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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末世危机之人类灭绝-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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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金再次举起酒杯:“第二杯酒,不管大家喝不喝,我一定要干的,因为这杯酒,我要敬我们多灾多难的祖国和千疮百孔的地球。”话毕举杯一饮而尽。

孟凡一愣,一个贩卖毒品和军火的人难道也会爱国和环保。不过他很快释然,谁说一个毒枭就不能爱国了,只是当所得的利益大到足以盖过那颗红色的爱国之心时,爱国就退居次位了。说白了,是利益让人忘记了一切,就像某些高官一样,或许当初宣誓的时候,也是拳拳之心,报效祖国,只是当金钱与美女的诱惑腐蚀了那颗拳拳的爱国之心的时候,一切就都变质了。

一切都是为了利益。

孟凡的这一杯洒,也一样是酒到杯干,不管狄金出于怎样的目的,敬给祖国的酒,他不能不喝。

童梦谣已经水足饭饱,闻言却拿过酒瓶,满满地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童姐,你不是不喝酒吗?”许笑笑疑惑不解地看着她。

童梦谣表情严肃地回答道:“敬给祖国的酒,就是一杯毒酒,我也要喝下去。”

许笑笑看了看自己的酒杯,犹豫了一下之后,也一样举起来,一口干了。这让孟凡感觉到,尽管在坐的每一个人职业不同,信仰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有一颗热爱祖国的心,是谁说中国人都是一盘散沙,说这话的人真应该赏他俩大嘴巴子,至少孟凡眼前的这几个人,在对祖国的感情方面有惊人的一致。

许笑笑不属于天生丽质的类型,但十六七岁刚刚发育完全的花季女孩,和成年女子自然是别有一番风味,记得有人说过,十六岁的女孩是没有丑女的,孟凡现在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尤其是许笑笑在喝过酒以后,面带醉意,双颊飞红,酥胸浅藏,若隐若现,整个人就如同刚刚熟透的红苹果一般,分外诱人。

狄玉似乎很喜欢玩十六七岁的小女生,他的一双贼眼,分明饱含淫意,如果不是有孟凡和童梦谣在,估计他早把许笑笑按地上法办了。

孟凡开始有些佩服起狄金来,他深知士兵与学生,都有着深深地爱国情结,尤其是童梦谣这样的退役士兵,爱国情结已经渗进她的肌肉,深入她的骨髓,所以,如果是敬给祖国的酒,她肯定会喝下去的。

孟凡担心狄金会耍什么花样,于是吩咐道:“梦谣,吃好了就带着笑笑去收拾房间吧,今天晚上我们住在这里。”

童梦谣不明白为什么孟凡非得跟着狄金来这里,又为什么非要在这里住一晚再走,但她对孟凡是非常信任的,况且此时的孟凡俨然成为了童梦谣的长官,所以,骨子里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童梦谣没有问为什么,而是按他的话照做了。

狄接着说道:“童小姐,二楼右边的那间房采光很好,房间也大,本来是留着我住的,你如果不介意,今晚就和孟长官挤在那间房里吧!”

童梦谣和许笑笑去收拾房间了,桌子上只剩下张冰冰一个女人,但她并没有起身的意思,而是拿着杯子,优雅地晃动着里面的红酒。

狄金则开始和孟凡聊起了家常,基本上是狄金在说,孟凡在听。

狄金从穷苦不幸的童年聊到无奈的放弃学业,从参军入伍到退役回家,孟凡这才知道他竟然也是一名退伍军人。

军队像是一个大镕炉,从里面出来的大都是好钢,但退伍军人就像一柄双刃剑,那些心理素质和作战能力优秀的士兵,一旦走上另一极,也会变成很难对付的**枭雄。

狄金又从退伍后艰辛的求职历程谈到社会的种种黑暗,孟凡从他的话里,终于听出了他想表述的内容,那就是,他只所以走上贩毒和倒卖军火这条路,完全是被社会所逼迫,他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

孟凡不得不承认他说的也并不是全无道理,但孟凡从心理上是不可能对他的话苟同的,因为,以前的社会,虽然有种种的不尽如人意之处,但还没有达到狄金所说的官逼民反的程度,可以这样说,在那个社会里,大部分的人都可以通过一双勤劳的双手,做到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的。

就像孟凡一样,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如果和明珠结了婚,两人加在一起的收入,就算不能在临海县买一套房子,生活下去并少有积蓄也是能做到的,等他们老了,可以回到故乡,那里还有一套很大的庭院房,空气好,采光好,面积大,不比住在城市的商品房里还舒服,到时候在院子里种几颗树,养几只鸡鸭,那日子不也逍遥自在。

第二十章 索要报答的男人

孟凡认为,以前社会所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是因为狼多肉少,而是分配不均,虽然大部分人都富裕了,可还有比他们更富裕的人,再加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付出少收益大,所以很多人的心理就无法平衡了。

所以,一个人能否快乐,不在于他现有的物质是多少,而在于他期望得到的是否得到满足,如果一个人的欲望太大,就算有一座金山在他面前,他也一样不会满足,一样会认为上天对他不公,相反,如果是一个知足常乐的人,那么在以前那种社会环境里,想收获幸福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两瓶茅台见底,狄金脸上略带了几分醉意,拉着孟凡的手说:“我这样说,绝不是要为自己开脱,我承认,我以前的所作所为,在那个环境下,就是一种犯罪,把我抓起来枪毙十次也不冤枉,可现在环境变了,我做的那些事情,跟现在的灾难比起来,连个屁都算不上,现在地球上的人都死了几十亿了,我那点破事还算个球事,政府凭什么还抓着不放。”

狄金的脸已经喝成了猪肝色,却仍然开启一瓶酒倒了满满的一杯,“兄弟,就像你说的,现在都是末世了,我就算以前贩毒,倒卖军火,那也是一种交易,愿打愿挨,不比末世霸王帮的陆震那小子好多了,他那小子才纯粹杀人放火呢?打到哪吃到哪,孟兄弟应该也看出来了,政府其实也已经对他们放任自流,不是不想管,是管不过来,再说了,政府的人就都是好人吗?等这帮龟孙子成了势力,这世界岂不是更加混乱,那倒不如咱们自己成立一支势力,就算咱们不攻击别人,不也得保护自己吗?”

狄金终于说到了正题,“孟兄弟,你去北山县有什么用,不还得被别人管着,不如咱们弟兄几个捆一块,干一翻事业,不瞒你说,我这大半辈子没攒下钱,却攒了不少的军火,大的基地不敢说,一个百十人的基地足够了,到时候就算做不到人人平等,但至少不会像末世霸王帮那些人一样欺男霸女,欺凌弱小,如果兄弟答应,我和我弟弟愿意奉孟兄弟为老大,一切听从您的号令,不比去北山县受别人的气好得多。到时候咱们的基地可以收留无家可归的幸存者,让他们可以继续生存下去,等时局稳定了,天下太平了,凭我们对人类所做的贡献,政府难道还会追究我们的责任?你说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孟凡冷冷一笑,如果是以前的他,说不定真会同意,但经历过了天教的那些事情之后,他明白这不过是狄金虚伪的让一让,让孟凡做老大?哼!军火、食物、地盘、人员全都是狄金的,他孟凡只有一个童梦谣,还是一女人,有什么资格做老大,有谁会听他的。

所以孟凡微微一笑道:“做老大就不用了,我不是那块料,却偏又不愿意寄人篱下,所以狄哥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是不会留下来的。”

“混蛋!你别给脸不要脸,信不信老子现在就废了你。”狄玉终于再也忍不住了,凶相毕露。孟凡轻蔑地与之对视着,没有丝毫示弱的意思。

现在桌子前共有六个人,除去张冰冰一个女人外,狄金方面有四个人,而孟凡只有独自一人,以一对四,从人数上讲,孟凡处于绝对劣势。

张冰冰也感觉到了气氛的紧张,她拂了拂有些凌乱的秀发挤出笑容道:“我上楼帮她们收拾房间去。”

狄金的脸阴晴圆缺的变幻着,他也在考虑着,是不是要乘此机会干掉孟凡,以绝后患。

孟凡把玩着手里的酒杯,突然一用力,将酒杯捏得粉碎,这一手在武侠电影里经常看到,但要在现实生活中做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孟凡虽然以速度见长,但这并不表明他力量不行,相反,相比普通人,他的力气不知道要大了多少辈,只是与那些以力量见长的异能者相比,他的力气就相对弱一些了。

孟凡露了这一手以后,狄金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出手将狄玉按下去后开口说:“好吧!人各有志,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既然孟兄弟不愿意留下,我们也不好勉强,只希望孟兄弟多住两天,让老哥我尽一尽地主之谊。”

孟凡摇摇头道:“我去北山县有要紧的事情,耽误不得,明天必须起程,希望狄先生理解。”他不再与对方称兄道弟,很显然是在表示和对方划清界线。目的只有一个,逼对方动手。

说完话后孟凡站起身来打了个招呼,径直上楼去了。这时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六点,孟凡在心里道:“这狗日的狄金真能说,一口气从二点讲到六点,硬是跟老子闲扯了四个小时,不去当官做老百姓的思想工作还真是屈才了,不对,他绝不会只是闲扯,恐怕是有什么目的也说不定,我得小心些,别着了他的道。”

“你看这房间我收拾的怎么样?”孟凡来到二楼右首的那间卧室后,童梦谣炫耀功劳似的问道。

孟凡不得不承认,狄金是一个很会享受的人,这间卧室足有三十平米,巨大的落叶窗,舒适的双人床,还有踏上去很舒服的木质地板。卧室里还配有大约十个平米的卫生间,拧开水龙头,立刻有哗哗地山泉水流出来,最可惜的就是现在没有电,所以只有凉水。

但这些不是孟凡最在意的,在末世里,放松警惕,过度享受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情,时刻保持清醒,观察周围是否安全才更重要。

还好狄金对安全的注重一点也不次于孟凡,门窗全都是那种品质优良的合金钢防盗门窗,孟凡注意到在窗户外面有一根吊环,吊环的另一端是一条尼龙绳,应该是狄金准备在被人包围的时候跳窗逃生用的。

孟凡觉得这里不会只有这么一个逃生的机关,于是在床上摸索了一会,可惜没有找到机关。

很快孟凡放弃了,他不在乎有没有逃跑的机关,因为这里不太可能被人包围,能攻击他们的估计只有丧尸,而对付丧尸,孟凡还是很有经验的。

“不错不错,床单还是新的,这间房做新房都可以了。”孟凡笑着说。

“你满意就好,那我回隔壁了,有事可以叫我。”童梦谣听到孟凡说可以做新房,脸微微红了一下,笑着说道。

孟凡一抬胳膊挡住了她,接着顺手将门带上锁死,他的眼神略带暧昧地盯着童梦谣的胸脯,笑道:“你不觉得现在是你报答我的最好时候吗?”

孟凡上楼以后,狄玉恼火地砸碎了酒杯,问他哥哥道:“大哥,为什么刚才你不让我们干掉那个嚣张的混蛋,他以为他是谁!操他娘的,登鼻子上脸。”

“老二,你太心急了,你难道忘了在断桥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了吗?末世霸王帮二十几个人,十几条枪,还有那个史在金,你我都是知道的,他是一个武道高手,可姓孟的一个人就凭一把套在左手上的古怪弯刀,就将他干掉了,虽然有计谋和偷袭的成分,可换成你我,能做得到吗?”

“那是史在金那家伙轻敌了,再说,那小子怎么能和咱们比。”

狄金轻轻的摇摇头说:“老二,不能轻敌,我看这个人不仅心眼多,而且出手狠毒,史在金已经放了他们,却还是被他一刀宰了,说明他这个人是达到目的就不会留活口的那种人。你说他既然非要去北山县,那为什么还要跟我们来这里,难道是突发善心要送咱们回家?哼!可以说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大的可能还是他在打我们食物和军火的主意。如果他知道了我们藏军火的地方,我想他肯定会动手灭了我们的。而现在我们还不知道他的底细,一旦硬拼对我们十分不利,所以我们还是等到晚上,取出枪来再说吧。”

“现在不去吗?”

“老二,你忘了他对付史在金的手段了吗?这小子鬼得很,对付这样的人一定得沉住手,我们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必须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张麻子,一会你给他们送壶开水去,之后就留在二楼,给我盯死了他们。”

童梦谣见孟凡如此暧昧地盯着自己看,心里忍不住有些紧张,虽然她提到过以身相许,以此还欠孟凡的人情,可是,她也仅仅是说说而已,在童梦谣的心里,她更希望孟凡拒绝自己,并义正严词地说:“我救你只是出于道义,绝不会要你做任何事情来报答。”那样的话,童梦谣就可以告诉自己,不是自己不愿意报答他,还他的人情,而是他是一个正直高尚的人,不需要自己做任何报答,不过从现在孟凡的表现看很显然他不属于那类人,他居然追着要童梦谣报答他。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心理,就像一对恩爱夫妻,女的生病了,很重很重的病,死不了却会拖累人,这时她会对男的说:“我们离婚吧!我不想再拖累你了。”其实她的真实想法却是希望男人拒绝,并保证照顾她一生一世,如果这个男人真得同意了,她必然会非常失望。

第二十一章 我要的不只是今晚

童梦谣是一个很独立内心也很孤傲却又很传统的女人,她不愿意别人帮助她,更不愿意欠任何人的人情,可偏偏孟凡连续救她数次,她却除了拖累他以外,就没能做任何有意义的事情回报他,这对童梦谣的信心打击是十分巨大的,她自然而然得想到了用身体还人情,虽然想到了,但在内心深处,有怎么可能不纠结,不排斥。

童梦谣叹了口气,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孟凡救了她这么多次,而且曾明确指出要她用身体做为回报,她也是同意的,那现在他提出来了,她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童梦谣的手伸向自己的衣领,她的内衣已经被孟凡扯破,所以只要将皮衣的拉链拉开,她凸凹有致的身体马上就会暴露在孟凡眼前。

再看看孟凡这家伙,他居然开始脱衣服了,沉重的军靴被他重重地扔到门后地板上,发出“咣”地一声巨响,就在孟凡准备脱掉上衣的时候,有人敲响了房门。童梦谣立即将拉链拉好,又整了整衣服。

“孟长官,狄老大让我给您送壶热水来。”张麻子敲了两下门后道。

“好,我有点不方便,你先放门口吧,我过会去拎。”孟凡回应说。

“好的。”张麻子离开的脚步声很快响了起来,孟凡耳力很好,他趴在地上侧耳倾听,却感觉张麻子并没有下楼去,而是在门口不远处停了下来。

“难道他们已经取出武器,要对老子不利了。”孟凡立刻穿上军靴,轻轻地打开了房门,如果对方要偷袭他,那么在他打开房门出去后,一定会开枪的,但他们一定不会想到,孟凡有预知危险的超能力,身上还穿着一件刀枪不入的光明铠甲。

但并没有人开枪,于是孟凡心想:“看来是自己多虑了,他们真得想动手,也应该是在晚上,而不是现在。”

回到房间里的孟凡将房门再次锁死,然后将光明铠甲和勇士军靴全部脱了下来,从天教平头山基地遭到丧尸攻击后,这身衣服无论是战斗还是休息,都从来没下过孟凡的身体,古州市五月初的天气即使在晚上温度也已经达到了二十度以上,所以孟凡的身上已经有了一股馊味,而且这股气味,很快在整个屋子里漫延开来。

童梦谣马上捂住鼻子道:“臭死了,我们总得先洗洗澡吧!”现在童梦谣是能拖延一会是一会。

“好的,你帮我洗。”

“我?”童梦谣一脸的不情愿。

“有什么问题吗?你难道不知道我只有一只手,洗澡很不方便吗?”

“好吧?”虽然童梦谣很不情愿,但她更不愿意和一个脏兮兮的男人上床做那种事情。

卫生间装饰豪华,更令孟凡心喜的是,这里一应洗浴用品俱全,虽然做为男人,他并不把洗澡当成末世里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但并不代表着他不想洗一个舒服的冷水澡,没有哪个人类愿意脏兮兮的。

走进卫生间之后,孟凡将手枪和刀放在了一伸手就能够到的摆放洗浴用品的架子上,接着扯下了所有的衣服,他强壮健硕的身体此时整个展现在了童梦谣眼前。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孟凡的裸体,(第一次是孟凡差一点被人吃掉时,那是童梦谣第一次见到孟凡。)可童梦谣还是感觉十分尴尬,用宋丹丹老师的话说,那是相当尴尬。

但为了和一个干净的男人做爱,童梦谣只能豁出去了。

被一个女人抚摸着洗澡,异样的感觉还真是爽,孟凡感觉到自己的老二立马高昂起头来,他不仅不觉得尴尬,反倒引以为荣,兴奋地呵呵笑了起来。

童梦谣似乎对男人的**官非常陌生,看到孟凡的老二翘了起来,她露出惊讶的表情,似乎不太明白这个小东西为什么一瞬间变得面目狰狞。

可惜的是,这里没有热水,所以孟凡不敢洗太久,虽然他的身体很强壮,可如果感冒了,那代价有可能就是死亡。

卧室衣柜里居然还有西装和睡衣,孟凡摸出一套来穿上,这么多天了,他第一次感觉如此惬意,但他知道,绝对不能沉浸在这种享受里,因为热血的战斗很可能就要开始了。

片刻之后,童梦谣也洗好走了出来,她在衣柜里翻了翻,这里居然也有女士睡衣,她欣然换上。不用说,狄金刚建好这里的时候,没少带女人来这里排山倒海。

“你似乎用不着再穿衣服了。”见童梦谣在卫生间里进进出出的换衣服,孟凡直视着她笑着说。

童梦谣将头低了下去,她知道女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刻恐怕就要来临了,她缓缓地抬起手,在孟凡冷竣地目光中开始再一次脱衣服。

刚脱下一半,童梦谣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突然将衣服快速地穿好,对孟凡道:“孟凡,你知道的,我并不讨厌你,但也并不爱你。”

“我知道。”

“其实你虽然不是那种一眼看去就让女孩子心动的男人,但你给我的感觉是,你是那种能给女孩子安全感,让人很容易产生信任的男人。”

“我倒更愿意成为你所说的第一种男人,而不是后一种,我不需要被女人信任,只想跟她们上床。”

“那你跟动物有什么区别?”

“哈哈,如果我连跟女人上床都不想,岂不是连动物都不如?”孟凡反问。如果是别的女人,孟凡早把她按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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