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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最后的猎魔人-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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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一看来电,居然是四姑,我不敢怠慢,敢接接通,“贾树,赶紧去东山,王道人有危险。”电话那边四姑紧张的说道。
    “什么?”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邋遢道人还会有危险,丫都特么快成地仙儿的人了,谁能害得了他啊。
    “赶紧去!”说完,也不等我继续询问,四姑就挂断了电话。
    这尼玛玩我呢,东山可大了去了,就给我一个地名,你特么让我上哪儿找这人去啊。
    不过通过四姑的口气可以听得出来,这事儿绝对是十万火急,我无奈之下只好给克丽丝那边去了个电话。
    “喂,克丽丝吗?我贾树,现在有时间吗,能陪我出去一趟吗?”
    “额,恐怕不行,刚抓的那个人自尽了,我跟老于正研究怎么处理尸体呢。”
    “回头再研究吧,我这边邋遢道人有危险,急需你们的帮助。”我也是真急了,虽然那人的死让我非常震惊,可尼玛这个地球离开谁都一样转。
    “那你等我一会儿,我跟老于研究研究怎么把这尸体处理掉的。”说完,克丽丝挂断了电话。
    紧接着我又给朋友老吴去了个电话,“吴哥,我贾树!”
    “什么事儿啊,老弟?”对方一听就没睡醒,这特么都快中午了,丫居然还在睡觉,懒蛋一个“你今天有事儿吗?”我得先问清楚对方今日的行程,再作打算。
    “怎么了?”对方依旧用慵懒的声音问道,“你那吉普车借我呗,我今天有点急事儿。”跟这老哥永远是实话实说,因为他就是直肠子,不会绕来绕去。
    “哪台啊?”这货依旧迷迷糊糊的问道,听他这话的意思,貌似他吉普车还挺多的。
    “就那蓝色的韩国车,好像叫双龙吧。”我特么知道是哪台啊,就知道他开过那颜色的车,记忆中好像听别人说起过这车的名字。
    “行,你一会儿来我家取吧,到楼下给我打电话。”说完对方挂断了电话。
    这次我真是有点托大了。这老吴具体叫什么我都不知道,跟他就算是半个渔友,因为这老哥酷爱钓鱼。
    跟这老哥认识也挺有趣的,那年陪朋友去鱼塘钓鱼,正好遇到这老哥的车陷泥里了,死活是出不来了。我那朋友也好心眼,就开着自己那捷达往外拉老吴的车,我跟另一个哥们在后面推,最终老吴的车是给拉出来了,我跟那哥们崩了一身的泥巴不说,那台捷达也拉缸了。
    从那事儿过后,老吴就总感觉欠咱一个人情,有事儿没事儿的总找我们哥儿几个出去吃饭、钓鱼什么的。几次以后,大家就都成朋友了,但也仅限于吃饭喝酒钓鱼什么的,这次我是真急了,所以才会给他去电话借车,没想到这老哥还挺仗义,看来这人能交。
    待续



第三百九十三章 奔向东山
    我是左等克丽丝也不来,右等克丽丝依旧没来,这尼玛生个孩子都生完了,你丫跟老于干嘛呢?
    就在我准备再去个电话催促对方的时候,就看到老于背了个贼大的大背囊跟在克丽丝的后面往我门口走来。
    “都处理完了?”我冲克丽丝问道,对方点了点头,然后询问我:“咱们一会儿去哪儿?”
    “东山!”回答完毕以后,我跑到马路边上开始挥手拦车。
    在出租车上,我坐在副驾驶继续询问这俩人,“你们俩谁会开车?”
    “咱俩都会,怎么了?”克丽丝不解的回答道。
    听到克丽丝的回答后,我紧绷的神经可算松下来那么一点点,要特么让我开车的话,估计开到明天都到不了东山,万幸,万幸啊!
    一路无话,来到老吴家的楼下,我给对方去了个电话,对方晃晃悠悠的来到楼下,先冲我挥了挥手,随后将车钥匙递给我。
    就在我接过车钥匙准备道谢的时候,老吴那小眼睛忽然瞪得溜圆,随后目不转睛的瞧着克丽丝冲我问道:“这位美女是?”
    我赶忙介绍道:“这是我朋友克丽丝,美籍华人,那位是于洪权,印度人,这次随我一起去东山办点事儿。”
    “你好!”老吴还没等我介绍完,就冲克丽丝伸出手来,我看到克丽丝无奈的跟对方握了握手。
    “今天我没事儿,要不我开车送你们过去吧。”老吴此刻变得极为热心。
    “不用了,我们自己过去就好了,还有,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吴先生您就别惦记了。”克丽丝一针见血的挑明了老吴内心的小九九,给我跟老吴整的都有些下不来台。
    “额,嘿嘿,车我不着急用,周末之前还我就行。”老吴赶紧找个话题开始掩饰自己的原始冲动。
    我不好说些什么,只能跟对方道谢后转身上车。老于开车,他的背囊放在副驾驶,我跟克丽丝坐在后面。亏着车上有导航仪,否则我是真不知道去东山的路要怎么走。
    由于市内到东山很远,我又比较担心邋遢道人的安危,为了缓解内心的焦虑,我开始跟克丽丝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那个人,你们是怎么处理的?”我挺忌讳这个事情的,但好奇心最终还是战胜了理智,于是我装作不经意的问道。
    由于我心思基本都在邋遢道人身上,克丽丝没能完全的看透我的内心,于是她想了一会儿对我说道:“我跟老于本意是打算让分部派车过来将他拉回去审讯,没想到电话接通以后,那家伙居然断气了。我跟老于检查了半天,也没找到死亡的原因。”
    “这下倒是省了分部派车过来咯!”老于此刻插了一句进来。
    “那你们跟孟婆联系上了吗?”我现在是能多联系到一个帮手就多联系一个,因为我不知道前方等着我们几个人的到底是什么。
    克丽丝摇了摇头,看了看我欲言又止,应该是有什么问题想要问我。而我此刻的心思都没在她身上,因此也不想知道她想问我什么。
    “那尸体你们是怎么处理的,总不会放在旅店内吧?”我这人做事儿一向谨小慎微,别看我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关键时刻还是非常小心的。
    “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克丽丝这人现在想来真好,为了避免我成为同犯而故意不告诉我具体的细节。
    看我纠结的样子,克丽丝有些不忍,于是转移话题道:“贾树,你所说的那个邋遢道人到底会遇到什么危险?”
    我更郁闷了,点了根烟冲克丽丝回答道:“我不知道,就接了通四姑的电话,说邋遢道人现在在东山,会遇到危险,其他的我完全不知道。”
    “四姑没有电话通知邋遢道人吗?”克丽丝继续问道,“邋遢道人没有手机,因此联系不上。”我非常无奈的回答克丽丝的问题。
    “那我们怎么找他?”克丽丝也有些急了,“我不知道。”我盯着克丽丝的眼睛回答道。
    “贾树,你有没有邋遢道人身上的东西,最好是近期借给你的。”老于忽然插了一句进来。
    “这个真没有。”我想了会儿,发现这老家伙真的是什么也没给过我。
    老于苦逼的看了我一眼,随后继续开车,倒是克丽丝对我说道:“贾树,你再仔细想想,如果有对方气味的话,老于是可以通过气味寻找到邋遢道人的。”
    尼玛,我刚反应过来,对啊,这印度阿三是人狼啊,狼啊狗啊的嗅觉一般都很灵敏,利用这个便利条件找邋遢道人倒是个非常不错的主意,问题是我上哪儿搞对方身上的物件儿呢?
    我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到解决的办法,倒是克丽丝一个劲儿的安慰我,让我放松一些。
    想来也对,这就跟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样的。有些事情你越是用的时候去想,你越是想不起来。反倒是平时的时候,那些事情会不经意的冒出来,所以,记忆这个东东真是个奇怪的东西。
    “你为什么会干这一行?”闹心中,我忽然冲克丽丝来了这么一句,本来也没打算问出点什么,就是找个话题罢了,但克丽丝看我的眼神明显跟以前不同了。
    “你想知道些什么?”对方警觉的回答道,“就是随便问问,连好奇都谈不上。”我发觉自己真是多嘴,在国外是很注重个人**的,所以我打算将这个话题一带而过。
    老于降低了车速,目视前方的低声问道:“贾树,你相信宿命吗?”
    说实话,当时的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回答老于的问题。如果问我相不相信这些民间异术,我绝对会说相信的,因为我见过太多这类稀奇古怪的事情了;但要是问我是不是相信宿命,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我们这个圈有这么一种说法,叫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六名七相八敬神,九交贵人十养生,十一择业与择偶,十二趋吉要避凶。
    除了命数以外,其他的这十一项,我都或多或少的接触过,只是这个命数,谁人能定?又是如何定的?难道每个人生下来的命就被安排好了吗?恐怕连世界上最精确以及运算能力最强的计算机都无法计算出来,人这一辈子要经历哪些事情,又有哪些事情或者决定,会改变人一生的命数。
    克丽丝看出了我的疑惑,等我内心稍稍平静一些的时候,她很严肃的对我说道:“贾树,如果你不相信宿命的话,就不要在我们这行干了,否则到最后,一定会害人害己的。”
    待续



第三百九十四章 宿命之说
    我知道自己与车内这两个人相比较,我所知道的关于灵异方面的事情,真的是不值得一提,更是拿不出手。所以我很谦虚的说道:“你们俩谁能给我解释一下宿命吗?”
    老于从后视镜里看着克丽丝,而克丽丝则有些焦躁不安,这俩人的举动让我感觉非常不好,貌似我触及到人家不想说的秘密了。
    “crysare诱all日ght?”老于居然说起英文了,这尼玛绝对当我是外人看啊。
    “i’摸k!”克丽丝抬起头看着后视镜内老于的眼睛回答道。
    可惜这印度阿三太小瞧人了,要知道现在国内英语的普及程度之广,远非他一个印度人能想象得到的。就这两句英文,别说我一个看美剧的家伙能听懂,即使是上小学的孩子,也能正确的给你翻译过来。
    克丽丝深呼吸了几次,然后紧握着我的手对我说道:“贾树,我能告诉你的就是顺其自然,服从命运的安排。因为,人从未出生开始,老天就已经决定了这个人的思想、行为、甚至于命运,可以说我们的一生早已被安排妥善,我们所做的不过是命中注定会发生的事情而已。”
    看我茫然的样子,克丽丝继续对我解释道:“我知道你现在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我可以给你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说到此处,克丽丝握紧双手冲我问道:“你猜我双手有几根手指?”
    “目前是十根。”我猜到了对方接下来要说什么了,这招在金庸的《天龙八部》里救段誉的老和尚用过。
    “你很聪明,贾树。的确目前是十根,这是最佳的答案。因为我可以自残掉一根到两根手指来让你的回答错误。如果你认为这就是改变宿命的话,那你就错了。
    上天早在我未跟你打赌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事情最终的结局,所以,不论我怎么做,都无法改变既定的事实,这就是宿命。
    上天给我读心术这个能力的同时,也会让我承受更多的苦难作为交换的条件。我跟他都经历过太多不堪回首的往事,所以,我们真的不愿意提及宿命这个问题。”
    克丽丝看了我一眼,马上读出我内心的想法,随即对我说道:“你不用过多的考虑我现在的感受,如果在我和我家人身上所发生的事情能够帮你摆脱迷茫的话,我现在就可以说给你听。”
    我犹豫了片刻,随后点头表示接受克丽丝的帮助。克丽丝再次深呼吸了几下,然后开口说道:“从你见我的第一面起,我就知道你心中有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我这样的美籍华人会甘心为孟婆工作?答案很简单,因为命中注定我要为她工作。”
    看到我更加迷茫的表情,克丽丝苦笑着继续说道:“也许在你看来,这个不能算是答案,也许你听完我和我家人的故事,就会明白这为什么是答案,而宿命又是个什么东西。
    我的父母在美国都在大学工作,同时也都是华人,他们怀揣着自由和梦想来到美国,希望能在那里找到可以施展自己才华的空间。
    跟当时许多华人一样,他们从最底层的工作做起,一直到我出生,他们才在某所大学里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我家里现在还保存着一件撕得稀碎的西装,那是我父亲走下飞机后,为了赚取第一桶金子而做的事情。
    在国内的时候,父亲是天之骄子,如同众心捧月一般活在他的世界里。可到了美国,除了他的才华和抱负以外,他什么都不是,甚至连黑人都不如,因为那个国家当时还是很排外的,就跟英国的保守党一样。
    父亲先是找了家最便宜的旅店下榻,随后就出去开始四处的找工作,当找了一天以后,父亲绝望的发现,这里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工作能够提供给他。
    由于是自费去的美国,父亲早已是囊中羞涩,甚至连买个面包充饥都不舍得。在一个饥寒交迫的夜晚后,父亲终于放下自尊,开始靠力气赚钱。
    父亲选的第一个工作是给人家抢着擦车。就是那种人家的车刚停下,就主动上去给人擦车,完全靠车主的小费为生的活儿。可即使是这种低贱的活儿,也早就有很多外来人员在抢着做,其中尤其以墨西哥人最多。
    父亲提着买来的水桶,以及各种擦车工具在机场外围的停车场傻站了一天,也没抢到一个活儿,归根结底还是放不下自己的架子。疲惫不堪的父亲回到旅店以后,开始思考对策。因为长此下去别说求学,能吃饱饭就不错了。
    又过了一夜,父亲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穿着自己最好的那套西装去给人家擦车。每当有车停下的时候,父亲都会第一个冲上去,然后撕下自己西装的衣袖或者其他部分,开始很认真的给对方擦车。
    美国人也是人,他们看到这种情况的第一反应,就是该人遇到难处了,能帮就帮一把吧。父亲也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同情心,在未来的一周内筹集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子。”
    克丽丝看了我一眼,很认真的对我说道:“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不过我要告诉你的就是,这就是宿命。
    命中注定我父亲要来美国,要经历放下自尊,靠脑力思考,然后付诸到体力来实施的事情,上天早就安排好了这一切,无人能够更改。
    如果这个故事不能让你知道宿命是什么的话,那我再给你讲一讲我父母的另外一个故事。
    我母亲是我父亲的大学同学,他们俩同为华人,而且是在餐厅刷盘子的时候认识的。从相识、相知到相爱再到彼此拥有后,俩人决定共同租用一个地下室来减少房租的开销。
    那会儿我母亲刚怀上我不久,而父亲正是写毕业论文的关键时刻,可就在这会儿,他们俩所在的那间地下室发生了火灾。大火无情的吞噬了里面的一切,别的东西倒也没什么,我父母说到底也没存下来什么积蓄。可唯独桌子上面有父亲辛辛苦苦半年多来的学术论文,这个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房东因为上了保险,所以并不在意,而且多多少少的给我父母赔偿了一些金钱。可我父亲却愁的一夜白了头,因为马上就要到交论文的时间了,自己半年的心血却毁在一场大火之中。
    可不论发生什么,生活还要继续。父亲简单的收拾了房间内还能使用的物品,随后住到了学校内的公寓。而我的母亲则因为火灾受惊过度而被送到了医院。
    美国有句谚语,翻译过来就是老天是公平的,当他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必定会给你留下一扇窗户。就在父亲每天在学校,饭店,医院三点一线疲于奔命的时候,一件对于中国人来说微不足道的事情,却改变了我父母亲的人生。”
    待续



第三百九十五章 接受宿命
    “父亲那时候在餐厅已经从洗盘子洗碗变为在后厨给人家做菜,工作调整以后,父亲捎带的能为母亲做一些吃的。那天父亲出人意料的给母亲蒸的豆包,煮的牛肉炖土豆。等将饭做好以后,父亲就装入保温壶去医院看母亲。
    当时同病房的还有很多其他病人,当父亲的保温壶打开的一刹那,整个病房内充满了牛肉汤的香味,其他的病人都垂涎欲滴的看着我父亲手中的保温壶。
    由于带的很多,父亲就找来方便杯,给在场的每个病人都盛了一杯牛肉汤外加一个豆包。这些病友都非常感谢我父亲的慷慨,同时异口同声的赞叹父亲做菜的手艺。
    从那以后,父亲每次去看母亲的时候,都给这些病友带上一些吃的,久而久之,我父母就与同病房的这些病友打成一片。
    这其中,有一个老妇人最为热心。每次我母亲身体不舒服而父亲又不在身边的时候,都是她主动帮助照料我的母亲。她经常提及年轻的时候曾经去过中国,吃过中国的美食,同时也感受到中国人那种乐于助人的美德。
    而母亲也将来到美国以后发生的种种经历,毫无保留的倾诉给这位异国的老妇人。每每说到我父亲毕业论文被烧毁的时候,母亲总是唉声叹气,而那个老妇人就安慰母亲,说上帝会保佑我们全家的。
    就在我父亲准备接我母亲出院的时候,意外的在病房内遇到了自己的教授,更为有趣的则是,自己的教授居然是那名老妇人的儿子。
    在教授问候自己母亲的过程中,他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而且很感谢父亲为自己母亲所做的一切,称赞我父母亲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至于论文,教授则非常大度的再给我父亲半年的时间,而且由他推荐我父亲留校任职。
    我的父母亲总跟我说,发生的这一切本就是命中注定的,不论怎样,都不会改变这个事实,同时也是由于那次的事情,让我的父母亲成为虔诚的天主教徒。
    我一直认为以我父母亲的能力和人品,成为一名大学教授是早晚的事情,只不过老天在此之前给了我家人一个小小的考验而已。即便没有那次住院的经历,凭借我父亲的能力和智慧,也依旧会成为那所学院的教授,所以,这就是宿命。”
    克丽丝一口气将这个故事说完,可我还是很难接受宿命的论调,如果非要把这两个故事与宿命联系到一起的话,我总感觉有些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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