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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时空旅人传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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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谢谢你!”小萝莉落落大方行了一个淑女礼,转而又兴奋地说:“梅兰很喜欢这个玩具呢!”

    张知秋大囧,听这名字起的:梅兰!!

    转念又在心里腹诽,如果没有了礼物,偶这“坏人”的帽子可能就是没人给摘掉了……

    “这个玩具是什么呀?这么样子这么奇怪?”小萝莉爱不释手地摸着皮皮狗,对脚边的食品袋子不屑一顾。

    “这是衡地一种狗,叫沙皮狗。”张知秋信口开河地回答,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

    “哎呀,那这狗可真难看!”梅兰小萝莉皱着眉头想了想,说:“不过,我喜欢!”

    张知秋:“……”

    “你还是先把早餐拿回去吧,要不一会儿就凉了。”张知秋实在是不想陪小孩玩了,只好换个法子撵人。

    “早餐?你说的是早饭吧?”梅兰小萝莉不确定地说:“那还要一个多时辰才吃呢!”

    “什么?”张知秋一愣。

    一个多时辰,那就是三个多小时了。

    正要发问的张知秋突然想起书上的一个说法,古时候普通的人家一般是只吃两顿饭的,这当然是与那时落后的生产不无关系。

    “你听我说,”张知秋无由地感觉心里一酸:这么小的孩子,正是在长身体的时候,却连个饱饭也吃不上……

    “小孩子一天要吃三顿饭才能长大的哦!”张知秋一副狼外婆的模样:“你看我,长的多结实!”

    张知秋一米七八的净身高,裸重近二百斤,在这个时代也称得上是个庞然大物了。

    “嘻嘻,你好肥呦!”梅兰小萝莉一只手比划比划:“你一定吃了很多人的饭!”

    张知秋险些从凳子上摔下去。

    这话听着它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如果你想长的高高的,漂漂亮亮的,那就要以后每天都吃三顿饭!”张知秋挠首弄姿地显摆着,以身作则吗。

    “可是……”小萝莉显然看不上胖子的那一身肥肉,但还是胀着眼睛满腹地疑问:“我们一直都是每天吃两顿的呀……”

    “那你想不想吃三顿?”张知秋继续装大尾巴狼。

    “……想!”可怜滴小萝莉肚子实在是不争气。

    “那就回去吧!记着,明天这个时候再来,我们一起吃早饭!”狼外婆兴。

    “嗯!”小白兔上钩了。

正文 第五章 卖身葬父

    张知秋随便几口啃完鸡蛋饼,想想昨天只是与人约了午饭,却没定时间,不由有些头疼,想想还是决定先去买些这时代的衣物,最重要是要买个帽子,省的老是被人当做番僧。

    临出门了,张知秋又拿出昨天特意买的电子秤,将昨天收的那一千两银子称量一番,总重却是不对。

    张知秋阴沉着脸思量半天,最后总算想起明朝与现代的计量单位是不同的,这才松了口气——他倒不是生气被人骗了银子,只是担心骗局背后所暗藏的握因素,那才是他最害怕的。

    至于银子,哥们以后还会缺这阿堵物吗?

    张知秋陷入臭屁自恋中……

    古制,一斤是十六两,一两也就是将近四十克左右。张知秋呲牙裂嘴地用袋子拎了一百两银子,差不多就是八斤的样子。胖子心下不由感叹:这回总算知道为什么古代有钱人出门一定是要带着狗腿子了……

    张知秋兴致勃勃地走在明朝北京地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地车马人群,觉得比在现代逛大街还要过瘾。

    北京这个名字就是现在的永乐皇帝在登基后改的,史载:“……正月,宴诸王于华盖殿。立北平布政司为京师,诏改北平为北京。”这里京师就是首都的意思。

    也是自明朝永乐之后,北京、顺天府、京师开始三名并称,但北京指的其实是北京城区,而顺天府指的是包裹郊区的所有北京地区,共领五州十九县。即通、蓟、涿、霸、昌平五州和大兴、宛平、良乡、房山、东安、固安、永清、报、大城、文安、武清、香河、宝坻、宁河、三河、平谷、顺义、密云、怀柔十九县,又混称为顺天府二十四州县。

    这明朝的北京,街道狭窄,也没有规定要行人、车辆靠右行走,所有人都是按着自己的心意,想在哪走,就在哪走,人群混杂,倒是凭空多出几分热闹来。

    不过,张知秋人长得高大,穿着又是十分古怪,在他身边三步之内,愣是无人靠近。胖子开始是没有感觉,后来察觉了却也不放在心上,只顾左右乱看,倒也自得其乐。

    过了两条街,还是没能看见卖衣服的店铺。害怕耽误了饭点,张知秋随手扯住一个过路的老头问路,倒把人唬的够呛。

    问过才知道,距离这里最近的成衣店却是离自己的住宅不远,只是方向却是在另一边。张知秋这下啼笑皆非,这样一来,他这半天却是走了冤枉路了。

    当下张知秋一阵急赶。到地头后,那个中年店老板居然极有眼色地口称胖子为“公子”,大喜之余地胖子豪气大发,一气拍出五十两银子,将四季服饰从里到外一次买个齐全——其实是他实在是拎银子的手酸的不行了。

    同样大喜地中年店老板不但赠送了胖子一顶合适地帽子,还打算派一个小伙计将胖子的衣物打包送回家里。

    张知秋连假装地推托之词都没有,他这半天早就牢骚满腹了,店老板此举,那是正合我意。

    张知秋叫老板现场赶工,在一件长袍内加缝一个内兜,无聊之余又挑了一双手工地精制布鞋;最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在店内屋角,借着店内衣物遮挡,当众将T恤和裤子脱了下来,直接穿上那件加兜的长袍——内兜是用来放手机的。

    店内众人在胖子更衣期间,那真是鸦雀无声、落针可闻,好在张知秋作为现代人还是有着穿短裤地习惯,总算是没有来个闹市全裸,将后世子孙的脸一起丢净——这个年代地人是不穿内裤的,大家那可都是真空上阵的说……

    张知秋可不在乎众人难看的脸色——难道我还把长袍套在外面不成?不知道这北京城九月初的天有多热吗?

    老板最后连胖子的鞋钱都没要,干脆一起赠送了事,率众送瘟神一样将他请出店外——一次花费五十两银子,那也勉强算的上是大客户了,一户农民,一年的正常银钱开销也就五两银子。

    张知秋出门就从袋子里摸出一块最小的银子赏给甭服的伙计——大概三钱左右吧,他实在是没有明朝人民对银子的那份手感,上手就能估出重量。

    小伙计大喜,他还是个学徒,老板除了管饭,他是没有一文工钱的≮是胖子心安理得地将装银子的袋子和自己换下来的阿迪达斯运动鞋也一并甩给他,自己一马当先地走在前面,感觉终于有了一些明朝纨绔的感觉。

    遗憾地是这家铺子里没有折扇卖,那可是一个合格纨绔地必备道具呀……

    张知秋的YY之旅没走多远就走不动了——前面被人堵的水泄不通。

    大感郁闷地胖子发挥自己身高马大地优势,奋力前行——他这在现代不起眼地身板,在这明朝可真是有姚明出场一般地震撼力,起码那些被他挤到一边的人就都是敢怒不敢言地让胖子感觉大好——给他的感觉就像在学校欺负低年级的学弟一样,真的是好怀念……

    挤进场内的胖子看清楚了,两个衣着破旧地泼皮围着一个头戴白花跪在地上地小姑娘不住出言挑逗,旁边还躺着一个麻布盖着的尸体,小姑娘面前地上写着的四个大字张知秋连蒙带猜地认了出来:卖身葬父。

    胖子一脸地黑线:这么经典地桥段都能让自己碰上了——缘分呐……

    看着瑟缩地女孩和麻布裹尸地男人,张知秋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奋力摇头将这个不吉祥的联想驱除,胖子无视那两个营养不良地瘦小泼皮,径自开口了:“你需要多少银两?”

    张知秋地话一出口,原本喧闹地人群为之一静,两个泼皮也对视一眼,将身体往后退了两步。

    “十两纹银。”小姑娘没有抬头,声音虽低,倒是清脆。

    众人闻听一片哗然。

    十两纹银,在当时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胖子到是没什么感觉,按现代银价五元一克计量,十两共四百克,折合人民币不过贰仟元,起码在现代埋一个死人是远远不够的。

    “家父生前患病,欠了许多债务。”小姑娘仍是低着头,却是低声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众人哑然。

    “好,这银子我出了!”张知秋回头招呼圈外的小伙计,他背着包裹,拿着鞋子和银子,怎么也挤不进这圈内。

    “给我一百文,我就把这死人背到城南地乱葬岗去!”旁边一个中年农夫听到有人肯出钱,立刻大声揽活。

    “我九十文就干!”旁边有人抢活。

    众人都是笑成一片。

    张知秋也是一笑,蓦然心中一动,掀开盖着死人的麻布,却见到一张蜡黄的脸庞,不由地倒吸一口冷气。

    “我给一两银子,去买辆板车来,这个尸体不能直接接触,到了地头要连板车一起烧掉深埋。”顿了一顿,张知秋又接着说:“还有,你们自己身上穿着的衣物也最好是一并烧掉掩埋。”

    “公子所言,莫非这个汉子得的是时疫?”一个颤抖地声音在人丛中响起。

    虽然没听懂这个“时疫”是什么意思,但张知秋猜测他和自己想说的是一个意思:“这个人可能得的是肝硬化,恐怕是会传染的。”

    众人虽听不懂张知秋所说的话,但“时疫”二字却是明白的,只是见他这里点头,顿时一阵鸡飞狗跳地轰然散去,就连那两个抢着要背死人地“背尸男”也跑的不见踪影。

    “公子,快走!那时疫是要人命的!”那个成衣店地小伙计还有些良心,远远地站了,大声地招呼胖子。

    张知秋苦笑着摆摆手,到不是他有多么崇高地情操,只是他想到自己的时空通道应该是足以泯灭这些病菌的。

    “公子难道就不怕这时疫吗?”一直低着头地小姑娘终于抬头了,张知秋一看之下不由暗叹可惜。

    这原本应该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有长睫毛、大眼睛、高鼻梁和红嘴唇,可惜不但是皮肤黑了些,脸上还有占了一半领地一块黑色胎记。

    “事情总得有人去做吧!”张知秋半真半假地说。

    挥手招过一直在远处徘徊地小伙计,见他畏畏缩缩地不敢向前,张知秋暗叹一声,只好自己走上前去。

    “你把东西给我,你去用最快地速度给我买辆平板车来,价钱好说,见车付钱!”张知秋直截了当地说。

    小伙计应声而去,跑的倒是飞快。

    张知秋返回原地,大致估摸着掏出十两银子,然后将袋子整个递给小姑娘:“你也别跪着了,这些钱你拿去,早日返乡吧!”

    小姑娘慢慢地站起来,无声地接过袋子,却是诧异地抬起头来:“公子,这银子给多了。”

    “不多,这就是给你的,回去寻亲访友,好好过日子吧!”张知秋看着弱不禁风地少女,心里也是一阵黯然,失去亲人地痛苦,他现在完全能够体会到。

    “我已经没有其他亲人了。”沉默片刻,小姑娘低声地说:“只要安葬完父亲,我就是公子的人了。”

    “也好,也好。”张知秋苦笑着摸摸鼻子。这个丫头跟着自己也好,否则被人知道她手里有这么一笔银子,还不知是帮她还是害她呢。自己的院子很大,房子很多,就让她住在第一进院子里看大门吧。

    看着小姑娘瘦弱的身体,张知秋忽然想,自己不会是在使用童工吧?有心问问她的年龄,又顾忌这个年代地种种不便,终是忍住了没有开口。

正文 第六章 丑女林仙儿

    接下来两人各怀心思,都没有心情说话,就那么干巴巴地站着,各自沉思。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木轮转动地特有声音将张知秋从思绪中惊醒,抬头看时,几个人推着一辆平板车直奔而来,但却没有看见那个成衣店地小伙计。

    走近了张知秋才又注意到,这几个人穿着的似乎是这个年代地制服,换句话说,他们是官差。

    几个人默不作声地近前,张知秋看到他们不但脸上都蒙着一块白布,手上居然还戴着手套!

    真是意外之极!

    当先一人小心地掀开尸体上覆盖地麻布,略一迟疑,又蹲下来仔细看了看尸体地脸色,甚至还掰开眼睑看看。

    “他得的不是时疫。”小姑娘轻声说话了:“之前有大夫看过的。”

    验尸人没有理会,仍是仔细地看了一会儿,又起身来到小姑娘面前,冷冷地发话:“抬头!”

    小姑娘身躯一颤,却是没有如言抬头,张知秋急忙近前:“这位医官是要看看你的脸色,是否有被传染……就是那个,是否有得时疫。”

    小姑娘听了,终于慢慢抬起头来,验尸人直接凑到她的脸前,仔细地看了又看,小姑娘那么黑的胎记都没能掩住她脸颊上飞起的红霞。

    “睁开眼睛!”还是那种冷若冰霜地语调。

    “是谁放谣言说,这里有得时疫之人?”验尸人最终在仔细地把完小姑娘地脉后,长吁一口气,一把撤下包脸地白布,和手套一起扔到平板车上。

    这是一个长着山羊胡子、面色冷峻地干巴老头。

    “这位医官大人,人死为大,入土为安。”张知秋笑嘻嘻地凑上前去,一手将那十两银子塞了过去。

    “我是顺天府仵作,当不起医官的称呼。”干巴老头手掌一翻,银子消失无踪;嘴角一抽,算是给了张知秋一个谐:“年轻人,给你个忠告,要谨言慎行。”

    在张知秋唯唯诺诺地连声称“是”声中,这位顺天府仵作大人带着自己的人,推着平板车扬长而去。

    既然不是时疫,那就不关官府的事。

    谁死谁埋,要不谁都死了往官衙门前一搁,官府还干不干事了……

    张知秋苦笑着直起腰来,他不是怕事,实在是不想也不敢惹麻烦上身。

    见小伙计还是了无踪影,张知秋将小姑娘留在现场等候,自己匆匆忙忙地往家急赶——时间实在是不早了。

    张知秋赶回家时,昨天送他过来的那辆马车果然已在大门口等候,胖子告声罪,气喘吁吁地跑回卧室,扔下衣服包裹后抓了几根珍珠项链又打包了一堆银子就走。

    等赶到前门高升酒楼时,时已当午——下车前张知秋悄悄地看了一下时间:十二点一刻。

    张知秋上楼后,发现一桌人除珠宝店王掌柜谐相迎外,其他几人的脸色都是非常地难看,说不得只好把他那套一天三顿饭的说辞又拿来说事,并且一五一十地将自己一上午地行程做了一个详尽地说明,总算是让大家脸色稍霁;待听到胖子喊酒楼把最好的菜、最好地酒都上来之后,终于是宾主齐欢,误会全消。

    一席酒吃到将近下午四点,把张知秋这个素来地酒囊饭袋也累的够呛——真没想到,明朝人民的战斗力居然有这么强悍。

    这桌酒席酒楼最后给个优惠取整,收了八十三两银子,但也还在胖子心理承受范围之内。后世比这贵的酒席不知道有多少,一般人听了那真是能被吓死。

    散席之后,张知秋没有急着被送回家,而是跟着王掌柜回到了百宝宅。

    一番茶点过后,不耐地胖子直接拿出一串一百零八颗地马约里卡珠项链,一直都很优雅淡定地王掌柜在站起来的时候带翻了自己的茶杯,却是恍若不觉,眼珠瞪的一点儿都不比昨天小。

    “天啊!我从未见过这么大、这么多地极品珍珠,更难得的是这些珠子还都大小如一!昨天那串佛珠老汉知道是好东西,但说实话,不知道有多好;但这串珍珠,据老汉所知,这恐怕是宫里也没有的啊!”王掌柜看着项链的神情就像少女看到了心仪地情人,那种急色的神情甚至让胖子都有些毛骨悚然。

    “公子如果愿意割爱,百宝宅愿出足色纹银五万两!”王掌柜五指一伸:“我知道这串珍珠绝对不止值这个价,但能立刻就拿出这么多现银来买它的,整个京师不出两掌之数。”

    “呵呵,这我清楚。找的就是百宝宅!”张知秋打个哈哈,转脸却肉痛地吸口凉气:妈B的,这下亏大发了,这珠子卖这么贵,在这顺天府是绝对不能拿出第二根了,否则自己非被人生吞活剥了不可。早知道是这样,王八蛋才买二十根呢,弄的自己在现代那是兜比脸都干净啊……

    约好全部要收黄金,百宝宅还当真实力雄厚,愣是按一比十的比例在胖子和王掌柜喝茶的功夫凑足了五千两黄金。

    当然,这茶喝的时间也有些长,足足一个时辰——这可是两小时啊!

    张知秋再次谢绝了王掌柜赠送仆人的好意,倒是坦然接受了那辆马车▲且,回家的时候还是要借用一下百宝宅地车夫的,胖子可没那本事自己把马车赶回家去。

    这无论什么年代,有钱人总是要有辆好车的。

    出了百宝宅,张知秋意外地发现那个黑脸胎记地小姑娘正站在门口等候,见他出门,上前规规矩矩地施礼,并口称“公子”。

    张知秋大为惊奇,连声追问她是怎么知道自己行踪的,小姑娘回答说:“公子卓然不群,特立独行,走在哪里都是引人瞩目之人。”

    张知秋听了,半晌哑然无语:呀呀个呸的,这骂人不带脏字不说,听完还得忍着……

    上车后,小姑娘将手里的银袋执意要交给张知秋,并一一交待了买车、买棺和运尸、挖坟、埋人等一系列的人工费用,与胖子的交待有些出入的是,那尸体既然并非时疫发作,也就按常规的做法,入土为安了。

    张知秋既不想听这些让他感到晦气地事情,心底也不想收回银子后再包养这个执拗地丑丫头,但最终还是无奈地妥协了。

    心情不爽地胖子一路无话,回到家时,天已见晚。

    客气地塞块碎银子把车夫打发走,胖子板着脸指着前院说:“这个院子你随便选一间住吧!”说完,顾自扬长而去。

    把金子搬回卧室,想想今后院里今后就有了外人,而这屋内的很多东西恐怕是不方便见人的,不由大感烦恼。

    当下想着明天一定回现代买套房子,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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