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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明器-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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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名字?从见面到现在,我还没有听过你说话呢。”

少女没有说话,在地上写了几个弯弯曲曲字,乍一看跟一团凌乱的线头一样。吴忧和艾云面面相觑,都不认识。

艾云对吴忧道:“看来这是个哑巴,写的字咱们又不懂,这下麻烦了,幸好她还能听懂咱们的话。”

吴忧还没说话,那女孩子却不干了,忽然开口道:“谁说我是哑巴?你才是哑巴呢。”声音清脆,发音准确,一口字正腔圆的周国官话。

“你……会说话啊!”艾云惊讶道。

吴忧也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女孩子,在云州地方能说这样标准的官话的至少得是那种官宦人家的孩子,延请到来自京城地区的老师,受过正统的汉家教育才行,一般富裕人家都不会这样阔气,她显然不是个普通的乞丐。

女孩又朝着吴忧转过脸,带着挑衅的神气道:“看什么看?不要以为你把我带出来就真的对我有什么恩惠。你以为你是谁啊?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就乱下结论,还好遇上了姑娘我,搭救了你一条小命,要不然,哼哼,苏平早把你给摆平了。还有你们这些男人就是这么讨厌,随便就拿别人的性命做赌注,反正不是自己的,也不用好好珍惜对不对?你就是那种典型的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还沾沾自喜、自高自大的家伙,本来你拿我做赌注,我就决心不理你的,后来发现那个苏平在自大方面简直和你不相上下,长得又没你好看,所以才决定给你一个机会,你还不谢谢本姑娘?”

艾云怒道:“公子好心救你,你怎敢这样对公子说话!”

女孩道:“哎哟!正主儿还没说话,小情人先着急啦!”

艾云道:“你嘴巴放干净些,怎么年纪不大,恁地刁滑。”

眼看两人越吵越凶,似乎马上就要打起来了,吴忧只得道:“不要吵了!”

两人同时收声,吴忧对女孩道:“我最后问你一次,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刺杀梅兰菊。”

女孩仍然有些气鼓鼓地,对吴忧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本来也不关心不是么?谁要你这么假惺惺地充好人。是你说为我出头,为我报仇,出什么头,报什么仇?吴公子天纵奇才,这点儿小事还来问我,难道自己猜不出来么?”

吴忧本待不理她,却见她一副你能耐我何的神色,就是再好的涵养也不禁心中有气,冷冷道:“既然姑娘给在下出了这么个难题,解不出来好像太也对不住姑娘对在下的一番谬赞,那我便猜上一猜,有猜得不对的地方还请姑娘指教。若是姑娘觉得在下是在信口雌黄,尽可随时出声打断,到时候要走要留姑娘自便,你说什么羞辱在下的话在下也不会和你计较。这就算咱们打的一个赌,吴某输了,自然认罚,若是侥幸赢了,就请姑娘向艾云道个歉。”

女孩眼里流露出跃跃欲试的神色道:“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样能说大话的人呢,我也不占你便宜,这样吧,若是你真的能猜出我的身份以及和梅兰菊结仇的原因,我今后给你为奴为婢也绝不皱一下眉头,如果你猜不中,那么你便做我的下人,怎么样?”

艾云道:“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让公子做你的下人 ?'…'做梦吧你。公子,这个也不合理,就算你猜中了,万一她抵赖呢?”

吴忧先看了艾云一眼,安慰她少安毋躁,然后笑笑道:“云,我相信她,你也要相信她,我觉得公平合理,何况还是我先提出来的呢。”说着伸出左手掌,女孩本来伸出了右手,一愕之下也伸出的小小的左手和吴忧三击掌。然后就看吴忧怎么猜测她的身世和仇怨。一边的艾云则是干着急,她虽然一向对吴忧有信心,但猜这没影子的事情比大海捞针还难,可是吴忧已经说了话,事到如今也只好选择相信吴忧的能力。

吴忧先是闭目思索片刻,好像在整理自己的思路,过了一会儿才咳了一声道:“我以前从来没有到过云州,但是很多名闻全国的大事也是有所耳闻的。自从周王朝开拓疆土,经营云州,百年来,云州的汉人中最著名的望族当数花、王两家,他们是第一批响应周王朝的号召,进入云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人先驱之一,也是一直坚持不和当地少数民族通婚的少数大家族之一。他们也是周王朝在云州的汉民的中坚力量,虽然久处边荒之地,却始终没有被蛮夷习俗所同化,他们甚至比很多内地的世家大族更加重视纯洁的血统和正统的汉家教育。”

女孩子听到这里不禁露出一丝笑容,不知道是嘲笑吴忧正走向一个误区呢,还是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吴忧不为所动,仍是不急不缓道:“可是在张静斋和鄂必龙争夺云州的战争中,向这两家要求支援的时候却被拒绝了,理由是张静斋有四分之一的胡人血统,鄂必龙也一样,所以两家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中立的态度。因此张静斋深恨两家,同时也是羡慕两家雄厚的财富,所以在掌握了云州大权之后就罗织罪名,以谋反罪将两家治罪,两家直系亲属全被处死,沾亲带故的都受到牵连,充军发配、卖为奴婢的不在少数,两大家族一夕之间就成为了历史。听说最可怜的便是两大家族的数百名女性,不论老幼全被卖为营妓,供那些最下等的士兵凌辱,这些平日里锦衣玉食的女儿家哪里受过这种折磨,短短三天时间全都被折磨致死。唉,真是人间惨事。”

女孩听了这一段也是柳眉倒竖,气得浑身发抖。艾云则是骂了一句“禽兽”。

吴忧没有正眼看她两人,仍是徐徐道:“其实这只是乱世之中无数场人间悲剧之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想那花、王两家百年来协助周王朝在云州统治少数民族,他们庞大的家业哪一分不是建立在无数少数民族牧民家破人亡的基础之上的?单说张静斋查抄两家的家产,两家经营的牧场占了云州牧场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强,这些牧场原来的主人全都沦为了两家的雇工,他们家族扩张的过程中不乏*之事,张静斋抄了两家,据说边城少数民族牧民多有敲锣打鼓庆祝的。所以这两大家族的覆灭从另一方面来看,不失为一件好事。”

女孩冷笑道:“像你这样冷血的人还真是少见。”

吴忧没有理睬她的讥讽,使劲抽了一下鼻子,对艾云道:“云,他们应该已经把羊烤好了,你去跟他们说,让他们不用等我,开始吃罢,你也和他们一起吃饭吧,派个人给我和这位姑娘送点儿过来就成。”

艾云应道:“是!”向吴忧行礼之后就离开了。

艾云走远了,吴忧的眼睛映着远处跳跃的篝火,闪出一缕野兽般的寒光。一直注视着他的女孩儿被他吓了一跳,不禁后退了小半步,但是她马上就上前了一大步,挺起胸膛,表示不会示弱。

看着她孩子气的逞强,吴忧微微一笑,不过女孩感觉吴忧笑得就像草原上的狼王一样危险。她心里有些七上八下,又不想被吴忧看出来,只得催促道:“你快点儿往下说啊,笑什么笑?”

吴忧道:“我让艾云走开就是不想你的身份弄得尽人皆知。还是继续上面的话题,上面说的事情是人人皆知的,下面说的就没有太多人知道了。事实上张静斋手段虽狠,还是百密一疏。王家我不清楚,不过早些年花家曾出过一个性格十分叛逆的女性,跟家里一个异族青年雇工相恋,两人相携私奔了,花家以此事为丑,没有张扬出去。花家被灭门,这个早已嫁与胡人的女子虽说不被自己家族所承认,却还是心念家人,听了这消息便一心想着报仇雪恨,可是她一个弱女子凭什么和手握重兵的张静斋对抗呢?她把自己的希望全都放在下一代的身上了。她共生有一子两女,为了不惹人注意,仍是照着少数民族的传统习惯起的名字,教育方面也是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一起教,而且还教了他们一口流利的汉话,要说到汉话的正宗,恐怕云州再也没人能超过花家和王家了。”

女孩震惊之情溢于言表,不过很快她就像一只发怒的小母狼一样激动起来:“不公平!我不知道你是通过什么手段,反正你专门查过我!我不承认我们打的赌!”

吴忧又露出那种危险的有些邪恶的笑容道:“今天之前咱们见过么?或者说我有可能预见到咱们会碰上么?说实话,我是从来没有想到过,那天我约了人,不过绝不是你。”

女孩有些惶惑地摇头。她有些不敢看吴忧在夜色中精光闪烁的眼睛。

吴忧又道:“我们今天才见面,回来路上你也一直和我们在一起,我就算有机会也没办法察访地这样细致不是吗?只能说你运气不太好,我碰巧知道这个故事,猜到了你就是花家那位女儿所生的两个女孩之一,而且恰巧还知道,梅兰菊就是当初出首指证花、王两家的主要证人之一,后来又分到了部分花家在沃城的产业作为奖赏。花家的后人要报仇,自然不会放过这些狗腿子的。”

女孩这时候已经方寸大乱,颤声道:“你……你怎会知道!”

吴忧走到她跟前,在女孩耳边轻轻说了三个字,女孩更加吃惊道:“你……怎么知道我姐姐的汉名?”

吴忧道:“她现在为靖难军效力,参赞军机,深受重用,相信替你们家讨回公道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女孩道:“那么说……就是我家的仇可以报了?这些都是她告诉你的?你又是怎么确定我就是她的妹妹呢?”

吴忧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她的左手。女孩这才恍然大悟,道:“看来你说的没错,我的左手腕处有一块花形胎记,是从小就有的,除了家里人谁都不知道,原来刚才你用左手击掌就是想确认一下,果然够狡猾的……哎呀,她怎么可以把这种事情也告诉外人呢!”说着气恼地跺了跺脚,脸也红了。

吴忧道:“好了,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还能碰上故人。你要是不逼我呢,说不定我也不会想起这件事情来,那么以后我是叫你的哪个名字好呢?少数民族那个,还是汉名?以后你‘为奴为婢’也该有个称呼吧?”

女孩这时候才忽然想起了自己大言不惭的赌注,不禁面红耳赤,深深地低下头去,还好有夜色的遮盖,要是白天的话,非得找个地缝钻下去不可。半天才用细不可闻的声音道:“愿赌服输,公子不嫌弃的话,婢子愿意侍奉公子左右,公子就叫我小花好了。”

这时候有侍卫送来了羊肉,吴忧撕下一块递给女孩,笑道:“我怎么敢哪,要是被你的姐姐哥哥知道了,还不得吃了我!”又给自己斟上酒女孩道:“只要可以为我家讨回这笔血债,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答应你的。”

吴忧没有急着回答,啜了一口酒,轻轻吟道:“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於我归处?

蜉蝣之翼,楚楚衣服。心之忧矣,於我归息?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於我归说?”

吟完之后,吴忧叹口气道:“你去灵州吧,那里兴许更适合你。跟着我,你要走得路太长太危险,也许一开始我就不该将你卷进来的。”

“不,我不会离开公子,灵州有姐姐在已经足够了,只要知道她还安好,我也就放心了。公子请放心,小花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愿意马上就去找到兄长,说服他一同相助公子的大业。我的武艺虽然不怎么样,但我的兄长可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好汉。”

吴忧作难道:“这样不好吧,我会耽误你们的复仇大计的。”

女孩道:“公子这样说便太虚了,我也看得出来公子志向远大,早晚不是池中之物,而眼下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只求若是公子有飞黄腾达的一天,记着我们的好处便了,我们别无所求,只求能还我两家一个公道。为此就是等上十年二十年又怕什么!”

吴忧哈哈一笑道:“若是再推托倒显得我太小气了,那么便如花……花姑娘所愿,我吴忧在此立誓,在我有生之年,必为花、王两家洗刷冤屈,恢复名誉。”

女孩听了吴忧立誓之后反而怔怔地发了一会儿呆,她盯着吴忧的眼睛道:“小花就再多说一句,我们兄妹可以为你卖命,你不要忘记了今日的誓言才好,你起誓的对象并不只我自己,花、王两家上千条冤魂都在听着,若是你违背了今日的誓言,即使是死了,我也会化作厉鬼向你索命的。”

吴忧看着女孩凶悍的眼神,还有她身上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不禁心中感叹,也只有仇恨的力量才让这个女孩子年纪轻轻就变得这样狠辣无情。而她的姐姐显然更早就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感。若不是亲眼见到,亲耳听到,谁会相信这看似柔弱的娇躯里边充满了仇恨呢?

“我答应你。”吴忧郑重地点头。

“花莹谢过公子!”女孩几乎瞬间就换上了一脸纯真无邪的笑容,一下子就和刚才判若两人。连吴忧都佩服她变脸的速度。

看着花莹的如花笑靥,吴忧道:“现在我很希望看看你另一副样子呢。”

花莹一愣,道:“原来公子早看出来了,果然好眼光。我这个面具是当初花家请最好的师傅巧手作出来的,当世只有三张这种面具存留下来。据说戴上之后完全看不出来,看来遇上公子效果也很有限。”说着在脸上一抹,以快得看不见的手法迅速将脸上的面具摘了下来。

吴忧暗道一声惭愧,其实他并没有发现花莹脸上居然还戴了面具,而一看到花莹的面具下的面孔,他呼吸都为之一窒。

“公子?公子!”

“哦,咳咳,你还是戴上那个面具吧,一般人看不出来的。我想我该跟他们打个招呼,喝几杯酒去,你要一起去么?”

“我想马上就去找我大哥。”

“马上就走?好,就应该这样,那么你小心一点儿。我们如果离开,会给你留下标记的。”

“公子你真的没事么?”

“没事,没事,你骑我的马走吧。对了,你有钱么?”

“不劳公子操心,小花自有办法。”

“那么我也不留你了,你去吧。”

第十节 群狼

大月氏城地区,库思寨。

这里是库比伦人聚居的一个大寨子,也是完全由库比伦人组成的义军达明翰部的基地。

这一天,达明翰接待了来自远方的一支十个人的全部身着白衣的汉人小队伍,随后这些汉人就留了下来。

他们给达明翰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不久将有一支往大月氏城方向运输补给的队伍经过这附近,这对于一直手头困窘的达明翰部队来说确实是个大大的喜讯。春夏季的大灾使得他们的畜群损失惨重,再维持一支军队实在太勉为其难了。

达明翰四十多岁,他是个性格坚毅的库比伦人,身材高大,肌肉匀称,长期户外活动使得他脸色呈一种健康的黑红的颜色,这也是多数长期在草原上游牧的库比伦人的正常脸色。

本来库比伦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全是游牧民族,并没有固定的住所,但是自从汉人开始筑大城作为统治中心之后,牧民们为了反抗,也建造了一些像小型城堡一样的寨子和坞堡,平时储存一些物资,一遇到战争就将牲畜都赶进这些小型堡垒,虽然不能长时间坚守,但是对付那些乱兵、流寇防御效果还是很显著的,而一个村子的人往往因为季节性放牧地点不同而拥有几座这种小堡垒,这也使得发生在云州的战争既有典型的游牧民族快速骑兵战,也有汉人特色的攻坚战,战争形式多种多样,因此能在云州生存下来的部队不管是野战还是攻坚都有其独到之处。

吴忧这次带了乌厉和秦书两名小队长来,其他人则一个都不让跟来。他想看看这一支被乌厉评价甚高的部队是什么样子的,同时也想近距离地观察一下草原上的战斗特点。对于一个来自农业文明中心地区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事情还很多。吴忧还没有真的狂妄到自以为是所谓的天才。草原战争有其独特的规则,吴忧希望能以一个第一线观察者的身份获得实战经验。

达明翰对于这个带着十个人跑来的“徒弟”十分宽厚,不顾属下们的怀疑和反对让吴忧留了下来,并且坚持和吴忧兄弟相称。吴忧的聪敏和睿智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而且吴忧显然有过指挥大规模战役的经验,这在吴忧这种年纪的人中是很少见的。吴忧问的问题都问在点子上,显然对于带兵打仗是行家。

惊叹于吴忧的才气,达明翰待吴忧以上宾之礼,对于吴忧想实地观察草原战争的想法,达明翰也欣然同意。打过仗的人都知道,学习战争最好的地方就是战场。

经过游骑兵的侦察确认还有暗探送回来的情报,达明翰确定云州一支一千人的部队护送的辎重车队将在正午的时候在离库思寨二十里的松树镇停留吃午饭。这是他们唯一的机会,因为松树镇以东是达马各县,属于“夜叉”也速不该的势力范围,车队再向西走就可以得到大月氏城驻军的直接支援。这次云州军选择这条路线,从南方曲折走来,就是为了避开实力雄厚的也速不该的势力范围,而其他的义军还没有放在他们眼里。这支部队已经紧张地走了半个月,没出什么大事情,马上就要到达大月氏城必然会让他们松懈下来。

就是针对这一点,达明翰制定了出击的计划。

吴忧本身认为这是没什么把握的一仗。首先,达明翰手下能用的兵不过一千人,看起来似乎和敌人数量相当,但是装备方面很差,不愧是“轻”骑兵,除了一张弓,四壶箭,用于近身缠斗还有冲锋的长短兵刃则是各式各样,多数人用的是打狼的棍棒甚至套马杆。防具更是稀缺,只有几位百夫长有完整的甲胄,相比较而言,吴忧带来这十个人显得阔气得多。不但有全套装甲,弓、枪、刀无一不是淄州工匠制造的精良制品,惹得那些装备简陋的士兵们眼红不已。

根据达明翰的介绍,云州军的装备虽然比不上吴忧他们这样精挑细选,但是却是远胜于达明翰的部队的装备。还有那些守护辎重车的士兵,至少也有五六百人,这样敌人在数量上就远远多于达明翰的部队。松树镇离大月氏城不过七八十里,最近的驻军只有二十里,接到警报之后增援很容易。吴忧便装考察过即将成为战场的地方的地形,松林镇是草原上一个小镇,周围是一片草原,几个小山坡,无险可依,打埋伏都够呛。

最要命的一点就是达明翰的部队损失不起,一旦失败,就会被周围虎视眈眈的势力吃掉。

但是这一仗又非打不可,吴忧到了这里才意识到这次地震和旱灾给底层的百姓特别是牧民们造成的几乎是致命性的打击。面对短促的秋季和即将到来的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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