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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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刚使出吃奶的力气,双手向后猛推,同时站了起来,只听到“嘭”的一声,有什么东西撞到车上。
“丰晓!丰晓!”李大虎最先反应过来。
的确是我,浑身光溜溜的,只穿一条泳裤(废话,我还能穿裤子游泳?)。
他们把我抬到发动机盖上,左摇右晃,我没有任何知觉。
小刚观察了一下我的肚子,没有喝水的迹象,用手压迫我的胸腔,也没有水!又是一例“不喝水的溺水”!
小刚趴在我的胸腔上,用耳朵听,心跳正常,脉搏也正常,观察了一下,也没有其它问题。
“莫非,丰晓植物人了?”,王宾愁眉不展。
“你傻啊,游泳能游出植物人?”
“那是咋回事?”
“抬上车,咱们回去”,小刚是他们的主心骨。
几个人七手八脚把我抬上车,顺着刚才大姐指的路,向前开,路越来越难走,不一会,开始暴雨倾盆,汽车在缓慢行进中,突然,车熄火了,仔细看,原来是前面出现一个土包,王宾打着火,不断用雨刷刷玻璃,才看清,土包前面有一块水泥石碑,上面写着“…之墓”。
王宾看罢,又熄火了。
“你行不行啊,不行我来”,李大虎又刺激王宾。
王宾没理他,打着火开始倒车,打方向,走出没多远,又是一个土包!
这时,李大虎也不说话了。
小刚蓦地想到:从水里看那大姐是红衣服,为何转过身来她却穿的蓝衣服?
“大虎,刚才那女的穿的什么颜色衣服?”
“蓝色的啊”,“王宾呢?”
“就是蓝的嘛”。小刚心里禁不住发毛,但是此时不宜再制造紧张气氛:“没事”。
小刚注意到,后面有两束灯光在闪,仔细一看,原来是一辆帕杰罗警车。
一个微胖的中年P。lice下了车,“刚才是你们报警?怎么回事?”
“我们有个同事游泳失踪,又自己回来了,不过,看起来好像植物人了”
“啊?”,那P。lice的脸上说不出什么表情。
“失踪?又回来了?植物人?”P。lice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的确,够怪异的,换谁也无法把这三个名词连到一起。
“P。lice同志,人就在车里,你来看看”
那P。lice伸手摸了摸警棍,警惕地看了看小刚三人,这时小刚注意到,这个P。lice是自己一个人开车来的。
“你们,靠路边,离开车一段距离”,P。lice发话了。
三个人乖乖地后退几步,P。lice满是戒备地靠近车门,没开门,只是看了看,吩咐说“情况我知道了,你们赶紧去医院吧”。
“请问P。lice同志,从这里往前走,能到村子吗?”
“能,但是不好走,你们还是跟我走吧,”说罢,P。lice转身上车,走了。
“这P。lice咋这么奇怪?”王宾摸摸脑袋。
“荒郊野外的,他就一个人,现在P。lice一般不带枪,咱们好几个人给他讲故事,换你你不害怕啊?”,李大虎白了王宾一眼。
“咱们走吧,快点找家医院”,小刚的声音。
在几个哥们的张罗下,我住进了医院,经过CT等一番折腾,身体一切机能全部正常,只是没有知觉和意识,我被认定为植物人。
一个月过去了。
一天早上七点钟,护士查房,我的床空了。
院方先打了110,又给小刚打了电话。
小刚迅速赶到医院,和P。lice一起查看医院楼道的监控录像。
护士反映,昨晚十点钟她最后一次查房我还一切正常(植物人),今天早上就不见了。大家分析,我一定是这段时间跑掉的,或者,“被”跑掉。
九个小时内,我门口附近的摄像头监控画面里,我的病房既没有人进去,也没有人出来。
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到我病房的窗户上,由于是四楼,所以窗户上没装防护栏,回头查看床单等,完好,没有把床单拧成绳索逃跑的迹象,不过大家初步达成意见:丰晓是从窗户跑掉的。
“大夫,请问植物人自然复苏的情况发生过吗?”,小刚问医生。
“这种情况有,不过非常少”
“那像我朋友这种情况,可能发生自然苏醒吗?”
“你朋友的身体生理情况非常好,但是,他已经在病床上躺了一个月,仅靠营养液维持,绝对没有体力自己走出医院”
为了追查我的踪迹,交警部门也介入了,调看了医院附近几个交通监控摄像头,经过排查,仍没有任何线索。
两天后,“植物人逃跑事件”上了这个城市的晚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经过“狗仔队”不懈的努力,丰晓的个人资料很快出现在网上:
姓名:丰晓
年龄:28
性别:男
职业:汽车工程师
爱好:读书
除了这些资料外,狗仔队还掌握了丰晓的一些其它情况:丰晓喜欢玩笔仙、碟仙之类的游戏,经常“神叨叨”,还有,对古典文化颇有研究。
2008年9月4日晚上七点钟,胜鹿市,植物人逃跑2天后。
胜鹿市师范学院一如往常,吃完饭的学生们有的去上自习,有的三三两两在校园内散步,有的成双成对在小树林里若隐若现。
在学校图书馆的阅览室,周晨正在看书,突然,手机铃声响起来。晨晨拿起来看了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晨晨起身到走廊里接听电话。
“你好”
“晨晨,是我”
“丰晓?!这么长时间你跑哪里去了?”
“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忙,见面再说”
“你在哪里?要我做什么?”
“这样,你多带些钱,到民青市场附近的报亭来找我”
二十分钟后,晨晨赶到报亭,却没有发现丰晓。
正在她东张西望的时候,感觉有人拍了他一下。
回头,只见一人穿着套头衫,戴着墨镜,仔细看,原来是丰晓。
“丰…”,话还没说完,丰晓就用手堵住了他的嘴,随即转身向民青市场内走去,晨晨只得紧随其后。
时近中午,正值下班高峰,民青市场内人头攒动,大量自行车和几辆轿车几乎把路堵死,丰晓对晨晨小声说:
“晨晨,以前你说过你家在附近有套房子?”
“是啊,怎么?”
“带我过去,我有麻烦”
“啊?你去我家干嘛?”
“求你了,一会再和你说”
“嗯,好吧,你跟我走”
走出市场,右拐,上了青东路,前走不远,进了小区东门。
晨晨走到一幢四层楼前,拿出钥匙一按,车库门缓缓打开,二人走了进去,晨晨开了灯,待车库门落下,丰晓才发现,车库里有一辆宝马X5。
晨晨打开车门,示意丰晓上车,丰晓刚在驾驶员位置坐下,晨晨也在副驾驶做好。
“说吧,这一个多月你跑哪里去了?连个电话也不给我打?”
“一个月前,我和同事去郊外游泳,我呛水后昏迷,送到医院,被诊断为植物人,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后,一天夜里,我突然醒了,醒了后,我就在想,植物人苏醒,一定是个爆炸性的新闻,对我的研究和采访肯定没完没了,所以,我就跑出来了”
“哈,你还植物人?我看你挺好的嘛”,说着拍了丰晓一巴掌。
“别动手动脚的,我可是憋了一个多月,小心吃了你”,丰晓一把抓住晨晨的手腕,那表情,就像一头恶狼。
“哼,这可是我的地盘,别耍流氓”。丰晓发现,晨晨的脸竟有些红了。直到现在丰晓才仔细看了看晨晨,车库的灯不是很亮,更何况在车里,今天晨晨穿了一件背靠背的紧身小T恤,下面一条黑色带白边的超短裙,配上晨晨发育良好的身体,更加凸显出她的婀娜身姿,而晨晨羞红的脸,在朦胧的灯光下,尽显妩媚。
丰晓慢慢靠过去,晨晨也闭上了眼睛,丰晓闻到了晨晨身上那若有若无的清香,甚至,他都感觉到了晨晨的有些急促呼吸和心跳,就在这时,车库门“咚、咚”被敲响。
丰晓心里“噔”的一沉,难道是“他们”来了?
刚培养好的气氛,瞬间消失殆尽,晨晨也不禁有些懊恼,她的脸更红了,开门下车,还没等丰晓说话,车库门已经缓缓升起了。
丰晓双手在方向盘上一砸,心里道:完了,刚出龙潭,又要进虎穴。
随着车库门升起,丰晓的心也提到嗓子眼儿,让丰晓更加气愤的是,原来门外是一个戴红袖标的老太太。
“姑娘,我看你们进来好半天了也没出去,没什么事吧?”,同时看见了坐在车里的丰晓。
“没事没事,谢谢阿姨,我们挺好的,您忙您的吧”
“嗯,那好,有需要帮忙的就找我,我走了啊”,说着,又着重地看了看丰晓,那眼神,好像丰晓是个逃犯一样。
“阿姨走好”。
丰晓差点又成植物人:老太太你精力旺盛啊?你瞎掺和什么呀?
“嘻嘻,感谢阿姨,差点被你个大色狼得手”
“刚才不知道是谁闭上眼睛,等着…”
“滚,死流氓,闭嘴,你咋不睡过去别醒”
“大爷我要是醒不过来,小妞可咋办啊”
“别闹了,你说,你现在怎么办?”
“嗯,我要易容,然后,静静地想几天,考虑一下对策”
“易容?”
第4章
“你给我买套西装和帽子,嗯,再买个电动的剃头刀,我要改变一下形象”
“你跑了这事有谁知道?”
“我连李大虎和王宾都没告诉,目前就你知道”
“好吧,我去买,你在这等我?”
“我不能出去,虽然JC不能大张旗鼓地找我,但一定有密探在追踪我,哎,你不会让我在车库里呆着等你吧?”
“怎么?车库咋了?你还想上楼?楼上可是本姑娘的闺房,你看看你,身上臭烘烘的,这好事你就别想了!”
“好吧,虎落平阳啊,被你欺负啊,苍天啊”
“谁欺负你了?”突然晨晨反应过来,笑着骂道:“拐弯抹角骂我,算了吧,不和你一般见识,我走了”,说吧,晨晨发动车子出去了。
时间不长,晨晨回来了,丰晓先把头发都剃光,再换上西装和帽子,戴上墨镜,“小妞,大爷怎么样?”
“你别说,还真人模狗样的”
“晨晨,你再给我出去租套房子吧,我不能住你家车库啊”
“哎呦喂,咱先把这个帐结一下,我这次给你出去一共花了两千一”
“先把帐记上,大爷还能赖账不成?”
“还两千一?你好意思啊,本小姐亲自开车出去的,不行,算五千”
“你索马里海盗啊?这么狠”
“行不行?不行把衣服脱下来!”
“好吧好吧,算你狠,五千就五千”
“咱们先去吃饭,吃完饭我再给你租房子”
“好吧,出去吃饭我开车吧”
“行”
“去哪吃啊?你不怕被逮住?”
丰晓想了想:“我以前一直在我们公司那片混,对你们这边不熟啊,咱们去开发区吃饭吧”
“嗯,好吧,我爸以前带我去过的那个饭店,那个地方不错”
“我没去过,你指路”
“好”
丰晓发动了X5,出了小区,轰上油,动力澎湃,底盘沉稳,黑色的内饰尽显男人的野性张力,宝马就是与众不同啊,丰晓心里不禁感叹:下辈子咱也要当煤老板!
“你爸妈不在这?”
“他们在清柯呢,一般不回来”
“那你在这住?”
“我住学校宿舍,一个人哪敢住这么大房子”
“爷陪你啊”
“小兔崽子,不想活了?”,晨晨说着推了丰晓一把。
“别动,哥哥开车呢!”
晚上,晨晨给丰晓在欧风家园街坊租了一套一居室,虽然小了些,一个人住足够了。
那X5也暂时归丰晓使用,丰晓心里道:为富不仁的煤老板,不用白不用啊。
晚上,晨晨和丰晓一起吃的晚饭,晨晨帮忙收拾房间,忙前忙后,女生到底是不一样啊。又出去采购了不少生活用品,不知不觉中,到了晚上十点多。
“晨晨,看见你这么卖力地干活,本大爷真是非常感动,爷请你去吃烧烤吧,如何?”
“还算你有良心,擦完地就走”
虽然快到11点了,烧烤城里的人还真不少,两个人进了门向左拐,到“秋千”座位处坐下。
“小妞,能陪爷喝点不?”
“你是不是想把我灌醉,然后…”
“哪能啊?爷是那种人吗?”
“那我就陪你喝点,多大个事儿”
“你看,哥哥没看错人吧,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觉得你不一般,果然是女中豪杰”
“少来这一套,本大小姐是被你的憨厚外表迷惑了,以为你是个好人,原来你也不是什么好鸟”
“晨晨,将来有什么打算?”
“当老师呗,其实我不愿意念师范,我爸爸觉得老师好,其实那是他没文化,我想当导游,走遍世界”
“哥哥陪你”
“你?你不把我卖了就不错了”
“你现在大三了吧?”
“嗯,大三刚开学呀,怎么了?”
“改天去你们学校转转,我毕业四年了,想体验一下校园的感觉”,丰晓倒了一杯啤酒,一饮而尽。
“好呀,我给你当导游,不过要收费的啊”
“对了,你没有男朋友吧?让你男朋友看见可不好”
“没有,你放心吧”
很快,四瓶啤酒下去,丰晓有些晕了,晨晨也喝了一瓶。结了帐,两人回到出租房。
“丰晓,我要回宿舍”
“啊?这么晚了,咋回啊?咱俩都喝酒了,不能开车”
“打车啊,你送我”
“我怕我送完你之后自己都回不来”
“那怎么办?”
“住这吧,怕什么?”
“怕你这个色狼哇”
“哥保证不碰你”
“真的?”
“说到做到”
“行,不过,谁也不许脱衣服”
“唉,好吧”
两人躺下了,由于忙了一天,很快都进入梦乡。
夜半时分,晨晨起身上厕所,从厕所回来,隐约看见客厅中央蹲着一个人。
“丰晓?半夜不睡觉你干嘛呢?”丰晓却没理她。
待晨晨再揉揉眼睛,仔细一看,客厅里哪有什么人?!
晨晨大骇,奔回卧室,扑到床上,抱住丰晓,大喊“丰晓、丰晓!”
只见丰晓慢慢转过身来,慢慢睁开眼,眼睛里竟然流出血来!丰晓伸出双手,双手的指甲有半尺长,向晨晨抓去。
晨晨转身跳下床,却发现脚下是万丈深渊!
“晨晨,我在这呢”,丰晓伸手抓住晨晨。
晨晨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丰晓在旁边抱住自己,才知道,刚才是做了一个梦。可是这个梦也太真实了,想想就害怕。她扑到丰晓怀里,紧紧抱住他。
“丰晓,我做了一个梦……”
“没事,就是一个梦,不要怕,有我呢”,丰晓此刻温香满怀,纵然他知道那是地缚灵,也不愿此刻讲给晨晨听。晨晨长得漂亮、身材颀长,浑身散发着一种奇异的香味,丰晓心里激动得跟什么似的,丰晓双手抱住晨晨,将头放在晨晨的颈间,晨晨的长发撩拨得丰晓浑身燥热,在丰晓的安慰下,晨晨渐渐放松下来,呼吸却沉重起来,丰晓吻上晨晨的耳垂,晨晨不禁浑身一震,随着丰晓的“进攻”,晨晨从最初的慌张,慢慢适应下来,后来,身上开始扭动,丰晓紧紧抱住晨晨,亲她的脸颊。。。
(此处省略500字)
早上起来,晨晨脸上还有一抹绯红,丰晓也略显尴尬。
晨晨低头检查自己的衣服,T恤、超短裙都好好的,这才放下心来。平生第一次和一个男生同住一床,尽管没怎么样,晨晨的心有如小鹿撞怀。
“晨晨,昨天晚上你是说客厅中间有个人?”
“嗯,有个人蹲在那”
丰晓仔细看了看,想了想,然后盘腿坐在那,双手放在腿上,闭上眼睛,约一分钟后,丰晓站起来,对晨晨说:是地缚灵。
“晨晨,以前这个地方死过一个人,是非正常死亡,不过,你别怕,只是没有人超度他,一般来说,地缚灵不伤害人类,只是他死在这里,就被束缚在这里,有一些地缚灵喜欢和住在这里的人开个小玩笑,昨晚你见到的那个便是。还有一些地缚灵,会替主人挡住一些级别不高的小玩意,他们都是善意的”
“哦,反正我可不敢住了”
“怕什么,有我呢”
要说丰晓会抓鬼,连鬼都会笑,只不过在网上混得久了,这类故事看得多,也就骗一下晨晨这样的小姑娘而已,男人嘛,总要一点面子,刚才那只不过是临场发挥的装腔作势罢了。
“晨晨,爷早上饿了,给爷做早点吧”
“做个屁啊,家里啥都没有”,晨晨很快恢复了剽悍的本色。
“那你出去给我买啊”
“让我给你买?为啥不是你给我买?”
丰晓苦笑着摇摇头,小姑娘就是不好伺候啊!
晨晨上学去了,丰晓把网络接好,搜索“永和九年”和“道之为物”。
结果如下:
东晋穆帝永和九年(353年)三月三日,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余人,在山阴(绍兴)兰亭集会“修禊”,会上,与会之人各作诗文以贺盛会,王羲之为这些诗文作序,是为《兰亭集序》。
王羲之祖父王正曾为尚书郎,父亲王旷做过淮南太守,伯父王导是东晋丞相,另一位伯父王敦是东晋军事统帅,他自己先后任临川太守、征西幕府参军、江州刺史、护军将军、右军参军等职。
谢安:历任吴兴太守、侍中兼吏部尚书兼中护军、尚书仆射兼领吏部加后将军、扬州刺史兼录尚书事……,他指挥了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淝水之战”。
以王羲之、谢安这样的政界、军界的高层人物,和一群文学爱好者,在绍兴兰亭喝喝酒、作作诗,搞文学沙龙,你觉得这事情有多少可信度?
《兰亭序》中提到:“无丝竹管弦”,以政界的高层人物,和一群附庸风雅的才子,有酒有诗,却没有丝竹管弦?没有丝竹管弦的另一层意思,大概是说,除了参与聚会的人员,'炫+书+网'没有闲杂人等,都是自己人。而聚会之地呢,放着高堂大屋不去,偏偏选在兰亭,亭有什么特点?亭的特点就是高,对四周的视野控制极佳。
修禊:一种古老的消灾祈福活动。而王羲之公开主张“事君行道”,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讲究随遇而安,与黄老之道颇为契合。
三百年后,李世民、李治和武则天突然对《兰亭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兰亭序》问世三百年内,都籍籍无名,为何到了崇尚道教、认老子为祖先的唐朝,却声名鹊起?
第5章
更难以理解的是,为何李世民、李治和武则天都要求死后将《兰亭序》随葬?难道《兰亭序》中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必须永远被埋藏,不能为世所知么?
而千古绝唱《兰亭序》,便是在这个