明白了什么。
  事到如此,她反而镇静下来,强迫自己挺直背脊,忽略身侧绿幽幽的眼光,只希望这场谈判快速结束。
  
  可事情远没有她想象的那样简单。当一只手搭上她的腰,她的身体就紧绷起来,进入高度戒备之中。手带了□的意味缓缓向上游走,每一点的移动都让她想立刻逃走。
  魏延搂着女郎,和男人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语,一会儿是娱乐,一会儿是美女,就是没说到广告合约的事情。
  
  明秀感觉自己自己的冷汗都要掉下来,那只手已经来到了她的腋下。
  可能察觉到她的挣扎,又停住了。
  男人不知刚才吃过什么,有点腥,又有点蒜味,靠近她的颈侧不知在嗅什么?
  
  他说:“小姑娘,你真香,才多大,还是处女吧!”
  明秀胃里翻涌,几欲呕吐。那天中午在学校后巷的记忆飘浮了上来……
  看她不说话,男人的唇贴上了她的肌肤,鼻子里扑哧扑哧的热气声,这么吵的环境里她都能听的清晰。手也不安分的开始揉捏。
  
  明秀闭上眼,她是真的不想失态,可周遭发生的这一切感觉都让她想到了那天。
  也有人这样亲她,摸她,蹂躏她,强迫她。
  狭窄的小巷,少年们的□,被撕裂的衣服,内心的羞辱和绝望感……
  
  她的恐惧如海水般泛滥,再也忍受不住,一下尖声厉叫冲出包厢。
  她的叫声太过凄厉,里面的每个人都被她叫愣住了,魏延本应觉得没面子,可心里的不安更甚。那男人一愣之下也没反应过来,等人跑出去了才叫保镖去追。
  魏延欲言又止,半天挣扎还是闭上了嘴。
  
  明秀跑出去后根本辨不出方向。她潜意识里只知道拐弯,不知拐了多少了弯,撞了多少人,后面有人追了上来。
  保镖擒住她,她奋力地抗拒和尖叫,引来了很多人的注目。
  
  这种强迫良家女孩的事情在酒吧里并不是没见过,多半懒得多管闲事,只是当热闹看看,又冷漠地离开。
  多么冷血啊!明秀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父母抛弃了她,于牧也抛弃了她,整个世界好像都放弃了她。干脆停止了挣扎,该怎样就怎样好了,不就是一副破烂皮囊么!
  
  “阿秀!”明秀恍惚中听到一声惊呼,她下意识转头,一个高大的男人冲了过来,他的拳头带了铁石万军之力,动作快猛狠,保镖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他撂倒在地。
  明秀睁大了眼,身体一瘫就要跌在地上,阿强眼疾手快抱住她。
  惊讶于自己的清晰思维,明秀在那一颗居然还能想到:阿强真是厉害,比电视上的拳王也不差多少吧。
  
  她这次没有说感谢,内心有被虐待过的麻木感。
  
  明秀要求阿强送自己回家,他点点头后赶紧又摇了摇头。明秀不明所以,问他:“什么意思?”
  阿强挠挠头,好像很不好意思不敢看她,低头道:“我现在正在上班,是人家的保镖,老板没走我怎么敢走。”
  明秀点点头表示理解:“没关系,你去忙吧,我自己回去也可以。”说着,就要转身。
  阿强一把拉住她,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啊,这么晚了你一个貌美的小女孩怎么可以自己回家。”他停住思考了一下,想出一个办法,“要不这样吧,你跟我先去里面坐一会儿。”
  见她面露迟疑,又道:“不用担心,里面的人你差不多都认识的。”
  
  推开门的刹那,明秀有种赤果果站在阳光下的暴露感。包厢里的人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多,看见她来,齐刷刷的眼光全向她看来。
  于翔坐在正中,脸露玩味。旁边坐了看热闹的李景知,还有旁的一些于家远亲,过节过年的时候都是碰过面的。
  这些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角色,明秀不太在意,最让她感到不自在的是,左边一侧沙发上坐着的于牧。他的脸隐在光影里,闪烁不明。但明秀就是能感觉到他身上的炙天烈焰。
  
  她撇撇嘴角,没想到他对自己的恨意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哪怕看一眼都会觉得这样愤怒,果真是小气的男人。
  她没心思和他计较,因为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自己此刻应该有点狼狈吧,她整整身上的衣物,不顾别人异样的眼神,大大方方地坐到和于牧一侧的沙发上。中间隔着的正是肚子显鼓的戚薇。
  
  难道是娇娇女痛失旧情人,后悔莫及,想要来进行抢夺?猜疑的目光纷纷向她扫射,明秀压下心中的难堪感坐正了让他们打量。
  阿强也显出担忧的神情,几次对她使眼色,明秀都俏皮地眨眨眼让他放心。
  
  明秀坐稳了,先向戚薇问好,见她态度不善,也不以为然。这才无事开始观察周围,一段时间的独立生活让她学会的首先便是观察环境的本领,好在必要的时候知道如何进退。
  正对面坐了一个瘦高个的中年男人,穿着体面,脖子上还挂着一根金光闪闪的粗金链子。一看就知道是老板级人物,正是阿强口中的领导。
  他的话很少,脸像秦情一样呆板木讷,一般别人不开口,他也不出声。
  
  她又转过去看正在和他说话的于翔,这下才看清他的怀里抱着的原来是个少年,尖下巴圆脸,眼角上钩,很是妩媚。年纪看上去比自己还小。
  明秀心里百转千回,想道:真是乱套了,为什么和她概念里的完全不一样。
  
  在场的每个人怀里或男或女地都倚着一个美人,明秀瞟过李景知,他正轻挑地抱着陌生美女调笑,立刻调过眼睛不去看他,这里的气氛让人窒息,她一刻都不想多呆。
  
  戚薇正轻言媚语地和于牧说着些什么,偶尔娇笑两声,做一些捶打的小动作,引得沙发垫都发出颤抖的共鸣,两个人看上去十分融洽快乐的样子。
  明秀一直寻找时机开口,她只要稍微一动,就能感觉到黑暗中有人看着她。她有些无奈,但这件事她必须要做。
  
  于牧终于起身出去了,明秀松了一口气,拍拍自己热烫的脸,和戚薇靠近了一些。她小声说:“能不能请你帮我在于牧家里找一个檀木盒子?”在虚空中比划一下大小和形状,补充解释一句,“上面贴了一张全家福,盒子四周雕了镂空的花纹。”
  戚薇警觉地离她远了一点:“你要这个干什么?”
  明秀沉默片刻:“里面有我的身份证等一些东西,没有它们我哪里也去不了。”
  “你要走!”戚薇差点惊呼出声,看看其他人没有注意到这边,低下头问她,“什么时候要。”
  
  她的反应太快,明秀险些没跟上,她想了想:“总是迟早的事,你越早给我越好,下学期高考报名是肯定要的。”
  
  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要离开这里,经戚薇这么一说,她反而产生了思考:也许我是应该换个环境了,找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一切从头开始。
  




29

29、酒吧暗夜(下) 。。。 
 
 
  满室的欢声笑语都与她无关,目的达到,也是该走的时候了。
  现在情绪缓过来,她去向阿强正式表示了感谢,并承诺今后有机会一定请他吃饭,拒绝了他的相送,一个人走了。
  带上门出来,一股香烟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一惊,呛咳两声,转头去看。
  门边墙上的阴影处斜倚了一个人,一手插口袋,一手掐了根香烟,嘴里吞吐着白色的烟雾,姿态颇为颓然。
  
  她想起那天晚上在医院的雨夜,于牧也是这个样子,耷拉着脑袋,头上还在不停地滴水,身上的痛苦情绪自然而然散发出来。
  她心中一酸,顿住脚步,觉得自己不管怎么样还欠他一个道歉。
  
  于牧看见她就站直了身子,下意识地想掐灭烟头,想了想,又把手拿下来,将烟放在嘴里叼着,也不吸,任它自燃。
  明秀更难受了,以前她从未见他抽过烟,家里甚至连一个烟灰缸也找不到,就是偶尔家里来了客人,也从不让他们抽。
  什么时候染上了这个习惯?
  
  她没有资格问了。
  走到他的面前,郑重地鞠个躬,道歉说:“对不起,我不太会说话,只能在这里说,无论今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是我一辈子的亲人。”
  她从不说假话,说过的话绝对会做到。对她来说,这是极重的承诺,不管今后相距多远,只要他需要帮助,她都会竭尽全力去做。
  
  这样的告别意味谁听不出来,于牧讥笑一声,放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大的笑话,猛吸一口烟之后,随手在墙上使劲按灭,将烟雾尽数喷在她的脸上:“你以为你是谁,不过是我从前养的一条小猫小狗,没事逗着乐而已。我从没想过要什么亲人,以前没有过,以后更不会有,你可别瞎认。不然将来有了什么麻烦,还拿着亲人的身份老来缠着我呢!”
  明秀深吸一口气,抬起头往上看,生怕眼泪流下来图惹别人厌恶,多余的话也不说了,转身就要离去。
  
  转头的刹那,于牧瞟到明秀脖颈上一块红印,刺的他眼睛都发疼,忽而尖锐地耻笑出声:“倒是没看出来,你还真是深藏不露啊。我说哪家的好姑娘大晚上的跑来这种地方,原来是来做援交的!”
  
  明秀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死死盯着他,没想到曾经那么好的牧哥哥有一天会对自己说出这样羞辱的话!她死死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既然对方认为自己已经下贱到可以随意践踏的地步,她绝不能
  再流露出半丝懦弱,像电视上苦情戏里的女主角一样,乞求能够用自己低下的姿态来讨得男人可笑的怜悯。
  
  暗光中看不清楚表情,这样的沉默就代表了默认。
  于牧唇角现出残酷的冷笑,从西装裤口袋里掏出皮夹,抽出一沓纸钞就往她脸上一甩:“我说怎么老赶我走呢,原来是嫌我给的不够多啊,这些够不够,一晚上可以了吧,没开苞的雏都能买两只了。”
  
  红色的纸张砸在脸上毛刺刺的疼,随风散开来四处飘飞。
  明秀清晰地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七零八碎地散落在地上,数都数不清楚。
  她弯下腰,一张一张去捡,一直捡到男人光亮的皮鞋下,一丝要挪开脚的意思都没有。
  颤抖着手去抽,男人却故意不抬脚,她只有用自己的双手去抬。
  
  于牧居高临下地冷视她:这样卑微的姿态,也该让她体会一次了。
  他在心里恶意的笑,可为什么一点儿报复人的快感都感觉不到,反而整颗心有种泡在冰水里的麻木感。
  
  再站起来,整(。。)理的整整齐齐的一沓大红纸钞,明秀双手奉还给他,低头说:“我现在还不可以,我什么都没有,还要上学,总有一天会全部都还给你!”她连说话的声音都是漂浮在半空中,晃晃悠悠地找不到方向。
  
  “跪下!”
  于牧突然厉声一喝,“我再也不相信你了,拿出诚意来给我看!”
  明秀浑身一震!他居然让她下跪!
  这是她的尊严啊,是她仅剩下的一点只属于自己的东西,是她最后赖以生存的信念,她甚至连亲生父母都没有跪过……
  
  两手握拳,短短的指甲都差不多嵌进肉里。
  指尖感觉到温热的湿意,神经上却怎么也感觉不到痛。
  
  片刻,颤抖的双膝缓缓下弯,她做了,因为这是她欠他的……
  周围开始围了几个过路人,讥笑地声音充斥了她的耳膜,她闭上眼,脑中有白雾笼罩,周遭的一切都开始渐渐远离。
  
  即将要碰到地面。
  一只脚挑了过来,生生撑起了她的膝盖。
  “于牧,你不要太过分了,她如果今天真的在这里给你跪了,你就不知道会发生后果了么!”气到极点,连平时不敢直呼的名字也叫了出来,这个声音是许久不见的秦情。
  
  明秀迷茫地转过头看她,像是不认识她,又不明白她为什么阻止自己。
  女孩惨白的脸上泪痕清晰可见,在暗蓝色的光影中像泛着月光的山涧小溪。刚一眨眼又是一大颗泪珠,晶莹剔透,顺着泪痕往下快速地滑落。
  
  关键是在她脸上看不到悲伤,微张着唇像刚出世的孩童一样懵懂。
  秦情心惊,这不是正常的明秀!
  她连忙使劲摇晃她,大声叫她:“秀秀!秀秀!我是秦情啊,你不认识我啦!”
  明秀眨眨眼好像认出来了又好像没有认出。她被晃的头昏脑胀,扶住脑袋叫她:“停,我头疼!你别动,再动我就更想不清楚了。”
  
  原是漂漂亮亮,柔柔弱弱的一个女孩子,这样的梨花带雨,没有人能够忍心。不知是不是被逼的,精神上好像出了点问题。路人看的也不好受了,快速的一哄而散。
  明秀推开秦情,祈求地看着她,重复地说道:“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秦情看一眼已经呆住的于牧,也顾不上他,忙打了个电话,叫了于昶过来。
  
  10分钟就已经赶到,明秀仍然无知无觉,眼泪倒是没有了,站在酒吧门口抱着她的胳膊,一步也不愿意离开她。
  
  秦情在电话里没说清楚,于昶只知道明秀出了问题。仔仔细细地打量她,明显发现到她精神上不对劲,重声叫了几遍“秀秀!” 得到的回应只有她朦胧的双眼。
  她好像除了秦情,谁都不理不踩。看到自己叫她,也只是努力地皱着眉头思考。
  于昶真被她吓到了,必须马上找个心理医生来看!
  
  可这么晚了上哪儿去找一个心理医生?
  正想办法的时候,于牧带着李景知急急地赶了出来。
  秦情这才想到:是了,李景知是医学世家传人,著名医科大心理学毕业。
  
  李景知只听于牧慌慌乱乱地说了一下,就是还没诊断,看他那难得失态的样子,也知道情况不太好了。
  外面不是说话的地方,明秀坚持重复说着要回家。于牧二话不说就抱了人上车。
  开车到了大楼楼下,她却怎么也不肯出来,还是一个劲地说着:“回家,回家!”
  于牧悔痛的根本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在明秀的浅意识里已经排斥自己到这种地步,连自己生活的地方都不愿意再次踏足。
  他没有办法,只好又开车去了明家。
  
  一回到家里,明秀就不闹了,也不跟人说话,自己上楼洗澡睡觉,一切井井有条,就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
  于牧非要亲眼看着她安置好,才一步步从楼上下来,他的精神恍惚,脚步沉重,拖沓在楼板上,每一声都如同闷雷。
  
  李景知看他那样,有点不忍,又暗自骂他活该。
  在几个人焦急的眼光里,他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初步猜测:“我想她也许是患上了失忆症,具体是短暂性的还是解离性等等什么性质的还要等她醒来。她今天的精神已经到达极限,得先让她休息一晚,看她明天醒过来一切是不是能够恢复正常。”
  
  再过几个小时天就亮了,四个人都坐在沙发上脸色凝重,于昶问了几个关键问题:“她为什么会得失忆症?怎么治疗?严不严重?”
  李景知便一一回答:“失忆症的种类很多,秀秀没有受过脑部撞击,可能是心因性的,应该是受了很大的心理刺激。”他顿了下,飞快地瞟了眼低着头双手紧抓头发的于牧,继续道,“具体刺激的原因,大概是长期以来压抑着的负面情绪在心里一直积累着,疏散不去,到了临界爆发的点,便受不了。”
  “至于怎么治疗?临床上还没有什么固定的药物,需要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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