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花禽兽-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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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挠挠头,掏掏耳朵,嗯哼几声,最后,还是低低地:“再见……爹。”
狄远没听见,或者说听见了也没时间反应,任天已经大步流星走出去了。
按理说,应该把周存道找出来揍一顿,好让他知道自己的宽宏大量,他得到舒兰,并不是因为兄弟死了,而是兄弟大方。任天还真想这么做,他不是小李飞刀,不会暗地里咽苦水,把自己折磨得不人不鬼,他的牺牲一定要让对方知道,免得今后相见,还怨恨上了,里外不是人。
只是别让舒兰知道,这个女人,要是知道她的天哥还活着,一看,自己又跟周存道成了实质性的夫妻,还不哭死啊?那可有的纠结了,说不定又得去跳崖——跳一百次也不管用了,生米煮成八宝饭,还是豆沙夹心的。
大雨过后,天空放晴,脚下青砖清亮如镜,天边一道彩虹,炫目多姿。
任天停下脚步,却并非欣赏彩虹,一手按刀,因为背后有人跟踪,轻功不赖。
已经易容,又换了身装扮,不可能被人认出,满心疑惑的任天很快就松了口气。那些人与他擦肩而过,奔向一条小巷。
任天发现地上有血,细长,一路蜿蜒,抬起头,刚好看见巷口一抹黄色身影。经过那么多痛苦创伤的任天反应比平时慢很多,觉得熟悉,半天也想不起来是谁,直到鸳鸯刀折射出的光亮一闪而没。
金妍蝙蝠一样挂在小巷深处的墙上,腹部的伤处还在流血,一点儿也不影响她听见极轻的脚步声正在逼近,屏息,重复过无数次的招数,对自己身体一样的熟悉,鸳鸯刀划一个弧线,刀身顿时沾血,又一个偷袭者毙命,这已经是第三个了。
还有两个,金妍一边默念,一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顺着围墙流进土里。
天边的彩虹依然美丽,只怕永远也看不见这样的彩虹了吧?几近虚脱,甚至产生幻觉,毫无征兆地,金妍听到两声惨叫,这样的情形下,是很令人振奋的。
又有人逼近,是敌是友?这样想着的时候,身体却不再听话,凌空掉落。
腰上是一只有力的手臂,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那只手,那个人,那熟悉的,浓重的男子气息,金妍满足地微笑:“天哥哥,我死了吗?我见到你了。”
任天心疼地看着她流血不止的伤处,像个没保护好小妹的大哥:“我来晚了……你怎么在这儿?”
“天哥哥,不要放手。”金妍的肃杀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小鸟依人的无限柔情,钻进任天怀里,昏了过去。
找了间客栈,安顿好金妍,任天便为她疗伤。伤口不深,只是流血过多,故而体力不支,以任天丰富的受伤经验,没两下就搞定了,金妍仍然昏睡,看来是累了,任天于是坐在床边看着她的脸边想舒兰。
其实女人也差不多不是吗?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漂亮女人,还真没什么区别,只有丑人会丑得千奇百怪。都是女人,眼前这个,却是倾心于他很多年,任天不是傻子,女人喜欢他他会不知道?自满自负自恋都是可想而知的。舒兰有什么好?她有什么不好?真是他娘的古怪,有了前者,就看不见后者了,哪怕现在前者已不是他的女人,后者依然进不了他的心。
人心怎会如此古怪呢?
昏迷中的金妍动了动,牵动伤口,眉间一蹙,竟痛醒了,睁眼一看,还是人间,还是这俗世,眼前的人还是救了自己的那个人?
“醒了?”任天一笑:“喝水么?”
“你……你是真的吗?”下意识地坐起,腹部的伤钻心的疼,却顾不得了。
任天做鬼脸,张牙舞爪:“我是厉鬼!!”
眼前的人,一如既往的透着蛮不讲理与孩子气的跋扈,金妍几乎是震惊了,原来他还活着!可是,他明明死了,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傻瓜,我都死了,你还去替我报仇,多不值。”任天摸着她的刘海儿:“今天多险啊,他们是吴家的人?”
金妍震惊之下只有点头的份。
看着她憨憨的样子,任天也觉好笑,平时多精明的女子啊,不禁道:“只有你对我好……”
“天哥哥,你没死,我真高兴,高兴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金妍不知哪来的力气,一头扎进任天怀里:“你没死,你没死……”
如果不是因为一年才重见天日,现在在他怀里,就是舒兰了吧?任天只觉一阵强烈的空虚,身体像凭空多了一个洞,砸出这个洞的就是一个叫遗憾的东西,这东西巨大,沉重,面目可憎,避之不及,却偏偏落到了自己的身上。
为什么人要有遗憾?完美无缺不好吗?
金妍没有离开他的怀抱,因为舍不得,即使她问的是:“舒兰姐姐呢?”
“……走了。”任天闷闷地。
再次震惊,这些变数超乎她的想象。他们那么恩爱,他对她那样珍惜,珍惜得让人妒忌。任天悲哀就是她的悲哀,虽然情敌的离开,对她来说是一个大大的机会。不高兴,因为任天难受,脱口而出:“她不要你了吗?”
“是我不要她了。”任天咬牙:“那个烂女人,不值得我付出。”
“是因为小天?”金妍早已听闻孩子惨死,哽咽:“他真可怜,那么小……”
不提孩子还好,一提任天就忍不住恸哭,这么多天,他多么想和舒兰抱头痛哭一次,为孩子,也为如此之多的苦难,可终于团圆,却是永不得团圆。反正和金妍也是好哥们,任天放任悲伤,男人哭吧不是罪。
他哭得投入,她也就不怕自己的话被他听见,拍着他的宽厚的肩,得以一诉衷肠:“我多么希望永远照顾你呀,你需要我在你身边吗?天哥哥,我可以对你好,很好很好,比我自己还要好。”
夜深了,默默地伸展凄凉,又是那么长,永无止尽。
悲伤也是吧?
任天哭累了,去桌边喝水,自己也觉好笑。老子竟然哭了,上天啊,一个男人越来越脆弱是不是很恶心?
“你听见了吧?”金妍也为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轻声:“当我什么也没说罢……你心里,没有我。”
任天心头一热,突然转身,紧紧盯着她,一个劲问自己,她有什么不好?她有什么不好?她比舒兰好十倍,没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我为什么不喜欢她?她哪点差了?
金妍静静地坐在床上,面容精致而大气,无懈可击,身段干净利落,毫无瑕疵。见他眼神不对,她也怔怔地看着他,仿佛这一对视,便能看出今后的命运。
我喜欢她啊!任天内心狂吼,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她?!
“这么多年,委屈你了。”任天上前,一把抱住她,搂得紧紧的,破釜沉舟一般:“你还肯和我在一起吗?”
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夜色,金妍什么也听不到了。这就是梦寐以求的,现在,就要到手的梦想,可是为何如此失真?良久,她含泪点头:“什么时候,我都是愿意的。”
你看,幸福如此简单,只要降低要求,顺便,忘了曾经的一切。任天对着二人相拥的影子苦笑,舒兰啊,这些都是你的,可是我要给别人了,以后,永远,不属于你。
是你亲手推开的。
几乎是赌气,任天发誓今后他一定要快乐。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0 章ˇ
最幸福的时刻,最美好的瞬间。
你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
那该是很久很久,沧海桑田,岁月变迁,无论何时回味,永远不变,心头依旧掠过当初幸福的味道。
金妍觉得这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夜那么深,尽情宣泄着黑暗,泼墨也似,任天就在身边,呼吸相闻。他睡熟了,闭上眼睛,像个全不设防的孩子,鼻子一皱皱,嘴角撇啊撇,原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睡着了是这个滑稽样。也许梦中依然凄苦,调皮劲不见了,睫毛一动一动,甚是不安。他什么时候才能痊愈呢?金妍对自己很有信心,又很没信心,就这样凝视着他的睡脸,一动不动地等到天亮。
任天并没有碰她,只是拥着她,渐渐睡去,对金妍来说,这已足够。这样漫长的夜,他们并没有分开,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哇唔。”任天狮子似的打了个哈欠,低吼几声,慢慢睁开眼睛,习惯性地转过头,只见一张皓月般的面孔,挂着淡淡的笑。这是哪儿?任天环顾一番,才想起身在客栈,眼前这个人,是金妍。愣神,回忆昨天发生的事,换来一声叹息。
梦做得再美,也抵不住现实的荒凉,逝去的终究不会回来。
“昨晚睡得好吗?”他醒了,她就不好意思再贴着他,红着脸往外挪了挪。
任天挥去脑中随处飞舞的念头,这些东西像讨厌的棉絮,飘飘摇摇,总是沉不下去。也许是想尽量忽略这些棉絮,任天做可爱状拉过金妍的肩膀,沉甸甸的大脑袋放上去:“暖和。”
金妍不禁心酸:“以前,都很冷么?”
舒兰柔软而温热的身子又出现在眼前,任天压抑着泉眼一样冒出来的苦意:“以前?什么以前?没有以前,只有现在。”
“好了,不提了。”冰雪聪明的金妍自有一番女人的聪明,想要什么,得到就好了,何必再依自己的心意,改造得那样完美,那东西说不定就不是你的了。永不满足,也许永远无法满足:“想吃什么,我去买。油条?煎饺?汤包?”
任天的语法里没有让女人辛苦的句式,当即下床:“我去。”
金妍一笑,按住他:“让我照顾你一次吧,我说过要照顾你,以后你再照顾我。我知道你喜欢稀粥配煎饺。”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竟不知。”任天惆怅地拍了拍她的小手,不再坚持。
早点买来了,两人对坐而食,任天似乎显得有些沉重,不时皱眉,对眼前的食物也不像以前那么粗鲁,吃得呼哧呼哧的。
“粥像熬了三天,煎饺像没下锅。”金妍眨巴着眼,逗他。
任天回过神,他根本没留意嘴里东西的味道,看着金妍银月般的面庞,终于忍不住道:“阿妍。”
金妍笑得明朗:“乖乖,好肉麻。无事献殷勤,非奸……”突然住口,嘴抿得紧紧的,仿佛说中了自己的心事,低下头,也不知道脸红了没有。真是的,自己也能把自己说害羞。
“我们认识十年了罢。”任天恍若未见,自顾自说下去:“第一次见到你,是在长蛟山的聚义厅,你一点也不怯场,从哥哥背后跳出来,指着我说,你真高呀,能帮我把树上的风筝拿下来吗?”
金妍苦笑一下,知道该面对的终归要面对,坐直了身子,恢复潇洒干练:“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她真是让人省心,恐怕也令自己省心,女人做成这样才算成功吧?跟她一比,舒兰简直是鼻涕虫,最没用的就是她,没有人再比她麻烦了,人跟人一比,还真能比出优劣,尤其是女人。任天对金妍一直以来都是佩服的:“我觉得我在耽误你,你年轻漂亮有能力,我是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连土匪都不是,今天不知道明天有没有饭吃,未来是怎样呢?也许被人杀了,也许醉倒街头,第二天早上就冻死了。最关键的,我没法忘掉舒兰,是的,没法忘,也许几年,也许一生,我也不知道……”
“那又怎样?”
“对你不公平。”
“那又怎样?”
任天脱口而出:“你是替代品!”
“那又怎样?”金妍微笑,可那明显是个苦笑,清晨明媚的阳光中的一个大大的苦笑。
沉默,终于沉默。任天无力地松开紧握的双手。
“现在,我很快乐啊。”金妍缓缓上前,捧着任天胡子拉碴的脸,对方的颓废令她无限爱怜。希望被他爱,与爱他,恐怕就是女人爱上男人后,唯一做的两件事:“你真脏啊,如果我们在一起,我一定要把你收拾得干干净净,喂得白白胖胖,就像我以前养的小猫。”
任天甩开头,拒绝了她的饲养计划:“昨天是我脑子发昏,你别当真。”
金妍愣住,连手也忘了收回来。
“你这么好的姑娘,我不能糟蹋。”任天是男人,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因为他们掌握主动,某种情况下,他们的意志决定了一段感情的成败。任天觉得他还是有良心有道德的,虽然他也承认金妍很有魅力,怎么说呢,那种魅力,并不是他所痴迷的。
昨晚以为已经抓到幸福的尾巴,没想到早上没有松手,幸福却还是一滑,脱手了。有句话叫是你的总是你的,不是你的莫强求,金妍从前赞同这话,现在是彻底的痛恨,不过金女士绝不会问“我到底哪里不好,你不要我”这种傻话,不是说你哪里都好人家就一定喜欢你,人是个讲究缘分的动物。越是没戏,越不要强求,哪怕他差点就是你的。
“即使你愿意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任天沉默半晌,关键是没这么说过话,且汗颜呢:“跟你在一起,我自私,不跟你在一起,我无情。我宁愿无情。”
金妍退后,碰到桌上的粥碗,一声脆响,掉落于地,眼泪也仿佛被这突如其来的破碎声震出来的,望着洒得到处都是的稀粥,好像是这十年的努力都白废了。其实不笨,明知会失望,最后一刻真正到来时还是有些撕心裂肺,真是没办法,谁有情,谁就要撕心裂肺。
像一阵清风默默刮过,金妍走了,阳光依旧明亮,明亮得没心没肺。
“任天啊,你总是伤女人的心……”做完小李飞刀的痛心状,任天望天许久,扛着大刀,身无长物地离开客栈。
这样一个清新的早晨,阳光万丈,清风送爽,明媚到无可挑剔,却不知道去哪儿。
为什么流浪远方,流浪……
流浪绝不是浪漫的,也不是文人笔下那抹离愁那抹诗意,如果一个人没有梦中的橄榄树,那么他的流浪绝对是凄凄惨惨戚戚。
穿过热闹的街市,任天又有了长尾巴的感觉。好在人只有一个,轻功和自己差不多,似乎,还有些熟悉。任天苦笑了。
闹市的茶肆,金妍不经意地坐下,像个歇脚的客人,刚落坐,眼前黑影一晃,任天挂着恶劣到极致的笑容看着她:“小姑娘长得真标致,来,给大爷笑一个。”
那一丝慌乱被她掩饰得很好,她淡淡地转过头,不理他。
“小姑娘还不好意思,别怕,陪大爷玩玩,大爷不会亏待你哦。”任天开始拉她的肩膀上的披风。
不能再不理不睬了,周围的茶客还以为是恶霸调戏良家少女,纷纷投来正义的目光,金妍一把打掉他的毛爪子:“无聊!”
这大概就是男人的悲哀,有时明明是受害者,却总被女人倒打一耙,衬托女人的无助以及无辜,任天心说是你跟踪我耶,不要那么大气凛然好不好:“敢问美女,您在烈女转排名第几?”
“你不是赶我走吗,不要理我!”金妍没好气的。
凭金妍的名头,绝不会无处可去,任天却仍是关切地:“去找你哥哥吧,他对你才是真好,再找个好人家,我知道想娶你的人排长队呢。”
金妍的眼泪突然滚了出来,毫无征兆地,名扬江湖的女寨主竟然当街痛哭。
任天吓得不轻,环顾四周,群众纷纷鄙夷地看着自己这个“恶霸”,只是见他虎背熊腰,块头太大,一时没人敢上前。这下真成恶人了,任天龇牙咧嘴,对群众做了个我们认识的口形,转而问金妍:“怎么了?”如果是舒兰,哭再正常不过了,唤作金妍,绝对是比天还大的事儿。
“我找不到哥哥了。”金妍呆呆地:“朝廷也在张榜悬赏,要捉拿我。”
任天皱眉:“你怎么不早说?”随即醒悟,自己一直沉浸在失去爱妻的凄苦中,见面这么久,都没有问过金妍的处境。这个朋友,当的不称职:“长蛟山被朝廷监视了?”
金妍点头:“我一回去,就是自投罗网,我的朋友,差不多都已落网,现在变成朝廷的眼线。”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亦是曾相识,任天感慨:“怎么认识我的人都要倒霉呢?”
“你以为你是谁?苦情楠竹吗?”金妍起身,这就要走:“茶钱你付。”
身为大丈夫,怎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女子浪迹漂泊,无依无靠,何况对方的漂泊还是因为自己,任天想都没想,拍胸脯道:“兄弟,以后跟着我,有我的,就有你的。”
金妍脸色白了白,兄弟二字像最尖利的钉子,那样竖着,钻心的疼,可是能和任天一起,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高兴的:“我们去哪儿呢?”
任天迷茫了一会儿,摇头:“不知道。”这倒是真话。
金妍笑:“去哪都行。”这也是真话。
“在此之前老子要去干一件事儿。”半晌,任天淡淡地,就像在说吃饭练功睡觉。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1 章ˇ
次日,一样的大晴天,阳光像是亘古以来都如此和煦,风轻柔,草尖动,任天就站在草地上等周存道。
昨晚造访周宅,留下暗号:别声张,一个人出来。
也只有任天和他看得懂这种暗号,因为,这本是他们少年时期闯荡江湖时共同发明的。没有人比他们亲密,当然了,那是曾经。
没有等多久,周存道的身影很快出现在任天的视线中,远远见到任天,停了停,像在确认一件事而不是吃惊,因为昨晚已经吃得饱饱的。他看任天,任天也看他,然后周存道缓缓上前,用了比刚才几倍的时间。
“你父亲救了你?”都是这种时候了,周存道仍然一贯的面无表情。
“我想你也能猜到。”任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良久:“谢谢你去救我。”
周存道转过头,不看他:“你变了很多。”
“老了。”任天苦笑:“被老头关了一年,大概被他关傻了。”
事到如今,一切不可逆转,发生过的事,除了正视没有别的办法,周存道迎上他的目光,虽然看见一种疯狂的东西正在渐渐滋长,这种东西令人有些毛骨悚然,却还是无波无澜地道:“你都知道了。”
任天没说话,翻眼,瞧了瞧天上漂移的云彩:“你是我兄弟。”
兄弟还活着,周存道很高兴,只怕比他本人还要高兴,可他活着,注定有些事是要改变的,这种改变像命运之神翻过一页纸,所有的东西整个儿倒转过来,掉落,跌碎,烟消云散。如果世界颠倒,人会怎样?想哭想笑又什么都不想做,只等灭亡:“吴德是你杀的?”
任天点头。
“拔刀吧,我欠你,可也不会任你宰割。”周存道抽剑,缓慢而坚定。没什么好说的,如果是他,也会这样做。亏欠就是亏欠,总要有个解决方式。
冷笑一声,任天挥手:“你他娘的没听见啊,我说谢谢你救我,好吧,也算上那女人。我们两清了。”
“不必。”周存道下意识道,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