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危机之人类灭绝-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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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师长,还要麻烦你送我一下,放心,等到了安全地带以后我一定把你放回来的。”
“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在得到汽车以后一刀杀了我?”史在金当然不会相信孟凡。
“你有这么多弟兄,如果我杀了你,他们岂不是一样会追杀我,我难道找不自在吗?”
史在金略为沉默了一下后说:“那好吧!”史在金的声音有些阴冷,孟凡知道他在心里一定在想着得到自由后如何对付自己,甚至有可能在想追到自己和童梦谣以后要当着自己的面强奸童梦谣也未可知。
其实史在金还真就是这么想的,孟凡制住了他,让他在手下人面前颜面尽失,如果不能找回来,以后他还如何震服这一帮亡命之徒,污合之众。
可史在金没想到的是,孟凡根本就没打算让他活下去。孟凡也在心底冷冷地想着:“史在金啊史在金,你没死在金子上,恐怕只能死在今天了。”
两个人各怀鬼胎,却还在信誓旦旦的说着瞎话。
“史师长,你也必须发誓,在我放了你以后,你绝不会为难我,也不会带着手底下的人追我。”
“好,老子发誓,你放我回来以后,我绝不会带人追杀你们,如果说话不算数,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不得好死?”孟凡冷冷地想:“得罪了老子,你还想得到好死么?”
孟凡当然不会相信他的狗屁誓言,之所以让他发誓,只是想让他相信,孟凡肯定会放他回来,虽然孟凡根本没打算放他回来。
“你手下的人不许跟来。”
“所有人听着,不许跟过来。”史在金的话看来还是很管用的,那些人果然没有一个跟来的。
后退到皮卡车前,童梦谣已经下车等在了那里,孟凡微微一笑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史师长,麻烦你把枪交给我老婆。”
“谁是你老婆!”童梦谣一边娇笑着夺过史在金手上的猎枪和腰上的手枪,又把他身上所有子弹和值钱的东西搜刮个遍,一边嗔怪道。童梦谣的手在孟凡腰上掐了一下,却掐在光明铠甲上,铬得手生疼。
“什么破衣服,铬得人手疼。”
史在金这才知道童梦谣并不是孟凡的女人,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他更关心孟凡会不会信守诺言,放他回去。
“史师长,在放你回去之前,我还有一问题要问你,请你如实回答。”
“我现在在你的手上,还有拒绝的权利吗?”
“很好,我想知道你那两辆卡车是从什么人手里抢来的,卡车的主人是不是落在了你们手里?”
“你认识卡车的主人 ?'…87book'”史在金惊问道。
“现在是我在问你。”孟凡冷冷地说道。
“好吧!我告诉你,说起这帮人我就来气,这是前几天从一群路过的人手里抢来的,这群人很奇怪,不是政府的军队,却服装统一,当时老子还有一百多人的队伍,本以为遇到了一条大鱼,没想到对方是硬骨头,老子死了七十多人,也只抢了几辆没多大用处的卡车,当然也抢了一些食物,就为了这件事,帮主把我的装备大部分都没收了,还让我自己发展队伍,唉!可悲啊!”
“对方的人呢?”
“我一怒之下,把卡车上的男人全部打死,女人全部**,可气的是,对方的两辆悍马车还是逃走了。”
听到这里,孟凡松了一口气,龙赛飞、李磊、吴海南和梁洛琪几名对孟凡来说比较重要的人都在悍马车上,既然悍马车开走了,就证明他们没事。
“梦谣,把手雷给我,你回车上去,发动好汽车。”孟凡看到童梦谣从史在金身上把手雷解了去,立刻说道。
童梦谣很想问“为什么?”可看到孟凡严肃的表情,又咽了回去,第一次乖乖地按孟凡的话去做了。
孟凡冷冷地接过手雷后对史在金说:“真不知道你爹妈为什么会给你起史在金这个名字,我只能说,恭喜你,你永远不会再有烦恼了,因为死人不会有烦恼!”
随着孟凡的手一挥,史在金的喉咙里发出丝丝的露气的声音,他想说什么,却永远也不可能说出来了。
史在金的身体尚未倒下去,孟凡就一口气拉响了三颗手雷,准确的说是咬响了三颗手雷,因为孟凡没有左手,只能用嘴咬开拉环。
孟凡力量惊人,轻轻地一挥手,就将手雷扔到了百米开外末世霸王帮的卡车上,接着他迅速地跳上童梦谣已经发动的皮卡车,绝尘而去。
手雷爆炸的同里,时春秋等三个警察也又一次发动了反击,枪声激烈,不过这已经不是孟凡所关心的问题了。
“孟凡,你为什么要杀了史在金?”
“你觉得他会放过一个用刀子逼着他做事情的人吗?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今天放过我们,可我从此会增加一个敌人,我为什么要放过这个敌人。”
“刚才的问题当我没问。不过你的心真得好狠,杀人不眨眼用来形容你一点也不过分。而且做事毫无原则,也毫无诚信,还好我不是你的敌人,否则真得会寝食难安。”
“谢谢你的谬赞,不过你错了,对敌人讲诚信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自古兵不厌诈,从古至今,有哪一个军人会对敌人讲诚信,当然,也有,不过肯定一败涂地,但对朋友,你可以打听一下,我孟凡绝对是把诚信二字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
“你就吹吧!反正这里一个你的朋友也没有,你说什么他们也不会跳出来反对。”
“谁说没有,你不就是吗?”
童梦谣沉默了,或许朋友二字,深深触动了她的内心,末世之中,背信弃义者常见,而真正重情义的人却少有,可孟凡在这一路上,对她照顾有加,尤其是这一次,他完全可以抛下她独自逃生,可他还是冒险带上自己,而且到目前为止,除了开开玩笑以外,孟凡没有说一句让她报答的话。这种男人,比那种满口仁义道德的伪君子强了何止百倍。
就是在出来假投降的时候,孟凡也曾对时春秋说“可能真投降或是一个人逃走”,他毫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就这一点而言,确实称得上坦坦荡荡,诚信待人。
“谢谢你孟凡,谢谢你把我当朋友,其实我知道,你真得是一个很好的人,这一路上我都是你的拖油瓶,一直连累着你。”
“别,千万别给我戴高帽,戴了也没用,要是遇到大的危险,老子可不会照顾你。再说了,老子救你也是有目的的。”孟凡说完就拿眼睛瞟向童梦谣圆鼓鼓的胸脯,猥琐地笑着。
童梦谣却没有骂他“下流”,而是认认真真地说:“我知道你是开玩笑的,不过我也负责任地告诉你,如果非要我跟一个男人的话,那肯定就是你了,我也想过了,我欠你的人情太多了,凭我的本事,这辈子肯定是还不清了,所以你想要我,我不会反对的。”
第十章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孟凡见她说得认真,便觉得她是动真格的了,于是心道:“我靠!把老子当什么人了,救她几次就让她用身体报答,不过话说回来了,我本来就不是什么高尚的人,貌似用她的身体来报答我,也没什么不对。”
所以孟凡呵呵笑道:“看来你愿意跟我不过是出于报恩,不过也没什么,老子就没打算跟你谈情说爱,行,这车看起来还凑合,要不就现在?”
孟凡说完就把手伸向了童梦谣的R房,肆意的揉捏着。
“哦!”童梦谣一声呻吟,竟然真得不反抗,任由孟凡揉捏她的R房,不过这样一来她就只能将汽车停了下来。
“孟凡,在,在车上是不是不太方便!”
孟凡立刻停手哈哈大笑起来:“你以为我真得会发神经,要在这破车上跟你做爱?再说了,谁知道下一秒会不会有丧尸蹦出来,我还想留着命到北山县找个小姐呢?”
童梦谣的脸立刻红了,她马上又想起了孟凡所说的“发情的母猫”,她心里在想:“完了完了,我主动献身,这个猥琐的家伙一定又在心里把我当成发情的母猫了?”
孟凡看着童梦谣发红的脸,忍不住又用手摸了一把,只觉入手处十分光滑细腻,不过她的脸明显发烫,显然她很害羞。
“没想到一个杀人杀丧尸都不怕的女人也会在男人面前害羞,嗯,只能说我比她强大太多了,所以她在我面前才会像个小女人一样。”
孟凡想到这里,更加得意的大笑起来。看到孟凡得意洋洋的样子,童梦谣恢复本态,拿拳头在孟凡身上狠砸了几下:“死鬼,你就笑话我吧!我们现在往哪走,我的大英雄给个指示呗!”
孟凡收起笑容道:“找路口向西拐,看看有没有别的路可以通过平安河到北山县。”
汽车又行驶了十分钟后,童梦谣突然将车停了下来。“奇怪!明明一开始的时候油箱是满的,怎么才这么一小会就只剩下一半了。孟凡,我下车看看!”
“我陪你一起去!”孟凡应道:“把武器都带上,外面的世界可不安全。”
说实话对于汽车孟凡可没什么研究,虽然当年也跟风考了驾证,可一直没多少机会摸车,现在要是给孟凡一辆车,他能发动起来开走就算不错了。
“不好,油箱漏油了,他奶奶的史在金,给我们的竟是一辆漏油的车。”童梦谣一急脏话就出来了,其实她本来就不是淑女。
“恐怕是他们故意搞漏的吧!你想想,他们久居平安镇,想搞什么车搞不到,怎么会有一辆漏油的车呢?你还记得吗?那个家伙过了好一会才把车开出来,这段时间他在干什么?”
“嗯!有道理,不过我要是他们,就不光把车搞漏油,还要在车上安个定时炸弹,到时候还不把咱俩都炸天上去。”童梦谣笑着说。
“哼!那他们也得有定时炸弹才行啊!”
刚刚说完话,孟凡的脸色突然变了,他上前一把抱起童梦谣就往路边跑,跑了几步接着往前一扑,就像童梦谣这样见惯生死的女人也被他的行为吓了一跳。
“轰……”巨大的爆炸声从他们身后响起,不用说,童梦谣的乌鸦嘴所说的事情真的发生了。
“他娘的史在金,还真在车上装了炸弹,老子杀了他还真不亏。”孟凡骂骂咧咧地说。
“你们俩这叫各怀鬼胎,没一个好东西。”逃过生死一劫,童梦谣没有一点沮丧的样子,反而呵呵笑着说。
“笑,还笑呢?都是你个乌鸦嘴,这下好了,我们连车都没了,怎么去北山县?”
“喂!这怎么能赖我呢?谁知道他真的会安炸弹,再说了,要不是我把车停下来,我们不一起给炸到天上去了。哎呀!对了,你怎么知道汽车会在那个时候爆炸的?”
“哈哈!我外号小半仙,能掐会算。”
“切,你要真会算,干嘛不提前告诉我们国道的桥被人炸断了,我们还用得着这么辛苦?”
孟凡不再说话,而是笑盈盈地看着被他压在身体下面的童梦谣。童梦谣脸一红,心道:“完了完了,又被他救了一次,我童梦谣从小到大除了欠父母的,什么时候欠过别人这么大的人情,唉!难道他是我命里的克星,嗯!也许是福星。”
孟凡的手又袭上了童梦谣的胸,童梦谣伸手抓住了他的手,柔声道:“孟凡,对我温柔一点。”
孟凡见她目似流星,脸若桃红,一副标准的发情模样,于是低头向童梦谣的唇吻去,直吻得童梦谣全身麻酥燥热。
突然有汽车从他们身边的大路上飞速驶过,将他们从沉醉中惊醒,孟凡抬头望去,看到时春秋等人驾驶的两辆汽车正从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急驰而过,他急忙跳起来追去,以他的速度,在一千米的距离内追上汽车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但他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他始终放心不下童梦谣。
孟凡又想起了梁爽,那个变成丧尸的姑娘,当时如果自己不离开他,说不定她就不会有事,这件事已成为孟凡心里永久的刺。
“孟凡啊孟凡,不是告诉过你,你绝不能随意动情的吗?似你这般心软,如何能横行末世,如何能成大事?”孟凡自言自语道:“唉!算了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何况童梦谣这个小妞,也是一尊漂亮的佛。”
“你为什么不追过去?”童梦谣已经来到了孟凡的身后。
“爱基斯坦曾经说过,人的两条腿是跑不过汽车的四个轮子的。”孟凡打趣道。
但童梦谣见过孟凡在对阵丧尸时奔跑的速度,当真是疾如风,快如电,长距离肯定比不过汽车,但在一二千米之内,恐怕比普通汽车还要更快些,所以她心里明白,孟凡是担心她的安全才不去追的。
童梦谣扑在孟凡的身上,在他耳边感动地抽泣道:“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也许上辈子欠你的吧?”孟凡微微一笑说:“好了,还杀手呢?杀手有你这样哭鼻子的吗?走吧,看看能不能找点吃的去。”
当前最重要的事情,仍然是寻找食物,还好皮卡车上的食物虽然被炸得满天飞,像火腿之类的东西甚至都成了碎肉,但收拾收拾,还能勉强吃一顿,末世中生存的人对食物的质量是没什么要求的,能填饱肚子就行,什么干净卫生保质期之类的,也就顾不上了。
可惜的是,车上的水被炸飞了,洒了一地,要不然美美地喝上几口水,就会更舒服了。
天色不早,孟凡与童梦谣最需要做的,是找一个看起来安全的地方,睡上一觉。两人收拾了一下东西,汽车和食物虽然没了,但幸好武器还随身带着,童梦谣背着双筒猎枪,孟凡别着左轮手枪,一起径直向西寻路而行,一路上童梦谣脸上露着温馨的笑容,孟凡的心里却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孟凡啊孟凡,你在做什么?你知道你所面临的危险吗?这是什么时候,是人人自危的末世,你真得想打肿脸充胖子做一个所谓的末世英雄吗?你以为自己真的是超人,可以拯救人类吗?你错了,你只是一只求生的蚂蚁,你可以玩弄女人的身体,却永远不要在这种环境下跟她们谈情说爱,这很危险,这是在玩命。”
纠结了一会以后,孟凡又不禁笑了:“想这些无聊的事情干嘛?都已经这样了,他妈的走一步看一走吧!”
就在孟凡面露笑容的时候,一个诺大的村庄出现在孟凡和童梦谣的眼前。
“你笑什么?”童梦谣问道:“你不会是想到前面那个村庄里过夜吧?”
“这有什么不好呢?至少我们能在那里面找到一张很大很舒服的床,不比车上好多了。”孟凡暧昧地看着童梦谣的脸笑着说。
童梦谣的脸立刻红了,低着头说:“那好吧!我听你的。”
“呵呵,算了吧!有床虽然舒服,但我可不愿意睡到半夜的时候被丧尸啃成一堆骨头。”
虽然丧尸在夜里很少出来觅食,但那只是以前,丧尸变异的太快了,谁知道它们会不会改变习惯。
村庄的西面,有一片树林,树林再往西,是一片高高的土坡,而土坡的另一边,还是树林。虽然树林中的土坡也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但那里视野开阔,孟凡决定到那里凑合一晚,童梦谣自然是没有什么不同意见。
抬头看看那一轮红日,已经渐渐地坠下去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童梦谣喃喃自语:“唉!天灾,瘟疫,人祸接踵而至,不知道现在是不是也到了人类的黄昏了。”
孟凡呵呵一笑:“不要在那里悲天悯人了,接紧走吧,他奶奶的,这土坡看起来很近,走起来却不近。”
童梦谣立即笑道:“你什么时候口头语也和我一样,变成他奶奶的了。”
孟凡一愣,笑着说:“没办法,这就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呗!你说你一个女孩子,一点淑女的样子也没有,整天他奶奶的他奶奶的,也不知道羞。”
“其实这是劳远征的口头禅。”童梦谣突然叹口气说。
“看起来你对那小子还是余情未了呀!”
“不提他了,你呢?你最喜欢的人是谁?”
“我?呵呵,老子没有最喜欢的人,却有最喜欢做的事情。”
“什么事情?”
“夺人所爱!把别人的女人搞上我的床,嘿嘿!”
第十一章 偏爱荤口的绿巨人
“没正经。”话虽这么说,童梦谣也在心里想到:“这家伙说得还真没错,现在我不就在他的身边么?”
树林应该是以前世界里的果园,只是这些果树,似乎也发生了变异,长得分外高大,树上结满了绿色的果子,从形状上看很像苹果,只是这个季节里,苹果应该不会结出来才对。
当然,以前不会,并不代表着现在不会。
更有一些奇怪的树,通体绿色,生长在这些果树的旁边。它们只有三、四米高,和那些果树比起来,就像矮人和巨人的区别。
“那些树好奇怪呀?你觉不觉得它们的形状很像一个巨人 ?'…87book'”童梦谣用惊诧地口气说。
经童梦谣这么一说,孟凡也觉得这些“树”的确像人,都有两条胳膊两条腿,不过很快孟凡和童梦谣就都知道,它们并不是像人,而是,它们本来就是,因为它们真得动了。更准确的说,它们是丧尸,或者说是怪物。
“植物丧尸?”孟凡大惊道,他听曹燕说过手上和脚上进化出根须状的触手,用来扎根于地下吸食植物根茎上的液体的丧尸,不过这还是第一次真正见到。
孟凡没想到这些植物丧尸会如此高大,刚才说它们和果树相比是矮人与巨人,那和孟凡他们相比就正好反了过来,是巨人与矮人了。
植物丧尸身上那些细若发丝的根须状物体快速的收缩着,同时它们的眼睛睁开,身体开始移动。不过它们的嘴和普通丧尸区别很大,普通丧尸的嘴都是越变越大,它们却是越变越小,和他们肥硕的头相比很不相称。
“它们真的是丧尸?”童梦谣有些不太相信。
“是的,不过我听朋友说过,它们应该是吃素的才对。”孟凡笑着回答。
“真的只吃素?”童梦谣有些不信的问道,谁也不会相信丧尸会吃素的。
“这个?”孟凡一怔,觉得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吃素是肯定的,要不然它们为什么扎根于地下,又为什么会变成通体绿色?可问题是,吃素与只吃素虽然只差一个字,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人类也吃素,猪、老鼠都吃素,但都不是只吃素,所以,谁能担保这绿巨人似的植物丧尸,会不会也和人类、猪、老鼠一样,是杂食动物。
植物丧尸终于完成了根须的收缩,开始像孟凡、童梦谣二人直扑过来。孟凡二人自然也明白,它们果然并不是只吃素,而且从它们兴奋的表情看,显然更偏爱荤腥。
虽然从没和这一类丧尸战斗过,但光从它们绿巨人一般的身躯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