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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火爆王爷冰美人-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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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此联络用表的固定特效功能之一。即便是再复杂的地形,经过它的三秒勘测,定能找出一条最便捷的正确通道。
    所以,有了它,也不必担心自个会迷路。我连跑带跳的穿过后花园,顺着弯弯曲曲的廊道三拐四拐,用最快的速度冲到了后门口,放缓脚步,沿着墙探了探头。
    果不其然,后门有人把手。
    不过这也难不倒我,既然后门走不通,那咱另想办法。
    顺着围墙来到偏远的角落,选了其中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古树,我一溜烟的爬了上去,身手矫捷的跳上了围墙。
    我在围墙上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只暗灰色的小瓶子,倒出一点儿粉末状的东西,抓在手心里搓搓抹抹,再在那双恶俗的绣花鞋底倒了些。
    念及小翠姑娘头一眼见到我的脚,那副惊恐莫名的表情时,我又不免暗暗好笑起来。
    说真的,我的脚一点儿都不大,平素就穿三十五码的鞋,这在我们的社会很正常啊。
    这只能说,古代的男人、女人、眼光、想法都有问题,而且还是非常严重的审美偏差问题!
    男人认为,女人小脚最美,女人便头脑发热,个个以小脚为傲,集体搞自虐,把好好的一双脚,缠得像个粽子那么大!美其名曰:三寸金莲。
    这也难怪她们走起路来都扭扭捏捏的,你们想想,就这样一双畸形脚,能走已经很不错了,若要像我这般自由自在的连蹦带跳,恐怕就是痴人说梦了。
    据说,脚大的还嫁不出去,换言之,像我这样“大”的一双脚,在古代是休想嫁出去的!
    你就老死在家里吧!街尾杀猪的屠夫怕都不敢娶你这么丑的女人!小翠当时是这样对我说的。
    注视着那双绣有鸳鸯戏水图案的绣花鞋,我又是一阵恶寒。
    为了搞到这么双超大号绣花鞋,还真是不容易,小翠奔来跑去,最后终于找来一双最大码的,才勉勉强强把我的大脚给塞了进去。
    不过,我觉得有点撑,穿着好不'炫'舒'书'服'网'。
    我这人最怕穿小鞋,何况还是人家给我穿的小鞋?
    我从来都是善待自己的,吃穿住行,一切皆以舒适为前提,穿成这样叫我怎么走路?
    于是,我便当着小翠的面找来一把剪子,“嚓嚓”几下把脚后跟的布料剪去了,自作主张的将这双绣花鞋改良成拖鞋,如此踩着,总算不顶也不撑,有了些舒适感。
    想着当时小翠瞪大的铜铃眼,我就忍不住要笑。也许,她从来没见过像我这样古怪的人吧。
    当然,她也永远不会明白我为人处事的原则。
    我在手脚涂匀粉末便返过身,四肢攀爬在墙上,像壁虎那样,一步一步向下移动,墙也不是很高,几秒后我便安全落地,两手轻轻拍了拍,粉末随风而逝。
    我抬手看了看银表,出了府后,信号似乎比适才好了些,但还不足以联络用。
    嗯,得先去找个有信号的地头,随便跟什么人联络上都好呀。我暗暗思忖着,疾步行走。
    绕出王府门前那条青石板大道,我的眼前豁然开朗。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来去皆是人,他们疑惑的目光落在我的发端上,偷偷瞄了几眼,又忙不迭的把眼光调开。
    我抬手摸了摸那把被我高高束起,用发夹随意固定在后脑勺的栗色卷发,嗤笑一声。
    这鸟窝头配这身丫鬟服,该是多么怪异呢。幸好裙边够长,堪堪遮住我那双“拖鞋”,否则还不吓死一街的古人?
    
    

第2卷  第8章 斗茶

    这鸟窝头配这身丫鬟服,该是多么怪异呢。幸好裙边够长,堪堪遮住我那双“拖鞋”,否则还不吓死一街的古人?
    想到会心处,我不由嘻嘻一笑。提起长长的裙子,欢快的向前跑去。
    这看来像是个集市,两边都是店铺、货栈、客店等。最明显的要数一家名为积云楼的酒楼,造得相当华丽,门前客流络绎不绝。
    积云楼旁有一家茶嗣,名为凌云斋,与之比邻而建,规模亦不小。
    我仰起头望着茶楼门口那块龙飞凤舞的匾额,显是出自名家手笔,字字铿锵有力,形体优美,且还镶上金框。
    匾的右下方盖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印,上面的小字我可瞧不清楚,可没准儿是哪个达官贵人赠的哩。
    我之所以被吸引,到不是因为凌云斋这三个字,而是因为凌云斋门口围着的一大堆人。
    我一向是个好奇心旺盛的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才好不容易挤进人堆,定睛一望,只见一个方头大耳的员外爷、一个干瘦的中年人提壶坐在案前。
    一个指着手里的壶道:“鄙人是从三十里开外的龙塘取水而来,不知杨员外是从何方取水?”
    “哼。”那位瘦大叔冷嘲道,“杨某不才,此水乃如假包换的惠都泉水。”
    此言一出,全场一片哗然。
    我虽不知惠都泉水为何,但心想是极难取得之水,故才会引起众人推崇。
    看两位大叔这阵仗,怕是在斗茗吧!呵呵,好玩,我心念一转,稍稍按了下表,干脆把这段影像摄录下来,以后回了家,还可拿出来给朋友们看看,大伙儿围坐一处,吹吹小牛也好。
    方头大耳的员外经此一嘲,不再言语。
    二人默默烧水煮茶,其间接连经过三沸,再调入适当的盐,尝尝咸淡。
    此一举到是叫我大开眼界。
    盐水烹茶,以前我略有耳闻,想不到今日居然能亲眼目睹,也算是一奇。
    二人步调统一,速度一致,皆将汤面呈黑云母状的水膜舀出倒去,经过一番烦琐的步骤,终于将各自面前的五只茶盏注满了水。
    二人同时起身,向我身旁的一位青衣客施于一礼,同声道,“请宫先生品评。”
    “岂敢岂敢。”青衣客随口叨念两声,正待向前,不料正好听到我暗自咕哝的一句,“胜负已分,何须再评?”
    他倏然转过头,白净无垢的脸上现出一丝惊疑,“敢问姑娘,适才可是你说胜负已分?”
    “不错,正是我说的。”
    众人又一片哗然。
    有人道,“小姑娘,你可别胡乱瞎说,你岂敢在茶圣宫先生面前班门弄斧呢?”
    “是啊,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另一人向我绕了个白眼,分明嫌我不知趣。
    到是那位宫先生,自始至终都以平静的眼波望着我,我看得出,他的目光中并无鄙意,甚至还添了几分兴趣。
    此人年约三十上下,束着高髻,眉宇宽阔,白面无须,相貌平平,身笼一件淡青长袍,袍袖宽大飘飘然,随风而摆,远看,恰有几分不若归去的仙风道骨。
    瞧他年纪不大,便被人尊称为茶圣,那自然是对茶道深有研究。
    他见我直溜溜的打量他,心里也不恼,只微微含笑的回视着我,“如此说来,姑娘对茶之一道定是颇有研究,但说无妨,宫某愿闻其详。”
    那群好事的围观者皆带着三分看好戏的表情瞄着我。
    我视若不见的走上案前,指着那十只茶盏淡笑道,“我说胜负已分当然是有根有据的,大家可先看这两杯茶的色泽。”
    我一左一右端起两杯茶呈到众人面前,“举凡品茶,汤色是以纯白为上。色纯白,表明茶质鲜嫩,蒸时火候恰到好处。色发青,则表示火候不足,色泛灰则显示蒸时火候太老,色泛黄,说明采摘不及时。你们可以看一下,我左手这杯略略泛黄,也即是说,这位杨员外,选用的茶叶本身就不如这位胖员外,胖叔叔略胜一筹。”
    杨员外闻言,不禁冷下那张瘦脸,鼻中哼着气儿道,“单凭这点即可下结论了吗?未免过于儿戏。”
    “当然不单凭这一点。”我不甘示弱的递给他一个白眼,笑着说道,“大家可继续看这两杯茶的汤花,其一,窥其色泽,当然,品评汤花色泽的标准同上,明显又是杨员外差了些。其二,是看汤花泛起后,水痕出现的早晚,早者为负,晚者为胜。你们看,我右手这杯,汤花细匀,紧咬盏沿,久聚不散。再看左手这杯,汤花泛起后,不能咬盏,很快就会散开。汤花一散,汤与盏相接的地方就会露出水痕,所以说,又是瘦叔叔略负一筹。”
    

第2卷  第9章 交友

    说完,我将两杯茶横递到宫先生面前,大伙儿争先恐后的凑来观测,外行人皆唏嘘着直点头,“是啊是啊,果如姑娘所言,还是苏员外高啊。”
    “姑娘,佩服佩服!”宫先生拱手笑道,“在下宫南雁,是这间茶嗣的主人。今日有幸在此得遇知音,还请赏脸,移驾斋内,待我略备好茶,你我共享。”
    “宫先生太客气了。”我不禁略略泛羞。
    说起茶道,我也只是略知皮毛,刚才所说,大抵都是书上看来的,可没这位宫先生说得那么好。知音,呵呵,半桶水知音吧!
    想不到古人还满热情的,只在大街上随随便便结交了一个朋友,就会请人去喝茶?
    “请。”宫南雁含笑伸出右手。
    “宫先生,我……”
    “请吧,姑娘,凌云斋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进得去的哟。”路人甲忍不住插口,听口气不无羡慕之意。
    “是啊是啊,凌云斋的茶天下闻名,你不去尝尝以后定会后悔。”
    “姑娘可是有急事?”宫南雁礼貌性的向我颔首。
    “急事到没用,只不过,你只请我喝茶,不请我吃饭吗?”我摸摸有点干瘪的肚子,眨眨眼。
    宫南雁不禁失笑,“品完茶,宫某再陪姑娘去积云楼用膳,可好?”
    “好。”有得白吃为什么不吃呢?我笑嘻嘻的点了个头,跟着宫南雁大摇大摆的走入凌云斋。
    这茶嗣建得十分雅致,更是在闹中取静,别有一番风味。
    宫南雁将我迎上二楼雅座,在靠窗处落座。此处的桌椅均用黑檀木打造,坐着十分舒适。
    “宫南雁。”我见他怔了怔,不由淡淡笑道,“我这样叫你可以吗?”
    “当然可以。”
    “宫南雁,你确实是个奇怪的人。你一直这样对人毫不设防的吗?你难道看不见我一身粗衣麻布?不怕我是从哪个大户人家跑出来的?不怕我污了你这高贵的地头?还有!你看不见我的头发吗?你真得一点感想都没有吗?”
    “你问了这么多的问题,要我先回答哪一个呢?”他不禁笑了,“在下只是请姑娘来喝茶的,何必还要盘查家世呢?”
    “哈哈。”我爽朗的笑了笑,抬手拍拍他的肩膀,“你说的对,反而是我,猜东猜西的,到嫌得太小家子气了。宫南雁,你算是我来到古代所交的第一个朋友,你比那些人可爱多了。”
    “啊?”他举杯微微侧目,似有诸多不解的瞧着我。
    听不懂就算了,我淡然的笑了笑。
    “还未请教姑娘高姓大名。”
    “我姓云,名若寒,你叫我若寒吧,可别姑娘来姑娘去的了,我听着怎么就觉得那么别扭呢。”
    “今日有缘结识若寒姑娘,但觉姑娘与众不同,似乎……”
    “带有几分男儿豪气?”我替他接着说道。
    “正是。”他抚掌大笑。
    “那当然,我可不是你们这个时代的小媳妇……”
    “啊?”
    “呵呵我的意思是说,我天生就是这个性格,怎么样都改不了啦。”
    “哈哈哈。”宫南雁朗笑几声,“云姑娘。”
    我翻翻白眼,“怎么又叫姑娘?说了姑娘不好听嘛。”
    “哈哈哈哈——”宫南雁再度大笑。
    未几,笑声倏然一止,他转头望向从楼梯口奔来的一名中年玳瑁管事,“什么事?”
    “爷,方爷派人呈来一帖子,邀您举杯泛湖,不知爷的意思……”
    “呵呵,好久没见方堂进了,这回他又约了多少狐朋狗友啊?是不是又要找我谈木材行那桩事?”
    “估计是的,爷。”
    “罢了罢了,你替我回个话,说我回头就去。”
    “是。”管事离去前,投给我探视的一瞥,随即匆匆离去。
    “你有事吗?那我……”
    “姑娘。”
    “嗯?”我抬起眼,注视着他。
    “可愿一同前往?”
    望着他那双诚挚的双眸,我不由怔忪了一会儿,默默含笑着点了点头。
    

第2卷  第10章 泛舟湖上清歌一曲

    墨玉湖畔,停驻着一叶扁舟,原本有两个长身玉立的男子正对着波澜不兴的湖面大发诗瘾,待看到我与宫南雁一前一后走来时,不由同时瞪直了眼。
    果然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我自嘲的笑笑。回想适才,对着镜子换上衣裳后,我的表情与面前这两呆子也差不多。
    镜子里头,印入我眼帘的,是一个额心点着一朵梅花、亭亭玉立的古装女子。
    凝视镜子,我有种如历梦境的感觉——
    除掉那头枯草般的假发,在丫鬟巧手的拨弄下,替我堆了个高髻,仅余两缕秀发垂于肩际,发髻中央插一支翩翩欲飞的蝴蝶玉簪,两鬓则镶一对金步摇,换上一袭色彩嫣红的抹胸长裙,外罩一件飘摇的织锦批帛,走动间曳地的叠云长裙层层滑动。
    乍一看,果然像极了画中走出的仕女,好不美妙。
    “宫兄,这位是。”
    “这是云姑娘,我新近结识的一位朋友。”
    我含笑,向宫南雁的两个朋友微微点头示意。二人急忙还礼,惶急的叫道,“云姑娘。”
    “若寒,这位是南胜药材行的少东方堂进,另一位是永和当铺的东家关永和。这二人,可说是我打小认识的朋友,我贸然把你带来见他们,你不会觉得唐突吧……”
    “怎么会?我正想多看看古代的人、事、物,正愁没有一个好向导呢。”
    “啊?”三人瞠目结舌的望着我。
    我微微耸肩,笑了笑,“不是说要泛舟吗?怎么还不走?”
    “姑娘还真是性急。”方堂进微弯着眸,友好的向我笑道,“那我们上船吧,我已吩咐下人略备薄酒,却不知姑娘要来,否则到可先命人准备些点心,只怕会闷了姑娘。”
    “不会不会,你们尽管喝酒的喝酒,吟诗的吟诗,不必管我,我自会找乐子。”我急忙挥了挥手,笑嘻嘻的说道。
    “请。”
    我们陆续踏上了摇摇晃晃的扁舟,顺流漂离了岸边。
    夕阳西垂,碧波荡漾,青山连绵,飞鸟翩翔。
    他们三人坐在船中一张矮几前,举杯对饮,仅我一人立在船首,闭上眼眸深深的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
    那是自然的味道,混合着各种各样花儿的香气,好美——
    湖水,盈然荡漾在我的脚下,碧绿晶莹,清悠悠的仿佛起了皱的绸子,一圈圈、一波波,缓缓向四周散开。鱼儿欢腾着跳出水面,偶尔溅了一、两滴水珠于我脸上,冰凉凉的,逗得我咯咯直笑。
    “有酒无歌终是憾事。”方堂进笑叹的声音响起,“我说宫兄,回神啦,再看眼珠子就快掉出来喽……”
    我慢慢转过头,与宫南雁对视一眼,不由被他那双深不见底的黝黑双眸吸引,心头微微一怔。
    我略略不自在的别过眼,忽而笑道,“不如我唱歌给你们听?”
    “岂敢劳烦姑娘?”
    “一点都不劳烦!是我自己突然好想要唱歌哦。”我高兴的转过身,两手撑在唇边,欢快的大喊道,“青山!绿水——我来啦——”
    身后响起三道高低起伏的笑声,只听方堂进说道,“真是个有活力的姑娘。”
    我徐徐的闭上眼,迎着那抹鲜红的落日,迎着那般瑰丽的晚霞,慢悠悠的清唱了起来:
    不知道如何开始
    难预料怎样结束
    都说是多情要比无情苦
    你为何还要脉脉含情
    是不是你太疏忽
    是不是你太糊涂
    爱到尽头也回不到当初
    你为何还要如此执固
    如果来生还是今世的重复
    纵然多情要比无情苦
    如果来生还是今世的重复
    你是否还是这样不在乎
    如果来生还是今世的重复
    纵然多情要比无情苦
    如果来生还是今世的重复
    你是否还是这样不在乎
    一曲歌毕,身前身后蓦然响起几道疏疏落落的掌声。
    咦,身前怎会有掌声?
    我疑惑的睁开眼,却见对面慢慢滑过一艘烫金画舫,恰巧与我们身处的小舟擦身而过。画舫上,一名白衣宽袖,长发垂腰的美男子凭栏而立。
    他浅笑着凝望我。
    微风,轻拂着他乌黑如锻的长发,日头,洒在他白皙如玉的面上,绮丽无暇、清俊出尘。
    “云姑娘,再唱一遍吧,太好听了。”方堂进忽然叫道。
    幸好,方堂进的叫声适时唤醒了我,不然真是要溺毙在那对深如潭水的幽眸之中了。
    我被他盯得有些心慌,于是便微微垂下眼,再度唱道:
    不知道如何开始
    难预料怎样结束
    都说是多情要比无情苦
    你为何还要脉脉含情
    是不是你太疏忽
    是不是你太糊涂
    爱到尽头也回不到当初
    你为何还要如此执固
    如果来生还是今世的重复
    纵然多情要比无情苦
    如果来生还是今世的重复
    你是否还是这样不在乎
    如果来生还是今世的重复
    纵然多情要比无情苦
    如果来生还是今世的重复
    你是否还是这样不在乎
    小舟伴着歌声,缓缓与画舫擦过,我稍稍抬起头,却见他依然含笑盯着我,我不禁又傻又愣的回瞪着他,目光与之胶着难分,久久未能合上小嘴。
    他见我不怕生的直瞪着他,不由笑意更浓,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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