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捞尸人-第20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于发动游击战来说,夜晚是发动攻击的最佳时机。
敌人在明,我们在暗,我们完全可以用夜色作为掩护,再好好敲他们一棒子。
想到这里,我将手指放进嘴里,吹了声响亮的口哨,示意第一小队暂时撤退。
这一场短兵相接,我们杀死狗族大军三四十人,算是初战告捷,小有胜利,我不由得在心里暗爽了一把。至少我没有让七七失望,还是有效地阻击了敌人的先锋部队。不过我并没有骄傲,我知道这场战斗之所以胜利,完全是打了敌人一个措手不及。现在敌人已经知道我方这边有埋伏了,要想再这样轻易偷袭得手恐怕不太容易了。
我们的身影迅速隐没在草丛中,敌人忌惮我们这边有埋伏,所以也没有迅速逼近,只是小心翼翼地往前推进,山谷里的喧闹声停止了,突然变得非常安静。晚风吹过,漫天都是血腥味在飘荡。
我们在约定的树林里面重新碰头,我,小果果,古枚笛三人都没有受伤,其他人或多或少挂了点彩。伤得最严重的就是刚才被利箭射中的那个兄弟,三十岁上下,到现在我都不太清楚他的名字。
六扇门中,好多人的名字在生前都不被人记得,只是在死后,他们的名字被永远地铭记在墓碑上面,证明他们曾经存在过。
古枚笛迅速检查了一下此人的伤势,那支利箭穿过他的胸口,透背而出。
这个汉子嘴唇乌青,脸上挂满冷汗,浑身哆嗦着,面部表情显得非常痛苦。
“怎么样?还有救吗?”我问。
古枚笛摇摇头:“箭矢没有伤及心脏,但是箭上喂有剧毒,毒素已经侵入他的五脏六腑!”
“混蛋!居然用毒箭这么下三滥的手段!”我的拳头骤然握紧,指关节咔咔作响。
“冷……好冷……”这个汉子打着哆嗦,艰难地说。
看着他极度痛苦的样子,我咬咬牙,左手捂住他的嘴巴,右手举起天邪枪,缓缓将枪尖刺入他的心窝。
每刺入一寸,我的心就狠狠地抽搐一下。
终于,这个汉子停止了抽搐,我伸手替他合上眼皮:“兄弟,走好!”
第三百九十八章 突袭(上)
没有时間掩埋尸体,我们只能将这个兄弟的尸体放在草丛中,随意堆了几块石头当做坟墓。然后默默地叹了口气,怀着沉重的心情迅速撤离现场。
我们並没有走远,而是在附近的丛林里潜伏下来。
我们潜伏的地方地势比五彩池相对較高一点,从这里看出去,正好能够看见五彩池附近的情况。
天色已经黑沉下来,华山路险,我推测狗族大军不可能在夜里赶路,十有八九会在五彩池附近安营扎寨,养精蓄銳。等到天亮之后再向华山发起冲锋。
死了一个兄弟,大家的心里都不好过。
刚才我心中那点胜利的小喜悦,此刻也荡然无存。
我皱着眉头,摸出一支煙,一声不吭地抽了起来。
本来這一场短兵相接算是比较完美的,谁知道最后时刻却有兄弟阵亡。
不管怎样,我是这个小队的队长,我需要为死去的兄弟负责。
古枚笛走了过来,在我的身旁坐下:“什么时候抽烟抽得这么老练了?”
我吐了个烟圈:“自从上次你走之后!”
古枚笛抿嘴笑了笑:“你还能说笑,说明你还撑得住!”
我也笑了笑,盯着古枚笛明亮如星的眼眸。认真地说:“我可没有说笑,我是说真的!”
古枚笛拂了一下长发,伸手挽着我的胳膊,把头轻轻靠在我的肩膀上。
夜色渐沉。远方的天空只剩下最后一抹残红。
苍穹就像被划开了一条口子,有鲜血流出来。染红了华山之巅。
一切,很美,很宁静。
四周很安静。
山风轻轻吹拂,古枚笛的长发轻轻飘扬起来。就像温柔的手指,若有似无地划过我的脸颊。
这样的场景我憧憬了好久。
可是没有想到,能够和古枚笛相依相偎的美好时刻,竟然是在战场上。
古枚笛幽幽说道:“这里的景色真美!”
“是呀!”我轻轻拥着古枚笛温软的娇躯,仰望华山之巅,由衷地感慨道:“如果能够和你每天坐在这里看日升月落,看云起帆涌,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呀!”
古枚笛不由自主抱紧我的胳膊:“小孤,你说这场战争多久才会结束?”
“不知道!”我郁闷地摇了摇头:“也许一天!也许一周!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年也结束不了!”
古枚笛重重地叹了口气:“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是不是一个罪人?!”
“嗯?!”我扭头看着古枚笛:“何出此言?”
古枚笛的眼瞳里飘荡起氤氲的雾气:“如果不是因为我,九黎族也不会跟六扇门结怨,六扇门也不会遭受今日一劫,天下苍生也不会遭到如此厄运!”
我轻轻拍了拍古枚笛的肩膀:“傻丫头!九黎本恶,就算不是因为你,难道他们就不会出来祸害苍生了吗?若是照你这么说,那我才是最大的罪人!如果我不是?血传人,你们也不会盯上我,然后……也不会有这一切的一切故事……”
“神经病!”古枚笛轻轻给了我一记粉拳:“我只听说有人争着邀功,还是头一次听说有人争着顶罪呢!”
我将古枚笛拥得更紧了一些:“放心吧,老天是有眼的,一切都会过去的!黑夜过后,总会有阳光,不是吗?”
古枚笛嗯了一声,坚定地点点头:“我们一定会迎来阳光的!”
我笑了笑,看着古枚笛的侧脸,最后一抹红晕勾勒出她的轮廓,好美。
我情不自禁地微闭着眼睛,撅起嘴巴凑了上去。
山风习习,古枚笛也有些情动,也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已经触碰到我的唇角。
就在这柔情万千的时刻,小果果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们身后:“报告队长,五彩池有……有情况……”
小果果怔了怔,貌似发现了什么,随即脸颊一红,尴尬地笑了笑:“咳!咳!对不起二位,打扰了!不好意思,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我和古枚笛吓了一跳,下意识地乍然分开,别过头去,这种情况还怎么能够继续下去?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一骨碌爬了起来:“什么情况?”
小果果说:“诚如你所料,狗族大军在五彩池附近安营扎寨了!”
我走到山崖边上,眺望山下的五彩池,只见山下燃起一团团篝火,隐隐传来喧嚣之声。火光倒映在水面上,五彩池有一种奇异的美感。
我暗暗握了握拳头,很好,今晚趁机再突袭一次营地,我们第一小队的阻击任务基本上也就完成了,但求不要再有队员伤亡了。
夜渐渐来临,黑暗终于笼罩大地。
山峦一片沉寂,有风从山峦间穿过,发出倏倏的呼啸之声。
“主公,什么时候能够继续作战?”蒙恬单肩扛着斩马刀,迫不及待地问。很明显,傍晚那一场厮杀,他还没有过瘾。
我摆摆手:“别急!等到下半夜,就是夜未央天未明的时候,那个时间段是敌人最疲惫,也是防守最松懈的时候,所以现在大家最好抓紧时间歇会儿,打个盹再说!”
山上的夜晚有些凉,不过我们这里个个都是练武之人,体质很好,这点凉意对我们来说反而还有些舒服,驱走了不少热气。蒙恬反正也不用睡觉的,他就负责帮我们守夜,我们也就放放心心酣然大睡起来。
醒来的时候已是半夜时分,我睁眼就看见一条魁梧的鬼影,正是蒙恬。
蒙恬左手跨腰,右手握着斩马刀,就像一尊风化的石像,一动不动地站在山崖边上,巍然而立,尽心尽职为我们守夜。
“主公!”蒙恬冲我抱拳行礼。
“山下的情况怎么样?”我问蒙恬。
蒙恬指着山下说道:“敌军大部分已入睡,末将认为,此时正是突袭的最佳时机!”
我凝足目光往山下看去,只见许多火堆都已经熄灭了,只有零星的篝火在燃烧,看样子诚如蒙恬所言,大部分敌人都已经入睡了。他们又不是机器人,自神农架千里迢迢奔赴华山,也会舟车劳顿的。
我把手指放在嘴里,轻轻吹了个口哨,将队员们从睡梦中叫醒,然后挥了挥手:“行动!”
我们一行人悄悄摸下山坳,在距离敌营还有百步远的地方,我举起右手,示意大家停止前进,然后对小果果扬了扬下巴:“果果,你到前面去探探风!”
“没问题!”小果果施展出妖气罩,隐没在黑暗中。
草丛里湿漉漉的,水气有些重,有些湿冷。
不一会儿,身旁的草丛传来一阵异动,小果果解除妖气罩,现出真身。
“情况怎么样?”我问。
小果果说:“敌军环绕着五彩池,扎了二三十个大帐篷,外面留了四五十人守夜,固定哨岗有十多个,全是弓箭手。流动哨岗有三个小队轮换,每个小队十人左右!对了,我还找到他们的粮草库,在营地中央的那个大帐篷里面!”
“不错嘛,探查得很仔细,有进步!”我由衷地夸赞道,现在小果果的行事风格已经成熟了很多,还是一副很有经验的沙场老手样子,毕竟大大小小的战斗她经历的也不少了。
“还有一件事情!”小果果叹了口气:“我看见平头的尸体了!”
小果果所说的平头,就是之前战死的那个兄弟,我们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他留着平头,所以都叫他“平头!”。
“在敌营里面?”我微微一怔。
小果果点点头,有些沉重地说:“营地门口插着一根大木头桩子,那些混蛋将平头的尸体挂在那根木头桩子上面。平头的尸体上面皮开肉绽,全是血迹,连面容都看不清楚了,应该是被敌人……鞭尸……”
鞭尸?!
我们的心脏狠狠地抽搐了一下,自家兄弟阵亡就不说了,还被敌人挂在木头桩子上鞭尸,队员们一个个怒目圆睁,眼中迸射出浓烈杀意。敌人这样做的行径,摆明了是在侮辱六扇门。
“队长,下令吧!”队员们摩拳擦掌,迫不及待地向我请战。
我点点头,迅速制定作战计划:“小果果,你带两人去粮草库放火,断了他们的口粮,同时引起营地的混乱。古枚笛带两个兄弟去抢尸体,尽可能救回平头的尸体,不能再让他遭受侮辱了。蒙恬,以及剩下的两位兄弟跟我去突袭军营,能杀一个是一个,能杀一双是一双。天色一亮,我们即刻撤退,千万不要恋战,明白吗?”
“明白!”队员们齐声回答。
我亮出天邪枪,将双枪插在背后,目光凛然道:“行动!”
我们匍匐在草丛中,悄无声息地摸向敌营,我的心砰砰乱跳,这种大规模的战役我还是第一次参与。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见过这样的战争场景,没想到今日今时,如此残酷的战争竟然真实上演。呆刚尽号。
每个人都在成长,我也在成长。
我不知道是我习惯了生死,还是已经麻木了战斗。
夜凉如水,我的十指慢慢握紧。
战斗吧,让鲜血洗礼这片美丽的五彩池!
第三百九十九章 突袭(下)
“主公,前面有一支流动哨兵,待末将前去解決!”蒙恬向我请战。他已经是技痒难耐了。
我点点头,叮嘱道:“轻点声,别惊动了营中之人!”
蒙恬抱拳领命而去,只见蒙恬矮身在草丛里飞快穿行,急行十数步之后,突然闪身而出,橫刀拦住那支流动哨兵的去路。
蒙恬魁梧的虎躯站在那里,威风凛凛,英气逼人。犹如拦路猛虎。
斬马刀散发出霸道的杀气,蒙恬的双眼闪烁着凶悍的血光。
那些哨兵猛然一惊,还不等他们惊呼出声,蒙恬突然就动了。
鬼影自草丛中飞快闪过,斩馬刀凌空划出一道寒光,竟然齐刷刷斩飞了十名哨兵的脑袋。
所有人只看见鬼影一闪,蒙恬已经现身在最后一名哨兵的背后,斩马刀斜指苍穹,帅气逼人。
在蒙恬的身後,十颗人头同时旋轉飞起,那十具无头尸体还站立在原地。直到人头都落地了,那十具尸体才像骨牌一样,哗啦啦倒了下去,从头到尾都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蒙恬手臂翻转。斩马刀轻轻一扬,甩飞刀锋上的血沫子。那姿势简直帅爆了。
这就是气场!
这就是男人味!
蒙恬这种霸气豪迈的气场,那是经过无数次血火洗礼磨砺出来的,没有他那样的沙晨嵘,谁也模仿不出那种气质。
“酷啊!简直是男神呀!”小果果眼冒桃花。
我骄傲地说:“废话!我的小弟能不帅吗?”
“你的小弟?!”小果果翻了翻白眼:“你敢说自己一定打得过蒙恬吗?你不过捡了个大便宜而已!要我说。你才是蒙恬的小弟!”
我瞪了小果果一眼,哼,女人都是善变的动物,明明下午的时候她还夸奖我帅呢!
“那边又来了一支流动哨兵!”古枚笛低声说道。
“我们去应付!”一男一女挺身而出。
这两人我知道名字,男的叫潘伟麟,女的叫罗佩霖,两人都是二十岁出头。华山之上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两人又是青春年少,羞羞涩涩,情窦初开,自然而然便走到一起。
七七总捕头还真是会安排,完全遵照“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个准则,不仅把我跟古枚笛搭配在一组,还把潘伟麟和罗佩霖搭配在一起,真是情人合力,其利断金啊!
潘伟麟年纪虽轻,但是在六扇门里的名气却很大,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和第三队里面那个叫罗海欢的年轻人,被誉为六扇门里最有前途的双杰。
潘伟麟不使用兵器,他的兵器就是他的拳头。
据说潘伟麟的母亲临盆之际,梦见一头火麒麟闯入肚腹,继而诞下潘伟麟。
说来也怪,潘伟麟自打从娘胎里爬出来开始,他的右臂就与平常人不同。整条右臂生长着一层如盔甲一样的青色鳞甲,密密麻麻,坚硬无比,看上去还有些吓人。但是其右臂天生神力,还能燃烧起熊熊烈火,竟是世间少见的麒麟臂。
他的母亲认为,他的右臂便是那头火麒麟所化,从而取名为潘伟麟。
我在华山之巅的时候,曾亲眼见过潘伟麟练功,他的麒麟臂腾起熊熊烈火,一拳轰出去,竟然将一块足有三吨重的岩石轰击成四分五裂的碎块,当时我就被震惊了,从而对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罗佩霖其实也是一挺漂亮的小姑娘,长得有点小清新,看上去不显年纪,眼角有一颗芝麻大小的红痣,就像美人痣一样,实有画?点睛的惊艳之感。她的话不多,但是很爱笑,很多时候她只是静静地聆听我们说话,也不插嘴,就那样微微笑着。如果苏堇夏属于冷美人,罗佩霖就属于暖美人。
罗佩霖的武器也很特殊,是一把名曰“追影”的三尺软剑,宽度只有两指,薄如蝉翼,透明闪亮。平时就像腰带一样缠在腰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挺漂亮的一条腰带,谁知道那是杀人利器。如果你小看这个身材瘦弱的小姑娘,那你就抹干净脖子准备受死吧!
潘伟麟跟罗佩霖私底下肯定经常配合练习,所以行动很是默契,几个纵跃,闪电般逼近那支流动哨兵队伍。
呼!
潘伟麟从草丛里高高跃起,就像一头等待捕猎的猛虎,四周的草丛都被猛烈的劲风压了下去。
麒麟臂出,卷起更加霸烈的罡风,半人高的野草竟然被拳风硬生生扫断,呼啦啦飞上半空。呆刚土血。
当先那名士兵还没有反应过来,胸口已经结结实实挨了一拳。
麒麟臂的力道何等巨大,能够开碑裂石,而人体的骨头又有多硬呢?
只听啪啪啪如同鞭炮般的爆响,那名士兵浑身骨骼尽数爆裂,胸口凹陷下去一个大坑,整个人贴着草丛飞出老远,半点声息都没有发出来。
第二名士兵条件反射,惊愕地张开嘴巴。
潘伟麟飞转拳头,旋转着击中那名士兵的咽喉。
哗啦!
喉骨登时就碎裂了,那名士兵两颗眼珠子直接从眼眶里面飞了出来。
潘伟麟也没有停滞半秒,这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下发生的。
后面的士兵还没有回过神来,潘伟麟的麒麟臂呼地蹿腾起一团烈火,嘭嘭嘭,瞬间洞穿了三名士兵的肚子,将里面的五脏六腑全都震碎了。
半数哨兵在眨眼之间就被潘伟麟尽数搞定,而罗佩霖这个爱微笑的暖美人,在杀人的时候却变得异常冰冷。
玉臂轻扬,追影剑出,一阵急速颤动,唰唰唰一连三剑,飞快地挑破了三名士兵的喉咙。三名士兵并没有立即死去,而是无法发出声音,他们丢掉朴刀,死死捂着脖子,却也止不住鲜血突突突地往外飚。
第四个士兵刚刚张开嘴巴想要叫喊,追影剑化作一道残影,唰地没入了他的咽喉。继而又从他的后颈穿刺而出,瞬间没入第五名士兵的嘴巴,将两名士兵的脑袋穿在一起,就像人头糖葫芦。
罗佩霖手腕一抖,追影剑急速旋转,发出嗡嗡声响。
两名士兵大张着嘴巴,嘴里不断狂喷鲜血和碎肉,舌头都被搅得稀巴烂。
然后,罗佩霖猛然握紧剑把,往外使劲一拔。
唰!
浓浓的血浆喷然而出,罗佩霖飘然后退,两名士兵重迭着倒在地上。
十名巡夜士兵被两人合力斩杀,虽然手段有些凶狠,不过着实精彩,我也忍不住在内心暗暗叫好,真是大快人心。
我五指叉开,三个小组按照之前我布置的作战计划,迅速分头行动。
古枚笛带着潘伟麟和罗佩霖直接冲向营地大门,负责夺回平头的尸体。
小果果带着另外两个队员杀入粮仓,准备点火烧粮。
而我则带着蒙恬和剩下的两个队员,犹如饥饿的野兽,分头扑入狗族士兵休息的帐篷。
潘伟麟一马当先,站岗的士兵举起弓箭,厉声大喝:“什么人?”
还没等他们开弓放箭呢,古枚笛已经一人赏赐了他们一箭,将他们钉死在营地大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