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车-第1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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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为关键的是,我做错事了吗?我根本没错,这是洪大跟本县县令勾结在一起,准备收拾我。
而这一刻,我也终于知道洪大为什么在这个镇子上可以横着走的原因了,能跟县令混成这种关系,那可真是一方恶霸了。
我叹了口气,这个地方的腐败已经不是一般的严重了。
“藐视公堂,来人啊!先给我打五十大板!”县令一拍惊堂木,两旁的衙役这就过来把我按到地上,我岂能束手就擒?等衙役上来的时候,我一个箭步冲上去,直接窜到了县令的旁边,振声喝道:贪官!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了!是洪大先强抢别人的金子,所以我才动手的!
我窜的很快,等大家都反应过来的时候,县令已经被我掐住了脖子,他急忙求饶道:诶诶诶,好汉饶命,好汉莫慌,这事,容我细细调查一下。
随后,县令伸手抚了抚官帽,象征性的问洪大:你是否抢夺那民女的财物啊?
一听这语气,不等洪大回复,我就直接掐住了县令的脖子,怒声说道:别他妈给我装腔作势了,知道你们都是一伙的,今天老子把话放这了。让我走,大家都没事,不让我走,今天谁都别想有好下场。
外边救驾的人已经将整个公堂围了起来,看热闹的老百姓早就吓傻了,可能这千百年来,我是第一个敢冲上公堂去掐县令脖子的。
在古代,王权就是一切。
我这种做法是藐视王权,是要诛九族的。
但我特娘的是一个人来这里的,九族都不在,爱咋咋地。
县令好声好气的说:哎呀,好汉啊,你听我说,这事吧,可大可小,你说是不?这样吧,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如何?
我嗯了一声,松开了手,说:这样就最好了。
等我下了公堂,拉着梅儿的手离开之时,刚走到门外,忽然县令一拍惊堂木,大声吼道:来人啊!弓箭手,刀斧手准备!
“哗哗哗!”整个院子里的弓箭手,整齐一致的将手中的弓箭拉成满月,一旦松手,立马就能让我射成刺猬。
除此之外,衙役之中还有一对刀斧手,正在外围准备进攻,不过看这架势,已经不用他们了,光这几十个弓箭手就足以让我射穿了。
县令咬着牙,此刻怒火三丈,他直接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大声骂道:何处而来的刁民,竟然威胁本官,杀无赦,放箭!低以吗血。
县令说话之时,扔出一只令牌,当令牌落地的一刹那,我立马搂住了梅儿,用自己的身躯将她包裹的严严实实。
一瞬间,五六十支弓箭嗖嗖而至,射进我的身体里,插在我的肾脏中,但大多数都被无主神骨给抵挡了下来。
我咬着牙,只觉得身上痛的快要没知觉了。
仅仅攻击了这一波,我身上就插满了箭矢,但我仍然是站直了身子,嘴角流着血,冷声笑道:天下间若都是你这样的县令,百姓又何来幸福之说,何来安居乐业之说,你这种县令,只会鱼肉百姓!
县衙里所有的人,包括外边看热闹的老百姓都吓到了,背上插了五六十支箭,身上的衣服被鲜血染红了,但仍然站得笔直,说话声底气十足,这让县令都难以相信。
如果按照常人来说,受这样的伤,那没得讲了,肯定早死了。
此刻我一步步的朝着县令走去,每走一步,地上都会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迹,县令大惊失色道:拦住他!拦住他!刀斧手,刀斧手快上!
我决定了,我刘明布,今日必杀这个县令!哪怕以后遭受天下的追杀,我也要杀掉他,这种人,活他一条命,就有数不尽的百姓受折磨,他必须得死!
刀斧手冲了上来,还没来得及动手,我大喝一声:这县令是什么样的人,想必你们比我清楚,你们护着这样的狗官,还有良心吗?
第470章 风风火火闯九州
刀斧手们一愣,并没有立即举着板斧砍我,县令暴跳如雷,吼道:你们这帮饭桶,我平时给你们吃。供你们住,还给你们发粮饷,现在怎么不听我的命令了!
我怒吼一声:你们上不上,这狗官我今天都一定要杀了他的。他是必须要死的,所以,你们应该很清楚,有没有必要继续为他卖命!
说话的间隙,我体内的活太岁快速的修复着我的身躯和内脏,仅仅十几秒的功夫,我身上插着的几十支弓箭就慢慢的脱离了我的肉体,掉在了地上。
不一会。我的脚下掉了几十支弓箭,箭头还都带着血,所有人都瞪着眼珠子,人人都传开了,说我不是人,要不就是天神下凡,要不就是个山里的怪物。
刀斧手们原本还不知道要不要上来跟我拼命,但见我身上的弓箭可以自己从肉体里退出来,这一下子甩手扔掉双斧,转头就跑。
县令也想跑,不过他那一身肥膘,根本就跑不动。我冲上去,取出匕首,一把从他背后刺进他的心脏之中,当场要了他的命!
老百姓们吓了一跳,慌忙逃窜,整个县衙里大乱一团,此刻我真想抬头仰天,高唱一曲好汉歌!
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我真理解了梁山好汉的心情,真心的,以前看电视。虽然懂他们为什么造反,聚义梁山泊。但是我不理解他们的心情,没有那种感同身受的经历。
今日,我实在看不下这县令一副鱼肉百姓,利用权力来压榨百姓的,所以动了杀念。
我知道,杀掉地方父母官,这不是小事,朝廷很快就会派人来,或许更会直接派锦衣卫来这里,我需要躲一躲了。
我牵着梅花的手,离开了县衙,一路上。百姓们对我投来了赞许,肯定,但却带有一丝悲叹的目光。
他们当然也知道。从此我就要过着亡命天涯的生活了,官府一定会通缉我的。
我骑上马,带着梅花,离开了这个小镇,这个年代的道路都非常窄,而且没有公路那一说,都是土路,土路的两边还长满了野花。
顺着夕阳一路狂奔,梅花坐在我的前边,仰着头看着我,问我:恩公,你是天神吗?
我一愣,正在抓着缰绳,缓缓往前走的动作为之一顿,我笑着说:我怎么会是天神呢?
梅花说:你抱着我的时候,你的身上散发出了红光,爹爹曾经说过,只有天上的神仙才会让自己的身体发光。
我想了想,可能是弓箭射入我体内的时候,业火金蛟的力量被催发了,不然单凭我自己,是不可能扛得住这么多弓箭的。
毕竟无主神骨正是业火金蛟的剑柄,剑柄受到攻击,剑刃自动反击,或者有了什么反应,这也在情理之中。
我笑着说:我不是天神,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发现在二十一世纪是个傻蛋的我,来到了这个古代,立马就变的高人一等,立马就变的非常聪明,仔细想想,毕竟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比如今这个年代不知先进了多少倍。
尤其是我身上还有这么多的天材地宝。
一直到了天黑的时候,我才赶到了下一个小镇,带着梅花在客栈里要了两间上房,吩咐店老板好好喂养我的马,坐在屋子里,我心想:如今这个朝代,信息不发达,朝廷在得知县令被杀死之后,派人通缉我,这个过程估计至少得一星期。
一星期的事件,如果我能赶到京城,那倒也行,可赶到了京城呢?我还是会被认出来,那个时候就更危险了。
哎,忽然间很是悲叹,觉得自己有点冲动,但在再转念一想,我杀的是贪官,我是替天行道,我是替百姓萌福。我做的对,我不应该有负罪感。
劝了一下自己,翌日,我带着梅花继续赶路,说真心话,在没有汽车,没有轮船,没有飞机的年代,出一趟远门,真心不容易。
不过我也见识了这一路上的绝美景色,尤其是在通过河北张家界天门山附近的时候,那景色,真叫一个绝美,有山有水。
其实我不太确定那是不是张家界天门山,但根据我所走的路线,以及路程的距离,还有四周的风景,我觉得那应该是张家界。
骑马时间长了,我怕它累,就跟梅花下来走,但走的时间久了,梅花又累了。所以我让梅花骑在马上,我牵着马,就这样走在山间小路上,走在小溪中。
溪水淌湿了我的裤腿,但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纯天然的感觉,目前唯一让我担心的,就是铁塔和苏桢。
鬼王可真是办了一件好事,如果不是这件事出了岔子,或许我们三人早就到达了京城,早就开始展开侦查了,一旦遇到文刀凌云,斩立决!
可现在倒好,我们三人彻底失散,而我又遇到了这么多麻烦人,如果身旁能有她俩,我肯定不会像是没头苍蝇一样,惹这么多事。
忽然发现,我很感慨。
自嘲的笑了笑,我摇了摇头,牵着马继续往前走,坐在马背上的梅花,轻声对我说:恩公,你笑什么?
我说:哦,没事,就是忽然想笑。
梅花说:恩公,听你说话的口音,你不是我们本地人,而且,你跟别人不一样。
我饶有兴趣,笑着问:我跟别人怎么不一样了?
梅花说:镇子上有好几个姑娘,也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爹娘死了,没钱埋葬,要不裹个席子,有的甚至连席子也没有,她们自愿变卖自己之后,大多数都成了有钱人的妾,整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遭受正房的打击。
我说:她们都是这样的吗?
梅花说:大多数是这样的,还有一部分是有钱的地主老爷买回去,当仆人。真要是当了仆人,其实还好点,至少在干活的情况下,能有口吃的。
我还没说话,梅花就支支吾吾的说:恩公你就很怪,买我回来之后,还对我这么好……
“哈哈哈,可能我是个傻蛋吧?”
我抬头仰天,爽朗的大笑了几声,郑板桥说过,这人啊,难得糊涂。做一个傻蛋,不挺好吗?
由于时间过了四五天,我们身上的干粮吃的差不多了,我最后在一个小镇子上补充了一次干粮之后,就再也不敢走大路了。低以丽血。
我生怕官府的人会张贴通缉令,到时候再抓住我,可能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我仍然是牵着马,带着梅花走那些深山老林,而且我发现深山老林里的景色,真心棒,空气真心好,完全没有什么PM2。5。
这天晚上,天上下起大雨,我们无处避雨,只能在雨中赶路,浑身都被雨淋湿了,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山洞。
在山洞里,我又找到了一些干柴,身上带的有打火机,我点燃了干柴,跟梅花一起,围坐在火堆前,渐渐的烤干自己身上的衣服。
山洞里静悄悄的,唯有柴火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噼啪的声响。
梅花有些出声了,我问:梅花,你想什么呢?
梅花一愣,抬头看向了我,随后微微咧开嘴角笑了笑,然后平淡的说:我想娘亲了。
“那你娘亲呢?”我掰开一块大饼,给梅花了一半。
梅花摇头,表示自己不饿,她说:娘亲在我小时候就死了。
我单手抚摸了一下额头,说:呃……很抱歉,我不是故意想这么问的。
梅花摇头,笑着说:恩公,你真的很怪,你为什么对待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态度非常凶恶,而对待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平民百姓,却态度很好?
我笑着说:因为我也是平民百姓。
“恩公,我听镇子上的人说,你来自京城,真的吗?”
我说:别叫我恩公了,听起来怪怪的。
“那我叫你什么呢?”
第471章 七年光阴
我说:我叫刘明布,大家都叫我阿布,你也叫我阿布吧。
梅花摇头,很怯的说:你是我的恩公,我不能直呼你的名字,我叫你少爷吧。
我差点趴在地上。这个年代,少爷的意思应该是大户人家,比较有资本,有地位的人。但在二十一世纪,少爷这个名词,一般都是鸭子的代称。
我说:你还是叫我公子算了。
梅花想了想,这才点头。
翌日清晨,我们重新上路,过了张家口,用不了多久就会到达京城了,届时会遇上什么事。谁也不清楚。
在继续赶路了一个星期之后,我们终于踏上了所谓的京城,而到了这里之后,我他妈才彻底傻眼。
此时的北京,还不能算是首都,因为此时的首都,还是在南京,我一拍脑袋忽然想起,公元1420年,朱棣才迁都北京的,现在是1413年,也就是说,7年之后,北京才是首都,故宫和天坛这一会估计才刚刚修建。
我拍着额头,只觉得蛋疼无比。这一路走的太急了,也根本没多想别的,跑到了这里才忽然想起这件事,真是后悔万分。
不过转念一想,鬼王我俩曾经聊天的时候,他是说过的,文刀凌云得势的时候,已经是明成祖中叶了,而且是在紫禁城里比较有地位。
也就是说,我特么来早了,我整整早来了7年!
现在的我,完全不用担心文刀凌云会驾驭在我之上。但解除这个担心的同时,我又担心二十一世纪的家庭,如果7年不回家,我的父母亲戚,以及鬼王他们。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我不确定我现在过的时间,会不会跟二十一世纪是平衡的,也就是说,这里渡过一秒,二十一世纪也渡过一秒。
梅花问我怎么回事,像是很生气的样子,我叹了口气,说:来错地方了,这一会,我们应该先去南京。
但是我转念一想,不管我去哪,文刀凌云得势的历史是不会变的,他一定会在紫禁城里当上锦衣卫指挥使,所以。我不需要那么劳累的主动找他,我只需要想办法当上锦衣卫,那就行了。
如果我当上了锦衣卫,等到文刀凌云也被选拔为锦衣卫的时候,不等他发展起来自己的势力,我就直接干掉他,这不就最好了?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直接带着梅花在北京定居了下来,这种事先不急,等到迁都的后两年,或者迁都之后再说。现在的文刀凌云,估计还是一个没断奶的娃娃呢。
住在北京的小街道上,我就想这么安居下来,静静的等候七年,而在此期间,我也一直打听着铁塔和苏桢的消息,由于街道上贴着通缉我的画像,我不敢太声张,所谓财不露白,我也不敢再大手花钱,让别人帮我寻找铁塔和苏桢了。
至于我穿的衣服,从最开始的华贵,一直到现在的朴素,我已经学会了低调。低爪场圾。
平静的生活了五年,梅花也从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出落成一个十七八岁婀娜多姿的少女。
而这五年,我也始终没有找到铁塔和苏桢,我甚至在想,他俩会不会压根就没有跟我传送到同一时间段?
会不会有可能是我先到,他们两个以后才会到?
又或者我身上拥有鬼眼力量,我可以顺利到达,但他们两个身上可是不具备鬼眼力量的,而在穿梭时空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跑到别的朝代去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玩笑就开大了。
我确定铁塔和苏桢肯定是不在我这个时代,反正目前没有跟我生活在同一空间里。别的不说,如果他俩跟我一起传送了过来,时间和地点都对的话,那他们一定会快速的寻找另外两个人。
五年时间,我们肯定能找到对方,如今郑和都三下西洋了,我们三个却迟迟未能找到对方。
不过还有一点让我不解的是,这五年里,我的长相竟然一点没变,甚至连胡子都没长出来分毫,好像我根本就没有真正穿越过来,这就像是我的一场梦一样。
梅花出落的大方有致,而我仍然没有任何变化,又过了两年,终于迎来了隆重的迁都仪式。
明成祖朱棣力排众议,坚决要迁都北京,防止北方蒙古敌军的叛乱和骚扰,当都城迁过来的时候,故宫,天坛等一系列建筑早已修建完毕。
而我也真正的,第一次看到这极具象征意义的紫禁城。
我一介平民,不知道想当锦衣卫的话,该如何做事,又该找哪些熟人,我只能想办法进宫。
可最关键的问题是,我现在是杀人犯啊,虽然时间过去了7年,估计已经没人记得我是谁了,也估计没人记得那件杀县令的事件了。但保不定遇上个记忆力变态的,那我可就真的玩完了。
这天,我和梅花正在大街上闲逛,由于如今的梅花,早已发育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不免也就为我招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我在这个街道上住了7年了,基本上所有的人也都认识了,左邻右舍都知道我,不光知道我这个人,更知道我的脾气性格,但他们都很清楚,我这个人性格温和,从来不与人计较,不与人争吵。
而那些伴随着梅花一起长大的小痞子,慢慢的就不一样了,他们勾结在一起,形成了当地的恶势力,经常是十几个人一起上街,一脸嚣张的样子。
刚开始我没在意,后来他们明目张胆的堵截梅花,调戏梅花,这就让我不能忍了。嘴上调戏两句,我就不说了,但他们竟然敢下手去摸梅花的脸蛋,这个在古代对于女子来说,可是一件丢人的事。
我揪住那几个小痞子狠狠的打了一顿,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从小是孤儿,从小就野,没人管。现在更是不知道在哪里认识了一帮恶棍,竟然带着这帮恶棍来找我报仇了。
这恶棍我见过,在我住的这块区域里,是出了名的恶棍,虽然还没犯过什么太大的罪状,但十里八乡,他基本上是横着走的,看谁不顺眼就收拾谁。
如今的北京城,那已是天子脚下,谁也不敢轻易犯事的,尤其是我7年前还杀过一个县令,虽然这两年的通缉令已经不像前几年贴的满大街都是了,但我还是怕被别人认出来。
等那恶霸找到我家里的时候,梅花正坐在院子里帮我缝补衣服,她赶紧喊我:公子,公子,你快出来。
我正在屋子里边研究帝王之气,这是皇极术这本书燃烧之后所遗留下来的一篇金纸,上边记载有帝王之气的修炼方法。
而我这7年来,苦心钻研帝王之气,如今已有小成,在与平凡人过招的时候,我是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虽然我还比不上老祖那种眼皮夹子弹的功夫,但至少比普通人强百倍了。
收好了帝王之气,我走出房门,笑着说:狗哥,找我有什么事?
我发现古代这些恶霸,好像都喜欢叫个狗字,真不知道这个字究竟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这恶霸叫土狗,长相和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