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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生秀色-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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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坐回位置,只觉得前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变的浑身干劲十足。
  桌上压了一份简历,是人事部新选上来的秘书。他看了学历,名字叫戚薇,好像似曾相识。北大毕业。
  原来是名校出来的。他胡乱的盖了个章,便随手扔在一边




12

12、三人游 。。。 
 
 
  明秀回到学校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情,刚下课简飞鸿就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她把人拉到楼梯拐角,上来就说她:“你跑哪儿去了,老师说你生病请假了,可我去你家里也找不到人,于昶也来学校门口等了你两天,你到底去哪儿了。”
  明秀不知道该怎么说,难道实话告诉她,于牧把自己关起来了!
  她想了一会儿,说:“我真的生病了,风水师傅说今年是我的本命年,流年不利,建议我换个地方住,所以我又搬了家。”
  “什么!搬家!那你搬家怎么也不和人家说一声,打你电话也打不通,你知不知道会让人很担心!”简飞鸿瞪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拨号,“不行,你打电话给于昶说一下,还不知道他担心成什么样子了!”
  简飞鸿声音虽然不大,语气却很凶,课间人来人往的同学都不由得向她们看了一眼。明秀都怀疑会不会有胆子小的已经去告老师了。她赶紧把人拉着换了个人少的地方,按住她的手:“别啊,这个时候他肯定在工作,忙都忙死了,等放学再说吧!”
  简飞鸿想想也没错,她看了报纸,于昶现在是秘书长,政界新秀,事务肯定很多,遂罢了。
  放学的时候简飞鸿在班级门口等她,明秀早知道她是个执着的人,真被缠上了也只有无可奈何。老老实实的打了电话,刚拿出电话发现手机是新的,原来的电话留在旧家里,她回去找过一次没找到,于牧就给她准备了这个新的。
  新手机里没有于昶的号码。简飞鸿看她那个傻愣愣的样子就知道。把自己的电话翻出号码递给他,明秀看了一眼,上面只有一个“昶”字,真愣了一下。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那边有纸张翻动的声音,然后于昶好像低低的和人道歉一句。
  “简同学么?”
  简飞鸿站在操场上胡乱的踢着脚下石子,明秀看了她一眼对于昶道:“我是明秀,昶哥哥。”
  “秀秀啊!等一下”于昶的声音大了一点,大概是走在比较空旷的地方,明秀能听到脚步踏在地板上的踢他响声,好像走到什么地方停了下来,又听他道:“你搬地方了?”
  原来他知道了,明秀想想也是,他们是亲兄弟,相互的事情有什么是不知道的,仍然诚恳的道歉:“对不起呀,昶哥哥,事先没和你说,听说你还到学校等我了,真是不好意思!”
  “秀秀”于昶低沉地喊了她一声,打断她,“不要和我说对不起,我…你没有做错什么。”
  “恩。”明秀答应了,平时话本来就少,这会儿又不知道该什么了。
  于昶在那头轻笑两声,磁性的声音就像半夜催人入睡的电台男主播,明秀的都不受控制的跳了两下,于昶道:“秀秀小公主,晚上有时间么,于昶先生将邀请你一起共进晚宴。”
  明秀想起来小时候没人和她一起玩,于昶就会这样扮演童话故事里的王子逗她开心。她高兴起来了,飞快地瞟了一眼低着头的简飞鸿,爽快的答应:“好啊,不过本公主需要多邀请一位客人,您不会介意吧。”
  于昶很绅士的回答:“当然不,能邀请到公主殿下是我的荣幸!”明秀不可抑制地低笑两声,约了时间地点挂了电话。
  明秀把电话还给简飞鸿,仔细看她的神情:“昶哥哥晚上约我们吃饭,你去么?”
  简飞鸿嘴角上扬,又想到,肯定是顺便带上我的,压制了一些,也开心的答应了。明秀想了一会儿:“那你晚上帮我打电话给于牧,跟他说一下,就说今天是你的生日,请我去你家吃饭。”
  简飞鸿快被打败了,于牧真是个变态,控制欲这么强。她是有些怕他的,嘴里骂了于牧两句,还是打了电话。
  
  晚上放学简飞鸿特意抽空带明秀回了趟家换掉校服,穿上粉红色的连衣裙,扎了个公主头。明秀平日里都见她长衣长裤,还从没见过她这么淑女的打扮。乍一看整个人亭亭玉立,真有惊艳的感觉。
  简飞鸿被她看的都不好意思了,见她还穿着校服,这样不就会显得自己很刻意,那多不好意思。她翻箱倒柜的找了天,再没有第二套裙装拿给她换,干脆拖着她去买新的。
  明秀无语了,拉着她说不用不用,她偏要。因为要赶时间也就随她去了。挑了件荷叶领的白色针织衫和一条红格子的短裙,腿上套条黑色袜子。
  这次吃饭的地方换了个有中国风的饭馆,明秀和于牧来过几次,很喜欢这里的口味,尤其是这里的装饰。
  墙壁上挂着大红色的中国结,吃饭的格子间是像东北地区的炕一样,上面摆了四方的矮桌,格与格之间是以梅兰竹菊的屏风遮挡,这样又添加了一些古典气息,格外有韵味。明秀是喜欢在外面格子间里吃的,可以看到穿梭来去的美女服务员,都穿着旗袍,个子高挑,面容秀美,真乃秀色可餐。
  于牧就说她不喜欢看帅哥反而喜欢看美女,是个真真正正的小色女。
  于昶如今是个公众人物,不适合频繁出入公共场合,他定了包间里的雅座。
  从大厅到雅座有一汪人工湖,湖里养了大朵大朵的荷花,有绿油油的荷叶衬托着,实在美不胜收。因为是人工培育的,所以一年四季都盛开着,想什么时候看到都有。湖上有一座月亮石桥。两人从桥上走过,有一种置身在花丛中的飘飘欲仙之感。
  于昶已经在包间里等着了,看到明秀脸上带着笑,自己心里也欢喜。
  点的菜都是明秀从小爱吃的口味,简飞鸿喜欢说话,这一顿饭吃的却很矜持,看得明秀在心里暗暗咂舌,想不到她也有如此文秀的一天。
  吃到差不多的时候,明秀说肚子疼,去上厕所,包间里就剩下了于昶和简飞鸿。
  简飞鸿暗骂明秀借口也不找个好点的,上厕所也太老套了吧,不过机会难得,她总要为自己努力一次,不管成功与否,她也没有遗憾了。
  她端了茶杯润了下嗓子,坐直了身子,开口道:“咳咳~昶哥哥,我可以这么叫你么?”
  于昶脸上含着温润的笑,一直保持着端直的坐姿没变:“你比秀秀大一岁,叫我于大哥好了。”
  简飞鸿的眼睛一暗,又挺了挺身子,打起精神继续:“我喜欢你,像一个同等的男人一样来喜欢。“
  这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于昶点点头,正要开口,电话响了,去外面接了个电话大概五分钟,回来的时候并没有避过这个话题,仍是原来那个端方的坐姿:“你很好,比秀秀聪慧勇敢,比秀秀果断坚持,也比她大方成熟,但是”
  “但是你就是不喜欢我对不对!”简飞鸿快速接过话,声音里带着自己也不知道的颤抖。
  于昶镇定的看了她一眼,淡淡道:“你今天的打扮很美,不应该如此激动。”
  简飞鸿一下子明白了他的意思,强自收起情绪,心道:是呀,我没有秀秀诚实。今天穿的这么淑女,猜踱着他的喜好,他比我大9岁,经历过那么多人,看过那么多事,早就一眼把我看穿了,却仍旧配合着我,是想给我留些面子的。
  简飞鸿又喝了口茶,再说话已经很自然了:“秀秀不喜欢你,或者说只是把你当一个大哥一般喜欢。”
  “恩”于昶点点头,脸上看不出任何变化,纯粹的陈述句语气:“我知道了。”
  简飞鸿忽然有点嫉妒明秀了,这个女孩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真的喜欢她的。一时间没有了言语,借口去找秀秀,出门去了。
  
  饭店很大,简飞鸿问了一个美女服务员,七拐八绕的找地方,眼睛一带,竟然在前方走廊里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那个西装笔挺的年轻男人那么出众,她不会认错,肯定是于牧。大概是从哪个包厢里出来,身边有个身材火辣的高跟鞋黑裙子美女,美女正挽着他的手臂,两人姿态亲密的一起朝这走来。
  简飞鸿心里吓得砰砰跳,居然有种捉奸在床的刺激感。正不知该不该躲起来,斜里出来一只手把她拉了过去。
  明秀动作敏捷地捂住她正要惊呼的嘴,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嘘,是我,别说话,我们躲到盆栽后面。”
  简飞鸿任她拉着,心想:原来她看到了啊。
  等人走过去了,明秀大大吐了一口气,这么高的茂密盆栽肯定看不见的吧。
  见简飞鸿目光带些担心的看着她,明白了她的想法,也不打算瞒她,说道:“我要说一点儿不在乎连自己都不信,因为我这里酸酸的。”她指了指左胸房的位置,又耸耸肩无可奈何的说道,“天天都说不能离开我,你也看到了。小说里说的还是有根据的,男人对美丽成熟的女人都是没有抵抗力的。”
  简飞鸿看她说的轻松,其实眼睛都红了,不愿看到她的难过,拍拍她的肩膀:“没什么的,你看看我,也失败了呢。我们还小,将来不知道会碰到多少好男人,到时候怕是连眼睛都会挑花。”
  明秀笑了,心里感叹:有这么一个好朋友,真好!弯下腰,嘴里直嚷嚷:“你轻着些,我拉肚子啦,我是真的肚子疼啊。”
  简飞鸿惊讶:“不是吧,一顿饭就把你吃成这样。”
  明秀猜大概一个星期都吃的清淡,今晚忽然吃那么多油腻的,胃受不了。她揉揉肚子,站直身子,对她说:“你上次介绍给我的打字工作我已经做好了,明天带给你,帮我交给你姑姑,顺便再带一份工作来。”
  
  于昶开车送两个女孩回家,简飞鸿先到,下车的时候对明秀眨眨眼,一边瞟前面的座位一边和她咬耳朵:“前面那个可是个极品啊,我帮你试过了,绝对比那个人对你好,试一试啊,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明秀赶紧赶她下车。
  明秀没让于昶把她送到地方,在马路对面停了车,怕又被于牧看到了,日子不得安宁。于昶先下车为她拉开车门,明秀自然地走下来,对他说谢谢。
  于昶问她:“你当年为什么不去机场送我。”哪怕说一句不要走,我就会留在你身边。
  说到了往事,明秀想了一会儿,她清清楚楚的记得当年哭着闹着要昶哥哥,还想和他一起去法国,于牧却死死抱住她不让她出去。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她只喜欢向前看:“都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你不是回来了。”
  于昶哑然失笑,是呀,不都过去了么,心里为什么老是惦记着。原来他还不如一个小女孩看的通透。他笑着摸摸她的脸,触感光滑柔软,一如当年:“妈妈说想你,希望你回家住几天,”顿了顿又加了一句,“我从回来了一直都在那里。”
  “好啊”明秀的笑容很明亮,五彩斑斓的灯光照在她脸上绚烂的刺目,“等我哪一天无家可归的时候,就回去给于阿姨做女儿,你们可不准嫌弃我啊!”
  




13

13、内心纠结 。。。 
 
 
  明秀回到家门口,想起来书包丢在简飞鸿家里,身上什么都没有。不抱什么希望的敲敲门,果然没有人。
  刚刚拉过肚子身体有点虚,干脆直接坐在地上。偶尔有一两个人路过,都会多看她一眼。明秀忽然想放一个破碗在面前,不知道等到明天早上会赚多少。
  走廊四周不通风,阴凉阴凉的,她穿的也少,开始有点冷了,努力地把自己蜷成一团。
  这个时候应该是父母给孩子晚安吻的时候,她平时也应该呆在温暖的被窝里了。心里火气也上来了:我干嘛要坐在这里受罪呢!她站起来,眼前一片发黑,扶着墙才摇摇晃晃地站直。
  去公用电话亭没钱,她走了一小截路,看到一个家常菜馆,里面洋溢着温暖的光亮。
  明秀走进去,员工正在擦桌子拖地。里面有个乐呵呵的胖婶迎出来:“小姑娘,我们打样了,想吃东西,明天来早点,胖婶给你做足份的,保准吃得你都走不动路!”
  明秀摇摇头,指指他们柜台上的电话:“我不是来吃饭的,只是想借你们的电话用一用,我身上什么也没有,回不了家了。”
  胖婶赶紧的答应:“哟!都这么晚了~你快打吧!”
  明秀心中一暖,磕磕巴巴的拨了一串数字。响了好一会儿才接通,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音响声吵闹声都有。于牧好像喝了点酒,话里带了醉意:“您好,我是于牧,请问您哪位?”
  明秀想:幸好还有理智,把话筒拿远了些,对着电话大叫:“我肚子疼,没带钥匙,回不了家了!你快点回来,我快冷死了。”说完,也不等那边反应,挂断了电话。
  这么大的声音,整个店里人都能听见。胖婶挽着她的胳膊让她坐下:“你这孩子,和家长说话应该小声点才是,那么凶小心他们回来打你屁股。”
  明秀扯扯嘴角,笑的比哭的还难看。
  胖婶看她脸色不对,忙道:“哎呀,你歇歇,喝杯热茶。”倒了杯滚烫的热茶给她。
  明秀感激,摆摆手:“你去忙你的吧,我没关系的~”
  胖婶笑:“没事,我给你讲点好玩的事情吧,有一天晚上我在楼上睡觉,忽然听到楼下‘隆隆’直响,像打雷一样,我以为要下雨呢,赶紧爬起来去阳台上收衣服,出去一看,天上的星星正朝我站眼睛呢,它肯定在嘲笑我的无知。响声还在持续,我甚至感到楼都在晃了,低头去看……你猜怎么着?”
  明秀配合着摇摇头,她说:“是个男人在敲门,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赶紧跑下去开门,还没来得及问,他就冲进来,开口让我给他煮一锅粥。我看人长得俊俏极了,穿的也体面,可那样子凶的要杀人一样,我也没敢多问,就跑去给他做。他又说要加乌鸡和红枣。我禁不住问他‘是给女朋友做的吧’,他脸色一下子就变好了,我都甚至看到了他嘴角的笑纹。他说‘给老婆的’。”
  “走的时候倒很客气,给了我这个数呢,还头一次做这么贵的粥。”说着,手比划了一下五这个数字,脸乐的都笑开了花。
  明秀扶着桌子站起来,脸白如纸,连带着唇都没有颜色,那样子看上去像随时要倒下去一般。胖婶不明所以,扶住她:“你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明秀勉强笑了一下:“没事,他该回来了,我回去了,谢谢您今晚的招待。”
  明秀走在路上,头脑里一片混乱:我本来是想和他说分开的,但现在又有些不忍心了,我该怎么办呢?
  
  于牧赶回来的时候,看到明秀坐在大楼的台阶上,歪着头抱着膝盖,眼睛也不知道盯着什么地方发呆,一点神采都没有,空洞的让人发慌。
  他走过去,轻声唤她:“宝宝?”
  明秀抬头看他:头发有些乱了,脸颊也红红的,西装没穿搭在胳膊上,白衬衣也有点凌乱,最上面两颗扣子没扣,露出一片浅麦色的光滑肌理。
  明秀盯着一点看了一会儿,面无表情地对他说:“蹲下来。”
  于牧于是在她面前蹲下,还不忘把西装给她套上。
  明秀又说:“转过身去!”于牧于是转过去。
  明秀故意加了力气,猛地一下趴到他背上,于牧触不及防被压的差点趴下,很快稳住,双手稳稳地护住她,背好后站起。
  走进大楼,正要按电梯,明秀用脚踢他:“我不坐电梯,要走楼梯。”
  于牧把她向上托了一下,开始一步一步爬楼梯。明秀闻到很浓重的味道,汗味,酒味,还有女人的香水味,混合在一起,煞是刺鼻。她吸吸鼻子,看到于牧颈椎上一点突起,磨磨牙,一口咬了上去。于牧脚步一顿,闷哼一声,随即又稳住身形,继续向上。
  嘴角尝到了腥甜的血味,明秀才松了口。
  到家的时候,白衬衣都湿了一半,明秀坐在沙发上看他随手把衣服脱掉,露出精壮的上身。
  “这么好的身材,怪不得都巴巴的往上贴。”明秀撇撇嘴想,又忽然问他:“你累么?”
  于牧沉下脸,嘴角挂着嘲讽的冷笑:“有些话我不想一再重复,你以为这样无理取闹,让我累让我痛,我就会受不了和你分开么?”他把衣服狠狠往地上一甩,“那我告诉你,死了这条心,除非我死!”
  明秀浑身一震,没想到他那么决绝,独自坐了一会儿,抱过一个毛绒抱枕,抖抖它:“我并没有那个意思,只是惩罚你一下而已,这样我心里就原谅你了,可是你这样,我有点累了呢~”抱枕怎么会回答她,只是面目狰狞地冲她笑。
  
  于牧看到大的镜面,才发现自己锁骨上有一点红痕,仔细回忆了一下,连睡衣都忘记套上,急匆匆跑出去。
  明秀正脱衣服洗澡,脱到一半听到响动,忙转过头去看,于牧只穿了条内裤,她吓了一跳,手抱住胸,躲到洗手台后面,警告他:“你要干什么,千万别过来啊!”
  于牧急切把她捉住,抱在怀里,在脸上乱亲,含糊地说着:“你信我,信我啊!”
  明秀根本听不清他说了什么,挣扎的更厉害了:“色狼,流氓,放开我,放开呀!”
  于牧也不知道想干什么,只是想证明些东西,本来就带着些酒劲。怀里的女孩又是自己想了很多年的,触手温软一片,馨香满怀,他心猿意马起来。
  少女的身子并没有完全长开,胸部只能盈盈一手堪堪握住,但是这青涩的滋味像是刻在了自己的脑子里,于牧又想起那晚上的旖旎风光,把女孩按在墙壁上。
  明秀哭起来了,去蹬他打他,于牧不为所动,打定主意要做些什么。
  于牧亲的很狠,恨不得将她一口一口吃下去,来到秀挺粉嫩的山峰,用牙齿碾磨咬噬,一只手握住另外一边大力揉搓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明秀疼的很,身体是冰火两重天,背后是光滑冰凉的大理石墙面,前面是火热紧贴的健壮身躯,只觉得在炼狱中一样。
  于牧有了经验,先用手去摸寻她的,然后扶住自己的炽热如铁去顶。明秀分明感到自己的柔软强行被撑开,那火热的触感烫的她浑身颤抖起来,尖叫出声:“不要不要啊!我不干,我讨厌你恨你!”
  于牧一僵,女孩紧紧地夹住他,恨不得要夹断一样,他愈发地激动:“好!你恨,恨我吧,记得要恨一辈子。”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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