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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木头公仔-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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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不要管。

小声求他,下回吧,下回再……

下回?小姑奶奶,他苦着脸,下回要到什么时候。

我迟疑着说,有一个朋友,在附近的农舍那里租了房子,等她上班,我们可以去那里。

此话当真?

当真。

不可以让别人知道的哦,两个人低低密谋着,要干坏事似的。我把脸深深埋在他身上。

以后你得叫我姑奶奶。

这可如何使得,我的小姑奶奶。

可不要和别的女子又好了。

怎么会!

鬼才信呢。

微风拂过女生宿舍的楼顶。夜里没有什么星星,只看见了月亮这个怨妇。



再晚一些,天就更凉了,吊带背心、丝织的薄裙子还有冰激凌,都要收起来。

我说,我们去那里吧,那里有湖水,有小山,和上面开满的小黄花!

小刀小刀,五年前你就住在那里,天天练琴。你的淑娴的女友给你做饭,等你功成名就。

小刀小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还在和学校里的小男孩闹着小小的别扭。所有人都知道你会出来的。你那么好看,那么大气。

而我还不知道你。

小刀,你知道吗?他比你年轻,比你高,比你清秀,比你脆弱,比你飘浮。他从城东匆匆赶过来,只是来握我的手,告诉我他喜欢看我笑的样子。然后他还要匆匆地炫87book;còm书从城西赶回城东,回到他的英伦女友身边,还要让夜风吹散他身上的女孩子的气味。他不成器,没有出息,你看他现在只会来缠我玩。我知道你不会介意,你从来不介意我。你说,我会一首歌一首歌地写下去,一个一个地爱别人。

木头公仔(2)

其实,你只说对了一半。我本来不会爱别人的,因为你不爱我,我才不得不一个一个地爱别人的。他们说女人是水,是杨花,他们说水性杨花。我是一个好例子。小刀,小刀,你看看我,看看女人是怎么像水,像悲伤的杨花!你一念之差,累我一世轻薄如杨花,我能怨你吗?若他日相逢,你仍是扶了与你共枕的女人,还能看到我否?你还能看到我朝天的素面,全无尘埃?你可否知道这一个女子是单独为你留下?你若不管,东风拂老了,谁管?

你爱了西域你们家的清秀女子,爱了北方的长腿女人,又爱了法兰西的性感女子,你一个一个地去爱,却从来没有来爱过南方女子。你不爱你怎么知道呢?你焉知我不是上天细细为你打造的女人?

流年无声流转,你兀自美丽,独独使我轰然老去,恁地无端和霸道!



那个男人长得很丑。肥硕,多欲,野兽般的凶狠,无耻和下贱。

但吉他完全是吉他,不是武器,不是SOLO,不是思想,不是感情,不负载任何东西,恣意放纵,干脆爽快,毫无章法,甚至还卡通。

他是胡闹了,让我们发笑,让我们快活,但决不是滑稽。

有人鼓掌,有人起哄,有人目瞪口呆。

我突然变得高兴起来:好久没有看见这么酣畅痛快的吉他。

我喜欢没有章法,喜欢恣意而无顾忌,所以喜欢那个弹吉他的人。当吉他无关忧伤、愤怒和观念时,我就喜欢它。因为它不会让你爱上它,却让你快乐。

一个女孩子全神贯注地看着弹琴的人,目光虔诚。但她的眼睛掠过我时,是恶毒和挑衅的。

她才十八岁,花样的年华。

我暗自笑她。我不是她的对手,我没有她那么丰满,足够的年轻和足够的下贱。她轻佻地把身体粘上任何一个弹吉他的老男人,留下他们的电话号码。

我看见了很多人,哭的,笑的,闹的,穷形尽相,我不认识他们。

我有点想在某个人怀里哭一下。

凌晨三点,我终于蹲在酒吧门口哭了。

我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忽然嗔怪起来:你到哪里去了!我伸手抓住那个人,浑身发抖。

是他,那个弹琴的老男人。

他说,你刚才唱得很好。

我沮丧地说,不好。

我知道,他说,你觉得没劲,你知道有时候技术和劲儿是冲突的。

他应该看到我穿深紫色长裙唱歌。

他说,你那么小,可是唱歌的时候,声音却那么大,你知道吗,那完全不对。

我知道那是不对的。我不一定要那么大声地唱歌,而要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仅仅是因为爱过一个人。

这原本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我想找一张床,好好睡一觉。

到我那里去吧。

我不去,我说。

可是你困了,他说。

那又怎么样!不知怎的,就赌气起来,大声说,总不能因为我很困,就要到你的床上去吧?

小刀小刀,可不可以背着你爱上别人呢?我感到孤单。

真的想重新开始一场恋爱。就在这个秋天。



上台演出之前忽然看见了他。三年前的那一个。在人群中他不经意地掠过我,那张好看而又冷漠的脸。

连神情都没有变,慵懒、漫不经心。

我侧身让他,没有想和他打招呼。

眼看就要走过,忽然他说,还好吗?

还好。

最近忙什么呢?

生活呗。

你好好唱。

不干你事。

我希望你唱好。

他擦身而过,并没有看我。

演出完了,一大伙乐手坐在一起,吃饭喝酒。他领了一个西洋女子,随同另外几个人,在邻桌落座,两只眼睛,就看过这边。

不一会,他端着一杯啤酒过来,坐我身边,说,干杯。

我盈盈笑说,我不喝酒。

你看你看,他仔细端详,眼睛都变了。

我看四下无人注意,便大了胆子斜眼看他,如何变法?

变好看了,他柔声道。

呸,我作势要打他,却被他抓住手,半天不肯放。

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他压低声音,如耳语。

我嗔他油嘴滑舌。

他敛容道,你看我是那样的人吗?

我看你就是。

靠,他作委屈状:我当然不是。

你当然是。

好好好,我是我是,行了吧,这样你高兴了?

我有什么可高兴的,我扭身不肯理他。

这时候看见那个和他同行的西洋女子放眼过来。妩媚的杏眼,一袭紧身红裙,颇有些韵致,只是有点憔悴了,看不出年纪来。

哎,我问你,你是怎么认识你的英伦女友的。

在青海家里认识的。

你过北京,她就跟着来了?

然。

我不由得冷笑:你好本事!硬是被你拴住了一个女人。

我能有什么本事?他说,碰上了就是碰上了,一辈子总得碰上一个吧。

我的心隐隐有痛。是了是了,连你这等浪子,也碰得上真心女子,怎不见我碰上小刀,或是别个待我好的人呢?

木头公仔(3)

你过去打声招呼吧,他央我。

我哪里肯,说,你难道不知道我怕生。

我知道啊,可是她很喜欢你的乐队哦,你就给我一个面子吧。

总是经不住这样的男人的央求。我便过去,和那个女子说:

Nice to meet you!

她笑说,Nice to meet you; too。

我又说,You are a pretty girl。

她惶然笑说,你也很好看。

我说,在北京好吗?

她微微摇头,不是很好。

她脸上有淡淡苦涩,我不了解她的中国爱情。

去年看见你在台上唱歌,穿的是深紫的裙子,风吹你长长的裙裾,真是好看。她说。

三年前面容似水的女子,也是穿了同样一件深紫长裙,和她现在的男友并肩坐在酒吧门外的台阶上。半晌不言语。

过了很久,我推了推他,给你十块钱,能不能在别人面前假装你是我男友?

他说,能不能拿了十块钱之后,假装不是你男友其实是你男友。

遂不说话。

过一会他说,昨天看演出,看见那个乐队的吉他手小刀,穿的T恤,和你衣柜里放的那一件,一模一样呢。

我看了他一眼,说,他的那一件,正是我送的。

又不说话。

终于下班,他走到我跟前,擦去我嘴上的口红。没想到他欺身这般近,一时就由他去。

两个人默默到了街边吃馄饨。夜很深了,路灯立在惨惨的雾中。卖馄饨的人要收摊了。

没有地方去了,他就说,到我那儿去吧。

觉得百般不妥,却也没有反驳的理由,只好去他的排练场。

路上给他买了一瓶啤酒。他要给我喝,我说我不喝酒。

他喝了酒胆子就大起来,在屋子里一味地纠缠,而我总是不肯依他。

他便抱怨,你这个女子,怎生这样麻烦,这么浪费时间。换上别人,早就做了三回了。

第一次听到他讲如此粗鲁的话,不免伤心,垂首半晌,说,我和你的那些女孩,不一样的。

我会难过,会伤心。

我不想难过,也不想伤心。

于是等天亮。看着夜行的汽车一辆一辆地呼啸而过,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车灯把窗棂的影子印在地上,在我们面前奔跑着过去了。

黑暗中,我说,你在哪里?

他说,我就在你的旁边。

我听到他的呼吸,就在耳边。

只要一转身,就可以拥抱到温暖的身体。

一转身,我们都会拥有温暖的夜晚,彼此安慰。

天亮了,我便离开了屋子。

病了一大场。病好时,就铰了一头的长发。转眼冬天到了,穿了薄薄的灰色棉袄去找他。

他不在,屋里是另外一个男孩。问他去哪了,说是不知道。

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再没有蓄过长发。

京城有多少个酒吧,哪家新开,哪家关门,我总不能一家家去找。

如是三年。



半夜醒来,披衣起床,看着窗外透进的光,幽幽落在悬挂的衣服上。

三年前的月夜,无非也是一样的,只是可能要比现在凄凉愁苦。两个人漂来漂去的,明天就不知道会到哪里去了,就算有了情义,也无法相守。

天亮一别就是三年,音容未改,却已物是人非。虽是早认识的,却还要重新寒暄,重新再认识一次。

小刀,什么时候我们再作一次相遇,让我为你做一回世间凡俗的家常饭菜,让我为你再解一次蓝色的罗裙。矜持不如放浪,羞涩不如销魂,淑贤女子的面纱,总要换成题有香艳体诗的罗帕。倘若真有重来的机缘,不如把这个机会给了我吧,让我先做了负心的那一个。

恐怕今生不能做一回你枕边的妇人了吧?流年把爱变成了恨,成了怨,成了石头,成了灰,剩下无非是空空的躯壳,如何爱得起来?就算我褪尽亵衣,又能得到多少盈盈一握的欢娱呢?我两眼空空,无从爱起。本不该爱别人,也不该浪费有限的青春,可是爱你太切,我无药可治。这一世的繁华与欢情,你替我享受了去吧。我如何就看不破了呢?是我贪了,嗔了,痴了,居然寻思着要怪你了,我真该死。

你不会耻笑我吧,说我爱着一个男人,却还要爱别人,笑我恋过无数人,却还要眷眷地来恋你。你不是女人,你如何懂女人,你不是水,不是杨花,你怎么知道杨花和水不会爱人心切、心痛、心碎到心死呢?

人人都说我是少有的聪明女子,我也只是徒有聪明而已。小的时候,算命的先生已经说过了,这个小孩太聪明,只怕性子太倔,反而累得一事无成。

不由得拊掌而笑:是了,是了,自遇上小刀,一颗桀骜倔强的心竟是随你温柔起来,变得冷暖自知,谦卑玲珑,就好似什么都开始懂了,再不肯负气任性。



其实我喜欢他坐在台下,默不做声看我唱歌。正如我喜欢坐在台下,静静看着他在台上唱歌。

他的声音是忧郁的,像孩子一样纯净的忧郁,更让人心动的,是他的年轻他的漫不经心。

我们很少说话。

我摸不清他想什么。

木头公仔(4)

他喝了酒才来抱我,就三年前的那一次。很奇怪,竟然是刚刚好。两个人有点吃惊,有点快乐和迷离。闭了眼,就去抚他的长发。而我也一样,有着一头长发。

我那时深爱的是小刀。断然不肯孟浪。

他偶尔唱《甜蜜蜜》。他唱得很好听。冷冷的一点温暖,却是那时我所能得到的一点安慰。

甜蜜蜜,你笑得多甜蜜……

那时,黎明和张曼玉的《甜蜜蜜》还没有出来。张曼玉后来要做影后,黎明后来再度走俏,繁华荣耀,转换如走马灯,而落拓的依然是落拓。

他走之后,我每晚都唱《甜蜜蜜》,连酒吧的伙计都会笑着跟着唱。我唱得没他好。我哪里有他如此奢华和年轻的颓靡?

后来,我离开了酒吧。

夜里他来看我。两个人相视而嘻。他有结发的女友,我也有疼我的男友。重逢都是我们没有想过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惟有顾左右而言他。

三年前两个人穷困,现在他依然潦倒。

好好一个男孩,早就心仪了的,如今脸上已经有了风霜的影子了。这样的男孩永远是浪子,不会爱女人也不可以混出头来。他还倚仗着西洋女子讨生活,而我不必。只要我愿意,只要我多几个年头地活下去,抓住年轻的光阴,仔细经营一番,我永远前程看好。我冰雪聪明,才华在身,不是每个女子都可以像我这般。到时我已是著名女子,傲视天下,不知道还会不会把圆明园村的小刀放在眼里呢。

于是对他说,等我功成名就,你来做我的情人。

还不如在你未成名之前就和你相好,他叹气。

真是喜欢我?

真的喜欢你。

我笑他虚情假意,又笑我连虚情假意都要去相信。

我便喜欢看你这般笑,你如果永远这么对我笑那该多好。他总是给我一箩筐的甜言蜜语,免税的。

又说瞎话,知道我好怎么不见三年前你找我来。我咳嗽不止。

你病了么?

是。

什么病?

好不了了。

你胡说,要掌嘴的。他抓我的手,轻轻打我。

我叹道,我死了你想念我不?

不想。

没良心的!

谁叫你不肯跟我好来着。

谁个不肯了,你女友呢?

她不喜欢我和你说话。她要我随她回英伦,她要逼疯我。

我笑说,你这个痴子,是我就去了。

他说,要有了五万块钱,不如我们远走高飞。

去哪?

去南方吧,他说,那里暖和。

真是个痴子,我说。

他用我的手机给女友打电话:对,我在排练……好,我这就回来……什么?好,我在路上给你带一个。

我看着他,浑然不觉,我以为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

给他买了茶水喝,好好的,送他回女友身边。

两个人坐在马路边,等公共汽车。车一辆一辆地过,给我们满眼的尘土。他搂着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是刚刚好。

真希望就这样一直一直等下去。可他说,他更想和我一起到车开的尽头去,到更加快乐和自由的地方。

不知道下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再见面时,还是否相互认得。

他仔细叮嘱我,下回不要涂香水了。

我如做错事情般,惶惶道:熏着你了吗?

不是,我怕她知道了,和我闹。

他亲我一口,说,我给你电话。

我站在他身后,静静说,路上小心。

他听不到。

偷偷去他家,看见房门深锁的,是颠鸾倒凤之地。

他不让看,我偏要看。

推开门,只见硕大的床,满眼的大红翠绿,艳艳而惊心。是温柔乡,是他与别的女子欢好之地。

他说,有什么好看的。遂推倒我在客厅的沙发。

我终究是客。临走前,他不能送我,我还要回身,细细叮嘱:茶杯上有我口红,要仔细洗了,莫教人发现。

一个月后,他随女友去了英伦。

我再没有见过他。



我要委身于他,这个陌生人。置身于无人烟的建筑群之中,在这个城市寂寥的上空,在这个空无一物的屋子里,我渴望和他手指交缠,我渴望我的衣服被他一点点地除【全本小说下载】}www。87book。com去。在水泥钢筋的无生命的丛林中,我的身体是惟一的温暖。我要交给他,所有的骨骼、肌肤和血液,毫无保留。我要他用拨吉他弦的手抚摸我,就像抚摸着他的琴。我要他抚摸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就连我爱的人都没有这样的权利。我只是很想要他。在地球的一边硝烟弥漫之时,我只想和他翻云覆雨,颠鸾倒凤。我要他冷酷无情地霸占我的身体。在城市里,他决不爱我,我也决不爱他。正是因为不能够相爱也决不可能相爱,才可以这么决绝、放纵、无耻和快乐,我的尖叫才可以盖过一切国家交战的枪声炮火。

缠绵中慵懒抬头,却看见小刀。静静立在床边,想来已经来过一时。

我又惊又喜:你回来了?

你要来爱我了吗?可是我已经许给他人。

我与别人好了,你不觉可惜的么?

小刀只是微笑,半天才对我说:还没开始离开呢!

木头公仔(5)

我方才醒悟,原来是自己要走了。

我上了彩妆好吗?将眉眼细细都描了,长袖当舞,一递一送,一回眸,一颦眉,这层层的戏装裹在身上,这浓浓的脂粉敷在脸上,你如何认得出是我前生欠你一吊铜钱!小刀,我要你冷眼含笑,将这一场为你上演的寂寂的戏,从头看到尾!我不怕你看见我老朽的容颜,却怕看见你老去的龙钟!我说我立志名满天下,我又如何肯风光过你。不如让我做你身后影子里最卑微和最爱你的那一个!

小刀,小刀,下一次一定要记好了,我叫阿飞,那个最爱你的女子。在台上她曼声唱道:

所有一夜情人都在清晨忽然不见

贞洁和放荡——都是同样的脸!

这个秋天我的戏演完了,为何听不到掌声,也见不到你的样子?为什么秋天会这么短,是上天安排好了要重来,要我好好地真真地再爱一次?嗯,我不要了,如果还有来世,不要让我再见着你,我不要再生病。安排另一个美貌的男子给我,好让我也知道人世的艳遇,好让我也恣意纵情地醉一回欢情。

什么时候才能修得一回,让我与你玩木头公仔,不许动也不许笑。让我在你面前低了头,忍了笑,忍了一腔的爱意和眼泪,我一定不再动了,与你相守多一秒钟,直到你犯规。让我们变成木头做的公仔,放在岁月的橱窗里,不动也不笑,这样好不好?

我们现在来玩木头公仔。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出走(1)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见我

却不知道我是谁

——崔健《假行僧》



十五岁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在往东的火车上,我没有买票。列车员没有为难一个高中学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尽头。我到了海边,却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海。事实上,海很脏。我肚子也很饿,到了晚上会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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