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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十里红莲艳酒-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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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你看我这样能走麽?”我原想吼得有气势一点,但一看到地上的血跟长江黄河似的四通八达,我就晕眩。於是,说话也软了些:

“重莲是我的救命恩人。他虽然把我赶出来,但人不能忘恩负义,这回恩报了,我良心也安好。我对花满楼的工作虽然不的喜欢,可是干娘人这麽好,我怎麽也舍不得走。以後,我一定不会再把天山的事情说出去,好吧?”

还好她还不知道我是林宇凰,不然我不死也得死。

“如果换作别人,我已经把他做成人彘丢到蝎子堆了。”她蹲下来,假腿非常不灵便地瘫著,“还是说,你想和‘别人’一样?”

“我明天走。”

约莫三更的时候,我房间发生了灵异事件。

有人偷偷来替我盖被子,一边盖还一边吸鼻子。我用眼缝瞅著看出是个蒙面人。不过那人眼睛大而亮,眼角微微挑起,还有头发在晚上看都乌亮乌亮的,实在不难认。

大妈做事也欠考虑,也不想想她把我揍成这样,还叫我滚蛋,我能睡著麽?

盖好被子後,她的眼泪也唰唰落了满地。想她还是很不容易,这年龄的女人哪个不是为了丈夫儿子活,她两个都丢了。现在好不容易出现一个干儿子,还出卖她。有时候我还真他奶奶的不是人。

重莲那个死妖精,红颜祸水。我和他都没关系了,他还挥舞著白骨爪继续害我。

次日清晨我带著我的大笔银票离开了。但实在走不动,在一家小饭馆里吃早点。我找小二点包子,小二说你这嘴里不是含著两个麽。我差点闹出人命事件。

休息了没多久,听了点消息。重莲对步疏宠爱得不行,麻烦终於找上步疏。

步疏现在是整个武林和天山的靶子。

不过我猜她可能还会高兴。毕竟敌人越多,值得她爱的人就越多。她也不用为了自己的绝世美貌而感到精神空虚。

然後我又知道我会这麽红的原因。隔壁桌有两个人在打赌,说花满楼的重莲绝对是极品,你去找他看看。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自己接过一个比较莫明其妙的客。他一进门想飞扑而上,被我踹飞并威胁。他忽然冒出一句:“老子中张暴虫他们的计了!”然後逃之夭夭。

之後,经常会来一些类似的莫名客人。每次似乎都是慕名而来,又绝不失望而走。没过多久我就出名了。花满楼名倌──重莲。

“重莲,鬼母观的人都在找重莲!花满楼的重莲逃跑了!”

这消息一传出,我猛然抬头。

“听说鬼母找他的时候脸都白了,口齿不清,好像是他出卖了天山的重要机密,你们快点去找他,悬赏一万两啊!”

难道大妈後悔了?现在想杀人灭口?

所幸人家都是在找美男重莲,不是变形脸林宇凰。我继续坐在位置上啃包子,看全城人都冲出城门外。

等这一波人都出去了,我才超著小道溜出洛阳,朝少室山的方向赶去。

十里红莲豔酒五五

少林寺与重火宫相对,於登封少溪河北岸坐落,寺院宏大。

禅宗祖廷,天下第一名刹。说的正是少林。

少室山角有数条甬道,道旁碑石如林。山脚有一家驿站,一间马厩,两家饭馆,一个客栈。

还有十来日便到与白翎见面的日子。我在客栈住下,拿著大笔银子在这里也不知道怎麽花。有计划在见过白翎之後便去打探天山的消息,到驿站去写了一封信给缺右眼,约他十五日後在长安见面。回来的时候,客栈里多了不少人。

那些人统一穿著白衣,系有黑色腰带。

我连连退了几步,跑到後院,跳到房檐,倒挂金钩,往底下看。

“春唤。”

“有。”

“红翠。”

“有。”

“锦凤。”

“有。”

“欺羽。”

“有。”

“乌鸦。”

“有。”

全是鸟名?

风雀观?

楼下有两个马夫在谈话。我眨眨眼,侧耳倾听:

“风雀百灵,再生九冥。我看,是疯子百灵,再生阎冥。”其中一个一边给马匹倒饲料,一边低声道,“你看到没,百灵刚才叫他们拖了一堆麻袋出去。”

“看到了,麻袋里装的什麽?”

“死人。都是他亲手杀的。”

“这些人做了什麽,给他杀了?”

“都是重火宫的。”

我微微一愣,更加注意。

“看不出来啊,百灵长了一张公子哥的脸,谈吐举止也够体面'炫‘书‘网',怎麽出手这麽狠?”

“我呸,我老婆今儿一看到他,立刻就给他那双桃花眼勾了去。我给她说那是个杀人魔,她还觉得他更加有魅力。明儿就把她休了去。”

“行了吧你,你什麽时候对你老婆凶过?”

“你真是没看到百灵杀人的模样,太恐怖了,简直不像个人。我看到不少人杀人,从来没哪个像他那样的。简直就像人人都是他的杀父仇人。人家气都断了,他还要在别人身上划几个口子。”

“有人说他是豔丑养的婊子,看来是真的。”

“哈哈哈哈,是啊,平时给人欺负多了,这会儿来这里卖骚。”

我吞唾沫,却看到那两人瞬间倒地。

我简直不敢相信,有人来我居然没有察觉。

可更令人诧异的是站在他们身後的人──确切说,是他手中的剑。

那是一把长细而轻巧的剑。百炼钢的剑锋,黄金制的柄。柄上迎风摇摆的,是白如初雪的羽绒。

血珠顺著剑锋滴落。

那人弯下身子,用死人的衣服擦拭剑身。

剑回鞘。他回头走了。

之前他的身子被马棚挡住,现在一转身,绾在一边的乌发丝丝缕缕,飞舞翻转。他穿著风雀观的衣服。但因为是背面,我看不到他腿上的刺绣。

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实。

揉揉眼的瞬间,他已经消失不见。

凤翎剑应该在重火宫,这一把或许是赝品。

但这背影,这种走路姿势……太像了。真的太像了。这世界上怎麽会有这麽相似的两个人?

一定是想得太多,产生幻觉。

再回神的时候,客栈里的鸟类们都走了。

七日後,我在客栈二楼窗户旁往外看,白翎带著一帮风雀观的人前来投宿。看这架式,似乎愣是准备轰轰烈烈闹一下少室山才走。

我对下面大声唤道:

“白翎大尊主!”

其他人都抬头看我。白翎还是蒙著那个面纱,停了停,没抬头。站在原地不动。

我跳下窗户,落在他面前。

“大尊主居然提前来了。”

“你不满意麽。”

“我当然满意,我还荣幸得很哪。不过,大尊主如果有事,就别在这里住了。把解药给我就好。”

“怎的,嫌我麻烦?”

“风雀百灵是个大忙人,谁都知道,我就不多解释什麽了。”

“我要不给你,你也不能拿我怎样。”

白翎真是个偏激狂。说话永远是那个“我就如何如何看你如何如何”的调调。问题你偏偏又有事要求他,实在让人好不耐烦。

於是从怀里摸了摸,掏出一个小锁,放到白翎手中:

“这是我大老远跑到东海买的东西,本来准备以後拜师学艺送给师傅做礼物。现在送给大尊主,以表谢意。”末了,又补充一句,“很贵哦,要一千两。”

白翎握住小锁,仔细看了看。小锁镀了一层金,上刻有两只小鸟,特别精致。

“一千两买这个?是挺贵了,不过你确定要送我麽。”

我拍拍他的肩:“虽然贵,不过我也不缺这一千两的。”

“林宇凰,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一件事?”

“什麽?”

“这锁是洛阳产的。三十两一个。”

我木了。

“你怎麽知道?”

他把小锁翻过来,下面刻了四个小小的字:

洛阳制造。

“哦,那我上当了。”我拍拍脑袋,“肯定是洛阳商人运送到东海的。可惜。”

白翎轻笑:“我再给你说一件事。”

“嗯?”

背上毛毛的。

“这鸳鸯锁又名情锁,是洛阳男子专门送给爱妻的定情信物。意为鸳鸯相锁,不离不弃。”

“大尊主,我突然想起,我昨天在少室山外遇到山贼,被抢了个光,现特别缺钱。”

我刚想把锁抢回来,白翎已经把它塞到衣服里:

“你刚说什麽?”

我终於暗下内力,逼出几颗汗来:“我……”

“怎麽了?”白翎忽然上前一步,“怎麽脸色这麽白?哪里不舒服?”

“我……那个蛊好像对我身体有害。大尊主,我浑身都很痛。”

“不可能。鬼母告诉我,这个蛊是无害的。你哪里不舒服?”

“我不知道,不知道。好难受。”

“你等等。等等啊。”他连忙扶住我的肩,从怀里拿出一个小药瓶,匆匆忙忙抖出几颗药丸,“服了以後,五日内蛊基本就可以解了。不过我不知道你身上是怎麽一回事,现在还疼吗?”

“我,我可能快死了。”我抓住他的衣襟,吃力地说,“告诉我,风雀观有没有,一个叫做,林轩凤的人……”

“没有。”他急道,“都什麽时候了,还问这种问题?你现在觉得怎麽样了?”

“不疼了。吃了药就不疼了。”我站直身子,拍拍衣服,朝他拱拱手,笑得分外灿烂,“多写白翎大尊主赏赐。就此告辞。”

白翎愣住。

“林宇凰,你──”

白翎这小子肯定看上我了。看上我的人大部分都是变态,哪天不小心被他以爱我就要杀了我的理由灭掉,那才划不来。对这种人,走为上策。

於是我跑了。

回到客栈飞速收拾东西,收到缺右眼的飞鸽传书。当下动身赶往长安,去会见缺老弟。

长安离少室山不远,天刚一黑,我就在长安客栈住下。有钱人的日子就是好,客栈房间随便你挑。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节约点好。选了个中档次的房住下,下楼要了点酒菜,但发现门外格外喧哗。

华灯初上,帝里春光。

门外人来人往,风淡暖烟。

一群红衣男子起著骏马,加鞭赶入京师,冲破寂静,大声吆喝道: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武霸天下!双成步疏!”

“平湖春园主办中原武林第一婚事!”

“四个月後,平湖春园,欢迎大家都来参加!”

“中原武林第一婚事!重莲步疏!”

十里红莲豔酒五六

平湖春园在济南东方,临海,与东瀛相对。江水古柳,扬丝依依,美不胜收。选在那里成亲,确实是风情月夜,无限逍遥。

只是,如何也无法联想到,新郎是重莲。

尽管和他相处了很久,但一直觉得他是误落凡尘的嫡仙,或是炼狱重生的修罗。喜事花堂,同牢之礼,似乎怎麽都联系不到他的身上。

新郎是重莲。新娘是步疏。

天底下最骄傲,最可能孤独终老,也是最令人神往的两个人,居然快成了夫妻。

说起来都觉得好笑,又有些可悲。

重火宫的事我鲜少插手,但最起码知道他此次成亲必有目的,也清楚他对步疏即便有感情,也不会多深。林二少我跑小江湖多年,知道这男女情爱有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凡人和凡人,丑男和丑女都可以成为一对儿。但变态和变态,一定成不了。

他要放出消息,不仅仅是为了重火宫里的事吧。多少有气我的因素在里面。不过重莲一旦陷入情网就跟个呆子似的。武功我比不过他,但对於他某些幼稚的行为,二少我一双法眼,瞬间把他看穿。

他要玩就让他玩。我继续忙我的事。

先去找司徒小雪天,再等缺右眼。

只是一路上听到很多消息,有点呕血。

“步疏自命不凡,清高得要命。果然看到重莲还是倒下了。”

“步疏这麽恶心的女人,重莲也要娶?”

“重莲不男不女的,配双成步疏,是否有些癞蛤蟆吃天鹅肉了?哈哈,我敢打赌,两个月以後,步疏保证会休了他──他没有老弟啊,怎麽好娶女人?”

“其实他们挺配的。”

“话说,重莲还真没什麽良心啊。林宇凰一死,这才几个月就换新的了。”

“林宇凰死了?”

“重莲果然是女人,水性杨花呀。”

“我原来听说,步疏太漂亮,所以不相信真爱。她认为爱上她的男人都是冲著她的美貌去的。所以,只有不爱她的人才值得她爱。看来都是狗屁啊,这女人一遇到爱情,就跟傻子似的嫁过去了,也不看看人家是不是在利用她。”

“步疏的眼力也真他妈妈的够奇怪,这天下男人占了一半,她先是找了个最丑的,现在又找个不是男人的。不过这下好了,步疏是豔丑的心肝。重火宫和天山一打起来,有好戏看。”

我特想去把这些人的祖坟都挖了。特想出去吼一下:人家成亲关你们什麽事?重莲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是仙人!你们这些狗男狗女,能同时武功第一容貌第一还能生孩子麽?

提到孩子,开始同情步疏。

雪芝讨厌一切和自己父亲有接触的女人。连我和血凤凰搭讪她都气成这样,如果是重莲,她不劈掌灭了步疏?

对了,血凤凰?

血凤凰的消息几乎是从天山复出就断了,莫非她是天山人?

我知道的天山的女人,只有步疏,般思思,鬼母。

鬼母行走不便,排除。般思思脸是烂的,而且烂到无法易容,排除。

血凤凰是步疏?

假设是步疏。我在福寿客栈的暗示里看到三个人。一个蓝衣男子,一个红衣男子,一个白衣女子。若说白衣女子是步疏,那另外两个人是什麽人?

抵达紫棠山庄,司徒雪天又特热情地跑出来接我:

“醋罐子是不是要打翻了?”

就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他莫名对你好的时候,一定是打算奚落你。

“打翻什麽,他们俩是互相利用,到最後肯定有一个人要倒下,倒的人又肯定是步疏,我有什麽好吃醋的。该替重莲高兴才对,捡到个好骗的女人来完成灭天山大业。”

“宇凰哥,重男轻女就不对了。谁说步疏那麽好对付了?况且,给她撑腰的人,正是最难对付的那个。”

“重莲一定赢过他们。”

“你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担心。一是不清楚豔酒的背景,二是……步疏真的太漂亮了。

“他们是在暗里较劲没错,不过对手容易惺惺相惜,尤其是对步疏这种欠虐的女人来说。我可以这麽说,只要重莲还有一点男人的特征,就绝对受不住她的诱惑。”

“没关系,美人和美人,一定成不了。看看我和重莲,我和林轩凤,唉。造孽呀,下次找个平凡人吧。”

“宇凰哥,你肚子饿麽,我们去吃东西。”

长安春饭馆。

色字头上一把刀,万恶淫为首。一有桃色消息,气氛之活跃,群情之兴奋,岂是言语所能描绘。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一看表情就知道他们的侧重点是婚礼,还是两派之斗。

忽然有个大汉狠狠拍桌道:

“行了行了!不管是重莲利用豔酒,还是豔酒利用步疏,还是步疏利用这两人,重莲这臭小子运气都够叼了。银子让他拿,武霸让他当,还有步疏让他操!不管结果如何,人尤其是男人能活到他这个地步基本就没有什麽好追求的了!”大汉稍微顿了顿,“对不对呀,小黄鸟?”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便冲过来,把我拖到他那桌旁边:

“都给我起来!”

南客庐的人齐刷刷站起来,兵器酒瓶的声音乒乒乓乓。

“这是我老弟,姓林,都知道了?”

“林大哥好!!”

我拱手干笑:“好说好说。”

这堆人里可是有花白头发的老头子,把我叫得真老。

缺右眼拉我坐下,那些人也跟著坐下。

“你们听好,以後林大哥的事就是我的事,他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以後他要遇到什麽困难,你们要不帮,我把你们脖子都一个个都掐断了。”

“是,帮主!”

我擦把汗,朝雪天挥挥手。他走来,我给缺右眼说那是我朋友。缺右眼把我从头到脚看一边:

“你的朋友怎麽都是些小白脸,莫非物以类聚?”

“缺大爷,你是小白脸麽?”

“是曲大爷!”缺右眼重重拍我的肩,一杯酒塞到我的手中,“不过我喜欢你这话,喝!”

我和他干了一碗酒,擦擦嘴巴,擦擦衣领。缺右眼又招待雪天坐下。雪天在我耳边悄悄说:

“看不出来你会喝酒。”

“会喝酒的人一定要是大肚子大胡子麽?”

“不,我以为能喝酒的人,往往性格比较豪迈或者沈稳。”他顿了顿,笑道,“莲宫主的酒量应该不错。”

“他?”我哈哈笑起来,伸出一根小指头。

“不会吧?”

“我骗你也是这个。开始我也以为他能喝,後来发现一杯就可以灌倒他。他从来不喝酒,我再逼也没用。但他神智不清醒的时候喝过酒,之後发酒疯,愣要跳到莲池中去摘星星,还是我去把他抓回来的。”

其实以前问过重莲这个问题。我说你可是重火宫的宫主,酒剑相伴又是何其潇洒的事。花遗剑武功不及你,但人家喝酒起来还真是大侠作风。哪像你,平时无比帅气,一到喝酒就跟姑娘似的扭捏。

他只是笑,不作回答。

女人是水做的,往往酒量比男人好。重莲要真去练练,绝对比寻常男人厉害。

现在大概明白了些。经历风雨越多的人,越容易对酒上瘾。

男儿有泪不轻弹。酒能够将泪水化作满腹烈火,让人浑噩,让人沈醉。总是说浅尝辄止,实际还是会醉。想要不醉,只有不喝。

但真正能不沾酒的人,少之又少。重莲便是其中一个。

他并不是粗糙且缺乏感情的人,但他理智得令人无法相信。

他不喝酒,或许只是想要让自己永远清醒。

总觉得一旦他醉了,便会垮掉。

那次重莲说要摘星星,我拦腰抱住他,他还在不断挣扎,说一些莫明其妙的话。先是说,爹,九犬一獒。孩儿是最明亮的那颗星星。对不对,对不对?

一连问了几十次对不对,他忽然说,凰儿,为了你,我连天上的星星都愿意替你摘。然後又重复了几百次,我要帮你摘星星。

我使劲甩甩头,站起来倒酒:“别讲他的事了。来来,缺大哥,我敬你!”

十里红莲豔酒五七

我万万没料到的是,重莲不会喝酒也就罢了,缺右眼居然也是个水的。两三坛子下去,他就开始左摇右摆,满口胡言: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恶心的事,就是被人丢到粪坑里三个时辰。起来的时候,老子觉得像重新投胎一样。”

“这辈子老子觉得最丢人的事,就是释炎那老秃驴把我赶下少室山的时候,那麽多弟子,他把我的袈裟扒了,还生生把我头上的戒疤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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