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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大清年华-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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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床上吗?”

“萧轩,你比胤禛还混蛋,竟然敢嘲笑我!想造反了……”

为了和谐,再度拉上帘子……

三个月之后,阳光明媚的天气。

“萧轩,你是个混蛋!我要杀了你啊!”

可怜的秦依然,目瞪口呆的看着手中的验孕纸,那两条鲜艳的红线仿佛在赤luo裸的嘲笑着她。上辈子已经生了四个娃了,生孩子的痛苦简直是让她不堪回首。可是,为什么这辈子她又怀孕了呢!

萧轩偷偷的把余下没有用完的避孕套扔进了小区的垃圾桶里。那些可怜的避孕套上,至少被他用针戳了不下二十个小窟窿。

他这辈子可是萧家的独子,依然也是家里的独生女。他们要是没个孩子,两家的老人该着急了。他这次绝对没有任何的私心,纯粹是为了让老人家安心的。不过,夫妻两人都是独生子的,现在似乎允许生二胎了……

下一个孩子到底要不要呢?这是个问题。

正文 胤禛番外

胤禛番外

临死之时,胤禛回忆着自己这充满色彩的一生,只觉得小蝶就是那一抹明媚的阳光,点亮了他的生命。如果没有小蝶,也许他在临死的时候只能回忆起勾心斗角,回忆里除了玩弄权术什么都没有。

可是,那性子跳脱的傻蛋女人,却带他领略了生命的多姿多彩。他们一起踏遍了大清的江山,一起看遍了日出日落,吃遍了天下美食。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皇帝,能够像他这般幸福。

都说人死如灯灭,可是为什么他死后还可以看的到,还可以感觉的到心痛。他看到小蝶费力的将他那已经冰凉的身体拥入怀中,看到她明明颤抖着嘴唇悲痛万分,却依旧挂着温柔的微笑。

他看到小蝶失神的喃喃自语,看到小蝶的手指缓缓的滑过他的嘴唇。看到小蝶的眼泪打湿他的脸颊。灵魂深处传来撕心裂肺的疼痛,他想要再次触摸她的脸,指尖却穿过她身体,连一点余温都无法感觉。

他飘在小蝶的面前,听着她回忆起过去的一点一滴,听着她抱怨自己的狠心离去。他原本以为自己要这样跟随在小蝶的身边,直到自己的灵魂飘零,消失在天地之间,可是意外却发生了……

他看到小蝶小心翼翼的将他平放下去,自己平静的躺在他的身边,牢牢的牵着他的手。他清晰的听到小蝶低声的喃喃自语,没有了他的存在,就真的了无牵挂,也该回去看看了。

回去?回哪里?难道是回那个充满神奇的二十一世纪?

小蝶的身上忽然亮起了温暖明亮的白光。在这束光芒的照耀下,他看到小蝶的身体里冒出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灵魂。那个灵魂紧紧的闭着眼睛,缓缓的升空,仿佛要离开这个世界。

他焦急的伸出手来,想要留住她,可是他的手依旧毫无痕迹的穿过了她的身体。还好,当他焦急的去拉她的手时,竟然真的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柔荑,就像床榻上的小蝶紧紧的牵住他的手。

一阵迷茫过后,再度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不能言语,不能走路,这种状况让他差点精神崩溃。而他的不哭不闹,又差点让心疼儿子的便宜爸妈崩溃。

经过最初的无奈和郁闷。他还是非常坚强的熬到了长大。学业自然不成问题,继承父亲的公司将之发扬光大就更不成问题了。于是,他很轻松的成了年青一代非常出名的企业家。

这样看来,他应该算是幸福的。可是,他的笑容却越来越少,一个人发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因为,他来到了这个世界之后,不仅身份和姓名改变了,就连样貌也与前世有很大的不同,就算小蝶从他的面前经过,或许都认不出他来。

这种情况维持了很久,直到有一天,他在宴会上见到了那个整天笑眯眯的秦老伯。几次接触之后,秦老伯对他简直是赞誉有加,甚至还提议将女儿介绍给他认识。也就是那次,他听到了那个让他燃起希望的名字——秦依然。

如果他没有记错,小蝶曾经又一次在酒后说过,她的现代名字就叫做秦依然。虽然有了希望,可是他却更加的心惊胆战,生怕到最后发现自己认错了人,白白的高兴了一场。

经过一番仔细的调查。他甚至还雇侦探调查了其他所有叫做秦依然的人,最终得出了让他激动万分的结论——秦老伯的女儿就是小蝶。

朝思暮想了二十多年,一朝得知自己的爱人正近在咫尺,他恨不得马上就去将那个女人拥到自己的怀里。

两辈子都是急性子,所以他几乎在得知秦依然身份的同时,就去她所在的学校找她。可是,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青春洋溢的秦依然,正像个纯洁的小白兔一样,满面微笑的围着一个可恶的男人打转。

这一世的秦依然明显没有上一世的记忆。那么,她只是单纯的秦依然,而不是陪自己度过了几十个春秋的年小蝶。

满心失望的离开那个校园,也许他连脚步都是异常沉重的。他想过就这样忘记上辈子的事情,重新开始这一世的生活,可是那些幸福的回忆总是困扰着他,让他无法忘记,无法忘记小蝶的巧笑倩兮。

他再次请了侦探社调查秦依然喜欢的那个男人,却发现那个人只是贪图依然家的钱财,把那个傻蛋女人当做取款机在用,准备骗财骗色,根本就不是真的喜欢那个傻乎乎的笨女人。

得知这一点之后,他毫不犹豫的向自己未来的岳父表明了立场,他喜欢秦依然那个傻女人,他要娶那个傻女人做自己的妻子,并保证一辈子都不会让她受到半点伤害。

当然啦,他还是小看了秦依然的任性和反叛程度。这个小女人竟然为此和亲生父亲彻底闹翻,并且坚定的跟在那个混蛋男人的身后,追求她所谓的爱情。那男人究竟又有那点好的?

第一次,他开始憎恶这个法治社会。如果,如果这是在清朝。他一定会把这个男人千刀万剐,甚至下油锅,最后挫骨扬灰!第一次,他知道嫉妒是会让人疯狂的,就像当年武氏为了报复竟然点火自自燃,那何尝不是一种疯狂!

她陪那个男人去吃饭,自己坐在她的斜对面,希望她可以在偶然间抬头的时候,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她陪那个男人去喝咖啡,自己坐在她的背后,听着她兴奋的讲着自己一天的见闻,还有宿舍里那群女色狼们的趣事,却依旧只是她的路人甲。

她陪那个男人去看电影,自己就坐在她的身边。看着她的眼神不是停留在荧幕上,就是停留在那个男人身上,最过分的是那个男人竟然厚颜无耻的让她在电影演到一半的时候出去买饮料。

就在他以为自己一辈子只能做路人甲的时候,竟然听到那个愚蠢的男人咒骂,恋爱一年半多,那女人竟然一直不肯陪他去开房,如今这女人和家里闹翻了,两人一起在外面租房住,竟然还要一人一个房间。

在这种接近绝望的时候,这个消息无疑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既然那个白痴男人那么像想要女人。那自己就给他送一个过去好了。

于是,美艳的莎莎就顺理成章的出现在那个男人的身边。妖娆,性感,妩媚,热情似火,如此尤物的莎莎,只用了一个周的时间就把那个白痴男人给摆平了。

可惜,秦依然竟然单纯到看着莎莎挽着那男人出现在她面前,还傻乎乎的去相信他们之间是单纯的好朋友关系。

无奈之下,他只能让莎莎表现的像一个妒妇一样,将她偷偷录下的语音作为证据。让那个傻蛋女人彻底的死心。

萧轩甚至算计好了,在秦依然伤心难过的时候,出现在她的面前,帮她度过这段阴郁的时期,并顺便将她拐成自己的老婆。

可是,为什么这笨女人要晕在他的车前呢?这又是搞的哪一出?

忽然,一道亮光一闪而过,他恍惚记起小蝶曾经说过,她是因为失恋了,然后又倒霉的被车撞了,最后才穿越的。难道,难道小蝶说的就是现在?

当她在医院醒来的时候,他的心脏都快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他的小蝶,会回来吗?可是,结果不仅是失望,他还被她当成了疯子和神经病……

好吧,至少情敌已经被扫地出局了,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胜利不是吗?

不过,作者虐待他了这么久,好消息总是有的。至少这一次他提出的相亲晚宴,这傻蛋女人没有拒绝!

第一次正式见面,小蝶果然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那个清纯可爱的小白兔,竟然变身为性感妖娆的神秘女人,特别是黑色的丝质吊带裙,还有那黑色的丝袜,如果不在乎那可恶的烟熏妆,也算的上一个小美女了。

现代社会在服饰上果然比清朝要好很多,特别是如今的小蝶,在如此大胆的服装的衬托下,显得越发的诱人。好吧,他应该承认,这样的小蝶对他影响实在很大,恨不得马上就圈进怀里不放。

见面算不上友好,现代的小蝶很血腥,很暴力。他只是没忍住,趁机抱了她一下而已,竟然换回了一个响亮耳光。好吧。她现在不认识自己,这耳光打的其实不冤枉……

他的助理一定是个爱情白痴,给他提出这死缠烂打的招数竟然完全不起作用。饶是这辈子他的脸皮已经够厚了,可是纠缠了这么久之后多少还是有些脸红,也有些烦躁。

大仙不愧是大仙,如果去摆摊算命一定能蒙对一大半!就在他忍不住想要把小蝶掳走的时候,大仙竟然提议让他请客吃饭,而小蝶也第一次在走神时作出了上辈子最习惯的举动。

忙活了一年半,终于把老婆娶到手,追妻的滋味真是不足向外人道也。虽然他对这样的小蝶还有些不习惯,不过有老婆总比没有好……

什么?新婚之夜过后她竟然就恢复了那段记忆?他这么久的追妻行动究竟是图的什么啊?早知道如此,他还不如直接霸王硬上弓呢!

小蝶,你惨了,爷这辈子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你的!爷这二十多年担惊受怕的的苦,还有吃醋等候的罪,你就慢慢等着被“报复”吧!上辈子生了四个,这辈子可以不用这么多,三个也就足够了……

福宜番外(笑版)

我叫福宜,性别男,外号花美男。你不信?不信就算了。言论自由嘛,我当然尊重你的判断……

我有一个貌美如花却性子脱线的额娘。这你不信?那可不行!我额娘可是出名的清朝十大美人之一,不容置疑的!至于脱线,你见过哪个贵妃带着儿子,还带着当朝的皇上一起玩诈死的?

我有一个冷酷的皇帝老爸,有一个全能开拓型的皇帝爷爷,有一个不算丢脸的皇帝哥哥。如果不是我“死”的太早,也许我自己就是皇帝……当然,如果当初我真的不幸做了皇帝,也许我会变得更败家……

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很幸福。我有着爱我的阿玛和额娘,锦衣华服,玉庭豪居,珍馐美味,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有时候我依旧会觉得不满足,因为我没有精神上的追求,整日只是浑浑噩噩。

一个人什么都不缺,但是不能缺少梦想;一个人什么都没有,但是不能没有追求。为此,我立志做一个败家子,做一个世界上最成功的败家子!

败家,也是有学问的,败家也是有讲究的,败家也是有高度的,败家也不是随便找一个谁就能败的。我不仅要败家,还要败的让人从心底钦佩,要败家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要败家不容易啊!一定得有个超级富裕的爹妈宠着,在那厉害的爹妈眼里金子就得跟粪土似的,随便一出手怎么也得有个百八十万两。什么丫鬟美女啊,宝马香车啊,园子庄子啊,可以享受的全给自家的宝贝儿子配上。

老爹老妈还得有个特厉害的身份,在一个浩浩大国里怎么也得是个皇上、贵妃一类的名头。再配一个特妖娆、妩媚的太监,只要爹妈刚一亮相,甭管有事没事他都得尖着嗓子喊声“皇上驾到,贵妃娘娘驾到!”

身前马上就得跪着一大片瓦亮瓦亮的脑袋瓜子。还别说,什么尚书、将军,什么宰相、辅国,一个个全都跪成一溜儿,排好队,表情要特真挚、特崇拜的那种。要是没有个正三品以上的官阶就回家呆着。想跪还没你的位置!

各色人物一出场,开口就是“奴才”长“奴才”短的,低头哈腰,低眉顺目;你要说个“微臣”,你都不好意思和人家站一块儿!

那得是个什么身份?我觉着怎么也得是个阿哥吧。阿哥?那就是个配角!怎么也得是个最受宠的阿哥!捅翻了天都得继续宠着的那种!你还别嫌有难度,这是基础!没这水准还想当败家子,白日做梦还比较适合!

还得有两个特厉害的手下,就像疯子和老九那种,甭管有什么事都能给你摆平了!情报、生意、权势、毒术,没有他们不精通的,还得铁了心的忠诚,让他为你死都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就一个字……牛!

你得研究败家子背后的基础。能败的起家还让人心服口服的,根本不在乎他败的那点钱数。什么叫败家子你知道吗?败家子就是随便逛条街都会买下其中半条,甭管有用没用,想买就买,想败就败!

所以,我的口号就是:帮老爹老妈可劲的花钱!

可惜,好景不长,败家子没当两年,厉害的身份就被老妈给玩没了。老妈这人,什么都好。就是不够狠心,总想着要做个好人。就武氏那种疯子,留下就是个祸害,不定什么时候就咬上一口,让你疼上个几年。

这得是什么样的脑子,才能想的出点火自残的变态主意来?怎么着也得是个疯子吧?

你还别不承认,那作者,别装傻,我说的就是你!赶明个去医院做个全面检查去,没事别出来吓唬小孩子了!你说我长这么大容易吗?你手指头一点,我就破相个两三年,担惊受怕的,还得连累亲人,你这都什么心态?

后妈!你这就是典型的后妈!生怕读者不知道你绞尽了脑汁,没事就跳出来折腾一下!跟那导演王晶似的,拍个电影还要出来抢戏,你以为混个盒饭就那么容易?

咴儿咴儿,咱言归正传,不说这些不和谐的话题。

身份没了,幼时的梦想只能破灭。我不是说了嘛,这人哪,总得有点念想啊,要不活着不是太没趣了吗!

于是乎,我的梦想就改了!

改了?真改了?

嗯,改了!绝对改了!

就这么着,离家出走之后,我的梦想就变成了做世界首富~!

怎么样?筒子们,虾米们,我的理想是不是突然变得阳光明媚起来了?

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特别是我,花美男一般的福宜,怎么能和像年幼时那么的幼稚呢!人是要成长滴,特别是我这种粉丝众多的阳光美少年,更是要注意形象啦,否则粉粉们会接受不了滴!

要做世界首富可不容易,绝对是有难度滴。就凭老妈留下的化妆品生意和老爸弄出的进出口贸易,想做大清首富还可以混混,要成为世界首富那就只能每天多睡会儿,期待在梦里实现了。

为了实现理想,我只好拼命赚钱。以前败家花出去的如今要成倍的赚回来。先要百倍的赚回来确实有些不容易,斟酌了很久,我终于决定把目标定小一点,只要一千倍的赚回来就勉强可以了。

赚钱那么枯燥,咱就不提了。

然后,该讲讲我的小叶儿了。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 以上这些,说的肯定不是我家那位小妖精……

林叶儿。三岁开始就整天流着鼻涕跟在我的后面小跑。一边扯着我的衣服不放,还一边把鼻涕抹到我的衣服上,让我真恨不得把她扔进粪坑里。不过,想想恐怖的师父,和师父那层出不穷的怪招,我只能忍了下来。

为什么每天晚上睡到一半怀里总会多一个脏乎乎的小丫头?为什么这小丫头睡姿不雅,总像只可恶的八爪鱼?为什么那么小的丫头能占大半个床和整个被子?我这究竟是造了什么孽?

好不容易小屁孩不流鼻涕了,我竟然习惯了身边有这样一个跟屁虫。习惯的力量果然是伟大的,哪天要是没听到那声娇滴滴的“福宜哥哥”,我竟然会觉得心里少了点什么,整个人都空空荡荡的。

小叶儿很喜欢撒娇。鼓嘴,装猫咪,装哭,打滚,简直有着层出不穷的小花招。不过,这些小花招非常好用……每次只要看到她装可爱,我马上就会偃旗息鼓,立马变得爱心泛滥。

大婚那年我十五岁,隐约的知道了男女之事。可是,小叶儿才十一,还没有发育……

正值青春年少之际,每晚娇妻在怀,却必须咬着牙做正人君子,你知道那种痛苦和折磨吗?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偏偏无良的额娘还天天拿此事嘲笑我,人生啊,真是越发的昏暗无光。

当然啦,冬天来了,春天就一定会紧随其后。十五岁的小叶儿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纯美的让人忘记呼吸。经过这四年的谋划(从大婚开始就动了歪心思,一直谋划了四年),终于一朝得手,吃干抹净,嘿嘿……

可是,这事忘记和老妈打报告了。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就被罚抄三字经,还是一百遍……

老妈这是报复,绝对是赤luo裸的报复!可是,家有一母,还是霸主,我就只能忍气吞声的乖乖认罚了。

接下来,生意越来越好,老婆越来越漂亮,儿子一连生了三个……

然后,老爸老妈不告而别,老两口学年轻人追求二人世界,自己跑出去游山玩水去了。这老两口。思想还挺新潮的……

既然老爸老妈跑路了,闲着也无聊,我干脆收拾行李,带着老婆儿子出国旅游去了。金发碧眼的,大胡子的,还有黑鬼,世界真大啊,果然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世界大了什么鸟人都有……

时间过的飞快,等接到弟弟的书信赶往京城时,我恍然的发现,原来已经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

阿玛的突然去世,额娘的含笑而终,那紧握的双手彻底的把我震撼。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爱情,能让人相携变老。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爱情,它让人生死相随!

当我再度握着叶儿的手,我突然觉得自己仿佛拥有了全世界。幼时的理想,现在的目标,与这简单的携子之手相比,竟然马上变得黯然失色。

幸福,其实一直很简单……

那时候开始,我有了一个平凡的梦想,那就是幸福的陪着我的小叶儿慢慢变老。

阿玛和额娘用他们的言行教会了我很多很多。而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知足和珍惜拥有。

原来,幸福一直都在我身边……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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