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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民国芳菲-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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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你,今天我就是死在这里,也不允许你接个扫把星回家养,你不疼两儿子的命,我疼。要是这丫头进了咱家,两个儿子出什么事,你能负的起责任吗?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十几年的夫妻,什么事我不是顺着你的。可今天这事关系着咱全家人的性命,我坚决不同意。”

即便是关起了房门,吕氏的嗓音还是透了出来,胜兰待房间里听得清清楚楚。

“这是怎么回事,舅太太怎么突然说出这种话来?”拎着热水的李妈在楼下就听到了吵架的声音,她吓的慌忙跑上来找胜兰:“大姑娘,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舅太太和舅老爷会吵起来了?”

“是好事,李妈”胜兰满不在乎的冲她狡黠一笑:“咱们不用去淮城了。”

“这话是怎么说的?”李妈被胜兰的神情吓了一跳,又听着隔壁吕氏一口一个瘟神扫把星的骂着,气的脸色刷白,当即就丢了热水壶哆嗦着道:“这舅太太怎么能这样,老爷明明说好了把大姑娘托付给她,她会好好照顾大姑娘的,她怎么能这样坏大姑娘的名声,还有舅老爷,他怎么也不管管,我苦命的大姑娘啊,这样下去你可怎么办……”

李妈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李妈,别担心了”胜兰叹了口气,上前拉住李妈的手道:“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这样咱就不用去淮城看她的眼色生活了。”

“大姑娘,你不懂”看着胜兰幼稚无邪的面孔,李妈心疼不已,有些无奈的道:“你要是留在小王庄,那将来可就很难嫁出去了。”

“我不一定要留在小王庄啊,咱家别的地方不是有房子吗?”胜兰拉紧了李妈的手,一边听着隔壁的动静,一边伏在李妈的耳边小声劝她:“李妈,你看我小舅妈那样子,我就是到了淮城,能有好日过吗?你就不怕她苛待我吗?”

“不是,不是还有舅老爷在吗?”李妈底气不足的反驳道。

“我舅舅又不能天天看着内院,家里还不是舅妈当家做主!到时候万一她看我不顺眼背后阴我下,我恐怕怎么死的都没人知道。李妈,你也不想我去寄人篱下受人欺负吧!”胜兰知道光自己一个人回去肯定劝服不了祖父,她有必要把李妈拉过来帮助自己,于是她看准机会立即的劝起李妈来。

“要是有法子,老爷又什么舍得”听了胜兰的话,李妈想了想,叹了口气回道。

“有法子的,李妈,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去别的地方”胜兰拿出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认真的和李妈摆事实讲道理:“李妈你别觉得我人小就什么都不明白,其实我早就知道爷爷打的什么主意;他不就是想把我送到安全的地方养大嫁人,他自己再过继个孙子安抚下族里的人吗?其实我只要不呆在王家大院,不在小王庄,不碍着族里人的眼,去哪里都行。咱们家在县里还有套房子空着呢,现在这情况,我正好可以住过去。”

“大姑娘是说桐花巷那套宅子,那可是……”李妈想了想,面上露出了一丝惊恐的神色。

“我知道很多人都说那宅子不吉利,可那死的人是我爹,我是他女儿,咱们都是王家的人。有什么好怕的,我爹要是真的有灵,也一定会保护我的?你妈你说,是不是这个理?”胜兰镇定自若的继续劝道。

“大姑娘说的对,其实我也不太赞成大姑娘去淮城,舅太太的为人实在是,唉,太自私刻薄了。”李妈终于被胜兰说动了,她想起了白天胜兰那身湿透的衣服,又听着吕氏还在隔壁大吵大嚷,一时间觉得心头愤懑无比;连最基本的表面功夫都做不到,大姑娘以后要是真在吕氏手底下讨生活,还不知道要遭什么罪呢。

都已经闹成这样了,那淮城是肯定去不了了。李妈听了胜兰的话,暗暗下定了决心;明天她就带大姑娘回家,把这路上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原原本本详详细细的告诉老爷,一定要劝老爷想别的法子,其实大姑娘说的没错,去县城也挺好。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再回桐花巷

吕氏知道了胜兰的扫把星外号后,死活也不同意将胜兰接回淮城,她不顾面子,在客栈里和孙少青吵闹折腾了大半夜,在她的拼死闹腾下,第二天孙少青无奈的只好又将胜兰送回了小王庄。

因为闹出了这样的事,孙少青不好意思在王家多待,将胜兰送回后他就匆匆走了,临走前他将胜兰叫到一边,哭着硬塞了一笔钱给她,说自己没用,拗不过吕氏,怕真接了胜兰回去也照顾不好她,只能留点钱给她,还嘱咐胜兰以后若有难处千万别忘了他这个舅舅,到时候他无论如何都会想法子护着她的……

小舅舅这么好的人,怎么就娶了那么个不讲道理的自私女人!胜兰拿着钱,目送着小舅舅一个大男人擦着眼泪离去,心里既感动又无奈,不过她一点都不后悔。

在路上劝服了李妈后,回到家胜兰又协同李妈一起说服了江管家,在三人齐心协力的劝说下,听了吕氏一路上的所作所为后,祖父衡量再三,最终同意让胜兰住进县城桐花巷的宅子里去,以后除了每月定时派人送去粮食银钱外,还安排了可靠的下人长期陪着她,确保她的安全和生活无忧。

因为扛不住族里的压力,祖父不得不过继了一个小孩子到自己膝下当孙子,不过那个孩子并非是族长家的,而是另一个和族长关系一直对立的族中长辈家的。

胜兰不知道事后族长会怎么想,不过过继后,关于她是扫把星的谣言倒是真的少了许多。

当然事情不会这么容易就了结,所以等一切都定下来后,又在家里陪着祖父休息了一段日子,胜兰便迫不及待的按时依照计划搬去了县城,走进了思念许久的桐花巷里。

推开落满灰尘的两扇大门,越过肃静依然的影壁墙,胜兰看到了一个长满荒草的空荡荡的大院子,被封起来没有人居住,才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房子就开始破败了。

谁说物是人非的,没了人,物也会变的!胜兰拎着一篮子纸钱,进门后先走到院子中间烧了起来;那儿就是当初父亲逝去的地方,被鲜血浇灌过的青砖缝隙里如今已经长出了青青的草,嫩绿的叶片在风中颤颤的抖动着,开满了或白或黄的小花,一股属于小野花的芬芳早已冲淡了那一夜的血腥味,不过短短数月,便什么痕迹都看不见了。

人生就是如此,不管活着的时候经历多少坎坷、幸福、欢笑、泪水,死了之后都是很快就什么都没了。幸运的人还可以活在别人的记忆里,更多的人,都只能早早消失在时光的背后。

能够穿越,带着前世的记忆再活一世,自己真的,已经很幸运了啊!

烧完最后一张纸钱,静静的看着面前的火光暗淡下去、青烟消散,最终只剩下一堆黑色的灰烬,胜兰擦干了脸上的泪水,抬起头目光坚毅的看向天际;那儿碧空湛蓝,有白云浮散流转,看似飘忽任性,自由自在。

我一定会好好的活着,活的幸福快乐!她盯着那些云彩定定的看了许久,忽然莞尔一笑,那一笑如春花绽放,若雨过天晴,似将一切的烦恼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房间里久没人居住,到处都落了一层厚厚的灰,想要住进去,首先就要打扫,大家很快就分好了工;长工小邱和新雇来的门房吴大爷负责清理院子和厢房,李妈和胜兰打扫正房。

拿着抹布拎着小水桶,胜兰兴冲冲的推开自己以前住过的卧室的房门,却惊讶的发现房间里像是遭过贼一样;东西凌乱不堪,箱子子柜子全翻到在地上,屋里值钱点又不沉重的摆设全都没有了,连原有的被褥都少了几床。幸亏她这次来把什么东西都带全了,不然晚上都没法住了。

“这怕是真遭了贼了”吴大爷仔细检查了门窗后道:“有撬门的痕迹,那贼肯定是得手又把门关好才溜,看样子是个胆大心细的贼,大姑娘要是不放心的话,就换个房间住吧!”

“敢到刚出过人命案的院子里偷东西,可不就是胆大”胜兰笑了笑道:“没事,贼人肯定是看准了这里没人才敢来偷的,如今咱这有人了,他也就不会来了,实在不放心的话,明天咱去买把新锁,夜里或者出门的时候锁上就行了。”

她不想换房间住,这个房间里家具齐全,床啊桌子啊椅子啊什么的都是当初父亲王佑全特意为她挑好布置好的,去别的房间睡还要搬来搬去的麻烦。

“也行,这撬门的痕迹都落了一层灰了,想必那贼人得手后就没再来过。晚上院子里有我和小邱在,房子里又有李妈陪着大姑娘住,大姑娘不用害怕什么。”

“我也是这么想”胜兰点点头,谢过吴大爷后,带着李妈从容的走进屋里收拾起东西来,扫地擦桌子换窗纱帐幔什么的,她和李妈两人一处处一件件的认真擦拭,一口气忙了大半天,直忙到下午,才把几间正房全打扫干净。

此时的庭院里也已经焕然一新了;沐浴在初夏温热的阳光下,胜兰瞧见各处房间窗明几净,墙壁整洁。地上所有的杂草都已经被拔光,垃圾被运走。青砖地面平平整整,一点儿灰尘都没有。石头井台擦的锃亮,边上的爬山虎被刻意洒了清水,干净清爽的绿意盎然。

最美丽的是房前的花圃,杂草枯枝被清理干净后,胜兰惊讶的发现这一方小小的天地比她想象中的要美的多;已经过了花期的桃树枝叶繁密,结了小小的青桃子,远远看着就像绿叶间藏了一个个小小的毛绒球,非常的可爱。低矮的太阳花红红黄黄的铺满了树下的空隙,朵朵迎风舒展,绚丽热闹的像是匹杂色的碎花毯子。绣球花开的一大朵一大朵的,白里透着绿,洁白的小花片挨挨挤挤的团成了一个个碗口大的花球球,把枝叶都坠了下去。边上的蔷薇花枝则懒懒的爬在栅栏上,密密的开满了枚红色的小花,蔷薇花枝的边上,还探出了蝴蝶花小小的脑袋……

花朵开的绚烂多姿,把一切都映衬的是那样的美好,看着眼前崭新的生活环境,胜兰觉得格外的舒心。自然而然的就想到;现在住处已经安定下来了,各种生活所需都已经到位了,她要快乐长大,总不能天天缩在这个小院里两耳不知窗外事吧!

她还是应该去读书的!

自从提议来桐花巷居住,胜兰就有过再去学堂读书的念头,如今她已人在县城,祖父离得远管不了,凡事自己当家做主,梦想自然要快速去实现。

真没想到,经历了一系列的伤痛打击,人生兜兜转转几个月后,她竟然又回到了当初准备读上学时的原点。

这就是所谓的造化弄人么?胜兰一笑泯过去,安顿好后就将自己的打算说给李妈知道,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迫不及待的去了玉阳女校。

天气晴朗阳光正好,在春夏交接最美丽的五月里,校园里百花盛开处处姹紫嫣红,杜老师穿着一身粉紫色的碎花旗袍,窈窕立在飞泻如瀑的紫藤花架下,如一幅画一般落进了胜兰的眼眸,如花笑颜明眸善睐,人比花美,更比花娇。

幻想中的美好生活就这样近在眼前,从此以后,一切的一切,会很幸福吗?

………………第一卷完……………………

新人一个,笨手笨脚的,一开始发文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分卷,就都弄一起了。

下一卷就是女主长大后的生活了,在她成年后,身边除了她那有缘无分的小未婚夫,和几次三番偶遇的六少,还会有新的男性角色加进来,不同的人物不同的身份,却同样深爱着女主。

女主成熟理智,不玛丽苏,不花痴,不贪钱,不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自然也不会刻意在几个男人之间周旋。

具体内容,还请您看文,作者会很努力的每天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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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九章 七年后

艳丽的晚霞染红了西方的半边天空,夕阳金红的光线透过树荫的缝隙斜斜的洒下来,在青灰色的石板路面上照出了昏黄色的、细碎斑驳的图案,微风送爽,初夏的空气闻起来总是那样的芬芳清新。

玉阳女子学堂内的林荫路上,已经十六岁的胜兰剪了齐耳短发,一身蓝衣黑裙标准的女学生装扮,沐浴着潋滟的霞光,抱着几册书匆匆的往校门口走去。与此同时,校门边上一个同样装扮的少女频频向她招手,语气欢快的喊道:“胜兰、快点快点,位子早订好了,今天是刘芬第一次在外面过生日,去晚了她可要生气的。”

“哎!”胜兰应了一声,飞快的跑过去,笑嘻嘻的道:“骆金凤你别骗我,才放学多长时间呀,刘芬自己都不一定到了!”

“最后一节课你去了杜老师那不知道,刘芬他们早请了假先走啦!”骆金凤说着就拉过她往外走去,边走边把眼睛往胜兰的怀里瞟:“都放学了你还抱着书干什么?又是刚从杜老师那借来外国小说?”

“是啊!”胜兰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几本原版的外文小说,写的挺有意思,我无聊时可以翻着看看。”

一转眼胜兰都已经在玉阳女校上了七年的学了,七年的时间,玉阳女校不断的发展壮大,变成了玉阳女子学堂。因为有了前世的学历打底,她跳着级轻轻松松读完了小学中学的全部课程,若不是顾虑着祖父如今时常生病身体不好,她早听杜微雨的话去省城读大学了。

前世她读的是外贸专业,对外语要求很高,她天生语感好,不但英语考过了专业八级,连辅修的德语都过了六级,还因为爱看日剧动漫,日语也马马虎虎。穿越到这里后虽然丢了一段时间,好在上学后及时补了回来。

杜微雨老师虽然教的是国文,但她出身名门,自小在南方大城市的教会学堂读书,说的一口流利的英文。又因为家中兄弟都在欧美各国留学,所以私藏了不少经典的外国小说,胜兰与她关系极好,便时常去借几本看看。

“哎呀,都是原版外文的呀!”刘芬英文学的不好,她一瞧见封皮上那花枝般缠绕的外国文字就觉得头大,有些羡慕的道:“外国字都弯弯曲曲的,我一看到就想睡觉,也亏得你能看下去。”

“各有所爱嘛?你不是就更喜欢作诗,每一次诗社比赛都是你独占鳌头”胜兰微笑着回她,两人嘻嘻哈哈的,一路顺着中心大街往玉阳县最大的酒楼走去,路过同一条路的玉阳第一学堂时,一个瘦高的身影突然开口叫住了胜兰。

“胜兰,你放学啦!”

是李承华,胜兰当初进了玉阳女校读书后没多久就发现李承华在同一条街的玉阳第一学堂读书,两人在上学的路上时常低头不见抬头见,抛却小时候那件事的顾虑,李承华为人谦恭有礼,个性秉直,这些年下来与她倒也相处的不错,勉强算是好朋友。

胜兰笑着转头看向眼前穿着黑色立领校服的少年,停下脚步问道:“李承华同学,有什么事吗?”

“那个,后天我和我娘要回一趟老家,家里有车来接,想问问你要不要也顺路一起回去一趟”李承华看到胜兰身边还有骆金凤在,说完话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低头。

因为李承华家所在的李家庄和胜兰老家小王庄离的很近,前几年胜兰回家时经常会顺路坐李家的车,既方便又安全,不过这两年她和李承华都大了,为了名声着想,已经很少坐李家的车子了。

“谢谢,也帮我谢谢梅姨妈,不过不用了,后天我们班的同学们要一起出去游玩,没空回家呢!”胜兰笑着拒绝了。

“哦,这样啊,那我回头说一声!”李承华讪讪的回了一句,脸色微红,有些结结巴巴的道:“那,那就算了,再见。”

“恩,再见”胜兰冲他摆摆手,为免对方尴尬,赶紧拉着一双眼睛骨碌乱看的骆金凤走人。

“咳咳,别走那么急嘛!咱班谁不知道那个李承华李少爷对你有意思,胜兰,你真够狠心的,一点机会都不给人家哦”骆金凤打趣的道:“哎,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对他有没有意思?听说你们可是一个地方的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骆金凤边说边夸张的比划着。

“停,你再说下去,我就回头去告诉李承华,说你暗恋他”胜兰板着脸坏笑着打断了骆金凤的话。

“胜兰,你想害死我啊,你明知道我都快嫁人了。”骆金凤立马去捂胜兰的嘴巴。

玉阳县毕竟是小地方,旧思想重,女孩子一般十七八岁就订婚出嫁了,就算是读书,也顶多读到中学,增添点找好婆家的资本就算了,没几个想继续读大学的。胜兰班上的同学里有一半都订了婚,大部分都打算一毕业就出嫁,骆金凤就是其中一个。

“是是是,就是知道你要嫁的人也在第一学堂读书我才故意要这么讲,谁叫你方才胡说,害怕啦,怕被你的未来夫君知道?”胜兰故意促狭的笑着,直羞的骆金凤一张脸红成了大苹果,一个劲的伸出胳膊要拧她的嘴巴,弄的她不停的躲闪……

两人就这么吵吵闹闹的一路走到了醉八仙酒家前。

今日的醉八仙似乎有些不同,两人老远就瞧见醉八仙的大门口一左一右站了两个荷枪实弹的卫兵,不禁有些诧异,但看着进进出出的客人又很正常,便也大着胆子走进去了。

醉八仙是玉阳县历史最悠久最高档的酒楼,内部一共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大厅,普通食客用饭的地方。二楼是雅座,分为几个稍小的厅,可供小型的聚会和看戏听曲。三楼是一个个独立的包厢,据说环境最优雅、装饰的最豪华,里面还有不少时新的洋玩意,不过胜兰从没上去过。

今天是班上同学刘芬的十七岁生日,因为快要毕业了,大家关系又非常好,全班的女生都会过来,再加上刘芬自己的家人,少说也有三四十口,刘家就在二楼定了一个小厅。胜兰放学后耽误了点时间,此时和骆金凤一一起匆匆走进醉八仙的时候,早有同学站在二楼扶着栏杆往下招手:“胜兰、金凤,你们怎么才来呀?快点,就等你们啦!”

“来啦,这不就到了吗?”胜兰一边仰着脸和楼上的同学打招呼,一边拉着骆金凤匆忙往楼上跑,没注意到楼梯上还有别的客人,一下子撞到了对方的身上,撞的那人与她同时歪了两下,差点双双滚下楼去,胜兰手中的书啪啦啦全掉在了楼梯上。

“对不起对不起”胜兰连忙道歉,也顾不得看对方的模样,赶紧弯腰去捡书,有一本正砸在对方的鞋子上,她刚要伸手,就看到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抢先拿起了那本书。

胜兰不由得抬起头来,看见自己面前站了个身材高大的军服男子。

男子二十多岁的模样,周身都是酒气的味道,一张喝的微醺的脸泛着淡淡的酡红,样貌英俊、身形笔挺,自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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