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鬼魂-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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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整个冬天。
如果有人在那个冬天经过那个站台,也许会记住那样一幅画面——清俊的男孩与秀丽的女孩隔着一个站台口遥遥相对,女孩居高临下,坐在地铁旁的栏杆上听歌,眼神专注,蓄满泪水,整个面容是震动而感性的。身后的人流滔滔地涌上来没下去,像不息的岁月,而女孩的泪与男孩的歌,却是永恒。
那样的画面,叫作青春。
要很久很久以后,小宛才知道,当她专程为了听那年轻歌手的歌而换三次车赶到地铁站的同时,那个年轻歌手,也是专程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风从十月唱到腊月。其实在这期间,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间驻唱的工作,可以告别地铁生涯,只是为了她,才放弃黄金时间风雨不误地来到地铁站口。不仅忍受寒冷,还要躲避警察。
当小宛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深深爱上了他。
她没办法不爱他。这故事本身的戏剧化和悲剧性对十九岁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剑也是鸦片,有着无可抗拒的杀伤力。
也就在那一天,他告诉她自己要离开北京了。因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与他签约。
上海,那个风花雪月的城市,就这样间接结束了小宛风花雪月的初恋。
她和他之间,除了那些歌和等待之外,甚至没有一个拥抱,没有一句再见珍重。
他走了,从此音信杳无。可是她却不能将他忘记。而仍然常常在某个清冷的黄昏,独自换乘三次车来到地铁站口,久久地坐在冷冷的栏杆上盯着地铁站发呆,人流滔滔不息,她仿佛仍然可以听到少年真诚的歌声:“我的爱已成灰,像玫瑰在冬天枯萎……”
曾经很长时间,她一直到处寻找那首歌的CD,但始终没有找到,甚至没有听第二个人唱过。后来她终于想明白,那大概是他自写的一首歌曲。当想到这一点,她就无论如何不能抛开一个念头:一首歌原来也可以像一个人一样,是种缘份,错过了就再难相遇。
再后来,她从杂志的一篇文章中看到,死玫瑰是在国外流行的一种习俗:当爱人分手,失恋者会赠给旧情人一枝死玫瑰,代表消逝的爱情。
那么,男孩子是在纪念一段死去的爱么?
那段爱故事,应该是发生在她与他相遇之前。她来不及参予。
她来不及参予他的过去,也再没机会参予他的将来。
她和他的缘份,始于一首歌,而那支歌,代表死去的爱。
从开始,已经注定结束。
天彻底地黑下来,小商贩们开始借着夜的庇护做生意,卖盗版CD、地下书刊、假古董,或者粗制滥仿的维纳斯石膏像,最奇的,是有人在兜售冥纸,毫不避讳地叫卖:“活着的人不要忘了死去的人,自己有钱花,也给亡朋故友送点钱花吧。十块换十万块,阴阳兑换,便宜啊便宜……”
令人啼笑皆非。
小宛再一次想起,今天是七月十四,鬼节。
她跳下栏杆,走进站台,辗转回家去。
然而就在她刚刚踏进地铁站时,一个男孩子迎面走过来,递给她一束已经锈成铁灰色的枯死的干花:“小姐,买花吗?”
小宛吓了一跳,凝神看着那个男孩:“这是什么花?”
“死玫瑰。”
“死玫瑰?”小宛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更加专注地看着男孩,“为什么会卖死去的玫瑰?”
“今天是鬼节啊,冥钱烧给死去的亲人,玫瑰烧给死去的爱情。”男孩流利地回答,“小姐这么年轻,大概不会有失去亲人的痛苦。我看你坐在栏杆上那么孤独寂寞的样子,大概是失恋了吧?买一束死玫瑰,烧给自己的初恋吧。烧了它,以后就不会再伤心了。”
小宛看着那个男孩子,他的年龄最多不超过十五岁,可是举止言谈却像一个识破人情世故的老人。这样诡秘的节日,这样诡秘的花,这样诡秘的话。
她又有些觉得冷了。
男孩已经在催促:“小姐,买不买呢?”
小宛定一定神,只得掏钱买了一束花的尸体。15元一枝,还真是贵,比鲜花的价格都高。
然而那个妖精般的小男孩自有成竹在胸:“那当然了,回忆总比现实珍贵嘛。”
小宛彻底服了这个精灵小子,她想不出,男孩的话究竟是某个幕后高手写好台词让他背熟的呢,还是出自天真心灵的一语道破。
地铁呼啸而来,像地狱使者要载人入黄泉。
小宛顺手将花抛向轨道,既然是送给死去的爱情,就让它在车轮下零落成泥碾作尘吧。
只是,从今往后,自己真的会忘了那个弹吉它的地铁歌手,真的会忘记那段青涩而痛楚的初恋回忆吗?
恍惚间,她看到一个身影迎着地铁撞上去,蓦然间爆裂如烟花,是那个唱歌的少年!
小宛惊呼出声,急转身在人群中寻找那卖花男孩的身影,却什么也没看见。忽然一个念头涌上心头,会不会,那唱歌的少年已死,魂灵却附在这个小男孩的身上送给自己一束死玫瑰?寒意袭来,她整个人呆住,为了自己这驱之不去的可怕念头而颤栗不已。
神秘的地铁口把人吞进去又吐出来,已经身在另一个地方。
小宛家住在公主坟——这是个很高贵也很晦气的地名,公主、坟,两个天上地下的概念连在一起,构成一个令人想入非非又不寒而栗的悲剧意象,是种荒谬,也是大彻大悟——不知道国外有没有地方会用这么刺耳的字眼取地名儿,听说墓地都叫什么安乐园呢,哪里会把青天白日的居民区唤作什么坟的?
住在哪儿?住在坟堆里。算怎么回事儿呀?可是北京人硬是把这名字叫了几辈子,没想到要改过。而且叫惯了,在后面加个儿化韵,说句“公主坟儿”,自个儿还觉得挺亲切的,从不觉得一个大活人住在坟地有什么不妥。
小宛把同样的对话重复了十九年,问的答的人都颇自然。在北京人心目中,公主坟只是个明确的地界儿,而早已忽略字面本身的意义。
可是在今夜,七月十四的晚上,小宛第一次意识到了这街名的恐怖——街口有人在烧冥钱,有人在叫魂儿,有人往火堆里投送酒食,说是死鬼会来吃——今天是鬼节,人间的鬼节,是阴间的“人节”,因为冤魂不息的鬼会在今天来到阳间,重新过几天人的日子,他们上来的路,是要经过墓园的吧?会不会把公主坟也当作一处墓地,走错路认错人上错身报错仇?
一阵风过,地上忽明忽暗的冥钱灰忽然飞起,迎着小宛飘过来。小宛大惊,撒腿便跑,心里犹自擂鼓般地重复着三个字——公主坟!公主坟!公主坟!
家门是熟悉的,可是在推门的时候,小宛还是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好像推开的不是自己家的门,而是某个朝代某个故人的住处,去寻找一个失交多年的旧友。她回头看了看,总觉得似乎有人在跟着自己。
后面什么也没有。但是小宛仍然频频回顾。耳边依稀仿佛,仍然回绕着《倩女离魂》的唱腔:
“潜潜冥冥,潇潇洒洒,我这里踏岸沙,步月华,觑着这千山万水,都只在一时半霎……”
但是终于回家了。
家是最安全的避难所,那种特有的属于家的气息在瞬间驱散了徘徊在小宛心头的恐惧与莫名忧伤,那味道里有奶奶屋里的檀香,爸爸的老酒,自己养的小狗东东的叫声,还有妈妈的孜然炒肉和糖醋鱼头。
小宛一跳跳进厨房里,开心地大叫:“妈妈,你烧了我最喜欢的菜!”
东东汪汪叫着跟进跟出,尾巴甩得风火轮儿一般。
老爸水溶已经在客厅里急不可耐地喊:“女儿出来,陪老爸下盘棋。”
小宛笑嘻嘻地背着手走出:“好像天下所有的老爸都只会做两件事:喝老酒,下象棋。”
“不过可不是所有的老爸都喜欢跟女儿下棋。”水溶迅速接口,呵呵笑。
小宛郑重地想一想,点头赞同:“不错,他们喜欢在路灯下找老头儿。”
“爸爸可不是老头儿。”
“那当然,爸爸是老小伙儿。”小宛跳进父亲的怀里去,“没见过比爸爸更成熟潇洒的小伙子了!”
妈妈端着菜走出来,似嗔还笑:“老不像老,小不像小。”
奶奶闻到饭香,也准时地走出来,闻言立即说:“在我面前,谁敢说老?”
“谁也不敢说,谁敢跟您比老,您是老佛爷,活菩萨!”小宛笑着,给奶奶让了座,把饭碗筷子一齐递到手上来,自己在对面坐下了,一本正经地宣布:“各位,我今天长了一个大见识:我开了梅英衣箱。”
奶奶把碗一顿,急急问:“什么?什么衣箱?”
“梅英衣箱。就是解放前红遍北京城的那个名角儿若梅英唱《倩女离魂》时的行头,真是绝,那做工质地,现在的戏服哪里比得过?”
奶奶的表情迅速凝结,嘴唇微微哆嗦着,似乎受到了极大的震荡。
水溶吓了一跳,忙问:“妈,您这是怎么了?”
不料奶奶好像完全听不见,却一把抓住小宛的手问:“你说的那衣箱,是不是真皮烙花,上面画着一幅春宫图的?”并不等小宛回答,又顾自细细描述起来,“那些衣服,分里外三层,最上面是一件中袖,绣花的图案是云遮月,箱里还有一个头面匣子,里面的水钻缺了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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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一张白纸
更新时间:2008…10…10 22:34:42 字数:1691
“我死后你们要一起把我的尸体送回家乡,就用那艘古老的楼船送回去。。。。。。”古群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整间屋子里瞬间传出一片混乱的哭泣声。。。。。。老爷死了。
一、收到一张白纸
楼船很大,共有三层,一层最大,分为前厅和后厅,后厅较小,前厅两边都是小房
间,共有二十间。二层比一层略小,左右共有六间大的客房。三层最小,虽然也有六间客房但比起二层就小得可怜。船的下方左右共有二十个船眼,上面整整齐齐的插着二十个船浆,这一路上就要靠着船工来划动这些船浆来推动船前进了。
大太太由七管家和秦妈扶着先登上了船,随后是大少爷古博、大少奶奶琴玉及它们的孩子,女儿九岁叫古仁,男孩七岁叫古义。二姨太是由女儿古彩蝶扶着上的船,她的嘴上还在不停的絮叨着,似乎是对什么不满,跟在她们后面的是管妈,也是古彩蝶的奶妈。三姨太拿的东西最多,手上跨着两个包袱,身边的丫头柳儿手上还跨着四个包袱,她一边冲着柳儿大声叫着:“慢点,慢点,别把我的东西弄坏了,”一边提着裙子小心翼翼的跳上船板。小天收起了水中的锚,船终于开了。
老爷的棺材放在了一层的后厅,那已经布置成了灵堂。整个楼船都挂上了黑白相间的布条,所有的人都穿着白色的丧服,大家的神情看起来都有些悲伤。二十个船工已经进入到船的下部,船已经在水面上行驶了一段了。
晚饭。
设在了前厅,是一个很大的桌子,除了船工在船舱的下面直接吃之外,其它的人都在这吃饭。所有的饭菜都是素的,所有的人都在埋头吃着自己面前的饭,只有七管家、小天、秦妈、管妈、柳儿各自站在自己的主子后面伺候着。
“整天吃这些,我的胃都受不了了!”二姨太突然用力放下手中的筷子,发起了唠骚。
“娘,您别这样,爹刚去世,我们都要吃这些的。”古彩蝶拽着二姨太低声说道,她的脸上现出尴尬的神情。
“大家不是都在吃,就你事多!”三姨太一边伸手捋了捋自己的头发,一边斜着眼蔑笑道。
大太太的脸色看起来不好看,她冷冷的说道:“如果谁不愿意吃可以走,我不希望看到有些人在老爷不在的时候闹事。”说完,她拿起手娟在嘴上轻轻擦了擦,起身走向了后厅,秦妈紧随她走了进去。
二姨太和三姨太太互相瞪了一眼,都嘟着嘴低下头吃着眼前的饭一句话也不说了。大太太就是大太太,她说的话没人敢不听,她现在已经是全家最有权利的人。
后厅。
并不大,但是两边各自有两个窗户可以直接看到外面。正中挂着黑白相间的布帘,帘后放着一口棺材,老爷古群就躺在里面,他只是不小心摔了一个跟头就这样走了。棺材前面有个祭台,一边各立着一根白色的蜡烛,中间放着一些吃的东西,还有一个香炉。
秦妈取了三根香递给了大太太,大太太跪在垫子上向着老爷的棺材磕了三个头,道:“老爷,您说走就走了,留下这么一大家子人让我怎么来料理啊?”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大太太,您就不要伤心了,要注意身体,这个家离不开您。”秦妈也有些伤心的说道,她是大太太出嫁时从娘家带过来的,又是大少爷的奶妈,自然对大太太有种特殊的感情。
“唉!”大太太叹了口气,起身将香插进了香炉,正当她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却看到了香炉下面有个东西,是一张白纸。怎么会有张白纸?大太太感到有些奇怪,她将纸取了出来,上面有一个字——死。
“这是谁?”大太太有些生气的叫道:“谁这么无聊写个‘死’字放在这?”
“这。。。。。。”秦妈也不知道说些什么,看着那个字愣在那了。
“太不吉利了!”大太太脸上露出不悦的神色,她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将那张纸揉成纸团扔了出去。
“别跟任何人提这件事情。”大太太的脸阴得很厉害。
秦妈点了点头,她看得出大太太此时的心情很不好。
纸团随风飘落到水中,在海水的浸泡中慢慢展开,‘死’字慢慢地变成了鲜红色,就像血一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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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8…10…10 22:35:49 字数:20858
张开右手掌心,剑向怔怔地看见上面黏着干涸的新近血痕。
四个同心圆,以及环间的LUCIFER、BELZEBUT、ASTAROT……这似乎就是恶魔的称号?圆环内圈中央的五芒星形由于掌纹而歪斜扭曲,细碎的血痂浮贴在渗着汗水的肤表上,皮破处边缘凸起些微红肿。
--我确实敲了二十下门,也转动了门把。
--就是这个房间的门。
--不是梦。我真的这么做了。
耳边只有织梅均匀的呼吸声,交杂着不远处街道上的微弱车流声。不,不对……自那扇铁门后冲泄出来的鬼哭神号,还停留在鼓膜上。
剑向坐起身,粉红色的棉被滑落,离开他袒露的胸膛。抓起丢置在地板上的手表,现在是下午四点零九分。
--我睡了三个多小时。是因为昨夜的失眠,所以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织梅正熟睡着,胸部美妙的曲线在棉被的覆盖下轻轻起伏。她昨晚同样一整夜没睡,直到与剑向做爱过后,才放松心情地进入梦乡。
剑向拉起长裤,放轻手脚走向那扇木框残破的门。他直瞪着门上的喇叭锁把,发现上面确实遗留薄膜般的血迹。
和钟思造、夏咏昱一样。和织梅相恋之后,剑向做了同样的噩梦。
同样的魔法师、同样的赐予、同样的回答……也就是说,剑向从今晚,或是明晚,或是之后的某一个夜晚起,可以见得到鬼,然后,这些恶鬼会开始攻击他,设法夺去他的性命。
--我必须镇定。必须镇定。
此时明明没有声音,剑向却感觉门后传来低沉的呼吸声。
『剑向,你醒了?』
醒来的织梅,不必正面看着他的脸,好像就能察觉他心中的不安,语气忧虑地问着他。回头一看,织梅已坐起身来,正慢慢穿上她的胸罩。
『梅梅,』剑向走近她,不等她扣好胸罩带扣就抱住她。他的手掌轻抚她光滑的背,希望能借着拥抱情人增加自己一点勇气。『我也做了那个梦。』
『真的吗?』织梅的身体发抖了。
『妳看,我的手上有「破封之钥」,我也打开了属于自己的「鬼门」。』
织梅无助地看着他的手心。『你答应了魔法师?』
『我没有。不论我们的意愿为何,』剑向力求平静地说:『剧本早就安排好了,梦境的台词一定是「我愿意」,不会有另一种答复。』
『所以,这场梦是一个陷阱?』
他的声调平板。『没错。像流沙一样的陷阱。』
『剑向……』织梅潸然泪下,『这都是我害的!对不起……对不起……』
『不是妳的错。』剑向重重地吐一口气:『好了,妳一哭我又要心疼啦。梅梅,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谁--究竟是谁--设计了这个陷阱?』
织梅痛苦地闭上双眼,她的头埋进剑向胸口。
『汤仕敬。』
『这就是妳昨天不敢对我说的名字?』剑向问:『他到底有多危险?』
『他来自波兰,』织梅停顿了一下,『是一个黑魔法师。』
『就像夏咏昱那样?』
『不,』织梅颤声说:『汤仕敬已经活了五百多年。』
一瞬间室内空气的温度彷佛降到冰点。如果说这一切都只是喜剧电影的情节,也许剑向听了会笑出声来。然而,目睹了钟思造的腐尸、夏咏昱的惨死后,织梅的话却使他头发直竖。
『妳是说……汤仕敬是十五世纪的人?』
『汤仕敬是他的中文名字。』
剑向忽然想起夏咏昱曾提到那个出现在梦中的魔法师--考内里亚斯.阿格里帕,就是十五世纪时欧洲著名的巫师……难不成汤仕敬就是这个面目可憎的阿格里帕?
『去年十二月以前,我还在一家贸易公司从事接待工作。而且,我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即将订婚的男朋友,是我读五专时的同班同学,也是那时的同事。我和他两人很早就想一起到意大利玩一趟,我们存钱、计划了好久,好不容易在去年年底请了一次长假,坐上飞机到威尼斯开始自助旅行。我和汤仕敬的第一次相遇,就是在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上。
『我和男友预定在威尼斯玩三天,圣马可广场是第二天的行程。那天下午,我们走过了中央拱门,观赏过威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