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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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秒钟后,上边又没了动静,这时只听得下边某处墙壁“呼啦”被拉开。
锦儿觉得头上突然多了一只手,一种气流自上而下的灌入身体,从眼、鼻、双耳开始,锦儿身体器官的正常感觉都恢复了,当气体冲入肠胃,饥饿和焦渴的感觉立刻没有了,她瞬间精神起来,觉得自己更加耳聪目明,精力充沛,现在就是立刻去跑个马拉松她也不在话下。
“你是谁?”黑子问,他的宝剑已然出鞘,一道光华闪过。
借着宝剑的一道光,锦儿看见身边是浑身也是漆黑一团身影,其余还是没不清。脚下猛的悬空,她和兰儿已经被左右夹在他的腋下。
“跟上我!”这声音是一男子,温醇的嗓音透出成熟的男人气。
那道墙门又撞回原处,此人在顺着一条密道蛇行。
知道自己得救了,根本不管其他的问题,锦儿踏实的闭眼睡着了,睡着之前迷糊的听见黑子在和那个黑衣人对话。
“要去哪里?”
“不知道!”
“我送你们到安全地带,速速离开!”
“好!”
……
踏踏实实的睡了,一觉醒来,看见的是这个美好的光明的绿色的世界,感谢佛祖感谢菩萨,他们真的得救了,当然最该感谢的是那个救他们的黑衣恩人,不过,左右看看,没有他,救命人大概已经回去了,那人肯定是赤花宫里的,对地势那么熟,锦儿心里明白,这次救人此人肯定冒了极大的风险。
“黑子,你问他怎么称呼了吗?”锦儿仗义,以后发达了她要报答人家,救命之恩哪,怎么能连人名字也不知道呢?
“没有!”黑子简单的回答,“他留下了这个!”说着,把一个用鹿皮缝制的口袋扔给了锦儿。
“就知道你办事不牢靠,连救命恩人的名字也不知道,我要是不睡着肯定能问出他的名字来。”
锦儿边嘟囔着边打开那个鹿皮口袋,里边东西不多,一个铁水壶,一袋干馍片,还有一部分整块的银两,还有几串铜钱,钱真是好东西啊——锦儿又往底下摸了一把,意外的,居然还有一本书,书皮黑紫,用细麻线装钉的很整齐,封面上画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兽,不知道是个什么动物。书皮上没有字,翻开看了看,竟然是一本风烈国的疆域图,仔细翻,里边有图有字,将风烈国各个领地及其特色都介绍的清楚详细,不过里边还有一些古怪的符号不知道是什么,暂且不管。有了这本书,可以说在风烈国疆域内想做什么都能找到最好的那家,在哪个地面都能知道谁是老大?这本书简直就相当于《旅游指南》,尤其是里边的信息简直太重要了,和普通人家要是打听这些肯定了解不到这么多内幕信息的。
这个救命恩人真是个大好人,老天保佑他长命百岁、大富大贵。锦儿裂开嘴笑着。
三个人补充了点水分和食物,其实锦儿和兰儿都没吃多少,因为被黑衣人灌进身体那些奇异的力量后,她和兰儿都不再觉得饿了。
黑子从旁边林子里牵出来一架马车,说这也是那救命之人赠送的,看来他这还是有预谋的做好事,俗话说的好,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连马车都为他们准备好了。
“小姐,少爷,兰儿以后天天给他烧香叩头!”出来半天了,兰儿终于说了第一句话,刚才一直闭口不语,已经被惊吓过度的兰儿缓过劲来。
“那还用你说,我让老天保佑他娶个老婆赛天仙,生个孩子是神童,生活每天甜如蜜,幸福生活比蜜甜!”锦儿笑嘻嘻,“兰儿,你闭口不说话,我真的特别不习惯,以前老说你嘴碎话多,可是你今天不话多了,可要把我给闷死了。”
不停的说话,是兰儿的一种习惯,那是在与痴傻的锦儿的十年相处中为避免过于无聊儿自我调整的方式。
马车轻快的走起来,锦儿和兰儿坐在车里,黑子坐在前面。
这架马车不豪华,却很舒适,宽敞的车蓬里铺了厚厚的鹿茸干草,草上又垫了两层棉絮,棉絮上是一席松软的苇席,车内装进三个成人都没问题,足够锦儿和兰儿在车厢里横着竖着打滚的。
“驾——”随着黑子响亮的吆喝声,那马甩开四蹄奔跑起来,黄土被马蹄带起,在车后留下一串黄烟,遮蔽了那轮并不耀眼的歪过头顶的太阳。
漫漫黄土路上,前无人烟,后无来者,只一辆半旧的马车在拼命急骋,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在车上,没有谁会想到,在这个山峦环绕的僻静的官道上,这三个孩子如此狂奔是在逃命。
第十一章 踏入古云郡
马儿跑的疲累了,多日的长途跋涉让这匹本来精神抖擞的骏马蔫头蔫脑,没有了一点精神气。
车里,三个人都蜷缩在里边,个个一脸菜色,连马儿都累的呼吸不协调了,三个孩子受的罪就更可想而知了。虽然路上吃喝也不愁,可颠簸的路途和遥远的未知却煎熬人。
“黑子,你干嘛也进来了,难道我们的马不用人赶了,自己认识路?”锦儿问。
“我休息一会,我们在官道上,马上就进入古云郡了。”闭着眼的黑子连动也没动。
“啊?!真的!”
锦儿眉开眼笑,撩开车帘钻出去,双腿一骈坐在了车辕上,她知道黑子肯定累了,虽然练武的人身体壮实,但是这一段日子也够他受的,开始几天没日没夜的赶路,渴了饿了困了累了都在车上解决,后来精神放松下来有时就投宿在农人家,有时投宿在客栈也有时就在野外露宿,她和兰儿两个是困了尽管睡饿了尽管吃,可黑子不行,他时刻警惕着周围环境,睡不安坐不稳,他自己不说,锦儿心里知道,那样的折磨不是他这么大的孩子能忍受的住的,可是,尽管不忍,但她不劝也不管,那是他的事,那是他的原则。
风烈国疆域上共有八郡两宫一庄,八郡分别是运丞郡、古云郡、图蜀郡、沙门郡、海龙郡、梅荫郡、凉寮郡、洪昌郡,两宫则是赤花宫与博情宫,一庄则指的琅琊炼庄。
古云郡,地理位置处于风烈国东南,郡侯玄极子,曾文冠天下武压群雄,古云郡在八郡中实力排在前三,这与玄极子本人不无干系。并且,古云郡尚文之风久兴,这也是锦儿选择这个地方落脚的重要原因,既然尚文就说明是文人墨客的天下,那就是自己施展才能的大好平台啊。
想到这儿,锦儿就更加兴奋了,仿佛已经看见梦想女神在微笑着冲她招手了。
宽阔的官道上,赫然看见了路旁矗立的一块大石碑,“古云郡”三个繁体汉文雕刻在碑上,在几里之外,就望见那字字清晰的石碑了。
黑子坚持要到古云郡的,从运丞郡的东侧向南斜插下去,一路不断的问着路,终于看到了那块界碑。
锦儿不会甩那马鞭子,那马慢慢腾腾,锦儿心里着急,用手拍了几下马屁股,发现马根本没反应,心里一急,踏着横木上了马背,对着那马挥起了拳手。
没有高大的城墙没有烦人的守兵查问,这里倒是个开放的地方,比那个赤花宫看着舒服多了。
越往前走,路人逐渐多起来了,一个女孩子骑在马上赶马车立刻可就成了难得的一景,很多人对着他们窃笑私语。
锦儿可不管那么多,只想让那个一步三摇的马快点走。
“你,回来坐车里去!”黑子的声音。
“不坐,坐这里挺好,还能看风景!”
一只手斜抱住她,人被带进车里,一股灼热的气息喷在了锦儿的脸上。望着黑子有些潮红的面孔,锦儿看出来了,他根本就是在发高烧。
“你发烧了,得找大夫!”锦儿第一次在黑子面前用沉静的口气说话。
马车突然轻颤了一下,一个人影无声无息的钻进了车厢,一把短剑悄然抵在了锦儿的脖颈。此人也是个孩童,用黑灰涂了脸,左一道右一道的,极象只花猫。
“你是谁?”
被惊吓了一次是意外,被惊吓两次是无奈,屡次被惊吓那就是生活常态。
“你确定,想让我和她同归于尽?”此人说的话却是冲着黑子说的。
原来,黑子的双指正按在他的死穴上,两个人此时在互相牵制。
“算了,搞什么呀?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黑子和那花猫脸互相对看了一眼,看见锦儿毫不在意的把对方架在自己脖子上的短剑给拨开,都怔了,。
花猫脸耸耸鼻子,收回剑,顺势坐下了,“有人追我,你们别出声就行了,我躲过了他就走!”
“你是谁?他为什么追你?”
“这些告诉你们也没用,还问那么多?!”花猫脸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一只手指在三个人面前晃晃,“别出声,他马上就到了。”
黑子簇着眉,几个人一言不发。
过了大约一刻钟的工夫,花猫脸笑起来,“呵呵,果然走远了,我得赶快离开,他看不见我的踪影,肯定得转回来。”
“要走快走,别耽误我们的工夫。”黑子毫不客气的逐客。
“喂——你好人做到底,咱俩换换衣衫吧,这样我走出去他也不认得我了,如何?”花猫脸嬉皮笑脸对着锦儿,“若不是看见你刚才骑在马上的样子,我也不会进来凑你们的热闹了,呵呵,咱们这是缘分!”
就你这鬼画符似的脸,走到哪里人家也认得,换衣服也没用,不过话说回来,不会武功还真麻烦,常会被稍微有点功夫的人威胁,下次再穿一定穿成武林高手!锦儿撇嘴!
“我跟你换!”黑子接嘴。
“不行,必须得跟她换,反差大才会出效果,才能转移了他的视线。再说,你生病了,我可怕被传染呢——”
说完,他也不管我同意不同意,三下五除二就把外衫脱了,锦儿本来是不想跟他换衣服,他的衣服肯定又长又大,而且……
算了,他想换就换了,反正帮一也是帮,帮二也是帮,帮了一不帮二,好人也做成歹人了。
等他转过脸换上锦儿的衣服,衣服稍嫌紧巴瘦小些,但还穿的下去,他从青衫衣服口袋拿出一个小巧的翠绿葫芦,往一条洁白的手帕上倒出些水,用手帕擦着脸,等再转过来,锦儿才注意到他长相极美,年龄可能与兰儿相仿,只是此刻穿上女孩子的衣服,已经看不出他是男是女了。花猫脸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左右两边使劲向下扯了扯,低语:“小了些,不过骗过他是没问题了。”
“喂,小子,你功夫不错啊,有机会咱俩比划比划——”花猫冲着黑子扬扬头,又转向锦儿,“清山不改绿水常流,妹妹,以后我们会见面的。”说完,身影一晃,又无声无息的出去了。
第十二章 锦儿遇上兵
黑子的脸红彤彤的,经过刚才那一阵的较量,虽极力打着精神却已经逞强不得。马车由锦儿架着,匆匆问了路人,就急急奔着药店去了。
百草堂,古云郡官办大药堂。前厅里数名伙计在忙碌,见进来了三个孩子,谁也没在意。
“请问,这里有大夫坐堂吗?”按照惯例,一般药店前边卖药后边就有大夫坐堂。
“你是抓药还是看病啊?”有人问。
“看完病就得抓药,有什么区别,难道看看病就好了?”白痴问题。
“如果看病,就请到斜对面的’如春馆’——”
对环境不熟,就是要多跑冤枉路!
咦,出什么事情了吗?怎么百草堂门前有几名官兵。
“是这三个孩子吗?”有人指着锦儿他们问。
“没错——郡侯说的就是这三个小孩。”
真是出师不利,流年踩狗屎,怎么到哪都有麻烦啊?!
黑子挣扎着要站前面去,被锦儿按住。
“请问,几位找我们有事?”是福不是祸,NND,锦儿的心迅速沉静下来。
“有人举报,你偷了别人的东西!”一人说。
“是吗?我们初到贵地,因弟弟生病才匆匆来问药,偷东西一事从何说起?”锦儿不慌不忙,心道怕是一场误会了,“况且,有人举报就该有人证物证,几位这样突然出现是准备以强权抓人吗?”
“人证物证是吗?你放心,我们都有!”从官兵身后突然转出一个人来。看此人二十岁年纪,一身白衣,倒是潇洒俊秀,如果不是满眼藏着深深的玩味之意,一张脸因眼底的戏谑而呈现出特别的神态,锦儿或许会多欣赏几眼,毕竟敢穿一身白衣的男子都是有着无比自信的。
“那就请拿出来吧?要是拿不出来小心我告你诬陷!”这个人有目的。锦儿明了。
话音落处,那人已到了锦儿近前。
“这衣服可是你的?”他的声色有些黯淡入耳却舒服。
“你管我衣服作甚?”
“赠你衣服的人可告诉过你,他在躲一个人。你知道他为什么躲吗?因为他偷了人家的东西!那个丢了东西的人就是我,而你穿上了他的衣服,身上藏着我的东西,我当然怀疑你们是他的同伙了!”
“你少胡说,我们小姐才没拿你的东西呢。”兰儿忍不住驳斥。
“拿没拿要用事实说话!”
一条白线划过眼前,锦儿有一瞬间的恍惚,再看时,见对面丈许外的人手里捏住一只笔。
“看看这是什么?这就是我的笔!”
“一只毛笔而已,是你的就拿去好了!”原来他就找这只破毛笔,早知道就在路上扔在路边了。
“你现在还有什么话说?”
锦儿谨慎的向后退了两步,与兰儿、黑子重新站在一起,面对着围观在门口的人群:“喂,你这么大个人怎么跟小孩子一般见识,不就一破毛笔吗,是我捡的好不好,再说了,刚才大家都看见了,你身手敏捷武功自是不弱,我可半点工夫没有,能到你家去偷了你的东西吗?即使是真的有同伙,你也要把那同伙抓住来个当场对峙才能让人信服!话说回来,谁能保证那些犯罪的人不胡乱冤枉好人啊?”
“这么说来,你不承认和偷笔的人是同伙了?”
“本来就不是,承认什么?!”四顾环视,发现很多人都是刚才街上那些面孔,锦儿开腔:“各位叔叔婶婶大爷大娘们,我们兄妹三人刚来此地,弟弟长途奔波高温不退,我心急欲来此药铺买药,与这位爷并不相识,却说我偷了他的毛笔,请众位叔叔伯伯门作主。”泪光莹莹,凄凄婉婉,整个就是一小可怜儿。
“这不是刚才那骑马的小孩嘛——满有意思的。”
“这人是谁?欺负人小孩子真不象话!”
“就是,不就一毛笔吗?我家里开笔店的,回头我免费送你十只八只的。”
外面众人议论纷纷,这件事确实过于荒谬了些,一个成年男子,不惜兴师动众的搬了官府的官差来抓个小孩子,原因就是怀疑他的同伙偷了自己的毛笔,简直是天方胡话。
流行云的眼中终于闪露出一丝惊喜和欣慰来,不错,这就是他要找的人。慧黠却不外显,临大敌而不惊乱,时时能驾御环境,变被动为主动,伺机出手,以致敌人于死地。更为难得的是,她骨子里那种冷,在对手面前是绝命的无形利器,那正是他的“墨炼行云”需要的一种气质,她甚至比他还合适!他太无形了,自己抓不住,可这个娃娃——他应该能抓的住!不对,没有应该了,是必须抓住她!
五年了,他终于找到了心中的人,不用在一棵小树上吊着了,流行云心底的开心一丝也没有显现在脸上。
“先生,人,我们还抓不抓?”有士兵在众人声讨下小声的凑到他身边询问。
“抓啊——当然得抓了!”流行云故意对着门外众人大声宣布。
于是,三个士兵拦腰抱起三个孩子,很壮烈的在众人非常鄙夷的目光中穿过街市。
黑子本来想反抗,被锦儿用目光制止了,锦儿在赌自己的预感,如果她没看错此人此事,这一次他们遭遇的绝对是福不是祸!
第十三章 师、徒
流行云匆匆走进自己的“云居”,心里气恼:怎么这次又没抓住他?六年了,怎么每次都被他脱身还总被耍弄,真是让自己急不得怨不得恨不得恼不得。
是啊,谁让当年自己那么自负,非要跟他赌呢?一年两年可以等,三年四年也已过,五年六年转瞬逝,自己立志要练成的“墨炼行云”难道还要继续等下去吗?这个小猴子为什么对自己执拗不从呢?
想起六年前,一个五岁的小娃娃躲在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里,若不是自己从一群小乞丐里面一眼就发现了他,带他出来,给了他充裕的条件生活,他还有什么不满足?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五天!”
“哦,五天啊——”他笑,谁给他起了这么搞笑的名字。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又问。
“为什么跟你走?”小眼睛眨了眨。
“因为我能让你天天吃饱饭。”
“那我要做什么?”没有惊喜,连惊讶都没有,就好像这个问题天天有人来问他。
“我要你从现在开始听我的,而且要帮助我练功——”这是他找这样一个孩童的目的。
“恩,那不如这样吧,从今天开始我跟你,你可以教我些功夫,三年之后——”他用黑糊糊小手拨了一下已经长到鬓角的头发,话却打住了,
“怎么样?”
“三年之后我八岁,我们来赌,每月的初一,我拿你一样东西,只要你能找得到并追到我,拿回属于你的东西,我就答应你!”
“哈哈,好!”
他那时以为对五天有完全的把握有操控他一切行为的能力,毕竟他只有五岁,可他是完全错了,五天在三年之内已经尽得他的武功真髓,而他作为五天的师傅,却不能强加给他任何意志,因为那根本没有用处,五天始终是那个五天,他五岁时就知道流行云这个师傅不会赢过他。十岁后,他终日不见人影,只在每月的初一才来云居赴他们的师徒之约。
每月初一,每年十二个月,三年了,他一次也没赢过,输到最后都要气馁了!五天浑身的骨骼轻奇的极致,有那么几次,明明已经牢牢抓住了他,他却像条小泥鳅样从他手中滑走了。
有他这么收徒不慎的师傅吗?
有他这么慧眼识马的伯乐吗?
从见五天的第一眼,他就该知道,那个孩子岂是用温饱缚的住的,他白白的陪了满身的功夫去,白白的赔了三年的米饭去,白白的期待了六年的希望成空,就这样又一次被他耍了。
想到后来,越想越愁闷,这次他居然偷拿了自己的武器——墨如意。(木解释:墨如意,流行云的武器,一只蘸了墨汁立刻燿出金芒并从主体内脱胎而出的毛笔。)
“五天无敌,五天无敌——”
芭蕉树旁的鹩哥忽然开口说话,流行云立刻起身:这个小兔崽子终于回来了!
一道光,他手臂轻扬,看清了是自己的墨如意,五天居然敢拿自己的笔沾水写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